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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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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论文发表

1、《Sustainable Desert Develop-Pment ln Alash-angouqi of lnner Mongolia》economlc ANO ENVIROMENT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MIDDLE AND WESTERN REGION OF CHINA IN 21ST CENTURY 优秀论文奖 1999.9. 第一作者2、《以色列荒漠区开发与水资源利用》《农业水土工程科学》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01.第一作者3、《谈我系计算机基础教学》《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高等教育研究版.1998.4.第三作者4、《藻类对水体的影响》.《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增刊,第一作者

王利明教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间出版八辑。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对原出版物中内容、注释、体系进行调整、核实,并依据近年来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对原书观点进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结集成9辑。全部内容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全面,具有时代气息。王利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是很正能量的。

中国的正能量包括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并贴上“正能量”标签。推进事物向着公平、法制、民主的方向,有益于公众,集体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正能量的行为。

正能量已经上升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与我们的情感深深相系,表达着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期待。正能量可以引导人们有积极向上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物权法总论》不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民商法研究》(第一辑)法律出版社1998年 《民商法研究》(第二辑)法律出版社1999年 《民商法研究》(第三辑)法律出版社1999年 《民商法研究》(第四辑)法律出版社1999年

王利明近五年发表论文

不知道你是否是过度谦虚,且照着你说的来回答1、法硕是重实务的,因为本科学的不是法学专业,所以是种复合型人才。未来需求量很大,主要就业方向是公检法系统。但是现在各校扩招严重,良莠不齐。建议你,要么不考,考究必须考名校,不然,毕业出来就业还是个问题。名校中,也有比较好考的,比如这几年的社科院法学所,名气大,分数低。第一志愿报的话,只要你够国家线,英语也是,一般都能上。关键是社科院的师资非常强大,老师都是参与国家立法的,一般都是博导来带学生,非硕导。硕导也有,但是比较少。2、英语是非常重要的。我不知道你的英语水平有多差。但是要考法硕,必须过了大学英语六级吧。3、建议你早点复习,多看看指南和分析,多做题。专业课还是很简单的。英语一定要做真题。加油哦!

人大法学院招生太黑,北师大刑事司法科学研究院招生很公平、透明。

1、《Sustainable Desert Develop-Pment ln Alash-angouqi of lnner Mongolia》economlc ANO ENVIROMENT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MIDDLE AND WESTERN REGION OF CHINA IN 21ST CENTURY 优秀论文奖 1999.9. 第一作者2、《以色列荒漠区开发与水资源利用》《农业水土工程科学》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01.第一作者3、《谈我系计算机基础教学》《内蒙古农牧学院学报》高等教育研究版.1998.4.第三作者4、《藻类对水体的影响》.《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增刊,第一作者

各个院校的专业设置不一样,所以要求的考试科目和书籍也不一样,这个建议你参考一下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吧,招生简章上明确写着报考的条件,还有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别人间接告诉你的东西都和招生简章有出入,所以最权威的还是参考招生简章。 .北大 法大类考试模式 “司考化模式” 北大和法大基本上是一样的考试风格,都是分综合一和综合二的。 首先看北大,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名气我就不说了,跻身北大燕园,是多少人的梦想,我想在座的在读高中时,也曾经梦想过来北大读书吧。 如果大家想了解北大的情况,去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看北大往年的招生简章就可以,我这里就不啰嗦了。 现在北大考研专业课考试方式几乎是统考,学生们戏称为“十项全能”,也就是说,北大初试不分专业,所有考生考同样的试卷。这两张试卷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法学学科,要求学生在全部学科上都要有一定的功底,任何一门都不能有大的闪失,所以,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就是考“十项全能”。 北大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加上北大有保送的传统,所以,是僧多粥少。所以,我建议大家如果要决心考北大,要早点下手准备,尤其是英语不是太好的同学,要拿出一段充分的时间学英语,也要给后面的专业课复习留出时间。一步早则步步早,一般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开始准备、收集资料就可以。 考北大的基本方略: 第一,熟悉教材,十本书,复习的任务确实很大,我建议大家用2到3个月的时间先把教材通读,此时,不要求掌握全部内容,当然,如果说一遍能掌握全部内容,那几乎是个神话。也不用去找重点,主要目的是熟悉教材,熟悉教材的框架结构。在你把书合上的时候,能够说出书的基本体系,就足够了。 第二,要着重重点教材,集中研读。以北大刑法为例,重点教材除了北大杨春洗和杨敦先主编的教材之外,陈兴良教授的《刑法适用总论》是必看的。对这类教材,一定要熟读,争取能把大概的脉络和体系复述下来,当然,只要你背过一本,基本上所有的刑法书你都已经看了,刑法的太多教材,太相似了,重复的太多了! 在这两个步骤中,最重要的是坚持,只要坚持下来,有足够的意志力,那么,你的一只脚已经进入北大了! 第三,具体复习方法,因为时间关系,我简单说两句,在第一遍的复习过程中,大家一定要忘记你所要报的专业,把全部精力同等的投入到各个部门法的复习中去。 北大并不要求死记硬背,只要你能够说出某个问题的实质和核心,即使不是用书上的语言表述,也是给分的。因此,北大更注重理解。 北大出题一方面注重基础知识的考察,一方面题目比较灵活多变,有时候比如刑法试题,一看上去,我都蒙了,但是仔细一看,也不是不知所云,这种灵活性的题目是与基础知识紧密相关的,这主要是兼顾了灵活性和基础性,对学生的基础和能力进行双重考察。对于这种情况,大家还是要从基础一点点做起,一点点复习,只要自己有米了,才能做出米饭,基础知识就是自己做饭的大米。一般来看,基础知识掌握的很熟悉的话,一般对灵活性的题目能够应付。 重视往年真题。很多学生拿到真题后看一遍就仍了,还抱着那些书在那里翻,认为前几年考过的就不会考,这种观念非常错误。其实,重点的法学知识永远是重点!只不过说是考试的形式会发生些变化而已。北大06年三个题目重复了05年的考点,分值达40分! 另外,从真题中可以看出老师出题的风格和偏好,比如是不是爱出案例,是不是喜欢联系法条,是不是喜欢出自己论文中的成果,这些细微的地方,需要自己去细细体味把握。 总之,北大的考试策略核心在于:系统,全面,注重理解。 2.第二类 人大 师大类考试模式 专业课+综合课 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院以及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05年八月人民大学法学院数位教授、副教授集体跳槽到北京师范大学,逐渐成立了法学院和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现任的两院院长是中国刑法学会会长赵秉志。所以,无论从渊源还是从思路来说,至少在现阶段,两校的考试风格还是比较接近的。但有一点,因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时间还比较短,其他学科考试还未呈现出规律。就以刑法而言我一直感觉,人大在逐渐改变自己的风格,在原来注重基础的前提下,更多的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北师大更多的继承了原来人大的刑法出题风格,依纲扣本,注重规范,基础,全面,准确。但师大这两年也开始考刑法中的一些比较偏的知识点,如量刑情节等。 人大、师范大学法学考研的复习方略 各科突出基础理论的考察,很少有偏题和怪题。 所谓的基础理论,就是说书本上的理论。人大考研题一般是三种类型: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没有选择题和案例分析。历年真题中,相同或相似的知识点甚至原题也是经常出现,并几乎形成规律,一般是三到四年重复一次。以刑法为例,从1996年到2007年,重点考点涉及的的题目多达4个,如对罪刑法定的考察。所以,应对人大考研,必须全面仔细的阅读教材,争取把教材背熟。 注重热点的隐性考察。 注重书本知识和理论并不等于就不兼顾现实。我们仔细研究过人大的各科试题,发现人大的题目虽然很基础,但是背后的目的和立意都很高,是现实在考试中的折射,也是把现实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寓于最平实,最朴素的书本理论进行考察。人大考研中也有些需要考生自由发挥的题目,这些基本上是立足立法和司法前沿,与法学理论以及人大学科的发展有密切关系。2007年,人大刑法考试了论述题强*罪的犯罪对象。这个题目,猛一看,这有什么可以论述的,对象一般是妇女,最多也是因为认识错误,把男人当成妇女而强*未遂。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答的,但是,这个题目的立意是比较高的,我曾经问过出题的老师,他亲口告诉我,他出这个题目是为了引导学生关注热点,也就是所谓的婚内强*的问题,也就是说,妻子如果不同意与自己的丈夫发生性关系,丈夫强行要求,那丈夫算不算强*罪?如果夫妻已经事实上分居,又该怎么样处理呢?婚内强*背后深刻体现了法律、传统、以及现代意识的碰撞和冲突。 再以2007年的宪法学试题“用宪法学原理分析收容遣送制度”。2003年底,孙志刚案件把收容遣送制度送到了学术和舆论讨论的顶峰,其不合理性得到承认,国务院也废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孙志刚案件不仅仅终结的是我国的收容遣送制度,更引发了与之相关的劳动教养,暂住证制度等一些列问题的思考,这才是本题的立意所在。这样的题目,有很强的社会背景,也不脱离专业基础知识,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熟悉重点内容,也要学会用所学的知识分析社会问题。所以,我说它是一种隐性的考察热点。 关注导师论文。 人大考研试题中还有一部分试题看似很基础,同时也是学术界争议的热点或人大老师研究兴趣所在。这是人大考研能拉开分数的的题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论抵押权的物权属性。关于这个问题,王利明教授曾经先后发表过《关于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和《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行使》等,论述“违约损害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联系和区别”也和王教授的论文有关,王曾在2002年发表过《违约责任和侵权行为的区分标准》。所以,要看重要导师的论文。 我这里想强调一下,论文的准备是辅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脱离基本教材而上来就研究论文,也不能不管是谁的论文上来就看,要有选择,有重点的看。毕竟考研时间有限,毕竟考研题目大多数还比较基础。我的建议是先把教材和专著掌握好,如果有时间的话,看看本学科学科带头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话,人大考研,选定教材,找准方法,背背背! 3.人大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一)民法学 本方向主要从事传统民法学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本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大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民法专业,编写了第一部民法学教材,并担负起为全国许多大专院校培训师资的任务。人大复校以来,本方向的教师参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许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博士生、硕士生和近千名高级法官。本方向在在下列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民法总则。佟柔教授生前曾经确立了民法的地位、调整对象和体系,这些观点一直成为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王利明教授等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民法总则理论,并出版了一系列专著。已完成了民法典体系问题的研究,并已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咨询报告。《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获得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 2、物权法。早在80年代,本方向即多次组织国有财产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的研讨,出版了《国家所有权研究》等一系列专著。近年来,又出版了《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等著作,并承担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的“物权法专家建议稿” 、《国有资产管理法草案建议稿》等重要的立法建议稿的起草工作。本方向还组织全国的专家学者撰写出版《中国物权法疑难问题探讨》一书(共120万字)。在举世瞩目的《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本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及多名教授全程参与了物权法的制定过程,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极具说服力的说明和论证,并先后组织了10多次国际国内研讨会,对物权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这些学者的许多观点和意见为物权法所吸收,有力地推动了《物权法》这一极其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出台。 3、合同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本方向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了合同法课程,自90年代以来,在研究生中首先推行案例教学,出版了《合同法新论?总则》、《合同法疑难案件研究》、《违约责任研究》等著作,王利明教授是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4、人格权法和侵权行为法。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人格权法的专著和教材,多次承担有关人格权法的疑难问题、人格权的法律保护等研究项目。出版了大量专著。本方向最早开设侵权行为法课程,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侵权法的教材,并承担了司法部统编教材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的撰写工作。本方向积极参与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制订工作,已完成中国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并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5、民事证据法。本方向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从事我国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和研究工作。为此,以王利明教授为首,成立了“中国证据立法研究中心民事组”。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多次举办了“民事证据立法”研讨会,出题。所以,我说它是一种隐性的考察热点。 关注导师论文。 人大考研试题中还有一部分试题看似很基础,同时也是学术界争议的热点或人大老师研究兴趣所在。这是人大考研能拉开分数的的题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论抵押权的物权属性。关于这个问题,王利明教授曾经先后发表过《关于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和《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行使》等,论述“违约损害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联系和区别”也和王教授的论文有关,王曾在2002年发表过《违约责任和侵权行为的区分标准》。所以,要看重要导师的论文。 我这里想强调一下,论文的准备是辅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脱离基本教材而上来就研究论文,也不能不管是谁的论文上来就看,要有选择,有重点的看。毕竟考研时间有限,毕竟考研题目大多数还比较基础。我的建议是先把教材和专著掌握好,如果有时间的话,看看本学科学科带头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话,人大考研,选定教材,找准方法,背背背! 我可没抄袭,都是我自己的回答,一年前回答别人的,要不你自己百度一下,看看是不是抄袭的。

王利明法学研究发表的论文

王利明教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间出版八辑。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对原出版物中内容、注释、体系进行调整、核实,并依据近年来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对原书观点进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结集成9辑。全部内容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全面,具有时代气息。王利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1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3.2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3.3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3.4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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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仙论文发表

散文概述 殷商时代有了文字,也就有了记史的散文。到了周朝,各诸侯国的史官进一步以朴素的语言、简洁的文字记录了列国间的史实,如《春秋》。以后,随着时代的需求,产生了描述现实的历史文学,这就有了《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历史著作。 《左传》是《春秋左氏传》的简称,又名《左氏春秋》,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史官左丘明所著,共18万字,记载了春秋240年间列国的政治、军事、外交活动和言论以及天道、鬼神、灾祥、占卜之事。这部书叙事富于戏剧性,情节紧凑,战事描写尤为出色,语言精炼、富于形象。 《国语》是一种国别史,分别记载了周王朝及诸侯各国(公元前1000--前00)之事,记言多于记事,所记大多为当时较有远见的开明贵族的话。 《战国策》作者不可考,现在版本为西汉刘向辑成。它同《国语》一样,也是分国记事,记载了西、东周及秦、齐、楚、赵等诸国之事,记载内容是谋臣策士的种种活动及辞说。《战国策》文章的特点是长于说事,善用比喻,人物形象塑造极为生动。 先秦历史散文为中国的历史文学奠定了基础,对后世历史家和古文家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春秋战国之交是社会大变革的时代,各种学术流派纷纷著书立说,争论不休,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代表不同阶级或阶层的思想家的著作,促进了说理散文的发展。这些思想家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记载他们言论的书流传到现在的有《论语》、《孟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 《论语》和《孟子》是儒家诠释“仁”的著作。《论语》是记录孔丘及其弟子言行的,其中多半是简短的谈话和问答。《孟子》是记载孟轲言论的。孟轲长于辩论,因此书中语言明快,富于鼓动性。 《墨子》代表墨翟“兼爱”的主张,语言朴素,说理明确,逻辑性很强,《兼爱》、《非攻》等篇极有代表性。 《庄子》代表道家庄周“无为而治”的主张。庄子散文在诸子中独具魅力。这表现在作者具有奇幻的想象力和敏锐的观察力,善用民间寓言,长于譬喻,使文章富于文学趣味。 《韩非子》代表法家“因时制宜”的主张。韩非散文结构严谨,锋芒锐利,说理深刻。 《荀子》代表荀况的学说,现有32篇,多长篇。荀子散文特点:论点明确、层次清楚、句法整练、词汇丰富。 《吕氏春秋》是秦丞相吕不韦门客的集体创作。它包括八览、六论、十二纪,兼有儒、道、墨、法、农诸家学说。书中保留了大量先秦时代的文献和佚事。它是一种系统化的、集合许多单篇的说理文,层层深入,最见条理。和诸子散文一样,它往往以寓言故事为譬喻,因而文章富于形象性。 先秦诸子的说理散文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对后世散文的发展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影响。 汉初,政论散文有所发展。贾谊(公元前200--前168)是西汉初年杰出的文学家,他的文章《过秦》总结了秦代灭亡的原因,汲取了秦末农民起义的教训,发展了先秦的民本思想。他的散文善用比喻,语言富于形象性 除贾谊外,汉初还有不少散文家,他们的文章大多或论秦之得失,或针对时弊,提出自己的主张,其中以 错和邹阳成就较高。 错以主张募民备塞的《守边劝农疏》、《论贵粟疏》两篇散文最为著名。 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封建王朝迫切需求总结古代文化,给予大一统的统治局面以哲学和历史的解释,司马迁的《史记》应运而生。它的出现将先秦历史散文又大大向前发展了一步。在《史记》的影响下,东汉产生了不少历史散文著作,班固的《汉书》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汉代出现了一种新的文体“赋”。赋的名称始于战国赵人荀卿的《赋篇》,到后代形成了特定的体制。讲究文采、韵节,兼具诗歌和散文的双重性质。接近散文的称“文赋”,接近于骈文的称“骈赋”。汉初贾谊的《吊屈原赋》、《鹏鸟赋》,司马相如(前179--前118)的《子虚》、《上林》,西汉末年杨雄(公元前53--18)的《甘泉赋》、《羽猎赋》、《长杨赋》、《河东赋》,班固的《两都赋》,东汉张衡(78--139)的《二京赋》,都是汉赋的名篇。 2散文发展史 魏晋南北朝时期,骈文盛行,散文衰落。但在郦道元的《水经注》和杨衡之的《洛阳伽蓝记》等学术著作中仍有一些质朴的叙事、抒情、写景的优美文字。 唐朝韩愈大力反对浮华的骈俪文,提倡作古文,一时从者甚众,后又得柳宗元大力支持,古文创作业绩大增,影响更大,成为文坛的主要风尚,文学史上称其为古文运动。以韩柳为首的古文运动的胜利,树立了一种摆脱陈言俗套,自由抒写的新文风,大大提高了散文的抒情、叙事、议论、讽刺的艺术功能。 中唐以后,古文运动一度衰落,到了宋代,欧阳修再一次掀起了古文运动,此后的王安石、曾巩、苏轼、苏洵、苏辙等人都在古文革新运动的影响之下取得了各自的成就,后人将他们与唐代韩愈、柳宗元合称为“唐宋八大家”。 北宋的历史文学家司马光编有一部历史巨著《资治通鉴》,它除具有史学价值外,还非常具有文学价值。 南宋散文家在北宋诸位大家影响下,产生了一部分上书言事的政论文,表现了作者鲜明的政治态度,胡铨、陈亮、叶适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家。古文运动的成功,使散文更切合实用,南宋时大量出现的笔记杂文便是一个明证。洪迈的《容斋随笔》、王明清的《挥尘录》是笔记杂文中的佳作,此外,朱熹(1130--1200)的古文长于说理,造诣非浅。 明初的宋濂(1310--1381)是“开国文臣之首”,他的一部分传记文很有现实意义,比较著名的作品有《秦士录》、《王冕传》、《李疑传》等。明中叶以后,针对程朱理学、八股文的束缚,以李梦阳、何景明为首的前七子发起“复古运动”,倡导文必秦汉。他们在对扫荡八股文风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同时,又走上了盲目摸拟古人的路子。后来的李攀龙、王世贞为代表的“后七子”复古运动,也再一次重复了他们的错误。 归有光等“唐宋派”首先起来反对复古派,进而是万历年间的公安派也加入猛烈抨击拟古主义的队伍。 公安派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为代表,时称“三袁”,袁宏道(1568--1610)最为著名。他们认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学,因此反对贵古*今,模拟古人。袁宏道更出于作家的主观要求提出了“性灵说”。公安派的散文创作特点是:冲破传统古文的陈规旧律,自然流露个性,语言不事雕琢。 与公安派存在的同时还有以钟惺、谭元春为代表的竟陵派,他们也主张独抒性灵。 公安派与竟陵派革新的直接产物是晚明大量出现的小品散文,这是传统散文的一个发展,张岱(1597--)是小品散文作者中比较有成就的一位。他的小品散文题材较广,山水名胜、风俗世情、戏曲技艺乃至古董玩具等等都可以入他的文。他的散文语言清新活泼,形象生动,广览简取,《西湖七月半》、《湖心亭看雪》是他的代表作 明末清初,晚节不保的侯方域(1618--1654)的散文取得了较高的艺术成就,代表作有《李姬传》、《马伶传》、《任源邃传》等。 桐城派古文是清中叶最著名的一个流派,主要作家方苞、刘大槐斗、姚鼐都是安徽桐城人,桐城派因此而得名。方苞(1668--1749)继承归有光的传统,提出“义法”主张,并使之成为桐城派古文的基本理论。桐城派古文作品选材用语只重阐明立意,而不期堆砌材料,因而文章一般简洁自然,但缺乏生气,代表作品有方苞的《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姚鼐的《登泰山记》等。 与桐城派对立存在的是提倡“骈文”的复社作家,汪中(1744--1794)是其中成就最大者。 清初有不少成绩突出的散文家,如王猷定、魏禧。王猷定(1599--约1661)的传奇性散文以小说传奇体打破了传统古文写法,代表作有《李一足传》、《汤琵琶记》、《义虎记》等。魏禧(1624--1680)以人物传记最为突出,代表作是《大铁椎传》。 康有为(1858--1927)、梁启超(1873--1929)为清末改良运动的代表人物,也是学术上改良派的代表作家。他们的散文无视传统古文的程式,直抒己见,畅所欲言,是政治斗争的有效工具。梁启超的新体散文更是对一切传统古文的猛烈冲击,为晚清的文体解放和“五四”的白话文运动开辟了道路,他的《少年中国说》即是这样一篇典型作品。 作者:月下望月 2006-1-16 14:55 回复此发言 3散文发展史 伴随着对封建主义文学和文言文的批判,最早的一批现代新文学作品诞生了,议论性散文便是其中之一,它是现代散文的源头。 新文学诞生的初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议论散文影响最大的有陈独秀、李大钊、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等。他们的作品以随感录为主要形式,内容包罗广泛,重点在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上。鲁迅是写作议论散文成就最高的作家。 诞生期的议论性散文担任了反封建的先锋,它所议论的对象紧贴生活,具体而且细微;它的形式自由,可长可短;它的语言可刚烈悲壮,也可幽默讽喻。议论散文之后,记叙性散文、小品文也相继问世,现代散文进入蓬勃发展阶段。 发展期的散文风格各异、样式不一,呈现一派繁荣景象。就形式而言,有记叙、写景、抒怀、言志、评述;风格上形成了鲁迅的峻冷峭拔,周作人的平和冲淡,朱自清、冰心等的清新雅致,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的豪迈挥洒,叶圣陶、许地山的朴素平直,徐志摩的浓艳绚丽等。 语丝社周作人是小品文的开拓者之一,代表作《故乡的野菜》、《乌篷船》、《菱角》、《夏之梦》等多以小题材为描述对象,笔调从容、闲逸,于趣味性、知识性中潜移默化地培育着对生活的热爱。他的议论性散文在当时也占有重要地位。与周作人艺术风格相近的是同为语丝社的林语堂。他的代表作《翦拂集》着力讽刺时弊,批判传统的中庸哲学,强调与旧世界的斗争。俞平伯的《杂拌儿》、《燕知草》等集子也带有与周作人类似的雅致,但同时又多了些晦涩的味道。 郭沫若与郁达夫同属奔放潇洒一派。郭沫若的散文诗集《小品六章》文笔精美,语言雕饰,设景味道深长;郁达夫的游记散文中《屐痕处处》和《钓台的春昼》是代表他风格的作品,尤其是后一篇,写出了富春江秀丽的景色,于凭古怀悼之间,抒发了对现实的愤懑之情。 何其芳的抒情散文在30年代别有风姿,被称为“诗人的散文”。做为现代派诗人,他将现代派的一些方法渗入散文创作,以达抒写情感之目的,代表作为《画梦录》。何其芳散文的语言同他的诗一样,精雕细琢,有很强的可感性。 记叙性散文中,李广田(1906--1968)记人的篇章很有代表性。他笔下的人物描写没有故事情节,只截取一些生活片断,加以抒情的寥寥几笔,以达传神之效。 抗战爆发,尤其是皖南事变之后,富有战斗性的杂文发出时代的最强音。郭沫若的《新缪司九神礼赞》、《斥反动文艺》等文成为国统区思想战线、文化战线的重要文献;闻一多《最后一次的讲演》表现了一个坚强的民主战士面对手枪的英勇气概;冯雪峰的杂文侧重于人的心灵剖析,表现出较强的理论力量;聂绀弩(1900--1986)的杂文在艺术上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他善用令人兴趣盎然的古代故事巧妙抨击现实。此外,丰子恺(1898--1975)、林默涵(1909-- )等许多作家也都写了大量杂文。 记叙与抒情相结合的散文在国统区成绩突出。茅盾的《白杨礼赞》、《风景谈》,巴金的《废园外》、《灯》、《龙》都是名篇,沈从文的《湘西散记》是记叙自然与人文状况的美文。 建国初期,作家和战斗在各条战线上的业余作者们,运用散文自觉地高唱反映新时代、新人物、新事物、新风貌的赞歌。因为作者队伍庞大,所以反映的生活面达到了从未有过的宽广程度。作品所呈现出的风格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巴金的热烈凝重,冰心的细腻柔婉,靳以的热情澎湃,刘白羽的激越高亢,华山的幽默气派,风格虽各不相同,但他们都以真实纯朴的感情涂抹着新生活的绚丽色彩。 这时期散文创作一大特色是,抗美援朝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两项内容交相辉映。抗美援朝题材的作品影响较大的是:刘白羽的《朝鲜在战斗中前进》、靳以的《祖国枣我的母亲》、菡子的《和平博物馆》、巴金的《生活在英雄们中间》等;写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名篇有:柳青的《1955年在皇甫村》、秦兆阳的《王永淮》、沙汀的《卢家秀》、靳以的《到佛子岭去》、华山的《童话的时代》、李若冰的《在柴达木盆地》、臧克家的《毛主席向着黄河笑》、杨朔的《石油城》等。 4散文发展史 形式多样也是本时期散文创作的收获之一。游记、小品、随笔和杂文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它们在新时代的作用,不少作品受到读者的欢迎。游记有贺敬之的《重回延安枣母亲的怀抱》,方纪的《歌声与笛声》,杨朔的《香山红叶》,碧野的《天山景物记》,叶圣陶的《游了三个湖》,茅盾的《斯德哥尔摩杂记》,峻青的《欧行书简》等;随笔有菡子的《小牛秧子》,何为的《两姊妹》;杂文有茅盾的《剥落蒙面强盗们的嘴脸》,巴人的《况钟的笔》,任晦的《“废名论”存疑》以及马铁丁的《思想杂谈》等。 虽然本时期散文创作收获丰厚,但从整个文学领域来看,散文相比其他文学体裁受重视不够,尤其杂文显得更为薄弱。另外,有时由于受到不正常政治生活的影响,整个文艺界普遍存在着不敢大胆揭露现实矛盾冲突的现象,散文创作也不例外。 1957年以后,散文创作受到各界重视,作品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大大超过了上一时期,名家俊作竞相涌现。老作家叶圣陶发表的《记金华的两个洞》是继《游了三个湖》之后又一篇耐看的游记作品;冰心的《樱花赞》和巴金的《从镰仓带回的照片》是两支国际主义友情的赞歌;吴伯箫的《歌声》、《记一辆纺车》,是对延安艰苦岁月的追忆;方纪的《挥手之间》记录了历史的紧要关头,伟人毛泽东从容不迫的风采;陶铸的《松树的风格》咏物抒怀,意味深长;碧野的《雪路云程》、《武当山记》在葱山丽水雪路云程之间洋溢着浓情画意;陈残云的《珠江岸边》、《沙田水秀》描绘了珠江岸边人民的变化;于敏的《西湖即景》、李健吾的《雨中登泰山》将人带入迷朦的画境,诗意盎然;翦伯赞的《内蒙访古》以历史学家丰厚的文化底蕴将游记散文写得充实而辞采飞扬;沈从文的《新湘行记》中一如往日的山水焕发出了新生活的新气象;韩少华的《序曲》和徐开垒的《雕塑家传奇》是描写人物散文中的优秀篇章。此外,菡子的《黄山小记》,严阵的《牡丹园记》、冯牧的《沿着澜沧江的激流》、宗璞的《西湖漫笔》、峻青的《秋色赋》、李若冰的《祁连雪纷纷》都是游记和抒情散文中的上乘之作。 这一时期的散文园地进入成熟的收获期,冰心、巴金、叶圣陶等老作家以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达到了炉火纯青的艺术境界。更为可喜的是,以杨朔、刘白羽和秦牧为代表的中青年散文家日渐成熟,形成了各自的艺术风格。杨朔的散文似轻风抚柳般清新优美、婉转动人,刘白羽散文如同熔岩爆发般恣肆汪洋、炽热如火,秦牧的散文则将知识性、趣味性融合起来,如数家常、娓娓道来。其他的散文家也各具特色,个性鲜明,如碧野的明艳动人,陈残云的轻盈秀丽,邓拓的深刻犀利,吴伯箫的简炼真诚,曹靖华的平易朴素,峻青的高远深阔,李若冰的豪迈冷峻,陶铸的坦率峭拔,菡子的温婉细腻,宗璞的娟雅清秀……家家都亮出了写作散文的真功夫。 文化革命中,文化遭到浩劫,没有了文化,也就没有了散文。 文革后,天开云霁,人们被压抑了十年的情感喷涌而出,在散文创作领域,首先汇成的是一曲哀挽的悼歌。这支歌以高亢的旋律、悲壮的色彩、朴素的风格,开拓了一代文风。 怀念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散文有何为的《临江楼记》、毛岸青、邵华的《我爱韶山的红杜鹃》,刘白羽的《巍巍太行》,袁鹰的《飞》,张长的《泼水节的怀念》,菡子的《长江横渡》,薛明的《向党和人民的报告》,陶斯亮的《一封终于发出的信》等;追忆缅怀被迫害致的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和其它民族精英的优秀作品有:丁宁的悼念杨朔的《幽燕诗魂》,黄宗英悼念上官云珠的《星》,金山悼念戏剧家孙维世的《莫将血恨付秋风》,丁一岚的《忆邓拓》,荒煤的《忆何其芳》,巴金追念爱妻的《怀念萧珊》,楼适夷的《庸悼傅雪》和悼念柳青的《创业诗篇犹待续,千秋遗恨在人间》等。 这些作品中的人物是人们所熟悉和敬仰的,他们的事迹都是鲜为人知的,作品所抒发的情感不仅感人肺腑,而且催人警醒,促人奋进。 新时期的散文,如同一只报春的燕子,灵巧、敏捷地最先带着时代的气息飞进人们的心里。改革开放后,全社会沸腾的生活首先在散文中得以体现。此外,反映生活各方面,如回顾个人经历和情怀、揭示生活哲理的散文亦重展笑颜,绽放光彩。这类作品中的优秀之作有丁玲的记叙与丈夫的牛棚生活的《牛棚小品》,严阵追忆女教授高风亮节的《水仙》,张抗抗的歌颂群众中蕴藉的无穷力量的《地下森林断想》,管桦和丁宁托物言志,寄托气节与向往的《竹》和《仙女开花》等。 游记散文也日渐繁荣,它们大多继承古典散文中寄情于景的传统手法,于一山一水中寄托自己的情怀。这当中,国际题材的作品风采独具,丁玲的《我看到的美国》、萧乾的《美国之行》、王蒙的《德美两国纪行》、穆青的《在斜塔下》、刘白羽的《一曲清清塞纳河》、韦君宜的《故国情》等都是鼎力之作。 补充: 在这里是说不清楚的,几万字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书店里有相关的书卖的

论文发表王艳明

1、1996年,陈云敏教授参与的项目“地基中瑞利波传播特性及工程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地基中瑞利波传播特性及工程应用”,这项研究成果也是把实验室开进现场的结果。该成果的第一次开花是在1989年。那一年杭州笕桥机场的跑道突然出现大面积的下陷和开裂。沉降会继续吗?裂口会扩大吗?飞机能起降吗?一切问题在进行检修以前都是未知数。然而依照当时的技术,如果要进行检修,就要对跑道“开膛破肚”挖开来看,这样一来机场就必须关闭,飞机也得停飞。可是笕桥机场作为杭州唯一的机场,它担负了杭州所有的民航任务和空军任务,停航的损失是不是太大了?机场方面进退维谷。是陈云敏的新技术解决了机场方面的难题,新技术可以在不开挖路面的情况下进行地基测试。就这样,在飞机照常起降的条件下,经过两天一夜不合眼的连续测试,对所得的跑道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终于找到了机场的“病因”,迅速制定了一套“治疗方案”,机场“药到病除”了。 项目名称:地基中瑞利波传播特性及工程应用;奖励种类:199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完成人员排名:第二。2、2009年,陈云敏教授负责的“结构性软弱土地基灾变控制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该项目针对软弱土结构性强的特点,基于定量评价和有效控制软弱土地基从变形发生到失效破坏灾变过程的思路,通过实验装置的自主研发实现了单元体、物理模型和现场三个尺度灾变过程的剪切波速与孔隙比实时监测,揭示了结构性软弱土的灾变规律;首次提出了结构性软土地基固结理论及基于结构屈服应力的总沉降、工后沉降和循环累积沉降控制准则,研发了深厚结构性软土桩筏基础设计方法、路基托板桩处理技术及商业化软件POGAP,实现了深厚软基重大工程沉降的有效控制;首次提出了基于初始液化的地震液化剪切波速判别法,研发了控制场地剪切波速的软弱地基抗液化技术,解决了高烈度区软弱地基液化判别及抗液化处理的难题。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获软件著作权1项。参编和主编国家电力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2部,并为2部国家交通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发表学术论文106篇,其中SCI收录32篇、EI收录41篇;论文他引318次。该项目应用于32家单位的60多项重大工程及汶川现场地震液化调查和重建选址,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提高了我国软弱地基上重大工程服役安全性和防灾减灾水平。 项目名称:结构性软弱土地基灾变控制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奖励种类:2009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完成单位:浙江大学、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完成人员:陈云敏、陈仁朋、凌道盛、朱瑞燕、周燕国、童建国、朱斌、柯瀚、詹良通、黄博、边学成、唐晓武、徐晓原。3、2012年,陈云敏教授负责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环境土力学机理与灾害防控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该项目针对我国城市固废有机质和含水率显著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生化降解强烈,填埋场渗沥液产量大、水位高,失稳滑坡、渗沥液渗漏和填埋气扩散等三大灾害防控难度大的特点,该项目建立了填埋场降解-渗流-压缩耦合作用模型,提出了填埋场渗沥液产量和填埋气收集率评估方法,发现并揭示了我国高有机质固废填埋场特有的渗沥液三种赋存形式及其诱发填埋场三大灾害的机理;研发了基于液气分离的填埋气采输技术、基于全寿命服役的防污屏障技术及填埋场稳定控制与增容技术,解决了我国填埋场三大灾害控制及资源化利用关键难题。该项目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2项;发表学术期刊论文88篇,其中SCI收录33篇,论文他引671次;以该项目创新技术和方法为核心主编了国家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176-2012),被认为填补了国内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空白。该项目实现了填埋场设计由传统土力学方法到环境土力学方法的转变,填埋场运营由单纯消纳城市固废到高效利用填埋气和填埋土地的转变。经鉴定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入选了“十一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优秀成果。该项目技术在我国112个大型填埋场新建、扩建及未达标治理工程中应用,实现了填埋场失稳滑坡及液气污染的有效防控,并显著提高了填埋气收集率及填埋场单位土地面积填埋量,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推动了行业科技进步。 项目名称: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环境土力学机理与灾害防控关键技术及应用;奖励种类:2012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完成单位:浙江大学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人员:陈云敏 詹良通 柯瀚 朱斌 王琦 王艳明 李育超 林伟岸 兰吉武 刘淑玲。

著名敦煌学专家、敦煌艺术家、敦煌文物保护事业开拓者段文杰,今天在此间获得由甘肃省政府、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敦煌文物和艺术保护研究终身成就奖”。段文杰学术成就主要表现在敦煌壁画的临摹和敦煌艺术理论研究方面。据介绍,60年间,他独立或与他人合作临摹了历代敦煌壁画380余幅,先后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0余篇、近百万字。他的个人论文集《段文杰敦煌艺术论集》成为敦煌学术研究和艺术理论研究的工具书。印度学者曾将他的研究成果翻译成《段文杰眼中的敦煌艺术》,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在担任敦煌研究院主要领导职务期间,段文杰与全国敦煌学者一道改变了“敦煌在中国,敦煌学研究在外国”的局面。(记者李战吉)1.段文杰:大梦敦煌六十年在莫高窟藏经洞发现百年之际,他被授予“敦煌文物保护研究特殊贡献奖”;今年8月,在他从事敦煌艺术保护研究60周年和90华诞的时候,国家文物局和甘肃省政府又将为他举办纪念活动,并授予他“敦煌艺术保护研究终身成就奖”。从风华正茂的青年,到满头华发的老者,段文杰为自己钟爱的敦煌艺术研究事业倾注了整整60年的心血。在他和几代敦煌学研究者的共同努力下,彻底改变了“敦煌在中国,敦煌学研究在外国”的局面。[更多]2.敦煌守护者段文杰获终身成就奖中新社兰州八月二十三日电(殷春永张仲儒)今天,兰州市天色微沉,轻风宜人。景色秀丽的宁卧庄宾馆内,一位年迈老人静坐在轮椅上,闪闪的镁光灯将他围得密不透风。[更多]3.90高龄著名敦煌学家段文杰获终身成就奖新华网兰州8月23日电(记者王艳明)为表彰对敦煌文物和艺术保护研究事业的终身贡献,甘肃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23日在兰州联合授予著名敦煌学家段文杰“敦煌文物和艺术保护研究终身成就奖”。[更多]4.守护莫高窟60年敦煌学学者段文杰获终身成就奖自1946年到达莫高窟后,他再没有离开过敦煌;因为他和其他文物工作者的努力,使得敦煌艺术在国内外声名远播,敦煌学迅速发展……他就是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段文杰先生,为表彰其突出贡献,甘肃省政府、国家文物局近日正式下发《决定》,授予段文杰“敦煌文物和艺术保护研究终身成就奖”。据悉,颁奖大会将于本周举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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