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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第十九条 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出版者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由出版者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杂志社只要能证明其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即可免责,只需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所以有的杂志社为了降低成本,不对学术论文进行检测,或者检测后仍然放行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第十九条 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
论文抄袭是学术界最忌讳的行为,一旦发现文章是抄袭,后果不堪设想,不仅论文不能发表,甚至论文的作者也会有处分,如果晋升的话,肯定不能晋升成功,甚至还会对作者的个人
可以引用,但是如果不加引用就是抄袭,肯定会被查重(数据库一般都包含)
可能会被举报,如果属实会被撤销学位。 如湖南师范大学的这篇硕士学位论文,目前就被人举报了。
首先你的调查报告不是网上抄袭的,还是可以的。其实很简单,在网上用paperpass查询重复率低于20%的基本上都能发表 找一个机构不难,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了,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