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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表论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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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表论文管理办法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从而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研究生部规定,要求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一、论文内容:与研究生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论文质量要求:要求发表至少1篇3000字左右的学术论文(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字数在2000字左右,独著发表1篇,如果是合著要2篇以上;期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可以是合著),中英文皆可。三、发表刊物要求:有国家正式出版、发行刊号的学术报刊杂志。四、发表时间要求:自入学开始至办理论文答辩前。学生可以自行发表论文。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硕士毕业需要发论文!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在2013年毕业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证和监督机制,鼓励硕士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特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研究生院认定的发表平台及量化要求如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标注署名单位名称为“中国传媒大学”的身份,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期刊、报刊或者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全国统一书号的书籍上发表最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与导师合作,以第二作者身份在中国传媒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或在被SCI、EI、ISTP、ISSHP或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在国际或国内举办的专业学术会议(定期举办并有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最少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3.参加本人导师或者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在与该科研项目相关的正式出版物中撰写5000字以上内容,出版物中应明确标注该硕士研究生撰写的部分。4.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增列为中国传媒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评价参考值在三星及以上的论文可认定为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考核要求。

鼓励科技论文发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劳动的结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应用和推广,加速四化建设,根据国家科委科技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说的科技成果,是指对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试验研究、调查考察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结果。科技成果必须经过鉴定或评审。凡属于国际国内或省内首创的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和作用的技术成果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基础理论成果,称为重大科技成果。第三条科技成果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省科委主要负责全省重大科技成果的管理。市、地、州、县科委和省级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成果的管理。其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技成果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二)负责组织所管范围科技成果的登记、上报和奖励。(三)负责推荐技术成熟、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四)管理和提供科学技术成果档案资料。每年十二月底以前,编写好所管范围本年度《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汇总表》、《重大技术成果推广执行情况汇总表》,连同文字说明,逐级上报。(五)负责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和推广的经验。(六)办理其他与科学技术成果管理、推广工作有关的事项。第二章科技成果的鉴定第四条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的试验研究、调查考察完成后,由下达课题的单位或委托单位负责进行鉴定或评议。有重大经济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自选课题(包括研究单位和个人的自选课题),申报主管部门鉴定或评审。第五条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可采取鉴定会、评审会,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或采取委托具备条件的专业单位评审等形式。不论采取哪种形式,均应对成果的学术水平、技术经济意义、能否应用推广、是否保密(密级)和是否奖励(奖励等级)等,提出恰如其分的鉴定或评审意见。第六条对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必须资料齐全,自然科学基础理论成果应有试验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调查考察报告、学术论文;应用研究的技术成果,应有设计任务书和有关图纸、配方、照片、经济效益分析等。基础研究的论文,应在学术刊物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一年以上,有学术界的评论,才进行评审。第七条负责组织鉴定或评审的单位,必须于鉴定或评审前一个月,把试验报告或学术论文等主要科学技术资料发给参加鉴定人员,并按照研究单位的要求,对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实行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剽窃他人成果者,要追究责任。第八条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参加鉴定或评审的成员不宜过多。自然科学基础理论成果的评审,要有相同专业的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五名以上专家参加;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的技术成果鉴定,要有七个以上同专业工程师或相当技术职称专家参加。鉴定或评审的科技成果,必须有参加鉴定或评审的同行专家半数以上的人数认可并签字,由负责组织鉴定或评审的单位发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第三章成果的上报登记第九条凡取得了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科技成果,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科委,审查合格者方能登记。市、地、州科委和省级各科技管理部门认为属于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则应转报省科委登记。上报资料(一式三份)包括:(一)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二)技术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三)试验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或调查考察报告、学术论文,以及设计任务书、有关图纸、配方、照片等资料;(四)技术成果应有经济效益分析。第十条国务院部、委、局在四川省单位取得的科技研究成果,若为地方下达的课题,则按本规定上报。若系国务院部、委、局下达的研究课题,则上报其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省科委和省人民政府有关业务部门。第十一条由两个单位以上科技人员协作完成的科技研究成果,由主研单位上报,并附协作单位的意见和参加研究的科技人员姓名及其作用。第十二条凡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上报内容相同的科技研究成果,按申报在先原则,先报者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好科技成果的交流、应用和推广,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管理的科技成果范围是:(一)为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二)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科技成果;(三)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四)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五)为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第三条科技成果的报送程序规定如下:(一)对科技成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科委负责管理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负责管理本部门、本地方的重大科技成果;各基层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科技成果。(二)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均必须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地方、本单位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建档、申报、奖励、保密、交流和应用推广等工作。(三)科技成果一般应按其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上报,报送的每项科技成果,均应附送如下材料:(1)《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格式见附件);(2)《技术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等);(3)研究试验报告,或调查考察报告、学术论文(科学论著)等有关技术资料(其中不能对外公开的材料,须注明);(4)成果应用、推广方案。(四)科技成果报送的程序:(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或地方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基层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的科技成果报上级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应及时进行审查,并将符合上报规定的报同级科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厅、局负责对收到的科技成果及时进行审查,并将符合上报规定的签署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同时将《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抄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2)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或部门与地方双重领导、以部门为主的基层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的科技成果上报主管部门,同时将《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抄报所在地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3)对于完成非主管部门委托的研究任务所取得的科技成果,除按上述规定上报外,还应同时报送任务的委托部门;(4)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该项目主持单位会同参加单位按上述规定联合上报主持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其它有关部门。除其中可以独立应用的单项科技成果外,不得单独上报;(5)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负责对收到的科技成果及时审查、登记,并将其中符合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条件的,在三个月内向国家科委推荐。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向国家科委推荐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时,均须附送本规定第三条(三)款中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一套。(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应于每季度末将本部门,本地方所登记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抄送国家科委一份(国家科委将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上定期予以通报);并将本部门本地方上一年度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一览表》于每年一月底前报国家科委。(六)国防系统所属单位取得的民用和军民通用的科技成果,也应按本规定上报,其中符合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条件的由归口部门及时向国家科委推荐(包括本规定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一套)。第四条国家科委对收到的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按申报在先的原则予以登记,并在国家科委《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上公布。《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公布的科技成果是国内首创查新的重要依据之一。相同成果不重复登记。第五条凡正式公布的科技成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提出异议。如经调查核实,确属剽窃或弄虚作假者,应在原公布的范围内宣布撤销。对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有争议的应在公布后三个月内提出,由推荐部门(或地方)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国家科委核定。对未提出异议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由国家科委发给《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证书》。

鼓励学生发表论文办法

一、毕业论文指导的任务和内容(一)指导教师的基本任务(1)启发并鼓励学生明确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意义,排除各种困难和心理障碍,立志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2)悉心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做到立意新颖、内容充实、格式规范、文字通畅,并作好答辩准备.(3)指导学生应用新鲜活泼、生动有力的优良文风来写作,使学生写出的文章清新活泼,富有创造性.(二)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内容(1)审定论文题目 价值原则 可行性原则(2)指导学生制订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计划进度表,并监督学生的进度。(3)指导学生收集和阅读有关的参考材料(4)正确指导和引导学生如何立意及谋篇布局立意:符合现实需求 反映客观事物本质 要有独到的见解谋篇布局:要围绕主题安排结构 要有明确、清楚的层次 要完整、自然、严密(5)修改论文、审阅论文,评定论文成绩(6)指导论文答辩 二,毕业论文指导方法(1)毕业论文的指导由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分工合作完成。(2)教研室应根据论文选题内容安排合适的指导教师(3)指导教师要以平等、民主,探讨式的态度对学生指导,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上。(4)指导和督促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进度计划,克服撰写过程中的困难,完成选定的课题。(5)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把好政治关,杜绝抄袭剽窃。 给大家推荐一款免费的论文写作助手叫茅茅虫论文写作助手,用起来十分方便简单,输入题目关键词可以自动生成目录,给出相关参考文献,左边参考文献,右边论文写作,大大提高了论文写作效率。

这种事情对于学生来说有两点困难 第一是论文的写作缺乏经验 第二是投稿等具体事宜没有经验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位论文发的多的老师帮你把关,当然文章要有自己的特色,这是第一位的,但是在论文格式、规范方面,以及投稿方向等问题,老师比你的经验多太多了,对各种刊物、会议的论文收录情况也比较了解。我恰好有过类似经历,就在前不久。祝好!

如何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论文

摘 要:写作兴趣是推动学生写作的直接动力,它可以使学生具有写作的自觉性,把写作当成是自己的愿望和需要,使整个活动积极化,并始终伴随着愉快的情绪。对写作有兴趣的学生,往往态度积极,观察细致,体悟深刻,愿意多写,作文水平也比较高。

关键词:培养;写作兴趣;素材

一、改变形式,简单命题

作文训练我总是征询学生的意见,了解他们的爱好,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弄清他们最讨厌的是什么,最敏感的话题又是什么。给他们自由发挥的空间,写他们最想说的心里话、最熟悉的人物、最喜欢的景物。有时给出半命题作文,让学生根据自己熟悉的情况把题目补充完整,就是命题,也尽量考虑让每个学生有话可说,迎合他们的心理和爱好,如,"我要对你说",这其中的"你"可以是老师、家长、同学、朋友、宠物、玩偶等,还有"我心中的美景""假如我当班长""成长的烦恼"等都是不错的命题。

二、欣赏美文,积累素材

对于一些写作找不到素材的学生,让他们多听、多读美文,每次写作之前,教师帮助找一些与话题有关的.文章,让学生欣赏,借鉴他人作品的构思技巧、选材方法,()汲取其中丰富的营养,并积累名言、佳句、好段,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积累多了,写作水平自然水到渠成。

三、多写片段,多写日记

一般来说,学生课外时间有限,过分要求写整篇文章会让他们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我要求学生平时多练笔、多写日记。茅盾说:"应当时时刻刻身边有一支笔和一本草簿,把你所见、所闻、所为、所感随时记下来……",我就让学生把自己的感情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刚开始,学生不知该如何入手写,每次都只写两三句,可我觉得只要他们肯动手写,我就很欣慰了,不管学生写得怎样,我都能找闪光点进行表扬。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笔头熟了,素材也渐渐丰富了,而且平时记的有些内容还可以用到作文中去,从而减轻了写作的难度。

四、全面评价,鼓励创作

每次作文除教师评价外,应多给学生一些自我评价。我总是给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自我展示的机会和空间,引导学生学会欣赏自己,充满兴趣地反复阅读自己的习作,一词一句地寻找自己写作中的闪光点,再让学生在小组内、在班级中、在"习作园地"中进行自我展示,让学生体会到成功的乐趣,多得到些认同,少感受写失落。

论文发表奖励管理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研究机构在资源整合、学科支撑以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平台功能,增强该校学术竞争力,扩大对外影响力,参与国内外科学研究的合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该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校级重点研究机构等学校各级各类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第二章 科研机构的类型第三条 学校研究机构分为校级独立、校院合署、学院所属三种类型。经批准同意设立的以上三种研究机构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第四条 校级独立研究机构是指经学校批准设立的有一定行政级别、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管理岗位及人员编制、有单独运行经费预算的研究机构。第五条 校院合署研究机构是指不设行政级别的实体性或非实体性研究机构。包括以下几种具体形式:A.由政府承担规划和组织学术研究的权威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设立并依托该校建立的重点研究机构或基地(有实体建制要求的除外);B.由部省市级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授权委托该校建立的研究机构;C.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研究机构;D.与国外学术及有关机构共同建立的合署研究机构;E.为筹备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而建立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以上研究机构的行政和业务管理主要依托所在院(系、部、中心)。第六条 学院所属研究机构是指经学校批准设立的无固定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等条件的研究机构,其行政和业务管理依托所在院系。第三章 科研机构的设置第七条 研究机构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学校和院系学术科研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二)有利于强化和有效支撑现有学科的建设,并利于拓展学科发展的空间。(三)有利于凝聚和充分发挥校内外人力资源优势,为引进和稳定人才提供发展平台。第八条 研究机构设置的要求:(一)符合学校总体办学方向和学科发展要求。(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目标。(三)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对集中的研究力量。(四)有较充分的经费和任务来源保障,以及必要的研究基础和条件。(五)有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六)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合理布局,分类设置。(七)不支持以同批人员或者在同一学科方向上建立多个科研机构。(八)机构内研究人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第九条 研究机构的设置须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校鼓励院系积极筹划组织建立高水平的、或有效开展社会服务和实施应用开发的研究机构。第十条 除符合上述研究机构设置原则及要求外,各类研究机构的建立还应具备如下相应条件:(一)校级独立研究机构设置条件1.学校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以及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而设立的研究机构;2.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设立重点研究机构时有明确的实体建制要求。此类研究机构的名称可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字样,或可根据主管审批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校院合署研究机构设置条件1. 由政府承担规划和组织学术研究的权威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设立并依托该校建立的重点研究机构或基地(1)符合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2)能发挥该校学科优势特点,并对学校其他学科发展有明显辐射效应。此类科研机构的对外申请须经学校同意后申报。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件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设立,同时作为校内重点扶持的研究机构。其名称依照主管部门的认定执行。2. 由部省市级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授权委托该校建立的研究机构(1)批准部门有明确委托或支持的正式文件。(2)批准授权部门有切实有效的投入,如研究经费、委托项目或倾斜性政策等。此类研究机构的名称按政府部门的批件确定。3. 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研究机构合作方每年投入科研经费不低于20万元,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前期合作效果显著,对该校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有明显促进作用。(2)合作方是国内外行业有影响的单位,通过合作对提升学校学科水平、科研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有显著作用。(3)合作领域是学校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同时合作方还可为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提供另外的实质性资助和支持。此类科研机构的名称若需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须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4. 与国外学术及有关机构共同建立的合署研究机构(1)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合作计划和相应的经费来源。(2)合作院系须提供材料说明对方在相关研究领域确实具备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大国际影响力。此类研究机构的设立须经国际交流处和科研处联合审核,由外事、科研分管校长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名称中可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5. 为筹备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而建立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基本符合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筹建条件和要求。筹建期内研究机构的名称中可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三)学院所属研究机构设置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一个学科即硕士点准许申请一个(省级重点学科为三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为二个)的要求;负责人必须是第一、第二、第三学科带头人;研究机构名称突出学科重点和学科特色。2.负责人为新引进或受聘人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广泛学术资源,能为推进和整合现有学科团队力量、带动青年教师融入学科团队并形成稳定研究方向有积极促进作用,梯队建设和学科支撑的优势明显。3.研究机构有明显的指向为地方服务、行业服务的特色,且研究经费来源持续稳定,每年科研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元。此研究机构的名称若需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须由分管校长同意并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未经分管校长同意及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的,其名称中一律不得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第十一条 校院合署及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的申请程序:在确认符合研究机构设置原则、要求以及相应类别所要求的设置条件的情况下,可由院系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经审核达到有关规定的,科研处可向学校提出建议,同意后进入审批程序。第四章 科研机构的考核第十二条 学校各类研究机构每三年考核一次,与校内岗位津贴考核周期同步。(一)校级独立科研机构的考核完成以下职责任务:1.有较充分的任务来源和相应的经费保障,完成拟定的科学研究或成果应用、成果转化以及社会服务等任务。2.管理制度建设配套且运行良好。3.能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学科建设、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体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4.三年科研工作量总积分超过现有专职岗位人员(含科研流动岗)规定总积分的1.2倍。5.考核未达要求的,限期一年整改。逾期仍不能完成任务或达不到设置条件的,学校将给予缩减运行经费、降格或撤销处理。(二)校院合署科研机构的考核完成以下职责任务:1. 完成设立委托部门或合作双方规定的建设要求和任务;或完成筹建期内规定的各项筹建条件和要求。2.完成设置条件的各项要求和指标。3.有较充分的任务来源和相应的经费保障。4.管理制度建设配套且运行良好。5.能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和院系学科建设、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体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和合署院(系、部、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6.考核未达要求的,限期一年整改。逾期仍不能完成任务或达不到设置条件的,学校将视运行情况给予撤销等处理。(三)学院所属科研机构的考核完成以下职责任务:1.完成申请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任务。2.有相应的任务来源和经费保障。3.能够以研究机构的名义正常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且运行情况良好。4.能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和院系学科建设、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体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和所属院(系、部)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5.考核未达以上要求的,根据评估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撤销处理。第五章 科研机构的日常管理第十三条 研究机构实行院长(所长、主任)负责制,院长(所长、主任)负责制定机构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校级独立研究机构和校院合署研究机构的日常业务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受科研处指导;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的日常事务管理、日常业务管理均由所在院(系、部)按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管理。第十五条 研究机构科研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研究机构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刻公章、设立账号。第十七条 科研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权直接对外签订负有法律责任的合同,但可独立开展学术交流,争取各级各类项目或进行项目洽谈活动。第十八条 校级独立研究机构和校院合署研究机构每年年终均应向科研处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院系负责检查并统一将年度总结报送科研处。科研处负责对研究机构完成职责任务的总体情况进行备案。第十九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或由于自身管理不善致使机构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而无法正常维持的,学校有权随时进行撤销,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机构负责人承担。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该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多出人才,多出高水平、高效益的科研精品,进一步提高该校科研整体水平,在省内外争创该校名牌,更好地为江苏经济建设服务,提高该校在学术界的声誉,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研奖励种类为:配套奖、重要刊物论文奖、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第三条 配套奖:凡该校在编人员获国家级以及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第一获奖者,给予其成果奖金两倍的配套奖金;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南京市自然科学及哲社奖、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第一获奖者,给予其成果奖金等额的配套金额。该校在编人员与外单位合作项目获得上述两个级别的科研成果奖,按该校在编人员参加此项获奖项目排列最前的名次计奖。获得国家级以及教育部优秀成果科研成果奖的排名第二、三、四、五者,分别给予成果奖金总额的40%、30%、20%、10%配套奖金;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奖、南京市自然科学及哲社奖、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二、三者,分别给予其成果奖金总额的40%、30%学校奖金。配套奖金中直接用于个人分配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余为配套专项科研经费,按科研管理办法管理。第四条 重要刊物论文奖:凡在学校所列给予重奖的刊物上发表,给予相应的奖励(见附件)。第五条 该校在编教学科研人员撰写学术专著,可由第一作者凭书稿和申请表向科研处申请出版资助。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视著作的学术价值和出版需要,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当年或下一年度经费中给予1万元(特殊情况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获得资助的书稿,必须在专著内衬上注明“本书由南京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第六条 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每两年评一次,评奖办法另行制订。第七条 配套奖、重奖刊物论文奖,可随时申报、审核发奖;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按“南京财经大学校级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办法”执行。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原有科研奖励办法(南经院科字[2001]第93号)终止。第九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附一: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奖励期刊目录(2005版)一、说明1.除特别奖励刊物(每篇10万元)外,奖励论文刊物共分为三类,即一类刊物(奖励1万元/篇)、二类刊物(奖励3000元/篇)、三类刊物(奖励1000元/篇)。2.确立奖励论文刊物的原则:(1)一类刊物按一级学科确定,每个学科1种;二类刊物原则上按二级学科确定,每个二级学科原则上1种(经济管理类适当增加);(2)重视奖励刊物的学术性;考虑该校学科建设的实际,在鼓励学校已有硕士点的基础上,对校重点学科适当支持;鼓励新建学科发展,适当考虑学科专业面。3.确立奖励论文刊物的依据: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研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04)、“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核心库、扩展库目录”(CSCD-2003)、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遴选的重要学术期刊、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确定的“各学科权威期刊目录”、参照国内若干大学的奖励刊物目录。4.所有奖励论文均要求:以该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5.奖励刊物目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文件中与此不符的,以本目录为准。二、奖励论文期刊目录(一)特别奖励刊物Science, Nature(二)一类刊物人文社会科学类: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自然科学类:SCI-CDE(科学引文索引光盘版)收录论文、中国科学、科学通报(全文)、数学学报、化学学报、物理学报、计算机学报、电子学报(三)二类刊物人文社会科学类:WOSP-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国外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自然辩证法研究、哲学动态、中国经济史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季刊(北大)、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财贸经济、统计研究、战略与管理、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管理科学学报、科研管理、经济管理、会计研究、金融研究、财政研究、国际贸易问题、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中国人口科学、文学遗产、中国语文、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文艺研究、世界美术、美术、史学理论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中国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华中科技)、体育科学、心理学报、经济地理、人文地理自然科学类:EI Compendex[1]光盘版收录论文、SCI-E收录论文[2]、WOSP-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数学年刊、应用数学学报、物理学进展、高等学校化学学报、理化检验、微生物学报、中国农业科学、食品科学、食品与发酵工业、中国粮油学报、机械工程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软件学报、建筑学报(四)三类刊物人文社会科学类:最新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除已列为一、二类刊物外)、经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求是(内参)、产业经济研究、管理评论、中国广告、装饰、市场营销导刊自然科学类:(1)EI Page One收录论文[3](2)以下高校学报自然科学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3)以下高校学报自然科学版的部分学科[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4)专业性学术刊物:自然科学史研究、自然科学进展、系统工程、系统工程学报、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运筹学学报、控制与决策、数学研究与评论、数学进展、计算数学、高校应用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应用概率统计、数理统计与应用概率、应用化学、大学物理、色谱、营养学报、中国油脂、食品工业科技、粮食储藏、粮食与饲料工业、中国食品学报、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轻工机械、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工程与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 收录论文由权威检索机构检索为准,下同。[1] EI Compendex:即计算机化工程索引,为全记录式。它收录论文的题录、摘要、标引主题词和分类号等,并进行深加工;有无主题词和分类号是判断论文是否被Compendex数据库正式收录的唯一标志〔可在EI Compendex CD-ROM即光盘版中查询收录情况〕。[2] SCI-E(SCI Expanded-SCI的扩展库,即Web版)中被选择收录的论文。[3] EI网络版(EI Compendex Web)中被收录的Page One题录数据(不列入文摘,没有主题词和分类号,不进行深加工;有的Page One也带有摘要,但未进行深加工,没有主题词和分类号。所以带有文摘不一定算做正式进入EI Compendex)。[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仅限计算机学科;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学报仅限食品科学学科;江南大学学报限食品科学及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科。附二:关于“科研奖励期刊目录”(2005版)实行的补充说明该校各院、系、部、所:该校“科研奖励期刊目录”(2005版)已实行一年多,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个别奖励期刊停办、更名和栏目设置差异较大或改版等情况。为了完善学校科研奖励和考核制度,现对该目录的实行做以下补充说明:1.原一类刊物《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现已在香港停刊,后改在内地采取“以书代刊”形式,不定期出版。因其公开发行的刊号已取消,故在该书中所发文章不再享受原刊物规定的奖励。另外,原二类刊物《战略与管理》现已停刊,故将其从二类刊物中删除。其他有如以上两类情况者也同样不在享受论文奖励。2.原二类刊物《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现已更名为《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更名后的该刊物仍为二类奖励期刊;原三类刊物《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现已更名为《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更名后的该刊物仍为三类奖励期刊。3.在一类刊物《管理世界》“短论”栏目中所发表的文章,2006年暂按二类刊物奖励,2007年开始按三类刊物奖励。4.原二类刊物《经济管理》自改为半月刊后,每月出两个版本:《经济管理》新管理(双号刊)和《经济管理》培训版(单号刊),两个版本差异较大。《经济管理》新管理(双号刊)为CSSCI选用版本,而《经济管理》培训版(单号刊)不在CSSCI选用版本范围之内。因此,在《经济管理》培训版(单号刊)所发文章不享受论文奖励。5.所有在杂志“书评”和“短论”(《管理世界》除外)栏目中发表的文章不享受论文奖励。6.同一作者一个年度内在同一期刊发表的论文,年奖励篇数不超过2篇。

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2、论文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需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 (《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6、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一般发表国家级期刊都是算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发表论文,跟国家性奖励不是一回事儿哦。
论文发表,只能算上一种成果的体现,况且,什么是“国家期刊”奖励,是政府或行业根据成果的水平评价,颁发的奖励。

发表论文奖励管理办法

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可以根据自己学校或者是自己机构的科研论文的发布情况,以数量进行奖励,或者是以杂志为主,按着杂志的程度进行奖励。

一、奖励机制的实施原则1、尊重实事求是、全面发挥科学研究优势,把科学研究服务于社会发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2、讲求公平公正、崇尚诚信,努力创建良好科研氛围;3、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提高我国科技竞争力;4、注重学术前沿、支持创新实践,推动学术发展,提高学术水平;5、秉承追求卓越、提倡学术开放,激发教师及其他从事科研的积极性;6、突出团队作用、重视团队精神,更好地集中市场资源。二、奖励机制的具体实施1、针对本领域知名期刊发表的论文,凡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单中的教师,以及有效参与该论文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享受奖励。2、对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者是外文期刊上的论文,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某位为本院教师的情况,本院将按学术级别给予相关奖励。3、对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者外文期刊上的论文,在副作者中有本院教师做出贡献的情况,本院将按照学术级别给予适当奖励。4、对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者外文期刊上的论文,本院同时发表的教师,本院将按照学术级别给予相应奖励。5、对发表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的论文,本院同时发表的教师,本院将按照学术级别给

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对,如果你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你可以当时见面问一下别人,他们都是会给你奖励的

科研论文奖励的办法都是有原则可查找的,每十年都有新文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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