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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趣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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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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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看看诗经,因为上面的爱情诗有很多种,我也写国类似的小论文,把那些诗总结起来,比较一下,一定会有启示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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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LION123

《红楼梦》第九十二回有这样一段故事。 自从司棋出去,终日啼哭。忽然那一日他表兄来了,他母亲见了,恨得什么似的,说他害了司棋,一把拉住要打。那小子不敢言语。谁知司棋听见了,急忙出来老着脸和他母亲说道:“我是为他出来的,我也恨他没良心。如果他来了,妈要打他,不如勒死了我。”他母亲骂他:“不害臊的东西,你心里要怎么样?”……他妈气得了不得,便骂着哭着说:“你是我的女儿,我偏不给他,你敢怎么着。”……那司棋便一头撞在墙上,把脑袋撞破,鲜血直流,竟死了。他妈哭着救不过来,便要叫那小子偿命。他表兄说道:“你们不用着急。我在外头原发了财,因想着他才回来的,心也算是真了。你们若不信,只管瞧。”……“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杨花,我若说有钱,他便是贪图银钱了。如今他只为人,就是难得的。我把金珠给你们,我去买棺盛殓他。”……那里知道他外甥叫人抬了两口棺材来。司棋的母亲看见诧异,说:“怎么棺材要两口?”他外甥笑道:“一口装不下,得两口才好。”司棋的母亲见他外甥又不哭,只当是他心疼的傻了。岂知他忙着把司棋收拾了,也不啼哭,眼错不见,把带的小刀往脖子里一抹,也就死了。 在《红楼梦》中,另有二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悲剧,大家都是很熟悉的。一个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另一个是柳湘莲与尤三姐。前者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电影、电视、各种文学体裁的作品等等都表现过了;后者据我所知,也有电影和戏剧。而这第三个爱情故事,只有看过《红楼梦》原著的人(也是要看得很细)才会有记忆。我看了原著后,对这一段爱情悲剧的记忆非常之深刻(不知其他的读者看后,有没有我的这种感觉)。在《红楼梦》中,对这段爱情悲剧的描写着墨不多,有些情节,甚至于是通过其他人的嘴说出来的。这正是《红楼梦》的基调,用平谈的口气,讲一段如泣如诉的故事;用平常的语言,控诉和着血和泪的封建礼教。 这里,有一件,我始终也没搞明白。像这样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悲剧,怎么就没有人把他另外再著书或也拍本电影、电视什么的?我想,如果让有文字功底的作家或有激情的导演编成书或拍成电影、电视;则绝对不会逊于《罗密欧和朱丽叶》或《铁坦尼克号》的。 可是,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写或做呢? 原来,问题的根源在于司棋和他表哥的爱情是市井小名式的。司棋是一个小小的丫鬟,按“荣国府”的主子们的话说,是一个“拉出去随便配一个小子”式的人物。而中国现代的文人们,却大都热衷于描写波澜壮阔的场景或叙述大人物的故事(市场经济时代)。 不信吗?你现在就可以打开你家的电视,看看有多少个电视台在反映平民的生活,讲述普通老百姓的故事的。反正,我家的电视,播放最多的是二种戏;一种是:警察;另一种是有辫子的人的故事。警察我暂且不说,光说那有辫子的清朝戏。我一看见播放对清朝皇帝歌功颂德(或者是英明果断)的题材,气就不打一处来。为何?悲呀!我直想哭!在哪个年代,我们都是“亡国奴”。 小学的时候,我对我国的历史是非常地骄傲的。何也?想想看,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能征服半个欧亚大陆?十字军不能,拿破伦也不能。能的只有我中国人和德国人。及至到了读大学,才明白了一件事,原来征服欧亚的并不是我们原来的中国人(或者说是汉人);而是蒙古人。我们汉人也是被蒙古人征服的对象之一。后来蒙古人汉化,才会有中国的成吉思汗征服欧亚的说法。要说是中国人征服欧亚的话,其实俄国人更有资格说这一句话;因为,俄国人比我们更先做了亡国奴。 做一个比方,假如八年抗战我们没有胜利;假如我们现在还是生活在日本人的铁蹄之下;而再过了百年或千年后,日本人也被我们汉化了。是不是我们也能说:当初,我们中国人征服了整个东亚,包括整个东南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哪些为抗战而牺牲了的烈士们的血可就全是白流了! 纵观中国的古代史,是一部和着血和泪的史诗。我们一直都有“强汉盛唐”的说法;汉真的是强?唐真的是盛了吗?其实未必!请看,汉时的北方,匈奴侵犯我们的次数还少吗?如果真的是现在所说的“强汉”的话,则就不会有“昭君出塞”的故事了。用一个女人的身体,去换回一个根本不可能成立的和平,这也只有中国的皇帝才会想得出来做得出来的。再来看“盛唐”,一个小小的安禄山,便使一代香魂饮恨黄泉,一段千古奇恋悲剧告终;而从此之后,所谓的“盛唐”就注定了走向灭亡。看看杜甫的诗,就能感悟出很多的东西。 其实,中国人(或汉人),一直都是受着来自北方的民族侵略的。秦始皇筑长城;苏武牧羊;张骞出塞等都和北方的民族战争有关。到了元朝和清朝,则更不用说,直接就被外族所统治了,汉人成了第三等的奴隶。 如果说,我们中华民族有值得骄傲的地方的话,唯有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至伟的文化。没有这一点,蒙古人不会被我们同化,满族人也不会被我们同化。中华民族就好比一棵根扎得很深的大树,无论树枝树杆被砍成怎样,只要有民族的文化作为营养,等到春风又起的时候,树还是哪棵树,叶还是哪张叶,花也还是哪朵花。 所以,在外族侵略我国的民族中,我最恨的就是满清(成吉思汗仅仅是:只识弯弓射大雕);因为,他们也已然懂得了,要想留住他们的根的办法。那就是,消灭汉文化! 下面我摘录鲁迅先生的《且介亭杂文》中的一段文字,供大家思考。 “现在不说别的,单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颇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嘉庆道光以来,珍重宁元本的风气逐渐旺盛,也没有悟出乾隆皇帝的‘圣虑’,影宁元本或校宁元本的书籍很有些出版了,这就使那时的阴谋露了马脚。最初启示了我的是《琳琅秘室丛书》里的两部《茅亭客话》,一是校宋本,一是四库全书,同是一种书,而两本的文章却常有不同,而且一定是关于‘华夷’的处所。这一定是四库本删改了的;现在连影宋本的《茅亭客话》也已出版,更足据为铁证;不过倘不和四库本对读,也无从知道那时的阴谋。”“清朝的考据家有人说过,‘明人好刻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妄行校改。我以为这以后,则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变乱旧式,删改原文;今人标点古书而古书亡,因为他们乱点一通,佛头着粪:这是古书的水火兵虫以外的三大厄。”(先生在文中用了宋本和清本作了对比,这里由于篇幅的关系我不列举了) 先生的文笔真是一针见血,道尽了满清政府对我汉文化篡改的目的。他们不但在身体上对我汉人进行奴育;直至在精神文化上也同样。 下面再作一个比方:假如我们还是受到日本人的蹂躏;假如日本人对我们的统治站稳了。百年或几百年后,由于我们伟大的汉文化也同化了日本人,我们会不会也拍一些电影、电视对日本人称颂呢? 我想,如果哪个文化人或导演忍不住寂寞,一定要写或拍些有辫子的人的事和戏的话,则大可体现一点我们汉人的民族气节或满清政府腐败的作品。比如“洪秀全”,比如“八国联军”等等。这样多少能激起一点我们的爱国热情;让我们知道,一个民族必须强盛的理由。唐李世民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整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文章的最后,让我再引用鲁迅先生的一段文字来结束我的观点。 “但俞正燮的歌颂清朝功德,却不能不说是当然的事。他生于乾隆四十年,到他壮年以至晚年的时候,文字狱的血迹已经消失,满洲人的凶焰已经缓和,愚民政策早已集了大成,剩下的就只有‘功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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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风中沙鸥

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了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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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ygefes

《红楼梦》以封建贵族青年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中心线索,通过贾、薛等家族由兴到衰的发展历史,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十八世纪中叶广阔的社会现实,集中地表现了封建社会种种尖锐复杂的矛盾斗争,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本质,从而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中的爱情的独特性,首先是由其男女主人公的独特性而决定的。其次具有同以往所有的爱情故事不同的内涵。宝黛爱情悲剧是必然的。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一方面反映了追求个性自由的初步民主主义思想与衰朽的封建主义的矛盾,它反映了那个时代最主要的社会问题,是对封建主义的血泪控诉,也是对新的社会理想和生活理想的反映和追求。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另一方面是让人警醒的众生浮沉之梦,宝黛的爱情悲剧也正是说明了这一点。 【关键词 】《红楼梦》悲剧 独特性 必然性 社会根源 【正文】《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批判不仅深刻,也极其广泛。封建社会里所存在的很多问题,无论是典章制度、道德法律、文化教育、宗教信仰、思想观念以至风俗习惯等等,曹雪芹都做了广泛的反映和不同程度的审视。其涉猎之广,堪称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正如王希廉所说:“《红楼梦》可谓包罗万象,囊括无遗,岂别部小说所能望其项背!”(《红楼梦总评》)(1)而其中尤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激起读者的同情、感慨和深思。曹雪芹在表现这一爱情悲剧时,并没有把悲剧冲突放在肤浅、表面的尖锐状态中,而是真切细腻地描叙了林黛玉和贾宝玉从两小无猜到相知默契的感情历程中同周围环境的对立。 一、《红楼梦》爱情之悲剧性 林黛玉初来贾府时,贾府上上下下对于她可能成为贾府儿媳怀着很大兴趣。善于看风使舵、窥察贾母神色的凤姐就多次打趣林黛玉,第二十五回,亲昵地戏称:“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儿?”(2)第六十六回,兴儿对尤氏姊妹介绍贾府人物时,颇自信地说:“贾宝玉的婚事,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3)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林黛玉孤傲性格的发展和叛逆思想的外露,她逐渐失去贾府统治者们的喜爱。她和贾府的冲突,是以一种表面平静而内在深刻的形式进行的,是真正尖锐的。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成为悲剧,不是由于宝钗的出现,也不是简单地由凤姐、王夫人,贾母造成的。对于这些宝黛爱情悲剧的直接制造者,曹雪芹并没有把她们写成像传统的戏剧小说里的小丑一样拨乱其间,而是写她们沿着封建社会不可抗拒的社会法则在进行活动。并不是由于简单的门不当户不对,并不是简单地由于自由恋爱触犯了封建婚姻制度,而是在于这一爱情本身所包蕴的反封建色彩为社会所不容造成了悲剧,这是曹雪芹高出于他的前辈的地方,也是写得更深刻的地方。 (一) 不合“礼”的“木石前盟”——注定的悲剧 《红楼梦》所提供的金玉姻缘和木石前盟的故事框架,其意义要远远超出故事本身。而且,其思辨内容的丰富和深邃,它伸向中国历史,文化、哲思、美感的深处,结晶了几乎全部的精华和缺憾,囊括了几乎全部的欲望和冲突。近年来有的研究者力图透过小说故事情节的表层进入到精神象征的深层,注目于设置在人物之间的抽象而隐秘的关系。如说薛宝钗的“金”是草“木”之人林黛玉的克星而贾宝玉的“石”有两重性,既可化为土而生木,又可采炼而成金,所以有“木石前盟”和“金玉因缘”两种潜在可能性。在林黛玉代表的“木”字和薛宝钗代表的“金”字上,可以检索出中国文化一连串相关的意象及概念:木近水,金近火,阴柔与阳刚,寂寥与活溢,虚无与实有,悲观精神与乐观精神等等,正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对宇宙人生两种不同的本质认识的体现。薛林二人是作为两种对立的审美规范、人格理想和宇宙精神的化身而呈现的,贾宝玉这个人物的意义便是尝试某种取舍的可能性。作为巨大的精神矛盾的负担者,贾宝玉的秉赋虽倾向于林黛玉,实际上是无从选择的。在封建的“礼”教面前,他是渺小的,以他个人的能力是无法与整个封建社会抗衡,也无法与封建的婚姻制度抗衡 (二)宝黛感情产生嫌隙的根源——宝玉的软弱多情 贾宝玉是人所共知的小说主人公,可以说处于全书形象体系的中心地位。金陵十二钗是小说着力描写的十二个女子,应当说在这个形象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还有为数不少虽则身分低微然而品性不凡的女儿形象令人瞩目。显然,所有这些人物同主人公的关系远远不是那一张谱系表所能包罗和表示的。 看贾氏四春同宝玉间的关系,可以说手足之情各各在案,省亲一节写到元春与宝玉虽系姐弟,情同母子,发蒙开智,手引口传,悉心教养,属望至殷。探春与宝玉虽则隔母,其于宝玉的亲厚绵密较一母所生的贾环胜过十倍。二十七回写她特地叫宝玉离了众人到石榴树下说话,央及宝玉给买新雅玩意,应允亲手给宝玉做鞋,还诉委曲、数落生母赵姨娘的不是。此处作者特借宝钗之口点明:“显见得是哥哥妹妹了。”(4)懦弱迎春,少言寡语,平日同宝玉似乎没有什么可资“特写”之处。然而当迎春嫁后,宝玉跌足叹气,独自至紫菱洲徘徊瞻顾,触景伤情,吟诗忆念的正是手足之情。惜春年幼,性又孤介,宝玉对她一视同仁,虽无特写,亦可包举。至于李纨凤姐,与宝玉之间既系叔嫂,亦同姐弟。李纨执掌大观园,园中一切活动,以她为首,自是宝玉感情天地中不可少的一个人物。凤姐更不必说,与宝玉同有“姐弟逢五鬼”之在厄,同命共运,情如骨肉。再有秦氏,她虽是宁府的人,较李纨凤姐远了一层。但她是导引宝玉人梦进入太虚幻境的人。在小说中占有特殊地位。史湘云不是贾府的人,但其与宝玉的关系几可与黛钗鼎足而三,除去对她才情品格的种种描写外,有“金麒麟”一案足资证明。此外还有一个妙玉,与贾府不沾亲不带故,她之人正册除了因出身高贵外,也因为同宝玉之间存在着某种“情”的连系。由“品茶”、“乞梅”等情节,特别是贺宝玉生日那一个“遥叩芳辰”的拜帖,可以见出这个“褴外人”已蹈人栏内,不知不觉地为“情”所牵动。 此外,贾宝玉同情于画蔷的龄官,庇护过烧纸的藕官,替彩霞瞒赃,为芳官不平,怕和尚的臭气熏了尤氏姐妹,破例接待付家婆子惟恐薄了付秋芳……等等。可以这样认为,列名其上的所有女子,几乎都在不同的层次上,从各个不同的角度,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向“诸艳之冠”的贾宝玉“挂号”。也就是说,这些艺术形象,不论他们自身的重要性如何,都有一个共同之点,即与宝玉之间存在着某种感情上的联系,足以揭示贾宝玉性格的特征“多情”。 另一方面,贾宝玉性格中存在软弱的一面。《红楼梦》中睛雯、金钏、黛玉的死,他除了恨的要死怜惜的要死之外,没有真正为避免她们的死而抗争过。正是他的软弱,所以他才能够爱晴雯却不能拒绝袭人的诱惑,爱黛玉却又贪恋宝钗的冰雪肌肤,大家都说曹雪芹以隐语说宝玉,说他的草莽愚顽、不肖无能,在对待爱情这一方面来说,其实也是不无道理。 (三)宝黛反世间之道而行的结局——理想的幻灭 《红楼梦》中两个爱情主角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不再是以前戏剧小说所常写的“金榜题名”式的才子和温婉贤淑的佳人,而是两个性情乖僻,被当时人嘲弄为有“痴病”的封建主义的叛逆者。他们不单单是在自由恋爱这点上与那个社会相抵触,而是在许多思想问题、生活问题上与那一社会相违背。贾宝玉坚决拒绝了封建家庭给他安排的生活道路,他对举世趋之若鹜的科举仕进道路非常冷淡,把那些匍匐在功名仕进底下的人痛骂为“国贼”、“禄蠹”,并对封建秩序、精神道德等等都给以激烈地憎恶和否定,甚至把那些宣传封建正统教义的书给烧了。贾宝玉彻底打破了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认为“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子”,“男人不过是一些浊沫渣滓”(5)。林黛玉虽然口头上说得不多,但在许多实际行动上背离了那一社会的妇道,特别是她对贾宝玉的叛逆行为始终采取同情和支持的立场,不仅对他从不说那些仕途经济的“混帐话”,而且把贾宝玉引为知已、视为生活的终生伴侣。 宝黛之间的爱情尽管有着反封建的叛逆色彩,但另一方面又有着浓重的没落贵族的气息。这一方面表现在男女主人公由于过着悠闲的生活,他们的爱情生活打上了绮艳轻柔、闲愁万种的情调。另一方面,由于他们这一爱情的阶级性,更规定了他们爱情的反封建只能达到一定的限度。他们的爱情,只能局限在大观园那一狭小的天地里,他们无力到荣国府外面去开拓新天地。他们对封建家长还存在着某些幻想,在爱情最后的阶段,他们消极地等待由封建家长做主完成婚姻,以至在封建包办婚姻制度面前失去了斗争的能力。 这种反封建爱情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是贾宝玉、林黛玉爱情的致命弱点。因此,这一爱情最后走向悲剧的结局,固然是由时代所造成的,但爱情本身所存在的贵族的弱点,也成为他们爱情更加难以逃避悲剧结局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 二、《红楼梦》爱情之独特性 《红楼梦》爱情之独特性,主要在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性格。 (一)林黛玉的性格 林黛玉悲愁和眼泪最深刻的根源,是她和周围环境世俗人群的不相协调。不必说恪守名教的薛宝钗,也不必说逆来顺受的贾迎春,便是豪爽旷达的史湘云,也有她从俗认命的一面,随遇而安,因而她们虽则各有自己的悲剧,却都不如林黛玉的悲剧那样富于社会意义和激动人心。林黛玉那种孤高敏感的个性和气质,的确是十分独特的。常常有这样的情形,贾府上下的人,尤其是贾宝玉并未伤害林黛玉,林黛玉却认为别人伤害了自己。有时甚至别人的好意也会成为她伤感的由头。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却合情合理,完全显示出了这一个性的独特性。一次贾府伶人扮戏其中小旦扮上活象一个人,风姐、宝钗、宝玉等人心里都知道,但谁也不说出来,或不敢、或不肯,都是为了怕伤着林黛玉。惟有史湘云心直口快说了出来,宝玉忙使眼色制止,好意调停解释,到头采,黛玉不但不领宝玉的情,恼他比恼湘云更甚,宝玉分辩说自己并未拿黛玉比戏子,并未笑她,黛玉回道:“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的是什么心?莫不是他和我玩,他就自轻自贱了?他原是公侯的小姐,我原是贫民的丫头,……”(6)这是怎样—颗敏感自尊的心。的确,谁也没有想给黛玉难堪;然而她脆弱而倔强的个性,时时处处都在防范自卫的心理,对宝玉由相知而苛求的感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理解而且值得同情的吗!就如宝钗送燕窝赠土仪一类事情在黛玉心理上引起的反应,也当作如是观。在宝钗这面好意是毋庸置疑的:在黛玉这面,伤感悲泣又实在出自必然。可见,连好意的关切和体谅都会触发她的联想,引起他的伤感。 在林黛玉身上,真正属于她自身的个性表现得比较充分。她的所谓孤高自许、目无下尘,她的敏感、多疑、自尊、小性.常常带有更多的个人性质。从一些细微末节之中已可见出端倪。周瑞家的分送宫花,别人都谢过收下,唯独黛玉发问:“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都有呢?”“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粗粗看去,黛玉确实挑剔、小器,透过表象,可以感到她时时处处看重作为一个独立个性的自我。行酒令时,她随口说出了《西厢记》(牡丹亭)等“淫词艳曲”里的句子,失于检点,以致受到宝钗的箴规。黛玉似乎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训诫放在了脑后,总想展露才智,争强斗胜。省亲之日黛玉安心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想只命作一匾一咏,又不好违谕多作,大为扫兴。后采到底憋不住,替正在大费神思的宝玉作了“枪手”,令宝玉喜出望外,觉得比自己高过十倍。 (二)贾宝玉的性格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中心人物,也是作者着力最多、写得较为成功的人物。在他身上既有着作者的影子,也寄托着他对人生和现实的反思。 关于他的形象,作者在第三回有过概括而形象的说明;“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7)在这两首《西江月》词中,作者所赋予贾宝玉最鲜明的性格,就是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的叛逆精神。而在这以后的描写,都无非是这两首词的深化和形象说明。 贾宝玉性格的特点,首先是对于锦衣玉食、安富尊荣生活的不满、厌恶,乃至愤懑。第七回他感慨地说:“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绫罗纱锦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木朽株。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8)第七十一回,贾宝玉更是愤慨地说:“我只恨我天天圈在家里,一点儿做不得主,行动就有人知道,不是这个拉,就是那个劝,能说不能行。虽然有钱,又不由我使。”(9)封建贵族的沉闷生活,使他心中充满了孤独、寂寞和哀愁,也刺激了贾宝玉要求摆脱束缚的性格发展,并导致了他在思想和行动上对一系列腐朽的封建制度和教义的怀疑否定。他对八股文深恶痛绝,认为那只是“后人饵名钓禄之阶”,是“诓功名混饭吃的”。贾政督逼他必须把四书“一齐讲明背熟”,他读了几年,仍大半夹生,“断不能背”。但却对当时的“淫词小说”《牡丹亭》、《西厢记》非常喜爱。他不肯走当时一般贵族子弟所走的“学而优则仕”的“为官为宦”的道路,更不愿同官场人物交际,骂那些热衷功名的人都是些“国贼禄鬼”、“沽名钓誉之徒”;却对封建社会最低层的艺人和奴婢怀着深深的同情和友谊,与出身平民的秦钟、家道贫寒的柳湘莲及艺人蒋玉函称兄道弟,对备受凌辱的丫环们温柔体贴,百般呵护。他对于男尊女卑的观念进行了大胆的挑战,把他的全部热情和理想寄托在那些纯洁的女孩儿身上。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贾宝玉的叛逆性格具有发展上的一贯性、连续性,以及思想上的严肃性和不妥协性。他同姐妹们的亲疏远近,是以思想上的亲疏远近为标准的。第三十二回,他当众宣布:“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吗?要是她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她生分了。”(10)这段文字告诉我们,宝玉和湘云、宝钗在思想上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同宝玉真正接近的只有黛玉。所以“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正是由于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是经过长期了解,是稳固地建立在思想同一的基础上的,宝黛之间的爱情才有了近代情爱色彩,而与封建的婚姻格格不入。 三、《红楼梦》爱情悲剧之必然性及社会根源 (一)家庭环境背景造成的必然性 宝黛俩人所共同具有的叛逆性格和生活理想,由于不容于当时的社会,由于他们和封建势力的尖锐冲突导致了这一悲剧,从而写出了这一悲剧的时代深刻性和必然性。宝黛之间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不能不是悲剧,因为在宝黛那个时代,假如两人的生活前途是光明的话,就必须不仅找到一块能够容纳自由恋爱和自由婚姻的国土,还要找到能够容纳贾宝玉、林黛玉的生活理想和生活道路的国土,找到一块能够容纳他们叛逆的地方。可是,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这就揭示了宝黛爱情悲剧发展的必然性,揭示出这不是一般的悲剧,而是一个时代的悲剧。那么大的贾府,上到贾母,下到丫鬟,没有人支持他们的爱情,没有人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并不是由于简单的门不当户不对,并不是简单地由于自由恋爱触犯了封建婚姻制度,而是在于这一爱情本身所包蕴的反封建色彩为社会所不容造成了悲剧,这是曹雪芹高出于他的前辈的地方,也是写得更深刻的地方。 爱情这个题材,到了曹雪芹手里,被空前地用社会性的,政治性的内容充实起来、提高起来,从而全面而深刻地对封建社会作出了有力的批判,这是《红楼梦》不同于才子佳人小说的地方,不同于以前的人情小说的地方,也就是《红楼梦》为什么如此富于影响和震撼人心的地方。 (二) 当时的社会环境是生成悲剧的根源 《红楼梦》在展开爱情悲剧的同时,揭露了贾,薛、王,史等封建大家族的腐朽和罪恶,这在封建社会的末期有其典型意义,它们是整个即将没落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写照。小说的第四回写了薛家公子薛蟠,因霸占丫头,平白地打死了人,竟一走了事,作案一年,官府不敢究问。金陵应天府尹贾雨村初上任不知内情,本想依法办理,一个门子止住了他,并向他介绍了一通“护官符”的缘由:“如今凡作地方官的都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所以叫做‘护官符’。”(11)于是贾雨村就“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事后又连忙修书二封给薛蟠的姨父贾政,舅父王子腾请他们放心。“护官符”不仅深刻地暴露了当时官场,吏治的黑暗腐败,而且表明了四大家族在那个封建社会里有着何等强大的政治势力。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下,在贾府上下看来,贾宝玉如和宝钗结合,他将赢得世俗艳羡和锦绣前程。贾宝玉如和黛玉结合,他将一无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世俗只能允许贾宝玉和宝钗结合,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 综上所述,《红楼梦》这部小说很有研究价值同时它包含巨大的社会意义。它一方面通过宝黛爱情的悲剧故事,反映贵族判逆者反对科举功名,反对礼教纲常,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给他们规定的生活道路,要求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重个性。另一方面是让人警醒的众生浮沉之梦,宝黛的爱情悲剧也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红楼梦》这部伟大的文学名著将在人类历史上永放光辉。 我写得是《红楼梦》的悲剧意识求求给分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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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酬勤1212

刚强不阿 理性抗争——也谈《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内容摘要代表汉乐府民歌最高艺术成就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中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中的一座高峰,刘、焦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极具高度的典型意义,他们的死,历来受到人们的同情和赞颂。笔者试图通过故事当中的“遣归”、“求婚”、“合葬”这几个至关重要的情节的探讨,进一步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揭示封建社会里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封建家长制度下,专制家长的绝对专制使得男女青年婚姻不能自主,青年男女陷入深重的痛苦,尤其是妇女受到最为惨重的迫害,从而再现刘兰芝刚强不阿,理性抗争的正义形象。关键词:悲剧根源 探讨 封建礼教 殉情 理性抗争每次读《孔雀东南飞》,常读常新,常新常想:刘兰芝那么知书识礼,聪明美丽,勤劳能干,温顺贤慧,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与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为何非休她不可?既然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史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什么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同时,兰芝仲卿他们以自杀殉情的方式向封建礼教进行有力抗争以后,两家会求合葬吗?这一系列困惑,让我更为执着地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礼、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淫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淫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无论是富贵不淫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淫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淫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梦,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 参考文献:1 . 余冠英选注 1953 《乐府诗选》 人民文学出版社2 . 李因笃、陈祚明等 1987.6 《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孔雀东南飞》3 . 孙志凌 2001.7 《孔雀东南飞》中的三个问题 河北《语文教学之友》4 . 游国恩等 1989.5 《中国文学史》 人民教育出版社5 . 金伟源 1989.5 生不偕老·死求同穴——《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讲析》 华东师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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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0727

中国从不缺乏优秀的悲剧,也从未依附于西方悲剧理论。中国古代十大悲剧:窦娥冤 元 关汉卿精忠旗 明 冯梦龙桃花扇 清 孔尚任琵琶记 明 高则诚长生殿 清 洪升赵氏孤儿 元 纪君祥清忠谱 清 李玉汉宫秋 元 马致远娇红记 明 刘东升雷峰塔(又名白蛇传,原著本是悲剧,电视剧是改编了的) 清 方成墙以上这些,必然是十分优秀的悲剧,但是,我个人以为,过于分明的划分喜剧与悲剧的界线,本就是矮了一截。却难以达到一部开天力作的层次。比如中国文学的圣经《三国演义》,就并无明确的悲剧或是喜剧的定义。一个织席贩履的平头百姓,总是有太多事无力掌控,纵使满腔怒火,但也一事无成。数次身处险境,又总有一些贤才辅佐,助其化险为夷。而一个“挟天子以令诸侯”,一个“无孤一人,不知几人称帝”的大人物,一举歼灭袁绍,面对沧海,立于竭石,有的却也只是孤寂与苍凉.......戎马一生,文才武略,一生风风火火,最终却只是为司马家族打了江山。悲剧,本就是人生的一部分,当一部文学作品达到《三国演义》这样的境界。又何分什么喜与悲?哀与乐?悲中有喜,喜中有悲。是《三国演义》的精髓。也是中国文学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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