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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的修复与保护期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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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的修复与保护期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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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的保护与修复期刊投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地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零点二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实行统一管理和专业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林地的规划、保护、利用和建设,实行管理和监督。长江、汉江干堤及其重要支堤的禁脚林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分别由水利、建设部门按其职责进行管理。第四条严禁乱占滥用和破坏林地。对侵占、破坏林地的行为应当举报,有关部门应及时查处。应保护举报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规定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是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擅自变更。林地权属发生变更,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不动产权证书。第七条林地使用者相互调换其林地使用权,双方必须签订协议,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第八条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按照《森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林地上的林木,破坏有争议的林地及其附着物。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第九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区划和林业长远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除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外,还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十条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保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防止林地地力衰退和水土流失。对林地内的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自然景观以及为林业服务的标志和设施实行保护。第十一条凡临时使用林地的,应报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临时使用林地不得超过两年。第十二条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确需改变的,应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三条利用林地建立风景名胜区,属集体林地的,应经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属国有林地的,应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控制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和其它林地上扩建、兴建人造景观和其他建筑设施。确需修建的,应利用现有用地和非宜林地。第十四条变更国有林业经营单位隶属关系的,应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变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关系的,应按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第十五条鼓励利用废弃荒地复垦造林。凡利用废弃荒地复垦造林的,除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优惠规定外,林业主管部门应在勘测、设计、技术、苗木等方面给予扶持。第十六条林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承包、转包、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经营林地,可以开办私营林场和合作林场,可以有偿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权。转变林地经营方式、转让林地使用权,应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依法签订合同,并不得变更林地所有权和改变林地用途。第四章林地的征用和占用第十七条严禁乱批滥占林地。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应先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使用林地凭证后,再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划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执行国家和省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第十八条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珍稀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区以及国防林、防护林、母树林、林木种子园、林业科研和教学实验区的林地,不得征用和占用。确需征用、占用的,必须征得原批准设立该类林地的机关同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国营采育场、国营伐林场、森林经营局(所)、国营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国营林业单位经营范围内的其他土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也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林地。国有林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地的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林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林地的调查、统计,监测消长变化,负责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三)负责林地权属登记、变更,管理林地地籍;(四)审核批准占用、征用林地有关事宜,对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五)监督检查林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六)负责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七)负责国有林地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依法对有偿使用的国有林地实行管理和监督;(八)协助人民政府调处林地权属争议。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第五条林地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六条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林地和个人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规定核发的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即林权证(或者山林权证,下同),为该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第七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林权证前的具体审核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做好核发林权证的其他工作。第八条核发林权证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二)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三)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面资料同实地吻合;(四)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第九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林地权属档案和林地地籍档案。第十条国有林地使用权发生变更的,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林权证,并办理林地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第十一条国营林业单位为有利经营管理与毗邻单位调换林地使用权时,必须签订调换协议书,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原批准单位审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第十二条发生林地权属争议,按有关法规处理。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后,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核发林权证。第三章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第十三条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发展长远规划相协调,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第十四条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沙、取土、修坟墓、建房屋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放牧、打柴、狩猎和从事除林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林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限期退耕还林。第十五条经依法批准,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勘测、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沙、取土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保护林地的措施,不得造成滑坡、塌陷、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临时用地单位应按用地数量在当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营造相应面积的林木,或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第十六条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近期无力造林的宜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的,集体林地须经县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有林地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七条因特殊需要而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经营林地面积的,须经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林业部批准;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1 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天保二期都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项目,但它们的目标和实施方式有所不同。2 天然林保护修复主要是保护和修复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林资源,包括采取措施控制森林火灾、防止盗伐等,以保障天然林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完整。3 而天保二期则是为了全面治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问题,包括建设污染物排放监管系统、推进清洁能源等,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4 因此,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天保二期的区别在于前者侧重于森林生态保护,后者则是全面治理环境污染。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征用和占用林地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征收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补偿规定作了具体规定(供参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依法经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森林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占用林地面积计算,平原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按征用和占用林地面积计算,天然林地和疏林地分别为10元/m2和8元/m2;按占用林地面积计算,平原地人工林地(包括未到结果年龄的经济树种)为8元/m2,山坡地为6元/m2。      4。按占用林地面积计算,天然林地为平原6元/m2,山坡5元/m2;经济林地(含果园、竹林)为平原20元/m2,山坡16元/m2。      6。对于特殊用途林地,已建林地面积是已建林地面积的4倍,未建林地面积是未建林地面积的3倍。      7。对于防护林地,已建林地的面积是已建林地的3倍;结果表明,林地的树木数量是林地的2倍。      8。苗圃地林木数量为前三年年均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树木的最大数量不超过合理的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的乔木数量为当地天然林地的60%,人工灌木林地的乔木数量为当地人工林地的80%;特殊灌木林按当地人工林地的1倍计算;10。适宜林地按当地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      11。斜地按当地人工林地的50%计算;      12。根据乔木数量和合理密度划分针阔叶混交林和乔灌混交林。第四条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按照林地补偿费的50%缴纳;砍伐林木的,还应当缴纳森林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第十一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国家公益林的保护和经营。第十二条国家公益林是指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国家公益林区划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划定的公益林地。第十三条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的权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包括管护补助和公共管护支出。国有国家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5元/亩/年,其中管护补助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5元,其中经营保护补助14.75元,公共经营保护支出0.25元。第十四条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森工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经营保护国家公益林的劳动补贴,应当使用国家公益林经营保护补助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核算管理成本,合理确定国有单位国家公益林管护人员数量和管护劳动补贴标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公益林经营保护补助,用于国家公益林经营保护的集体和个人经济补偿和劳动补助。      公共管理和保护支出主要用于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国公益林监督检查、评估和监测。第十五条财政部根据各省和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国家公益林征收占用等资源变化情况,调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预算。第十六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与承担经营保护任务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签订国家公益林经营保护合同。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保护合同的规定履行管理保护义务,承担管理保护责任,并根据管护合同的履行情况,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第十七条林业补助,是指用于培育林木良种、造林抚育、建设和保护湿地、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荒漠化土地封闭保护区的支出,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业贷款贴息等。      第十八条种养补助的具体支出,林木良种造林抚育如下:(1)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包括种养补贴和育苗补贴。良种繁育补助主要用于补助良种生产、收集、加工、检验、贮存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勘察设计、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管理费等,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及必要的设备购置费;补助对象为国家重点森林种子基地和国家森林种质资源库;补助标准:种子园和种质资源库每亩600元,接穗园每亩300元,亲本林和试验林每亩100元。补贴主要用于对采用组培、轻型基质、无纺布、穴盘育苗、幼龄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苗,因使用良种而增加的成本进行补贴;补贴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良苗外,补贴标准为:每株良苗平均补助0.2元,不同树种苗木补助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 造林补助。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含林业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应当在荒山荒地、沙荒地、荒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改造,面积不少于1亩的,给予适当补助。造林补助分为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助。直接补贴是指对主体造林成本的补贴。补助标准为:人工种植、乔木林、木本油料林每亩200元,灌木林每亩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200元),果林每亩100元,木本药材等林木、竹林,每亩补助100元。间接费用补助,是指县、局、田林业部门(以下简称林业局)组织的造林作业设计和技术指导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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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西夏陵保护规划实施时间:1999年至2000年项目负责人及文本编写人:付清远;审定人:王景慧、黄克忠;参加人:高洪莉、赵中枢、张文奇。新疆吐鲁番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时间:2001年至2002年项目主持人:付清远;参加人员:黄克忠、高洪莉。湖南里耶古城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实施时间:2004年至2006年项目负责人:沈阳;参加人员:王金华。内蒙古阿尔寨石窟遗址保护规划实施时间:2003年至2007年项目负责人:王金华;参加人员:付清远。内蒙古大窑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实施时间:2003年至2004年项目负责及编写人:冯丽娟;顾问:张森水;审定人:付清远,参加人员:葛川、汪英华。黑龙江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保护规划实施时间:2001年至2002年规划编制主持人:付清远;参加人:陶刚、高洪莉。 1.国家科技支撑课题铁质文物综合保护技术研究实施时间:2006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马清林空间信息技术在大遗址保护中的应用研究(以京杭大运河为例)实施时间:2007年至2008年课题负责人:孟宪民2.国家级其他项目清代建筑世家样式雷族谱校释实施时间:2007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崔勇濒危馆藏壁画抢救工程-馆藏壁画保护综合研究实施时间:2007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马清林、郭宏南方地区贴金彩绘石刻保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以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保护为例实施时间:2008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詹长法、王金华木结构文物建筑变形现状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以应县木塔现状信息采集为例实施时间:2008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侯卫东文化遗产灾害风险评估及防灾体系建设—不可移动文物地震风险评估初步研究实施时间:2009年课题负责人:侯卫东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珍贵古籍及文物资料抢救保护实施时间:2009年课题负责人:赫俊红新疆出土文献的保护与研究实施时间:2009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刘绍刚援助柬埔寨吴哥古迹保护项目二期(茶胶寺)实施时间:2005年至2014年课题负责人:侯卫东3.国家文物局课题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第一阶段要求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课题负责人:侯卫东碳酸盐石质文物劣化定量分析与评价系统研究实施时间:2006年至2008年课题负责人:李宏松文化遗产资源特性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于 冰新疆且末古国出土玻璃的科学分析与综合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成倩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实施时间:2009年至2011年课题负责人:刘爱河可移动文物标准体系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高峰4.国家文物局委托课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代码编制规则实施时间:2008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李战崎成立国际标准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范佳翎馆藏铁质文物保护技术手册实施时间:2009年课题负责人:马清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体系建设预研究实施时间:2009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张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技术与工艺科学化问题研究实施时间:2009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梁宏刚古建筑木构稳定性分析与安全性评定预研究实施时间:2007年至2008年课题负责人:王林安重庆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保存状况研究实施时间:2007年至2008年课题负责人:王金华古代发明创造数字展示项目可行性研究实施时间:2007年至2008年课题负责人:张谨5.基本科研业务费课题:(按主要研究领域分类)5.1岩石类(含石窟类)课题(1)重庆大足千手观音金箔的破坏状况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田兴玲(2)安岳石窟圆觉洞地质条件及病害研究实施时间:2007.12-2008.12课题负责人:王金华(3)河南龙门石窟潜溪寺石窟岩体构造特征及渗水机理研究实施时间:2008.8-2010.6课题负责人:张兵峰5.2广西花山岩画保护工程相关课题(1)岩画渗水病害热红外成像探测及机理研究实施时间:2007.9-2009.9课题负责人:吴育华(2)三维激光扫描和GIS技术在野外大型岩画保护中的应用研究实施时间:2008.5-2009.11课题负责人:黄玉琴(3)石灰岩质文物裂缝注浆材料及工艺研究实施时间:2008.8-2010.8课题负责人:周 霄(4)广西花山岩画颜料脱落及褪色病害保护修复技术研究实施时间:2008.8-2010.8课题负责人:孙延忠(5)花山岩画环境监测方法与指标研究实施时间:2009.7-2011.7课题负责人:刘意鸥(6)天然水硬石灰在岩土文物与遗址加固修复中的应用研究实施时间:2010.2-2010.12课题负责人:李 黎5.3木构建筑类课题(1) 应县木塔斗栱静动力荷载下力学性能研究实施时间:2008.8-2009.8课题负责人:王林安(2)木结构文物建筑变形现状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以应县木塔现状信息采集为例(二期工程)实施时间:2009.7-2011.7课题负责人:颜 华(3)应县木塔二层明层倾斜变形及其对整体结构安全影响研究实施时间:2010.6-2011.12课题负责人:王林安(4)古建筑木材横纹承压增强加固技术研究实施时间:2007.7-2008.7课题负责人:王林安(5)辽代木构建筑大木结构研究实施时间:2008.3-2010.3课题负责人:温玉清(6)木结构建筑不完全落架维修方法研究—以奉国寺大雄殿为例实施时间:2009.7-2011.7课题负责人:王雪莹5.4大运河相关课题(1)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导则及实施方案研究实施时间:2007.7-2008.7课题负责人:李宏松(2)大运河淮安段遗产本体调查方法研究实施时间:2008.8-2009.8课题负责人:于 冰(3)大运河扬州段水利遗产真实性研究实施时间:2010.6-2011.12课题负责人:崔 明(4)大运河遗产可持续发展利用研究—以淮扬区段和南运河为例实施时间:2010.6-2011.12课题负责人:赵 夏5.5土遗址类课题(1)南越王宫署土遗址保护材料研究实施时间:2009.7-2011.7课题负责人:王云峰(2)北方地区非露天条件下既有土遗址加固材料保护效果评估研究实施时间:2010.6-2011.125.6高句丽壁画保护工程相关课题(1)高句丽墓葬壁画制作材料分析与病害原因研究-以麻线安子沟等四座墓为例实施时间:2009.8-2010.12课题负责人:成 倩(2)高句丽墓葬壁画微生物的检测研究-以麻线安子沟等四座墓为例实施时间:2009.8-2010.12课题负责人:葛琴雅(3)高句丽墓葬岩土结构前期调查与评价研究实施时间:2009.9-2010.12课题负责人:葛 川5.7金属类课题(1)室外铁质文物保护材料长期有效性评价研究实施时间:2008.8-2011.8课题负责人:沈大娲(2)沧州铁狮子加固方案支撑节点部位应力状况研究实施时间:2009.7-2010.7课题负责人:永昕群(3)高度矿化青铜器腐蚀特征与成因初步研究实施时间:2007.7-2008.7课题负责人:张治国(4)浙江瓯海出土西周时期青铜器腐蚀与土壤环境关系研究实施时间:2009.7-2011.7课题负责人:马菁毓5.8其他研究领域课题(1)柬埔寨吴哥古迹茶胶寺建筑保护修复史研究实施时间:2010.6-2011.12课题负责人:温玉清(2)海洋出水陶瓷、金属和木质文物保护前期研究实施时间:2009.7-2011.12课题负责人:李乃胜(3)南海诸岛文物考古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及初步研究实施时间:2010.6-2011.12课题负责人:范伊然(4)天津近现代工业遗产评价与保护体系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王晶(5)国保单位申报标准研究实施时间:2008年至2009年课题负责人:刘文艳(6)意大利文化遗产登录制度与我国国保单位评审制度对比研究实施时间:2009年至2010年课题负责人:王乐乐 科研期刊:《出土文献研究》《文物科技研究》《中国文物科学研究》工程与科技保护专著:《西藏布达拉宫修缮工程报告》《周萨神庙(世界遗产柬埔寨吴哥古迹)》《大足石刻保护》《中国古代建筑——蓟县独乐寺》《文物保护与修复的问题(卷1-4)》《天衣有缝-纺织品保护修复论文集》《中国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基础工作类专著:《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地方志书目》《新中国出土墓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译著:《艺术品中的铜和青铜腐蚀产物、颜料、保护》《国外文物保护科技编译参考》《国外文物保护机构介绍》《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艺术品中的铜和青铜:腐蚀产物,颜料,保护》文物保护研究论著:《内庭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壬寅消夏录》《文物保护科技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文物科技研究》《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地方志书目》《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中国文物科学研究》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孤本、善本出版:《新中国出土墓志》《银雀山汉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墓竹简》《吐鲁番出土文书》《敦煌悬泉月令诏条》《尹湾汉墓简牍》《敦煌吐鲁番天文历法研究》《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教育培训主要出版物:全国文物古建研究所所长培训班讲义;“文物保护与修复的问题”卷一、卷二;中意合作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东亚纸质文物保护——第一届东亚纸张保护学会研讨会论文集;文物修复理论——中文版;“文物保护与修复的问题”卷三、卷四;天衣有缝——中国古代纺织品保护修复论文集。 出版物:2010年4月,首届“紫禁城杯”(2009年度)全国文化遗产十佳图书评选结果揭晓,我院《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艺术品中的铜和青铜:腐蚀产物,颜料,保护》两部图书从全国164种入围图书中脱颖而出,分别评为“2009年度全国文化遗产优秀图书”奖和“2009年度全国文化遗产最佳译著”奖。《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获2002年国家古籍整理图书二等奖《睡虎地秦墓竹简》——获首届全国古籍图书一等奖《吐鲁番出土文书》——1999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全国第二届古籍整理图书评奖一等奖同年获得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颁发的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图书评奖一等奖同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颁发的首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三等奖1997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国家图书奖提名奖1992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全国首届古籍整理图书评奖一等奖《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获得江苏古籍图书二等奖工程项目:北京大学红楼维修加固工程——获得1981—1982年度文化部科技成果三等奖。天津蓟县独乐寺修缮工程——获得国家文物局2004年文物保护科技进步二等奖。风化石质文物的渗透加固——1992年4月获国家文物局科技进步三等奖香港志莲净苑仿唐木构寺庙建筑群复建设计——获得2002年优质工程奖第一名获得2000年香港十大优秀建筑奖获得美国建筑学会亚洲惟一大奖(1998年)敦煌莫高窟起甲壁画修复技术——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987获文化部科技成果一等奖。山东临沂金雀山帛画揭裱技术——获得文化部1985—1986年科技成果三等奖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竹、木、漆器脱水修复技术——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集体奖。吉林集安长川一号高句丽墓壁画保护——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集体奖出土彩绘陶俑的保护处理方法—北周李贤墓彩绘陶俑保护方法的研究——获1985—1986年度文化部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北周李贤墓壁画的揭取和修复新技术——获1985—1986年度文化部科技进步奖四等奖AC—I型防紫外线胶片的研制与应用——获1985—1986年度文化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所谓状物作文,就是对某种物体的描摹和介绍。

如果 按内容分,可以分为植物的、动物的、建筑物的、器物的(如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等;如果按写作形式 来分,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以记叙为主,二是以说明为主。状物可以帮助提高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观察 和认识事物的能务。

如何写好状物的作文呢? 首先,观察是获得状物作文材料的最重要的途径。 观察,就是看,仔细地看。

外界物体反映到我们眼睛里,还只是大略的形象。如果不看仔细,不研究, 也就倏忽而过,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更不用说产生写作冲动,而想办法把物的“倩影”留下来,成为写 作的素材了。

要使读者对描摹的对象产生深刻印象,就要写出对象的外在和内在特点来。我们生活的这个 世界是绚丽多彩的,各种事物也都有各自特点,这些特点,有的是物体本身就具备的,我们只要通过语言 把它如实地反映出来,比如水是流动的,糖是甜的;有的则是写作者从自己主观情感出发,强加于物体的, 比如用“挺且直”来形容大雪中的青松,从而表现作者对不向压力屈服、在恶劣的环境中坚忍不拔的精神 的赞美。

状物文就是要写出各种物体之间的这种种不同来。准确地把握物体的外部特点,仔细观察十分重 要。

观察物体有一定的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从整体到局部、从形状到色彩,观察没有 一定之规,关键在于掌握物体的特点。抓物体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看物体的形状,长短、方圆、肥瘦、大小等; 二是看物体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各有不同; 三是看物体的质地,粗糙、细密、坚硬、柔软等; 四是看物体的数量,一个、两个、一条、两条等; 五是看物体的功能用途。

如果是动物,还可以通过它的生活习性来说明。 其次,要对物体分析比较,找出其特征。

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它们有不同的物征,抓住了它,你才能真正地了解事物 并正确地描写出来,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 “不要说现实生活没有诗意。诗人的本领,正在于他有足够的智 慧能从常见的平常事物中看出引入入胜的一个侧面。

”这里的“一个侧面”就是事物的特征不同的物有不同 的特征。不同类的物,特征区别当然是很大的。

同一类的物,各自的特征也是有区别的。比如说,你要介 绍“家猫” ,你就要抓住家猫的特征。

家猫的特征与狗不同,与兔子不同,即使与野猫相比也有很大的区别。 家猫的特征是会捕老鼠,性子温顺,爱亲近人。

把这些特征写清楚,文章不点明是写家猫,读者也不会领 会错。再比如说,你要写自己饲养的一只小花猫,那你不但要写清楚这只小花猫与一般小狗、小兔的区别, 更要写出与一般家猫的区别,要写出与众不同的特征,即区别于一般家猫的地方。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为 你的小花猫“立传”的目的。 物的特征主要有外形特征、功能特征和情态特征等。

外形特征显着的,如“棱皮龟” ,它的外形特征, 一是大,是龟中的最大个。二是没有坚甲硬壳,而是裹着一层厚皮,所以又叫“革龟” ,这两点外形特征就 把棱皮龟与一般的龟区别开来了。

功能特征,就是物的作用,物具备的某些能力、本领等。功能特征明显 的,如,大象的鼻子。

它的功能特征,是其他动物的鼻子无法匹敌的。把这些功能特征写清楚,象鼻子与 其他动物的鼻子的区别就一目了然了。

情态特征,主要是物对人的感情,或人对物的观感。情态特征明显 的,如家猫对人的亲近、温驯,大熊猫的憨态可掬,小花狗的善解人意等,都是有别于一般动物的情态特 征。

抓物的特征,这三个方面的特征可以在一篇文章中都出现,也可以抓一二个方面来写。 第三,整体勾勒与细部刻画相结合。

gua 亲子资源网 勾勒,勾,就是画出轮廓;勒,就是刻,刻画。状物说明文,首先,要求把物的大体形象轮廓刻画出 来,给读者以大致印象。

要做到准确勾勒,必须把握住整体。任何一个物都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

这时,要求我们应从大处着 眼。急于盯住某些细部, “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顾此失彼,读者对介绍的物的印象肯定是支离破碎,不 会有整体感的。

比如,一只文具盒,它由盒体、盖子、垫板、衬格、插销、磁性搭扣等构成。如果要介绍 它,应该首先告诉读者这文具盒的大致形状、大小、总体色彩等等。

再如,一头水牛,它有头、颈、背、腹、尾巴、四肢;头上有角、眼、鼻、口、耳等等。你首先应该告诉读者的是这头水牛的体态大小,这头 水牛的头、颈、腹、背的形态特点,而不是头部的五官位置等等。

总之,必须让读者获得的第一印象是你 所介绍的物的整体形象。 状物文章在交代了物的一般形状、特征后,特别要注意细部的刻画。

因为一般形状和特征,只能给读 者以大体印象。这种状物文章一般适用于写某一类的物,比如说,笼统地介绍某一种动物,如家猫、鲨鱼、马等等。

即使是介绍某一类物,有时也不乏作细部的刻画描写。如果写具体的某一物时,就必须在细部刻 画上下功夫,只有细部刻画,才能给人以深刻印象。

怎样作好细部刻画呢?毫无疑问,首先,要对物作细致的观察,对物的细部有充分的了解。其次,要 抓准。

因为,所谓细部就是我们要描述。

感恩老师时间如沧桑岁月,如一舟小船,流过了一年半的学习生涯。

眼看在技校上半学期的生活就快要结束了,此时的我,感慨良深,我的心情时刻起伏变化着,因为我舍不得离开这曾经一直温暖我心灵的校园,时刻陪伴我走好每一步人生的学习旅程,温馨的她,让我陶醉。技校,是个培养人才的地方,当初,我是怀着好奇的心来到这里进行学习,学习的本身是不分贵贱的,此时的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忘记中考的悲伤,让一切重新开始,珍惜现在的生活,新的目标,这让我有了新的希望,使我一定要努力过好现在每一天充实的生活,努力学习,勇于竞争,让我的人生变得更加的丰富多彩,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我的心间永远的多姿多彩。

在技校学习的这些期间,曾经有着无数的困难接踵而来,当我每次一再想放弃时,老师的一句话总是给予我坚强的力量,这种力量是强大的,那就是:“别放弃,陈杰,老师相信你,坚持到最后,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尽力了就行。”我后面感动流泪了,这句话就一直伴着我走过许许多多的日日夜夜,时刻温暖我的心田,使我更加的努力,使我更加坚定了这样的信念,使我的精神境界得到了提升。

随即,在与同学们相处的这些日子中,我和你们结下了深深的友谊,我知道了,人无十全十美,一个人存在着许多的缺点,取长补短是多么的重要,这使我的性格不断的得到完善,让我时刻焕发活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面对学习。同学们,你们磨练了我的心灵,感谢你们,在这温暖如春的校园里,同时也给了我面对未来生活的勇气和经验。

还记得吗,当我们忙里愉闲时,闲聊家常时的快乐。还记得我们参加各种活动时,那种团结的精神吗?当我们在疲惫时,音乐的美妙使我们顿时神清气爽,消除我们一天的疲惫。

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温馨,虽然有时你们的心情不好,但我还是微笑着面对着你们,因为我相信,希望我的微笑每天都可以带给大家好心情,我们的友谊将永远地久天长。同学们,你们感受到--友谊的温暖了吗?温暖不仅是我和同学们的,其中最大的功劳应该归功于老师,在此,曾经教过我所有的老师们,——曾哭泣过的心灵让我,想对你说。

每天在你们的尊尊教导之下,不知不觉中使我的德、智、体、美、劳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你教会了我们怎样为人处世,你教会了我们要自信,自强,靠自己的努力拼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蓝天,相信自己的未来不是梦!只要我们认真的付出了,就无悔。你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学会做好各种小事,从小事做起,因为小事中的一切细节往往会决定一个人的成败,从而影响一个人机遇或着命运,这是值得我们深受借鉴的。

老师们,我虽然无法报答你们的辛勤培育,您经常为了我们,日夜操劳。

但我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你们每天是多么的辛苦,为了我们,有时甚至很晚才吃饭。

为了我们,不断的消耗青春,岁月的斑驳使你们脸上出现了许多的皱纹,这让我的心感到阵阵疼痛。在此,老师,我怀着最崇高的敬意向你们说一声:“老师,你们辛苦了!你们是最神圣的,不断的哺育我们健康成长,使我们满怀希望迎接未来,迎接这美好的明天!”老师这个职业我挺喜欢的,要是我也能当一名老师该有多好,这其实也是我的心声,而我,曾经的自卑有时也还会涌上心头,自卑源于以前我在初中许多的回忆,以及成绩排名的伤害,这样的挫折,一再伤害我的自尊,说真的,心很痛,很痛,时间虽是最好的良医,如今,可我还是忘记不了这刻骨铭心的回忆,有时只有暗暗的哭泣,不想和任何人诉说,平时尽量的面带微笑,保持一种恒定的心情,家人虽然培养我长这么大,但是我内心的脆落,他们虽然关心我,并非特别的了解我,理解我内心世界的真实想法,由此,也请你们听听我的心声。

老师们,你放心,我会尽我自己的一切努力来报答你们,这算是我给你们的最好礼物吧,其实,老师们,我觉得在技校的最大收获是懂得如何感恩,并学会感恩,感恩之心是一颗美好的种子,它的本身是爱的体现,需要我们认真去探索,怀着爱心,那么,这个世界将更加充满爱。

给你2篇从不同角度写作的论文参考吧,具体我也不好说, 古代陶器修补材料(第一篇侧重专业性) 我国是陶瓷古国。

在古代遗留下来的遗存中,以陶器为大宗,这在各地都是相同的。我们在文物修复技术保护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各种文物标本之中,数陶器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

其次,古代陶器本身,又融汇着选料、造型、雕塑、翻模、刻绘、敷彩、施釉以及入窑烧制、控制火侯等等一系列技术的或艺术的因素在其中。同时,古代陶器在墓葬内外遭遇到的损坏、侵蚀、污染等等千差万别,情况最为复杂。

因此,古代陶器的修复保护工作是至为重要的。它也是各类文物修复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值得给予足够重视。

古代陶器修复保护工艺流程中,包括着环境分析、现状调查,原状评估、清理清洗、拼对粘接、修补缺损,加固表面彩绘和陶胎,仿色做旧等各种技术手段的选择和实施。本文限于条件,拟就古代陶器修复保护中对于缺损部位使用修补材料的情况及其相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和经验,以期抛砖引玉之效。

谈起古代陶器的修补材料,首先应当提到石膏。石膏,即熟石膏(CaSO4·1/2H2O),又称煅石膏、烧石膏,是由石膏矿石粉碎加热至150℃左右脱水而成。

学名半水硫酸钙。形态为白色粉末。

遇水吸湿发生水化,生成针状结晶的二水石膏(CaSO4·H2O),硬化成块。熟石膏粉末与水混合形成流体,逐渐增稠直至变硬;其间有可塑性,但时间短暂。

石膏制品用作室内装修材料,能够随着环境空气的湿度变化,吸收或释放水分,达到与外界平衡。现代工艺美术上将其用于制作模型,后又引入考古文物界用于文物修复、复制。

历年来,因其成本低廉、原料易得、操作简便而在古代陶器修复中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石膏作为一种最常见的古代陶器修补材料,其弊病也日益暴露出来。

一是质地脆弱,常与陶质不相匹配。古代陶器质地本身有脆弱的,也有坚固的;还有整体坚固而局部脆弱或整体脆弱而局部坚固的,情况各不相同。

石膏以其脆弱之躯用来修补脆弱或坚固的古代陶器,实在难堪重任。二是结构疏松,吸附潮气,常比古代陶质更甚。

古代陶器之陶质,有结构疏松的,也有相当致密的,还有非常致密的,例如用高岭土经高温烧成之唐三彩。石膏以其固有之疏松结构,用作干燥剂是好材料,而用于修补古代陶器,要想“放之四海而皆准”,显然是不相宜的。

三是当其为粉末时,粘附力强,常污染陶器表面,特别是表面粗糙之夹砂陶,难以清理;而当其吸水结为硬块时,对于陶胎之粘接力微弱,仅是依靠粗糙的结合面附着在陶胎上,干燥后极易脱落。四是熟石膏在吸水硬化过程中有1—3%的膨胀率。

这一点造就了其用于翻制模型时能够完全充盈型腔的良好复印性。但是用浇铸法修补古代陶器时有可能造成脆弱陶胎上新的裂纹或者整体变形。

这一点常被人们所忽视,即使发现了也往往不得其解。在工作实际中,我们常可以看到,数年甚至数月前用石膏作修补材料修复好的古代陶器,无论其表面是否仿色作旧,都常发生酥粉、开裂、断块的现象。

这正是熟石膏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当然,现在有一种加强石膏,据说性能很好。

但因其稀缺,应用不广,这里不作讨论。笔者多年来,一直从事于古代陶器的修复保护,经手了大量曾用石膏修补过而又必须翻修的古代陶器,可以说是深受其害。

那么,对于古代陶器选用修补材料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呢?我们认为应当有这样几点: ①质地坚固的程度与所修补的“这一个”陶器基本匹配。脆弱质地的石膏不行,而相对于所修补的“这一个”陶器其质地过于坚硬、过于坚固也不适宜。

②结构致密一些,以不从存放环境中吸附潮气为好。③使用胶粘剂为介质,使之能够与修补部位粘接牢固,稳固结合。

④膨胀率、收缩率尽量低一些。⑤修补操作时有一个干固硬化过程。

软的时候可以按需要填充捏塑,干硬以后可以雕琢刻划,表面可以打磨,适宜仿色做旧。应当说,基本符合以上几点要求的修补材料就是适用的。

十多年来,我们受到其他行业工艺技术的启发,经过反复摸索,将现代高分子化学材料运用于文物修复传统技艺,使用“陶器修补腻子”修补古代陶器之缺损部位,特别是修复了大量汉唐陶俑,包括唐三彩文物,效果比较理想,也经受了时间的考验。 “陶器修补腻子”是一类新型修补材料的通称。

它并没有一个唯一的、一成不变的配方。它的总的配方原则是由填充料和胶粘剂这两类基本组分构成,必要时可以增加辅助组分,也可以不加。

下面简略介绍一下两类基本组分的概况,以及部分辅助组分。 第一类基本组分是填充料,或称骨料。

主要有①粘土、②大白粉(建筑装修材料,成分为CaCO3、③陶粉(碎陶片经粉碎研磨制得)、④瓷粉、⑤石英粉、⑥水泥,另外,还有粗陶粉、粗瓷粉、石英砂等。以上首选粘土,因其本身即为制陶原料,质地色泽与多数陶胎十分接近。

使用时应选择纯净的粘土,焙干研细过筛备用。以上各种填充料也可以选用两种配合起来调整硬度和色泽,例如在粘土中添加适量石英粉可以提高硬度。

修补体量大或厚度大的古代陶器,可用粗陶粉,或加石英砂补内芯或底层。

函的格式范文 函的分类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

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

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函的格式 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

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

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

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

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三)结尾。

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

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撰写函件注意事项 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

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

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函的范文一 商洽事宜函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关于建立全面协作关系的函 **大学: 近年来,我所与你校双方在一些科学研究项目上互相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基础。为了巩固成果,建议我们双方今后能进一步在学术思想、科学研究、人员培训、仪器设备等方面建立全面的交流协作关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定期举行所、校之间学术讨论与学术交流。

(略) 二、根据所、校各自的科研发展方向和特点,对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协作。(略) 三、根据所、校各自人员配备情况,校方在可能的条件下对所方研究生、科研人员的培训予以帮助。

(略) 四、双方科研教学所需要高、精、尖仪器设备,在可能的条件下,予对方提供利用。(略) 五、加强图书资料和情报的交流。

以上各项,如蒙同意,建议互派科研主管人员就有关内容进一步磋商,达成协议,以利工作。特此函达,务希研究见复。

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盖章) 一九九五年*月*日 函的范文二 通知事宜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 国办函 [1993] 2号 国家计委、经贸办、农业部、商业部、经贸部、纺织部、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羊毛生产,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质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抓紧抓好草场改造和羊种改良工作。(略) 二、技术监督局要加强羊毛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

(略) 三、要尽快组织直接进入国际羊毛拍卖市场。(略) 四、为了促进国内养羊业的发展,支持纺织工业生产和扩大出口创汇。

(略) 上述有关政策,请有关部门、各地区特别是羊毛生产区认真研究落实,执行中的问题,由国家计委和经贸办协调,并督促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盖章) 一九九三年一月三日 函的范文三 征求意见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求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草案)》意见的函 国办函 [**] **号 各省、市、区人民 *** 、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 现将我们草拟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草案)》送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同志讨论修改,并将修改意见于十一月底前告诉我们。

国务院办公厅(盖章) 一九九九年*月*日 函的范文四 请求批准函 广州**局销售。

关于鄂穗两地携手联合打捞"中山舰"的函

湖北省人民 *** :

现沉于长江金口赤矾山江底的"中山舰",是中国现代革命史上的重要历史文物,尽快将其打捞、修复和陈列展览,是海内外同胞的共同心声。

"中山舰"是重要的革命历史文物。该舰192喀年参加"保卫大武汉会战"时被日军炸沉。尽快打捞"中山舰",使其重展英姿,是一件深得海内外同胞和两岸有识之士拥戴的义举。

这对于充实完善中国现代革命史文物,并重现其历史价值,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改善两岸关系,促进台湾回归祖国大业的早日实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中山舰"在广州的时间长达21年,且围绕"中山舰"的几次主要历史事件都发生在广州。因此,"中山舰"是把广州建设成为中国现代革命史教育基地,

向广州、全国乃至海内外同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可缺少的文物。

近几年采,广东省、广州市人大、政协、民革,黄埔军校同学会中的不少代表、委员、成员,各界有关专家学者、人民群众,

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纷纷向广州市 *** 采电来函.希望广州市 *** 主动与贵省联系章一起尽快组织打捞"中山舰",并进行修复和陈列。

为此,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提出由两地 *** 本着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态度,协商联合打捞,修复。展出的办法和有关问题。

专此函达,请答复。

广州市人民 *** (盖章)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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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保护文物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事: (1)不可过度开发,文物遗迹所承受的参观能力是一定的,超过了这个能力,文物肯定会有所损毁,这种损毁可能是微小的,、不易察觉的,但等到你发现它的时候,恐怕已失去了补救的可能。 (2)在维修扩建文物古迹时,应保持它的原汁原貌,不可轻易加入现代的元素,最好是能做到“修旧如旧”,雷锋塔前修了自动扶梯,我个人觉得就破毁了整个雷锋塔址的味道,修建者当初也许是好意,但结果令人不敢苟同。 (3)保护文物不是仅靠政府的力量就能解决的事,要靠每一个人的保护意识,当我们漫步在白堤、苏堤,饱览西湖美景时,我们不经意间的一个行为,比如吐痰,乱扔东西都会破毁我们身边好不容易保护下来的文物古迹。因此,提高全民意识是关键。

沙棘林保护与修复期刊投稿

关于沙棘属植物的分类、分布、起源:《青藏高原的沙棘》《沙棘属的新发现》《沙棘属植物起源的研究》《沙棘的生态地理分布及其植物地理学意义》《沙棘属植物的分布格局及其成因》......沙棘的生态适应性、群落学特性与生态效益:《沙棘几个抗旱性生理指标的测定与分析》《沙棘改良图样、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效应》《天然沙棘林的水保作用研究》《论我国沙棘的起源、分类、群落、资源问题》......关于沙棘研究工艺的《关于沙棘降酸工艺的研究》《中国沙棘叶总黄酮提取工艺研究》......因为不知道你是要关于沙棘研究的那一方面的,所以先写这些,如需论文作者与刊登地址,你再说吧

健脾消食,止咳祛痰,活血散瘀。

沙棘,系蒙古族、藏族习用药材。为胡颓子科植物沙棘的干燥成熟果实。秋、冬二季果实成熟或冻硬时采收,除去杂质,干燥或蒸后干燥。

国内分布于华北、西北、西南等地。沙棘为药食同源植物。沙棘的根、茎、叶、花、果,特别是沙棘果实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物质,可以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轻工、航天、农牧鱼业等国民经济的许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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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棘在海外早享盛名

古希腊时代,各城邦之间战争不断。有一次,斯巴达人打了胜仗,但是有60多匹战马在战争中受了重伤。斯巴达人不忍杀死自己的战马,又不想看到自己心爱的战马死去,于是将它们放到一片树林中。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惊讶地发现那些濒临死亡的战马非但没有死去,而且一个个膘肥体壮,毛色鲜亮,浑身仿佛闪闪发光。

斯巴达人感到非常奇怪,最终发现这群马是被放到了一片沙棘林中,这些马饿了就吃沙棘叶,渴了就吃沙棘果,依靠沙棘为生。

聪明的古希腊人从此知道了沙棘营养和治病的价值,而且还赋予沙棘一个浪漫的拉丁文名字“HippohgaerhamnoidesL”,意思是“使马闪闪发光的树”,这就是沙棘拉丁学名的由来。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6%B2%99%E6%A3%98/16566217#viewPageContent"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沙棘(中药)">百度百科-沙棘(中药)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6%B2%99%E6%A3%98/742521#viewPageContent"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沙棘(胡颓子科沙棘属植物)">百度百科-沙棘(胡颓子科沙棘属植物)

沙棘的功效与作用1、药用功效:沙棘果和油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可降低胆固醇,治愈心绞痛等症;还有防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祛痰、止咳、平喘、慢性气管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以及消化不良等作用;对慢性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结肠炎等病症疗效显著;对烧伤、烫伤、刀烧、冻伤有很好的作用;对妇女宫颈糜烂有良好的效果。2、食疗功效:沙棘果实营养丰富,据测定其果实中含有多种维生素、脂肪酸、微量元素、亚油素、沙棘黄酮、超氧化物等活性物质和人体所需的各种氨基酸。其中维生素C含量极高,每100克果汁中,维生素C含量可达到825—1100毫克,是猕猴桃的2—3倍,素有维生素C之王的美称。同时,沙棘油中含有206种对人体有益的活性物质,具有抗疲劳和增强机体活力等特殊药理性能,具有保护和加速修复胃黏膜、增加肠道双歧杆菌的药性,降减血浆胆固醇、减少血管壁中胆固醇含量的作用,还能防治高血脂症和动脉粥样硬化症,促进伤口愈合。3、美容功效:沙棘油中含有大量维生素E、维生素A、黄酮和SOD活性成分,能有效防止自由基以达到抗衰老的作用。

沙棘的功效和作用主要是防止水土流失,有改善土地沙漠化的作用和功效。

沙棘是一种适应能力非常强的植物,耐干旱、耐瘠薄而且耐寒冷,在砒砂岩区、风沙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沙棘能有效发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护路护岸等作用。

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生态处处长徐双民告诉记者,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的榆林市榆阳区,以前风沙非常大,通过沙棘工程建设,几万亩流动的沙丘基本得到了固定。沙棘林种植5年后每年平均固沙2.2厘米,相当于每公顷固沙5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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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棘还有一个浪漫的拉丁文名字“HippohgaerhamnoidesL”,意思是“使马闪闪发光的树”。

在古希腊时代,各城邦之间战争不断。有一次,斯巴达人打了胜仗,但是有60多匹战马在战争中受了重伤。斯巴达人不忍杀死自己的战马,又不想看到自己心爱的战马死去,于是将它们放到一片树林中。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惊讶地发现那些濒临死亡的战马非但没有死去,而且一个个膘肥体壮,毛色鲜亮,浑身仿佛闪闪发光。

斯巴达人感到非常奇怪,最终发现这群马是被放到了一片沙棘林中,这些马饿了就吃沙棘叶,渴了就吃沙棘果,依靠沙棘为生。聪明的古希腊人从此知道了沙棘营养和治病的价值,而且还赋予它“HippohgaerhamnoidesL”这个浪漫的名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_荒山绿了农民富了

古建筑文物保护期刊投稿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

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

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

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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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规划

切实做好文物调查研究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并依法登记、建档。在认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检查落实。

要及时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必要的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

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进行必要的考古勘探、发掘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以后方可实施。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考古发掘要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统一管理,落实审批和监督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文化遗产的保护

​​古建筑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千年的岁月积淀,每一件保存下来的古建筑都是弥足珍贵的。很多时候古建筑面临着被破坏,而国家也了解到了这个情况,古建筑保护理论知识薄弱,专业性人才缺乏。目前虽然大多数高校都设置了城市规划研究生遗产保护方向等涉及古建筑保护规划类专业,但是并没有像热门专业那样受广大学子的青睐,愿意学习此专业的人才也屈指可数。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古建筑保护是要通过科学的方法防止其损毁,延长其寿命,而且需要最大限度地保存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充分地保留自然对其留下的历史烙印。不能够完全的改变它使他完全变了原有的意义,所以这也要求要了解每一个古建筑的形成和存在的意义,还有为什么要保留,这些要弄明白。​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是对一个朝代的见证,是一个城市的文脉,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人民的社会生活状况,古建筑代表着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古建筑逐渐受到腐蚀和破坏,所以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已迫在眉睫,而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也是个人层面的。​

古建筑的保护修缮参见苏州古建筑保护条例。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08.01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维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古建筑的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古建筑,是指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一)建于1911年以前,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民居、寺庙、祠堂、义庄、会馆、牌坊、桥梁、驳岸、城墙、古井等建筑物、构筑物;(二)建于1949年以前,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优秀建筑和名人故居。古建筑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报市或者县级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列为控制保护建筑,并设立保护标志。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古建筑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第五条市、县级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市、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护古建筑的规划工作。发展计划、建设、财政、公安、工商、海关、房管、园林、民族宗教、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古建筑的有关保护工作。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古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害古建筑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对在古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七条古建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一)古建筑为私有的,所有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二)古建筑为非私有的,使用单位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作为民居使用的,管理单位为第一保护管理责任人,使用人为第二保护管理责任人;(三)没有管理单位的古建筑,由所在地的区、镇人民政府确定管理单位,管理单位为保护管理责任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保护管理责任人变更时,应当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保护管理责任转移手续。第八条古建筑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古建筑保护的要求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二)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三)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古建筑保护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第九条古建筑比较集中的街道、镇和村可以建立保护组织,协助做好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第十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古建筑保护范围,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相应的风貌协调保护区。古建筑比较集中的区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古建筑整体保护规划。在古建筑风貌协调保护区或者古建筑比较集中的区域内进行建设的,不得破坏古建筑的环境风貌,其建设方案必须征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古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或者拆除,确需迁移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需要迁移或者拆除的古建筑,实施单位应当确定迁移或者拆除的方案,做好测绘、文字记录和摄影、摄像等资料工作,落实古建筑构件保管措施。拆除的古建筑构件不得擅自出售,应当报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第十二条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新发现古建筑的,拆迁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保护方案,具体实施所需经费由拆迁人承担。第十三条维修古建筑不得任意改变和破坏原有建筑的布局、结构和装修,不得任意改建、扩建。除经常性保养维护和抢险加固工程外,古建筑的重点修缮,局部复原,建造保护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必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担古建筑维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并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维修古建筑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维修的面积和程度给予奖励;古建筑为国有的,可以允许其在一定年限内免费使用。非国有的古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也可以予以置换或者购买。第十五条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者租用古建筑。古建筑可以作为参观游览场所和经营活动场所。古建筑不得超负荷使用。作为民居使用的,可以参照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逐步迁移居住人口,改善居住环境。第十六条不得在古建筑内外乱搭建或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古建筑及其设施上刻划、涂污。禁止走私、盗窃古建筑构件和附属物。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依法没收的古建筑构件和附属物,应当及时无偿移交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需要立案的,结案后应当立即无偿移交。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古建筑保护专项经费,用于古建筑的维修、征购和古建筑保护奖励。第十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古建筑的保护。鼓励将私有的古建筑捐赠给国家。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责任人不履行保护管理职责造成古建筑损毁、坍塌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拆除的古建筑构件未报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新发现古建筑,拆迁人不听劝阻仍进行施工,不保护现场的,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维修古建筑任意改变和破坏原有建筑的布局、结构和装修的,或者任意改建、扩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分别由规划、文物、公安、城管、海关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一)损毁依照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设立的古建筑保护标志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古建筑风貌协调保护区或者古建筑比较集中的区域内进行建设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迁移或者拆除古建筑的;(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古建筑内外乱搭建或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在古建筑及其设施上刻划、涂污的,走私、盗窃古建筑构件和附着物的。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古建筑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保护和传承先人留存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经过市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发文公布后,就有了保留的法律效力。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在当前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中,更要妥善处理新农村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义政发[2007]3号文件《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在城镇建设、旧村改造、村庄整理或其他道路、水利等建设工程时涉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等历史文化遗存时,规划部门原则上要结合规划予以保留。保留确有困难需要拆除或迁建的,要按法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可结合佛堂古镇保护等项目,对古建筑实行异地迁建集中保护。”所以我们建议在做旧村改造规划时,能尽量将涉及到的不可移动文物安排到规划里去,作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要制订迁建规划。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五款也很明确:“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村存保护的若干意见》对此也有规定,可以当作补充: “产权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集体或个人愿意自愿捐赠的,可将该历史文化遗存产权整体无偿捐赠给国家,捐赠后由市财政拨款予以修缮。市政府对捐赠者发给荣誉证书,予以表彰。也可以在不补偿用地的前提下,按评估价将该历史文化遗存产权整体转让给国家,由市财政拨款予以修缮。签署捐赠协议或转让协议后,该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产权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并按规划在原地保护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集体或个人筹集资金进行整体修缮的,可在全体产权人与文物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产权人承诺按修缮方案修缮、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公开招投标,修缮费用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补助修缮总额的40%。”所以说,无论是国家还是我市,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从保护方式和保护经费上都是明确的。对于在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希望各有关农村能及时和文物部门联系,力求找到一种文物的最佳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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