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の夏天
北京传统文化保护的历史性进步北京作为有3000多年建城史和850多年建都史的六朝古都,拥有极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好古都北京的文化遗产是北京对国家、对人类所承担的历史责任。从1978年到2008年,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的历程。30年来,北京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而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无疑是不可忽略的进步和成果之一。30年来,北京市对传统文化的保护经历了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进入21世纪以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进一步推进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阶段,继承文化传统、传承文化血脉得到越来越多国人的关注和响应,成为中华民族的基本共识。加紧抢救和保护北京的优秀文化遗产,对确保北京政治、文化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对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而特殊的意义。一、传统文化保护在“文革”的废墟上开始起步“文化大革命”使北京市的文化遗产资源遭到空前的破坏,尤以“破四旧”对传统文化的破坏最为严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北京市开始全面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并在当时思想禁锢的情况下,大胆解放思想,逐步打破了传统文化的禁区,使人们对保护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认识不断加强。标志一:传统文化活动恢复举办“文革”结束后,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活动恢复举办,其中在改革开放之初举办的一些活动对当时打破“文革”的禁锢、彰显传统文化的魅力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一是北京京剧团1977年5月为纪念《讲话》发表35周年演出的京剧历史剧《逼上梁山》,这是“文革”后北京乃至全国第一次上演的古装戏。二是北京丰台、顺义等郊区县在1978年2月春节期间举办的民间花会演出,这是“文革”中被禁止的北京民间花会首次公开表演。三是文化部1978年9月在北京举办的部分省、市、自治区民族民间唱法会演,这是文革后民族传统音乐的第一次大规模展示。四是北京市文化局1982年7月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中日两国民间艺术交流活动,这是北京市组织的第一次国际间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这些活动标志着民族民间文化在经历了文革劫难之后的全面恢复,并且为后来进行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打下了重要的基础。北京的庙会、灯会曾是京城最具特色的传统民俗活动,每到春节,人们举家逛庙会、灯会成为节日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文革期间,庙会全部销声匿迹。1985年春节,东城区借传统庙会的模式率先举办了北京地坛春节文化庙会,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此后,龙潭庙会、白云观庙会、东岳庙庙会、厂甸庙会以及燕山元宵节灯会、龙庆峡冰灯艺术节等陆续举办,并逐步成为北京市春节文化活动的重要品牌。标志二:传统文化保护得到推进改革开放30年来,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越来越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各级文化部门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了大量的挖掘、整理工作,收集了一大批具有珍贵历史文化价值的宝贵资料。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就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进行的、被称为“中国民族文化万里长城”的“十大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1979年,由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等单位联合发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十大集成志书” 编纂工作在全国轰轰烈烈展开。北京市于1981年8月率先启动了《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北京卷》和《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北京卷》两部集成的编写工作,其他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也在其后陆续展开。在此后的十几年间,数以千计的文化工作者深入到农村地头田间,搜集整理和录制了一大批录音录像资料,成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留存下来的最为珍贵的原始资料,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抢救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标志三 传统文化艺术得到发扬光大保护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使这些古老的民族民间文化获得新的生命,焕发时代光彩。北京市文化局从2000年起就开始投入力量对传统民间花会的项目进行科研改造,昌平的“花钹大鼓”、门头沟的“太平鼓”、延庆的“旱船”、房山的“小跑跷”、怀柔的“竹马”等项目都先后被列为科研项目,由市文化局组织专家对这些民间舞蹈项目从表演、服装、道具、音响等各方面进行改造创新。其中“花钹大鼓”和 “太平鼓”参加了2001年在北京举行的“居庸关长城杯”中华民间鼓舞大赛,“花钹大鼓”获得了中国民间文艺的最高奖——山花奖。秧歌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表演形式,但由于在表演风格、表现形式、服装化妆等方面都缺乏时代感和美感,为此,北京市文化局和北京群众艺术馆从2001年起组织民舞专家进行创编,完成了“彩带秧歌”、“扇花秧歌”、“拍打秧歌”等8个创新秧歌,并通过出版光盘、盒带、举办培训班以及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全市普及推广,使古老的民间秧歌得到了传承和发展。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传统文化保护登上新的台阶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以前都定位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从2005年起,这项工作的名称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法概念逐步替代了“民族民间文化”的提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继续,并且保护力度更加深化、社会反响更加强烈。应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是对传统文化保护的历史性进步。2003年3月,文化部在全国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这是一项全国性的政府工程。为此,文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文件,并于2003年11月、2004年10月两次召开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专门会议,相继确定了40个保护工程的试点项目。北京门头沟区的“京西幡乐”、北京民俗博物馆的“老北京商业民俗”2个项目入选其中。北京市文化局也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确定并公布了北京市的2个综合性试点区、1个综合性试点乡和21个试点项目。这些试点项目积极探索保护方式,为以后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2005年6月,文化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自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从2005年起,北京市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也进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阶段。2006年1月,北京市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围绕普查、传承、文献等三项工程全面展开,以不断促进全市保护工作的开展。2005年7月,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在全市18个区县展开,至200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了两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各区县也先后建立了本区(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基本建立。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2006年—2008年,北京市连续举办3届“文化遗产日”活动。2006年6月10日,北京市文物局和文化局联合在首都博物馆新馆举行庆祝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大型活动开幕仪式,全市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共举办各类宣传展示活动73项;2007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北京市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身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展览”、“咱老北京的玩意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等活动。除了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展示活动外,北京市还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民俗节日以及二十四节气等各种文化载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使市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为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北京市文化局自2004年起先后举办了5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的人员300余人次参加学习。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北京市文化局社文处、北京群众艺术馆与西城区文化馆等单位联合举办“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高级研讨班”,邀请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赵书、刘锡诚,群众文化专家刘波,著名学者沈望舒等前来授课,29名学员获得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撰写30余篇论文由民族出版社结集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纵横谈》一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如同吹响了对传统文化加强保护的号角,使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都有了新的认识和评价,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赢得了一个超过以往的大好机遇。这项工作的继续进行,对推进我国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提高全民族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都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三、北京市民族民间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累累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市民族民间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1、建立了一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自2003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任务、明确了责任。2006年6月,北京市成立了由文化局牵头,市发改委、建委、民委等十余个市委办局参加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自2005年起,北京市每年均投入大量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至2008年已达2000多万元。2006年底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2008年北京市文化局非遗保护处成立,各区县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这些都为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2、编辑出版了十大文艺集成志书(北京卷)截至2007年底,北京市“十大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其中,《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北京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北京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北京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北京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北京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北京卷》、《中国戏曲志•北京卷》和《中国曲艺志•北京卷》等8部已完成出版工作。《中国歌谣集成•北京卷》于2007年通过终审,现已付梓印刷;《中国民间谚语集成•北京卷》已完成编辑工作,现正在终审中。此外,全市各区县也同时组织编辑出版了民间艺术分卷以及相关的成果汇编。门头沟区2001—2006年整理编辑出版了《门头沟文化丛书》3套20余本,朝阳区编辑出版了《温榆水经》、《武士春剪纸集》,西城区编辑出版了《西城民间艺术丛书》一套4本等,北京市民协先后组织出版了《北京风物传说》、《香山传说》等民间文学丛书10余种。3、初步完成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按照文化部的部署,北京市于2005年7月开始至2007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普查。其间,全市18个区县组织培训了近2000名普查员,深入全市社区和村落等最基层单位进行深入走访调研,初步摸清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底数。据统计,全市共完成普查项目6000余项,经过甄别和合并,有近3000个项目进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汇编》(区县分卷本),共21卷。此次普查,不仅培养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干部队伍,同时抢救保护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资料和珍贵实物,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建立完善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要求,国务院于2006年5月、2008年6月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京市第一批有13个项目入选,第二批有61个项目(含扩展项目16项)入选,使北京市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到74项。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经申报、论证、评审、审批等程序,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两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一批为48项,第二批为105项,共153项。此外,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全市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已经初步建立,全市18个区县共公布区县级名录315项。5、组织评选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07年,文化部在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并于2007年6月和2008年1月先后公布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777名,北京市共有26人入选。2008年5月,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正式公布,共有94人入选。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过的历程,充分展示了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市在传统文化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相信,今后中国定将无愧于“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东方文明古国的赞誉,北京也将无愧于有着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六朝古都的称谓。参考文献:1、宋海波主编:《北京志.文化艺术卷.群众文化志》,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2、周一兴主编:《当代北京简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3、潘德千主编:《北京文化艺术大事记》(资料),北京,20034、周述曾主编:《全国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北京卷编纂纪事》,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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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正式提出经过了漫长的过程。相对于有形的物质类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容易受到破坏甚至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鼓励在保护中利用,以利用促进保护。下面我们来看一篇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题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策略研究
【内容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在当今信息化高速发展,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时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发展,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介绍了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经验,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先进做法,从互联网背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少年儿童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海外传播四个方面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策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互联网;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文化的一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一直与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等融为一体,是一种无形的文化记忆。
近些年来,“非遗”一直是个热词,非遗的保护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在传统村庄减少、农耕方式替代的时代背景下,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也要与时俱进,创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符合当代人审美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非遗,使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走进大众的日常生活。
一、非遗活态传承的意义
非遗的活态传承是指非遗的产生、发展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中进行传承与发展,其最终目的是保护非遗。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活态呈现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血脉和情感的主要体现。
非遗不是文物,不是凝固的。非遗历经千百年的文化流变,是动态的、可变化的,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各时代的传承人群在与历史、自然等环境的互动中不断对非遗进行再创造。
一方面,非遗项目需要在创新和传承相结合的良性互动中,为当代人理解和认同,真正实现活态传承。
另一方面,非遗的活态传承也要杜绝过度商业化的倾向。
例如,在一些旅游景点,“泼水节”“火把节”天天上演,那只是“表演”,而非“过节”;带有恶搞甚至低俗性质的婚庆习俗强拉游客参与,目的就是让游客为名目繁多的消费项目买单,早已失去了展示非遗项目、让游客了解认识非遗的初衷。
这种纯粹为了赚钱、改变非遗性质的所谓创新,实则是对非遗的严重破坏,在非遗的活态传承中是要坚决摒弃的。尊重非遗,保护和传承非遗,核心是保护传承人,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保护传承人群获得收益的权利,在保护和传承中实现非遗的创新性发展。
二、日本非遗活态传承的经验
日本是世界上文化遗产保护走在前列的国家,重视非遗的活态保护,他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借鉴和学习。
(一)创新求变的传承之路。
以传统手工技艺为例,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的传统金属工艺、漆艺和陶艺制作时使用天然材料和传统技法,对器物形制、色泽、纹样进行改良创新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和人们审美取向的改变。
1974年日本颁布了《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1992年国会进一步修正该法律,加大了扶持力度。日本的传统手工艺坚持创新求变,因此多年来发展良好。
(二)“人间国宝”的认定和保护。
非遗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是“活”
的动态文化,其声音、形象和技艺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性”的核心因素。
日本在非遗的保护中非常重视传承主体,强调对传统文化持有人的保护。
非遗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日本将那些具有高超技能,能够传承某项文化的“身怀绝技者”,称为“人间国宝”.
日本的这些“人间国宝”对所传承的技艺予以记录、保存并公开。
日本 *** 每年给这些“人间国宝”200万日元补助金,用来培养和传承继承人。因此, *** 监督该笔款项的使用情况,“人间国宝”
每年要向 *** 报告该笔款项的用途。日本对“人间国宝”的认定和扶持有力推动了日本非遗的传承发展,“能乐”、“歌舞伎”、“狂言”这些日本传统的艺术表演由此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三)非遗保护中的儿童意识。
非遗的活态传承不仅是少数核心传承人的保护,还关系着培养传承群体,特别是传承群体中的少年儿童。
日本非常重视对传承群体中少年儿童的培养,为中小学生提供体验传统艺能的机会。
例如“歌舞伎”,2001年开始举办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歌舞伎讲习会”,从2002年起,“歌舞伎讲习会”拓展到小学生,并且每年都予以实施。
日本中小学在课程设置上也非常重视日本传统文化的学习,设立了传统工艺品课程,加深中小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培养他们从小对传统文化的喜爱和亲近之情。
三、我国非遗活态传承的策略
(一)互联网背景下非遗活态传承。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借助互联网技术,让非遗走进现代生活,更加贴近年轻人、更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被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一代接受与选择,拓展其生长空间,以真正实现非遗的价值。
微信推送、淘宝开店、视频课程,是许多非遗项目都在尝试的互联网背景下活态传承的新途径。
以桐乡竹编的传承之路为例,竹编传承人钱利淮和他的团队开创了竹芸工坊,让竹编从小众作坊走向大众传承。
他们根据受众的年龄和基础编写了生动直观的竹编网络课件,开设竹编私房课的网络直播教学,并在“竹芸”微店上推出竹编DIY商品。钱利淮开创的“互联网+竹编”的传承形式受到了人们的欢迎。
普通大众可以根据需要在网上选购竹编材料,按照网络课程自己在家学习竹编。
浙江桐乡推出了非遗项目专题传习班的微信公众平台,包括剪纸、桃核雕刻、蓝印花布印染技艺、木雕、麦秆画,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非遗以及传统文化的需求。
非遗项目通过互联网汇聚人气,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到非遗项目实体店;通过非遗项目实体店的展览、展示,创造一种审美的情感体验,以及对于传统、对于历史的敬畏,形成互联网与实体店的良性互动发展。
社交媒体公众账号、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这些途径让非遗越来越进入普通公众的视野。
例如,浙江象山的非遗订阅号“象山非遗”,信息发布频率很高,阐释质朴而到位,策划很接地气。
中央美术学院发布的《中国古典家具》APP大受欢迎,这个APP运用游戏的手法,实现明代榫卯家具的完成过程,在带给人们娱乐游戏的同时,使人们了解到中国传统木作的“灵魂”---榫卯的技艺。
这个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明代榫卯家具APP,是数字化背景下将现代新技术与非遗中的传统文化元素相结合的成功典范。
这个明代榫卯家具APP,使用户短时间内能够直观的认知榫卯家具的结构和组合,让非遗真正走进现代生活,实现了非遗的活态传承。此外,通过开发非遗游戏软件来扩大非遗在儿童、青年人中的传播。
例如:南通蓝印花布的游戏软件收录了近千种蓝印布典型图案,该软件还可用在苏绣、云锦等非遗项目中。
(二)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的支持和培训计划。
人是非物质文化的载体,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问题。
除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之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29条规定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
目前,文化部已命名了4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自2008年起,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2016年起提高为每人每年2万元。
非遗的传承仅靠为数不多的代表性传承人作用甚微,还需要积极培养非遗持有者、从业者等非遗传承人群,通过非遗传承人群来推动非遗的活态传承。201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
)正式启动,该研培计划是文化部联合教育部专门针对非遗保护发起的。
研培计划有助于提高非遗传承人群的技艺能力,有助于非遗传承人群深入领会传承项目的文化内涵,从而增强非遗活态传承的持久动力。
(三)非遗走进少年儿童。
非遗的活态传承要在少年儿童中扎根。聘请民间艺术家走进课堂为中小学生常年授课,教授传统手工艺课程,为学校里的少年儿童讲好民族文化的每一课。
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建立传统文化基地,将非遗烙印在少年儿童心中,鼓励中小学生从小就树立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
充分利用民俗、节日,让少年儿童在非遗实践环节参与技艺体验,在体验中培养少年儿童对非遗的兴趣爱好。
建立非遗博物馆,展示非遗项目的图文及实物,举办非遗项目展示展演互动活动,点燃少年儿童非遗教育的火种。通过深入认知和参与非遗项目,使少年儿童成为非遗活态传承的后备力量。
(四)非遗的海外传播。
将中国的非遗向世界传播推广,是进行国际间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
以非遗项目剪纸为例,剪纸在中国多地广泛存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也有剪纸。
以剪纸为媒介,可以很好地起到文化交流沟通的作用。
在中国剪纸推向世界的过程中,中央美术学院通过剪纸与世界进行沟通交流,十多年间与不同国家进行以剪纸非遗为主题的创作合作,将剪纸作为国际间交流共有的文化背景。
这既推动了中国剪纸走出去在海外的传承,也促进了世界对中国剪纸艺术的认同与接纳。
从营销策略来看,将非遗产品上传到网络平台,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远销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为非遗的传播提供了极为宽广的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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