素素V587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作出了种种冒险经历。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故事梗概如下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男孩。他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也十分疼他的包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还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等等。他甚至喜欢上了名叫蓓琪·撒切尔的女孩,并想尽办法来“追求”她。 ....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人乔和酒鬼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乔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汤姆在很长时间内一直陷于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哈泼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地”出现了。汤姆成了学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后与他重归于好…… ....不久后,法院终于要审理那场凶杀案——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人乔,但乔却当场逃走了。汤姆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和哈克去一个鬼屋“寻找海盗埋藏的财宝”的时候,发现乔装的印第安人乔和一个同伙在鬼屋中找到了一部分财宝,并且偷听到有一个“二号”——另一个藏宝藏的地方。他们决定找到“二号”。 ....几天后,蓓琪、汤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会”,他们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岩洞里玩。汤姆和蓓琪光顾着玩耍,脱离了大伙儿,迷路了。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过了好几天,他们也没找到出路。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洞中看见了印第安人乔…… ....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死在洞中了,包莉姨妈和撒切尔一家都悲痛极了。直到一天半夜——镇上突然喧闹起来——汤姆和蓓琪被找到了!原来,汤姆牵着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最后找到了一个出口。最后被几个好心人送了回来。 ....由于这件事,洞口被封了。汤姆知道后,便把印第安人乔在洞里的事告诉了蓓琪的爸爸撒切尔法官。法官便带人去查看,洞门被打开了,但印第安人乔早就饿死了。 ....后来,汤姆经过分析,判定宝藏已经被印第安人乔藏到岩洞中了。于是他和哈克偷偷地潜入到岩洞中,并根据他们偷听到的关于“二号”的描述,找到了一个宝箱——里面有一万两千余元!发现宝藏的他们成了大富翁。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己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己童年时的味道。所以,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
沙发里的土豆
文学太宽泛了,你必须一点点的把你的论文论述的观点缩小,不然你写什么都不知道。1. 去图书馆找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所有英文资料,甚至是原文读本序言之类,也有你可以借鉴的句子。2. 去电子阅览室,搜索所有与 汤姆叔叔的小屋 相关的论文评论,找到你觉得有用的拷下来。3. 到网上搜索下相关词条,如wiki百科的英文相关词条4. 最好浏览一遍原文,看不懂的话中英文对照本也行。~ 实例,首先是开头,小说介绍性文字:Uncle Tom’s Cabin, appeared in book form in 1852, is one of the most unusual books of American literature. Edmund Wilson wrote in an important reassessment in 1962 that Stowe’s work is comparable to that of Dickens and Zola (as readers in her own day recognized); and the novel has often been read in Europe, both in the original and in numerous translations, as the masterpiece of social realism George Sand, George Eliot, Turgenev, Tolstoy, Hugo, and Heine found it to be (Wilson, 1962:3-58). (可以写个一两段)然后,就你找到的文献,归类一下,分别说说他们讲了什么论点(顺便记下人名,书名,年份,页数)最后,说说你将在自己论文里阐述的观点,The paper will mainly focus on 。。。
baicaitee909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文献综述!: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赏析评论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我见过最离谱的毕业论文致谢写了一大串的人物,而且基本上每一个同学的名字都包含其中,让人觉得特别的长。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
难 难于上青天。对于好大学的学生可能意味着择业,可是面对那些一般大学的学生就业都难,更别说择业了,无薪水干都没有地方要,这是真的。 你加我,我从邮箱给你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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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大学生的毕业论文被鸡吃掉,于是他就将鸡给抓起来炖汤喝了,很多网友都觉得他这种做法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以牙还牙。不过这只是视频段子罢了,并不是真的有机把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