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cat930
不能,出了专著的内容,已经是公开的资料。哪怕这篇专著是自己撰写的,摘抄其中的内容,作为发表论文的内容,行不通。但可以在原有内容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动或创新,还有发表论文的可能性。
摆脱拖延症
专著如果已经出版,是不可以再发表成论文的,但是如果是先发表了论文,就可以再出版专著,不过专著字数要求比较多,得再补充不少,我就是把我之前发的几篇小论文找黑马专著网出了一本专著,不过字数不够,后来补到十万字就可以了。
yangdandan
在一般的情况下,就论文和专著这两种形式而言,我认为注重论文可能更为合理一些。应该把论文作为主要的学术评价标准,而学者也应该以论文作为主要的学术成果载体。因为论文的篇幅不是很大,一般是一万字或者几万字,它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而现在的学术刊物一般都是双月刊,还有月刊,论文这种形式可以把学者日常研究的成果及时地发表出来。有些学者虽然也在做研究,一开始就确定其最终成果是以专著的形式出版的。在专著的写作过程中,并没有注重对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论文发表。因此在三五年的专著写作期间,一篇论文也没有发表,只是最后出版了一本专著。这样一种做法并不值得提倡,而应该把阶段性成果发表出来,每年至少要有两三篇论文发表。通过每年发表的这些论文,可以把这种学术进展、学术方向及时地反映出来。三五年以后,研究成果成熟了,再以专著的形式发表出来,这样一种做法是较好的。
当然论文也是有长有短的,就一个初学者而言,一开始可能要写一些篇幅较短的论文,比如说三五千字的论文。对短篇的论文能够把握以后,再逐渐地写一万字左右的篇幅较长的论文。最后能够写两三万字论文,基本上硕士论文所要求的篇幅。因此,论文写作是一个由短到长逐渐发展的过程。专著的写作更需要学术积累,因为专著的篇幅比较大。对于一个硕士生来说主要是论文的写作,而对于一个博士生来说基本上要达到专著的写作程度。就我本人而言,也是从短小的论文开始写起的,例如我发表在《法学研究》1984年第2期的第一篇论文,题目是《论教唆犯的未遂》,只有四千字左右。及至发表在《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的《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一文,长达六万多字,是我迄今为止在《法学研究》发表的29篇论文中篇幅最长的一篇。尽管论文和专著这两种学术成果的载体存在差异,但它们还是有共同之处,要求写作者对其中的内容把握好,能够顺畅地将学术思想通过论文或者专著的形式表达出来。
已经出版专著了,也可以发表论文的,这个并不矛盾。
博士论文可以出版成专著,与发小论文小文章是不影响的。出版成图书和发表论文,两个是不同的。——上师文化传媒【专著出版】。
不能出版社不能发表文章,出版社是出版一整本书的。
不能,出了专著的内容,已经是公开的资料。哪怕这篇专著是自己撰写的,摘抄其中的内容,作为发表论文的内容,行不通。但可以在原有内容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动或创新,
已经出版专著了,也可以发表论文的,这个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