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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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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牛蛙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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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保研具体程序及要求:

1: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填报“西南交通大学”。

2.学校将分批次审核申请推免生的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将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5件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3:推免生按照相关学院的通知参加复试

(1)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的基本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的形式复试的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需要确定。

(4)复试成绩:待录取推免生必须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由各项测试成绩组成(各项测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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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1201

会加分的,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好地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评议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推荐2013届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认定和加分标准作如下规定:一、学校认定的加分认定注:(1)综合加分最终成绩等于以上各类加分之和,每个学生综合评议加分之和不超过5分。(2)超过3人的团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请参照“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第八章”执行;(3)其他科创活动包括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学术组织等举办的学科类竞赛及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等科创活动,文艺、体育及其他社会类竞赛不能作为其他学科竞赛加分;二、国家学科竞赛:指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或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仅限于以下竞赛:注:(1)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2)对于参加其他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且超过50所“985”、“211”院校参与的学科竞赛可参照国家级学科竞赛标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3)参加以上指定学科竞赛获得全国赛最高奖项,参加人数在3人(含3人)以内可申请直免或加5分;参加人数多于3人者,参照报名顺序,由指导教师及团队成员共同认定,按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第四参与人等进行排序,前3名参与成员可申请直接推免或加5分,其他成员申请加分数乘0.5的系数,即其他成员最多申请加2.5分。获得最高奖项之外的其他奖项,参照以上方式对队员进行排序,前3名参与成员按照相应加分标准申请如实加分,其他成员加分申请则在相应加分标准基础上乘0.5的系数。(4)上表中的竞赛目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教务处统一发布。三、个人发明专利认定(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个人发明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发明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有校内本专业至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由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确定加分数并公示。如果个人发明专利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将取消报研资格,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四、参加科研项目及发表论文认定(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注:(1)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2)只限第一作者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总和不得超过1分,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加分不超过2篇。(3)加分认定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见刊论文需提交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通知单不作为加分凭证。(4)如果科研项目及发表论文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将取消保研资格。五、参加其他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学院根据规模、影响力及与本专业、学科的关系,酌情给予考虑加分,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建议参照以下加分标准:六、其他科创活动(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A.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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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仔

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 西交校教[2012]5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第一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纪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全校推免生工作的指导。教务处负责组织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内推免生的接收。第二条 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各学院院长、书记、主管本科教学负责人、主管研究生教学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章 推免生选拔范围与推荐类型 第三条 推免生对象为我校在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第四条 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推免生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登记表中将作标注,以示区别)。 第五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第三章 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第七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八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必须完成并通过专业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建筑学院专业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获得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只认可由我校组织报名参加的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注1:Ⅰ.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照“第六章”计算方法计算;Ⅱ.艺术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学生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00分,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要求通过相应专业外语四级或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第九条 在综合评价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第十条 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对学生所学专业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级重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的学生,在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为本校免试研究生,申请竞赛直免的详细方案参照“第八章”。 第四章 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 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毕业生学生人数、应届毕业生中茅以升班人数和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直免生人数,并兼顾我校各学科的学科水平、专业水平等因素作为推免生指标数分配的依据。为鼓励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在双学位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应届双学位专业人数不少于20人)的学院给予一定的指标数专用于推荐双学位专业学生为第二学位专业的免试研究生。 第五章 推免生工作程序第十三条 由学院、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实际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确定免研成绩排名课程,由信息网络系统按照计算规则完成课程成绩的初始计算。第十四条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网完成成绩核对、网上报名、加分申请、网上志愿申请等,具体时间安排及详细流程见当年通知。 第十五条 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指标数,按照平等竞争、保证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按学校规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学生综合评议加分。学生免研排名课程平均成绩与综合评议加分之和构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申请推免学生资格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校内推免生和向外校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人数及推荐类别必须控制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指标计划内,推免生“后备”人数应限定在指标总数的20%以内。推免生名单及推免生后备名单必须在学院网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第十六条 各学院将《拟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表》及根据“第十五条”规定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报教务处。 第十七条 鉴于校外接受推免生时间较早,故凡拟推荐为校外的推免生,学校均一律先行同意推荐,待各学院和学校统一审定后,最终确定是否获得推荐校外免试研究生指标。 第十八条 所有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及后备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完毕后,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十九条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内推免生的接收,具体要求及办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获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的优秀推免生可选拔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号)。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推免生名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省招办审核批准。第六章 成绩排名计算办法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免研排名课程门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前三学年(建筑学院专业为前四学年)实际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学院指定限选课程总门数的60%,免研排名课程由学院确定后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如有变化每年6月份由学院提交修改申请,教务处核定后通过教务网向学生公布。第二十三条 对于2010级及以后所有年级,在免研课程成绩排名计算时,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注2:Ⅰ.2009级(包括建筑学院五年制2008级)仍按2008级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即第一次正考课程考试通过,参加重修的课程(允许一次,取第一次重修成绩),按第一次重修成绩及正考成绩取平均成绩,如平均成绩低于正考成绩,则按正考成绩计算;如平均成绩高于正考成绩,则按平均成绩计算。第一次考试不通过,参加重修或补考通过,均按60分计算。(2009级土木学院、经管学院仍按原学院规定执行)。Ⅱ.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第二十四条 成绩计算由信息网络系统按照计算规则完成,学院通过教务网进行学生成绩的认定、审核、下载。成绩排名结果由学院审核后通过学院网络或其他形式进行公示。第七章 综合评议加分细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要对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提交的加分申请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规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加分。综合评议加分标准如下: 获奖情况及加分条件加 分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5(分);二等:3(分); 三等:2(分) 省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3(分); 二等:2(分); 三等:1(分) 个人发明专利 不超过3 (分)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 不超过1(分) 其他科创活动不超过1(分)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不超过1(分)国家外语六级(笔试成绩不低于510分) 0.5(分)注3:Ⅰ.超过3人的团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请参照“第八章”执行;Ⅱ.其他科创活动包括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学术组织等举办的学科类竞赛及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等科创活动,文艺、体育及其他社会类竞赛不能作为其他学科竞赛加分;Ⅲ.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加分由学院制定加分细则并向学生公布,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部等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仅限于以下竞赛: 竞赛名称级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国家级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国家级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国家级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国家级、省级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国家级全国电子商务三创赛国家级ACM程序设计大赛国际级、国家级北美数学建模大赛国际级注4:Ⅰ.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Ⅱ.对于参加其他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且超过50所“985”、“211”院校参与的学科竞赛可参照国家级学科竞赛标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Ⅲ.上表中的竞赛目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教务处统一发布。第二十七条 个人发明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发明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有校内本专业至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加分并公示。国家发明专利不超过3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1分。第二十八条 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时,参照以下列表: 发表论文级别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1分/篇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0.5分/篇其他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0.2分/篇注5:论文加分由学院负责审核,教务处复核。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加分不超过2篇。 第二十九条 参加其他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及参加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等科创活动,学院可根据规模、影响力及与本专业、学科的关系,酌情给予考虑加分,加分标准由各学院制定,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学院制定的加分标准应向学生公示,报教务处备案。对于参加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建议参照以下加分标准: 竞赛级别加分标准全国性竞赛一等奖1.0全国性竞赛二等奖0.8全国性竞赛三等奖0.6全省、片区性竞赛一等奖0.8全省、片区性竞赛二等奖0.6全省、片区性竞赛三等奖0.4校级一等0.3校级二等0.2校级三等0.1第三十条 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由各学院制定相关加分标准,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学院制定的加分标准应向学生公示,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学校鼓励本科生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对参加我校交流项目,由学校择优选拔,并在交流期间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学生(交流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在推荐为免试研究生时考虑适当加分,加分细则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院共同商定,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注6:学生在外校交换期间获得的成绩不作为免研排名成绩计算,具体办法参照《西南交通大学交换生成绩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综合评议加分由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网申请,由学院负责审核,经教务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团委、体育部及相关单位最终审核后,通过教务网、学院网上进行公示。每个学生综合评议加分之和不超过5分。 第八章 学科竞赛直免及加分申请办法第三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更体现公平参与、公平竞争,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申请直免及加分方案如下:参加指定学科竞赛(竞赛参照第七章中列出目录)获得全国赛最高奖项,参加人数在3人(含3人)以内可申请直免或加5分;参加人数多于3人者,参照报名顺序,由指导教师及团队成员共同认定,按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第四参与人等进行排序,前3名参与成员可申请直接推免或加5分,其他成员申请加分数乘0.5的系数,即其他成员最多申请加2.5分。获得最高奖项之外的其他奖项,参照以上方式对队员进行排序,前3名参与成员按照相应加分标准申请如实加分,其他成员加分申请则在相应加分标准基础上乘0.5的系数。第九章 其他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 按照规定,凡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过处分的学生,则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第三十五条 按照规定,所有我校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者(含推荐校内和推荐校外),必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或)上报名,并在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含照相)具体安排请见研究生院及其他招生单位通知。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家“加强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 第三十七条 各学院应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规定,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和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凡是推免生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减少推免生名额、直至取消推免生工作资格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 推荐为校外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应主动联系“985工程”或“211工程”建设高校,推外指标将优先满足获得“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接收函的同学(包括科研院所、军校、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音乐、戏剧、美术学院)。 第三十九条 各学院应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学生在领取免研指标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因放弃免研指标而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届推免生指标数。第四十条 为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和措施,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4号)。第四十一条 本细节中与每年国家关于免试研究生推荐相关规定不相符者,以当年国家规定为准。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起执行,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对本细则进行解释。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校长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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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小天兵

去西南交大的校方网站或者百度贴吧,都可以查到关于保研的规定,同时你也可以在贴吧里询问西南交大的学生具体情况。你应该会有所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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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蛋蛋

获得创新实践学分方法:

1,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10、7、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7、5、3、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

2,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学校规定的ABC类科研项目,计10学分;D类科研项目,计7学分;E类科研项目,计5学分;F类科研项目,计3学分;本科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计2学分、合格计1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3,科研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特种刊物论文计10学分;权威核心刊物论文计7学分;重要核心刊物论文5学分;一般核心刊物论文3学分;一般公开刊物论文1学分;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根据专业和作品类别以及载体的级别,给予0.5—2学分。

4,科研著作。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计8学分;参加教师主编的学术专著、专业译著、工具书的编著,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为准,按执笔编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1万字以上和1万字以下四个等次,分别计3、2、1、0.5学分。

5,专利申请。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者,可分别计6、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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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死宝宝啦

修西南交大创新实践学分方法有:参加正式竞赛获奖;参加国家、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等等。

具体如下:

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

第三条 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  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  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第四条 学生参加国家、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或答辩,按以下认定学分:

1)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3学分;

2)  校级SRTP项目:2学分;

3)  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2学分;

4)  个性化实验项目:2学分。

第五条 学生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按以下认定学分:

1)   被SCI,EI,SSCI收录论文:每篇第一作者2学分,第二作者1学分;

2)   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5000字以上,每篇2学分;2000字以上,每篇1学分;

3)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40万字以上,每部4学分;20万字以上,每部3学分,10万字以上,每部2学分。

第六条 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可认定4学分,做展示可认定2学分。

第七条 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按以下认定学分:

1)   申请发明专利每项5学分;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项2学分;

3)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1学分。

第八条 学生为第一完成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鉴定、科技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按以下认定学分:

1)   通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国际领先5学分,国际部分领先或国际先进4学分;国内领先3学分,国内部分领先或国内先进2学分。

2)   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

(1)国家级:一等奖5学分,二等奖4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

3)   科技成果转让的按学校科技成果转让管理办法执行:每项成果4学分。

第九条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每人1学分。

第十条 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被校团委认定为星级志愿者,按以下认定学分:

1)   五星级志愿者2学分;

2)   四星级志愿者1学分。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考核、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按以下认定学分:

1)  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510分以上,计1学分;

2)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记1学分;

3)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高级证书(二级以上)者计2学分,中级(三级)证书者计1学分;

4)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2学分,获中级证书者计1学分;

5)  国防生参加军政训练合格计2学分。

第十二条 本科期间聆听学校、学院组织并由教务处认定的科技、学术报告,累计5场,并提交学术报告心得,经导师或其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阅,学生所在学院认可,可获1学分。

第十三条 各教学相关单位如有其它可以认定创新实践学分的项目和类别,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进行认定。

第三章 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创新实践学分申请在第七学期(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在第九学期)末进行,学生网上选课时,需根据自己情况在网上选定创新实践课程,课程学分数需等于或少于可认定的学分数。

第十五条 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学院安排专门教师进行审核确认后,计入成绩档案。申报材料和支持材料由学院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教务处对全校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审核。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或对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出现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

第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已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 创新实践学分的收费、记录与用途

第十九条  学生申请获得认定的学分需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学费;申请认定的奖励学分免收学费。

第二十条  学生取得的创新实践学分计入学生本人的成绩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最多可申请5个创新实践学分,超培养计划中规定分值部分,可以用来替代培养计划中的任选课程。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评奖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创新实践学分分值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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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将军YY

常见的论述模式是:首句为小论点或承上启下的过渡词句;中间围绕小论点,运用恰当的事实、理论论据,或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分析说理;最后结合论述内容写一两句小结的话语。其中首句和末句的写作最重要,它能直接勾勒文章的脉络,显示全文的论述思路。另外,文章的整体论证结构常用正反对比式。许多道理只要从正反两面说了,就基本上可做到论述严密。在考场中熟练地运用这种作文模式,可迅速地展开写作,减少失误,节省时间。同时,它可使阅卷者能便捷地依据评分标准,在中档以上分项计分,避免不利于考生的个人评分因素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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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烧饼的小怪兽

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 西交校教[2012]5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第一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纪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全校推免生工作的指导。教务处负责组织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内推免生的接收。第二条 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各学院院长、书记、主管本科教学负责人、主管研究生教学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章 推免生选拔范围与推荐类型 第三条 推免生对象为我校在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第四条 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推免生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登记表中将作标注,以示区别)。 第五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第三章 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第七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八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必须完成并通过专业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建筑学院专业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获得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只认可由我校组织报名参加的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注1:Ⅰ.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参照“第六章”计算方法计算;Ⅱ.艺术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学生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00分,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要求通过相应专业外语四级或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第九条 在综合评价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第十条 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对学生所学专业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级重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的学生,在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为本校免试研究生,申请竞赛直免的详细方案参照“第八章”。 第四章 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 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毕业生学生人数、应届毕业生中茅以升班人数和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直免生人数,并兼顾我校各学科的学科水平、专业水平等因素作为推免生指标数分配的依据。为鼓励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在双学位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应届双学位专业人数不少于20人)的学院给予一定的指标数专用于推荐双学位专业学生为第二学位专业的免试研究生。 第五章 推免生工作程序第十三条 由学院、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实际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确定免研成绩排名课程,由信息网络系统按照计算规则完成课程成绩的初始计算。第十四条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网完成成绩核对、网上报名、加分申请、网上志愿申请等,具体时间安排及详细流程见当年通知。 第十五条 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指标数,按照平等竞争、保证质量、择优推荐的原则,按学校规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学生综合评议加分。学生免研排名课程平均成绩与综合评议加分之和构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申请推免学生资格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校内推免生和向外校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人数及推荐类别必须控制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指标计划内,推免生“后备”人数应限定在指标总数的20%以内。推免生名单及推免生后备名单必须在学院网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第十六条 各学院将《拟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表》及根据“第十五条”规定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报教务处。 第十七条 鉴于校外接受推免生时间较早,故凡拟推荐为校外的推免生,学校均一律先行同意推荐,待各学院和学校统一审定后,最终确定是否获得推荐校外免试研究生指标。 第十八条 所有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及后备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完毕后,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十九条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内推免生的接收,具体要求及办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获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的优秀推免生可选拔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3号)。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推免生名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省招办审核批准。第六章 成绩排名计算办法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免研排名课程门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前三学年(建筑学院专业为前四学年)实际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学院指定限选课程总门数的60%,免研排名课程由学院确定后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如有变化每年6月份由学院提交修改申请,教务处核定后通过教务网向学生公布。第二十三条 对于2010级及以后所有年级,在免研课程成绩排名计算时,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注2:Ⅰ.2009级(包括建筑学院五年制2008级)仍按2008级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即第一次正考课程考试通过,参加重修的课程(允许一次,取第一次重修成绩),按第一次重修成绩及正考成绩取平均成绩,如平均成绩低于正考成绩,则按正考成绩计算;如平均成绩高于正考成绩,则按平均成绩计算。第一次考试不通过,参加重修或补考通过,均按60分计算。(2009级土木学院、经管学院仍按原学院规定执行)。Ⅱ.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第二十四条 成绩计算由信息网络系统按照计算规则完成,学院通过教务网进行学生成绩的认定、审核、下载。成绩排名结果由学院审核后通过学院网络或其他形式进行公示。第七章 综合评议加分细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要对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提交的加分申请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规定的加分标准确定加分。综合评议加分标准如下: 获奖情况及加分条件加 分国家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5(分);二等:3(分); 三等:2(分) 省级学科竞赛奖 一等:3(分); 二等:2(分); 三等:1(分) 个人发明专利 不超过3 (分)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 不超过1(分) 其他科创活动不超过1(分)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不超过1(分)国家外语六级(笔试成绩不低于510分) 0.5(分)注3:Ⅰ.超过3人的团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请参照“第八章”执行;Ⅱ.其他科创活动包括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学术组织等举办的学科类竞赛及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等科创活动,文艺、体育及其他社会类竞赛不能作为其他学科竞赛加分;Ⅲ.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加分由学院制定加分细则并向学生公布,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部等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加分仅限于以下竞赛: 竞赛名称级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国家级、省级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国家级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国家级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国家级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国家级、省级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国家级全国电子商务三创赛国家级ACM程序设计大赛国际级、国家级北美数学建模大赛国际级注4:Ⅰ.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Ⅱ.对于参加其他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且超过50所“985”、“211”院校参与的学科竞赛可参照国家级学科竞赛标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Ⅲ.上表中的竞赛目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教务处统一发布。第二十七条 个人发明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发明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有校内本专业至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加分并公示。国家发明专利不超过3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1分。第二十八条 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时,参照以下列表: 发表论文级别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收录1分/篇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0.5分/篇其他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0.2分/篇注5:论文加分由学院负责审核,教务处复核。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加分不超过2篇。 第二十九条 参加其他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及参加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等科创活动,学院可根据规模、影响力及与本专业、学科的关系,酌情给予考虑加分,加分标准由各学院制定,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学院制定的加分标准应向学生公示,报教务处备案。对于参加其他学科竞赛获奖,建议参照以下加分标准: 竞赛级别加分标准全国性竞赛一等奖1.0全国性竞赛二等奖0.8全国性竞赛三等奖0.6全省、片区性竞赛一等奖0.8全省、片区性竞赛二等奖0.6全省、片区性竞赛三等奖0.4校级一等0.3校级二等0.2校级三等0.1第三十条 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由各学院制定相关加分标准,加分总和不超过1分,学院制定的加分标准应向学生公示,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学校鼓励本科生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对参加我校交流项目,由学校择优选拔,并在交流期间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学生(交流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在推荐为免试研究生时考虑适当加分,加分细则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院共同商定,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注6:学生在外校交换期间获得的成绩不作为免研排名成绩计算,具体办法参照《西南交通大学交换生成绩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综合评议加分由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网申请,由学院负责审核,经教务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团委、体育部及相关单位最终审核后,通过教务网、学院网上进行公示。每个学生综合评议加分之和不超过5分。 第八章 学科竞赛直免及加分申请办法第三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更体现公平参与、公平竞争,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申请直免及加分方案如下:参加指定学科竞赛(竞赛参照第七章中列出目录)获得全国赛最高奖项,参加人数在3人(含3人)以内可申请直免或加5分;参加人数多于3人者,参照报名顺序,由指导教师及团队成员共同认定,按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第四参与人等进行排序,前3名参与成员可申请直接推免或加5分,其他成员申请加分数乘0.5的系数,即其他成员最多申请加2.5分。获得最高奖项之外的其他奖项,参照以上方式对队员进行排序,前3名参与成员按照相应加分标准申请如实加分,其他成员加分申请则在相应加分标准基础上乘0.5的系数。第九章 其他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 按照规定,凡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过处分的学生,则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第三十五条 按照规定,所有我校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者(含推荐校内和推荐校外),必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或)上报名,并在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含照相)具体安排请见研究生院及其他招生单位通知。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家“加强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 第三十七条 各学院应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规定,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和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凡是推免生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减少推免生名额、直至取消推免生工作资格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 推荐为校外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应主动联系“985工程”或“211工程”建设高校,推外指标将优先满足获得“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接收函的同学(包括科研院所、军校、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音乐、戏剧、美术学院)。 第三十九条 各学院应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学生在领取免研指标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因放弃免研指标而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将在学生档案中如实记载,减少学生所在学院下一届推免生指标数。第四十条 为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和措施,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4号)。第四十一条 本细节中与每年国家关于免试研究生推荐相关规定不相符者,以当年国家规定为准。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起执行,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对本细则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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