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12333
你若保留了几次改编不同时间版本,且该版本早于提供给中介版本,则有说服力。另外,你与中介有否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就这篇论文讨论沟通事宜?如有,也是证据。有否记日记习惯,提到此事的。
密果儿小雨
目前在刑事上,我国并未有直接针对论文代写、代发犯罪的法律条文,现实生活中也无法作刑事规制,针对当前局面,文章指出对于论文中介机构买卖论文的行为,不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对于论文中介机构代写、代发论文的行为,也难以适用侵犯著作权罪;只有在论文中介收取相关费用后未履行承诺时才有适用合同罪或者罪的可能;且组织买卖、代写、代发论文就其归罪的行为无法适用组织考试作弊罪。一、团伙犯罪认定方法为:1、在实施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2、在实施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3、多人实施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二、罪主要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为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为运用欺诈方法,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因此作出处分财物行为;3、主体要件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快乐@天使33
中介这个渠道是有靠的,至于具体你选择的哪个中介是不是靠谱这就另说了。论文中介之所以说有靠谱的,说白了就是花钱插队,相当于黄牛,不过是他们还提供其他的附加服务,比如帮忙修改文章,快速反馈,筛选合适的期刊。如果你实际比较急,可以找论文中介试试,在这里我只推荐淘淘论文网,因为在他家发表过三篇,感觉不错,其他的接触不少,大多不靠谱。如果时间不是很急,就自己投稿试试。
Lolita1015
不一定靠谱 一方面要看你找的中介是否靠谱。 毕竟那些昧着良心推荐盗版期刊、问题刊物、疑似假刊的中介还有很多,特别是那种花言巧语的中介很多。你也不要因为他们说自己是某某刊物的版权页编辑就盲目信任他们,说实话他们不过是包刊公司的中介,只要是中介,就不可能避免不被利欲熏心。比如你看我说了很久目前只上龙源的刊物的重大隐患,不还是有很多所谓的版权页编辑强词夺理,非要推荐么?为啥?因为便宜好发,对他来说拿提成…
自己写的论文被别人发表,这是侵权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支持论文不能借给别人发表的。论文内容在没有发表以前还是不要给他人阅览,不要用电脑形式传递,一是增加查重难度,二是怕雷同,三是即便不抄袭,对于论文的内容是知识产权
那就要看署名情况了,全你名,你得感谢老师,你老师的名字以指导老师名义存在,没毛病,老师单人名义那肯定是了,两个人共同名义,这个应另当别论,本质上是算的,没经过你
(1)发表论文不一定找中介,如果时间充裕,论文质量高,尽量自己投稿。(2)中介并不是都是,确实有一些靠谱的,但是需要你认真筛选。我接触过的淘淘论文网是比较靠谱的
直接报警求助,你只能在友情和权益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