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香麦芽糖
主要社会兼职:主持和参加过的主要科研项目: 2004.4 石膏砌块磷石膏原料试验 项目负责人2001.2 磷石膏制砖工艺研究 项目负责人2002.9 水淬黄磷废渣开发利用 项目负责人2003.2 钠质膨润土作粘接剂制型煤技术研究 项目负责人2004.4 全息磷石膏砌块材性研究 项目负责人2004.10 耐酸混凝土管道研制 项目负责人2004.12 渣场耐酸钢筋混凝土管道研制 项目负责人2006.12 耐水型高强磷石膏砖研究及制定产品企业标准 项目负责人2007.1 玻璃陶瓷性能检测 项目负责人2007.5 高性能耐酸混凝土管道研制 项目负责人2003.12 重庆建材工业现状分析及发展战略研究 参与2005.6 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实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研究与实践 参与2005.6 土建类专业土木工程材料课程教学方法及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 参与论文、专著发表及获奖情况: 1、黄磷炉渣-磷石膏复合胶凝材料性能研究,2007年5月第21卷5A期,材料导报,第一作者2、完善建筑材料专业教学实习,构筑学生完整知识结构,2005年第11卷,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一作者3、养护制度对石膏砌块强度及耐久性的影响2005第27卷,重庆建筑大学学报‘第一作者4、利用P型粘结剂制煤棒生产合成氨2003年第28卷‘贵州化工,第二作者5、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中活性矿物掺料的火山灰反应及增强效应2006.3全国高性能混凝土和矿物掺和料的研究与工程应用技术交流会‘,第二作者6、活性矿物掺合料的填充效应与增塑效应2006.3全国高性能混凝土和矿物掺和料的研究与工程应用技术交流会,第二作者7、高性能混凝土活性矿物掺料火山灰效应的比强度分析方法2006.3全国高性能混凝土和矿物掺和料的研究与工程应用技术交流会,第二作者8、磨细矿渣粉在重庆轻轨大跨倒T梁高性能混凝土中的应用2 007年5月第21卷第5A期,材料导报,第三作者9、高强高性能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2006.3全国高性能混凝土和矿物掺和料的研究与工程应用技术交流会,第三作者10、150-200MPA超高性能混凝土的配制2005.1 工业建筑,第三作者11、Environmental ecology and technology of concrete High Performance Concrete with High volume Fly Ash2005.6,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Environmental ecology and technology of concrete‘第三作者12、粉煤灰水泥的护筋性探讨2005.6 重庆大学学报,第三作者13、大掺量粉煤灰砼的配制技术2005.5 重庆大学学报,第三作者14、建材专业实验课程体系改革构架Vol.9增2003,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三作者《建筑材料工程专业试验》,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03.4 本人承担5.3万字获奖专利及其他荣誉: 1、2001年1月:多媒体教学软件《混凝土制品厂设计概念----三阶段法预应力混凝土制管工艺》获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评比三等奖2、2005年6月:《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实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研究与实践》 排名第五, 获得重庆大学2004年教学成果一等奖3、2005年11月:《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实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研究与实践》 排名第五, 获得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4、2005年6月:《土建类专业土木工程材料课程教学方法及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 排名第四, 获得重庆大学2004年教学成果二等奖5、2002年4月重庆大学示范与警示教育活动演讲比赛优胜奖6、2003年1月获材料学院特别奖7、2004年7月材料学院首届讲课比赛二等奖8、2004年6月获重庆大学工会积极分子9、2007年获重庆大学先进工作者10、专利:ZL2005 1 0008926.6水化硅酸钙纳米涂料及其生产方法,排名第三,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11、专利申请号: 2006100511125,高强耐水石膏砖及其制备方法,排名第一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正在进行实审程序主要研究方向: 1、建筑材料 2、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特别是化学石膏和各种水淬矿渣的综合利用)
我叫歪歪
1.《强制执行竞合刍议》,载《安徽法学》1995年第3期。2.《论协议管辖及我国立法之完善》,载《学术界》1996第1期。3.《试析起诉的消极条件》,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4.《试论仲裁协议若干法律问题》,载《律师世界》1996年第5期。5.《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及其发展》,载《社科信息》1996年第7期。6.《“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作为民事再审事由之我见》,载《江西法学》1997年第1期。7.《诉讼成本控制论》,载《法学评论》1997年第1期。8.赵钢、占善刚:《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民应有的诉讼观念》,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1期。9.《代位执行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1期。10.《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判行为约束软化的若干表现及其矫正》,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2期。11.《论代位财产保全》,载《律师世界》1998年第4期。12.《也论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之关系》,载《法商研究》1998年第6期。13.《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不应轻易否定》,载《律师世界》1998年第9期。14.《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新论》,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2期。15.《美国民事没收法与正当程序的冲突与衡平》,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16.《试论民事诉讼特别地域管辖之立法缺失及其完善》,载《法学》1999年第8期。17.《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关系探析——从法院裁判之生成角度分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5期。18.《关于二审程度中反诉问题的一点思考》,载《河北法学》2000年第6期。19.《完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之构想》,载《现代法学》2000年第1期。20.《对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初步检讨》,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3期。21.《略论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恒定原则》,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6期。22.《略论专属地域管辖适用之特质》,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5期。23.《关于撤诉的几个问题》,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24.《再论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及其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之修订为背景》,载《诉讼法论丛》2004年版。25.《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之应有范围及其适用》,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26.《略论民事强执行中不动产查封之方法》,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27.占善刚:《当事人陈述探微》,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28.占善刚、刘显鹏:《论不服仲裁裁决应有之救济途径及其适用》,载《仲裁研究》2006年第1期。29.占善刚:《略论诉之追加》,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3期。30.占善刚:《关于民事诉讼期间的几个问题》,载《珞珈法学论坛》(第5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31.占善刚、熊洋:《关于二审程序中诉之追加问题的思考》,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32.占善刚、刘丹:《试论行政诉讼中之自认》,载《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33.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之自由证明》,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34.占善刚、阮志勇:《漏判及其救济刍议》,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35.占善刚:《证明妨碍之比较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6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6.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之文书提出义务》,载《求索》2008年第3期。37.占善刚:《第三人之文书提出义务初探》,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38.占善刚:《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分析》,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39.占善刚:《当事人讯问之比较研究》,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6期。40.占善刚:《我国民事判决脱漏应然救济途径之探究》,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3期。41.占善刚、朱建敏:《证据保全若干问题探析》,载《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5期。42.占善刚:《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之应有范围及其适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0期。43.占善刚、熊洋:《论第三人之文书提出义务及对我国立法的借鉴》,载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44.赵钢、占善刚:《浅议10年司法改革之得失》,载李林主编:《依法治国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45.占善刚:《证据法定与法定证据——兼对我国<民诉法>第63条之检讨》,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1期。46.占善刚:《主张的具体化化研究》,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47.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自由心证主义的例外》,载《法学评论》20010年第3期。48.占善刚:《证明妨害论——以德国法为中心的考察》,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49.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抗辩论析》,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50.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费用请求权简论》,载《求索》2010年第6期。51. 占善刚、王登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正当性基础与制度构建》,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52.占善刚:《对我国民事申请执行期间制度的初步检讨——以《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修改为对象的分析》,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53.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不变期间探微》,载《学习与实践》2012年第1期。54.占善刚:《民事诉讼“期间”的法律规制思考》,载《理论探索》2012年第4期。55.占善刚:《言词辩论的全部意旨研究——德国、日本的判例、学说之考察及其启示》,载《现代法学》2012年第2期。56.占善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定性分析》,载《法律科学》2012年第3期。57.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共通原则研究》,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5期。58.占善刚、王登辉:《案外人申请再审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1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59.占善刚:《附理由的否认及其义务化研究》,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60.占善刚:《试论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及我国立法完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61.谢绍静、占善刚:《比例原则视角下我国民事诉讼罚款制度的立法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增加罚款数额为切入》,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年第3期。62.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保全的类型化分析》,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63.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协力义务论析》,载《证据科学》2013年第5期。64.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罚款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13年第6期。65.占善刚:《论民事证据调查的应有法律规则——以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作证为视角》,载《学习与实践》2014年第2期。66.占善刚、刘芳:《论舍弃上诉权》,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67.占善刚:《论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作证之应有后果——〈民事诉讼法〉第78条评析》,载《法学家》2014年第2期。68.占善刚:《德国、日本民事诉讼中不知的陈述规制之比较及其启示》,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3期。69.占善刚:《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性质及其给付路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70.占善刚、刘丹:《论我国行政诉讼中自认制度的构建》,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71.占善刚、刘芳:《程序违法与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之检讨》,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72、占善刚、宋庭辉:《论民诉法“涉外诉讼程序”一编的废除》,载《天津法学》2015年第2期。 73、占善刚:《当事人申请证据调查的法律规制问题》,载《理论探索》2015年第4期。 74、占善刚、杨瑜娴:《论民事诉讼鉴定费用的性质及制度矫正》,载《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75、占善刚:《民事诉讼鉴定费用的定性分析》,载《法学》2015年第8期。 76、占善刚、严然:《“省统管”背景下地方人大监督同级司法机关问题研究》,载《学习与实践》2015年第10期。 77、占善刚:《证据保全程序参照适用保全程序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三款检讨》,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6期。 78、占善刚:《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6期。
sunshieeos
医学生职业素养状况与强化途径论文
本文作者:刘芳、代安琼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
作为民生关注的焦点行业-医疗行业,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除了“看病难看病贵”外还有医德医风的建设、医患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医疗卫生人才职业素养的缺乏等。如何结合行业标准健全医学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提高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的有效性,从而提升医学生的职业素养,促使医学教育者对医学生职业教育产生新思考
1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现状
中国知网(CNKI)将职业素养定义为:职业素养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的健康做出了艰苦的努力并取得巨大的成就。医务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影响医生队伍形象。当今普遍存在医学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意识较薄弱的现象,部分医院感叹医学毕业生中多“知识型”少“能力型”的现象突出,部分医学毕业生岗位的角色转换严重滞后,因此许多的三甲医院通过“规培生”的模式对毕业后的医学生采取继续教育的方式来提高职业素养。
2医学生职业素养现状分析
2.1医学生职业素养的认知片面
我国的医学教育过分关注专业知识教育,忽视人文素质教育,医学生只关心专业知识,不愿花时间学习人文知识,存在人文精神缺失的现象。一些医学生对医生职业的认知简单化为看病的工作,不能认识到医生职业素养主要由技能素养和人文素养两大部分组成,一名合格的医生必须将社会学、心理学、法律学等人文类知识内化为职业素质。对于医生职业素养认知的片面,导致医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职业教育、职业素养的培养失衡。由此导致,有些医学生不能转型为合格的医生,工作中出现对待病人冷漠、“大处方”、“大检查”,索取红包等现象,使医患双方的信任度剧降,医患纠纷频繁。
2.2职业教育与医疗行业联系不足
2009年,复旦大学对临床医学生的职业了解程度调查显示:对于医疗行业9.2%的学生是不了解的,有85%的学生是部分了解,只有5.8%的学生是了解。现有的医学教育与行业之间联系不紧密,如医疗行业的就业信息对于学生来说常常要到最后医院招聘时才会知道。医疗行业就业情况的信息对于医学生来说是不对称的,或者是他们较难得到的[1]。在大学的学习期间,医学生对医疗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现实要求能获得信息的途径较狭窄,信息量粗浅和片面,对医疗的职业素养的内容要求缺乏系统认知,同时对于行业所要求的职业规范及行为实践能力也训练不足。医疗行业的用人单位一直呼吁培养适应当前转型期的医疗职业人才。
2.3医学职业教育的体系不健全
医学生的职业素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传统的教育模式由就业管理部门在学生毕业阶段的就业指导中进行,同时依托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去灌输职业素养教育,这种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和职业价值观“一元化”时期发挥了充分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职业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转变,传统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通过医学人文教育来加强职业素养教育已成为医学教育改革的强劲趋势。1978年英国高等教育委员会建议把心理学、社会医学、行为医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医学法学等学科列入医学院必修课,人文课程贯穿于医学教学全过程,1995年美国几乎所有的医学院校都开设了人文课程。与国外医学人文教育相比,我国一方面缺乏与行业要求一致的理论教材和实践的经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偏少,课程设置不合理,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医学院校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学时大约占总学时的8%左右,而美国、德国多达20%-25%,英国、日本约为10%-15%[2]。另一方面,我们的医学高等教育缺专业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和多形式的实践途径。医学生职业教育体系不健全以至于医学生文化底蕴薄弱,医德素质不高,职业技能和就业创造力不强。
3加强医学生职业素养的对策
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医务工作者直接掌握人的生命权和尊严权。这是医疗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最大特点[3]。医学教育有典型的专业教育特色,医学生的职业素养培养十分重要。医学高校可以将大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纳入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系统工程,建立系统的行之有效的职业素养培养模式。
3.1加强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大学生在进行自我剖析,全面客观地认识主、客观因素与环境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定位,设定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选择实现既定目标的职业,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发计划,并按照一定的时间安排,采取各种积极的行动去达到职业生涯目标的过程[4]。对学生开展实效性的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明确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将来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环境能支持我做什么?重新认识自己的个性特征、气质、性格和能力,来确定自己的个性是否与理想的职业相符。结合环境如市场需要、社会资源等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和行业选择范围,有利于医学生建立科学的择业观,明确职业发展目标。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有利于实现“人职匹配”。
3.2按照行业标准提升大学生的职业素养
2003年3月,WHO在世界医学教育大会上通过了由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IME)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界定了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阐述了世界各地医学院校培养的医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能力。与以往标准不同,它在规定医学生具备基本的业务能力的同时,更多强调敬业精神、社会科学知识、思维技巧、再学习能力等职业素质的培养[5]。不可否认,《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的提出及社会环境的变革,已将医学生职业素质教育推向一个更现实的境地,建立共同的适用的教育标准和相互承认的职业资格认证程序成为必然。按照GRME的标准进行职业素养的培育,并贯穿在整个技能训练和考核始终,这将会为医学生将来恪守医德,更好地服务临床奠定基础。
3.3引入行业标准强化理论联系实践的教育
医疗行业有着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性,学校通常会让医学生到临床医院或基础医学院进行参观、熟悉临床工作环境及一般的工作流程,增加他们对职业的感知认识。对于医学生来说,社会实践活动有着特别的意义。通过公益活动、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勤工助学等方式,不断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艰苦奋斗和自强自立意识,为他们自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打下基础。同时,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时,要创造条件让学生担任多种角色,从事各类工作,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会交往、学会包容、学会竞争和合作。通过亲历实践养成把职业规范内化为自身职业素养,渗透到思想中去,转化为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将医疗行业的工作流程引入到实际教学中,贯穿于学生的实验、实训和实习三个关键环节,让学生在准职业教育环境中进行实践培训,树立并强化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等,从而培养医学生的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3.4健全医学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职业教育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因此,开设医学生的职业素养课程,健全医学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十分重要。不少学者认为,应确定医学人文教育的核心课程,如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史、医学法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与社会、医学概论等,同时可以考虑设置医学人文学辅修专业(本科生),目前国内已经开设的医学人文学辅修专业有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法学、医学创新等。在人文课的教学中,医学高校应通过教学实践活动,找到职业素养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切入点,深化和拓展职业素养教育内容,把枯燥的知识趣味化,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演练习得职业道德规范[6]。要建设一支具备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人力资源学、管理学以及法律等相关知识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学生职业规划指导队伍。这支队伍以专职和兼职的方式吸纳专家教授和用人单位主管领导走入高校对大学生进行专业的职业培训以及职业素质拓展训练等。从专业前景及专业素质等方面给予学生尽可能多的指导。
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意见第三项特别指出,医学教育要“德育为先,促进医学生的全面发展”,“要将德育和职业素质培养列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医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其研究的对象具有个体生理、心理差异和社会背景的复杂性[7]。医疗行业需要素质水平较高、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娴熟、适应能力较强的医疗卫生人才。高校需要积极地探索与实践,加强大学生职业素养的教育,提高社会适应力。
1. Han F, Wang XQ*, Wang ZY*. Characterization of myosin light chain gene up-reg
编译 | 未玖 Nature , 29 July 2021, VOL 595 , ISSUE 7869 《自然》 2021年7月29日,第595卷,7869期
主要社会兼职:主持和参加过的主要科研项目: 2004.4 石膏砌块磷石膏原料试验 项目负责人2001.2 磷石膏制砖工艺研究 项目负责人2002.9 水淬黄磷废
评职称的时候单位评职文件中会对职称论文的收录问题进行说明,一般职称论文要求知网、万方收录。有部分职称单位会要求论文被知网还是万方检索系统收录,所以说每个职称单位
《“新共识”与新挑战——宏观经济政策理论新动向》,《经济学动态》2008年第9期,独著,2008年9月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新共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