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eybackkom
最近一篇有关熟蛋返生研究的论文引起了全网热议,这篇论文被刊登在了写真地理这一省级期刊上。这样一篇有悖常理和科学常识的文章,能够出现在省级论文期刊上说明文章的发表和审核校对,一定存在着不为人知的灰色问题。作为一名科研从业相关人员,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点问题。
从事科研的人应该都知道,一个正经的期刊是不存在收取版面费,审稿费以及校对费等莫名其妙的费用的。但是有一些期刊以收版面费为名打着收取优质论文的旗号,实则为了自身刊物的经济利益着想,这样一来既能够保证期刊有文章可发,又能够收取一部分经济利益。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定的政策,提高违规成本。
通常一篇正式投稿的省级期刊论文篇幅应当在3~4页以上,但是这篇论文只有两页,并且论文的内容非常不合常理,也有被科学基础理论。这样一篇文章能够刊发在省级期刊上说明作者很有可能是找了一些中介机构,花钱买了版面。
虽然在科研行业中介买卖论文收取灰色利益,已经是大家心知肚明却不点破的行业潜规则,但是这样一个灰色产业链严重影响了国内科研学术圈的氛围,也影响了国内期刊杂志的质量,这也是我国期刊质量为为什么远远达不到国际高质量期刊水平的原因之一。因此国家应当出手整改这一灰色产业链,严打中介收受灰色利益,谨慎审核论文质量。
艺术边上观望
可以。如果是中介或者他们主要是想从您的身上获得金钱,对您投稿的期刊是不会有做手脚的。但是投期刊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还是会有想把您的期刊占为己有想发表的人,要小心注意防范。
warmerting
以后应该能,还是归你呀,你有著作权,稿费是得要。如果不给,或者归他所有,你完全可以告他。无论何时,如果别人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必须在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并且别人不得修改你的作品(不影响作品实质内容的文字修改除外)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请注意上述规定中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要看你和杂志社有没有约定独家买断版权或许可使用部分版权。
luclmars明尼苏达
面对这些问题不得不先介绍一下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请注意上述规定中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要看你和杂志社有没有约定独家买断版权或许可使用部分版权。 下面针对你的问题做以下回答: 1、无论何时,如果别人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必须在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并且别人不得修改你的作品(不影响作品实质内容的文字修改除外); 2、其它问题需分三种情况来回答: 第一种情况,你没有和杂志社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权利还是你的,你有权再投稿、再获报酬,当然文章还是完整的归你所有。 第二种情况,你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但没有被杂志社独家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只是许可杂志社使用,那也不影响你再投稿、再获报酬,只是你的权利已被别人分走了一部分,但作品形式上还是归你所有,因为永远都必须署上你的名字。 第三种情况,你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并被杂志社独家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那么你就不能再投稿、再获报酬了,只是在作品上署着你的名字。
正常投稿流程都是先发文章,寄审稿费,然后文章出刊后寄版面费,而且杂志都是要求直接寄到杂志社的地址汇款。但建议你最好确认杂志社是正规的杂志,要不也有可能是假的。具
那需要看你找的什么样的中介了,如果是正规的机构,各方面的资质都有,那应该没事,毕竟他们有渠道,做的就是这个。如果只是个人的,什么信息也没有,那你得小心一些了。另
如果你选择的是那种大的出版社 一般是不会的最小说,起点,漫友啊都不错的。南风 一般投稿之后都是编辑或者编辑助理查看,进行筛选,一般情况下不会被盗用。否则人
你只要能证明网上的那个人是你就不会有问题的。
不会的,因为审稿时会查重。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