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称论文知识库 > 本科生参与发表论文

本科生参与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

本科生参与发表论文

本科生发表论文流程如下:

1、发表之前要明白自己发表论文的用途,比方我们学校升学和毕业发表的期刊要求是不一样的,这个需要您问相关的导师,他们都会给您建议和要求。

2、知道要求后,就要发对应的相关期刊了,考研的话,是要求发核心期刊加分多,但是核心期刊是真的难。其次就是等待了,一般普刊会在一周左右给您审核结果,核心期刊在1-3个月会下发审核结果。

3、到心仪的期刊后就是准备好论文了,选择好期刊你可以看看该期刊上的论文都是什么水平,也就大致知道自己能不能被录用了,论文准备好以后整理一下格式,这里特别以注意,格式不对论文,写的再好也发不了。

4、关于价格问题。这个怎么说呢,特别差的期刊的确便宜,页码厚的不要不要的,特别好的期刊也便宜。页码薄的不要不要的。最好发也最贵的 就是在这两者之间的期刊。

好的论文是杂志社录用的前提,也是论文用途的基础,一篇质量不高的论文即使侥幸成功发表了,也很难派上用场,或者适得其反,所以,论文质量是论文的关键,大学生因为学历、经验的原因,难免在这方面不占优势。

我的建议是充分准备资料,充分遣词造句,分运自己的逻辑思考能力,大学生有一个优势是年轻,年轻人敢想敢做,有创意,观点不受拘束,能推陈出新。

另外大学生的时间很充裕,资料也很多,学校的图书馆、网络资源都是不受限制使用的,这些都是社会上的其他论文作者没有的资源,要充分运用好。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第一,大学生发表论文可以为自己以后找工作奠定基础。大多数在校学生都不知道毕业以后上班评职称或者读研都是需要发表论文的。所以提前发表论文对以后不管是学习还是上班的发展都有非常好的作用。最后,其实论文不是说发表就能发表的,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般对论文的质量要求都是相当高的,所以学生在校还是要努力学习研究才能写出好的文章。作为本科大学生,你是想混过去还是拿奖拿到手软毕业就有好工作好研究生学校上门呢?如果你是后者,想认真求学,谋求一个好前途,就趁早考虑多多发表论文了,因为发表论文可以为你的梦想锦上添花,助力圆梦。为什么这么说呢?本科发表论文有什么好处呢?一、最眼前的好处是,发表论文可以在评优奖学金、三好学生、党员中获得优势。不信你可以翻翻自己的学生守则中关于论文奖励的规定。本科院校都会在你入学的时候发一本学生守则,说明你在大学期间的一些注意事项,很多学生可能都丢不知道哪去了,那就借来看看吧。发表论文是可以获得各种加分的,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各个学校优待条件不同。二、如果你毕业学分不够或者害怕自己得不到高学分难就业,就发表论文吧。一般大学都有规定,在正规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学生可以多加学分的。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有助于大学生直接拿学位证。对于挂科多的学生来说,尤其重要。三、大学毕业后准备上研究生继续深造的同学,论文是其对本科期间学业的总结,是其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体现。对于打算保研的同学来说,发表学术论文是保研的前提条件。保研是必须发表论文证明自己有同等学力水平的。对于考研的同学来说,进入复试之后,导师非常看重学生的科研能力。因为导师最喜欢的学生是能独立思考,有科研能力的学生,能够帮助自己做各种课题,成为自己研究工作的得力助手。所以,想在研究学业上有所深造,发表论文吧,你将在考研独木桥上占尽优势。四、如果你不想考研只想尽早工作步入社会,那论文更能体现你的就业能力。论文凝结这你四年本科学习的精华,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什么水平,相对一轮轮面试中的口水战,一篇论文更能体现你的水平。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能力、看问题的角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非常看重。论文恰恰是一个学术创新能力的最直接的体现。五、近几年,出国留学大军不断壮大,成为一种趋势。如果你选择出国留学,应该很能清楚论文对申请一所好学校的帮助有多大。国外优秀大学对学习成绩并不看重,看重的是学生独立思考问

本科生可以发表学术论文。本科生一般发普刊,具体要看发表要求,一定要选择符合要求的期刊。

普刊在拿到刊物之前需要预留3-4个月的时间。对于本科生而言,只要你能保证论文水平以及查重率,大部分普刊都不太难发,大豆可以通过审稿。

核心期刊在拿到刊物之前需要预留7-9个月的时间。核心期刊对于本科生貌似不太友好,大部分的核心期刊都要求第一学历最低是研究生,对本科生的科研学术能力有所质疑。

其次,如果自身有实力,那就发SCI吧,国外一般对本科的歧视相对就少了点,SCI上不难能看到一些本科生的论文,就看你论文有没有料,有没有深度。

发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

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发表论文审核时间:

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本科生参与发表科研论文

本科生在校期间,著书立说,写出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能够在刊物上发表,就是代表了学术水平。是值得庆贺的好事。当然可以发表论文。

途径很多,正投是一个,找   代也不失为一个良方

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话,那你可以问一下你的专业老师,然后看看他们能够对你进行相关职

学校毕业要求发的话,一般学校里面都有组织发表论文的,你可以问问师哥师姐,不过我建议你自己可以组织发表,这样你可以赚一点零花钱,我当时毕业 就组织我们系一起发,嘿嘿。我当时是在壹品优刊网发的,第一次发我自己的论文,成功后学校好多都是找我发了,然后赚了一点生活费,到时候你看呗 ,价格你们自己商量。主要别帮人家发了假刊了,就不好了,所以别太贪图小便宜

本科生参与发表临床论文

完全可以!!我现在大四跟着老师做了一个课题正在写文章不出意外至少可以发1.0的

从一般性讲本科生是很难发表如此高难度的论文的。如果你真的有需要,比如考研或出国的话,可取的方法还是找代发机构。科通编译你可以搜一下,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代发虽然有一定的费用,但对于将来考名校或出国来讲还是物有所值得。

主要谈谈我在法学方面发表文章的经验,希望对其他学科也有借鉴意义,有三点:1. 想明白本科生在学术圈可以做什么想象学术圈就是我们的微博,成名已久的教授就好比各个领域的大V。大V固然是靠多年发表高质量回答练就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获得大V的知名度后,随便发表点意见,就会自带上百赞,也有圈子里的其它大小V们互捧。有时大V们说的有不全面的地方,评论区也会有人补充或争论。类似地,知名教授们往往可以自带国内顶级/国际一流期刊的发表机会,毕竟编辑们对学界的情况也是门清;发表之后,也会自带不少被其他学者们们引用的次数,而且经常会引发其他学者们专门再发一篇论文表示支持或反对。这种路径,是本科生不敢想的。假设你是一位微博三零用户,如何让你的回答获得较多赞同呢?有两个办法1.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2. 抖机灵抖响了先说第一: 大家可能有这样的体验,看到一个回答列举数据非常翔实,结合案例很恰当,而且引经据典,虽然没看完,但已经有种要点赞的冲动,论文也是如此。如果你想研究“寒门出贵子”在今据典,虽然没看完,但已经有种要点赞的冲动,论文也是如此。如果你想研究“寒门出贵子”在今想办法获取;如果你想研究中国基层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不要只羡慕诗和远方,大可以利用学校暑期调研或实践的机会,找几个人比较机灵,家里多少能找到点关系的同学,分赴几个各具代表性的县城,和基层法官抽烟唠嗑,套近乎要卷宗,只要肯花功夫,总能找到想要的东西。这就好比我刚才看的一个回答,问老炮儿里恩佐法拉利的车漆价钱,只要肯翻翻网站,总能找到你需要的行业数据。有了数据之后,再结合一些恰当的故事和相关理论,就是一篇高票回答,不,可发表的论文。再说第二,抖机灵:其实学术发表是可以开挂的,有两个开挂方法,“比较研究”和“交叉学科”。怎么用比较研究开挂?比如美国也有金融监管,中国也有金融监管。中国证监会整天发通知,一会熔断了,一会限制大股东减持了,一会让证券公司禁止抛售自营盘了,那么,美国在历史上这么多次面临市场波动,出台过什么措施呢?这类的比较研究,时效性很强,而且需要有比较高的阅读外文文献和资料、翻墙、使用外国数据库的能力。老教授们有的习惯了日常学术圈的规范化作业,对新事物的敏感性不强,有的语言能力跟不上,有的不太善于使用新技术,而年轻学生在这样的情况下抢先一步。怎么用交叉学科开挂?现在很多大学都有双学位,虽然包括我在内很多人对第二学位都可能比较应付,但至少可以获得一些不同学科的直觉和常识。比如,我是经济和法律双学位,一见到破产法里大小股东协商重整的问题,就噌一下想起两个字“博弈”,见到民间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理财产品问题,就一下子想起来投资学里的资产定价。游走在不同学科的边界,不但可以找到一些新颖的切入点填补学界空白,而且还能出出给自己找到台阶下。比如,对于A和B事件先后发生,如果能够找到相关性,就可以用经济学的回归分析做量化,如果找不到相关性,就可以用社会学的混沌理论暂且糊弄,总之,善用不同学科的理论就能进可攻退可守,这一点,根据我的经验,有时很多老师教授们受限于自己的教育背景往往反而不能做到。

医学本科生发表论文的方法如下:

第一,确立发表目标。

确立一个跳起来可以够得着的学术发表目标。什么是学术发表目标?就是我们要在哪个杂志发表。为什么要确定这个?因为不同的学术杂志啊,对于学术成果的判断标准是不一样的,相应的发表难度是不一样的,有的特别难,有的一般难,有的就相对容易。

不同的发表目标,决定了你最后预期的收益率,而我们应该挑选一个预期收益最大的期刊,作为努力发表的目标。

第二,选择研究方向。

大家都知道,对于学术研究而言,方向正确极其重要,一个错误的方向,会极大化你的失败概率。而对于一个普通的本科生,什么样的研究方向是相对比较安全可靠的呢?

对医学而言,我的答案是综述,新的数据,新的方法和新的案例。

第三,提高写作能力。

那第三件事情应该是什么呢?是提高写作能力,这是最后一个问题,好的写作是发表论文十分重要的方面,很多人研究做的很好,但是写不出来,有些人研究一般,但是可以发顶级期刊。

第四,发表。

选择期刊。先确定你要发表的期刊的级别,普刊还是核心?国家级还是省级?每个期刊的风格以及收稿方向是不一样的,在关注期刊质量的同时也要关注期刊收稿风格和方向,不然被退稿的可能性比较大。普刊一周之内可能有回复,核心为1-3个月。

投稿。投稿最重要的是找到正规投稿邮箱或者在线投稿官网。一般来说正规的期刊知网收录的话可以在知网查到征稿启事,这是比较正规的,千万不要百度!不要百度!不要百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百度,那么你的几率就会飙升。

等待通知。如果退稿就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再投或者转投其它期刊。录用就等待录用通知和见刊就行了。

本科参与科研发表论文

1.只要在中国知网和新闻出版总署查到的期刊就是正规期刊2.途径:找个代理发表比较快,而且便宜,必须要花钱的,因为这是学术期刊,跟普通的杂志3.发表论文应注意不要图发表时的便宜,要注意期刊的真实性,在中国知网和新闻出版总署.

主要谈谈我在法学方面发表文章的经验,希望对其他学科也有借鉴意义,有三点:1. 想明白本科生在学术圈可以做什么想象学术圈就是我们的微博,成名已久的教授就好比各个领域的大V。大V固然是靠多年发表高质量回答练就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获得大V的知名度后,随便发表点意见,就会自带上百赞,也有圈子里的其它大小V们互捧。有时大V们说的有不全面的地方,评论区也会有人补充或争论。类似地,知名教授们往往可以自带国内顶级/国际一流期刊的发表机会,毕竟编辑们对学界的情况也是门清;发表之后,也会自带不少被其他学者们们引用的次数,而且经常会引发其他学者们专门再发一篇论文表示支持或反对。这种路径,是本科生不敢想的。假设你是一位微博三零用户,如何让你的回答获得较多赞同呢?有两个办法1.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2. 抖机灵抖响了先说第一: 大家可能有这样的体验,看到一个回答列举数据非常翔实,结合案例很恰当,而且引经据典,虽然没看完,但已经有种要点赞的冲动,论文也是如此。如果你想研究“寒门出贵子”在今据典,虽然没看完,但已经有种要点赞的冲动,论文也是如此。如果你想研究“寒门出贵子”在今想办法获取;如果你想研究中国基层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不要只羡慕诗和远方,大可以利用学校暑期调研或实践的机会,找几个人比较机灵,家里多少能找到点关系的同学,分赴几个各具代表性的县城,和基层法官抽烟唠嗑,套近乎要卷宗,只要肯花功夫,总能找到想要的东西。这就好比我刚才看的一个回答,问老炮儿里恩佐法拉利的车漆价钱,只要肯翻翻网站,总能找到你需要的行业数据。有了数据之后,再结合一些恰当的故事和相关理论,就是一篇高票回答,不,可发表的论文。再说第二,抖机灵:其实学术发表是可以开挂的,有两个开挂方法,“比较研究”和“交叉学科”。怎么用比较研究开挂?比如美国也有金融监管,中国也有金融监管。中国证监会整天发通知,一会熔断了,一会限制大股东减持了,一会让证券公司禁止抛售自营盘了,那么,美国在历史上这么多次面临市场波动,出台过什么措施呢?这类的比较研究,时效性很强,而且需要有比较高的阅读外文文献和资料、翻墙、使用外国数据库的能力。老教授们有的习惯了日常学术圈的规范化作业,对新事物的敏感性不强,有的语言能力跟不上,有的不太善于使用新技术,而年轻学生在这样的情况下抢先一步。怎么用交叉学科开挂?现在很多大学都有双学位,虽然包括我在内很多人对第二学位都可能比较应付,但至少可以获得一些不同学科的直觉和常识。比如,我是经济和法律双学位,一见到破产法里大小股东协商重整的问题,就噌一下想起两个字“博弈”,见到民间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理财产品问题,就一下子想起来投资学里的资产定价。游走在不同学科的边界,不但可以找到一些新颖的切入点填补学界空白,而且还能出出给自己找到台阶下。比如,对于A和B事件先后发生,如果能够找到相关性,就可以用经济学的回归分析做量化,如果找不到相关性,就可以用社会学的混沌理论暂且糊弄,总之,善用不同学科的理论就能进可攻退可守,这一点,根据我的经验,有时很多老师教授们受限于自己的教育背景往往反而不能做到。

1. 找到好导师就是成功了一半。2. 阅读相关文献时,我们要应阅读最好的期刊/会议的最新成果。因为本科大学生通常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研究工作,这个基础的高度决定了你的论文会在什么级别的刊物上被发表。3. 确保原来的解决办法和初稿都出自 自己的手,这样你才能占据第一作者的位置。4. 不要轻易放弃一个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每当你想放弃的时候,问问自己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也许再多想几天就会柳暗花明呢!5. 即使你已经到了论文投稿这最后一步,也不要忘记,你可以随时回到原点,重新选择。6. 最重要的一点,论文是否能成果发表最终还是取决于你作品的质量。如果你确认你已经完成了一项高质量的工作,不要因为一到两次拒稿就放弃。坚持修改,继续投稿,我们肯定会等到惊喜来临的那天。内容来源:papertime官网

本科不但可以发表论文,并且很多学校对发表论文还有奖励,因为发表论文是提高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发表了有影响力的论文后,对今后的保研、留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学生参与发表科研论文

我觉得大学生发表论文有用,因为能够体现出学生的学术知识能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下面由我来讲讲吧,相信大家看完我写的话后有所启发。进入大三大四了,课程没有之前那么多了,但是还是要写论文的,这是大学期间一个重要的任务,可以展现自己的研究成果。写论文不能超过查重的20%,论文都是几千字。好的论文写得好,能够顺利毕业,甚至会被学术摘录。论文查重率越低,说明原创度越高。论文是看个人的综合能力的一种方式。其实,发表论文是有好处的。成功发表论文可以获得学分、奖学金,顺利拿下毕业证书;对考研来说,也是很大的帮助。面试环节可以跟面试官了解学术的话题,注重学生的科研能力,能够起到关键作用,如果成功有发表论文的话,那么录取的概率会高;出国留学的同学,可以证明自己的学术能力,增加录取几率;即将就业的同学们,论文是敲门砖,如果你是当医生、教师的话,可以让企业了解你的专业水平,突出自己的优势,能够增加就业竞争力,在众多的求职中可以脱颖而出,对未来就业是很有利的。同时,对办公知识能力有所提高,例如:Word文字排版、PPT的放映技巧。我有个同学,今年即将要毕业了,她很忙,学校布置一篇专业论文,她正在为论文做好准备。我看到她每天去图书馆,找好写作素材,引证证据。使用电脑查看知网,看看别人的论文怎么去写的。还要答辩,做PPT,很累。认真备好学术知识,做好充分的准备,可见她是多么的辛苦。所以,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甚至无法毕业。论文说实话并不是很容易,先提前几个月的准备时间,确定论文的主题,理清知识的脉络,构建知识框架,主要你努力去写,字数按要求一定要够,不出现抄袭,建议多积累科研成果,就能顺利毕业

10169是鞍山师范学院的代码。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鞍山师范学院(Ansha-Normal-University)是一所由鞍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位于有“钢铁之都”之称的辽宁省鞍山市。

历史沿革

鞍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本科,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2019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鞍山师范学院1962年7月院校调整后停办。1978年恢复建立鞍山师范专科学校,建校50余年来,鞍山师范学院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余万名优秀毕业生,遍布祖国的各条战线。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办学条件

据2019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11.6万册。

数据截止2019年8月,学校现有教育硕士招生领域7个,分别是学前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数学、思政、化学、英语、物理)。有51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涵盖教育、文、理、艺术、管理、工、法、历史8个学科门类),高职专业34个,各类在校生总数18239人,其中教育硕士研究生180人、普通本科学生9170人、普通专科学生3445人、留学生244人,已形成了从全日制本专科生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师资力量

学校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教师教育优势特色,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牢固树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大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近年来,学校的校园文化活动、班级、社团先后获“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百优创业社团”等荣誉,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公开发表论文及各类科技大赛获奖数量逐年增加,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数量和级别不断攀高,考研率逐年提升。

截止2021年,学校有教职员工111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数452人。学校有特聘教授7人;省“兴辽英才”计划人才1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骨干1人;鞍山市地方领军人才1人,鞍山市高端人才11人。

学院建设

截至2019年,学校有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中文系、政史系、外语系、财经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等11个院系,公共体育教研部、马列教研部、德育教研部、计算中心4个公共教研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3个分院,附属卫生学校和附属实验中学2个附属学校。

学科设置

数据截止2022年3月,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教育部教职委重点建设课程、省级精品课程17门,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个。近五年来,获批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项,省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44项,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5项。

教学建设

根据2014年7月学校官网,学校建成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教材2部,有国家级、省级教改课题3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省级教学团队2个,建立教学实践基地200余个。

人才培养

学校充分发挥人文艺术学科优势,助力区域城市文化建设。依托刘兰芳艺术研究中心、国学中心、里仁美术馆,开展千山文化、鞍山评书、工业遗产等区域特色文化的研究、整理、传播工作。学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凤凰教育集团、中兴通讯、达内集团等知名企业合作培养专业人才,积极与区域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产业对接,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推进弹性学制和教师教育改革,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至今,学校已有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优秀课程2门,国家级、省级教改课题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建立教学实践基地200余个。

学术资源

截止2011年5月底,图书馆共收藏各类纸质文献约826000余册;馆藏内容涵盖哲学、经法、教育、文史、理化等多门学科,形成了以文史、教育、古籍类藏书为特色的综合性藏书体系;图书馆收藏有《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四库丛刊》、《清实录》、《申报》、《古今图书集成》(1936年版)等代表中华民族文化瑰宝的珍贵图书。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合作交流

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00年以来,学校共招收来自韩国、日本、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留学生500多人次,先后与英国、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的2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佩斯利大学开展了本科领域“2+2”联合办学项目、与韩国大邱大学开展了本科领域“2+2.5”双学士学位和专科升本科合作项目、与比利时鲁汶大学开展了硕士领域合作项目等等。

2000年至2015年,学校共招收来自美国、俄罗斯等21个国家的留学生1000多人次,先后与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13个国家的40余所高校和20多个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

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批准终止鞍山师范学院与英国佩斯利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鞍山师范学院与英国佩斯利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学校荣誉

学校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党建工作、人事制度、教学科研管理及后勤社会化等各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近五年来,学校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先后荣获“全国外国专家聘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科研先进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鞍山市文明单位”、“鞍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鞍山市园丁创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5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3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数985篇,其中SCI、EI、CPCI等检索收录460篇,主编、参编著作、教材311部。学校主办了《鞍山师范学院学报》并在全国发行。

优势专业及学科

省级重点支持专业:汉语言

省级示范专业:应用化学

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古代文学

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古代文学

学术论文在指导科学决策,评价科研绩效,分配科技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整理了高中生发表学术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美国宪法与学术自由

一、引言:美国学术自由的历史渊源

北美在殖民地建立初期就出现了大学。但与后来其他许多国家成文宪法不同的是,美国立宪时并未把学术自由确立为学者或学术机构的权利,以防止其受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集团的任意干涉。[1] 学术自由作为宪法权利首先是大陆国家宪法的创造。1850年普鲁士宪法就规定:“科学及其教学应该是自由的”。学术自由观念在美国的确立与传播,则在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一大批19世纪中叶留德美国人回国后致力于建设现代大学、维护学术自由努力的结果。[2]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起学校当局因为教员个人的学术观点触怒了某些利益集团,并导致校方在利益团体压力之下解聘教员的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大学的教员们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尝试通过教授们的公开结社来保证学术自由,争取学者不因为学术研究而遭受职业风险的保障。这就是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的建立。它的主要措施是组织对解聘教授事件的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予以公布,从而参与形成公共舆论,迫使大学在一定程度认可并接受学术自由的价值。它们还制定并发布自己的学术自由标准,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着教授们对于学术自由的理解。这些规则后来在很多时候都得到了学校管理当局的尊重。[3]

然而,美国宪法作为一部公法,除了第13修正案禁止任何人蓄奴以外,它主要针对的是政府而不是对公民私人设定义务。所以不论怎样解释宪法,它都不能直接限制利益团体对大学的学术研究进行干涉。学术自由要有机会进入宪法的视野,必须以政府权力对大学的任意渗透和控制为契机。从一战开始,美国左翼运动的出现,使社会中的某些人产生了对于“红祸”的极大恐惧,一些限制左翼活动的立法也就随之出现。某些大学教员因为这些立法而被解雇。这也就使教授们的学术自由与政府的立法权力发生了直接的冲突。而宪法本是一张控制政府权力范围的法网,其职责就是为公权力划定界限。所以,当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的那一刻,就开启了美国宪法中学术自由权利的历史。

二、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对相关宪法判例史的简单梳理

(1)个人学术自由权利的确立:少数意见转变为多数意见的历史

最高法院的判决中第一次出现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的概念是在1952年的阿德勒案中。[4]一项纽约州的立法规定教授、倡议以武力推翻政府或者作为这种组织成员的人,将被认为不适于被公共教育系统雇佣。它命令大学的董事会应当在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确定这种组织的名单,并且把作为这类组织的成员身份作为不适于在公共教育机构任职的初步证据。原告阿德勒主张该法违宪,构成了对其言论自由以及作为或试图成为公共教育机构雇员的人的集会权的侵犯。此外,纽约州法对不称职的初步证据规定,违反了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最高法院以6:3的表决结果否定了原告的主张。明顿法官代表法院多数的意见认为教育当局作为市政雇主(municipal employer),不能被排除对那些能证明其雇员对公共服务而言是否称职的事项的调查权;而且也不存在违反程序性正当程序的问题,因为作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原告在程序中已经被给予了提供相反证据的机会。

布莱克和道格拉斯法官的反对意见认为国家的公共教育机构的确不能成为共产主义活动的细胞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教条的讲坛,但原告应该只因为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公开行为而被认定有罪。本案异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学术自由的概念。异议认为,州法确定的程序导致因结社而有罪的结果,这与美国社会的原则格格不入。而且一旦社团被初步认定为具有“颠覆”的嫌疑,就导致了对她个人的听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州法的这种程序对于学术自由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任何社团的建立都有可能是为了反对一股歇斯底里的潮流或者因支持一项不受欢迎的计划而具有嫌疑。这样的组织中就可能有共产党的渗透和参与,他们的出现可能传染整个组织,(而使组织看上去具有颠覆嫌疑),即使组织的计划实际上并不违法。但州法的规定使任何一个陷入该组织的成员都几乎可以被认定为有罪,因而个人必然倾向于在那些表达争论的社团面前退缩。在州法下发生的一切与在一个警察国家下发生的一切一样,所有的教员都受到持续的监视,对他们过去的仔细排查可以找到其不忠的标志,他们的言辞意见将被认为可以提供“危险思想”的线索,在这样的环境中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

在1957年的斯威齐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中[5],支持学术自由的观点开始出现在了法院的多元意见中,并对学术自由宪法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肯定。斯威齐是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约瑟夫•熊彼特。毕业后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期间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术研究志趣发生了根本转向,时任新罕布什尔大学客座教授。因为在州大学发表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演讲,根据该州1951年的《颠覆活动法》,州总检察长对上诉人启动了颠覆行为调查。虽然被当作颠覆活动的证人,被传唤至总检察长前,回答了包括他本人是否为共产党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但他拒绝告知他所知的关于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及其成员的情况以及他在州大学发表的演讲的有关问题,他认为这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总检察长向地区法院申请强制其回答并获得强制令,但仍遭拒绝,地区法院判决其构成藐视法庭罪。

沃伦、布莱克、道格拉斯和布伦南法官认为州立法机关缺乏权力要求证人告知总检察长想获知的任何信息的权力。仅仅传唤证人,并强迫他违背其意愿,揭示他以往表达和结社的本质(to disclose the nature of his past expressions and associations),就可以被认为是政府在这些领域进行干预的措施,但这里却存在着《权利法案》和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毫无疑问这是对于上诉人学术自由和政治表达的侵犯。在这些领域政府应该对其侵犯极度保留、克制。

法兰克福特和哈伦法官的赞同意见同意多数的判决结果,认为要求证人回答问题侵犯了宪法保护的学术自由和政治自由;并且,州没有为这种侵犯提供基于保护州利益的正当化理由。赞同意见对学术自由有了更丰富的阐释:自然科学需要在假设与推断中成长,我们所谓的社会科学更是如此。为了社会的善,如果理解的确是一种非常关键的社会需要,那么对于社会的研究、思考就必须尽可能的不受约束。政治权力必须戒除对于这类追求明智的政府管理和人民福利的(学术)活动的侵犯,除非理由是紧迫的和不可抗拒的。基于一大群显著的证据,基于自由社会对自由大学的依赖性,上述论断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意味着大学中的知识生活必须排除政府的干扰。

在1967年的凯伊锡安诉董事会案中,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特别关注的地位得到了多数意见的完全肯定,从而具有了先例的效力。[6]该案推翻了1952年的阿德勒案判决。本案的上诉人是州立大学教员。按照纽约州法,他们被要求签署保证书声明自己不是共产党;每个人都被通知拒绝签署的结果就是解雇。州以此防止其雇员中出现颠覆分子。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判决州法违宪。布伦南法官传达的多数意见认为,州法规定的具有煽动性言辞即可解雇教员的条款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没有教员能够把握对抽象教条的陈述与直接煽动的界限。州法禁止雇佣任何鼓励或者散发鼓励暴力推翻政府材料的人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它可能也禁止雇佣宣传抽象原则的人;州法规定共产党身份既构成不适合担任公职的初步证据,违宪地剥夺了结社自由,因为其不允许提供自己并非积极党员或缺乏促进非法目标的意图之抗辩。

多数意见高度肯定了学术自由的地位,认为我们的国家致力于保卫学术自由,它是一种对我们而不只是对有关教员而言至高无上的价值。学术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注,它完全不能容忍法律在课堂之上建立正统观念。教室就是思想的自由市场。美国大学中自由的重要性是不证自明的。没有人可以低估在一个民主国家中这些教育青年的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给我们大学中的知识领袖们穿紧身衣只会使国家的未来陷于危机之中。而且也没有什么教育的领域已经被人类如此了解,以至于不会再有任何新的发现了。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为鲜有什么原则被认为是绝对的。学术不可能在一个充满怀疑与猜忌的氛围中兴旺发达。教员和学生都必须可以自由的调查、学习和评价,以得到新的成长和理解。否则文明就要陷于停滞并死亡。

至此,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的核心价值之一被彻底确立起来,面对立法对于学术自由的侵犯,公民可以寻求宪法的保护。在1985年的一个案例中,学术自由权的内涵再次获得最高法院的讨论,确认了机构自治也是学术自由的重要方面。[7]最高法院认为,学术自由的兴旺不只依赖于教员和学生自由和独立的思想交流,也在不同的层面依赖于学院的自主决定;基于学术理由决定接收谁入校学习的裁量权是大学的四项基本自由之一;在决定学生的学术表现和他们的晋级与毕业方面,大学教员必须有一种最宽泛的裁量权;当法院被要求审查这种学术决定的实质时,法官必须对教员的专业判断展示最大限度的尊重;除非证明负责的委员会或个人实际上没有执行专业判断,偏离了公认的学术规范,否则法官显然不能推翻他们的决定。

(2)学术自由的发展:自由的限度所在

经历了权利确立与扩充的时期之后,对学术自由的讨论一定程度上转向了对其界限的认识。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否则人类的和谐共处就不可能。所以就应当避限制那种以学术自由的名义为自己的任性而为做掩护的情形。

在1987年的一个案例中,出现了政府以学术自由为名变相支持某种宗教信仰而违反立教条款的情况。[8]一项路易斯安娜州的法律要求州的公共学校必须平衡对待“创世科学”与“演化科学”。州法把这两种科学定义为证明创世和演化的科学证据以及由这些科学证据得出的推论,但并没有定义何为“创世”和“演化”。州法要求只要一种科学被教授,公共学校就必须教授另一种科学。为了“创世科学”,课程指导和研究服务才被发展和支持;禁止学校董事会歧视任何选择作为创世科学家或教授创世主义的人。州法宣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术自由。公立学校学生的家长、老师和宗教领袖起诉州法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认为根据先例,如果立法机关的立法缺乏世俗目的,而证据证明立法被设计去推进特定的宗教教条或禁止教授某些教派所厌恶的科学理论,就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发现本案中州法通过在公共教育的整体中以要么完全排斥演化论、要么反对演化论的宗教观点必须得到同时展现的方式来推进一种宗教教条;州法也没有推进其所宣称的保护学术自由的目标。因此,州法被认为试图利用政府的象征性和财政性支持以达成一种宗教目的,故而违反了立教条款。

在199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诉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案中,对私立大学的学术自由,最高法院的解释倾向于限制其内涵。[9]显示了学术自由必须与其他宪法价值相协调的要求,也就更不能容许大学以宽泛的“学术自由”为名主张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Rosalie Tung是私立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籍华人副教授,宾大拒绝了她的聘用申请。她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该拒绝是为1964年《民权法》所禁止的基于种族、性别、和国别(national origin)的歧视。在该委员会的调查中,根据立法授权,委员会向宾大发出了传票,要求提供Tung和其他五位据称获得优待的男性教员的任职评审文件。宾大要求委员会修改传票,排除调取“保密的同行评审信息”。宾大主张政策考量和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原则要求承认宾大具有一项适格的特权,或者委员会应当采取一种平衡的进路(balancing approach),只有在证明具备超越于相关性的特殊理由时,才能调取同行评审材料(peer review materials)。

布莱克门法官传达了最高法院的一致意见,否定了宾大的主张。认为大学并不具备可以抗辩公开在聘任决定中与基于性别、种族、国别歧视指控相关的同行评审材料之义务的任何特权;并且因为委员会的传票是内容中性的,既没有命令大学内的演讲偏离或靠近某个主题或观点,也没有在禁止国别、性别、种族歧视之外为大学选择教员提供任何实质的标准,所以宾大主张其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权所受到的侵犯是微不足道的。公开同行评审材料将会危害对于同行评审过程至关重要的保密性,使得大学获得与学术理由相关的信息来建立自己的聘任决定变得更加困难,这种危害是推测性的;至多只能在所主张权利缺位的情况下逐渐产生。

宾大所主张的特权也根本不能基于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宾大对学术自由方面本院判例法的依赖实际上是错置的。学术自由应对的是政府基于内容对大学演讲的控制以及对按照学术理由任命教员权利的侵犯问题。上诉人并没有主张任何内容管制问题,而是说公开同行评审材料会导致“教学和研究水平下降”。在任何情况下,学术自由都不能包括宾大主张的扩及同行评审材料保密的要求上。如果宾大的主张能被接受,那么许多普遍适用的法律,比如税法,都可以被认为在影响大学雇佣的情况下而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

三、美国宪法对学术自由保护的启示

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相关案件的粗浅梳理,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出美国宪法在保护学术自由方面的某些特征。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现代社会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有时甚至存在内在价值张力的复杂体系。这就决定了对于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绝对不只是第一修正案独自能够承担的。实际上,学术自由内部不同的价值要求,使得宪法的不同部分都可能起到保护学术自由价值的功能,即使并非以保护学术自由为名。对法人财产权的保障即是一例,在学术自由概念正式进入法院并得到承认之前,它实际上起到了保护学术机构自治性的功能。[10]总之,宪法已经在国家与学者个人的矛盾冲突面前,摆明了自己的立场。

学术自由的概念,其中所包含的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更为复杂:如何平衡政府、学校、教员、学生四方的关系,从而使得学术能够在这“四角关系”难免的纠葛下获得一种不断发展与持续成长的自由感觉。当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而不单只是一种宪法权利时,它就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对于学生,学术自由可以意味着学习与研究的自由,包括一定范围内的选课与听讲的自由;对于教员,则可以意味着自由的研究问题、授课、并发表研究成果,具备相应的职业保障,不因正当的科研行为而遭到不公正待遇;对于教育机构,学术自由可意味着自由选定科研项目,实行学术自治,按照学术标准选任与评定教职人员等级,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

所以,可以说,存在着包括政府与社会在内的对学术自由各种各样潜在的侵犯者,也就存在着多样化的学术自由要求。而显然,并非所有的这些要求都能立刻,以及应当成为宪法加以保护的对象。比如在今天,对于教员学术自由更大的侵害可能并非来自陷入“颠覆”恐惧的政府权力,而是来自大学管理层和学术同行的偏见与敌意。除了公立大学可视为政府机构要服从宪法之外,私立大学与学术同行都作为私方而通常不能成为宪法约束的对象,但这却并不妨碍他们侵犯学术自由;相反,这给他们提供了方便。比如,对某些激进主义研究倾向的敌意,就导致在一个同行评价对于学者学术事业发展日渐重要的学术环境里,它们在大学中的生存空间日渐受到压缩。[11]虽然,立法或许会主张学术自由的价值而对私人任意的歧视与敌意加以控制。但与19世纪末的种族歧视案类似,法院也会主张也是自然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不是法律能够消除的。[12]虽然该案所代表的宪法理论被推翻了,但是与种族偏见相比,这样的理由,用来证成伪装在学术外衣下的偏见、甚至学术政治斗争似乎是可行的。因为法院只能根据是否偏离公认的学术标准来审查学术决定。[13]但问题是公认的学术标准本身可能就是偏见的伪装。实际上,正是社会自治与自我协调的无效性,才导致了社会向立法寻求保护,有动力向法院寻求救济;而司法也有责任以立法和宪法来保护失调的社会机制下无法得到保障的某些价值。这就说明了在某些情况下,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边界应当有继续拓展的可能

可以预见到的是,一些形式化的教条原则根本不能成为宪法拓展自己保障范围的障碍。比如同行歧视问题,就应该区分真正严肃的学术评判与那些打着学术旗号却实际上以纯粹的敌意和偏见、甚至教职分配、职级评定等等方面的私人利益为根据的任意评价。认为学者的判断都是来自科学与理性,从来没有任何偏见的看法是不可能通过事实得到检验的。尤其对于州立大学来讲,作为“政府雇员”的激进主义教员,作为一种“离散与孤立”、因而民主过程可能无法有效保护的少数。[14]如果同行评审可以被认为实际上发挥了替代作为雇主的州立大学进行雇佣决策的功能,比如同行多数决定什么刊物才具有学术价值,而一些登载激进主义研究的刊物长期因为偏见而得不到承认,导致学者在任职评级时相关的学术贡献不能获得认定;并对学者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压力,以至于如果不转变研究方向,其学术生涯就不能持续下去。这时,依据宪法及相关判例,同行因其实际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雇佣权力”也就可以被施加禁止特定就业歧视与禁止侵犯言论自由的义务。[15] 当然,正如,毕克尔所言,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应当采取“深思熟虑的速度”,应给政治机构和整个社会、尤其是是学术界在法院宣布“权利的原则”之后进行另一类的复审工作留下探讨与对话的空间。[16]以使学术自治的本质不会受到司法能动的侵害,正如一位法官所说:学术自由的观念,其根基是在学术著作中,而不是在法院[17];但是司法本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多数人因秉持自己的独到观念而歧视少数人时为少数提供救济。拿捏好司法能动的尺度,的确是一门需要高超政治智慧与法律素养的裁判技术。

在这个领域,宪法保护、立法保护是与社会自我维护的界限必将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最终的发展很可能取决于人心民意的走向,也就是“大众宪法观”;毕竟社会运动、政治、经济以及更多的因素引导着我们对宪法的理解,也决定了宪法的含义。[18]

注释:

[1]比如现在的“八二宪法”第47条“文化活动自由条款”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参见赵叶珠,“移植与创新:德国学术自由理念在美国的嬗变”,载《现代大学教育》,2010年第6期。

[3]参见李子江,“学术自由的危机与抗争:1860至1960年的美国大学”,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

[4]Adler v. Board of Education,342 U.S. 485.

[5]SWEEZY v. NEW HAMPSHIRE,354 U.S. 234.

[6]Keyishian v. Bd. of Regents,385 U.S. 589.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高中生发表学术论文

高中阶段如果能发表一篇国际期刊的英文Sci论文,无论在什么期刊上的,都可以证明你的实力,很有说服力,所以,如果是第一次发表,可以不必太在意期刊,只要选择一个与论文内容相符的期刊发表即可。当然,如果发表论文的期刊档次越高,说明你所做工作越重要,创新性越强,越有价值,同时,也说明你的实力越强。祝你好运,成功发表人生中的第一篇国际期刊论文。

  • 索引序列
  • 本科生参与发表论文
  • 本科生参与发表科研论文
  • 本科生参与发表临床论文
  • 本科参与科研发表论文
  • 学生参与发表科研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