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君绝缘体
miumiu2002
回答 新人在求职的时候拿到了公司的offer,就准备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去,但又接到了人事部的通知说不需要他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赔偿的申请呢?其实要明确一点的是,公司对新人提供的就业通知(俗称offer)和正式的劳动合同有很大的不同,尽管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和工资都有明确的约定。根据《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通知为聘任合同,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反悔已发出的聘用通知,不提供工作,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不能视为劳动争议,只能按照《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处理
emmazhaoyang
你的这个问题我觉得挺有意思的,正常来说是你自己愿意去面试的,无论是在哪个地方面试,面试本身就有可能面试成功,也有可能面试不成功。所以说好像没有什么理由告他们了。
肯定谈不上什么违法的了,毕竟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没有正式生效确定和发生,在这之前的招聘程序如果有纠纷那也是很常见的了,除非因为这种事让你身体或是财物上有较大伤害
我觉得是这种情况:原先公司很缺人,只要来一个填上位子就好,后来他们发现并不需要这么多人!
可以的。比如问“我最晚什么时候能得到回音?”面试完后,面试官也许会说:“我们需要时间考虑”或是“我们会打电话通知你第二次面试的时间”。这时候,你可以继续提问,如
这是因为并没有达到他们的所要的要求,有可能就是找到了更适合的人做这份工作,所以虽然明明谈的很好,而且感觉也是可以胜任这份工作的,但是最后却没有被录用,就是这种情
这是正常现象,不同岗位都需要人,所以又招聘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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