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乾宝宝
分情况讨论。
签署学术论文需要认真对待。但在实际投稿时,有些作者会由于各种原因,在投稿后随意更改作者姓名,如添加新作者或删除现有作者,或改变作者顺序。随意更换作者将被期刊编辑视为一种异常行为,被拒绝的风险很高,甚至更糟,被视为学术不端行为,这将对作者和合作者未来的投稿产生不良影响。如果作者在没有事先与期刊沟通的情况下,与新作者一起提交修订版,他或她很可能会醒来并被拒绝。
一、学术论文的签署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不剥夺原则
符合作者资格的人,除涉及保密事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其作者资格。
2、非虚构原则
对于不符合合作者标准的,不应受职位、声誉等因素的影响,更不应因利益交换而虚构为论文作者。
3、不送礼原则
承诺获得科研经费并提供实验条件的人不符合合作者身份,不享有著作权或者署名权。
4、不滥用原则
对不符合作者署名要求,但确实对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可在致谢中说明他们的贡献。
因为论文表现出了作者的考研能力,所以不得随意更改作者名称,保证他人版权得到保护。
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更改论文作者呢?
1. 经过同行评议,学术编辑对稿件进行了重大修改。如果原作者无法完成需要补充的内容,需由他人进行补充实验,如数值计算、理论证明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新的作者,但必须在修改回复中告知编辑和审稿人。新增作者做出了哪些贡献,以及同意新增作者的所有作者的声明和签名。
2. 只有在稿件被接受之前,并经期刊编辑批准,才能对作者名单中作者的归属顺序进行任何增加、删除或更改。
总之,最好是交稿子前;确保你事先有署名,不要改变你论文的作者。否则,自己投稿过程中增加的麻烦就小了,会因此导致论文被期刊退稿得不偿失。
已刊 就没有办法 增加 作者了!!未刊之前,修改中 是可以增加作者的。
要看杂志。若果杂志同意就可以,杂志不同意,第一作者就不能动了。要跟杂志商议、沟通。严格讲,这样是不好的。有的严格的杂志,如果确定录用,就按照投稿时的作者顺序,一
是不可以修改的,论文在被录用意味着论文通过了审核,这个时候修改作者单位是会影响论文学术水平的。而且论文被录用后是不允许更改作者以及单位的。接下来,根据这个问题详
修回?一般级别较低的期刊录用后,排版前都还是可以修改第一作者的,如果是级别较高学报以上的期刊,通知已经录用并汇款了,内容就不能再变化了,也不知道对你的问题是否有
可以。首先,除非有非常必要的原因,否则不建议在这个阶段更改。当然,事实证明,在proof阶段也是可以更改作者的,但是过程可能会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