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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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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果果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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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文章侵权的方式:1、协商处理。适用于双方能够就侵权纠纷达成协商的情形;2、投诉处理。适用于双方不能够就侵权纠纷达成协商的情形;3、起诉处理。适用于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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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at654321

不犯法,剽窃他人作品的所属的是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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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旦旭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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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也去不了

学术获奖侵权就是著作权侵权,界定如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其他侵权行为。【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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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的习惯

文章被侵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仲裁往往合同纠纷中较多,但是不乏有侵权仲裁的情形;关键还是在于是否达成仲裁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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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无知23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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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IPINGZHAOBOWEI

首先要说的是:第一 你不算侵权。人类的科研结果,公开发表论文资料其目的就是为广大群众借鉴学习共享,参考应用。我们的科技成果往往都是在他人科研的基础上,吸取他人经验进行创新开发形成自己新的成果,来供后人学习传承。你适当借鉴他人的资料,融合自己的经验科研开发,业已形成你自己的科技成果,应该值得肯定。律师所说的抄袭率也就是一些知网等类似网站上用软件检索得出的所谓文字重复率。我们中国文字常用的只有1千多字,难免有所重复,由于知网等网站所使用软件检索,具有机械片面性,只能得出其重复率,如何定性为抄袭率,应该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学科专家鉴定组即你所写论文涉及专业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鉴定组进行审核,并且专家组的成立以及专家组成员构成都应得到国家认可与任命,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应。有些软件检测出重复率为零,但如果其核心内容完全与他人相同,经过国家承认的专家鉴定组鉴定后,同样可以认定抄袭。原告代理律师提供的一些网站软件检测的所谓重复率的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因为其网站软件是针对高校、科研机构、出版社、杂志社等科研部门针对本部门撰写论文避免与他人论文重复的一种自查手段,供上述单位自查约束本单位人员的有效方式,并不代表法律依据,只是本单位进行筛选人才,职称评定,科技奖励的一种依据。而网站软件检测时被检测单位论文需要缴纳一些检测费用的,进行有偿检测。大家都知道,律师出示的那些检测机构提供的是证据是通过有偿获取,而那些网站检测单位往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备案,也就是说检测单位在法律上讲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与被告你同样具备相同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以有偿服务为前提的检测单位提供的证据,往往或许因为追逐经济利益,而做出的检测报告有失公平,因此法院应不予采纳。同时该检测机构的检测方法是否获得国家以及广大社会群众的认可,有待法律认定。作为一个以商业营利为目的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报告,在法律上不具备法律效应,只是大家参考依据。原告代理律师、被告、检测机构是三个平等的民事主体,由于原告代理律师与检测机构具备利益相关,因此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据不可采纳。被告应要求原告出具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非营利主管事业单位或法院授权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这里我们进行假设即使有了检测报告,只能说明重复率,而毕竟大部分还是你自己的成果,同时是否抄袭还要有待专业学科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提供证据,因此原告应向相关国家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鉴定,拿出的鉴定结果要具备法律依据,也可以由法院进行协调联系专业学科专家鉴定组,其费用将主张方承担。我们还是再来假设一下,注意:这里我们只是假设,因为抄袭并不代表侵权,如果你的论文中你所做的工作占有大部分,抄袭只有小部分,假设法院判定你侵权,你将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知识产权法规定,您将赔付因你侵权带来商业利益所获收益,也就是说你出版所获利润,同时相应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认为你存在其他收益,请他举证。如果你所获稿费等利润数量较大,建议你进行和解,如果你所获稿费等利润很小,建议你积极应诉,因为原告诉讼成本将远远大于赔偿金额,因为据我所知,有些论文都是自费出版,并未获得利润稿费。让原告举证你获利金额,恐怕原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原告律师往往告诉你,如果你一旦败诉,被告将承担赔偿费、诉讼费,取证费、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等等,其实现实中你如果败诉将只承担赔偿费和诉讼费,如果你请律师还支付律师费。而原告取证费、交通费、鉴定费以及原告聘请律师费将由原告支付。这就是我们现在常常出现官司虽然打赢了,单却输了金钱上,并未获得预期赔偿的原因,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如果真到最后关头,我鼓励大家积极面对应诉,因为,此次和解后,或许还会有律师拿你的论文去检索,如果你只和一个人论文相似,那就做吧!如果不幸,您和很多人的论文都相似将会由一个接一个的官司要打,不要轻信一些人的保证说以后不再控告你,不会有第二次官司打,作为作者可以委托某集体组织代理(大家都知道是谁,该组织也可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同时作者也可中止与该组织的委托关系,可以另行委托律师进行控告你,由于律师行内人士彼此消息都很灵通,见到存在可得利益,难免会为追逐利益,或许有律师A、律师B乃至更多将你的论文拿去检测,如与另外其他人论文相似,律师A、B、C都会像苍蝇一样主动找上另一作者,说服他进行控告你追求利益。假设另一作者也委托了某集体组织,为了避免麻烦,另一作者可以中止与该某集体组织的委托关系,再与律师A、B、C委托再次向你控告。这将是引发多米诺骨牌,不要做一味忍让,做东郭先生最终害己。某些律师往往抓住你爱面子,怕单位知晓,或工作忙、怕金钱上损失较大建议和解,殊不知如果和解将会给你埋下巨大隐患,最终你的损失将会更大。所以大家要积极准备应诉,哪怕把钱用到聘请律师上,也不要轻易答应和解。以上是我的一些建议。首先,我并不赞同抄袭现象,对学术腐败,学术不端也深恶痛绝。对抄袭现象也主张必须严厉制止,但我们不能简单通过诉讼索赔的方式来进行,因为诉讼索赔并不能制止学术腐败抄袭,反而会刺激滋生更大的腐败和抄袭,因为只要缴纳和解费赔偿费就会免责,长此以往学术腐败抄袭会愈演愈烈。学术腐败抄袭现象已经是我们当前一个比较深刻的社会问题,作为每一个中国人都应有责任感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究其原因,是当前选拔人才制度,以及职称评定、奖金分配制度中只注重论文数量,不看质量,不看实际能力的一个畸形产物。因此我们有必要改变人才选用制度模式,应重能力而非论文数量。同时也有一些单位为了本集体集团利益,对学术腐败抄袭采用纵容态度,像现在完全具备论文检测手段,可一些单位为了本小集团利益,不去检测,或检测后也不加追究,对其进行宽容忍态度,难辞其咎!一些出版商和杂志社为里追求利润和版面费用,也对学术腐败抄袭采取容忍放行,理应受到严厉批判。针对反对学术腐败抄袭现象,应我们采取是狠狠打击,但应注意将板子打到谁的屁股上,我们应将重拳打在那些为了小集团利益,而容忍学术腐败抄袭的单位上,从源头上堵截学术腐败抄袭现象,打击那些一味赚取版面费用,而忽视质量,放纵抄袭的杂志上。愿我们共同努力,来营造学术领域纯净的天空。对于学术腐败抄袭肃清,需要国家下大力度进行整治,应加大宣传力度,将打击学术腐败抄袭进行到底!!为了你个人的经济利益,以及为打击学术腐败抄袭做贡献,你应积极应诉,你的应诉也是对制止学术腐败抄袭做出贡献,不要进行和解,如果大家都选择和解,大家都知道人们的经济活动都向经济利润率越高的领域流动,更多的人会看到论文抄袭案件中的巨大利益,会积极涌向这个领域,这将会我国继股市,房地产市场之后又一空前爆发的市场,将不利于我国经济稳定平稳的发展,不利于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对于学术腐败抄袭,欢迎大家都来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都来斧正批驳,欢迎讨论。同时也欢迎那些隐藏身份的律师们都来讨论,看看大家谁说的正确。另外,如果律师再来找你,不要和解,因为可能他的诉讼成本将会大于诉讼收益。还有更为重要的是,如诉讼到法院,不要忘记向法院申请将被告发表论文的出版社和杂志社申请追加为第一被告或第二被告。因为你与出版社和杂志社是相关连带责任。由出版社与你共同进退,你将会轻松许多!!!以上说的如有不对,请隐藏身份的律师们批评,我好改正。社会就是我们永远学习的课堂,有我们学不完的知识,望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互勉!!最后借用温总理的那句话,希望房地产商血管里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也希望广大律师们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也希望出版社和杂志社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广大论文撰写者科技工作者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全社会每一个人血管里流淌着也是道德的血液!!根除学术腐败抄袭才是最终目标,和谐是你我共同的心愿!!不要和解!!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诉讼!!胜利是属于你的!!(鼓掌!!不要停)北京红柳期待您的讨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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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发表后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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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论文涉嫌抄袭的后果

    可能会被举报,如果属实会被撤销学位。 如湖南师范大学的这篇硕士学位论文,目前就被人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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