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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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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的段子

主要是因为这样的段子能够吸引大家的注意,引起大家的好奇心,所以就能够爆红网络。

农大学生“论文”种在校外,竟被同学养的鸡吃了,这样的段子之所以深得人心,是大家都有着好奇心理,他们对于新鲜的事物都没有抵抗力,会被吸引。这位农大的学生真的是非常优秀,他在毕业之后选择在学校里面创业,他在学校中多次拍摄鸡喝汤的视频。因为他喜欢拍摄,他希望自己的视频能够大火,他之所以发这样一个视频,也不单纯是为了火,而是为了吸引眼球。

他希望网友多关心他的毕业论文,他是农业大学的学生,他会种植农作物,并且展开科研活动。如果快要到交论文的时候而自己却写不出来时,那么就面临着无法毕业,他希望通过这个视频让大家能够关心毕业设计,避免被虫害被鸡吃。他拍摄这段视频也源于一个灵感,他曾经种过玉米。

想要通过种玉米来开展研讨并且写论文,让是他意想不到的是玉米刚刚发芽就被鸡给吃了。所以他才拍摄了这个视频,这个视频有着很强的创意。他和同学在毕业之后,会联手创业,现在的事业正处于起步阶段。他觉得农业带给自己很多东西,比如自己变得更加勤劳,能够吃苦,他看到土就觉得有亲切感,喜欢在地里劳作。

在干活的时候也会汗流浃背,但是自己从来都不觉得辛苦。他和同学们也曾经拍摄实验田当中的农作物想要为学校招生,他们非常努力,希望学校能够越变越好。像他这样优秀的学生真的是不多了,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从来都没有放弃他和同学一起创业也足以说明他们的人品都是很好的,他们在年轻的时候一起上学,年纪大一点之后一起创业,他们有着很深的情谊。希望这位男子创业成功,事业达到理想的高度。

有一天兔子在一个山洞前写东西,一只狼走过来问:“兔子你在写些什么?” 兔子答曰:“我在写论文。” 狼又问:“什么题目?” 兔子答曰:“我在写兔子是怎样把狼吃掉的。” 狼听后哈哈大笑,表示不相信。 兔子说:“你跟我来。”然后把它带进了山洞之后,兔子又继续在山洞前写着。这时又来了一只狐狸问:“兔子,你在写些什么?” 兔子答曰:“我在写论文。” 狐狸问:“什么题目?” 兔子答曰:“兔子是如何把一只狐狸吃掉的。” 狐狸听完后哈哈大笑的,表示不信。 兔子说:“你跟我来。”之后把它带进了山洞,过了一会儿兔子又独自一个人走出了山洞,继续写它的论文。 此时在山洞的里面一只狮子正坐在一堆白骨上剔着牙,还一边看着兔子的论文:一个动物的能力大小,不是看它的力量有多大,而是看它的幕后老板是谁

农大学生毕业论文被鸡吃了系虚构,这样的段子能火爆网络除了改编的基础过于真实以外,还有这个段子确实好笑而且轻松。

一、农大学生毕业论文被鸡吃了系虚构

最近云南农业大学的梁同学等两位同学拍了这么一个有趣的段子,那就是梁同学假装自己的毕业设计已经被鸡吃了,最后又含泪把这只鸡给杀了吃了,这一连串的反应让不少人都觉得农业大学生的生活竟然是这么朴实无华。在不少的人质疑这个段子真实性的时候,梁同学等两位同学对外作出了澄清,其实这就是拍摄的一个段子而已,但是确实根据现实生活改编。

二、这样的梗能火的主要原因:段子过于真实

其实这个梗能够火的主要原因是比较简单的,那就是这个段子过于真实,在过去对于农业大学的宣传当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的毕业设计都是农作物,这也就意味着这种段子本来就具备着社会基础,大家都会觉得很真实。再加上这个梗在拍摄的过程中的流程是比较顺畅的,而且制作团队确实也很强大,最终甚至让不少人信以为真;这自然也就能够让这个梗继续活下去,如果不是这个团队的人对外澄清,估计现在还有不少的人以为就是相应的毕业论文被吃了。

三、这样的梗能火的次要原因:段子确实好笑

其实抛开段子本身过于真实的内容不说,这样的梗能够火起来也是有着重要原因的,那就是这样的段子确实激发了不少人的笑点,同时让许多人看的都捧腹不已。我们许多人本来上班的时候就已经够累的了,下班之后当然想看一些轻松的内容,也正是这种轻松内容的需求,再让这个段子彻底火爆网络,这也算是供需平衡了。

论文难发表的段子

1.SSCI杂志远比SCI杂志少。2017年Journal Citation Report报告说,SCI杂志有178个大类,14223份杂志;SSCI杂志有57个大类,才4623份杂志。2.SSCI对英语书面表达的要求更高,要求作者有很好的英语写作技巧。母语为非英语的研究人员写文章投SSCI杂志,语言是一大难关。 3.SSCI文章平均长度更长。 4.SSCI审稿周期更长。从收稿到编辑的第一份信(修改意见或者据信)发出,SSCI要平均半年或是更长,3-4月算是很快的。 5.SSCI对于方法学的要求更加严格,特别是实验设计和统计分析这方面。临床医学杂志的稿件基本是t检验ANOVA,最多就是多元回归模型。而社会科学,教育,心理学,公共政策等杂志的统计分析方法要复杂很多,特别是现在强调evidence-based practice/policy,很多稿件都采用quantitative analysis。 6.国内社会科学研究(包括社会学,教育,心理学,公共政策等)起步晚,资金少,科研人员知识结构老化或者落后。国内许多社会科学的研究计划大都是复制欧美的研究,除了被研究人群的不同,很少有理论方面和方法学上的突破。研究没有新意,这也是投稿难以被录用的一个原因。 7.即使文章有新意,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造成reviewer或者editor难以理解,也会导致投稿被拒。

Ssci难发表的原因如下:

1、论文缺少新意:ssci期刊对论文创新性要求是非常高的,论文内容只是一味地重复已发表的文献,毫无新意。

2、内容水平欠佳:作为国际权威期刊的ssi期刊,对所刊登的论文水平要求是非常高的。论文质量平平是很难引起杂志社兴趣的,更不要说见刊了。

3、实验存在缺陷:实验设计有问题或是实验数据量太小,亦或是实验条件设置有问题等,无法精准对所要验证的数据进行充分印证。

4、语言问题多:英文并非我国母语,所以翻译后的论文难免会存在一些语法、语病、拼写等错误。这些错误如果充满论文全文,会影响论文质量,同时也会降低论文的可读性。

5、查重率高:ssci期刊对论文的查重率要求比较高,大家在ssci期刊|投稿前应提前了解投稿期刊查重率要求,不要拿普通期刊的查重率要求作为衡量在ssci论文查重标准。否则,也会导致ssci论文发表不出去。

6、句子逻辑混乱:国内与国外在语言表达上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翻译后的论文也会出现句子逻辑混乱,或是上下文不连续的情况。

除非你的论文确有极高的应用或科技学术价值,(一般人是不可能的)你还是找代理人帮你发吧,花点钱,别想要稿费了,呵呵。你致电刊物的编辑部一般会有人告诉你怎么办的。

关于发表论文的的段子

农大学生毕业论文被鸡吃了系虚构,这样的段子能火爆网络除了改编的基础过于真实以外,还有这个段子确实好笑而且轻松。

一、农大学生毕业论文被鸡吃了系虚构

最近云南农业大学的梁同学等两位同学拍了这么一个有趣的段子,那就是梁同学假装自己的毕业设计已经被鸡吃了,最后又含泪把这只鸡给杀了吃了,这一连串的反应让不少人都觉得农业大学生的生活竟然是这么朴实无华。在不少的人质疑这个段子真实性的时候,梁同学等两位同学对外作出了澄清,其实这就是拍摄的一个段子而已,但是确实根据现实生活改编。

二、这样的梗能火的主要原因:段子过于真实

其实这个梗能够火的主要原因是比较简单的,那就是这个段子过于真实,在过去对于农业大学的宣传当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的毕业设计都是农作物,这也就意味着这种段子本来就具备着社会基础,大家都会觉得很真实。再加上这个梗在拍摄的过程中的流程是比较顺畅的,而且制作团队确实也很强大,最终甚至让不少人信以为真;这自然也就能够让这个梗继续活下去,如果不是这个团队的人对外澄清,估计现在还有不少的人以为就是相应的毕业论文被吃了。

三、这样的梗能火的次要原因:段子确实好笑

其实抛开段子本身过于真实的内容不说,这样的梗能够火起来也是有着重要原因的,那就是这样的段子确实激发了不少人的笑点,同时让许多人看的都捧腹不已。我们许多人本来上班的时候就已经够累的了,下班之后当然想看一些轻松的内容,也正是这种轻松内容的需求,再让这个段子彻底火爆网络,这也算是供需平衡了。

有一天兔子在一个山洞前写东西,一只狼走过来问:“兔子你在写些什么?” 兔子答曰:“我在写论文。” 狼又问:“什么题目?” 兔子答曰:“我在写兔子是怎样把狼吃掉的。” 狼听后哈哈大笑,表示不相信。 兔子说:“你跟我来。”然后把它带进了山洞之后,兔子又继续在山洞前写着。这时又来了一只狐狸问:“兔子,你在写些什么?” 兔子答曰:“我在写论文。” 狐狸问:“什么题目?” 兔子答曰:“兔子是如何把一只狐狸吃掉的。” 狐狸听完后哈哈大笑的,表示不信。 兔子说:“你跟我来。”之后把它带进了山洞,过了一会儿兔子又独自一个人走出了山洞,继续写它的论文。 此时在山洞的里面一只狮子正坐在一堆白骨上剔着牙,还一边看着兔子的论文:一个动物的能力大小,不是看它的力量有多大,而是看它的幕后老板是谁

1、 一天,一只兔子在山洞前写论文。一只狼过来,问兔子:‘你在写什么?”答:“论文” 狼问:“你的论文的主题是什么?” 答:“<论兔子如何吃掉狼>”。狼听了哈哈大笑。兔子说,我写的论文大部分稿子在洞里,我把道理写的很清楚。狼想看看兔子的论文是怎么写的。于是兔子把狼领进山洞。过了一会,兔子独自走出山洞。兔子继续在山洞前写它的论文。一只狐狸过来,问:“你在写什么?”答:“我在写论文”。“论文的主题是什么?”答:“论兔子如何吃掉狐狸”。向来狡猾的狐狸也笑了。说:“这怎么可能呢”兔子说:“我写的大部分稿子还在洞里,我把道理写的很清楚。” 狐狸想去看看兔子的论文是怎么写的,于是兔子把狐狸领进山洞。过了一会儿, 兔子独自一个走出山洞。最后......................................最后:在山洞里一只狮子在几堆白骨之间,满意地一边剔着牙,一边阅读兔子交给它的论文的提要:“一个研究生,能力大小并不重要,关键看你的导师是谁”2、某日,一女遇劫匪,颤抖曰:“俺是大学生,刚刚丢了工作,新工作又没找到,真的没有钱……”劫匪听后竟然痛哭流涕:“妹子,俺也是大学生,你拿好毕业证,前面抢劫的还是大学生,你放心,我们绝不抢自己人!”之后,此女一路出示毕业证,均平安无事.最后碰到一个瘦骨嶙峋的劫匪,硬不放她过去。一番纠缠后,劫匪有气无力的说:“就随便打发点也好!我饿得~~快~~快~不行了~!”话音刚落,倒在地。女抱起劫匪嚎啕大哭:“我们大学生咋就这么命苦呀!”谁知劫匪最后说了一句:“妹子,你搞错了,我~~我~~我是研究生!3、有一台测试智商的新机器,可以测出人的智商。人们找来了一个本科生,一个硕士生和一个博士生来检验。本科生把头放了进去,机器发出了一阵悦耳的音乐,说道:“恭喜你!你的智商是150!你是个天才!”硕士生把头伸了进去,机器平淡的说道:“你的智商是100,你是个人才。”最后博士生把头也伸了进去,机器叽里咕噜的响了一阵后说道:“不许往机器里乱丢石头!”。博士生气愤极了,他找到管理员要求看程序的源代码,管理员满足了他的要求。博士生认真的检查并修改了原程序,直到他满意为止。这一回博士生谨慎多了,他没有直接把头伸了进去,而是先找了一块石头摆了进去。机器又是一阵叽里咕噜后说道:“啊!原来您是位博士!真是有眼不识泰山!”4上联 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生生不息下联 上一届这一届下一届届届失业横批 愿读服输上联 爱国爱家爱师妹下联 防火防盗防师兄横批 恋爱自由上联 上课一排全睡打饭从不排队魔兽通宵不累短信发到欠费下联 抽烟打牌全会啤酒十瓶不醉逃课成群结队考试基本不会横批 大学真累5、读博士之前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念了博士了还想不开要自杀,读了博士后,我更不明白为什么念了博士了,还有这么多人不自杀呢6、某日,一女遇劫匪,颤抖曰:“俺是大学生,刚刚丢了工作,新工作又没找到,真的没有钱blabla”劫匪听后竟然痛哭流涕:“妹子,俺也是大学生,你拿好毕业证,前面抢劫的还是大学生,你放心,我们绝不抢自己人!”之后,此女一路出示毕业证,均平安无事.最后碰到一个瘦骨嶙峋的劫匪,硬不放她过去。一番纠缠后,劫匪有气无力的说:“就随便打发点也好!我饿得~~快~~快~不行了~!”话音刚落,晕倒在地。女抱起劫匪嚎啕大哭:“我们大学生咋就这么命苦呀!”谁知劫匪最后说了一句:“妹子,你搞错了,我~~``我~~``我是研究生!

学术论文在指导科学决策,评价科研绩效,分配科技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整理了高中生发表学术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美国宪法与学术自由

一、引言:美国学术自由的历史渊源

北美在殖民地建立初期就出现了大学。但与后来其他许多国家成文宪法不同的是,美国立宪时并未把学术自由确立为学者或学术机构的权利,以防止其受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集团的任意干涉。[1] 学术自由作为宪法权利首先是大陆国家宪法的创造。1850年普鲁士宪法就规定:“科学及其教学应该是自由的”。学术自由观念在美国的确立与传播,则在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一大批19世纪中叶留德美国人回国后致力于建设现代大学、维护学术自由努力的结果。[2]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起学校当局因为教员个人的学术观点触怒了某些利益集团,并导致校方在利益团体压力之下解聘教员的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大学的教员们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尝试通过教授们的公开结社来保证学术自由,争取学者不因为学术研究而遭受职业风险的保障。这就是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的建立。它的主要措施是组织对解聘教授事件的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予以公布,从而参与形成公共舆论,迫使大学在一定程度认可并接受学术自由的价值。它们还制定并发布自己的学术自由标准,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着教授们对于学术自由的理解。这些规则后来在很多时候都得到了学校管理当局的尊重。[3]

然而,美国宪法作为一部公法,除了第13修正案禁止任何人蓄奴以外,它主要针对的是政府而不是对公民私人设定义务。所以不论怎样解释宪法,它都不能直接限制利益团体对大学的学术研究进行干涉。学术自由要有机会进入宪法的视野,必须以政府权力对大学的任意渗透和控制为契机。从一战开始,美国左翼运动的出现,使社会中的某些人产生了对于“红祸”的极大恐惧,一些限制左翼活动的立法也就随之出现。某些大学教员因为这些立法而被解雇。这也就使教授们的学术自由与政府的立法权力发生了直接的冲突。而宪法本是一张控制政府权力范围的法网,其职责就是为公权力划定界限。所以,当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的那一刻,就开启了美国宪法中学术自由权利的历史。

二、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对相关宪法判例史的简单梳理

(1)个人学术自由权利的确立:少数意见转变为多数意见的历史

最高法院的判决中第一次出现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的概念是在1952年的阿德勒案中。[4]一项纽约州的立法规定教授、倡议以武力推翻政府或者作为这种组织成员的人,将被认为不适于被公共教育系统雇佣。它命令大学的董事会应当在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确定这种组织的名单,并且把作为这类组织的成员身份作为不适于在公共教育机构任职的初步证据。原告阿德勒主张该法违宪,构成了对其言论自由以及作为或试图成为公共教育机构雇员的人的集会权的侵犯。此外,纽约州法对不称职的初步证据规定,违反了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最高法院以6:3的表决结果否定了原告的主张。明顿法官代表法院多数的意见认为教育当局作为市政雇主(municipal employer),不能被排除对那些能证明其雇员对公共服务而言是否称职的事项的调查权;而且也不存在违反程序性正当程序的问题,因为作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原告在程序中已经被给予了提供相反证据的机会。

布莱克和道格拉斯法官的反对意见认为国家的公共教育机构的确不能成为共产主义活动的细胞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教条的讲坛,但原告应该只因为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公开行为而被认定有罪。本案异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学术自由的概念。异议认为,州法确定的程序导致因结社而有罪的结果,这与美国社会的原则格格不入。而且一旦社团被初步认定为具有“颠覆”的嫌疑,就导致了对她个人的听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州法的这种程序对于学术自由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任何社团的建立都有可能是为了反对一股歇斯底里的潮流或者因支持一项不受欢迎的计划而具有嫌疑。这样的组织中就可能有共产党的渗透和参与,他们的出现可能传染整个组织,(而使组织看上去具有颠覆嫌疑),即使组织的计划实际上并不违法。但州法的规定使任何一个陷入该组织的成员都几乎可以被认定为有罪,因而个人必然倾向于在那些表达争论的社团面前退缩。在州法下发生的一切与在一个警察国家下发生的一切一样,所有的教员都受到持续的监视,对他们过去的仔细排查可以找到其不忠的标志,他们的言辞意见将被认为可以提供“危险思想”的线索,在这样的环境中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

在1957年的斯威齐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中[5],支持学术自由的观点开始出现在了法院的多元意见中,并对学术自由宪法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肯定。斯威齐是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约瑟夫•熊彼特。毕业后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期间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术研究志趣发生了根本转向,时任新罕布什尔大学客座教授。因为在州大学发表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演讲,根据该州1951年的《颠覆活动法》,州总检察长对上诉人启动了颠覆行为调查。虽然被当作颠覆活动的证人,被传唤至总检察长前,回答了包括他本人是否为共产党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但他拒绝告知他所知的关于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及其成员的情况以及他在州大学发表的演讲的有关问题,他认为这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总检察长向地区法院申请强制其回答并获得强制令,但仍遭拒绝,地区法院判决其构成藐视法庭罪。

沃伦、布莱克、道格拉斯和布伦南法官认为州立法机关缺乏权力要求证人告知总检察长想获知的任何信息的权力。仅仅传唤证人,并强迫他违背其意愿,揭示他以往表达和结社的本质(to disclose the nature of his past expressions and associations),就可以被认为是政府在这些领域进行干预的措施,但这里却存在着《权利法案》和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毫无疑问这是对于上诉人学术自由和政治表达的侵犯。在这些领域政府应该对其侵犯极度保留、克制。

法兰克福特和哈伦法官的赞同意见同意多数的判决结果,认为要求证人回答问题侵犯了宪法保护的学术自由和政治自由;并且,州没有为这种侵犯提供基于保护州利益的正当化理由。赞同意见对学术自由有了更丰富的阐释:自然科学需要在假设与推断中成长,我们所谓的社会科学更是如此。为了社会的善,如果理解的确是一种非常关键的社会需要,那么对于社会的研究、思考就必须尽可能的不受约束。政治权力必须戒除对于这类追求明智的政府管理和人民福利的(学术)活动的侵犯,除非理由是紧迫的和不可抗拒的。基于一大群显著的证据,基于自由社会对自由大学的依赖性,上述论断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意味着大学中的知识生活必须排除政府的干扰。

在1967年的凯伊锡安诉董事会案中,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特别关注的地位得到了多数意见的完全肯定,从而具有了先例的效力。[6]该案推翻了1952年的阿德勒案判决。本案的上诉人是州立大学教员。按照纽约州法,他们被要求签署保证书声明自己不是共产党;每个人都被通知拒绝签署的结果就是解雇。州以此防止其雇员中出现颠覆分子。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判决州法违宪。布伦南法官传达的多数意见认为,州法规定的具有煽动性言辞即可解雇教员的条款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没有教员能够把握对抽象教条的陈述与直接煽动的界限。州法禁止雇佣任何鼓励或者散发鼓励暴力推翻政府材料的人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它可能也禁止雇佣宣传抽象原则的人;州法规定共产党身份既构成不适合担任公职的初步证据,违宪地剥夺了结社自由,因为其不允许提供自己并非积极党员或缺乏促进非法目标的意图之抗辩。

多数意见高度肯定了学术自由的地位,认为我们的国家致力于保卫学术自由,它是一种对我们而不只是对有关教员而言至高无上的价值。学术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注,它完全不能容忍法律在课堂之上建立正统观念。教室就是思想的自由市场。美国大学中自由的重要性是不证自明的。没有人可以低估在一个民主国家中这些教育青年的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给我们大学中的知识领袖们穿紧身衣只会使国家的未来陷于危机之中。而且也没有什么教育的领域已经被人类如此了解,以至于不会再有任何新的发现了。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为鲜有什么原则被认为是绝对的。学术不可能在一个充满怀疑与猜忌的氛围中兴旺发达。教员和学生都必须可以自由的调查、学习和评价,以得到新的成长和理解。否则文明就要陷于停滞并死亡。

至此,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的核心价值之一被彻底确立起来,面对立法对于学术自由的侵犯,公民可以寻求宪法的保护。在1985年的一个案例中,学术自由权的内涵再次获得最高法院的讨论,确认了机构自治也是学术自由的重要方面。[7]最高法院认为,学术自由的兴旺不只依赖于教员和学生自由和独立的思想交流,也在不同的层面依赖于学院的自主决定;基于学术理由决定接收谁入校学习的裁量权是大学的四项基本自由之一;在决定学生的学术表现和他们的晋级与毕业方面,大学教员必须有一种最宽泛的裁量权;当法院被要求审查这种学术决定的实质时,法官必须对教员的专业判断展示最大限度的尊重;除非证明负责的委员会或个人实际上没有执行专业判断,偏离了公认的学术规范,否则法官显然不能推翻他们的决定。

(2)学术自由的发展:自由的限度所在

经历了权利确立与扩充的时期之后,对学术自由的讨论一定程度上转向了对其界限的认识。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否则人类的和谐共处就不可能。所以就应当避限制那种以学术自由的名义为自己的任性而为做掩护的情形。

在1987年的一个案例中,出现了政府以学术自由为名变相支持某种宗教信仰而违反立教条款的情况。[8]一项路易斯安娜州的法律要求州的公共学校必须平衡对待“创世科学”与“演化科学”。州法把这两种科学定义为证明创世和演化的科学证据以及由这些科学证据得出的推论,但并没有定义何为“创世”和“演化”。州法要求只要一种科学被教授,公共学校就必须教授另一种科学。为了“创世科学”,课程指导和研究服务才被发展和支持;禁止学校董事会歧视任何选择作为创世科学家或教授创世主义的人。州法宣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术自由。公立学校学生的家长、老师和宗教领袖起诉州法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认为根据先例,如果立法机关的立法缺乏世俗目的,而证据证明立法被设计去推进特定的宗教教条或禁止教授某些教派所厌恶的科学理论,就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发现本案中州法通过在公共教育的整体中以要么完全排斥演化论、要么反对演化论的宗教观点必须得到同时展现的方式来推进一种宗教教条;州法也没有推进其所宣称的保护学术自由的目标。因此,州法被认为试图利用政府的象征性和财政性支持以达成一种宗教目的,故而违反了立教条款。

在199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诉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案中,对私立大学的学术自由,最高法院的解释倾向于限制其内涵。[9]显示了学术自由必须与其他宪法价值相协调的要求,也就更不能容许大学以宽泛的“学术自由”为名主张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Rosalie Tung是私立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籍华人副教授,宾大拒绝了她的聘用申请。她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该拒绝是为1964年《民权法》所禁止的基于种族、性别、和国别(national origin)的歧视。在该委员会的调查中,根据立法授权,委员会向宾大发出了传票,要求提供Tung和其他五位据称获得优待的男性教员的任职评审文件。宾大要求委员会修改传票,排除调取“保密的同行评审信息”。宾大主张政策考量和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原则要求承认宾大具有一项适格的特权,或者委员会应当采取一种平衡的进路(balancing approach),只有在证明具备超越于相关性的特殊理由时,才能调取同行评审材料(peer review materials)。

布莱克门法官传达了最高法院的一致意见,否定了宾大的主张。认为大学并不具备可以抗辩公开在聘任决定中与基于性别、种族、国别歧视指控相关的同行评审材料之义务的任何特权;并且因为委员会的传票是内容中性的,既没有命令大学内的演讲偏离或靠近某个主题或观点,也没有在禁止国别、性别、种族歧视之外为大学选择教员提供任何实质的标准,所以宾大主张其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权所受到的侵犯是微不足道的。公开同行评审材料将会危害对于同行评审过程至关重要的保密性,使得大学获得与学术理由相关的信息来建立自己的聘任决定变得更加困难,这种危害是推测性的;至多只能在所主张权利缺位的情况下逐渐产生。

宾大所主张的特权也根本不能基于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宾大对学术自由方面本院判例法的依赖实际上是错置的。学术自由应对的是政府基于内容对大学演讲的控制以及对按照学术理由任命教员权利的侵犯问题。上诉人并没有主张任何内容管制问题,而是说公开同行评审材料会导致“教学和研究水平下降”。在任何情况下,学术自由都不能包括宾大主张的扩及同行评审材料保密的要求上。如果宾大的主张能被接受,那么许多普遍适用的法律,比如税法,都可以被认为在影响大学雇佣的情况下而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

三、美国宪法对学术自由保护的启示

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相关案件的粗浅梳理,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出美国宪法在保护学术自由方面的某些特征。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现代社会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有时甚至存在内在价值张力的复杂体系。这就决定了对于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绝对不只是第一修正案独自能够承担的。实际上,学术自由内部不同的价值要求,使得宪法的不同部分都可能起到保护学术自由价值的功能,即使并非以保护学术自由为名。对法人财产权的保障即是一例,在学术自由概念正式进入法院并得到承认之前,它实际上起到了保护学术机构自治性的功能。[10]总之,宪法已经在国家与学者个人的矛盾冲突面前,摆明了自己的立场。

学术自由的概念,其中所包含的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更为复杂:如何平衡政府、学校、教员、学生四方的关系,从而使得学术能够在这“四角关系”难免的纠葛下获得一种不断发展与持续成长的自由感觉。当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而不单只是一种宪法权利时,它就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对于学生,学术自由可以意味着学习与研究的自由,包括一定范围内的选课与听讲的自由;对于教员,则可以意味着自由的研究问题、授课、并发表研究成果,具备相应的职业保障,不因正当的科研行为而遭到不公正待遇;对于教育机构,学术自由可意味着自由选定科研项目,实行学术自治,按照学术标准选任与评定教职人员等级,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

所以,可以说,存在着包括政府与社会在内的对学术自由各种各样潜在的侵犯者,也就存在着多样化的学术自由要求。而显然,并非所有的这些要求都能立刻,以及应当成为宪法加以保护的对象。比如在今天,对于教员学术自由更大的侵害可能并非来自陷入“颠覆”恐惧的政府权力,而是来自大学管理层和学术同行的偏见与敌意。除了公立大学可视为政府机构要服从宪法之外,私立大学与学术同行都作为私方而通常不能成为宪法约束的对象,但这却并不妨碍他们侵犯学术自由;相反,这给他们提供了方便。比如,对某些激进主义研究倾向的敌意,就导致在一个同行评价对于学者学术事业发展日渐重要的学术环境里,它们在大学中的生存空间日渐受到压缩。[11]虽然,立法或许会主张学术自由的价值而对私人任意的歧视与敌意加以控制。但与19世纪末的种族歧视案类似,法院也会主张也是自然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不是法律能够消除的。[12]虽然该案所代表的宪法理论被推翻了,但是与种族偏见相比,这样的理由,用来证成伪装在学术外衣下的偏见、甚至学术政治斗争似乎是可行的。因为法院只能根据是否偏离公认的学术标准来审查学术决定。[13]但问题是公认的学术标准本身可能就是偏见的伪装。实际上,正是社会自治与自我协调的无效性,才导致了社会向立法寻求保护,有动力向法院寻求救济;而司法也有责任以立法和宪法来保护失调的社会机制下无法得到保障的某些价值。这就说明了在某些情况下,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边界应当有继续拓展的可能

可以预见到的是,一些形式化的教条原则根本不能成为宪法拓展自己保障范围的障碍。比如同行歧视问题,就应该区分真正严肃的学术评判与那些打着学术旗号却实际上以纯粹的敌意和偏见、甚至教职分配、职级评定等等方面的私人利益为根据的任意评价。认为学者的判断都是来自科学与理性,从来没有任何偏见的看法是不可能通过事实得到检验的。尤其对于州立大学来讲,作为“政府雇员”的激进主义教员,作为一种“离散与孤立”、因而民主过程可能无法有效保护的少数。[14]如果同行评审可以被认为实际上发挥了替代作为雇主的州立大学进行雇佣决策的功能,比如同行多数决定什么刊物才具有学术价值,而一些登载激进主义研究的刊物长期因为偏见而得不到承认,导致学者在任职评级时相关的学术贡献不能获得认定;并对学者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压力,以至于如果不转变研究方向,其学术生涯就不能持续下去。这时,依据宪法及相关判例,同行因其实际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雇佣权力”也就可以被施加禁止特定就业歧视与禁止侵犯言论自由的义务。[15] 当然,正如,毕克尔所言,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应当采取“深思熟虑的速度”,应给政治机构和整个社会、尤其是是学术界在法院宣布“权利的原则”之后进行另一类的复审工作留下探讨与对话的空间。[16]以使学术自治的本质不会受到司法能动的侵害,正如一位法官所说:学术自由的观念,其根基是在学术著作中,而不是在法院[17];但是司法本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多数人因秉持自己的独到观念而歧视少数人时为少数提供救济。拿捏好司法能动的尺度,的确是一门需要高超政治智慧与法律素养的裁判技术。

在这个领域,宪法保护、立法保护是与社会自我维护的界限必将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最终的发展很可能取决于人心民意的走向,也就是“大众宪法观”;毕竟社会运动、政治、经济以及更多的因素引导着我们对宪法的理解,也决定了宪法的含义。[18]

注释:

[1]比如现在的“八二宪法”第47条“文化活动自由条款”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参见赵叶珠,“移植与创新:德国学术自由理念在美国的嬗变”,载《现代大学教育》,2010年第6期。

[3]参见李子江,“学术自由的危机与抗争:1860至1960年的美国大学”,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

[4]Adler v. Board of Education,342 U.S. 485.

[5]SWEEZY v. NEW HAMPSHIRE,354 U.S. 234.

[6]Keyishian v. Bd. of Regents,385 U.S.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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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段子

我在毕业论文中写了我的主导老师,他对我的帮助是特别大的,在学校中通过和他的交流,让我豁然开朗。

有一天兔子在一个山洞前写东西,一只狼走过来问:“兔子你在写些什么?” 兔子答曰:“我在写论文。” 狼又问:“什么题目?” 兔子答曰:“我在写兔子是怎样把狼吃掉的。” 狼听后哈哈大笑,表示不相信。 兔子说:“你跟我来。”然后把它带进了山洞之后,兔子又继续在山洞前写着。这时又来了一只狐狸问:“兔子,你在写些什么?” 兔子答曰:“我在写论文。” 狐狸问:“什么题目?” 兔子答曰:“兔子是如何把一只狐狸吃掉的。” 狐狸听完后哈哈大笑的,表示不信。 兔子说:“你跟我来。”之后把它带进了山洞,过了一会儿兔子又独自一个人走出了山洞,继续写它的论文。 此时在山洞的里面一只狮子正坐在一堆白骨上剔着牙,还一边看着兔子的论文:一个动物的能力大小,不是看它的力量有多大,而是看它的幕后老板是谁

怎么完整的写一篇论文并发表:

1,初始阶段,论文选题。

选论文,不仅仅是要选一个好题目,更重要是的,选择一个好导师。一个好的选题,让你有一个清晰的方向;而一个好的导师,给你的方向添了一笔色彩。

2,准备阶段,读相关文献。

我这次论文,导师给了三篇文献,全英文的,最开始我读着非常痛苦,每看一段,都需要翻译,我用的是腾讯翻译这个手机app,总的来说是很方便。

比如数学专业的,所以论文也跟数学相关,这次我做的论文是关于利用相关一些算法解决变分不等式问题的。

3,准备完成,就可以可以发表。

发表论文注意事项

只看论文标题,确定10-20篇准备看摘要的论文。

浏览找到顶会文章的paper title list,根据直观易懂且小众原则排序选出10-20篇论文看摘要。

看10-20篇准备看摘要的论文。

找到3-5篇摘要看的懂的论文,仍然是直观易懂且小众排序原则。

写了导师,因为导师给予了我深度指导,而且全程付出了很大心血,所以一定要感谢他。

发表医学论文的段子

有啊。比如对财务说:这个月账上差几万对不上 财务会说:没关系,我一会查查就可以了对财务说:这个月账上差三角对不上财务会崩溃的因为大笔的金额很好查,一般是哪一笔登记漏了,直接查银行流水就能找到,而差几角钱这个不好查,因为你不知道是哪笔金额登记错了还是怎么,需要从头开始每一笔的核对。

找正规杂志社的编辑比如我

对韭当割的意思就是很多炒股的股民,因为股票下跌所以大家绿的就像韭菜一样,然后又被收割。

这里给你讲解一篇非常不错的写作方法,可以提高快速发表:

哪些内容是医学论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医学论文是通过研究病理或者医疗技术的实践而撰写的一类助于人们健康的学术论文,其论文特点便是实事求是、实用、科学与可读性,不能随意夸大,也不能缩小。同时论文对内容要求要严谨、必要的内容是不能缺少的,那么有哪些内容是医学论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呢?

一、引言(前言)

是医学论文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背景、理论依据、论文的范围目的与工作的收获、结果、意义等。可根据论文的需要或长或短。要求言简意赅,点明主题。如“我院内科1992年2月至1995年10月应用盐酸纳络酮治疗镇静催眠药急性中毒48例,与同期未用纳络酮治疗的42例对照比较,疗效满意,报告如下。”不可言过其实,尤其是诸如国内外罕见,未见报道,无先例,属最新水平之类,必须有充分证据,否则一般不用。引言是引导读者阅读全文的基础,所以在撰写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表明论文的内容核心。

二、临床资料(资料与方法)

是论著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对象、器具、采用什么方法、多少病例(男多少、女多少)、如何分组、诊断手段、依据、治疗方法(用药)、疗效标准、观察及随访时间等等。应说明资料来源的时限、年龄、性别、职业的可比性。在此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说明疗效或某种方法时需设对照组,条件同等、随机分组、用药或检测采用双盲法对照。共同的是使读者具体了解该研究的具体内容,一方面便于理解和评价,另方面便于验证和仿行。任何科学成果,必须能够在方法同样条件下重复出同样结果,方能得到公认。因此,描述材料和方法以使读者能进行重复为度,过分简略固然不行,过分详尽也无必要。

资料中如数字较多可用统计图表表示。统计表应有表题和序号(一个表不用序号,列为附表)。统计表应按统计学原则制作,表格两端开口,不用纵线,只用一条纵线说明主语与谓语,表格左上角不用斜线。表格内避免繁杂,更不能与正文重复。在对图表的使用的时候,要注意图表中的数据一定要和文本中的一致,且是真实的、正确的,不可出现图表与文本描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三、结果

医学论文的中心部分。即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分析观察、调查的各种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归纳,经必要的统计学处理后所得的结果。这是决定论著质量是否严谨,数据是否准确可靠,要求高度真实和准确,实事求是的撰写。失败就是失败,成功就是成功,不要人为地夸大成功率,且要消灭统计方面的误差。对结果的撰写,我们还要注意的是,不要在这部分内容再去做引证的论述,只要实实在在撰写论文通过实验所得的结果便可以。

四、讨论

即将所得结论或研究结果,从理论上进一步认真分析。科学的推论和评价,证实所得结果的可靠性,阐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的论据,从而取得大家的公认。通常讨论的问题有:阐述该文研究的原理与机制;说明该文材料与方法的特点及其得失;分析该文结果与他人的异同及优缺点;根据该文结果提出新假设、新观点;对各种不同学术观点进行比较和评价;提出今后探索的方向等等。在对于存在相反观点的理论和内容,我们也要在讨论部分给予中肯的论述,切不可为了体现自己论文的成果而去踩低他人的成果。当然,一篇文章通常只讨论其中的某些方面,不可能面面俱到。重要的是,讨论必须紧紧扣住该文的研究结果,突出自己的新发现与新认识。有的医学论文讨论部分只是重复过去的文献,甚至抄袭某些专著和教科书的内容,这就失去了讨论的意义。

讨论的深浅、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握文献的多少和分析能力。因此,必须了解本专业的近况及动向,才能比较客观的得出正确的结论。

五、医学论文参考文献

人们通常所理解文献是指图书、期刊、典章所记录知识的总和。对于医疗工作者来说,文献阅读的目的是了解一些本专业相关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动态、或者仅仅是想看看前辈大牛们撰文时的思路或文章结构、实验的设计等等,为自己撰写论文打好基础。但不管怎样,知识的学习是循序渐进的,看文献也应该根据我们自身的知识储备以及学习能力一步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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