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求知导刊国际刊号:ISSN:2095-624X 国内刊号:CN:45-1393/N 邮发代号:48-128,国家新总署可查,知网可查的正规刊期,是可以评职称的刊期。当然,你们单位认不认可?具体得看你们单位的要求,刊期分为国际核心,国内核心,国家级,省级,如果你们单位要求核心刊期才能评职称,你发求知导刊肯定是评不了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求知导刊和教育观察的区别如下。1、《求知导刊》由广西师范大学主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教育观察》由广西师范大学主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主办的刊物。2、《求知导刊》适用于评中级职称时的论文发表(单位有特殊要求除外),《教育观察》的读者对象是高校的教师、教育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学生。
你好,发文章找我
当然不是,中国知网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在党和国家领导以及教育部、中宣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计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学术界、教育界、出版界、图书情报界等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清华大学的直接领导下,CNKI工程集团经过多年努力,采用自主开发并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数字图书馆技术,建成了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CNKI数字图书馆",并正式启动建设《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及CNKI网格资源共享平台,通过产业化运作,为全社会知识资源高效共享提供最丰富的知识信息资源和最有效的知识传播与数字化学习平台。所以说两者不能比较,中国知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资源总库
EI (工程索引)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数据库,主要收录工程技术领域的重要文献,包括期刊以及会议文献,另外也收录一些科技报告、专著等。EI收录包括三种类型:被EI核心收录、非核心收录(Pageone收录)、会议论文。CNKI只能收录某期刊发表的论文不能发表论文,如果你的论文除了CNKI收录外,EI也收录,那么恭喜你!
根据学科方向,选择相对应的学术核心期刊来分等级。在一般专业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讠仑文;被收录在具有“ISBN”书号的国内专业会议讠仑文集的学术讠仑文
学报是期刊,有正规的CN期刊号.
我也在纠结这个问题,我觉得是期刊,学报每个月都有出版的,而且我们很多参考文献都是学报的,我倾向于J
学报属于期刊类文献。
学报有两种,一种是学术刊物,一种是学校官方介绍学校方方面面报道的报纸,简称学报。
而报纸是以刊载新闻和时事评论为主的。
期刊文章的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例如:
[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2]OU J P,SOONG T T,et al.Recen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of passive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Earthquack Eng,1997,38(3):358-361.
扩展资料:
这些期刊都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配发国内统一刊号的。凡取得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均为正式出版物。
新闻出版总署从未就学术程度的上下为这些期刊划分过级别,仅从出版管理的角度,依照期刊主管单位的不同将期刊分红中央期刊和中央期刊,这样划分是为了依照期刊主管单位的不同对期刊施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有的期刊在封面上刊载“国家一级期刊”等字样,不是新闻出版总署组织评选出来的,并非政府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论文一般是万字内的短篇。专著是5万以上的长篇。都是学术成果展示方式。学术专著可以包含发表过的论文。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著作权是其中的一种,而论文内容属于知识产权,受著作权的保护,所以自己写的论文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