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称论文知识库 > 关于论文发表的官司

关于论文发表的官司

发布时间:

关于论文发表的官司

肯定超了!最多两年!

首先要说的是:第一 你不算侵权。人类的科研结果,公开发表论文资料其目的就是为广大群众借鉴学习共享,参考应用。我们的科技成果往往都是在他人科研的基础上,吸取他人经验进行创新开发形成自己新的成果,来供后人学习传承。你适当借鉴他人的资料,融合自己的经验科研开发,业已形成你自己的科技成果,应该值得肯定。律师所说的抄袭率也就是一些知网等类似网站上用软件检索得出的所谓文字重复率。我们中国文字常用的只有1千多字,难免有所重复,由于知网等网站所使用软件检索,具有机械片面性,只能得出其重复率,如何定性为抄袭率,应该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学科专家鉴定组即你所写论文涉及专业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鉴定组进行审核,并且专家组的成立以及专家组成员构成都应得到国家认可与任命,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应。有些软件检测出重复率为零,但如果其核心内容完全与他人相同,经过国家承认的专家鉴定组鉴定后,同样可以认定抄袭。原告代理律师提供的一些网站软件检测的所谓重复率的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因为其网站软件是针对高校、科研机构、出版社、杂志社等科研部门针对本部门撰写论文避免与他人论文重复的一种自查手段,供上述单位自查约束本单位人员的有效方式,并不代表法律依据,只是本单位进行筛选人才,职称评定,科技奖励的一种依据。而网站软件检测时被检测单位论文需要缴纳一些检测费用的,进行有偿检测。大家都知道,律师出示的那些检测机构提供的是证据是通过有偿获取,而那些网站检测单位往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备案,也就是说检测单位在法律上讲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与被告你同样具备相同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以有偿服务为前提的检测单位提供的证据,往往或许因为追逐经济利益,而做出的检测报告有失公平,因此法院应不予采纳。同时该检测机构的检测方法是否获得国家以及广大社会群众的认可,有待法律认定。作为一个以商业营利为目的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报告,在法律上不具备法律效应,只是大家参考依据。原告代理律师、被告、检测机构是三个平等的民事主体,由于原告代理律师与检测机构具备利益相关,因此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据不可采纳。被告应要求原告出具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非营利主管事业单位或法院授权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这里我们进行假设即使有了检测报告,只能说明重复率,而毕竟大部分还是你自己的成果,同时是否抄袭还要有待专业学科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提供证据,因此原告应向相关国家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鉴定,拿出的鉴定结果要具备法律依据,也可以由法院进行协调联系专业学科专家鉴定组,其费用将主张方承担。我们还是再来假设一下,注意:这里我们只是假设,因为抄袭并不代表侵权,如果你的论文中你所做的工作占有大部分,抄袭只有小部分,假设法院判定你侵权,你将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知识产权法规定,您将赔付因你侵权带来商业利益所获收益,也就是说你出版所获利润,同时相应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认为你存在其他收益,请他举证。如果你所获稿费等利润数量较大,建议你进行和解,如果你所获稿费等利润很小,建议你积极应诉,因为原告诉讼成本将远远大于赔偿金额,因为据我所知,有些论文都是自费出版,并未获得利润稿费。让原告举证你获利金额,恐怕原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原告律师往往告诉你,如果你一旦败诉,被告将承担赔偿费、诉讼费,取证费、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等等,其实现实中你如果败诉将只承担赔偿费和诉讼费,如果你请律师还支付律师费。而原告取证费、交通费、鉴定费以及原告聘请律师费将由原告支付。这就是我们现在常常出现官司虽然打赢了,单却输了金钱上,并未获得预期赔偿的原因,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如果真到最后关头,我鼓励大家积极面对应诉,因为,此次和解后,或许还会有律师拿你的论文去检索,如果你只和一个人论文相似,那就做吧!如果不幸,您和很多人的论文都相似将会由一个接一个的官司要打,不要轻信一些人的保证说以后不再控告你,不会有第二次官司打,作为作者可以委托某集体组织代理(大家都知道是谁,该组织也可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同时作者也可中止与该组织的委托关系,可以另行委托律师进行控告你,由于律师行内人士彼此消息都很灵通,见到存在可得利益,难免会为追逐利益,或许有律师A、律师B乃至更多将你的论文拿去检测,如与另外其他人论文相似,律师A、B、C都会像苍蝇一样主动找上另一作者,说服他进行控告你追求利益。假设另一作者也委托了某集体组织,为了避免麻烦,另一作者可以中止与该某集体组织的委托关系,再与律师A、B、C委托再次向你控告。这将是引发多米诺骨牌,不要做一味忍让,做东郭先生最终害己。某些律师往往抓住你爱面子,怕单位知晓,或工作忙、怕金钱上损失较大建议和解,殊不知如果和解将会给你埋下巨大隐患,最终你的损失将会更大。所以大家要积极准备应诉,哪怕把钱用到聘请律师上,也不要轻易答应和解。以上是我的一些建议。首先,我并不赞同抄袭现象,对学术腐败,学术不端也深恶痛绝。对抄袭现象也主张必须严厉制止,但我们不能简单通过诉讼索赔的方式来进行,因为诉讼索赔并不能制止学术腐败抄袭,反而会刺激滋生更大的腐败和抄袭,因为只要缴纳和解费赔偿费就会免责,长此以往学术腐败抄袭会愈演愈烈。学术腐败抄袭现象已经是我们当前一个比较深刻的社会问题,作为每一个中国人都应有责任感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究其原因,是当前选拔人才制度,以及职称评定、奖金分配制度中只注重论文数量,不看质量,不看实际能力的一个畸形产物。因此我们有必要改变人才选用制度模式,应重能力而非论文数量。同时也有一些单位为了本集体集团利益,对学术腐败抄袭采用纵容态度,像现在完全具备论文检测手段,可一些单位为了本小集团利益,不去检测,或检测后也不加追究,对其进行宽容忍态度,难辞其咎!一些出版商和杂志社为里追求利润和版面费用,也对学术腐败抄袭采取容忍放行,理应受到严厉批判。针对反对学术腐败抄袭现象,应我们采取是狠狠打击,但应注意将板子打到谁的屁股上,我们应将重拳打在那些为了小集团利益,而容忍学术腐败抄袭的单位上,从源头上堵截学术腐败抄袭现象,打击那些一味赚取版面费用,而忽视质量,放纵抄袭的杂志上。愿我们共同努力,来营造学术领域纯净的天空。对于学术腐败抄袭肃清,需要国家下大力度进行整治,应加大宣传力度,将打击学术腐败抄袭进行到底!!为了你个人的经济利益,以及为打击学术腐败抄袭做贡献,你应积极应诉,你的应诉也是对制止学术腐败抄袭做出贡献,不要进行和解,如果大家都选择和解,大家都知道人们的经济活动都向经济利润率越高的领域流动,更多的人会看到论文抄袭案件中的巨大利益,会积极涌向这个领域,这将会我国继股市,房地产市场之后又一空前爆发的市场,将不利于我国经济稳定平稳的发展,不利于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对于学术腐败抄袭,欢迎大家都来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都来斧正批驳,欢迎讨论。同时也欢迎那些隐藏身份的律师们都来讨论,看看大家谁说的正确。另外,如果律师再来找你,不要和解,因为可能他的诉讼成本将会大于诉讼收益。还有更为重要的是,如诉讼到法院,不要忘记向法院申请将被告发表论文的出版社和杂志社申请追加为第一被告或第二被告。因为你与出版社和杂志社是相关连带责任。由出版社与你共同进退,你将会轻松许多!!!以上说的如有不对,请隐藏身份的律师们批评,我好改正。社会就是我们永远学习的课堂,有我们学不完的知识,望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互勉!!最后借用温总理的那句话,希望房地产商血管里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也希望广大律师们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也希望出版社和杂志社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广大论文撰写者科技工作者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全社会每一个人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根除学术腐败抄袭才是最终目标,和谐是你我共同的心愿!!不要和解!!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诉讼!!胜利是属于你的!!(鼓掌!!不要停)北京红柳期待您的讨论回复

我觉得知网的道歉并没有什么诚意,完全看不出认真的认错态度,所以我觉得这样的道歉是非常不严谨的。

中国知网赔偿并道歉这个事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这个事件的始末详情请听我一一道来。

89岁的赵德新教授,发现自己100多篇的文章被知网收录了,但更离谱的是他不仅没有收到过一分稿费,甚至下载自己的论文都要给钱,自己的毕生心血就被白嫖去牟利,这事搁谁身上能不生气,好在身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的赵老,并不是等闲之辈,直接多纸诉状告了知网侵权。

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一些判决书,来给大家简单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有份暗号“京73民终848号”判决书,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知网是否存在侵权。

知网的说法是:“我们很委屈啊!我们已经给杂志社签过合同付过钱了,而且投稿须知里也清楚写到我们有网络传播等等权利的。”但赵老师方直接表示,知网并没有说明会付费传播,合着知网是吃了两碗粉就只想给一碗的钱,你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但知网他可不是一个体面的人,眼看着拿不出更好的证据,知网一方开始尝试着转移战场,他们表示自己有期刊资质,对赵老的文章也只是转载,但法院的包青天们直接反手就是:”你不是,你没有,你胡说。“

总的来说案件的细节相当丰富精彩,在这里就不多翻译了。最终法院判定了知网败诉,多起侵权合并后,共赔偿老先生70多万元,可谓是大快人心!

其实大家对知网的怨气早已弥漫已久,人民日报更是点评知网问到知否。可能很多人不理解因为知网作为一家非公益公司,也是要有营收才能维持运作的。

但我在这里想说,知网这钱赚的寒碜!知网坐拥了6000多万份文献、核心期刊多、收入率达99%、一次查重服务数据库服务,毫无疑问是国内第一。 虽然其他公司有买到版权,但他们却花了真金白银支付给了版权方,版权方同样也为内容创作者提供了等价报酬。

知网这么一出,还望今后好自为之。

关于发表论文的官方声明

原创性声明,格式举例如下: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声明有的是学校中带有的,就在封面下面一点

直接去单位或公司的行政部门或是经理室咨询,很容易的

多看看文献,然后试着写的看看

官方发表关于针灸的论文

普刊:《国际临床医学》《国际医药探索》《光明中医》《当代医学》《《当代医药论丛》《名医》《医药卫生》以上都可以发中医针灸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关于针灸美容的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针灸减肥的临床观察及其降低脂质的研究2、 针灸对单纯性肥胖病人植物神经外周介质的影响3、针灸对实验性骨质疏松症的影响4、温针灸的传热学研究5、温针灸治疗虚寒型膝骨关节炎疗效观察6、针灸原理和经络研究中红外热像技术的应用7、近年来针灸治疗原发性痛经临床概况与思考8、豚鼠针灸穴位图谱的研制9、针灸对哮喘患者外周血活化T淋巴细胞与嗜酸粒细胞数目的影响10、 建立现代针灸学理论指导下的针灸治疗体系11、循证医学与《中国针灸》临床研究报道的质量评价12、针灸对免疫功能调节的研究现状与展望13、 针灸对亚急性衰老小鼠脑组织中一氧化氮、丙二醛、超氧化物歧化酶的影响14、 针灸治疗卵巢早衰76例临床研究15、不同针灸疗法对佐剂关节炎大鼠外周镇痛机理的研究

朋友你好,根据我多年从事文字工作的经验,我认为:如果投稿更有针对性,命中率会更高一些。这就关系到,你是哪里的?干什么的?写的稿件是什么体裁?什么内容?如果说投稿的话,最好投当地的报刊、网络或者是你从事的职业报刊发表,要投哪个媒体首先要研究哪个媒体,看它需要什么内容、什么体裁、什么格式的稿件,“对症下药”,这样会更轻松一些、方便一些,命中率会更高一些。如果你能够告诉我你的具体情况(干什么工作,哪里的,写的小说的大致内容等),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我1993年开始在部队时开始发表各类文章,包括:报告文学、新闻、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体裁的,到目前发表的大约5000篇左右吧,有40多篇获奖。另外:投稿时,第一要有信心,第二要投对报刊媒体,这两点非常重要。祝你成功!

中医针灸的论文发表的普刊为你列举以下几个:

1.针灸临床

报道、特种针法、腧穴应用、灸法集萃、刺法聚英、实验研究、文献综述等,并可根据广大读者需要随时增设栏目。为从事中医临床、针灸临床及科研、教学人员及中医针灸学员、广大中医针灸临床爱好者不可多得的实用刊物。

2.上海针灸

《上海针灸杂志》(月刊)创刊于1982年,由上海市卫生局主管,上海中医药研究院、上海市针灸学会主办,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承办,国内外公开发行。为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

3.江苏中医药

《江苏中医药》(原名《江苏中医》、《江苏中医杂志》)创刊于1956年,是全国创刊时间最早的中医药期刊之一,也是江苏省唯一的通报类中医药综合性学术期刊。由于“文革”的原因,被迫于1966年停刊。在党的十一届三...

4.中华针灸电子

《中华针灸电子》是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办的国家级期刊,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中华针灸电子杂志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

5.现代中医临床

《现代中医临床》原《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中医临床版)》杂志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北京中医药大学主办的中医药学术期刊。主编为中国中医界学术权威王永炎院士。办刊宗旨是继承弘扬中国传统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临...

公司关于发表论文奖励

去看下有没有还可以代发论文呢

你是说稿费么?中文核心一般二三百。如果你说的单位奖励,不同单位奖励不同。而且跟你论文发表的期刊有关,SCI、EI、跟中文核心肯定是不一样的。

?孩子,别做写shou

你好 这个要看单位的内部规定,如果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这个法律是没有硬性规定,法律只会鼓励单位奖励,奖不奖在于单位!建议看看你所在单位的奖励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

公司关于发表论文奖励制度

去看下有没有还可以代发论文呢

  • 索引序列
  • 关于论文发表的官司
  • 关于发表论文的官方声明
  • 官方发表关于针灸的论文
  • 公司关于发表论文奖励
  • 公司关于发表论文奖励制度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