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x0d\x0a\x0d\x0a(一)应税所得额\x0d\x0a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x0d\x0a(二)每次收入的确定\x0d\x0a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x0d\x0a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x0d\x0a3.⑴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⑵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x0d\x0a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x0d\x0a(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x0d\x0a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x0d\x0a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x0d\x0a【教材例题】某工程师2008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8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0d\x0a【答案】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x0d\x0a(1)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x0d\x0a(2)实际缴纳税额=2080×(1-30%)=1456(元)\x0d\x0a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x0d\x0a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x0d\x0a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x0d\x0a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x0d\x0a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x0d\x0a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x0d\x0a【答案】AB\x0d\x0a例:某大学教授2007年度稿酬收入如下:\x0d\x0a \x0d\x0a(1)公开发表论文二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x0d\x0a(2)2006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2007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元。\x0d\x0a(3)2007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x0d\x0a请计算该教授2007年度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x0d\x0a解答:\x0d\x0a(1)一篇论文的稿酬500元,低于免征额,不纳税;另一篇论文稿酬1800元高于免征额,应纳个人所得税。\x0d\x0a应纳税额=(1800-800)×20%×(1-30%)=140(元)\x0d\x0a(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x0d\x0a应纳税额=13500×(1-20%)×20%×(1-30%)=1512(元)\x0d\x0a(3)同一作品出版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x0d\x0a应纳税额=(5600+5200)×(1-20%)×20%×(1-30%)=1209.6(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职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王教授缴纳385元个税来算,设王教授这笔稿费为X385=X *(1-20%) *20% *(1-30%)385=X *(1-20%) *14%385=X *80%*14%385/0.112=X3437.5=X算出收入小于4000元,不适用以上算法,所以应按以下算法385=(X-800)*20% *(1-30%)385=(X-800)*14%385/14% =X-8002750=X-800X=2750+800=3550元
1、(1)(2400-800)*14%=y y=224元;(2)4000*11%=y Y=440元。2、(1)若执行的是14%的税率,则:(Y-800)*14%=4200.14y-112=4200.14Y=532Y=3800元 (2)若执行的是11%的税率,则Y*11%=420Y=3818元,当稿费高于800元而低于4000元时,应执行14%的税率,故而这种假设不成立。综上所述,第一种方法成立,这笔稿费应为3800元。
缴纳385元税款说明稿费高于800元;如果稿费高于4000元,那么最低应缴纳4000*11%,即440元。说明王教授的稿费在800元到4000元之间,385/14%,即2750元。
1、(1)(2400-800)*14%=y y=224元;(2)4000*11%=y Y=440元。若王老师获得稿费为2400元,则应纳税224元,若王老师获得的稿费为4000元,则应纳税440元。2、(1)若执行的是14%的税率,则:(Y-800)*14%=4200.14y-112=4200.14Y=532Y=3800元 (2)若执行的是11%的税率,则Y*11%=420Y=3818元,当稿费高于800元而低于4000元时,应执行14%的税率,故而这种假设不成立。综上所述,若王老师获稿费后纳税420元,这笔稿费是3800元。
800+550÷14%≈800+3928.57=4728.57元>4000元所以王老师应获得的稿费是4000+[550-(4000-800)×14%]÷11%≈4000+927=4927元800+392÷14%=3600元<4000元,所以李老师是按照14%的税缴纳的稿费即李老师获得的稿费是800+392÷14%=3600元祝你开心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王教授缴纳506元个税来算,设王教授这笔稿费为X 506=X *(1-20%) *20% *(1-30%) 506=X *(1-20%) *14% 506=X *80%*14% X = 4 517.86如果答案对您有帮助,真诚希望您的采纳和好评哦!!祝:学习进步哦!!*^_^* *^_^*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x0d\x0a\x0d\x0a(一)应税所得额\x0d\x0a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x0d\x0a(二)每次收入的确定\x0d\x0a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x0d\x0a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x0d\x0a3.⑴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⑵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x0d\x0a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x0d\x0a(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x0d\x0a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x0d\x0a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x0d\x0a【教材例题】某工程师2008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8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0d\x0a【答案】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x0d\x0a(1)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x0d\x0a(2)实际缴纳税额=2080×(1-30%)=1456(元)\x0d\x0a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x0d\x0a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x0d\x0a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x0d\x0a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x0d\x0a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x0d\x0a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x0d\x0a【答案】AB\x0d\x0a例:某大学教授2007年度稿酬收入如下:\x0d\x0a \x0d\x0a(1)公开发表论文二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x0d\x0a(2)2006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2007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元。\x0d\x0a(3)2007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x0d\x0a请计算该教授2007年度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x0d\x0a解答:\x0d\x0a(1)一篇论文的稿酬500元,低于免征额,不纳税;另一篇论文稿酬1800元高于免征额,应纳个人所得税。\x0d\x0a应纳税额=(1800-800)×20%×(1-30%)=140(元)\x0d\x0a(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x0d\x0a应纳税额=13500×(1-20%)×20%×(1-30%)=1512(元)\x0d\x0a(3)同一作品出版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x0d\x0a应纳税额=(5600+5200)×(1-20%)×20%×(1-30%)=1209.6(元)
法律分析:需要。
对于稿酬,这其实是一个个人所得税上的说法,通常意义上来说,这里的稿酬是指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支付给作者的报酬。
其实质是出版机构购买作者作品(比如文章)的发表权或发行权。而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等权利。
因此,稿酬实质上就是转让著作权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权利,本质上仍然是属于转让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1、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共同取得稿酬收入的,分别按各自取得收入纳税。2、扣除费用为每次4000元以下(含4000)的扣800元费用,以上的扣20%.稿酬所得还有30%的应纳税额优惠政策。适用20%税率。1、范围界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2、计税依据每次收入没有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1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衍生问题:个人取得的稿酬收入如何开票?个人到税局代开即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职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李老师392/14%+800=3600(元)王老师550/11%=5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职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根据(3)已知,稿费为4000元要440元的税,王老师缴税550元,说明他的稿费高于4000元,适用规定(3)来计算。李老师缴税392元,说明他的稿费低于4000元,适用于规定(2)来计算。解:设王老师获得的稿费是X,李老师获得稿费是X。王老师:11%X=550 李老师:(X-800)x14%=392 X=550/11% 14%X=392+112 X=5000 14%X=504 X=504/14% X=3600
解题思路:当稿费为4000元时,应缴纳稿费(4000-800)×14%=448,那么张老师的稿费在800-4000之间.关系式为:800+超过800的部分×14%=420. 设张老师的稿费为x元. (x-800)×14%=420, 解得x=3800. 答:张老师的这笔稿费有3800元. ,4,个人发表文章、出版图书所得稿费的纳税计算方法是: (1)稿费不高于800元的不纳税; (2)稿费高于800元而不高于4000元,缴纳超过800元部分稿费的14%; (3)稿费超过4000元的,缴纳全部稿费的11%.张老师得到一笔稿费,缴纳个人所得税420元,问张老师的这笔稿费是多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