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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董凯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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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董凯发表的论文

中国古代史学科带头人:胡凡 ,男,汉 族,1951年出生人,历史学博士,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校文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主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胡凡教授1966年下乡,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978年考入大学,1982年开始从事学术研究,现为中国明史学会理事、中国东北地区中日关系史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明清史及文化理论的研究;多次获黑龙江省社科评奖佳作奖,获大连市政府科研二等奖二项,辽宁省政府社科一等奖一项;已出版《中国古代史研读要览》、《中国历史研究专题述评》、《中国古代文化史》、《刘基大传》、《李善长大传》(以上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明成祖本传》(辽宁古籍出版社出版)、《清史》(合作史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嘉靖传》(人民出版社)等史学著作10余部,在日本《明代史研究》、台湾《明史研究专刊》及国内《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清史研究》、《明清论丛》等核心期刊以及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参加国际、国内等各种学术活动20余次。后备学科带头人:周喜峰, 1964年9月出生。2003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历史研究所,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教授,历史系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清史、东北民族史。主持和参与撰写的专著有《齐齐哈尔经济史》、《齐齐哈尔民族史》、《齐齐哈尔军事史》,参与完成的国家九五重点课题有《黑龙江教育史》、《中国达斡尔族人口》,2005年承担国家《清史工程》子课题。并先后在《齐齐哈尔师院学报》《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学术交流》《东北沦陷史研究》《东北师大学报》《城市研究》《黑河学刊》《龙江党史》《历史教学》《满族研究》《黑龙江民族丛刊》等刊物发表论文近30篇。为研究生及本科生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清代知识分子研究”、“清代黑龙江民族研究”、“明清史专题”、“清朝皇帝与中国社会”。世界史学科带头人李朋:男,1963年8月生于哈尔滨。曾入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学习;任黑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第二、三、四、五届“黑龙江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黑龙江大学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现为中国世界现代史研究会会员、理事,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会员、理事。主要从事“美国史”、“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冲突与战争问题”研究。给本专课学生开设4门课程:《世界现代史》,《世界当代史》,《现代国际关系学》,《旅游心理学》;给研究生开设《东北亚国际关系》课程。著有:《被禁止的战争》、《世界近代中期军事史》、《将帅雄风》、《神秘的日本皇室》、等著作6部;论文《拉美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困境原因剖析》、《彼得一世改革的特质与俄国现代化的方向》、《明治维新对东北亚区域的影响》、《论东北亚区域的现代化》、《关于东北亚现代化的几个问题》等20余篇。曾获得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资助及奖励10余项。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科带头人:徐松巍(略)专门史学科带头人:胡凡。(略)后备学科带头人:霍明琨,女,1973年3月生于黑龙江省兰西县。曾入黑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习,现为古典文学在读博士生;任黑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现为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会员,中国唐史学会会员。主要从事文化史、文献学和古典文学研究。开设:《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古代汉语》,《唐宋文化专题》,《古典文学名著欣赏》等课程。曾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整理编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6)主编,参与编写《中国历史文选》,(中华书局,即将出版),《大学基础语文》,(中国国际出版社,2004.1)等著作;并先后在《社会科学战线》《文史知识》《学习与探索》《学术交流》《黑龙江高教研究》《北方论从》《学术前沿》等期刊发表《<太平广记>的社会文化价值》,《<太平广记>中所见的早期行业神》,《<太平广记>中的神异小说探研》,《<太平广记>与社会文化》,《<太平广记>与大众文化》,《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历史文选教学中的文献与文化》,《历史文选课教学中的“活”与“动”》,《魏王府文学馆探略》,《章学诚的文学理论与其史观之关系》,《试析陈子昂个性气质与其独特诗风关系》等学术论文。曾获得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黑龙江省“教育科学成果论文二等奖”;黑龙江省“优秀高等教育科学成果奖”;黑龙江大学“先进工作者”;黑龙江大学 “教书育人积极分子”;黑龙江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主持并独立完成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一项、黑龙江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两项、黑龙江大学校管项目资助一项;主持并独立在研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一项、黑龙江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一项。旅游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段光达,男,1957年8月生。1982年8月吉林大学历史系毕业,硕士,教授。现任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院长,黑龙江大学中国北部边疆民族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黑龙江大学博物馆馆长,兼任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委员,黑龙江旅游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地方志学会常务理事。长期致力于黑龙江地方史和东北亚区域史的教学与研究,而后又开始从事东北亚地区人文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工作,2002年5月被世界旅游组织(WTO)聘为《黑龙江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组专家(项目组9位专家中我省唯一的中方专家)。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合著)10余部,在日本、俄罗斯和国内学术报刊杂志发表论文40余篇。后备学科带头人:祁颖,女,生于1963年7月,天津市人,1989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史学硕士学位,黑龙江省旅游经济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现已出版教材两部:《旅游美学基础》、《旅游法规》,发表学术论文30篇,承担省规划办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省高等教育委员会“十五”规划课题1项,参加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课程体系改革、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子项目Ⅰ、Ⅱ的研究;获得2003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黑龙江大学2001——2003年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两项,获2002—2003年度黑龙江大学优秀教学成果(CAI课件类)二等奖。

不完全统计:董开军,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法学博士,研究员。1962年12月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山东巨野人。1984年入党,1988年参加工作。1985年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一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3至2004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先后供职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国家审计署、北京市委政法委、司法部和青海省委,现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维绪,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男,1954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蓬莱人,1983年12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1984年7月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习,1989年9月—1991年7月在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1996年9月—1998年9月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获法学硕士。历任哈尔滨市第五十六中学教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民警、东莱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哈尔滨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干部处副处长,1991年3月以后任道里公安分局政委,道外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3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1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副书记,2002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2007年2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2009年7月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盛美军,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籍贯山东省兖州市,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九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大学刑法学硕士,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1993年8月大学毕业后,历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副处长。1999年3月至2002年1月,挂职任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2年1月至于2010年11月,通过公开选拔考试被任命为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期间,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挂职,任检察长办公室副处长。2010年11月,经过公开选拔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盛美军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黑龙江省“打黑除恶”先进个人;黑龙江省信息化应用“优秀领导干部”;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佳木斯市“十大公正司法先进个人”。盛美军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术研究,出版专著《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法文化意蕴》,主编专著《法律监督运行机制研究》,参编专著《中国检察制度》,所撰写的各类调研理论文章被国家级、省级采用的达40余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库。201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首批检察业务专家。程立峰,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至1986年在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二级法学专业学习,先后在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部工作。期间,2000年8月任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5年10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2009年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现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王金力,男,1965年9月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第九、第十届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林处、起诉处、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反贪局工作,曾任书记员、助检员、省检察院党组秘书、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处长、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反贪局副局长。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在克东县检察院挂职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0年11月26日,任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88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哈克森”、“东京城”、“大都会夜总会、齐齐哈尔大小地主“4.28”、“6.9”等专案,在专案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1995年获省打击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1997年因办理“东京城”案件被省委记个人三等功;2003年获“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年获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6年因办理“4、28”专案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荣获“黑省五四青年奖章”张韵声,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黑龙江五常人,中共党员,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1985年7月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一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7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11月加利福尼亚洲立大学圣伯纳迪诺分校美国立法听证制度培训班结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海口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海口市法制局局长、海口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兼任海口市政法委副书记、海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海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出版《征用补偿制度比较研究》等专著教材10部,在《法律适用》等报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0项,获海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科研及调研成果奖励8项。孙 纬 ,女,汉族,1954年12月生,57岁,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硕士,现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第一政委,拟任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孟繁旭: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所长。黄惠康,1955年9月生于浙江杭州。曾就读于黑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等院校客座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空间法学会副理事长;曾任亚非法律协商组织助理秘书长、中国驻纽约副总领事和驻加拿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唐山市副市长、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等。薛虹: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赵微: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永奎:全国优秀公诉人、黑龙江省十佳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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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发表论文

不错的。根据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2013年5月1日公布的数据,黑龙江大学工程学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行列。全球共有 1249 所研究机构进入ESI工程学学科世界前1%行列,黑龙江大学工程学学科的国际排名第 1202 位。该数据库工程学学科共检索到黑大1986 篇SCI论文,其中排名前两位的学院是分别是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和电子工程学院。其中,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发表论文 1531 篇,占论文总数的 77.09% ;电子工程学院发表论文 122 篇,占论文总数的 6.14%。该数据库工程学学科统计黑大的1986篇论文引用总次数为 11175 次,其中引用排名前两位的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和电子工程学院,引用次数分别为 8311 次和1081 次,分别占总引用次数的 74.37% 和9.67%。截至目前,黑龙江省有三所高校工程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行列,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和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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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小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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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每个学校是不一样的:有的学校要求必须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有的则不作要求,这个就得看你们学校的要求了:正规期刊的话,是有自己的CN的。所谓C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CN字母,人们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区、市)区号。而印有“CN(HK)”或“CNXXX(HK)/R”的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这是我在百姓论文网发表的时候,负责的老师告诉我的,有需要的话你可以去问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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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法学论文发表

2011年9月23日上午9时,庆祝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建院30周年大会在校音乐厅隆重举行。黑龙江大学校党委书记杨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法学研究》杂志社主编张广兴、《中国法学》杂志社副主编李仕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中华、杨春雷、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张文志 、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徐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秘书长杨涛、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吉国、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张丽欣、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吴蕴欣、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步延胜、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国刚、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邵晓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立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大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反贪局局长刘坤、哈尔滨市法学会副会长、副秘书长熊滨、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剑秋、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崔珣、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元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于世忠、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大利、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亚球、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民、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道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东北林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耀先、东北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学平、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秦亚东、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福友、大庆师范学院法律系主任丁启明、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孟繁旭、远东集团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尚立娜、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系主任沃云、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张恩学,以及法学院的全体师生、校友代表和社会各界嘉宾600余人出席庆祝大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贺轶文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于逸生教授作重要讲话。他回顾了法学院所走过的三十年风雨历程,评价了法学院在黑龙江省以及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概括了法学院三十年艰苦奋斗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并对建院之初的各位老前辈、法学院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广大校友、全国各地的兄弟法律院系、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尤其是司法实践部门和律师实务领域对法学院的发展壮大所给予的关注、支持、信任和帮助表达了感激之情。他高瞻远瞩,冷静大气,在建院三十年的重要时刻,面对中国社会转型和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对法学院的存在价值和历史定位作出正确评估,对现实作出了严苛审视,对未来进行了深长思索,总结了法学院再创辉煌尚需解决的问题,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对法学院的未来进行了规划,展现了一位法学教育家的厚重学养和豪迈气魄,体现了人民教师的道义与坚守,使此次盛典成为鼓舞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盛会,赋予了此次盛典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退休教师代表吴方正教授对在校生、校友和后辈给予了谆谆教诲。他回顾了建院之初的艰苦岁月和苦中作乐并耐人寻味的生活,他高度评价了法学院这十年天翻地覆的变化。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后学之士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好身体保健,保持良好心态。教师代表董玉庭教授谈到2000年来法学院工作后的深刻体会,他非常珍惜和热爱法学院这个集体,对学生寄予深切期望,他代表法学院全体教师表达了今后将继续坚持、努力、奋斗、传承的决心。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代表广大校友作了题为“感恩的心”的发言,他用平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表达了对母校深深的眷恋和感激之情,通过对点滴生活、学习过往的回忆刻画了一段令人动容的生活场景。他的发言将在座校友的思绪都带回了大学时代,很多人眼里都闪着泪光。他们留恋那时老师的关爱、同窗的情谊和课上课下的青春时光。他们决心继续努力工作,以更多更好的业绩回馈母校。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大利教授、哈尔滨市检察院宫立新副检察长分别代表兄弟法律院系和司法实务部门致辞,他们借法学院30华诞之际向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表达了真挚的祝贺,并对法学院30年发展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希望进一步加强联系和交流合作,共同为中国尤其是东北的法治发展做贡献。最后,黑龙江大学校党委书记杨震教授作重要讲话,他代表黑龙江大学全体党政领导向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表达了衷心的祝贺,并向参加庆祝活动的嘉宾、朋友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回顾了黑龙江大学70年的发展历程,对法学院为学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认可,对法学院30年发展建设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希望法学院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总结过去、继往开来,继续秉承大学法学院的使命与责任,致力于推进法治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力所能及的推动国家富强民主文明的进程。还有部分校友即兴自由发言,他们真情实感,感怀大学生活和青春时光,表达了对母校深切而朴素的热爱,对恩师的感念与崇敬,对同学友谊的珍视与回味。 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09年9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成立。已有12位博士后进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涉及民商法学、宪法行政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等专业领域;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北方法学》等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等国家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部。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在法学院,法学院现有法学、治安学二个本科专业,民商法学、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济法学、获刑法学、法律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66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26人;教师中有博士36人,在读博士11人。教师中有中国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8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其中杨震、马长山、王妍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孙光妍、王歌雅为省级精品课主讲教师,杨震、于逸生、马长山、董玉庭、董惠江、钱福臣、孙光妍、王歌雅等教授在全国法学界有重要影响。法学专业教师重视科学研究。2006年以来,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8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转载或论点摘编20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18篇。教师承担校级以上科研项目8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项目10项,司法部项目6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3项,厅级项目21项,教师获校级以上科研奖励45项,其中省社科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黑龙江省高校文化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7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9项。 合作导师:杨震、于逸生、董玉庭、王歌雅、马长山、董惠江、钱福臣在站博士后情况:为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毕业后在我校任教的教师,亦有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院校教师。

根据2007-2009教育部学科实力评估,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0301)专业位列全国第19名。根据武书连2012年《中国大学评价》,黑龙江大学法学(03)学科位列全国第30名A,其中民商法学位列全国第11名A+。根据武汉大学《2012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黑龙江大学法学(03)学科位列全国第27名,法学专业(0301)位列全国第21名。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鼓励教师重视科学研究。2007年以来,教师共出版教材、专著45部,其中由法律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高水平专著25部,发表学术论文497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8篇。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项目4项,司法部项目6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3项,教师获省社科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与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领衔的课题组撰写了《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2006年以来,教师编写教材10本,其中由杨震教授等主编的全国组编本教材8本,刘冰副教授参编了国家级规划教材《法理学》,唐永春教授参编了国家级规划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6篇,教学研究立项20项,其中省教改工程立项7项,省高教学会立项2项,校教改工程立项11项。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校级教学成果奖4项。获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9人次,他们是:王歌雅教授、孙光妍教授、翟羽艳教授、王延君教授、哈书菊教授。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事侦查学等。 (数据更新截至2012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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