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訫可畏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湖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的通知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7月21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省卫高”)和各市州组织的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评审,仍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先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后提交申报参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理论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设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2个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2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 (二)专业设置 2020年度共设101个专业,详见《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设置和要求》)。报考人员所从事岗位(专业)不在《专业设置和要求》之列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 报考的资历、专业条件详见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附件2)。 2.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区分事业单位人员和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规定的申报渠道和要求报名参考。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相关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须仔细核对报考人员各项信息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认真审核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其报考。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协助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地点及方式 专业理论考试统一在长沙进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命题、组卷、阅卷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 (五)成绩有效期及加分等规定 1.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并按权重系数计入评审综合成绩。贫困县(名单详见附件3)人员、参加半年以上1年以下短期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参加3个月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人员实行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加3分的政策。 2.贫困县参考加分人员名单拟于8月10日—14日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示,请相关人员仔细核对,如发现名单信息有误,请于8月18日17:00前向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反馈。市州卫生健康委核实后,统一汇总相关情况和人员名单于8月19日前报至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卫生系列职改办”)。省卫生系列职改办根据情况再次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再增补人员。 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号)有关规定,申报参评“基卫高”的人员,统一参加全省专业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审参考条件,连续3个评审年度有效。申报参评人员可自愿多次参加考试,选取成绩参评。 自主评审单位参评人员统一参加全省专业理论考试,面试由单位自行组织。理论考试成绩的评价权重由自主评审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经由单位专业学术委员会、职代会同意后予以实施。 二、专业理论考试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区”,按程序报名。上传20-45K大小、像素为240*320的近期蓝底免冠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在本人栏内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17:00至7月21日8:00。 (二)单位审核。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职数情况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其他机构或单位也须按要求对非事业单位人员审核把关,并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现场确认。单位汇总《报名表》,于7月21日—24日到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属相关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到省卫生系列职改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1119号)有关规定,按85元/科目的标准代收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10日-14日,请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初步定于8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省卫高”综合评审有关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合格、所在单位有相应空岗且符合附件2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方可参加“省卫高”评审。 (一)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分别按65%、25%、10%的权重加权构成综合成绩。科研成果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加分项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与行政性综合奖项详见附件5、附件6。 (二)面试预计11月按专业分批进行,时间安排将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布。申报参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项目与程序(详见附件7、8)。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用人单位评分项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四)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6〕2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凡综合成绩合格但在综合评审时因单位评审职数有限而未通过评审人员,继续保留其综合成绩两个评审年度,后续连续两个评审年度在单位有相应评审职数时可直接提交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会”)综合评审。同专业综合成绩保留人员和新申报参评人员分别按参考年度成绩的排序(以百分比计)再依次排列,提交高评会综合评审。多次综合成绩合格人员选取排序提交高评会。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15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优先申报评审。现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优先推荐参评;无空缺岗位的,可按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评审职数。职称评审实行倾斜,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不占整体。 (二)开辟绿色通道。晋升高级职称实行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加3分的政策。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还可破格学历(具有医药卫生类中专、大专学历可分别参评副高、正高级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且免理论考试和面试直接参加综合评审。 (三)突出抗疫表现。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考量。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累计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所有优惠政策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相应优惠政策,经专业委员会、职代会同意后予以实施。 附件1:2020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和要求附件2: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一、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申报参评正高职称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并被聘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含5年,下同)。 (二)申报参评副高职称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出站。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务7年以上,且现第一注册执业地点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市州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除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三)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学位),申报参评医、药、护类的学历为相应医药卫生类学历(学位),申报参评医技类的学历为相关医药卫生类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参评医学类、护理类专业的,应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证书。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医学类申报参评人员应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选择相应专业申报参评。 自2019年起,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范围和工作岗位不一致的问题,允许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的医师申报参评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肛肠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医针炙科学、中医皮肤病学、中医推拿科学专业。允许执业范围为妇产科的医师申报参评妇女保健专业,执业范围为儿科的医师申报参评儿童保健专业。心电诊断岗位的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可申报参评心电诊断专业。脑电诊断岗位的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可申报参评脑电诊断专业。允许心电诊断(执业范围为内科、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脑电诊断(执业范围为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岗位的医师以心电学技术、脑电图技术的中级职称作为台阶,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心电诊断、脑电诊断专业。 三、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政府办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申报参评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参评前必须到县(市)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个月以上,并经服务单位及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申报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自2021年度起,下基层服务执行《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相关规定。 四、论文要求 论文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纳入用人单位评价项目。 (一)刊物要求 1.认可的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指《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正式期刊目录》)和《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下简称《认可期刊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正式期刊目录》和《认可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自2017年度起,发表在《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 2.不予认可的论文: (1)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及电子网络版上发表的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 (3)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中发表的文章; (4)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二)字数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参考文献)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不含摘要、关键词)。 2.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占行题目或者末尾排不足一行的,按一行计算。 (三)其他要求 1.论文必须是以申报参评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2.论文内容应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或技术工作并与所申报的专业密切相关; 3.论文必须是取得现有职称后发表; 4.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与本人工作经历相符。 五、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应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具备、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持市州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者,综合成绩加3分。 六、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参评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参评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因2020年度考核还未进行,2020年度考核登记表免于提供)。军转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在部队工作期间未进行年度考核者,需提供团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士官由司令部)相关证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 (二)违反其它职能部门规定不得申报参评情形的。 申报参评人员在当年度确认文件下发前发生不得申报参评情形的,不予发文确认。 对违背诚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参评人员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倡导科学精神,坚守道德底线,对师德、医德等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 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省范围通报,通报结果连续3个年度提交至相应高评会供评委参考,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档案留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申报参评人员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附件3-8
jialing612
《柳叶刀》。《柳叶刀》是全球最顶级的医学杂志,乙肝和新冠文章可以投《柳叶刀》,是行业内最权威的期刊。杂志,有固定刊名,以期、卷、号或年、月为序,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的印刷读物。
定州人民
曾靠莲花清瘟一月涨40%,如今连续两日跌停
曾靠莲花清瘟一月涨40%,如今连续两日跌停,继王思聪喊话“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之后,又被“丁香医生”呼吁“不要吃连花清瘟来预防新冠”。曾靠莲花清瘟一月涨40%,如今连续两日跌停。
近日,王思聪发布了一条微博,结果连花清瘟及其背后的以岭药业瞬间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甚至他一度发表评论,喊话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
经历了这场质疑风波后,以岭药业4月15日以跌停收盘。截至收盘,以岭药业股价报35.99元/股,跌幅10%,市值蒸发近70亿元。
非议从天而降,连花清瘟的独家生产商以岭药业,迅速霸气回应:公司产品有完整的证据和报告披露;投资者要甄别网络上的言论,不能因为王思聪三个字就随意提出疑问。
吴以岭共研发过两款重磅产品,一是通心络,二是连花清瘟。
连花清瘟起源于非典,因为被列入新冠诊疗方案而成为爆款中成药产品。
2003年非典,吴以岭带领团队研制出中成药连花清瘟胶囊,尽管只是一种治疗流行性感冒用药,但因其热销而名声在外。2009年,名利双收的吴以岭成为中医行业极为罕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到2019年,连花清瘟胶囊累计18次被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列为治疗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诊疗方案。
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在原批准适应症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新适应症,“用法用量”项则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但爆火的同时,连花清瘟的真正疗效在全球市场上也一直有争议,此外市场人士称,以岭药业的经营业绩得益于连花清瘟而呈爆发式增长,但随着全球疫情得到控制,连花清瘟的疫情红利难以延续。
2020年,以岭药业实现营收87.82亿元,同比增长近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9亿元,较上年增加6.12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以岭药业实现营业收入81.12亿元,接近2020年全年,净利润12.24亿元,已经超过2020年全年;其中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6%。
天眼查显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拥有超40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目前吴以岭个人持股市值约为188亿元,其儿女吴相君、吴瑞的持股财富也达到138亿元。
近日,以岭药业近日争议不断,继王思聪喊话“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之后,又被“丁香医生”呼吁“不要吃连花清瘟来预防新冠”。
互联网医疗大V“丁香医生”发布的一篇《不要吃连花清瘟预防新冠》的文章迅速刷屏网络,在文章中,丁香医生公开称连花清瘟不能预防新冠,并呼吁人们没病不要乱吃药,连花清瘟也一样。
面对此起彼伏的质疑声,大量的投资者开始涌上以岭药业投资者互动平台,询问连花清瘟胶囊的有效性。
据橙柿互动报道,以岭药业对此正面回应称,国内多家权威科研机构围绕连花清瘟抗新冠肺炎开展了系列基础与临床研究,形成了防治新冠肺炎“细胞-动物-预防用药-临床治疗”证据链,实验证实该药对新冠病毒原始毒株及其变异毒株德尔塔、奥密克戎等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目前已发表实验与临床研究论文35篇(国外发表15篇)。其中《连花清瘟胶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前瞻性开放标签对照试验》真实世界研究论文发表于国际期刊Evidence-BasedComplementaryandAlternativeMedicine。
研究结果证实:连花清瘟干预组核酸检测阳性率0.27%显著低于对照组阳性率1.14%(具有统计学意义),密接人群预防应用连花清瘟可降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率达76%,同时安全性良好。
以岭药业还表示:“我们也关注到了网络相关舆论。我们相信‘清者自清’,并会持续跟踪事态发展情况,必要时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App显示,以岭药业关联公司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法定代表人吴相君,董事长为吴以岭,该公司注册资本约16.7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等。
天眼查上市公告信息显示,3月18日,以岭药业发布了《关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发布的新冠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除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继续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外,还将其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型和普通型推荐用药。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6%。
4月18日开盘,以岭药业一字跌停,股价报32.39元/股,总市值541.1亿元。至此,以岭药业已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
近日,出品连花清瘟胶囊 / 颗粒的以岭药业被屡屡推上风口浪尖,从股价到药效都被各种质疑。
4 月 14 日,王思聪转发连花清瘟胶囊被世卫组织推荐的消息,并称 " 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 ",掀起了新一轮风波,而以岭药业方面强势回应,要求王思聪指出具体的问题与源头。
此后,著名健康平台丁香医生也呼吁,不要吃连花清瘟来预防新冠,而岭药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从未在任何场合表示 " 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
企业信息显示,以岭药业关联公司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吴相君,董事长为吴以岭,注册资本约 16.7 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等。
3 月 18 日,以岭药业发布《关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列入(试行第九版)的提示性公告》,称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除了继续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外,还被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型和普通型推荐用药。
以岭药业称,2020 年以来,连花清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已经在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和近三十个国家注册应用,上市以来先后 20 余次被列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感冒流感、禽流感、轻型 / 普通型新冠肺炎等呼吸道病毒感染性疾病诊疗方案 / 指南推荐,并已经成为中医药应对呼吸道病毒性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药物。
国内多家权威科研机构围绕连花清瘟抗新冠肺炎开展了系列基础与临床研究,形成了防治新冠肺炎 " 细胞 - 动物 - 预防用药 - 临床治疗 " 证据链,实验证实该药对新冠病毒原始毒株及其变异毒株德尔塔、奥密克戎等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财报显示,2021 年前三季度,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产品相关收入 33.7 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 41.6%。
可以说,仅靠连花清瘟,以岭药业已经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随着各界质疑声音不断,以岭药业在股市上也是连续走低,不断跌停,今天就再次损失了 60 亿元的市值。
其实这样的病毒很有可能就是来自于大自然,那么来自于我们的地球慢慢的变暖,那么就会形成很多的细菌,第1点,那么还有很多的未解之谜就是这个病毒是怎么产生的,到现在还
疫情是一种全球性的健康危机,它不仅对个人健康造成威胁,还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经历了一系列严重的疫情,如SARS、H1N1流感和最近的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湖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的通知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7月21
从中国力量(集中力量办大事,疫情防控),中国速度(火神山,雷神山,解决国内疫情),党的集中领导和身先士卒(人民至上的理念)。
2020年五月柳叶刀发布了陈薇团队新冠疫苗试验结果柳叶刀是这一研究成果来自中国科学家。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中国工程院院士,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员陈薇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