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出版专著了,也可以发表论文的,这个并不矛盾。
可以的吧 论文是其中提取的一部分
可以!大部分学术专著不入数据库。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找刊易。
会的,那不是个人成果,最好真实、有效的展现个人能力,这样才不会负己负人。
在一般的情况下,就论文和专著这两种形式而言,我认为注重论文可能更为合理一些。应该把论文作为主要的学术评价标准,而学者也应该以论文作为主要的学术成果载体。因为论文的篇幅不是很大,一般是一万字或者几万字,它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而现在的学术刊物一般都是双月刊,还有月刊,论文这种形式可以把学者日常研究的成果及时地发表出来。有些学者虽然也在做研究,一开始就确定其最终成果是以专著的形式出版的。在专著的写作过程中,并没有注重对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论文发表。因此在三五年的专著写作期间,一篇论文也没有发表,只是最后出版了一本专著。这样一种做法并不值得提倡,而应该把阶段性成果发表出来,每年至少要有两三篇论文发表。通过每年发表的这些论文,可以把这种学术进展、学术方向及时地反映出来。三五年以后,研究成果成熟了,再以专著的形式发表出来,这样一种做法是较好的。
当然论文也是有长有短的,就一个初学者而言,一开始可能要写一些篇幅较短的论文,比如说三五千字的论文。对短篇的论文能够把握以后,再逐渐地写一万字左右的篇幅较长的论文。最后能够写两三万字论文,基本上硕士论文所要求的篇幅。因此,论文写作是一个由短到长逐渐发展的过程。专著的写作更需要学术积累,因为专著的篇幅比较大。对于一个硕士生来说主要是论文的写作,而对于一个博士生来说基本上要达到专著的写作程度。就我本人而言,也是从短小的论文开始写起的,例如我发表在《法学研究》1984年第2期的第一篇论文,题目是《论教唆犯的未遂》,只有四千字左右。及至发表在《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的《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一文,长达六万多字,是我迄今为止在《法学研究》发表的29篇论文中篇幅最长的一篇。尽管论文和专著这两种学术成果的载体存在差异,但它们还是有共同之处,要求写作者对其中的内容把握好,能够顺畅地将学术思想通过论文或者专著的形式表达出来。
论文一般是万字内的短篇。专著是5万以上的长篇。都是学术成果展示方式。学术专著可以包含发表过的论文。
不可以,专著就是你自己,第一作者是你是主要的人,或者一把手,区别的话,这个不好说,其实一般发表期刊的都是多作者的,尤其是一些课题之类的.本人做论文发表代理的,所以,从我这块说,专著除非你很厉害,头衔很牛,要么课题很牛,否则的话一些核心期刊不要的,不过现在来看,都是多作者的,区别也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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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职称需要发表论文或者专著,论文投稿期刊必须是具有ISSN和CN刊号的期刊,著作需要正式出版发行,必须具有双号,即ISBN和CIP号。我们知道晋升职称时一般单位要求可以选择发表期刊论文或者出版专著,但是晋升职称时论文和专著哪个更有用?下面刊大师来跟大家一起对比一下就评定职称而言发表期刊论文与发表专著有什么区别,二者对晋升职称分别有什么作用。1 准入难度大小晋升职称大多都需要发表3-5篇论文,如果是评高级职称,还需要发1篇核心期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高,核心期刊量少,审稿严谨,准入标准高,可操作难度大,花费也不菲。而专著不论出版社级别是国家级还是省级,需求是主编还是副主编编委,字数的多少,学术水平的高低,相对容易操作。只要专著是作者创造性劳动成果,经过审稿没有问题,作者是可以自费出版的,门槛低很多。2 发表时间长短论文一篇,需要经过投稿、审稿、付版面费、出刊,因论文竞争压力大,很多期刊并没有这么容易,个人投稿(直投)的话,往往需要投很多次才能投中,杂志社录用稿件之后,省级、国家级的普刊一般来讲根据刊期不同见刊时间一般在1~6个月不等的时间见刊,核心期刊发表的时间周期则较长,一般需要12~18个月的时间。专著基本出版时间一般来讲3~6个月,审稿很快,用的时间最多的也就是书号申请时间1~3个月。3、查重率高低。论文查重率在10%-30%,有较为严格的查重要求,连续15个字重复就会被判定为重复,作者起稿过程中应注意严格控制文章重复率。专著因为引用的资料比较多,查重规格比较松,较之于论文没有那么严格,也没有专门的查重方式,正常来讲编辑看中的主要还是专著中个人具有创造性的部分。较之于论文专著在重复率方面略有优势。4、费用高低。期刊论文发表选择不同的刊物所需费用一般在几百几千之间不等,中文核心发表所需费用则都过万。而专著发表的费用根据出版社的不同所需费用在1.5至几万之间不等。就单价而言专著发表自然比普通的期刊发表价格要高,但根据不同单位的要求,职称评定一般是专著和论文需要交替着发表的。其两者对于职称评定都是有着最为直接的加分的。此外,期刊论文发表一般都是用来进行职称评定,但有部分作者利用出版专著来提升个人知名度,专著的文字较多,正常来讲专著的字数都在10万字以上,当然也会有部分单位对于专著要求略低,但一般不会少于8万字,而期刊发表的论文在文章的字符数上面就有很大的优势了,反正从一定的角度来讲,因为专著的篇幅较长,就会有不少学者认为,专著的学术含量会高于论文,其实这种说法是有些片面的,总而言之,无论发表论文还是专著,两者各有优势,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自己的实际需求,最终选择选择发表论文或者专著,最终达到自己职称评定的效果。
只要在申请日之后就可以的了
如果是自己写的专利,是没问题的。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虑,你是原作者,当然享有著作权。从专利法角度考虑,不会影响该专利的新颖性,评价该专利的新颖性是从申请之日起向前检索,目前将进入实审阶段,这样是不会影响该专利文件的新颖性的。
不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扩展资料:
专利申请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根据经验,这种情况应该不要紧,因为你的文章发表的都是自己写的,这是其一,其二文章内容只是一小节一样,杂志和知网上面的刊登,各自展现的地方也是不一样的。
原则上是可以的,因为无论是发表或者不发表,这都是你自己的学术成果,而只是说在你的毕业论文没有经过知网的检测之前,如果你提前发表了,那么你在毕业论文查重的过程中间重复率可能会有一点点高,哪怕都是你的作品。所以为了更好的让你能够尽快的毕业,尽量的可以在毕业论文查重之后,然后再进行期刊论文的发表。当然每个学校它的查重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它的重复率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你可以问一下学长和学姐,看你们学校的查重率是怎么计算的。如果你的同一个作者不算重复率的话,那么当然可以发表,但是如果是同一个作者也算重复率的话,那么你就要考虑清楚 。这个事情还是比较重要的,所以你可以咨询一下你的老师,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也可以咨询一下专门负责论文答辩的同学们或者老师们来询问一下情况,这样的话防止你发表之后,发现重复率非常高,很麻烦,这样的后果 。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没有关系的,这个都是你自己写的,重复是指抄袭的别人的论文。你可以去xzbu论文网咨询一下,他们那经常帮忙解答一些论文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