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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可以不写标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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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可以不写标题吗

论文不一定是要有小标题的,但是也可以有小标题,一般来说,写论文要很注意格式和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一般每个部分前有一个小主题,而你要写的也就是围绕这个小主题。 扩展资料 论文不一定是要有小标题的.,但是也可以有小标题,一般来说,写论文要很注意格式和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一般每个部分前有一个小主题,而你要写的也就是围绕这个小主题。

论文必须要写题目,题目是必须的。

论文标题可以重复发表吗

论文题目可以与别人相同,但是要特别注意内容不能相同。各自独立研究同一课题,写出题目相同,论点、论据、论证方法不同的论文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要看别人的论文,以免受到影响,产生雷同。这样即便论点有所相同,但是具体的心得体会、表述方式不会相同,各自有自己的分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不会影响通过。在写作的过程中多与老师联系,让老师及时了解题目相同这一情况,只要老师不提出异议就可以。

首先我们要及时的联系导师,看导师对论文题目重复持什么态度,毕业论文题目重复其实无所谓,但题目不能太旧。内容当然也不能一样,要有自己的创新点。可以将对方的文章作文参考放到文献综述部分,指出曾有人做过类似的研究,并将对方文章的观点简单陈述一下,指出他的研究可取的地方及待改进的地方,并指出对方的不足在自己的研究中可能进一步完善或给出改进措施。 总之不要抄袭就可以,题目一般都会先找导师过目,导师认可了就没问题。如果导师不允许论文题目重复,选题完全相同,内容完全不同,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根据论文标题的写法来改换。论文标题有揭示论点的,这类标题直接反应作者对问题的看法;有揭示课题的,这类标题所反应的只是文章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涉及作者对问题的看法。如果原来雷同的标题是揭示论点的,就可以把它改成揭示课题的;如果原来雷同的表示是揭示课题的,就可以把它改为揭示论点的。如《执法工作的社会舆论监督》是揭示课题的,那么内容完全不同的论文,可以改成《如何加强执法工作的社会舆论监督》,谈的是怎么做。那么内容完全不同的论文,中心论点肯定不同,也许是《执法工作中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谈的是重要性,这么一改,就不雷同了。如果选题相同,内容也差不多,没有超越别人的地方,就考虑换题目,最好事先准备,以免雷同。简单来讲,论文题目重复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更换表述方式,或者将研究侧重点进行调整,避免与他人的论文题目雷同。(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1、论点(证明什么)论点应该是作者看法的完整表述,在形式上是个完整的简洁明确的句子。从全文看,它必能统摄全文。表述形式往往是个表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句,是明确的表态性的句子。A.把握文章的论点。 中心论点只有一个(统率分论点)⑴明确:分论点可以有N个(补充和证明中心论点)⑵方法①从位置上找:如标题、开篇、中间、结尾。②分析文章的论据。(可用于检验预想的论点是否恰当)③摘录法(只有分论点,而无中心论点)B.分析论点是怎样提出的:①摆事实讲道理后归结论点;②开门见山,提出中心论点;③针对生活中存在的现象,提出论题,通过分析论述,归结出中心论点;④叙述作者的一段经历后,归结出中心论点;⑤作者从故事中提出问题,然后一步步分析推论,最后得出结论,提出中心论点。

题目如下:

不要重复。论文的题目尽量不要重复,重复的题目会被认为没有新意。尤其是某个领域,相关文献已经非常多的情况。即使要重复,也要换个角度,题目要稍微变动一下,意思其实没变。

简介: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课题论文可以不发表吗

是的,我是流行《歌曲歌曲》杂志社的审稿老师,虽然每个学校教研组的要求有所不同,但都要求教师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这也是标准。至于收稿算不算,第一,就看你的稿子是否确已被收稿,大都以杂志社的《用稿通知单》也叫采稿通知单为准。第二,即使有杂志社的用稿单,其关键还要看教研组的要求,有时候即使有正规杂志社采稿单,只要学校教研组不承认也没有用。只要承认了什么都好说。第三,还要看你的论文所发表的杂志是否是正规期刊,大多数院校一般以中国知网收录、万方数据库、龙源期刊网、维普数据库为准。希望能帮到你。

学术论文可以不发表,不过如果不发表的话,意义往往会削弱。这个问题我们要具体分析:首先,如果你的身份是大学生,以大部分同学的论文质量、学术能力和科研经验来说,在毕业前发表论文(尤其是好的期刊)需要比较高的学术要求。其次,论文即使不发表,如果有学术意义那也是论文。同样的,论文即使发表了,如果没有学术价值也是没用的文章。如果是大学生,论文不能发表该怎么办?其实如果你在研究生面试过程中能够对于自己个人陈述或者简历中提到科研经历相关的问题对答如流,或者陈述有价值的个人观点,都是对你有正面加成的。祝你好运,满意请采纳。

结题首先项目编号一定要在文章里面,再者已收稿还没出刊的话,有些大学是可以只认可用稿通知单的,有些不可以。具体的要您自己询问的

不需要!也不会上知网!本科毕业论文在毕业答辩后,会由学校进行归档保存,不会拿去发表,目前出台了抽查政策,所以要注意下不要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硕博毕业论文,很多在毕业后会被学校上传知网,但不是全部,知网上是优秀硕博毕业论文库,有些是全部上传,有些则是选一部分上传,极个别不会传上去。至于本科毕业论文毕业后要不要发表一方面看你个人意愿和个人选择,看有没有用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要看文章内容有没有涉及到学校的重要利益,虽然每年有很多人把本科毕业论文在毕业后拿去找期刊发表,学校也没有管,但这不意味着学校没有权力追责,毕业论文应该属于个人与学校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如果不涉及侵犯到学校的利益,那学校也不会去追究,但如果涉及到一些学校拥有的技术数据,你拿去发表的时候单位没有写毕业院校,实际上会造成不同单位知识产权的纠纷。

论文发表可以招标不

作为前沿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科技渗透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电子科技论文发表,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利用电子信息科技 进一步净化招投标环境

摘 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作为招标投标领域的新事物和发展方向,其意义、实施办法、必备条件,优势和问题都是现阶段我们在探讨和实践中需要研究、总结和优化的重点。

关键词:电子化招标投标;信息保密;计算机辅助计算

1 概述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了法律基础和制度基础。《招标投标法》自1999年颁布,2000年实施以来,伴随着我国招投标事业的不断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但是随着社会和市场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招标投标法》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大法,难以完全满足招投标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市场亟需法律支持,《条例》的颁布实施无疑是顺应时代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纵观《条例》的编纂主旨和内容,完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高度重视,在秉持立法原意的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对《招标投标法》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并正对新情况,新问题做了相应的对策,增强了招投标制度的指导性和前瞻性,同时注重可操作性。如《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作为招标投标领域的新事物和发展方向,其意义、实施办法、必备条件,优势和问题都是现阶段我们在探讨和实践中需要研究、总结和优化的重点。

2 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意义和条件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进行的无纸化招标投标活动。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具有五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如通过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有利于防止围标串标;取消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有利于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有利于提高招投标效率,招投标文件的电子化制作和传输,以及评标采用计算机辅助系统,可以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三是有利于公平竞争和预防腐败,通过信息网络,使招投标过程中应公开的环节更加公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也可以更好地发挥招投标各方及利益相关人的相互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也可以利用技术手段遏制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四是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运输、存储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消耗都很可观,电子化招标既可以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的“无纸化“,节约纸张,保护环境,同时可以利用云存储技术,既可以延长档案资料的年限,又可以释放档案存放的空间;五是有利于规范行政监督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监管权限,利用科技手段,将制度固化到电子系统中,减少自由裁量和暗箱操作,提高监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目前,根据招投标实践的切实需求,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对电子招投标开展了先行先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便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时加以改进和完善;此外,对于电子招标投标面临的法律问题目前也得到了解决,《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出台,解决了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赋予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与传统纸质方式的招投标活动同等的法律效力,为电子招标投标的全面实施扫清了障碍。

另一方面,当前国际上的电子招标投标以成为招标投标的主流形式,各国政府都在加大电子招标投标的力度,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于其贷款项目也在逐步要求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为了更好地顺应国际潮流,与国际招标投标形式接轨,电子招标投标势在必行。

3 电子招标投标在现阶段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探索,目前电子招标仍处于探索和建设过程中,仍存在很多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各地对于电子招标的建设各自为政,数据接口和系统数据都各不相同,信息孤岛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无法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平台和电子招标投标的操作规范;二是信息安全的要求与技术保障的矛盾,电子招标投标要求一套完整的、系统的信息技术支持,电子招标投标的流程设计是否合法合理,节点设置是否完整严谨,系统的安全和防御是否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等都是电子招标投标流程现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是监管手段的配套不够完善。针对电子招标投标的监管往往更注重程序和形式,利用信息手段对招标投标的内容监管力度不够,如利用计算机辅助系统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对异常报价修正的警示等仍不完善。

4 电子招标投标的对策和发展方向

电子招标投标作为一种科技手段,其核心和实质也只能作为一种载体和措施,真正实现招投标市场的净化和完善,需要“制度+科技”双管齐下,只有将招投标流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利用电子招标投标的科技手段,将监管重点固化在电子招标投标流程中,才能真正实现电子招标投标的意义。

一是应公开的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招投标机制要真正发挥在市场经济中择优选择的机制优势,扩大竞争是必要的前提条件,而竞争规模取决于招投标信息公开的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对于应公开的招标信息,如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建安费用、资质要求、工期要求等应公开的信息充分公开,且利用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利用信息网络的优势,将招标信息的公开范围尽可能扩大,以吸引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此外,扩大招投标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内容,还有利于对招投标过程的社会监督,只有将招标信息和中标信息充分扩大,才能真正发挥全方位的监督的优势,将招投标过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二是对应保密的信息,进一步加大保密措施和手段。根据《招标投标法》、《条例》及国家相关部委对《条例》的释义,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以及标底等影响中标结果的,都应严格保密。目前,由于纸质招标文件的购买与获取等实际情况,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与名称的保密无法实现,造成围标串标等现象屡禁不止。应利用电子招标的信息化手段,实现由招标代理单位对电子招标文件上传;投标单位通过数字证书实现招标文件的网上下载,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进而实现对投标人数量及名称的全屏蔽,同时为保障招标人的招标项目顺利进行,可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设置投标确认,允许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项目进行了解,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估算后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对于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情况,可由系统及时向招标人发出信息,便于招标人重新启动招标。对于投标人数量及名称的屏蔽,一方面完全切合了《条例》的精神,符合招标投标的精髓,另一方面也可以极大的遏制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对真正发挥招投标机制优势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是对合理投标报价的判断,通过计算机辅助系统加大分析。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大多实行综合单价的报价,对于投标报价的差异通过简单的回标分析,难以明确其合理化的程度。依靠评标专家,主要是商务专家在评标现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和判断,一方面时间较短,另一方面受制于评审专家的专业背景、对市场价格信息的了解程度等,难以实现客观公正。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建设中,可以加大对价格信息的收集和积累,除对投标单位的报价相互比较和分析外,还可以引入市场价格信息的对比,通过网络信息的技术,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于和市场参考价格离散程度较大的报价由计算机系统提出警示,对于投标报价的组成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

四是探索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远程化。招投标机制中除了价格成本,还应考虑总体的社会成本,一方面电子化招投标可以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的无纸化,节约纸张成本、印刷成本,另一方面,探索开评标过程的远程化,也可以节约交通成本和人力成本。除了上述可见的社会成本外,招投标全过程的电子化、远程化,从制度上减少了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招标人与评标专家、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的接触,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遏制了招投标领域的不良现象的发生。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招标投标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之路,在实践中,各地也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于电子招标投标的前景和发展都有了明确的目标和规划,我们只有博采众长,全面吸收电子招标投标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上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特点,秉承“制度+科技”的宗旨,将制度固化在科技中,用科技手段落实制度要求,才能将上海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扎实推进,真正发挥招投标机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Z].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2]顾祖惠.工程项目招标实务[Z].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

[3]胡松华.遏制围标串标的技巧[J].北京: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2009.

[4]曾海波,杨俊杰,夏才安.对现今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山西:山西建筑,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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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投标中。我国水利工程清单制的实施和工程担保制度日渐成熟。实践证明合理低价中标是更符合我国现阶段水利工程建筑中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水利工程实行低价中标方式的注意事项。1 低价中标是工程建筑招标的趋势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法,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在招投标中,承包商希望以合理低价报价,增大中标概率,业主希望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选择一个最低投标价中标。最低价中标节省投资,效果显著,操作简便,节约招投标过程各环节发生的成本。论文发表,合理低价中标。有利于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利于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2 合理低价中标符合水利工程建筑招标要求推行低价中标,与国际惯例接轨,也符合市场竞争的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但实际上,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现状与实行最低价中标办法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仓促推行最低价中标的做法有很大的危害性,要吸取国外推行最低价中标初期的失败教训。当前,我国水利工程清单制的实施和工程担保制度日渐成熟,各地区的试点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供我们借鉴,实践证明合理低价中标是更符合我国现阶段水利工程建筑中标方式。2.1 合理低价中标法更符合法律实际《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显然,这些条文规定了招投标过程中价格的形成与确定原则,并且反映了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计价办法进一步改革的指导思想,其实质内容就是“公平竞争,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低于成本价”。而“最低价中标法”是以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从理论上看,它是一个完美的评标方法,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也是国际流行的方法。但是从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的本意来看,“最低价中标法”忽视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审,谁的投标价最低谁就能中标,甚至以低于成本价中标,给工程建设与管理留下极大的隐患,是不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本意的。2.2合理低价中标法更符合我国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的发展水利工程与其他的建筑工程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明显含有公益性质或准公益性质,水利工程往往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其概念决定了在我国水利工程建筑招标只能采用合理低价中标,而非最低价中标。招标的根本目的是择优,而不是压价。由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市场仍处于转型阶段,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面广量大的众多国有企业正处在深化改革阶段,不难想象,在这样的现实状态下,实施最低价中标,可能会导致不正当竞争加剧,招标人在“无标底”的驱动下不仅处于失控状态,而且更是有人认为标价“越低越好”;一些管理不规范、素质低下、实力较差的承包商和自然人,持着“只要有业务,什么都有了”的观念,紧紧抓住某些招标人的心态,以最低报价进入竞争市场。有的投标人概算下浮的幅度甚至达到了30%~35%,在这样的报价下,很难保证工程的质量。3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在实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3.1合理考虑超出有效工程量以外部分费用在按规定取费(基价合理)的情况下,预算定额单价有的是下限的项目单价,有的已低于成本价,施工单位将难以保证施工质量。2007年建设部颁布的《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面积、重量等)计量,对超出有效工程量以外部分不能计入工程量,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例如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中为便于施工作业和满足边坡安全要求,都会在设计图示尺寸以外进行临时边坡开挖,临时边坡的坡比根据现场土质、开挖高度等条件而变化,有的情况稳定边坡为1:2,有的情况稳定边坡为1:1,此外视施工企业工效、素质不同也会变化。而上述土方超挖工程量和日后土方超填工程量均不计量,所以只能在熟悉现场情况,把握施工企业自身素质后,进行综合评定,将此项费用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论文发表,合理低价中标。论文发表,合理低价中标。3.2 合理考虑施工附加量、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不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超出有效工程量以外部分、施工附加量、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不计量,而且2002年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节中定额也不包括施工附加量、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但在实际生产中肯定要发生操作损耗,此项费用主要根据施工企业的自身素质决定,进行综合评定后将此项费用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在定额《干砌块石》这节就比较明显:定额第三章《砌石工程》说明第二条:“本章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成品方”计算”;第四条:“各节材料定额中石料计量单位:砂、碎石为堆方;块石、卵石为码方;条石、料石为清料方。论文发表,合理低价中标。”在第五节《干砌块石》材料定额量为116m3,即块石116m3码方砌筑100m3砌体方。在定额附录《土石方松实系数换算表》中块石1.43m3实方=1.67m3码方,即1 m3实方=1.1678m3码方。虽然在理论上块石116m3码方可以砌筑100m3砌体方,但在实际生产中干砌块石的砌筑过程中要经过选石、修石、砌筑、填缝、找平等必要工序,所以块石116m3码方无法完全砌筑100m3砌体方,可以明显看出材料定额中不包括施工附加量和砌筑损耗,而且人工定额和机械定额中也不包括上述费用。根据施工企业的管理和员工的素质情况,施工附加量和操作损耗只能减到最少,而无法避免。若按规定取费的情况下,预算定额单价将低于成本价,势必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不仅施工企业在预算报价时要注意上述问题,建设单位或招标主管单位更要在预算时切合实际,这样才能保证标底的合理性,不能只顾预算和报价最低。3.3 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强调物价波动和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材料价格不再是由政府部门控制,受市场调控而产生的材料价格跌涨凸显,这种情况在2008年度异常突出。从2008年度3月至6月间,受全球原材料涨价的影响,我国的建筑材料也大幅上涨,砂石料价格上涨15%,水泥价格上涨20%,各种钢材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涨幅更达30%;受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影响,2008年6月我国柴油、汽油价格上涨15%。各类原材料和人工工资更有继续上涨的趋势。以往有的建设单位招标时由于工期较短(在1年以内)通常不对物价波动和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在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施工单位将蒙受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反之,在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时,建设单位将浪费不必要的投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十六条37款和38款已明确叙述。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强调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风险是相同的,也是“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在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时不仅不能忽略,更要重视对此条款的执行。3.4 评标过程及方法合理低价中标法是在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经专家参考招标人标底,并对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进行对照评审,择优选择合理低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法。论文发表,合理低价中标。合理低价中标有别于最低价中标的主要特点是,合理低价在通常情况下,可以取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废标除外),便于招标人控制在招标活动全过程中无论投标人以何种方式(或许是按施工图预算下降一定百分比,或许是按企业定额报的价)报价,均以基准价为对比价;在评标中结合招标文件所公示的“实质性要求”,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和审定,择优选择投标人。综上所述,合理低价中标在我国水利工程建筑市场还处于初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工作中等待解决。论文发表,合理低价中标。相信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执行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在实践不断的摸索和提高中,合理低价中标会逐步成熟,将给我国水利工程建筑市场带来勃勃生机。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做课题可以不发表论文吗

首先,我们应该追问,发论文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其实,发论文是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一个必要环节。试想,你开展一个试验,拿到结果,通过整理分析,形成一个成果,你这个试验做得到底怎么样?哪里需要完善?下一步朝哪个方向攻关?我们往往需要他人、特别是同领域的学者予以指正。你写一篇论文,编辑通常都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peer review(这些通常是义务的,是一个科学家对学科群的无私贡献),专家会针对性提出研究的亮点或者短板,供你参考。想想,我们课题开展初期、或者申请基金时,用不菲的咨询费邀请专家过来指导;现在,投论文让全球学者帮你免费指正,这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当然,我也见过没法好论文的项目,甚至缺乏统计分析,在验收时竟然也能结题,令人咋舌。因此,发论文是不断提高自我研究水平、明确研究方向的一个途径。其次,发论文是为了科研的传承。回忆一下你的科研之路,哪个不是从阅读经典论文开始的?哪个大牛没有几篇代表性论著?哪个诺奖背后没有高水平论文的支撑?经典研究还会被编入教材,培养一代代科技人才。因此,论文是科研的积淀、是知识的传承,是你站在巨人肩膀上继续探索的基石。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论文是薪火相传的火种,是连接一门学科过去和将来的线索。最后,论文发表是倒逼科研水平提升的动力。读博时,聆听一位国外学者的学术报告,他说常有人问他“How to publish top papers?”,他回答“Do top research”,我深以为然。我们做学生投稿时,常会发现,有人试验做得漂亮,但是语言不好,结果打动了编辑,编辑都会耐心让你修改语言,最终论文会接受;有人语言很好,但是试验缺少创新性,文章写得天花乱坠,也很难接收。因此,研究本身的魅力是根本,瑕不掩瑜,是高水平论文的根源。为了发表高水平论文,去做高水平研究,也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激励机制。

如果是课题研究成果,肯定需要发表,这是结题的要求,不过对期刊要求不高,只要是正规合法期刊就行了,最少一篇。

课题结题是必须要有论文发表的,因为一般课题立项的时候就会把论文发表的计划写在标书中。主要是体现出你的研究成果,也是总结记录研究成果。结题论文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类,一类则是正规的论文论证方式的。

如果论文没有发表只是收稿,那么相关单位是无法确认其研究成果的。

当然也看是什么级别的课题,课题级别有区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基等这样的级别。所以不同课题对论文的要求也会不同,通常级别越高,对结题方面的要求越多。

看单位的要求了,有的单位是要求结题前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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