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苏克
很多人把这两个概念混淆起来,我也是上次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培训中心去培训的时候我特意的咨询了一下他们的专家,具体的区别和联系:一般来讲,物流应该由7种要素组成:运输、配送、包装、搬运、流通加工、资讯、贮存等。其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既产成品配送阶段、-物流管理阶段和综合物流管理阶段。60年代初,彼得.德鲁克以哲人的睿智预言世界:物流领域是经济增长的"黑暗大陆",是"降低成本的最后边界",是"第三利润源泉"。物流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今后的发展目标主要是物流内涵的拓展、过程的延伸、覆盖面的扩大,物流管理的日益专业化、标准化与资讯化。
C罗C梅西梅
简析铁路货运不足额保价问题及对策论文
1 概述
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发展主要体现在全品类、全流程、全方位和全过程 4 个方面,其中,保价运输是物流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铁路货运转型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1991 年 5 月 1 日起,我国铁路正式开办保价运输业务。实践表明,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铁路保价在保障行包、货物运输安全及维护托运人利益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然而在铁路保价运输业务的开展中一直存在着不足额保价问题,容易引起理赔纠纷,对托运人和铁路运输企业均造成不利影响。
1.1 保价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承运人对其承运的货物在发生损失时需要在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现代运输法律制度普遍实行的原则。保价运输是为了弥补铁路限额赔偿不足而建立的一种赔偿方式,是铁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发生货物损失时能够保证托运人、收货人得到合理赔偿。
1.2 不足额保价
不足额保价是指托运人在参与保价运输时,对货物的声明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保价。不足额保价的问题在于当保价货物发生损坏后,铁路按照保价额对托运人货损的赔偿并不能满足托运人对其货物按实际价值赔偿的需求。例如,价值 10 万元的货物托运人如果保价 2 万元,在货物全部发生损坏后,铁路作为承运人按照保价原则只能给托运人赔偿 2 万元,无法满足托运人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需求。由于《铁路法》规定托运人托运货物是否参与保价,以及是否进行足额保价应当采取自愿原则,铁路运输企业不得强制办理,因而当发生不足额保价现象时,托运人托运货物的声明价值将低于实际价值,因两者之间差额导致的货损风险,在承运人非故意和非重大过失情况下,并没有转移至承运人一方。
1.3 不足额保价的负面影响
铁路保价运输业务开展以来,不足额保价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一方面严重影响铁路保价运输业务的收入,另一方面增加发生货物损失时托运人的经济风险及理赔处理的复杂性。不足额保价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托运人往往因无法获得足额赔偿,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货物损失理赔纠纷也随之产生。
2 铁路货运不足额保价分析
2.1 理论分析
从精算的角度,保价费率的厘定需要假定一个保价率(付费保价货物的价值占全部保价货物价值的比例),与保价率不符的任何保价方式都可定义为不足额或超额保价。铁路现行保价费率的厘定以保价货物损失率为基础,而保价货物损失率的计算是以足额保价为前提的。因此,只有每一单保价货物都足额保价,保价费率才能体现其公平、公正性。不足额保价在本质上侵害足额保价托运人的利益,久而久之,足额保价的托运人在发现自己利益受损后会逐渐倾向于不足额保价,进一步增加铁路货物保价运输风险,加之保价运输是先收费后产生成本,不足额保价的存在势必增加保价收入不足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2 危害性分析
(1)不足额保价造成托运人之间的不公平。在目前铁路货物损失程度很低的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托运人采取不足额保价,支付较少的保价费用却获得与足额保价相同的货物损失保障,主要是因为足额保价托运人所交付的保价费补贴了部分不足额保价托运人的保价费,这对于足额保价的托运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2)不足额保价增加保价业务收入不足的风险。不足额保价的存在易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会根据货物损失风险的高低选择是否进行足额保价。存在托运人托运损失风险较低的货物时根据经验选择不足额保价,而在托运货物损失风险较高的货物时往往倾向于选择足额保价的情况,造成铁路运输低风险货物未产生货物损失时得不到足额的保价费用收入而在运输高风险货物时一旦发生货物损失就需支付高价赔偿费用,最终增加保价运输业务收入不足风险。
2.3 原因分析
(1)铁路运输货物损失率大幅下降。一直以来,大部分铁路保价运输业务的收入都用于加强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来提高运输安全。经过 20 多年在运输安全设施方面的大力投入和有效的组织管理,铁路沿线治安环境越来越好,运输服务质量逐步提高,运输出险率和赔付率逐年减少。铁路保价运输在促进运输安全,提高货物损失处理、理赔质量,维护托运人利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2007 年至今,铁路运输货物的损失比例明显下降,货运安全形势发生根本变化,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使得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保价意愿降低。
(2)铁路保价运输业务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铁路保价运输业务在开展以来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向现代物流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对保价业务的认知及重视程度仍然存在不足。由于基层职工不熟悉保价运输业务的相关规章制度,不了解货物市场价值的波动情况,往往在货运营销及业务受理环节中忽视对保价业务的宣传,而托运人在缺乏有效信息渠道的情况下对保价业务的认知程度更低,甚至出现曲解、误解的现象,不利于保价运输业务的长远发展。
3 铁路货运不足额保价问题对策研究
(1)设计相应机制促使托运人足额保价。参照保险行业经验,设计共保机制解决不足额保价问题。共保机制主要包括共保条款、共保惩罚、共保比例确定和共保费率计算等多项内容。其中,共保条款是指承运人根据保价货物规定一系列共保比例,每个共保比例对应不同的共保要求和费率;共保惩罚是指货物损失发生后,因共保条款的作用使托运人少获得的赔偿金额,它的数值等于足额保价的赔付金额减去采取共保后的赔付金额;共保比例是确定共保要求的货物价值比例,每个比例都有单独的费率与之对应,保价货物遭受损失的严重程度是确定共保比例范围的主要依据。共保机制的引入一方面实现托运人可以不同程度的参与保价运输,扩大托运人的选择范围,进而提高托运人参保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共保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保价宣传提示作用,有利于托运人了解货运风险及相关赔付标准,减少不足额保价情况的`发生。
(2)完善铁路保价运输业务相关法律规章。在国家法律层面,由于《铁路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铁路保价理赔中对不足额保价部分货损理赔的解释有所不同,建议:将原有的“保价自愿”修订为“双方协商”以进一步扩大铁路保价营销业务的空间;补充部分货物损失的“比例赔偿规定”,逐步统一国家法律与行业规章在货物损失处理方面的一致性,从制度层面形成逻辑一致的处理规则。在行业规章层面,参考物流企业的做法,建议有关部门制定货物声明价值上限,对达到一定价值的货物引导托运人参与保价,在有效规避货物损失处理纠纷的同时,切实保障托运人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利益;由于货物价值的动态性及托运人参保的积极性是可调整的,因此,考虑增加对“足额保价”认定的灵活度,借鉴保险“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和“比例赔偿方式”经验,当保价金额达到货物价值一定比例 (例如75%)时,即可认定为足额保价,这样一方面有利于铁路运输企业对货物价值的认定,另一方面也可提高托运人参保的积极性。
(3)多渠道提高保价业务宣传力度。在运输合约层面,应该针对保价运输业务与托运人形成具有明确告知性质的约定,降低不足额保价比例以规避货损处理纠纷。借鉴快递行业经验,在运输合同的显眼位置明确标注保价运输相关规定,直观表述保价费用与理赔金额的关系,提高托运人对保价业务的认知程度;借鉴部分铁路运输企业在受理环节与托运人签订“保价运输告知确认书”等形式,确认托运人对保价运输及理赔业务的认同,避免不足额保价及货损处理纠纷问题的出现。在业务处理层面,考虑从源头加强铁路保价运输业务宣传工作,调动货运营销及业务受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这些岗位直接接触托运人、熟悉运输市场需求的特点,完善相关岗位的服务流程与规范,增加保价业务宣传工作内容等制度措施,增强保价运输业务宣传的针对性和力度,提高托运人对铁路保价运输的认知程度,减少不足额保价比例。
4 结束语
保价运输业务是铁路运输企业面向市场的重要窗口,是铁路物流服务的必要环节,直接影响铁路服务质量和托运人体验质量。不足额保价现象的存在不利于维护铁路托运人利益,同时也影响铁路保价业务的长远发展。因此,铁路运输部门应积极转变思想,提高保价运输市场服务意识,建立相应机制,努力完善保价业务相关法律规章、宣传渠道、营销策略,不断提高保价运输服务质量,推动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顺利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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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铁路运输向第三方物流发展摘要:本文从第三方物流的概念出发,在铁路货运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铁路货运向第三方物流发展所具有的优势,以及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铁路向第三方物流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关键词:第三方物流 铁路运输 现状 发展途径 方法近几年来,现代物流作为降低物料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之后的“第三利润源泉”而迅速兴起。铁路作为物流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不断创新运输组织方式,向现代物流领域拓展,主动参加物流业这一新的社会化分工,既取得新拓展的物流业务的利益,又为货运业务组织新的货源,这将是铁路货运业务今后发展面临抉择的战略问题。在此,就铁路向第三方物流发展问题做些初步的探讨。一. 第三方物流的概念 第三方物流是由作为物流需求方的货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承担货主企业的以物流系统设计和物流系统运营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活动的物流形态。本世纪30年代,"物流"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全球流通业也随之发生巨大的变化。时至今日,物流业已在各国发展壮大,且各有特色。随着全球化竞争的加剧、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80年代西方掀起的放松管制浪潮,让市场机制推动运输发展,伴之以农业回归主业,集中核心业务的高涨呼声,第三方物流得以诞生,并日渐成为西方物流理论和实践的***,自营还是外购物流服务已成了企业不能回避的决策之一。二.铁路货运发展现状铁路运输作为现代物流的主要方式之一,承担着保障商品流通和人员流通的主要职能,素有国民经济大动脉之称.改革开放以来,铁路运输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我国铁路货物运营是与基础设施管理合二为一的,由铁道部、铁路局和分局实行三级管理,它们运输资源的分配仍沿用计划管理手段,以行政命令手段通过调度管理机关强制性进行动力的分配和车流调整,以达到合理安排运力的目的。由于运力的不足造成对分界点运力的争夺,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围绕实现各自的经营目标,相互之间产生一些局部利益冲突,影响了分界点的畅通。铁道部近日公布,全国各地每天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数量达15万至 16万辆,而铁路只能满足9万多辆。 铁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铁路目前以占世界6%的营业里程,完成了世界23%的运量。就是以这样的效率,铁路货运目前只能满足60 %的需求,运输质量也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为运输能力不足,许多物资经常受停装限装的限制;因为运输能力不足,一些港口时常出现物资积压情况,一些煤矿以运定产;因为运输能力不足,部分时段的特殊运输难以满足,使铁路运输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要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日益增长的货运需求,迫切需要加快铁路发展,扩大路网规模,大幅度提高运输能力。我国铁路准备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网运分离”的改革目标。把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国家铁路路网与具有市场竞争性的铁路客货运输分开,组建国家铁路路网公司和若干个客、货运公司,实行分类管理,推进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提高运输效率,以适应运输市场的需要。路网公司统一管理国家铁路线路、桥梁、信号、供电设备等。客货运公司与路网公司是市场交易关系,路网对客货运公司收取线路使用费,负责路网的维修、改造和建设,客货运公司直接从市场上取得收入。三.铁路货运向第三方物流发展的优势在物流系统中,运输是连接供求关系的桥梁和纽带。铁路货运虽然与现代物流具有相当大的差距,但仍具有比较好的发展优势。1. 铁路运输行业的优势就拿广深铁路为例:广深铁路建有比较完善的专业运输设备,包括10.8万平方米的货仓仓库、14.9万平方米的货物堆场、铁路装卸门吊和叉车以及特种运输的专用设施等。铁路传统货运业务基本齐全,能进行整车、零担、鲜活、危险品及笨重货物的运输,这是一般物流公司难以具备的。由于广深铁路与港口和专用线连接紧密,以及经过多年的市场开发,在内陆的中长远货物运输方面培育了一批稳定货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货运量。2. 信息网络优势 铁路现拥有先进的通讯系统,具有声频、音频及数字信息传输功能,并经我国铁路通讯信息系统可通达全国业务站点。目前可以提供货运办理站信息查询、货物到达信息查询、货运价格查询服务,而且铁路开始应用运输管理信息系统(TMIS),其中票据、确报、营销计划子系统已投入运用,正在建立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和集装箱跟踪系统,届时可以实施铁路货车和集装箱的即时查询和跟踪监控。
论文发表第1个要求就是这个论文需要是你自己研究成果,也就是自己,你自己写的不能抄别人的,第2点就是你现在的这个观点需要是别人没有的或者是至少有创新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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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毕业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学校不会管的。如果后做以后研究工作的话,再投稿时会有影响,你这两篇文章的审稿专家如果以后再遇到你的文章,就比较难发了,成黑名单了。
《铁路客货运输专刊》虽然每年出版6版,但不是双月刊。因为“《铁路客货运输专刊》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相关业务文件组成,更新及时”,所以有时俩个月会有俩版,而有
给北京铁路局局长信箱投稿的步骤如下:1、准备好投稿内容:首先,需要准备好想要向北京铁路局局长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并将其明确、简洁地表达出来。如果有相关证据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