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几段就可以了↓↓在过去二十余年中,我曾对林肯作了多次的评价,但是这些评价也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最初,在“左”的思潮的影响下,在一篇文章①里我对林肯否定得过多,过分强调他的资产阶级局限性。嗣后在《林肯解放奴隶的真相》(《史学月刊》1965年8期)一文中,我进一步发挥了这个观点。在打倒“四人帮”之后,我的认识提高了,我开始审查我过去在林肯评价中所持的旧观点,发现我过去对林肯的评价失于不公正。因此,我在1977年又写了一篇文章(《论林肯》,《开封师院学报》,1978年第一期),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充分肯定了林肯的进步性,把他评价为一位伟大的资产阶级政治家。但是在同一文中我仍指出了他的某些错误和瑕疵,特别批评了他对南方叛乱者的“无原则的宽大”。去年偶然忆起宋代叶梦得的的一段话,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感到有必要重新评价林肯,对他作出更多的肯定。叶梦得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大抵人才有四种,德量为上,气节次之,学术又次之,材能又次之。欲求成材,四者不可不备。论所不足,则材能不如学术,学术不如气节,气节不如德量。”②这显然是叶氏向中国封建时代士大夫统治层人物提出的要求。在他看来,这些人应该具备德量、气节、学术及材能等四个条件,而其中以“德量”最为重要。我感到叶氏此语深有见地,在品藻历史人物方面洵是不刊之论。至于叶氏所理解的“德量”,具体内容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因为他没有进一步深论下去。但是,据我个人的理解,“德量”应该是一种很高的政治美德,一位有“德量”的政治家,应该心胸坦荡,有容人之雅量;能高瞻远瞩,气度恢宏;虚怀若谷,善于纳谏,而不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德量”二字译成现在汉语,就是“政治家风范”。如果用马克思主义加以改造和具体化,我认为,“德量”应该包涵以下几种政治品德:第一,不固执地坚持自己的错误意见,乐于采纳反对者的正确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第二,愿意倾听人民的声音,接受人民的正当要求。第三,在处理国家大事时,能处处顾全大局,而不囿于某一特殊集团或个人的狭隘的偏见。在我看来,林肯一生的行事,特别是他在内战期间内的活动和举措,就完全符合上述三个标准。因此他不愧为一位具备“德量”的伟大的政治家。我的这个结论是有下述事实为根据的。(一)在内战初期,林肯是反对解放奴隶的。林肯在就职演说中明确地告诉国人说,他“无意直接地或间接地干涉奴隶制存在的诸州的奴隶制度。”在内战爆发后,林肯在1861年4月15日发布的命令中, 再一次保证他不会容许联邦军队破坏或干涉南方的财产(包括体现在奴隶身上的财产)。在林肯心目中,在这次内战中北方应该为恢复联邦的统一而战,而不应该为解放南方的黑人奴隶而战。林肯不仅不干涉南方的奴隶制度,而且还扮演了南方奴隶制度的捍卫者的角色。许多逃亡奴隶离开南方种植场而逃到联邦军队驻地要求得到保护。但是,林肯一再命令战场上的联邦军队的将领们去阻止奴隶的逃亡,并且逮捕逃亡奴隶,把他们送回他们原来的主人那里。更甚者,林肯还罢黜了弗列蒙特将军的职务,因为这位将军曾在他所管辖的密苏里州发布了一道命令,宣布:凡站在敌人方面持枪作战以反对联邦的一切奴隶主,其手中的全部奴隶予以解放。在内战第一阶段,林肯就是这样对待南方奴隶的。然而,到1862年下半年,林肯竟然改变初衷,放弃了原来维护南方奴隶制度的作法,而走上解放奴隶的道路。这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清晨,林肯以总统的名义发布了预告性的“解放宣言”,宣布:南方叛乱者如果到1863年一月一日仍不放下武器,则叛乱诸州的奴隶一律予以解放。到1862年年底,南方叛乱者并没有放下武器,于是林肯乃在1863年一月一日凌晨发表了正式的“解放宣言”,宣布叛乱诸州的奴隶全部自由。1865年1月,由于林肯努力争取的结果, 以在合众国全国范围内废除奴隶制度为内容的宪法第15条修正案获得国会的通过。这样,到内战的第二阶段,林肯不仅由原来的反对奴隶解放的立场过渡到赞成解放奴隶的立场,而且把解放奴隶的政策贯彻到底。林肯的这个剧烈的转变,其原因究竟何在?对于这个问题,林肯本人作了回答,他承认强迫他做出他所不愿做的事情的,是客观环境,是军事情势的急遽恶化。据他事后的回忆,当时他看到“事情越来越糟”,所以他终于感到“我们在我们所奉行的作战计划上已经走到了绳子的尽头:我们必须拿出最后一张牌,并且改变我们的策略,否则就要输了。现在我决定采取释奴的政策。”③客观情势固然是推动林肯采取解放奴隶这个重大决策的决定性力量,但是林肯采取这个重大决策本身,意味着他虚心地采纳了内战开始以来一直反对他的反对派的正确意见,因为当他过去坚持自己的错误主张时,他曾遭到反对派的猛烈攻击,这些反对派一再向林肯提出解放奴隶的要求。反对派包括两个集团:共和党内的急进派和社会上的废奴主义者。这两个反对派都异口同声地反对林肯的政策,要求他改弦更张,尽快地发布解放奴隶的命令。他们一致指出:解放奴隶会造成有利于联邦的结果,会促成战局向有利于联邦的转变。废奴主义者温德尔·菲立普斯的发言尤其激烈,他在一次讲演中骂林肯为暴君。在另一次讲演中他猛烈地攻击林肯政府,说林肯本人“没有任何决心”,并且以谩骂的口吻说:“只要你们让这头乌龟继续领导政府,那末你们就是在用一只手挖洞,而且用另一只手同时在填洞。”④1862年7月4日,急进派领袖查理·萨姆纳在会见林肯时告诉他说:他不但在北方需要更多的人帮助他,而且他“在南方,在叛乱者的后方”也需要人们,亦叩奴隶的帮助。他需要做的一切,便是说出解放奴隶这句话⑤。在要求解放奴隶的同时,急进派也指出武装黑人的必要性。急进派的另一位领袖塔都斯·史蒂文斯在众议院里提议把来福枪放到南方每一个黑人手中,让他们参加反对奴隶主的战斗,他说林肯太软弱,假如安得鲁·杰克逊⑥在世的话,他会解放奴隶和武装黑人的。“他会向奴隶制的心脏进军,不是为了摘棉花,而是为了把武器放到每一个被解放者手中……我认为这个办法是我们武器库中最可怕的武器。”⑦总而言之,在解放奴隶的问题上,林肯在实质上是采纳了一贯与自己作对的反对派的主张。这一点看来很容易,但是实际做起来是戛戛乎其难的,因为这里有一个个人面子、尊严乃至感情的问题。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放弃自己原来的主张,而接受政敌的主张,在中外历史上都是不可多见的。我国北宋时代的王安石虽然是一位杰出的政治改革家,但是他就做不到虚心纳谏,他把反对变法的人们的意见一一拒之于千里之外,甚至对其中一些人实行打击报复,以泄其私忿。唐太宗以善于纳谏著称,他多次采纳了魏征的谏言。但是,魏征是他的臣下,究非政敌可比,他是站在维护李氏王朝的利益的立场向太宗进忠言的,所以接受他的意见是容易做到的。而急进派和废奴主义者都是林肯政府的反对派,而且他们曾对林肯尽其讥讽、挖苦甚至咒骂之能事。接受这样政敌的政见主张,无异于吞下一颗难以下咽的苦果。但是,林肯终于勇敢地吞下了这颗苦果。为什么林肯能做到这一点?这是因为他能以大局为重,他始终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把个人恩怨完全置诸度外。(二)到1863年底,如何处理战后南方的问题,亦即所谓南方重建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在南方重建中,黑人选举权问题占有重要地位,因为黑人虽然获得解放,但是假若他们享受不到政治上的平等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的话,他们将会重新落到种植场主的压迫下,并且有可能重新下降到奴隶地位。但是,最初林肯是反对授予南方黑人以选举权的。1863年12月8日他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大赦和重建的宣言”,在这个文件里,他对黑人选举权问题只字未提,这实际上就是剥夺了黑人的选举权。因此,林肯的计划立即激起了黑人的不满和反对。他们愤怒谴责林肯剥夺黑人选举权的作法,并且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抗议运动。黑人们开大会,通过决议,批评了林肯的态度。一些黑人还组织起来,力争取选举权而斗争。1864年10月,在希拉古斯召开的全国有色人代表大会,是内战期间美国黑人争取选举权斗争中的一个重大步骤。大会通过的“告合众国人民书”,举出许多有力的论据,说明黑人享有选举权的迫切必要性。在黑人争取选举权的斗争中,黑人杰出领袖弗列得里克·道格拉斯起了突出的作用。他在一次讲演中向白人听众说:“如果你们需要选举权,那末我们尤其需要它。你们是强者,我们是弱者;你们是多数,而我们是少数;你们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受到袭击的危险。”他警告说:“我们可以用刀剑征服南方军队,但是我们却消灭不了南方人的仇恨心理,南方人会向我们复仇的。那末什么是对付南方人这种恶毒敌意的天然力量呢?这就是:把选举权送给南方精神健全的、年满21岁的每一个有色人男子,这样你就会立刻得到四百万个朋友,他们将警惕地保卫,而且必要时用他们的武器保卫自由的方舟,以防止敌人发动叛乱去破坏它。”⑧广大黑人争取选举权的斗争,对林肯本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林肯在他最后一次公开谈话(1865年4月11日)中表示:“我本人现在愿意把选举权授给有知识的有色人以及曾作为士兵为我们事业服务的有色人。”⑨当然,最初林肯之剥夺黑人选举权,也不是没有他的理由的,因为他认为无知识的黑人使用选举权,是一件危险的事情。然而后来他看到许多新解放的黑人踊跃地参加联邦军队,在战场上英勇杀敌,为联邦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表现了很高的政治觉悟,所以他改变了对于黑人的成见。但是,不管怎样,黑人争取选举权的斗争及他们发表的大量有关黑人选举权的言论,在改变林肯的态度中是一个重要因素。这就清楚地表明:林肯是能够倾听人民的呼声,是愿意接受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的。对于资产阶级国家领导人来说,倾听人民的呼声,采纳他们的意见,是一个很难以做到的事。但是,林肯做到了这一点。(三)在总统任期内,在整个内战期间,林肯在考虑和处理一切问题时,在执行一切政策时,在做出任何重大决策时,甚至他的一举一动,他都能着眼全局,以国家整体利益为重。他这种态度,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最为突出。一、在作战的目的问题上在他的心目中,恢复联邦的统一是北方对南方作战的唯一目的。他的一切方针政策,一切举措都服从这个最高的目的。他的这个态度一直坚持到内战的胜利结束时为止。甚至在1862年下半年林肯已经决定发布预告性“解放宣言”之后,他仍持这个态度。这一年8月22日林肯在给《纽约每日论坛报》的霍列斯·格瑞利的一封公开信中写道:“我想拯救联邦,我想在不破坏宪法的情况下尽快地拯救它。……如果有人只是在摧毁奴隶制度的条件下才愿意拯救联邦,我是不同意的,我在这个斗争中的首要目的,便是拯救联邦,既非拯救奴隶制度,亦非摧毁奴隶制度,如果我不解放奴隶也能拯救联邦,我也愿意这样做,如果我靠解放所有的奴隶而能拯救联邦的话,我也愿意这样做,如果我由于解放某些奴隶同时放着另一些奴隶不管而能拯救联邦,我也愿意这样做。假如我对于奴隶制度或有色人种做些什么事情的话,我之所以做,是因为我相信它将有助于拯救联邦,而假若我忍耐着不做什么事情的话,我之所以忍耐,是因为我不相信它将有助于拯救联邦。”⑩林肯之坚持把恢复国家的统一作为战争的唯一的、一贯的目标,说明他是一位有远见、胸怀全局、以国家整体利益为重的政治家。关于北方在内战中的作战目标问题,在内战第一阶段上,林肯与反对派(急进派与废奴主义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分歧。与以恢复联邦的统一为作战的唯一目标的林肯不同,反对派主张北方应该为解放奴隶而战。二者孰是孰非,是一目了然的。首先应该认清当时美国所面临的现实:南方奴隶主叛乱集团悍然发动了武装叛乱,宣布南方脱离联邦而另成立一个“国家”——“南方同盟”,因而一个好端端的国家一下子被撕裂为两半。事情还不止此,南方叛乱者还不借卖身投靠欧洲列强,妄图倚仗外国势力来压倒北方。而英、法两国的统治阶级在美国内战爆发后,为了重温其在北美大陆扩张领土的美梦,迫不及待地想武装干涉内战。假如南方叛乱者的阴谋得逞,美国的前途实在岌岌可危:它将重新沦为欧洲列强的殖民地。退一步讲,即使事情没有恶化到这个地步,国家的分裂也将严重地妨碍美国的进步发展,使方兴未艾的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受到重大的挫折。面对这个严峻的现实,唯一的对策便是通过军事斗争,粉碎南方叛乱者分裂国家的阴谋,以恢复联邦的统一。此其一。恢复联邦的统一,对当时的美国说来,是决定一切的首要的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无从谈起,既谈不上发展资本主义,也谈不上消灭奴隶制度。试想:假如叛乱者一手炮制的“南方同盟”这个“国家”一直存在下去,北方废奴主义者只能眼睁睁地看南方奴隶继续处在奴隶主的任意宰割之下,而一筹莫展。当然,为了恢复联邦的统一,必须取得内战胜利,为了取得内战胜利,解放奴隶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恢复联邦统一与解放奴隶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是从国家全局着眼,恢复联邦的统一究竟是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是目的;而解放奴隶究竟是次要问题,是手段。此其二。因此,林肯之把恢复联邦统一作为进行战争的唯一目标,是非常正确的。他这样做,说明他抓住了主要矛盾,比反对派看的更宽更远,说明他有顾全大局的伟大气魄。二、在解放奴隶的问题上如前所述,林肯在内战第一阶段上是反对解放奴隶的,是坚持拒绝实行废奴政策的。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站在北方资产阶级立场上,关心保护一切私有财产,耽心一旦解放南方奴隶,将损害奴隶主的财产权(因为奴隶便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从而威胁北方资产阶级的财产权。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一种所有形式——一种劳动条件私有制形式——的攻击,对于另一种私有制形式也是十分危险的。”(11)其次,林肯之反对解放奴隶,也是因为他害怕宣布奴隶解放将推动边境奴隶州(内战爆发后,几个边境奴隶州由于种种原因仍留在联邦内)脱离联邦而投到南方叛乱者怀抱中去,这样一来就会失掉边境诸州这个进攻叛乱者领土的重要基地。但是还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第一,林肯把恢复国家统一放在首要地位上,因而集中全力镇压南方叛乱。这就使得他无暇考虑包括奴隶制问题在内的其它问题。第二,北方广大人民对奴隶制问题漠不关心,甚至有不少人反对解放奴隶。占北方人民中的大多数的农民所关心的是自己的直接的物资利益——土地问题,他们特别希望政府解决西部土地问题,而视南方奴隶制存在与否与自己无关,至少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一般说来农民不关心奴隶解放问题的主要原因。北方工人大多数则反对奴隶解放,这是因为他们害怕南方奴隶一旦解放,会在劳动市场上排挤他们。由于种族主义作崇,北方人民中间有不少人歧视黑人,认为黑人注定当奴隶,所以也反对奴隶解放。只有少数先进工人在美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影响下,同情奴隶解放。
1862年5月,林肯签署了《宅地法》 ,规定每个美国公只交纳10美元登记费,便能在西部得160英亩土地,连续耕种5年之后就成为这块土地的合法主人。这一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了南方奴隶主夺取西部土地的可能性,同时也满足了广大农民的迫切求,大大激发了农民奋勇参战的积极性。1862年9月,林肯又亲自起草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草案。1863年1月1日正式颁布《解放黑奴宣言》,宣布即日起废除叛乱各州的奴隶制,解放的黑奴可以应召参加联邦军队。宣布黑奴获得自由,从根本上瓦解了叛军的战斗力,也使北军得到雄厚的兵源。内战期间,直接参战的黑人达到18.6万人,他们作战非常勇敢,平均每三个黑人中就有一人为解放事业献出了生命。 1863年提出“民有,民治,民享”的纲领性口号,从而使战争成为群众性的革命斗争。 这两个法令的颁布是南北战争的转折点,战场上的形势变得对北方越来越有利了。
谦虚使人进步:居里夫人是一位真正的科学家,一切荣誉、金钱、灾难都在她科学之光的照耀下荡然无存。艾芙·居里说自己的母亲:"她终生拒绝财富,对于荣誉,也漠然视之。她生性严于律己,而且不露锋芒,因此,她始终不可能采取任何一种沽名钓誉的态度,既不表示亲昵,也不假装和蔼,不肯故示端严,也不肯矫饰谦逊。她根本不懂得显声扬名。玛丽·居里与生俱来的品质是:坚定不移的性格,智力方面锲而不舍的努力;只知贡献一切而不知接受任何利益的自我牺牲精神;尤其是成功不骄傲,灾祸不能屈的非常纯洁的灵魂。她的这一切,比她的工作或丰富多彩的生活更为难能可贵。"当阿道夫贝耶尔10岁生日那一天。他原以为爸爸妈妈会像其他小朋友的父母那样,为他热热闹闹地庆祝一番。可是这一天:母亲一大早就把他领到外婆家里,在那里消磨了一整天,根本没有提做生日的事。贝耶尔很不高兴,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嘟着嘴不说话,母亲见了,语重心长地说:“我生你的时候你爸爸41岁,还是个大老粗。现在他51岁了,可还跟你一样,正在努力读书,明天还要参加考试。我不愿意因为你的生日而耽误他的学习,时间对他来说实在太宝贵了,你现在还小,也要学会珍惜时间。” 母亲的话语,如雨露一般,点点滴滴滋润着贝耶尔幼小的心田。后来他回忆道:“这是母亲送给我10岁生日的最丰厚的礼品。” 贝耶尔在大学读书时,有机化学家贾拉古教授的名字传遍了德国。不过,那时这位教授还很年轻。一些科学界耆宿总是提出这样那样的问题挑剔他。有一天,贝耶尔和父亲在一起闲谈,提起了贾拉古教授。贝耶尔说:“贾拉古只比我大6岁……”言外之意是这个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父亲听了很不满意,他对贝耶尔说:“大六岁怎么样,难道就不值得你学习吗?我读地质学时,老师的年龄比我小30岁的都有,我一样恭恭敬敬地称他们为老师,认认真真地听他们讲课。你要记住,年龄和学问不一定成正比。不管是谁,只要有知识,就应该虚心向他学习。”英国著名科学家焦耳从小就很喜爱物理学,他常常自己动手做一些关于电、热之类的实验。 有一年放假,焦耳和哥哥一起到郊外旅游。聪明好学的焦耳就是在玩耍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做他的物理实验。 他找了一匹瘸腿的马,由他哥哥牵着,自己悄悄躲在后面,用伏达电池将电流通到马身上,想试 一试动物在受到电流刺激后的反应。结果,他想看到的反应出现了,马收到电击后狂跳起来,差一点把哥哥踢伤。 尽管已经出现了危险,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爱做实验的小焦耳的情绪。他和咯咯又划着船来到群山环绕的湖上,焦耳想在这里试一试回声有多大。他们在火枪里塞满了火药,然后扣动扳机。谁知“砰”的一声,从枪口里喷出一条长长的火苗,烧光了焦耳的眉毛,还险些把哥哥吓得掉进湖里。 这时,天空浓云密布,电闪雷鸣,刚想上岸躲雨的焦耳发现,每次闪电过后好一会儿才能听见轰隆的雷声,这是怎么回事? 焦耳顾不得躲雨,拉着哥哥爬上一个山头,用怀表认真记录下去每次闪电到雷鸣之间相隔的时间。 开学后焦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做的实验都告诉了老师,并向老师请教。 老师望着勤学好问的焦耳笑了,耐心地为他讲解:“光和声的传播速度是不一样的,光速快而声速慢,所以人们总是想见闪电再听到雷声,而实际上闪电雷鸣是同时发生的。” 焦耳听了恍然大悟。从此,他对学习科学知识更加入迷。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认真地观察计算,他终于发现了热功当量和能量守恒定律,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1春秋时期,“问鼎”的楚庄王。 一天晚上,携爱妃举办烛光晚会,大宴群臣。酒至半酣,忽然一阵大风把蜡烛吹灭。一名武将欲乘黑调戏爱妃,被爱妃一把扯下盔上红缨,爱妃建议楚王即刻点灯,看看哪个家伙盔上红缨已失,严加惩办。朋友妻不可欺呀,何况是领导之妻呢?岂料庄王大度能容,下令众将全都摘去盔上红缨,然后方可点灯。 不久,楚王御驾亲征与敌国开战,被困重围,手下兵将四散奔逃,楚王命悬一发,忽然窜出一将拼死力战,保楚王杀出重围,捡回一条性命。楚王激动地说:“别人都自逃性命,唯有爱卿肯舍命救驾,你叫什么?是哪个单位的?”该将答曰:“俺就是那日烛光晚会上调戏您媳妇的人啊!” 2(传说中,因为我说不出资料来源!)爱迪生制造了第一个灯泡,他让他的一个弟子拿去试验,却被他摔碎了!弟子很羞愧。但是,当爱迪生制造出第二个灯泡时,不顾其他人的反对,依然给那弟子去试验。爱迪生说“最大的宽容就是再给他机会!” 3到报道的日子,林肯来到报道处考试,当他来到报道处时,发现监场的人是他曾经得罪过的人,他带着沉重的考完。当他问起那件得罪过他的事时,那个人说:“有吗?我不记得了。” 4焦耳求知 英国著名科学家焦耳从小就很喜爱物理学,他常常自己动手做一些关于电、热之类的实验。 有一年放假,焦耳和哥哥一起到郊外旅游。聪明好学的焦耳就是在玩耍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做他的物理实验。 他找了一匹瘸腿的马,由他哥哥牵着,自己悄悄躲在后面,用伏达电池将电流通到马身上,想试 一试动物在受到电流刺激后的反应。结果,他想看到的反应出现了,马收到电击后狂跳起来,差一点把哥哥踢伤。 尽管已经出现了危险,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爱做实验的小焦耳的情绪。他和咯咯又划着船来到群山环绕的湖上,焦耳想在这里试一试回声有多大。他们在火枪里塞满了火药,然后扣动扳机。谁知“砰”的一声,从枪口里喷出一条长长的火苗,烧光了焦耳的眉毛,还险些把哥哥吓得掉进湖里。 这时,天空浓云密布,电闪雷鸣,刚想上岸躲雨的焦耳发现,每次闪电过后好一会儿才能听见轰隆的雷声,这是怎么回事? 焦耳顾不得躲雨,拉着哥哥爬上一个山头,用怀表认真记录下去每次闪电到雷鸣之间相隔的时间。 开学后焦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做的实验都告诉了老师,并向老师请教。 老师望着勤学好问的焦耳笑了,耐心地为他讲解:“光和声的传播速度是不一样的,光速快而声速慢,所以人们总是想见闪电再听到雷声,而实际上闪电雷鸣是同时发生的。” 焦耳听了恍然大悟。从此,他对学习科学知识更加入迷。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认真地观察计算,他终于发现了热功当量和能量守恒定律,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 5求知——自强不息 英国物理学家布拉格,小时侯家里很穷,凭借着自己对梦想的不懈追求,通过顽强的努力,终于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而他曾经历的那段贫穷的岁月,成为了日后激励他前进的动力。 他在学校读书时,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太差,父母无法给他买好看的衣服,舒适的鞋子,他常常是衣衫褴褛,拖着一双与他的脚很不相称的破旧皮鞋。但年幼的布拉格从不曾因为贫穷而感觉自己低人一等,他更没有埋怨过家里人不能给他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那一双过大的皮鞋穿在他的脚上看起来十分可笑,但他却并不因此自卑。相反,他无比珍视这双鞋,因为它可以带给他无限的动力。 原来这双鞋是他父亲寄给他的。家里穷,不能给他添置一双舒服、结实的鞋子,即便这一双旧皮鞋,还是父亲的。尽管父亲对此也充满愧疚之情,但他仍给儿子以殷切的希望、无与伦比的鼓励和强大的情感支持。父亲在给他的信中这样写道:“……儿呀,真抱歉,但愿再过一二年,我的那双皮鞋,你穿在脚上不再大。……我抱着这样的希望,你一旦有了成就,我将引以为荣,因为我的儿子是穿着我的破皮鞋努力奋斗成功的。……”这封寓意深刻、充满期望的信,一直像一股无形的力量,推着布拉格在科学的崎岖山路上,踏着荆棘前进。
谦虚使人进步:居里夫人是一位真正的科学家,一切荣誉、金钱、灾难都在她科学之光的照耀下荡然无存。艾芙·居里说自己的母亲:"她终生拒绝财富,对于荣誉,也漠然视之。她生性严于律己,而且不露锋芒,因此,她始终不可能采取任何一种沽名钓誉的态度,既不表示亲昵,也不假装和蔼,不肯故示端严,也不肯矫饰谦逊。她根本不懂得显声扬名。玛丽·居里与生俱来的品质是:坚定不移的性格,智力方面锲而不舍的努力;只知贡献一切而不知接受任何利益的自我牺牲精神;尤其是成功不骄傲,灾祸不能屈的非常纯洁的灵魂。她的这一切,比她的工作或丰富多彩的生活更为难能可贵。"当阿道夫贝耶尔10岁生日那一天。他原以为爸爸妈妈会像其他小朋友的父母那样,为他热热闹闹地庆祝一番。可是这一天:母亲一大早就把他领到外婆家里,在那里消磨了一整天,根本没有提做生日的事。贝耶尔很不高兴,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嘟着嘴不说话,母亲见了,语重心长地说:“我生你的时候你爸爸41岁,还是个大老粗。现在他51岁了,可还跟你一样,正在努力读书,明天还要参加考试。我不愿意因为你的生日而耽误他的学习,时间对他来说实在太宝贵了,你现在还小,也要学会珍惜时间。” 母亲的话语,如雨露一般,点点滴滴滋润着贝耶尔幼小的心田。后来他回忆道:“这是母亲送给我10岁生日的最丰厚的礼品。” 贝耶尔在大学读书时,有机化学家贾拉古教授的名字传遍了德国。不过,那时这位教授还很年轻。一些科学界耆宿总是提出这样那样的问题挑剔他。有一天,贝耶尔和父亲在一起闲谈,提起了贾拉古教授。贝耶尔说:“贾拉古只比我大6岁……”言外之意是这个人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父亲听了很不满意,他对贝耶尔说:“大六岁怎么样,难道就不值得你学习吗?我读地质学时,老师的年龄比我小30岁的都有,我一样恭恭敬敬地称他们为老师,认认真真地听他们讲课。你要记住,年龄和学问不一定成正比。不管是谁,只要有知识,就应该虚心向他学习。”英国著名科学家焦耳从小就很喜爱物理学,他常常自己动手做一些关于电、热之类的实验。 有一年放假,焦耳和哥哥一起到郊外旅游。聪明好学的焦耳就是在玩耍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做他的物理实验。 他找了一匹瘸腿的马,由他哥哥牵着,自己悄悄躲在后面,用伏达电池将电流通到马身上,想试 一试动物在受到电流刺激后的反应。结果,他想看到的反应出现了,马收到电击后狂跳起来,差一点把哥哥踢伤。 尽管已经出现了危险,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爱做实验的小焦耳的情绪。他和咯咯又划着船来到群山环绕的湖上,焦耳想在这里试一试回声有多大。他们在火枪里塞满了火药,然后扣动扳机。谁知“砰”的一声,从枪口里喷出一条长长的火苗,烧光了焦耳的眉毛,还险些把哥哥吓得掉进湖里。 这时,天空浓云密布,电闪雷鸣,刚想上岸躲雨的焦耳发现,每次闪电过后好一会儿才能听见轰隆的雷声,这是怎么回事? 焦耳顾不得躲雨,拉着哥哥爬上一个山头,用怀表认真记录下去每次闪电到雷鸣之间相隔的时间。 开学后焦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做的实验都告诉了老师,并向老师请教。 老师望着勤学好问的焦耳笑了,耐心地为他讲解:“光和声的传播速度是不一样的,光速快而声速慢,所以人们总是想见闪电再听到雷声,而实际上闪电雷鸣是同时发生的。” 焦耳听了恍然大悟。从此,他对学习科学知识更加入迷。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认真地观察计算,他终于发现了热功当量和能量守恒定律,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1春秋时期,“问鼎”的楚庄王。 一天晚上,携爱妃举办烛光晚会,大宴群臣。酒至半酣,忽然一阵大风把蜡烛吹灭。一名武将欲乘黑调戏爱妃,被爱妃一把扯下盔上红缨,爱妃建议楚王即刻点灯,看看哪个家伙盔上红缨已失,严加惩办。朋友妻不可欺呀,何况是领导之妻呢?岂料庄王大度能容,下令众将全都摘去盔上红缨,然后方可点灯。 不久,楚王御驾亲征与敌国开战,被困重围,手下兵将四散奔逃,楚王命悬一发,忽然窜出一将拼死力战,保楚王杀出重围,捡回一条性命。楚王激动地说:“别人都自逃性命,唯有爱卿肯舍命救驾,你叫什么?是哪个单位的?”该将答曰:“俺就是那日烛光晚会上调戏您媳妇的人啊!” 2(传说中,因为我说不出资料来源!)爱迪生制造了第一个灯泡,他让他的一个弟子拿去试验,却被他摔碎了!弟子很羞愧。但是,当爱迪生制造出第二个灯泡时,不顾其他人的反对,依然给那弟子去试验。爱迪生说“最大的宽容就是再给他机会!” 3到报道的日子,林肯来到报道处考试,当他来到报道处时,发现监场的人是他曾经得罪过的人,他带着沉重的考完。当他问起那件得罪过他的事时,那个人说:“有吗?我不记得了。” 4焦耳求知 英国著名科学家焦耳从小就很喜爱物理学,他常常自己动手做一些关于电、热之类的实验。 有一年放假,焦耳和哥哥一起到郊外旅游。聪明好学的焦耳就是在玩耍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做他的物理实验。 他找了一匹瘸腿的马,由他哥哥牵着,自己悄悄躲在后面,用伏达电池将电流通到马身上,想试 一试动物在受到电流刺激后的反应。结果,他想看到的反应出现了,马收到电击后狂跳起来,差一点把哥哥踢伤。 尽管已经出现了危险,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爱做实验的小焦耳的情绪。他和咯咯又划着船来到群山环绕的湖上,焦耳想在这里试一试回声有多大。他们在火枪里塞满了火药,然后扣动扳机。谁知“砰”的一声,从枪口里喷出一条长长的火苗,烧光了焦耳的眉毛,还险些把哥哥吓得掉进湖里。 这时,天空浓云密布,电闪雷鸣,刚想上岸躲雨的焦耳发现,每次闪电过后好一会儿才能听见轰隆的雷声,这是怎么回事? 焦耳顾不得躲雨,拉着哥哥爬上一个山头,用怀表认真记录下去每次闪电到雷鸣之间相隔的时间。 开学后焦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做的实验都告诉了老师,并向老师请教。 老师望着勤学好问的焦耳笑了,耐心地为他讲解:“光和声的传播速度是不一样的,光速快而声速慢,所以人们总是想见闪电再听到雷声,而实际上闪电雷鸣是同时发生的。” 焦耳听了恍然大悟。从此,他对学习科学知识更加入迷。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认真地观察计算,他终于发现了热功当量和能量守恒定律,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 5求知——自强不息 英国物理学家布拉格,小时侯家里很穷,凭借着自己对梦想的不懈追求,通过顽强的努力,终于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而他曾经历的那段贫穷的岁月,成为了日后激励他前进的动力。 他在学校读书时,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太差,父母无法给他买好看的衣服,舒适的鞋子,他常常是衣衫褴褛,拖着一双与他的脚很不相称的破旧皮鞋。但年幼的布拉格从不曾因为贫穷而感觉自己低人一等,他更没有埋怨过家里人不能给他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那一双过大的皮鞋穿在他的脚上看起来十分可笑,但他却并不因此自卑。相反,他无比珍视这双鞋,因为它可以带给他无限的动力。 原来这双鞋是他父亲寄给他的。家里穷,不能给他添置一双舒服、结实的鞋子,即便这一双旧皮鞋,还是父亲的。尽管父亲对此也充满愧疚之情,但他仍给儿子以殷切的希望、无与伦比的鼓励和强大的情感支持。父亲在给他的信中这样写道:“……儿呀,真抱歉,但愿再过一二年,我的那双皮鞋,你穿在脚上不再大。……我抱着这样的希望,你一旦有了成就,我将引以为荣,因为我的儿子是穿着我的破皮鞋努力奋斗成功的。……”这封寓意深刻、充满期望的信,一直像一股无形的力量,推着布拉格在科学的崎岖山路上,踏着荆棘前进。 6诚实比一千颗樱桃树还有价值——诚实 乔治•华盛顿从懂事起,就很崇拜英雄人物。当他看到哥哥穿着军装上前线打仗,羡慕极了。一天吃过晚饭,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什么问题,急忙跑去问父亲:“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像哥哥那样,当一个勇敢的军人,好吗?”“好极了,亲爱的孩子!”父亲高兴地回答,“可是,你知道什么样的孩子才能成为勇敢的军人吗?”父亲反问道。“嗯——”华盛顿想了想,回答说:“诚实的孩子才能成为一个勇敢的军人,是这样的吗?”“就是的。只有诚实,大家才能团结,团结才能战胜敌人,成为勇敢的军人。” 父亲不光言传,还很注重身教。在父亲农场里,有一颗小樱桃树,那是父亲为纪念华盛顿的诞生而栽种的。小乔治一天天长大,小樱桃树也一年比一年高了。华盛顿一心想长大做一名威武的军人。有一次,他打算做一把小木枪,把自己武装起来。他本想让父亲帮帮忙,可看到父亲成
巴马当选总统触动能源专家:非洲能源格局嬗变有着黑非洲血统的奥巴马当上了美国总统,这触动了很多人的神经,其中就包括全球的能源专家。奥巴马的上台似乎触动了很多人的神经,包括中国的经济学家和能源专家。著名财经评论员陆成渊曾表示:“奥巴马上台将打乱中国在非洲的格局。”理由是,奥巴马在一次辩论中说过,中国在非洲的存在,和美国在非洲的不存在,同样触目惊心。采访中,非洲投资网总裁王文明却认为:“奥巴马的出身可能使他更加关注非洲,但不会触及到中国的利益。”然而,无论如何,非洲已经不再是“欧洲的后花园”,非洲人也不再认同几百年来欧美的石油贸易模式。随着中国、印度、俄罗斯、韩国、日本的介入,非洲确实在发生着变化。非洲,下一个中东?2008年10月22日,一场由东非共同体、东南非共同市场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三大非洲地区组织共同参加的联合首脑会议,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举行。主题是讨论非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并探讨成立超大贸易区的可能性。与此同时,非洲很多国家的首脑也在拜访或者会见着世界各国的官员,加强着与外界的联系。从各国领导人密集的非洲之行似乎也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对非洲的关注远远大于他们自己所想象的。“非洲很可能就是下一个中东,非洲和中东最大的相同点就是石油。”某著名石油战略专家对《能源》杂志记者说,“在欧美国家的眼中,石油俨然成了权利和金钱的代名词。”常年征战的中东担当着石油生产和输出的重要地位,经由脆弱的海上通道转运到东、西方市场。但是,国际能源署代表认为,步中东之后,非洲已经成为很有前景的石油地区,全球石油需求会加剧转向非洲。非洲,目前有十四个产油国家,其中四个是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非洲的整体勘探程度很低,石油开采包括各国国家石油公司和风险合作的跨国石油公司,已经具备日产900万桶和出口400万桶石油的能力(尼日利亚、安哥拉、苏丹、埃及等),具有日产1500万桶石油的潜力,但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非洲联盟能源委员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大在非洲国家石油生产和出口的话语权,加速非洲石油工业的本土化,使非盟能源共同体真正发展壮大。“国际石油产量将上调,以满足高经济增长情景中更高的石油需求。”国际能源署代表说这是必然,因为“石油和天然气需求,以及所有消费国对石油和天然气进口的依赖都呈现增长态势。确保可靠的能源供应及其价格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预测期内,地区间的石油和天然气贸易将快速增长,每个消费地区的本地产量和需求之间的缺口将越来越大。中东和非洲将出口更多的石油。”非洲能源的地位已经逐渐凸显。新势力介入曾经,非洲被喻为“欧洲的后花园”。“欧洲和非洲只隔一个地中海,最早进入非洲的是荷兰,但后来,英国人来了,荷兰人走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经贸,说其为后花园一点也不为过。”中国石油科学家李国玉院士说。自十五世纪起,欧洲人开始入侵非洲大陆并对其有了长达400年的殖民统治。然而,非洲与欧洲合作虽然历史长,规模大,但仅限于石油等能源领域的经济合作。中国、印度等新生势力却在非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有这样一个案例。中国与非洲的石油合作,最早也最突出的一次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为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的大股东,该公司是苏丹最大石油生产合资企业,其他的股东还有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等亚洲大型企业。另一方面,原来的股东——加拿大的塔里斯曼能源公司等西方企业却不得不相继撤资。亚洲企业的介入和西方企业的撤资并非巧合。中国、印度等新生势力开始介入非洲。咨询公司IHS能源表示,到2008年,中国企业已在非洲大陆总共签署了56份上游合同。一份国际能源署的报告显示,中国和印度的石油需求增量在所有国家或地区中是最高的。中国经济近二三十年的飞速发展,以及印度经济近年来强劲的表现带动了对能源需求的迅猛增长。随着能源需求与本国供应之间的缺口不断扩大,中、印两国越来越多地依赖进口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印度与苏丹、尼日利亚、安哥拉等石油输出国相继签署了合作协议。非洲的石油储量,占全球已探明石油资源的8%,而非洲70%的石油,都产自西部的几内亚湾一带。因此,印度耗资5亿美元,激活了名为“技术经济指针非洲印度运动”的优惠贷款计划,加强与八个资源丰富的西非国家的合作。这些国家包括布基纳法索、乍得、赤道几内亚、加纳、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里和塞内加尔。在新生势力中,李国玉说,印度是强势国之一,“印度一年用1.2亿吨油,自产0.43亿吨,进口0.77亿吨。而且每年增速很快,要1千多万吨。印度又是英联邦国家,可以利用西方的基础和技术,发展高新技术比较快,逐步形成了多元化局势。”同为亚洲国家的日本也看到了差距,在其2025年的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创新25》报告中提出:通过与中、印等亚洲国家和非洲国家开展科技合作,向世界宣传并试验日本的环境、节能和水处理技术;组建“海外科学技术协力队”,以非洲为中心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是日本的强项,”王文明说他的日本朋友都明显感觉到在非洲的发展,日本没有中国快,“日本人说他们本来没太关注非洲,现在关注似乎慢了一拍,要加大力度,因此制定了很多扶持的措施。其实,日本很早在非洲就有工厂,只是相当长的时间中,他们和非洲合作的方式多是做一些能源、矿业的项目,没有太重视与非洲的经贸合作。近十年内,中国与非洲广泛开展经贸合作,日本就突然感觉到落后了。”俄罗斯同日本类似。今年以来,作为非洲第二大产油国的利比亚同俄罗斯高层互访频繁,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10月31日访问了俄罗斯。《新非洲》杂志总编安娜·布拉兹基娜就曾说:“近年来,非洲的俄罗斯企业随处可见。很难发现在一个非洲国家,俄罗斯公司没有尝试与其尽力合作的。”现在,有着黑非洲血统的奥巴马又来了,他将给非洲的能源格局带来什么?多线开战随着新生势力的加入,欧美国家也在思考,“自己的后花园怎么突然成了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强有力的市场。”王文明说。“西方国家是以最大限度的利润为目标,中国的不同是最大限度的关注非洲当地的利益。”李国玉说与非洲合作的单一石油贸易模式已经因中、印等新生力量的介入而发生了变化。王文明,曾担当首任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商务处外交官,他正在做一份题目为《中国在非洲的角色》的演讲稿,这次,邀请者是美国宾夕福尼亚州。他说:“中国在非洲的角色要看非洲人的反应,我接触了很多非洲人,他们认为欧美国家没做到的中国做到了。曾经,非洲成了原料的提供地。现在中国在非洲造桥、造路、修建学校、修码头、建设空调厂、开发小农场等,拉动着非洲当地的经济。”世界银行2008年的一份报告证实,中国出资建设的水电站、铁路、港口、大坝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遍布整个非洲,惠及整个非洲国民经济4%的高增长。欧美等一些国家也在转变。10月15日,美国主管非洲事务助理国务卿延达伊·费雷泽女士在北京大学发表了演讲,她说,现在美国对非政策是“转型外交”。举措具体包括稳定政治、发展经济、对抗疾病以及化解冲突等方面。强调美国与非洲在政治和文化领域的合作,要与非洲国家的政府与人民一起合作建立他们自己的国家,打造他们自己的机会,迎接他们自己的挑战。布什总统在今年2月访问了非洲五个国家,包括贝宁、坦桑尼亚、卢旺达、加纳、利比里亚。除此之外,在能源领域,各国对非洲的关注也不再仅限于石油。近日,埃塞俄比亚电力公司宣布计划建设非洲最大的风电场,足以满足该国15%的电力需求。而这个风电场的建设要得益于法国制造公司。埃塞俄比亚是内陆国,正在遭遇严重旱灾,近几个月频繁拉闸限电。法国贸易事务官员称,这个项目正是法国对非洲承诺发展新能源的一个象征。生物能源也是非洲正在开发的新项目,王文明说:“非洲的气候和土地都比较适合生物燃料的种植,比如甜高粱、麻风树、芝麻油、蓖麻子等,这些优势开始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王文明的非洲投资网正在做一个项目,中国的一个民营企业家要去非洲的莫桑比克种麻风树,需要三万公顷的土地,经过调研,王文明发现在莫桑比克已经有欧洲国家的两个同类项目在进行。中国与南非建交十周年庆典,王文明应邀参加。他惊奇地发现,现在的非洲与他十年前所了解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非洲不再被动。庆典上,南非主动提出要与中国在水力发电、风力发电方面寻求合作。“埃塞俄比亚是高原,风力和太阳能发电比较适合,刚果金等则适合水力发电,合作也应该因地制宜,实现能源多元化。”王文明说。在多元化的世界格局中,非洲各国也开始转变思路,主动寻求多元化合作的同时,他们也对发达国家提出了“要授之以渔,而非授之以鱼”的诉求。( 作者:一本歪经)
一、 奥巴马当选的主观原因(一)奥巴马的家庭背景 在许多人看来,奥巴马的家庭似乎并不幸福。 他的家庭并不完整,父亲、母亲都多次结婚和离婚,这使得奥巴马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种离异带来的心理压力。另外,他的黑皮肤也让他倍感自卑和压抑。奥巴马九岁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黑人为除去黑皮肤,用强力化学淡化剂最终几乎毁坏了他所有的皮肤,照片让他如遭电击。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要么会导致一个人沉沦,要么就会让他迸发出惊人的斗志,产生强烈的成就欲望,在奥巴马身上正是产生了积极的强大动力,从社区工作者、博士、教授、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并最终锁定最高奋斗目标。 在奥巴马的成长中,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其实并不大。他的亲人都是和善的人,合不来就分开,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和经年累月的折磨。奥巴马在这样的氛围中自由长大,伙伴很多,不会激起过强的青春期叛逆。虽然他也迷茫过,吸食毒品,沉迷酒精,但没有人逼迫和扭曲他,他终究会茁壮成长。 因为美国的家庭教育基本都是人本理念的,他们相信人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人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实现自己的理想,所以奥巴马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是在感受下成长的。他的梦想也是一个黑人青年因社会不公而挣扎中获得的。他自小感受了国际关系大家庭,所以有兴趣在大学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做社工让感受了更多底层人的生活,决定从政,并唤起更大兴趣考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这是他成长的内在需要,而不是为了一份工作、一张文凭。 从这一切都可以看出,奥巴马有着独特的成长环境。他从小就具有的深深的恐惧和自卑让他变得异常敏感和早熟,他深知黑人所受的歧视,也理解白人的观念。所以他能在敏感的种族问题上赢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背景,他提出的“共同的美国”可以消除美国的隔阂和不安。 (二)个人魅力深得民心奥巴马年轻、健康、英俊、极具活力,这是他先天就具有的优势,也是许多选民对他一眼就产生好感的原因。早在党内初选时,奥巴马独特的个人魅力就已吸引了不少美国民众。出身平民的他关心社会底层,为人亲切和善,极具感染力。而他的对手希拉里则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政坛“铁娘子”,高贵的出身使她带着居高临下的盛气,过分硬朗的形象也让人觉得难以亲近。相比之下,民心向奥巴马一方倾斜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大选中,落败的麦凯恩虽然资历丰富,但他主要输在理念不清和年纪、口才、形象上。麦凯恩是共和党内出名的边缘派,动不动就和本党作对,做些所谓“超党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主要来自麦凯恩的保守主义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正是理念不坚定,让坚定的保守派不满,甚至愤怒。导致他代表共和党出线,保守派基本没有激情,甚至有著名保守派组织“反麦凯恩”的运动,说宁可失去白宫,也不可失去原则。麦凯恩之所以在三次总统候选人公开电视辩论会上都输给了奥巴马,主要也是因为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所以才无法理直气壮,更无法抓到重点。 除此之外,奥巴马的形象、口才也远在麦凯恩之上。麦凯恩已72岁,奥巴马才47岁,整整相差一代。在今天的电视时代,麦凯恩的老态和奥巴马的活力,对比非常明显。在电视辩论会上,麦凯恩不断翻带过去的本子,看讲话大纲和一些数字,而奥巴马一张纸都没有拿。按理说,麦凯恩当过三十年参议员,美国大选那几项关于税收、福利、健保、社安基金等问题,应该闭上眼睛都会记得。但麦凯恩实在太老了,已记不住那些数字。而奥巴马正当壮年,不仅记忆力好,还有天生的口才,讲话有节奏、起伏和感染力。相形之下,麦凯恩就显得笨拙、老态。这次很多年轻人出来投票,他们本能地就会对具有同样活力的奥巴马好感。根据《纽约时报》公布的出口民调,在18到29岁这个年龄段的选民中,奥巴马拿到了66%,麦凯恩只拿到31%,是所有年龄段中差距最大的。在女性票中,奥巴马也以56%比43%大赢麦凯恩,这也和形象有关。可见,选举的成功与否不是完全取决于党派或政府,更重要的是参选者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个性是否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三)提出政策可靠实际奥巴马相当关注社会底层,他围绕着能源、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迅速赢得人民支持。对于备受压力的战争问题,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宣布,如果当选将尽快撤回大部分军队,因而深得人心。他获胜的一个战略是,把他的对手麦凯恩与布什的失败政策联系在一起。而麦凯恩只是采取消极战略,告诉选民奥巴马经验不足。此外,70%的欧洲人支持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的外交政策基于他对世界具有全球性的看法。他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约10岁时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在国外生活的经验给他提供了不同于纯粹美国人的视角。许多只生活在美国的美国人只会从美国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往往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方式是对全世界人民都正确的方式。布什总统和他的高级阁员在中东推行美国式民主就是这种美国式傲慢的典型例子。奥巴马的视角比较广阔,他比较谦虚,不认为美国模式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好的,他不会把美国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他愿意与外国有不同政见的领导人进行协商。他的中国政策将基于充分的理解,而不是把美国观念强加给中国。他将不会考虑把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处理美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唯一目标,比以前大多数总统更加开明。这些政策都表明奥巴马将会成为美国和世界所共同期待的一位总统。(四)现代科技运用得当 在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自己的名字迅速为美国和世界熟知,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众多支持者。 奥巴马是第一个通过其个人主页向公民筹集到大部分总统竞选资金的总统候选人,并且通过这一方法募集到了美国历史上最庞大的竞选资金。而在他之前,所有候选人都是通过向既得利益集团(西部石油派或东部银行派)进行筹款的。 奥巴马的筹款方法:靠竞选官网的“捐款”按键,汇聚了选民“每人几十美元” 的政治捐款,遂取得了巨大的“业绩”:从310万选民身上筹得 6.05亿美金竞选资金!远超历任有大财阀支持的总统竞选人!这使我们不得不佩服其对现代科技的运用能力。 47岁的奥巴马作为一名来自草根阶层的总统,和美国大多数人一样,也很喜欢使用Facebook、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工具。外国有一个统计网站做了个简单的比较,发现奥巴马赢麦凯恩,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争取到政治倾向摇摆中的年轻人,即是互联网新媒体受众,赢得不少功劳。 另外,据2008年5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文件披露,奥巴马在1-4月里的广告花销绝大部分砸在了互联网媒体、社区和搜索引擎。从披露信息来看,奥巴马的网络营销组合布局(尤其是给Google的280万美金广告),对争取选民,效果十分出色。 但此时,竞选对手麦凯恩,只是按照常规路子,把大量的广告费花在了电视和纸媒上。 从这方面来看,奥巴马在选举的过程中已做到了创新,起码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他选择的方式是正确的,能随着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是一个领导人都应有的能力。二、 奥巴马当选的客观原因(一) 美国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美国一直宣扬平等,但社会现状仍然划分三六九等,界限虽然日趋模糊,但贫富依然存在,不平等在激增。对美国社会流动性(家庭在经济阶梯上的上下移动)的新研究表明,它远远低于经济学家原来以为的水平,也低于大多数人的认识。事实上,许多研究者说,曾经激励美国人奋斗的社会流动性近来已渐近趋平,甚至可能下降了。社会流动性是美国梦的核心,它给人以希望。据信,他能让贫富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不那么难以忍受。个中的逻辑是这样的:美国社会当然会有贫富之分,但只要两者可以互相转化,只要有类似于机会均等这样的事,贫富之间的差别就不会构成难以逾越的阶层界限。一方面,对少数杰出人士来说,登上财富的顶峰变得容易了,而另一方面,对其他许多人来说,从一个经济阶层升入另一个更难了。可以说,与30年前相比,现在的美国人更有可能终其一生都属于同一阶层。美国新的英才制度的核心隐藏着一个矛盾。用人唯才取代了过去的世袭特权制度,但归根结底,“才”至少是部分建立在阶层的基础之上的。有钱、受过良好教育又有关系的父母,可以为孩子培养英才制度所赏识的种种习性。而当他们的子女取得成功时,便被认为是靠才干赢得的。 某些社会学家和营销顾问认为,人们通常认为的三大阶层(上等、中产和劳工阶层),已经细化成由职业或生活方式决定的数十个微阶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迈克尔·豪特说:“阶层意识和阶层语言正在渐趋模糊,但与此同时,阶层也在重组美国社会。我认为这些关于‘阶层消亡’的讨论是幼稚并且颇有讽刺意味的,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不平等激增的时代。”正是这些不平等的激增,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特别是处于劳工阶层的人对美国失去信心,对美国的未来充满疑惑与焦虑。奥巴马的平民出身和他的成功是“美国梦”的最好见证,激起了众多美国人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他把美国梦带回给了美国,迅速获得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二)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统计研究表明,经济条件是影响总统大选结果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利于现任总统连任或与他同党派的候选人当选;经济条件不好时,在野党的候选人会当选。现在金融危机当前,经济条件非常恶劣,这无疑为奥巴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经济背景。美国民众早已对布什的政策不满,加之世界金融海啸使美国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美国人普遍感到焦虑不安,他们急需一位非常不一样的总统来改变美国现状。(三)“家族王朝”不得人心 经历了大小布什和克林顿的掌政,美国人早已厌烦了由一个或几个家族轮流上台的“家族王朝”。人们心中理想的总统并不需要显赫的出身。布什是美国多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选民对他的总统功绩满意的比例还不到30%。除了经济形势不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的处理不当。他和他的父亲大布什都发动了战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内外的反对呼声日益高涨,这使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不能再由某个家族垄断美国权力了。而众所周知,希拉里是曾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的妻子,克林顿相当卖力地为妻子竞选加油助威,但却更招来了民众的厌烦,因为谁也不想再经历一个“克林顿王朝”。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奥巴马家庭背景不重的政治色彩恰恰迎合了美国人摆脱“家族王朝”的需要。所以,以上种种都表明奥巴马的成功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是一个时代、一个时势所造就的奇迹!
那你就去白宫找星巴克了
华盛顿4月26日电 (记者王恬)针对叙利亚的动荡局势,美国白宫新闻发言人卡尼25日再次谴责叙利亚政府镇压示威民众,称美国政府正考虑对叙利亚实施新的制裁。有分析认为,制裁措施可能包括冻结叙利亚总统阿萨德及其他政府高官的资产,禁止向叙利亚出售商业和私人飞机零部件等。卡尼还表示美国已与欧盟就制裁叙利亚等问题进行协商。美国总统奥巴马此前发表声明,对叙利亚政府的行为表示“最强烈”的谴责,批评阿萨德寻求伊朗的帮助镇压民众,要求阿萨德“改弦易辙”。美国媒体认为,叙利亚局势恶化迫使奥巴马政府作出更强硬的表态和行动,此前美国政府倾向于认为阿萨德是一名“改革者”,奥巴马迄今未像指责穆巴拉克和卡扎菲那样称阿萨德“已丧失统治的合法性”,同时也未像对待萨利赫那样暗中推动阿萨德下台。美国之所以对叙利亚局势态度审慎,主要是担心如果阿萨德真的下台,“伊斯兰极端主义势力”将控制叙利亚政治与社会,对美国更为不利,并影响中东和平进程。美国的中东盟国以色列、沙特、土耳其也都希望阿萨德能够保住政权。但美国也有分析人士指出,阿萨德倒台将令伊朗遭受重大打击,对美国来说并非坏事。在美国白宫和国务院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一直有记者追问美国为何区别对待利比亚与叙利亚。卡尼25日再次强调“每个国家情况各不相同”,尤其是利比亚情况特殊。他还表示美国在叙利亚派有大使便于美叙政府之间的直接沟通,有其用处。与此同时,美国国务院已要求驻大马士革的美国大使馆大部分工作人员撤离,仅留下主要人员。叙利亚至今仍名列美国的支持恐怖主义活动国家的黑名单,但自2010年2月美国重新向叙利亚派遣大使以来,两国关系已有所改善。
乔治•华盛顿,是美国开国总统。早年当过土地测量员。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他任大陆军总司令,为美国的独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789年当选总统,1793年再选连任。由于他对争取美国独立、发展美国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和巩固联邦基础所作的贡献,被美国人尊称为“国父”。1797年两届任满后,华盛顿拒绝再参加竞选,隐退回乡。此举开创了美国历史上摒弃终身总统制及和平转移权力的范例 乔治·华盛顿1732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的威克弗尔德庄园。1753年到1758年期间华盛顿在军中服役,积极参加了法国人同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从而获得了军事经验和威望。 1775年6月,北美13个英属殖民地在费城召开“大陆会议”,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这时,波士顿义军正和那里的英军激战,华盛顿立即骑马出发,于7月3日抵达波士顿,他亲临前线指挥战斗,给英军以严重打击。 在战争初期,美军打得非常艰苦,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临时招集来的农民,衣服破烂不堪,没有武器,没有受过正规军事训练,根本不像一支军队,另一方面,美军的后勤供应也极度的困难,士兵们经常吃不饱、穿不暖,有时一连五六天吃不到面包,只好吃马料,在寒冷的冬季,有许多士兵不得不赤脚行军。 在极端严峻的形势下,华盛顿始终忠于北美人民的独立事业,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以非凡的才干,把原来自由、散漫,缺乏组织纪律和统一指挥的美军组织起来,在战斗中锻炼成长,逐步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正规军。他鼓励美军士兵,号召他们为自由而战。 他努力将各州团结、联系起来,共同作战。1777年10月,美军在萨拉托加大败英军,从而扭转了整个独立战争的局面。与此同时,为了孤立英国美国又多方展开了外交活动,争取法国等国的援助。 1781年10月,英军统帅康华理率领7000名英军在约克镇向华盛顿投降,美国独立战争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至此,美国独立战争中的军事对抗阶段结束。 独立战争胜利后,华盛顿解甲归田,回到弗吉尼亚继续经营自己的种植园——维农山庄,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的绿荫下享受宁静的田园生活。1787年,华盛顿再度出山,主持制宪会议,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联邦宪法》。1789年4月,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当他担任美国总统八年后,发誓不再连任,坚决回到芒特弗农山庄,过平民生活。 华盛顿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他的光芒永照后人。望采纳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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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奥巴马当选的主观原因(一)奥巴马的家庭背景 在许多人看来,奥巴马的家庭似乎并不幸福。 他的家庭并不完整,父亲、母亲都多次结婚和离婚,这使得奥巴马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种离异带来的心理压力。另外,他的黑皮肤也让他倍感自卑和压抑。奥巴马九岁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黑人为除去黑皮肤,用强力化学淡化剂最终几乎毁坏了他所有的皮肤,照片让他如遭电击。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要么会导致一个人沉沦,要么就会让他迸发出惊人的斗志,产生强烈的成就欲望,在奥巴马身上正是产生了积极的强大动力,从社区工作者、博士、教授、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并最终锁定最高奋斗目标。 在奥巴马的成长中,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其实并不大。他的亲人都是和善的人,合不来就分开,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和经年累月的折磨。奥巴马在这样的氛围中自由长大,伙伴很多,不会激起过强的青春期叛逆。虽然他也迷茫过,吸食毒品,沉迷酒精,但没有人逼迫和扭曲他,他终究会茁壮成长。 因为美国的家庭教育基本都是人本理念的,他们相信人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人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实现自己的理想,所以奥巴马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是在感受下成长的。他的梦想也是一个黑人青年因社会不公而挣扎中获得的。他自小感受了国际关系大家庭,所以有兴趣在大学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做社工让感受了更多底层人的生活,决定从政,并唤起更大兴趣考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这是他成长的内在需要,而不是为了一份工作、一张文凭。 从这一切都可以看出,奥巴马有着独特的成长环境。他从小就具有的深深的恐惧和自卑让他变得异常敏感和早熟,他深知黑人所受的歧视,也理解白人的观念。所以他能在敏感的种族问题上赢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背景,他提出的“共同的美国”可以消除美国的隔阂和不安。 (二)个人魅力深得民心奥巴马年轻、健康、英俊、极具活力,这是他先天就具有的优势,也是许多选民对他一眼就产生好感的原因。早在党内初选时,奥巴马独特的个人魅力就已吸引了不少美国民众。出身平民的他关心社会底层,为人亲切和善,极具感染力。而他的对手希拉里则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政坛“铁娘子”,高贵的出身使她带着居高临下的盛气,过分硬朗的形象也让人觉得难以亲近。相比之下,民心向奥巴马一方倾斜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大选中,落败的麦凯恩虽然资历丰富,但他主要输在理念不清和年纪、口才、形象上。麦凯恩是共和党内出名的边缘派,动不动就和本党作对,做些所谓“超党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主要来自麦凯恩的保守主义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正是理念不坚定,让坚定的保守派不满,甚至愤怒。导致他代表共和党出线,保守派基本没有激情,甚至有著名保守派组织“反麦凯恩”的运动,说宁可失去白宫,也不可失去原则。麦凯恩之所以在三次总统候选人公开电视辩论会上都输给了奥巴马,主要也是因为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所以才无法理直气壮,更无法抓到重点。 除此之外,奥巴马的形象、口才也远在麦凯恩之上。麦凯恩已72岁,奥巴马才47岁,整整相差一代。在今天的电视时代,麦凯恩的老态和奥巴马的活力,对比非常明显。在电视辩论会上,麦凯恩不断翻带过去的本子,看讲话大纲和一些数字,而奥巴马一张纸都没有拿。按理说,麦凯恩当过三十年参议员,美国大选那几项关于税收、福利、健保、社安基金等问题,应该闭上眼睛都会记得。但麦凯恩实在太老了,已记不住那些数字。而奥巴马正当壮年,不仅记忆力好,还有天生的口才,讲话有节奏、起伏和感染力。相形之下,麦凯恩就显得笨拙、老态。这次很多年轻人出来投票,他们本能地就会对具有同样活力的奥巴马好感。根据《纽约时报》公布的出口民调,在18到29岁这个年龄段的选民中,奥巴马拿到了66%,麦凯恩只拿到31%,是所有年龄段中差距最大的。在女性票中,奥巴马也以56%比43%大赢麦凯恩,这也和形象有关。可见,选举的成功与否不是完全取决于党派或政府,更重要的是参选者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个性是否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三)提出政策可靠实际奥巴马相当关注社会底层,他围绕着能源、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迅速赢得人民支持。对于备受压力的战争问题,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宣布,如果当选将尽快撤回大部分军队,因而深得人心。他获胜的一个战略是,把他的对手麦凯恩与布什的失败政策联系在一起。而麦凯恩只是采取消极战略,告诉选民奥巴马经验不足。此外,70%的欧洲人支持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的外交政策基于他对世界具有全球性的看法。他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约10岁时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在国外生活的经验给他提供了不同于纯粹美国人的视角。许多只生活在美国的美国人只会从美国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往往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方式是对全世界人民都正确的方式。布什总统和他的高级阁员在中东推行美国式民主就是这种美国式傲慢的典型例子。奥巴马的视角比较广阔,他比较谦虚,不认为美国模式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好的,他不会把美国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他愿意与外国有不同政见的领导人进行协商。他的中国政策将基于充分的理解,而不是把美国观念强加给中国。他将不会考虑把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处理美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唯一目标,比以前大多数总统更加开明。这些政策都表明奥巴马将会成为美国和世界所共同期待的一位总统。(四)现代科技运用得当 在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自己的名字迅速为美国和世界熟知,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众多支持者。 奥巴马是第一个通过其个人主页向公民筹集到大部分总统竞选资金的总统候选人,并且通过这一方法募集到了美国历史上最庞大的竞选资金。而在他之前,所有候选人都是通过向既得利益集团(西部石油派或东部银行派)进行筹款的。 奥巴马的筹款方法:靠竞选官网的“捐款”按键,汇聚了选民“每人几十美元” 的政治捐款,遂取得了巨大的“业绩”:从310万选民身上筹得 6.05亿美金竞选资金!远超历任有大财阀支持的总统竞选人!这使我们不得不佩服其对现代科技的运用能力。 47岁的奥巴马作为一名来自草根阶层的总统,和美国大多数人一样,也很喜欢使用Facebook、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工具。外国有一个统计网站做了个简单的比较,发现奥巴马赢麦凯恩,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争取到政治倾向摇摆中的年轻人,即是互联网新媒体受众,赢得不少功劳。 另外,据2008年5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文件披露,奥巴马在1-4月里的广告花销绝大部分砸在了互联网媒体、社区和搜索引擎。从披露信息来看,奥巴马的网络营销组合布局(尤其是给Google的280万美金广告),对争取选民,效果十分出色。 但此时,竞选对手麦凯恩,只是按照常规路子,把大量的广告费花在了电视和纸媒上。 从这方面来看,奥巴马在选举的过程中已做到了创新,起码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他选择的方式是正确的,能随着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是一个领导人都应有的能力。二、 奥巴马当选的客观原因(一) 美国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美国一直宣扬平等,但社会现状仍然划分三六九等,界限虽然日趋模糊,但贫富依然存在,不平等在激增。对美国社会流动性(家庭在经济阶梯上的上下移动)的新研究表明,它远远低于经济学家原来以为的水平,也低于大多数人的认识。事实上,许多研究者说,曾经激励美国人奋斗的社会流动性近来已渐近趋平,甚至可能下降了。社会流动性是美国梦的核心,它给人以希望。据信,他能让贫富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不那么难以忍受。个中的逻辑是这样的:美国社会当然会有贫富之分,但只要两者可以互相转化,只要有类似于机会均等这样的事,贫富之间的差别就不会构成难以逾越的阶层界限。一方面,对少数杰出人士来说,登上财富的顶峰变得容易了,而另一方面,对其他许多人来说,从一个经济阶层升入另一个更难了。可以说,与30年前相比,现在的美国人更有可能终其一生都属于同一阶层。美国新的英才制度的核心隐藏着一个矛盾。用人唯才取代了过去的世袭特权制度,但归根结底,“才”至少是部分建立在阶层的基础之上的。有钱、受过良好教育又有关系的父母,可以为孩子培养英才制度所赏识的种种习性。而当他们的子女取得成功时,便被认为是靠才干赢得的。 某些社会学家和营销顾问认为,人们通常认为的三大阶层(上等、中产和劳工阶层),已经细化成由职业或生活方式决定的数十个微阶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迈克尔·豪特说:“阶层意识和阶层语言正在渐趋模糊,但与此同时,阶层也在重组美国社会。我认为这些关于‘阶层消亡’的讨论是幼稚并且颇有讽刺意味的,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不平等激增的时代。”正是这些不平等的激增,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特别是处于劳工阶层的人对美国失去信心,对美国的未来充满疑惑与焦虑。奥巴马的平民出身和他的成功是“美国梦”的最好见证,激起了众多美国人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他把美国梦带回给了美国,迅速获得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二)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统计研究表明,经济条件是影响总统大选结果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利于现任总统连任或与他同党派的候选人当选;经济条件不好时,在野党的候选人会当选。现在金融危机当前,经济条件非常恶劣,这无疑为奥巴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经济背景。美国民众早已对布什的政策不满,加之世界金融海啸使美国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美国人普遍感到焦虑不安,他们急需一位非常不一样的总统来改变美国现状。(三)“家族王朝”不得人心 经历了大小布什和克林顿的掌政,美国人早已厌烦了由一个或几个家族轮流上台的“家族王朝”。人们心中理想的总统并不需要显赫的出身。布什是美国多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选民对他的总统功绩满意的比例还不到30%。除了经济形势不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的处理不当。他和他的父亲大布什都发动了战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内外的反对呼声日益高涨,这使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不能再由某个家族垄断美国权力了。而众所周知,希拉里是曾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的妻子,克林顿相当卖力地为妻子竞选加油助威,但却更招来了民众的厌烦,因为谁也不想再经历一个“克林顿王朝”。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奥巴马家庭背景不重的政治色彩恰恰迎合了美国人摆脱“家族王朝”的需要。所以,以上种种都表明奥巴马的成功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是一个时代、一个时势所造就的奇迹!
1789年4月30日,乔治·华盛顿总统 在室外露天举行总统就职宣誓; 他的誓言之一“上帝,请神协助我”,后来成为历届总统宣誓就职的惯例; 宣誓完毕后亲吻《圣经》,也为后来的总统开创了先例; 因为公共事务繁忙,就职舞会推迟到5月7日举行,总统夫人玛撒没有前往纽约参加。 1793年3月4日,乔治·华盛顿总统 发表了最简短的总统就职演说(135个字)。 1797年3月4日,约翰·亚当斯总统 第一位由总检查长带领宣誓的美国总统(总检查长名叫奥尼佛·埃斯沃斯)。 1801年3月4日,托马斯·杰斐逊总统 开创了向国会写信接受就职典礼并对典礼时间作出安排的先例; 第一位,可能也是最后一位走着去参加就职典礼的总统; 第一位在华盛顿国会大厦举行就职典礼的美国总统; 总统就职演说第一次在报纸特刊上刊载。 1809年3月4日,詹姆士·麦迪逊总统 第一次在就职典礼当日举行庆祝舞会; 创立了由美国海军军乐队为就职舞会奏乐的惯例。 1817年3月4日,詹姆士·门罗总统 第一位在华盛顿户外举行露天宣誓的美国总统。 1829年3月4日,安德鲁·杰克逊总统 第一位在国会大厦东门廊举行就职宣誓的美国总统。 1837年3月4日,马丁·范布伦总统 离任及接任总统(杰克逊与范布伦)第一次乘同一辆马车前往国会大厦参加就职庆典; 庆典游行上第一次出现花车; 第一次举行两场庆祝舞会。 1841年3月4日,威廉·亨利·哈里森总统 发表了美国历史上最长的就职演说(10000字); 打破了美国的惯例,哈里森先发表就职演说,然后宣誓,然后又接着发表就职演说; 第一次由官方规划在国会大厦举行庆典游行,游行及就职庆典规划委员会由获胜政党在当地的政治组织组成。 1841年4月6日,约翰·泰勒总统 第一位因现任总统死亡而入主白宫的美国总统。 1845年3月4日,詹姆斯·K·波尔克总统 就职演说第一次通过电报向全国发送。 1853年3月4日,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 确定就任美国总统(而不是宣誓); 打破惯例,没有亲吻《圣经》,只是将左手放在《圣经》上; 第一位脱稿发表就职演说的美国总统。 1857年3月4日,詹姆斯·布坎南总统 总统就职第一次被拍成照片; 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庆祝舞会,共有6000名贵宾出席,消耗了价值3000美元的葡萄酒、400加仑牡蛎、500夸脱鸡肉色拉、1200夸脱冰琪淋、60只羊、8卷牛肉、75只火腿以及125只猪舌。 1865年3月4日,亚伯拉罕·林肯总统 非裔美国人第一次参加总统就职庆典游行。 1865年4月15日,安德鲁·约翰逊总统 因为总统死亡,约翰逊是第一位由总检查长带领宣誓就任总统的副总统。 1869年3月4日及1873年3月4日,尤利塞斯·S·格兰特总统 第一次邀请各州州长参加就职典礼; 天气最为寒冷的就职典礼,当天中午气温只有16度,风速达到40米/秒; 1877年3月3日及1877年3月5日,拉瑟福德·B·海斯总统 第一位在白宫宣誓就职的美国总统; 第一位在就职典礼前宣誓就职的美国总统(因为当天是星期天),即3月3日(周六)私下宣誓就任总统,3月5日(星期一)举行公开宣誓就职。 1881年3月4日,詹姆斯·加菲尔德总统 总统的母亲第一次出席总统就职庆典; 总统第一次在白宫前对军队进行检阅。 1897年3月4日,威廉·麦金莱总统 第一次用电影摄像机录下总统就职典礼。 1901年3月4日,威廉·麦金莱总统 众议院第一次获准与参议院一起安排总统就职庆典相关情况。 1901年9月14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 第一位没有在《圣经》面前宣誓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安斯利·威尔科斯的家中举行了就职宣誓,据威尔科斯1903年称,“据我所知,罗斯福总统宣誓时没有使用《圣经》,他只是举起了自己的左手”。 1905年3月4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 第一次在国会大厦总统就职庆典上使用电话。 1909年3月4日,威廉·H·塔夫脱总统 总统夫人第一次与总统一起从国会大厦前往白宫; 就职庆典游行上第一次出现汽车; 第一次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将圆形屋顶照亮。 1913年3月4日,伍德罗·威尔逊总统 暂停传统的就职庆典舞会。 1917年3月4日及1917年3月5日,伍德罗·威尔逊总统 打破传统,第一次在星期日举行总统就职宣誓; 妇女第一次参加就职庆典游行。 1921年3月4日,沃伦·G·哈丁总统 总统第一次乘汽车前往参加就职典礼; 就职典礼上第一次使用扩音器; 第一次使用钢框架的就职庆典站台,一直使用到1981年。 1923年8月3日,卡尔文·柯立芝总统 第一次由总统的父亲带领宣誓,柯立芝的父亲是佛蒙特州的一位治安官。 1925年3月4日,卡尔文·柯立芝总统 第一次由前总统(威廉·塔夫特)带领当选总统宣誓就职; 总统就职典礼第一次通过广播在全国进行直播。 1929年3月4日,赫伯特·C·胡佛总统 第一次用有声记录影片拍摄总统就职典礼。 1937年1月20日,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 第一位在1月20日宣誓就职的美国总统,这一规定是根据美国宪法第20条修正案制定的; 副总统第一次与总统一起举行就职宣誓,但副总统不能发表就职演说。 1941年1月20日,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 第一位三次举行就职宣誓的美国总统。 1945年1月10日,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 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四次举行就职宣誓的美国总统。 1949年1月20日,哈里·S·杜鲁门总统 总统就职典礼第一次通过电视直播; 二次世界大战后再次启动官方就职庆典舞会。 1953年1月20日,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 打破传统,用祈祷代替亲吻《圣经》; 第一次抛弃黑色礼帽,改以汉堡帽出席总统就职庆典。 1957年1月20日、21日,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 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对总统就职庆典予以限制(宪法第22条修正案); 第一次在国会大厦的高等法院礼堂举行总统午宴。 1961年1月20日,约翰·F·肯尼迪总统 第一位在国会大厦东侧举行就职仪式的美国总统; 第一次邀请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出席官方就职庆典; 总统的父母第一次参加当选总统的就职仪式; 作为第一位信仰天主教的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典礼上使用天主教版本的《圣经》进行宣誓; 空军军乐队第一次出现在游行队伍当中; 就职典礼第一次通过彩色电视直播; 第一次举行五场庆祝舞会; 最后一个戴传统礼帽参加就职庆典的美国总统。 1963年11月22日,林登·B·约翰逊总统 总统第一次在飞机上宣誓就职; 第一次由女性带领总统宣誓就职,这名女性是德克萨斯州法官萨拉·哈格斯女士。 1965年1月20日,林登·B·约翰逊总统 第一次在国会大厦设置新闻发布室; 第一次使用防弹轿车。 1969年1月20日,理查德·M·尼克松总统 总统第一次使用两部《圣经》宣誓。 1974年8月9日,杰拉尔德·R·福特总统 第一位非选举产生的副总统接任总统; 第一位根据美国宪法第25条修正案入主白宫的美国总统,该修正案规定,总统辞职后,由副总统接任总统职位。 1977年1月20日,吉米·卡特总统 离任总统第一次乘直升机从国会大厦离开; 检阅台第一次使用太阳能; 制定残疾人观看游行规则。 1981年1月20日,罗纳德·里根总统 就职典礼前一天在西草坪举行室外音乐会; 第一次在电视转播中插上文字,以方便听力障碍人士观看; 电视直播了午餐会部分情况; 第一次举行9场庆祝舞会; 第一次在立法机关大楼举行庆祝舞会; 第一次通过卫星向全国直播庆祝舞会。 1985年1月20日及21日,罗纳德·里根总统 第一次在1月20日的星期天举行就职典礼; 《圣经》第一次放在专为林肯而建造的大理石桌上,这张大理石桌建于1860年; 在总统从国会大厦前往白宫途中,第一次在豪华轿车中安放摄像机; 有记录以来最冷的一次就职庆典,中午气温只有7度。 1989年1月20日,乔治·W·布什总统 当时最为昂贵的就职典礼。 1997年1月20日,比尔·克林顿总统 总统就职仪式第一次通过互联网直播;
演说是演讲者面对广大听众发表的口头演讲,这决定了它在文体风格方面与其它的体裁会有所不同。美国总统就职演说是新当选总统在上任时面对广大民众进行的首次演讲,其意图在于阐释新政府的行动纲领,鼓舞人们共同行动。经过反复的推敲、润色,美国总统就职演说大多成为演说中的经典之作,成为我们学习英语的良好素材。一、词汇总统就职演说,通常借助词汇手段来实现演说的目的。奥巴马的就职演说中,总词数为2382个,多次使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词汇来达到预期的效果。演说开始,奥巴马提到美国面临的现实情况时,用到了带有贬义色彩的名词crisis, violence, hatred, irresponisibity, failure, adversary, fear, decline, challenge, conflict, discord, grievance,如:例(1),例(2),从而从听众传达了美国现在正处于危机之中这一信息: 例(1)That we are in the midst of crisis is now wellunderstood. ( para 4 )例(2)Today I say to you that the challenges we faceare real. ( para 6 )奥巴马的就职演说中,第一人称复数的相关形式全文共出现140次。在演说中,使用第一人称复数可以缩短演讲者与听众之间的距离,使听众更容易接受演讲者的观点和想法。二、句子奥巴马就职演说的总句数为106句。从句子种类看,陈述句为97句,占总句数的91.5%;祈使句为9句,占总句数的8.5%,其中,know引导的祈使句为5句,let句式在篇末出现4次。这是由于在就职演说中,演说者主要是向听众介绍施政纲领,并呼吁他们积极采取行动,因此,陈述句占多数,祈使句占少数。奥巴马就职演说的句子类型分布情况:简单句为56句,占总句数的52.8%; 主从复合句为39句,占总句数的36.8%; 并列句11个句,占总句数的10.4%。句子类型分布合理,简单句和复合句搭配使用。简单句的使用能够让听众易于理解,主从复合句的使用能够表达丰富的内容,增强语言的气势。
20世纪70年代在进步摇滚乐队Rush中的音乐家们的锁链最近激励了一个研究小组把摇滚歌手的名字借给三个有着类似乐队成员头发的流动鞭毛的微生物。
不像加拿大乐队,这些微生物是在白蚁,它们帮助昆虫消化木本植物中的化合物。它们属于假毛虫属,最早于1910年被发现,包括单细胞微生物,称为原生生物,有一个单核和丰富的“头发”排在大多数细胞体。
三种新的微生物物种-命名为拉什歌手和贝司手盖迪李,吉他手亚历克斯·利森和鼓手尼尔·皮尔特-根据一项新的研究,在北美和澳大利亚的两种白蚁中发现了假毛蝇,P.lifesoni和P.pearti。[明星:以名人命名的物种]
帕特里克·基林,这项研究的主要作者,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微生物学家-和加拿大人-曾建议他的一位共同作者听拉什作为“好加拿大音乐”的例子,基林在一份声明中说。当研究小组描述了长鞭毛覆盖的微生物时,不可避免地会与1976年份发布的专辑“2112”封面上的长毛猛犬的照片进行比较。“KDSPE”“KDSPs”细胞使用鞭毛来推进自己,许多人至少有一些类似毛发的结构。但是这些微生物被成千上万的鞭毛所覆盖,研究作者报道。基林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告诉《生活科学》,为什么这些微生物如此“多毛”尚不确定,但这可能与它们的进食方式有关。
“它们在肠道中就像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所以可能不是为了‘游泳’,”他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我认为这是在原细胞周围移动肠液,让它们能够接触到它们吃的小块木头。因此,它们会在肠道液体中产生电流,将食物带到它们身上。”[宏伟的显微摄影:50个小奇迹]
拉什的全盛时期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但是微生物与白蚁宿主的关系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基林告诉《现场科学》。基林说,这种微生物属只在约4000万年前与其他白蚁不同的白蚁群中发现,因此将这种关系定义为至少4000万年是“相当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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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让科学家们对激发他们灵感的同事或名人表示钦佩,也吸引了人们对这个新发现的关注,这是地球上大量物种尚未被发现的重要提醒。
科学家最喜欢的音乐家经常出现在新物种的名字中。今年8月,一只侏罗纪鳄鱼的亲戚以已故的莫特黑德贝斯手兼歌手伊恩·莱米·基尔米斯特的名字命名为莱米苏克斯·奥布西登斯。其他物种已被命名为传奇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一个华丽的肉质植物,Dudleya hendrixii),乡村歌手作曲家约翰尼·卡什(狼蛛Aphonopelma johnnycashi)和雷鬼超级巨星鲍勃·马利(寄生甲壳动物Gnathia marleyi)。“KDSPE”“KDSPs”物种名称也可以反映科学家的古怪兴趣,如以《星球大战》前传中阿米达拉女王的名字命名的一种已灭绝的长颈鹿,有着不寻常的头饰,名叫阿米达拉猎豹。[9种以星球大战命名的动物]
世界领导人也获得了分类学荣誉:巴拉克奥巴马总统命名了一种地衣(Caloplaca obamae)、一种活板门蜘蛛(Aptostichus barackobamai)和一种原产于夏威夷附近水域的色彩鲜艳的鱼二(托萨诺ides奥巴马)。
但有时,科学家们一次发现了如此多的新物种——正如一个研究小组在2013年在新几内亚发现了数百种未记录的象鼻虫物种时所做的那样——他们只是从电话簿中随机挑选名字。
拉什都以歌词闻名,歌词挖掘科幻和幻想意象,但也包含哲学、文学和历史元素。有些歌曲甚至有明显的科学参考,如乐队为1980年的专辑“永久波”所写的“自然科学”。在这首歌中,李安演唱了“螺旋排列的轮子里的轮子/如此壮观而复杂的图案”,来描述一个潮汐池,然后发展到“时间和空间的量子跃进,当他唱起宇宙膨胀的歌时,
拉什同样以其复杂的音乐节奏而闻名,而以标志性鼓手皮尔特命名的微生物也保持着与其同伴不同的节奏。在P.pearti细胞内,研究人员发现了一种独特的旋转结构,他们称之为“旋转体”。
Peart经常用一种称为“旋转体”的鼓来实现他独特的敲击声,这种鼓没有外壳,通过旋转来调谐。但是皮尔蒂体内旋转结构的功能还不清楚,尽管研究人员希望进一步的分析能最终揭示其目的,他们在研究中写道:
“许多关于旋转体的功能和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希望能在很长的时间内得到解决,这项研究的作者在他们的论文中写道,论文发表在11月27日的《自然:科学报告》杂志的网络版上。
是关于生命科学的原始文章。
一、 奥巴马当选的主观原因(一)奥巴马的家庭背景 在许多人看来,奥巴马的家庭似乎并不幸福。 他的家庭并不完整,父亲、母亲都多次结婚和离婚,这使得奥巴马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种离异带来的心理压力。另外,他的黑皮肤也让他倍感自卑和压抑。奥巴马九岁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黑人为除去黑皮肤,用强力化学淡化剂最终几乎毁坏了他所有的皮肤,照片让他如遭电击。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要么会导致一个人沉沦,要么就会让他迸发出惊人的斗志,产生强烈的成就欲望,在奥巴马身上正是产生了积极的强大动力,从社区工作者、博士、教授、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并最终锁定最高奋斗目标。 在奥巴马的成长中,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其实并不大。他的亲人都是和善的人,合不来就分开,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和经年累月的折磨。奥巴马在这样的氛围中自由长大,伙伴很多,不会激起过强的青春期叛逆。虽然他也迷茫过,吸食毒品,沉迷酒精,但没有人逼迫和扭曲他,他终究会茁壮成长。 因为美国的家庭教育基本都是人本理念的,他们相信人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人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实现自己的理想,所以奥巴马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是在感受下成长的。他的梦想也是一个黑人青年因社会不公而挣扎中获得的。他自小感受了国际关系大家庭,所以有兴趣在大学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做社工让感受了更多底层人的生活,决定从政,并唤起更大兴趣考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这是他成长的内在需要,而不是为了一份工作、一张文凭。 从这一切都可以看出,奥巴马有着独特的成长环境。他从小就具有的深深的恐惧和自卑让他变得异常敏感和早熟,他深知黑人所受的歧视,也理解白人的观念。所以他能在敏感的种族问题上赢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背景,他提出的“共同的美国”可以消除美国的隔阂和不安。 (二)个人魅力深得民心奥巴马年轻、健康、英俊、极具活力,这是他先天就具有的优势,也是许多选民对他一眼就产生好感的原因。早在党内初选时,奥巴马独特的个人魅力就已吸引了不少美国民众。出身平民的他关心社会底层,为人亲切和善,极具感染力。而他的对手希拉里则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政坛“铁娘子”,高贵的出身使她带着居高临下的盛气,过分硬朗的形象也让人觉得难以亲近。相比之下,民心向奥巴马一方倾斜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大选中,落败的麦凯恩虽然资历丰富,但他主要输在理念不清和年纪、口才、形象上。麦凯恩是共和党内出名的边缘派,动不动就和本党作对,做些所谓“超党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主要来自麦凯恩的保守主义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正是理念不坚定,让坚定的保守派不满,甚至愤怒。导致他代表共和党出线,保守派基本没有激情,甚至有著名保守派组织“反麦凯恩”的运动,说宁可失去白宫,也不可失去原则。麦凯恩之所以在三次总统候选人公开电视辩论会上都输给了奥巴马,主要也是因为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所以才无法理直气壮,更无法抓到重点。 除此之外,奥巴马的形象、口才也远在麦凯恩之上。麦凯恩已72岁,奥巴马才47岁,整整相差一代。在今天的电视时代,麦凯恩的老态和奥巴马的活力,对比非常明显。在电视辩论会上,麦凯恩不断翻带过去的本子,看讲话大纲和一些数字,而奥巴马一张纸都没有拿。按理说,麦凯恩当过三十年参议员,美国大选那几项关于税收、福利、健保、社安基金等问题,应该闭上眼睛都会记得。但麦凯恩实在太老了,已记不住那些数字。而奥巴马正当壮年,不仅记忆力好,还有天生的口才,讲话有节奏、起伏和感染力。相形之下,麦凯恩就显得笨拙、老态。这次很多年轻人出来投票,他们本能地就会对具有同样活力的奥巴马好感。根据《纽约时报》公布的出口民调,在18到29岁这个年龄段的选民中,奥巴马拿到了66%,麦凯恩只拿到31%,是所有年龄段中差距最大的。在女性票中,奥巴马也以56%比43%大赢麦凯恩,这也和形象有关。可见,选举的成功与否不是完全取决于党派或政府,更重要的是参选者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个性是否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三)提出政策可靠实际奥巴马相当关注社会底层,他围绕着能源、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迅速赢得人民支持。对于备受压力的战争问题,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宣布,如果当选将尽快撤回大部分军队,因而深得人心。他获胜的一个战略是,把他的对手麦凯恩与布什的失败政策联系在一起。而麦凯恩只是采取消极战略,告诉选民奥巴马经验不足。此外,70%的欧洲人支持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的外交政策基于他对世界具有全球性的看法。他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约10岁时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在国外生活的经验给他提供了不同于纯粹美国人的视角。许多只生活在美国的美国人只会从美国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往往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方式是对全世界人民都正确的方式。布什总统和他的高级阁员在中东推行美国式民主就是这种美国式傲慢的典型例子。奥巴马的视角比较广阔,他比较谦虚,不认为美国模式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好的,他不会把美国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他愿意与外国有不同政见的领导人进行协商。他的中国政策将基于充分的理解,而不是把美国观念强加给中国。他将不会考虑把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处理美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唯一目标,比以前大多数总统更加开明。这些政策都表明奥巴马将会成为美国和世界所共同期待的一位总统。(四)现代科技运用得当 在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自己的名字迅速为美国和世界熟知,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众多支持者。 奥巴马是第一个通过其个人主页向公民筹集到大部分总统竞选资金的总统候选人,并且通过这一方法募集到了美国历史上最庞大的竞选资金。而在他之前,所有候选人都是通过向既得利益集团(西部石油派或东部银行派)进行筹款的。 奥巴马的筹款方法:靠竞选官网的“捐款”按键,汇聚了选民“每人几十美元” 的政治捐款,遂取得了巨大的“业绩”:从310万选民身上筹得 6.05亿美金竞选资金!远超历任有大财阀支持的总统竞选人!这使我们不得不佩服其对现代科技的运用能力。 47岁的奥巴马作为一名来自草根阶层的总统,和美国大多数人一样,也很喜欢使用Facebook、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工具。外国有一个统计网站做了个简单的比较,发现奥巴马赢麦凯恩,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争取到政治倾向摇摆中的年轻人,即是互联网新媒体受众,赢得不少功劳。 另外,据2008年5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文件披露,奥巴马在1-4月里的广告花销绝大部分砸在了互联网媒体、社区和搜索引擎。从披露信息来看,奥巴马的网络营销组合布局(尤其是给Google的280万美金广告),对争取选民,效果十分出色。 但此时,竞选对手麦凯恩,只是按照常规路子,把大量的广告费花在了电视和纸媒上。 从这方面来看,奥巴马在选举的过程中已做到了创新,起码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他选择的方式是正确的,能随着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是一个领导人都应有的能力。二、 奥巴马当选的客观原因(一) 美国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美国一直宣扬平等,但社会现状仍然划分三六九等,界限虽然日趋模糊,但贫富依然存在,不平等在激增。对美国社会流动性(家庭在经济阶梯上的上下移动)的新研究表明,它远远低于经济学家原来以为的水平,也低于大多数人的认识。事实上,许多研究者说,曾经激励美国人奋斗的社会流动性近来已渐近趋平,甚至可能下降了。社会流动性是美国梦的核心,它给人以希望。据信,他能让贫富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不那么难以忍受。个中的逻辑是这样的:美国社会当然会有贫富之分,但只要两者可以互相转化,只要有类似于机会均等这样的事,贫富之间的差别就不会构成难以逾越的阶层界限。一方面,对少数杰出人士来说,登上财富的顶峰变得容易了,而另一方面,对其他许多人来说,从一个经济阶层升入另一个更难了。可以说,与30年前相比,现在的美国人更有可能终其一生都属于同一阶层。美国新的英才制度的核心隐藏着一个矛盾。用人唯才取代了过去的世袭特权制度,但归根结底,“才”至少是部分建立在阶层的基础之上的。有钱、受过良好教育又有关系的父母,可以为孩子培养英才制度所赏识的种种习性。而当他们的子女取得成功时,便被认为是靠才干赢得的。 某些社会学家和营销顾问认为,人们通常认为的三大阶层(上等、中产和劳工阶层),已经细化成由职业或生活方式决定的数十个微阶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迈克尔·豪特说:“阶层意识和阶层语言正在渐趋模糊,但与此同时,阶层也在重组美国社会。我认为这些关于‘阶层消亡’的讨论是幼稚并且颇有讽刺意味的,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不平等激增的时代。”正是这些不平等的激增,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特别是处于劳工阶层的人对美国失去信心,对美国的未来充满疑惑与焦虑。奥巴马的平民出身和他的成功是“美国梦”的最好见证,激起了众多美国人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他把美国梦带回给了美国,迅速获得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二)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统计研究表明,经济条件是影响总统大选结果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利于现任总统连任或与他同党派的候选人当选;经济条件不好时,在野党的候选人会当选。现在金融危机当前,经济条件非常恶劣,这无疑为奥巴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经济背景。美国民众早已对布什的政策不满,加之世界金融海啸使美国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美国人普遍感到焦虑不安,他们急需一位非常不一样的总统来改变美国现状。(三)“家族王朝”不得人心 经历了大小布什和克林顿的掌政,美国人早已厌烦了由一个或几个家族轮流上台的“家族王朝”。人们心中理想的总统并不需要显赫的出身。布什是美国多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选民对他的总统功绩满意的比例还不到30%。除了经济形势不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的处理不当。他和他的父亲大布什都发动了战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内外的反对呼声日益高涨,这使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不能再由某个家族垄断美国权力了。而众所周知,希拉里是曾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的妻子,克林顿相当卖力地为妻子竞选加油助威,但却更招来了民众的厌烦,因为谁也不想再经历一个“克林顿王朝”。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奥巴马家庭背景不重的政治色彩恰恰迎合了美国人摆脱“家族王朝”的需要。所以,以上种种都表明奥巴马的成功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是一个时代、一个时势所造就的奇迹!
因为美国政府缩减资金,学校不得不把其自有资金更多投入到对学生的经济支持上,因而造成了运营的困难。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文理学校和公立大学来说,有能力支付全额学费的外国学生要比以往来得更有诱惑。 美国的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压,对于想要在美国学习的中国学生而言,这意味着机会。 自从2008年经济衰退以来,美国许多州政府缩减了对于学校的资金支持。这使得公共学校和私立学校都不得不大幅增加学费,不少甚至提升到了让家长愤慨的地步——要知道,他们这些人本身的经济状况就不甚良好。在这种情况下,有能力支付学费的中国学生和其他国际学生对于所有美国学校而言都显得极有诱惑力。 美国大约有2000所高等学院和大学(大学本质上就是拥有超过一个学院的机构,比如说拥有一个文科学院以及一个商学院等)。因此,如果允许我简要言之,美国存在着四种基本学府机构类型。 第一种是社区学院。美国大约有1000所两年制社区学院,绝大多数由当地政府运营。对国际学生而言,这些学院能够提供出人意料的机会和效率。我会在后文中给出解释。 第二,美国大约有几百所公立大学。它们可以被分成几类,比如“区域”大学(如西伊利诺伊州立大学)和“旗舰”大学,也就是一流公立学校,比如我曾经任教的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 第三种类型是全国性的私立文理学院,大约有200来所。之所以被称为全国性学院,是因为它们在全国享有声誉并且从各地录取学生。这些学校通常较小,学生数量一般在1000至3000名左右。 营利性学校是最近新兴的一种类型,发展相当迅猛。有些学校——比如DeVry大学提供非常好的技术和工程学科。也有不少把目光集中于赚取学费而不是学生本身。 最受尊重的学校一般而言是那些“研究中心”,拥有相当口碑的博士点,并且每年能获得成百上千万研究经费。 哈佛大学既是一所出色的文理学院,也是研究中心。不少公立学校,比如加州大学、密歇根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的主要重心在于其研究生教育,而非本科生教育。 略有讽刺意味的是,以我个人在各种类型学校教书的经验而言(除了营利性学校外),那些相对并不那么知名的学校常常能为本科生提供最好的教育。 举例来说,社区学校一般开展小班教学,老师也不会因学术研究压力而无心授课。文理学院既能提供小班教学,每个学生还能获得老师更多的关注。 社区学校拥有“开放招生”系统,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学生都能被录取,但差生会很快被淘汰。这些学校不但有以就业为导向的技术专业,而且还能提供向四年制大学的“无缝”衔接。 两年制大学的学费也较为低廉,国际学生的学费大约为每年7000美元。一个比较好的例子是在伊利诺伊拥有两个校区的黑鹰学院(Black Hawk College),它不需要有托福成绩。 我认识一个在黑鹰学习过的中国学生(那里没有华人社区,因此学习英语的速度会加快)。这个学生后来转学到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这绝对是一所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她没有被要求考托福,因为已经有了社区学校文凭)。这名学生之后又去华盛顿特区的乔治·华盛顿大学念了研究生,这也是一所非常不错的学校。 总体而言,文理学院可能会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最好的指导和最多的关怀。教授会为了学科做一些研究工作,但是他们的关注重点首先是学生本身,而不会为了谋终身教职而成天忙碌于论文发表之中。 这些学校也经常会邀请一些优秀的外来教授,比如复旦大学的顾丽梅教授不久之前就在伊利诺伊州诺克斯学院担任访问教授,我曾经在这所学院教学,奥巴马总统最近也在那里发表过演讲。 排名前一百位左右的文理学院都是高质量的学校。然而,其中不少都承受着高压,为了保证教学场所的运营(比如实验室和大量运动场所和设备),这些学校不得不将学费提高到每年3万-4.5万美元。与此同时,政府减少了对于学生的经济支援(私立学校的学生也可以申请政府资助)。 绝大多数文理学院能获得的经济资助都不多,因此它们主要“依靠学费”支持。在文理学院,事实上很少会有美国学生支付全额学费,大多数人能够得到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某些支持,或者是学校本身的资金支持。 但是因为政府缩减资金,学校不得不把其自有资金更多投入到对学生的经济支持上,因而造成了运营的困难。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文理学校和公立大学来说,有能力支付全额学费的外国学生要比以往来得更有诱惑。 在美国,许多经济条件不佳的父母会把他们的孩子送进社区学校念两年书(教育优良,学费低廉),然后继续进入一流的文理学院或者公立大学(更有名气),再然后则可能会进入一流的研究生院或者是法学院和医学院。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美国大学学生录取办公室对于国际学生的申请也很敏感。他们事实上很担心有些申请人被“过度训练”在考试中获得好成绩,有些人甚至会强记要求写作的文章。 只要可能,面试官会尝试在Skype上面试申请人,让这些申请人“离开文稿”,离开他们所强记的一切,从而发现申请人的真实水平。 有人告诉我,中国父母非常重视排名,希望他们的孩子都去念哈佛或是斯坦福,但是能够进入这些学校的只有极少数。这两所学校虽然非常出色,但并非每一项都排名前列。比如说,伊利诺伊州大学的计算机系和电子工程系排名要远高于哈佛。密歇根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也有不少学科的排名在哈佛和斯坦福之上。美国的高等教育存在着许多机会,完全可能让你通向口碑一流的研究生和职业学习。
理论上任何有关科学的研究成果,只要具备了轰动性的成果,做出了开创性的研究,都可以在自然科学杂志上发表。林业专业,我不懂。不过我想,除非是发现了什么新物种,颠覆了植物学细胞学的什么基本原理,且对生产生活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和经济价值,否则很难发表的吧。毕竟林业是个老学科,该研究的都早已被前人研究透了,我不懂啊,随便说说,你该努力还是要努力的,毕竟你选择林业专业,应该说对它很有兴趣的。一切诺贝尔成功的最初都来源于兴趣。研发出绿色荧光剂的日本诺贝尔获得者说,我最初只是想知道水母为什么能发光。附:你说的是在《自然》《科学》杂志上发表,还是在自然科学类别的杂志上发表?如果是自然科学类别的杂志,当然是可以的,林业也属于自然科学啊!
第一:你要知道你请投的期刊的级别第二:你要确定你想投的期刊,一定要是与你论文主题相符的期刊~如(林业世界)第三:找到这本期刊的出版社,联系到编辑或自己在其官网上投稿
学术堂整理了一份林业论文发表流程,供大家参考:一、选刊.选定一种期刊杂志作为自己的投稿对象.二、写作.如果你的论文已经写好了,论文格式就根据投稿要求进行修改,不同的杂志社对论文的格式要求不一样.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个要求操作的哦,包括查重的时候也是一样的.如果你的文章还没有写好,可以先了解下刊物的格式、要求、审稿喜好,然后再去写稿子,这样做,录用率很高的.三、投稿.最普遍的就是邮箱投稿了,但是现在假网站,假邮箱很多,一不小心就上当.这里给大家推荐一个很靠谱的方法:在知网的版权页上列有期刊的投稿邮箱或者官网地址.点击"原版目录页浏览"还可以查看封皮、扉页以及版权页等信息.四、反馈通知.投稿结束并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恰恰相反,这才是刚开始.作者的文章可能立意选题都比较好,结构框架也十分明了,但是出现漏洞的机率还是有的,所以一般都会需要修改.论文一般需要三审,修改意见会发送至作者邮箱或者在投稿系统中显示,作者一定要随时关注邮件/系统动态,避免出现信息不及时的情况.按照修改意见修改文章后再发给编辑,审核无误就可以等候发表了.(终于可以放下心来~)另外,修改审核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一般来说这个周期会在2-3个月.如果作者对时间有要求,一定要提前发表,确保万无一失.五、缴纳版面费.现在的刊物一般都要收取一定的版面费,按文章的字数占几个版面还有刊物的等级来收取一定的版面费.只有少数的不收取版面费.六、签收样刊.出样刊的时候,杂志社一般会预留样刊寄给作者,以便作者需要时用.但是有一点,杂志社可能不会存多余的样刊,作者拿到样刊后一定要保存好,以免丢失.
有很多呀~森林环境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森林病理学;植物生理学等等这些~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你可去参考下(林业世界)这本期刊的领域~官网上都可以查的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