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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您好,我是一名业余作家,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个人作品,不懂稿酬所得征税的问题,请问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专业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无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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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缴纳个税金额=(稿费收入额-800)*(1-30%)* 20%;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应缴纳个税税额=稿费收入额*(1-20 *)*(1-30%)* 20%。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期间,就4项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进行个税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务问题可在“51个税问答”小程序里咨询税务专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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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第三条第三款:“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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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I、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II、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III、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拓展资料】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
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不用交,因为我们的版面费中已包含了需要交的税了。索要发票是正当权利,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取决于所在国家和地区以及出版商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如果作者是非欧盟居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作者是欧盟居民,需要
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1、范围界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2、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
法律分析:稿酬所得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由支付稿酬单位按照预扣率代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稿酬所得属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的一部分,而综合所得按年计征,年终需要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