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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语语法研究现状 自1898年《马氏文通》面世至今,汉语语法研究历经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和 进步,从一开始的模仿到今天的自觉与成熟,从一开始着眼于语言共性到后来着 眼于语言个性再到今天将共性与个性并重,汉语语法的研究发展到现在,无论是 视野、队伍,还是方法、成果,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状态。 但是,与其他语言,特别是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汉语在语法上有太多的例 外和特殊。当我们努力揭示汉语语法原貌的时候,发现汉语在语法中还存在着许 多说不清的问题和现象,汉语语法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景象。 (一)本位问题 “本位”问题是汉语语法研究百年来的中心问题之一。 《马氏文通》(1898)模仿拉丁语语法体系,接受词法的重要性,认为通过 各种词类的说明和解释就能够说明汉语语法的规则,马建忠先生提出“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 读焉”,采用“字(word)”本位的语法体系。 1924年,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则采用句成分本位的语法体系。 黎锦熙先生是继马建忠先生之后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来解释现代汉语白话文语 法最有成就的学者,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的“引论”中说:“诸 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195 年重版序言中,黎锦熙先生又说:“《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 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1982年,朱德熙先生在《中国语文》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语法分析和语法 体系》,提出了反对“句本位”的观点,他认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 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 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同年的《语法 讲义》和1985年出版的《语法答问》,都更加明确了先生“词组本位”的语法体 系,对以后的中国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94年,徐通锵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连续发表了《“字”和汉语的句 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两篇论文,异军突起,提出了字本位 的研究思路,他认为: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特点就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 概念,形成一个“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基础性结构格局。 同年,邢福义先生在华中师大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提出的是“小句中枢 说”,第二年(1995)在《中国语文》上发表了论文《小句中枢说》,第三年(1996 出版《汉语语法学》,他在导言中明确提出“本书的语法系统,是‘小句中枢’ 语法系统”,认为小句在汉语语法系统中处于中枢地位。 除了这些单本位的语法体系主张之外,还有复本位的语法体系。比如张志公 的词和句复本位体系,还有马庆株提出的词和词组复本位体系,等等。 (二)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 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是本位问题的另一种表现。一般都认为汉语语法单位有 四级:语素、词、短语、句子。但是在对这些语法单位划界区分的过程中,会有 归类两难的情况;因此,为了解释这些语法现象,也有其他关于汉语语法单位的 认识。 首先是关于叫“词素”还是叫“语素”的不同认识。“词素”和“语素” 两个术语均是英语“morpheme”的汉译,起初译作“词素”,1958年吕叔湘先生根据朱德熙先生的建议改译为“语素” ①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词素” “语素”两个术语便普遍出现于研究现代汉语词汇、语法的论著和相关的教材之 中;70年代末以来的著述采用“语素”的越来越多,并出现了不少阐述选择理 由的论著。 其次,吕叔湘先生在区分短语和复合词时,把介于词和短语之间的单位叫做 短语词。他认为在词和短语的划分上,语法原则和词汇原则有时候有矛盾;这种 矛盾可以用“语法的词”和“词汇的词”这样不同的名称来解决;可是这种做法 还不能办到,因此,在语法上可以认为是一个词、而词汇上宁可认为是一个短语 的“中间物”,可以称为“短语词”。 ② 还有,句子可以分为单句和复句,构成复句的单位可以叫“小句”;如何进 一步明确小句和单句之间的关系呢?邢福义先生的小句中枢说,便提出了语法单 位是语素、词、短语、小句的观点。 ③ 此外,郭锐老师根据话语片段在话语组织中表现出的相互区别的本质特征 将汉语语法单位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语素和语素组,第二层级是词和词组 第三层级是小句和小句组,第四层级是句子。 ④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如何划界、如何定义、如何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 一个需要不断进行研究的问题。本文要讨论的纠葛现象便源于此。 (三)语法现象归类问题 如果说划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那么归类就是自下而上的分析。每一个语法 单位的细化研究都需要进一步分类。比如语素,一般有成词语素和不成词语素之 分,在成词与不成词之间,就回到了词和语素划界的问题。 在诸多汉语语法区分归类的问题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在上世纪50年代就 有过的三次大规模的讨论,一次是词类区分问题,一次是主宾语问题,还有一次 是单复句的划分问题。 传统的语法研究都是从词类开始的,但是因为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 化,所以划分词类一直是汉语语法研究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有关这个问题的 分歧主要集中在汉语的词能不能分类、以什么标准分类,应该建立什么样的词类 系统,对那些多功能的词应该怎样处理这样几个方面。高名凯先生就认为汉语的 ①吕叔湘.语言和语言学[J].语文学习.1958(2)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③邢福义.小句中枢说[J].中国语文,1995(6) ④郭锐.汉语语法单位及其相互关系[J].汉语学习,1996(1)实词不能分类。 ① 张斌、胡裕树二位老师则认为汉语有词类的分别,而且主张根 据不同的语言特点做具体的分析,区分词类不能离开结构去谈意义。 ② 周祖谟先 生主张按照词的句法作用和词法特点来划分词类,并对兼类词的识别问题提出了 重要看法。 ③ 到目前为止,划分词类的三个标准——意义、形态、语法功能—— 已经取得了共识,大家对兼类词也有了一致的看法;但实词和虚词应该如何划分 副词是虚词还是实词,实词有哪些小类、如何看待区别词,叹词和拟声词又应该 如何归类等问题,都未能有统一的认识。 汉语的主语和宾语问题的讨论从1955年7月到1956年4月,历时近一年 讨论的焦点是究竟从结构形式出发确定主语宾语,还是从意义出发确定主语宾 语。最终肯定了形式与意义统一的原则,周祖谟、张志公、胡裕树、张斌、曹伯 韩各位先生都表达了相同或相似的看法:确定主语和宾语的范围必须同时顾及结 构和意义。 ④ 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专门谈到:“从语义 方面看,名词和动词之间,也就是事物和动作之间,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关系,绝 不限于施事和受事;主语和宾语不是相互对待的两种成分,主语是对谓语而言 宾语是对动语而言的。但是就句法成分来看,宾语和补语如何区分,状语的构成 材料的多样性的认识,也都依然存在复杂情况”。 至于单复句问题最直接的分歧就是汉语到底需不需要有单复句之分,虽然大 多数人都认为应该区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还存在不同的声音。单复句应该有区 分,但又没有明确界限;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直在继续。 其他语法现象的归类,在短语的结构类、句类、句型、句式中都有或多或少 的表现。归类不清是因为界限不清,界限不清是因为语法现象情况复杂。所以 现代汉语语法中便有了种种纠葛。 二、什么是现代汉语语法纠葛 这里所说的纠葛,主要就是指相邻的两个语法单位、或同一语法单位的不同 类别之间界限模糊,总有一些语法现象在归属上存在归类两难的复杂情况。 “纠葛”一词出现于语言研究领域,可见于吕叔湘先生的《语文常谈》 (1981),他在书中第三章就提出“形音义的纠葛”,以说明存在于字中形音义 的错综复杂的情形。在语法研究领域中,已有许多专家学者对这种错综复杂的纠 ①高名凯.关于汉语的词类分别[J].中国语文,1953(10) ②文炼,胡附.谈词的分类[J].中国语文,1954. ③中国语文编辑部编.划分词类的标准[J].汉语的词类问题[C].北京:中华书局,1956. ④吕冀平等.汉语的主语宾语问题[M].北京:中华书局,1956.葛现象做出了或多或少、或点或面的描述和解释,只是没有叫做“纠葛”而已 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说,“由于汉语缺乏发达的形 态,许多语法现象就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 态’。”这里的中间状态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归类两难”的表现之一。 黎千驹先生于2005年在《云梦学刊》第26卷第1期上发表论文《论现代汉 语语法单位及词类的模糊性》,将语义学中的模糊性概念带进了语法研究,指出 语法单位及词类划界中存在的“中间状态”,明确指出语法单位和词类在划分中 的模糊性。 1993年,邢福义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上发表论文《汉语复句与单句的 对立和纠结》,指出:“长期以来,人们为现代汉语的单复句界限问题所困扰,企 图找到把二者一刀两断的标准。”在《语法研究入门·复句》(2003)中也说到 “客观世界中,甲事物和乙事物往往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事实上,复句与单句 之间既有对立,又有纠结。”这里,邢先生把这种单复句之间难以划分清楚界限 的问题叫做“纠结”。 莫超老师在1999年发表于《甘肃高师学报》上的《汉语语法单位教学的难 点及其相应的办法》一文中也提到“汉语语法单位一般认为又四级:语素、词 短语和句子。在相邻语法单位之间总有一些‘两属’的语言现象,在最复杂的语 法单位——句子中更是存在着难以理顺的定义纠结。” “中间状态”、“语法单位的模糊性”以及“纠结”,与本文所要讨论的现 代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一样,都是指各级语法单位之间出现的归类两难现象。划界 也好归类也罢,其实是一回事。正如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 中所说“摆问题自然摆的是实质性问题,纯粹名称问题不去纠缠,比如‘量词’ ‘单位词’、‘单位名词’,就不值得争论。”但是当名称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影响 时,“也有不纯粹是名称问题的名称问题,比如‘短语’、‘词组’和‘结构’”, 就需要摆出来说清楚一些了。 三、现代汉语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产生的原因 汉语语法之所以存在纠葛现象,究其根本,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汉语语法 研究的状况,二是汉语语法自身的特点。 第一,汉语语法研究状况导致汉语语法纠葛。 众所周知,汉语语法学是在西方研究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氏文 通》模仿拉丁语的语法体系,《新著国语文法》模仿英语语法体系,两位作者均以西方语法为蓝本给汉语语法浇铸了一层外壳。虽然之后的专家学者们开始逐渐 意识到这层外壳并不与汉语语法本身相贴合,但也只能是以这个并不合适的外壳 为坐标,不断地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做着进一步的修补工作,让这个外壳尽可 能地和汉语语法更贴合一些。 因此,无论是语法体系还是名称术语,都对《马氏文通》有着相当的保留和 继承。当汉语语法的特点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清晰的时候,学者们便开始不断 地对某些名称的内涵和外延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传统认识的影响和汉语语法现实 之间产生了差异,语素、字、词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复杂,短语和句子之间也 存在纠缠不清的现象,这就产生了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纠葛。 在汉语语法的研究中,从相关语法单位的定义中也能够看出纠葛成因,因为 许多概念都是相互定义的。比如说到副词,一般都说大部分副词是用作状语的 而说到状语,又说状语可以由副词充当。这种状态也会造成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 纠葛。 第二,汉语语法的特点。 关于汉语语法的特点,大家提出的观点和进行的讨论已经很多了。最基本的 特点有二,一是汉语是单音节语,二是汉语没有形态(说缺乏形态更为恰当)。 在进一步细化研究之后,目前已达成共识的汉语语法特点主要有:汉语词类跟句 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 基本上是一致的;汉语语法最主要的语法手段是语序和虚词;汉语中量词和语气 词的使用非常丰富。除此之外,汉语语法的特点还应包括:结构独特、灵活多变 注重意合。 ②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 1.缺乏形态。这是汉语最基本的语法特点,在三十年代就已逐渐明确。准确 地说是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所以词类跟句法成分 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所以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 本一致,所以汉语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所以划分词类就显得十分复杂,所以语 法单位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产生纠葛。 2.结构独特。和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主要表现在主谓结构和动补结构的独 特性上。主谓结构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可以加进去语气词,可以停顿,比如“他上 学了——他啊,上学了”。主谓结构可以作谓语,构成主谓谓语句。 动补结构的独特性主要表现为谓语中心的后边跟着的不都是宾语,这和西方 ①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②龚千炎.汉语语法研究的回顾[J].语法研究入门[M].商务印书馆,2003语言有着很大的不同,而且汉语语法里补语类型众多,许多时候和宾语一起出现 或是与宾语的形式相同,给人带来困扰。 其他比如存现句,方位短语做主语,而施事却出现在宾语位置上;再如兼语 句和连谓句,谓语出现多个谓词性成分。这些都是汉语语法所特有的现象。 3.灵活多变。汉语句子内部的次序比较灵活,可以改变其内部次序而不改变 句子的基本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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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语语法研究现状自1898年《马氏文通》面世至今,汉语语法研究历经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和进步,从一开始的模仿到今天的自觉与成熟,从一开始着眼于语言共性到后来着眼于语言个性再到今天将共性与个性并重,汉语语法的研究发展到现在,无论是视野、队伍,还是方法、成果,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状态。但是,与其他语言,特别是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汉语在语法上有太多的例外和特殊。当我们努力揭示汉语语法原貌的时候,发现汉语在语法中还存在着许多说不清的问题和现象,汉语语法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景象。(一)本位问题“本位”问题是汉语语法研究百年来的中心问题之一。《马氏文通》(1898)模仿拉丁语语法体系,接受词法的重要性,认为通过各种词类的说明和解释就能够说明汉语语法的规则,马建忠先生提出“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采用“字(word)”本位的语法体系。1924年,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则采用句成分本位的语法体系。黎锦熙先生是继马建忠先生之后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来解释现代汉语白话文语法最有成就的学者,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的“引论”中说:“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195年重版序言中,黎锦熙先生又说:“《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1982年,朱德熙先生在《中国语文》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提出了反对“句本位”的观点,他认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同年的《语法讲义》和1985年出版的《语法答问》,都更加明确了先生“词组本位”的语法体系,对以后的中国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94年,徐通锵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连续发表了《“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两篇论文,异军突起,提出了字本位的研究思路,他认为: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特点就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概念,形成一个“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基础性结构格局。同年,邢福义先生在华中师大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提出的是“小句中枢说”,第二年(1995)在《中国语文》上发表了论文《小句中枢说》,第三年(1996出版《汉语语法学》,他在导言中明确提出“本书的语法系统,是‘小句中枢’语法系统”,认为小句在汉语语法系统中处于中枢地位。除了这些单本位的语法体系主张之外,还有复本位的语法体系。比如张志公的词和句复本位体系,还有马庆株提出的词和词组复本位体系,等等。(二)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是本位问题的另一种表现。一般都认为汉语语法单位有四级:语素、词、短语、句子。但是在对这些语法单位划界区分的过程中,会有归类两难的情况;因此,为了解释这些语法现象,也有其他关于汉语语法单位的认识。首先是关于叫“词素”还是叫“语素”的不同认识。“词素”和“语素”两个术语均是英语“morpheme”的汉译,起初译作“词素”,1958年吕叔湘先生根据朱德熙先生的建议改译为“语素”①。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词素”“语素”两个术语便普遍出现于研究现代汉语词汇、语法的论著和相关的教材之中;70年代末以来的著述采用“语素”的越来越多,并出现了不少阐述选择理由的论著。其次,吕叔湘先生在区分短语和复合词时,把介于词和短语之间的单位叫做短语词。他认为在词和短语的划分上,语法原则和词汇原则有时候有矛盾;这种矛盾可以用“语法的词”和“词汇的词”这样不同的名称来解决;可是这种做法还不能办到,因此,在语法上可以认为是一个词、而词汇上宁可认为是一个短语的“中间物”,可以称为“短语词”。②还有,句子可以分为单句和复句,构成复句的单位可以叫“小句”;如何进一步明确小句和单句之间的关系呢?邢福义先生的小句中枢说,便提出了语法单位是语素、词、短语、小句的观点。③此外,郭锐老师根据话语片段在话语组织中表现出的相互区别的本质特征将汉语语法单位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语素和语素组,第二层级是词和词组第三层级是小句和小句组,第四层级是句子。④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如何划界、如何定义、如何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一个需要不断进行研究的问题。本文要讨论的纠葛现象便源于此。(三)语法现象归类问题如果说划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那么归类就是自下而上的分析。每一个语法单位的细化研究都需要进一步分类。比如语素,一般有成词语素和不成词语素之分,在成词与不成词之间,就回到了词和语素划界的问题。在诸多汉语语法区分归类的问题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在上世纪50年代就有过的三次大规模的讨论,一次是词类区分问题,一次是主宾语问题,还有一次是单复句的划分问题。传统的语法研究都是从词类开始的,但是因为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所以划分词类一直是汉语语法研究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有关这个问题的分歧主要集中在汉语的词能不能分类、以什么标准分类,应该建立什么样的词类系统,对那些多功能的词应该怎样处理这样几个方面。高名凯先生就认为汉语的①吕叔湘.语言和语言学[J].语文学习.1958(2)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③邢福义.小句中枢说[J].中国语文,1995(6)④郭锐.汉语语法单位及其相互关系[J].汉语学习,1996(1)实词不能分类。①张斌、胡裕树二位老师则认为汉语有词类的分别,而且主张根据不同的语言特点做具体的分析,区分词类不能离开结构去谈意义。②周祖谟先生主张按照词的句法作用和词法特点来划分词类,并对兼类词的识别问题提出了重要看法。③到目前为止,划分词类的三个标准——意义、形态、语法功能——已经取得了共识,大家对兼类词也有了一致的看法;但实词和虚词应该如何划分副词是虚词还是实词,实词有哪些小类、如何看待区别词,叹词和拟声词又应该如何归类等问题,都未能有统一的认识。汉语的主语和宾语问题的讨论从1955年7月到1956年4月,历时近一年讨论的焦点是究竟从结构形式出发确定主语宾语,还是从意义出发确定主语宾语。最终肯定了形式与意义统一的原则,周祖谟、张志公、胡裕树、张斌、曹伯韩各位先生都表达了相同或相似的看法:确定主语和宾语的范围必须同时顾及结构和意义。④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专门谈到:“从语义方面看,名词和动词之间,也就是事物和动作之间,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关系,绝不限于施事和受事;主语和宾语不是相互对待的两种成分,主语是对谓语而言宾语是对动语而言的。但是就句法成分来看,宾语和补语如何区分,状语的构成材料的多样性的认识,也都依然存在复杂情况”。至于单复句问题最直接的分歧就是汉语到底需不需要有单复句之分,虽然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区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还存在不同的声音。单复句应该有区分,但又没有明确界限;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直在继续。其他语法现象的归类,在短语的结构类、句类、句型、句式中都有或多或少的表现。归类不清是因为界限不清,界限不清是因为语法现象情况复杂。所以现代汉语语法中便有了种种纠葛。二、什么是现代汉语语法纠葛这里所说的纠葛,主要就是指相邻的两个语法单位、或同一语法单位的不同类别之间界限模糊,总有一些语法现象在归属上存在归类两难的复杂情况。“纠葛”一词出现于语言研究领域,可见于吕叔湘先生的《语文常谈》(1981),他在书中第三章就提出“形音义的纠葛”,以说明存在于字中形音义的错综复杂的情形。在语法研究领域中,已有许多专家学者对这种错综复杂的纠①高名凯.关于汉语的词类分别[J].中国语文,1953(10)②文炼,胡附.谈词的分类[J].中国语文,1954.③中国语文编辑部编.划分词类的标准[J].汉语的词类问题[C].北京:中华书局,1956.④吕冀平等.汉语的主语宾语问题[M].北京:中华书局,1956.葛现象做出了或多或少、或点或面的描述和解释,只是没有叫做“纠葛”而已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说,“由于汉语缺乏发达的形态,许多语法现象就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态’。”这里的中间状态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归类两难”的表现之一。黎千驹先生于2005年在《云梦学刊》第26卷第1期上发表论文《论现代汉语语法单位及词类的模糊性》,将语义学中的模糊性概念带进了语法研究,指出语法单位及词类划界中存在的“中间状态”,明确指出语法单位和词类在划分中的模糊性。1993年,邢福义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上发表论文《汉语复句与单句的对立和纠结》,指出:“长期以来,人们为现代汉语的单复句界限问题所困扰,企图找到把二者一刀两断的标准。”在《语法研究入门·复句》(2003)中也说到“客观世界中,甲事物和乙事物往往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事实上,复句与单句之间既有对立,又有纠结。”这里,邢先生把这种单复句之间难以划分清楚界限的问题叫做“纠结”。莫超老师在1999年发表于《甘肃高师学报》上的《汉语语法单位教学的难点及其相应的办法》一文中也提到“汉语语法单位一般认为又四级:语素、词短语和句子。在相邻语法单位之间总有一些‘两属’的语言现象,在最复杂的语法单位——句子中更是存在着难以理顺的定义纠结。”“中间状态”、“语法单位的模糊性”以及“纠结”,与本文所要讨论的现代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一样,都是指各级语法单位之间出现的归类两难现象。划界也好归类也罢,其实是一回事。正如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所说“摆问题自然摆的是实质性问题,纯粹名称问题不去纠缠,比如‘量词’‘单位词’、‘单位名词’,就不值得争论。”但是当名称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影响时,“也有不纯粹是名称问题的名称问题,比如‘短语’、‘词组’和‘结构’”,就需要摆出来说清楚一些了。三、现代汉语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产生的原因汉语语法之所以存在纠葛现象,究其根本,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汉语语法研究的状况,二是汉语语法自身的特点。第一,汉语语法研究状况导致汉语语法纠葛。众所周知,汉语语法学是在西方研究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氏文通》模仿拉丁语的语法体系,《新著国语文法》模仿英语语法体系,两位作者均以西方语法为蓝本给汉语语法浇铸了一层外壳。虽然之后的专家学者们开始逐渐意识到这层外壳并不与汉语语法本身相贴合,但也只能是以这个并不合适的外壳为坐标,不断地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做着进一步的修补工作,让这个外壳尽可能地和汉语语法更贴合一些。因此,无论是语法体系还是名称术语,都对《马氏文通》有着相当的保留和继承。当汉语语法的特点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清晰的时候,学者们便开始不断地对某些名称的内涵和外延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传统认识的影响和汉语语法现实之间产生了差异,语素、字、词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复杂,短语和句子之间也存在纠缠不清的现象,这就产生了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纠葛。在汉语语法的研究中,从相关语法单位的定义中也能够看出纠葛成因,因为许多概念都是相互定义的。比如说到副词,一般都说大部分副词是用作状语的而说到状语,又说状语可以由副词充当。这种状态也会造成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纠葛。第二,汉语语法的特点。关于汉语语法的特点,大家提出的观点和进行的讨论已经很多了。最基本的特点有二,一是汉语是单音节语,二是汉语没有形态(说缺乏形态更为恰当)。在进一步细化研究之后,目前已达成共识的汉语语法特点主要有: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汉语语法最主要的语法手段是语序和虚词;汉语中量词和语气词的使用非常丰富。除此之外,汉语语法的特点还应包括:结构独特、灵活多变注重意合。②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1.缺乏形态。这是汉语最基本的语法特点,在三十年代就已逐渐明确。准确地说是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所以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所以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所以汉语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所以划分词类就显得十分复杂,所以语法单位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产生纠葛。2.结构独特。和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主要表现在主谓结构和动补结构的独特性上。主谓结构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可以加进去语气词,可以停顿,比如“他上学了——他啊,上学了”。主谓结构可以作谓语,构成主谓谓语句。动补结构的独特性主要表现为谓语中心的后边跟着的不都是宾语,这和西方①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②龚千炎.汉语语法研究的回顾[J].语法研究入门[M].商务印书馆,2003语言有着很大的不同,而且汉语语法里补语类型众多,许多时候和宾语一起出现或是与宾语的形式相同,给人带来困扰。其他比如存现句,方位短语做主语,而施事却出现在宾语位置上;再如兼语句和连谓句,谓语出现多个谓词性成分。这些都是汉语语法所特有的现象。3.灵活多变。汉语句子内部的次序比较灵活,可以改变其内部次序而不改变句子的基本意思。比如:a.我还没有看这本书。这本书我还没有看。我这本书还没有看。b.一面锦旗挂在墙上。有一面锦旗挂在墙上。墙上挂着一面锦旗。c.仪仗队好威武啊!好威武啊,仪仗队!短语也可以改变语序,意思不变。比如:a.方言调查——调查方言b.又大又圆——又圆又大c.很好——好得很但更多的是意思发生了改变,比如:a.内容丰富——丰富内容b.后面的小孩——小孩的后面c.好商量——商量好d.语法传统——传统语法意思不变,所以句式选择丰富多样,“一样话可以百样说”;意思变化,所以汉语表达充满睿智,言外之意,随形而动,比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变与不变之间,就产生了语法现象的纠葛。4.注重意合。汉语注重意合,常常不用或少用连接手段,语言中词与词、句与句的组合经常是凭借语义上的关系和联想达成的。王力先生在《汉语语法纲要(1946)中说“复合句里既有两个以上的句子形式,它们之间的联系有时候是以意会的,叫做‘意合法’,例如,‘你死了,我当和尚。’”在汉语口语中,许多词语可以省略。(1)当上下文和情景确定时,名词、代词可以省略。比如:a.“高兴了吧?”“是啊,谢谢啦!”b.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个女儿。(2)有时,“是”、“有”、“在”这几个动词可以省略。比如:a.窗外一副繁华的街景。b.老太太已经80岁了。c.书啊,桌上呢。(3)特别是意合法的使用,省略掉虚词。比如:a.买不起别买。b.没戴眼镜看不见。c.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意合之后的语法形式不再具有所属语法单位的典型性。有的区别不大,比如“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个女儿”,主语承前省略,依然是一个复句;有的区别明显,比如“窗外一副繁华的街景”,省略掉了“是”,谓语从谓词性短语变成了名词性短语;还有的就为语法的研究带来了困扰,比如“没戴眼镜看不见”省略了表示原因的关联词,从形式上看是单句,从逻辑语义上看则是复句,于是就造成了语法现象的纠葛。第二章语素,语素和词之间的纠葛现象一、语素和词素在现代汉语语法学中,有一个与英语“morpheme”概念大体相当的概念,这个概念在建立之初被叫做“字”,后来随着国外语言学理论的译介,被叫做“词素”或者“语素”。这两个术语均是对“morpheme”的汉译。探讨究竟是“语素”还是“词素”,不仅仅是两个不同术语的问题,而且表现出大家对这样一个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本身的范围和功能认识的不同,这对于进一步区分语素和词是非常重要的。“morpheme”一词出自美国描写语言学派,最早被译作“形素”,后起译名是“词素”;在“词素”流行的同时,“语素”这个名称出现了,朱德熙先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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