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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字哈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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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umi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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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生以死控告导师学术不端一事,美国计算机协会发布调查结果,证实其控告属实并给出严厉处分。佛罗里达大学中国留学生陈慧祥(音译)自杀身亡,他在遗书中写道自己被华人导师逼迫发表存在严重问题的论文,他在修改论文的过程中发现难以自圆其说,因担心问题论文影响日后学术生涯,他向导师提出撤稿要求却被拒绝,最终在绝望心境下选择自杀。2019年6月12日的晚上,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出了一起中国籍博士生失踪案,传得沸沸扬扬。

这位博士生陈慧祥 (Huixiang Chen,音译)被发现在工作的实验室自缢身亡,其遗书写道自己被华人导师逼迫发表存在严重问题的论文,向导师提出撤稿被拒绝,最终选择自杀。去年12月,陈慧祥在很短的时间内写就一篇有关人工智能加速器的论文,并向ISCA(计算机体系结构国际研讨会)投稿,被该计算机体系结构顶级会议之一成功选中。论文由李涛(其导师)指导,四人合著,陈慧祥是第一作者。

ISCA官网中的时间表显示,投稿者需要在去年的12月3号提交论文摘要,12月7号完成初稿。今年1月底,会议公布第一轮的入选结果,3月中旬正式公布中选论文,5月底定稿。但是,通过进一步的实验认证, 他却发现自己的论文存在很大问题,很多理论完全说不通,导致整篇论文相当于废纸,没有任何价值,除非重头写。

他找到导师李某,希望能撤掉论文。 但导师不肯,执意要如期发表,在陈慧祥的坚持下,导师还丢出一句话:“如果撤销论文,你的6年博士生涯将全部荒废,被开除。”据其和好友的聊天记录,陈称,为了自圆其说,只能尽力做出一点类似的可靠数据。陈慧祥曾告诉多位好友,他反复申请撤稿却遭导师的拒绝,“他认为论文符合发表标准”。事实上,这篇学术论文可以说就是压垮陈慧祥的“最后一根稻草”。

陈慧祥在自杀前精心设置好了定时邮件,逐个发送给自己的父母、导师、朋友和同学。也正是在这份遗书中,人们找到了陈慧祥自杀的原因:生前疑似与导师产生巨大矛盾,并在遗书中描述到那篇论文是其导师通过关系发表,有严重的学术问题。据报道,陈慧祥离世后,导师李涛依然带着这篇被陈慧祥断定“问题很明显”的论文,前往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在6月24日的ISCA会议上发表演讲。官方调查结果:控告属实,直至近日,美国计算机学会(ACM)发布的这项处罚决定,禁止个别成员未来 15 年内在 ACM 旗下所有期刊发表论文或参与评审活动,这是 ACM 出版规定中对其成员最为严重的处罚。在此结果发布之后,ACM主席也已写信,将调查结果和决定告知了这位博士生的家属。目前,涉事高校(佛罗里达大学)尚未对此进行回应,这位导师依旧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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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强求Jt

剽窃和抄袭从本质上来说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有偷窥别人成果的不良作风,但如果从细微上来区分的话抄袭要远比剽窃严重的多,毕竟学术最忌讳的就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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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爷威武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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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的七月

近日,南昌大学发布通报称,该校生命科学学院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系原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涛及相关人员撰写的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现决定给予江涛通报批评,撤销其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资格;给予江涛取消其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出站资格等处理。说起剽窃,大家可能都不陌生,我们经常会在电视里看到,电视里我们常常看到明星剽窃他人作品,甚至把人家的作品搬上荧幕。当然我们知道有些学术成果是不能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但有些却是可以公开发表和出版的。

剽窃是指在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的学术成果、文字材料等剽窃给他人使用。而抄袭是指将他人的论文或著作中相关的内容进行简单的加工后,直接用自己的语言或文字来进行表达。其实简单的说,剽窃是一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而抄袭则是一种侵权行为。剽窃和抄袭虽然在形式上有一些区别,但是本质上都属于侵权行为。而学术不端行为其实就是指没有通过正确有效的途径实现其思想或成果内容的正当性,而是在没有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发布、发表和出版。

剽窃和抄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抄袭的对象,无论是文字还是图像,还是别人的东西,无论是字句还是语句,他们都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属于两个以上的人。那么我们在了解两个以上的人剽窃别人的情况时,首先应该明白的一点,那就是剽窃的对象是别人的。 而抄袭的对象也应该是两个以上的人的所有东西。至于为何大家总是习惯把“只偷不写”挂在嘴边,其实这个现象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个方面就是抄袭的标准一般都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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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叫小啦

控告属实,并给出版规定中对其成员最为严重的出发,禁止个别成员未来15年内在ACM旗下所有期刊发表论文货参与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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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爱吃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曝出一批学术不端的行为,掀起了学术界的波澜,此次曝出的一共有46起学术不端行为,涉及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其中更是有复旦、北大、南开、上海交大和大连医科大等在内的35所高校,受到处罚人员一共有52名,在这起学术不端的通报中,有超过70%是跟医疗领域有关的,主要有:

1、西安交大附属医院多名医生有伪造论文、篡改科研数据以及抄袭剽窃等问题。

2、上海交大有三人通报批评,并且一个项目个项目申请被撤销。

3、南昌第一附属医院中多位医生学术不端,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参与资格取被取消。

4、大连医科大学中的多名教授和博士涉及学术不端行为,被通报批评,其多个国家自然项目被取消。

这些处罚,对于一些行医者他们的职业生涯也从此画上的逗号或者按下的暂停键,其中医疗领域的重灾区主要在论文造假方面而,在这些学术不端的行为中,有很多人也注意到很多人涉及学术伪造、剽窃抄袭等行为被通报批评,那么,剽窃和抄袭的区别是什么?是如何界定的?

首先,抄袭指盗取别人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在一定的使用模式下,完全照搬和经过一些变动的行为,剽窃,指抄袭或采用他人的思想或言论,但是又不指出处出,完全是当成自己的原创成果。

其次,抄袭处于严重侵权行为,但是在有关著作权的审判鉴别中也是比较难认定的行为,剽窃是拿别人的作品自己引用,但是超出了引用的范围,并且完全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权益的行为。

最后,抄袭属于偷窃作品成功的行为,整部作品拿来用,剽窃属于偷窃作者的观点、思想转换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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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珠珠侠may

留美博士生发现导师有很多不法行为,多次劝告无果,最后竟以死亡的代价把导师告上法庭,导师也因此被捕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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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 发表论文学术不端

    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

    颜庄小店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发表论文的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一般包括的是: 一、剽窃、盗用他人学术成果。 二、不参与研究或创作,但参与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的签名、未经允许不当使用他人签名,或一人以上共同完成研

    starcraftgod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博士论文发表算学术不端吗

    大学论文查重率60%以上不构成学术不端;学术不端指的就是一些人存在主观恶意违背的学术道德,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以及学校相应的行政处罚,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小红红黑黑 6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论文不发表也属于学术不端

    算,首先,你买论文就是学术不端了,使用了就是造假行为了,这个是不用怀疑的

    烂醉的猫咪 7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博士论文再发表算学术不端

    你自己的博士论文内容以前有没有在公开杂志上发表过。如果有,只要署名是你自己的,又有何必要再发表呢,为了那点稿费。另一种情况就是你自己的博士论文内容已经发表过,但

    超级好奇诶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