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西方政治学:形成、演变及最新趋势【内容提要】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古希腊的圣哲们所奠定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伴随着社会科学分化的一般趋势,西方政治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学科框架,完成由传统政治研究向现代政治科学的转变。20世纪中期,行为主义及后行为主义政治学成为西方政治学的主导范式,它的孕育、兴盛和衰弱经历了大半个世纪。“二战”以后,西方政治学研究出现了三种范式或元理论(本体—规范的理论、经验-分析的理论和辩证—批判的理论)共存的局面。在当代西方社会科学的杂交化、整体化大趋势下,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学出现了政治经济整合研究、政治学现实性增强、政治哲学复兴、由国家焦点向全球视野的转变等新趋势。【关 键 词】西方/政治学/行为主义【 正 文】政治学是一个以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政治关系或政治实践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领域,它涉及国家(政府)、政党、权力、政策、统治、管理和价值分配一类的主题。在当代西方,政治学与经济学、社会学一起并称社会科学的三大学科。如同社会科学的其他学科一样,西方政治学(Political science)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形成于19世纪末、 20世纪初。在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的历程(经过确立独立的科学框架、学科的分化及初步整合、整体化和杂交化趋势出现三个阶段)之后,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学呈现出一种新的知识形态。本文将简要回顾20世纪西方政治学的发展,着重评析二战后及世纪之交西方政治学发展的状况、成就及最新趋势,以便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提供某些有益的借鉴。一、现代西方政治学的形成现代政治(科)学研究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然而,作为人类古老的知识领域之一,政治(学)研究源远流长,它的历史与国家的历史一样悠久。因为自从有了阶级和国家,就有了阶级统治和政治管理,也就需要对这一类现象加以研究,并提供政治相关知识。可以说,随着东西方最初奴隶制国家及其法律、政治制度的产生,就出现了政治的研究,开始了政治思想及政治学的发展史。在各文明古国遗留下来的历史典籍(如《汉谟拉比法典》、《摩奴法典》和《政事论》)中,可以找到大量关于政治和法律的论述。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古希腊的圣哲们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所奠定的。所谓的研究传统,是指一个学科或研究领域的研究组织、理论体系、主题范围、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的构成方式,它决定了该学科的学者们提出课题、分析问题和理论论证的方式。古希腊产生了系统的政治研究思想,以城邦(国家)的兴衰为中心,政治学作为一种为管理复杂国家(城邦)事务提供指针的专门学问而出现。古希腊时期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思想家或哲学家及学派。如梭伦、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学派、德谟克利特、诡辩学派、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其中尤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研究的成就最大。人们认为,他们两人奠定了西方政治研究传统及其方法倾向的基础——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哲学思辨方法和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实证比较方法;或者说,前一种模式“带有较多的哲学色彩、怀疑论和理想主义”,后一种模式“较为现实、科学和敏感”。(注:格林斯坦、波尔斯比主编:《政治学手册》(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11~12页。)之所以说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由古希腊时期所奠定的,理由是:第一,希腊人创立了政治事物,即描绘了政治这种东西,把它同个人存在和集体存在的其他方面区分开来;第二,希腊人在活动的意义上创立了政治学,意识到它本身是活动,是致力于研究政治事物的活动;第三,希腊人造成对单个政体(国家、城邦)两重性中固有的问题尤其是公民与政体的关系问题的持久意识;第四,希腊人首先认真地表达了政治学研究中主要的、令人迷惑不解的、一再出现的问题,即“既然”和“应然”的关系。他们从此开辟了解决实际的和伦理的东西之间关系问题的道路,即使没有为以后的政治研究提供一条可以被接受的路线,也提供了一个起点。(注:格林斯坦、波尔斯比主编:《政治学手册》(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11~12页。)古罗马时代尽管没有出现伟大的政治理论家,没有形成在后来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哲学,但是罗马人把古希腊的政治理论加以应用,其实际成就也深刻地影响了现代西方的政治思想。这不仅表现在罗马人扩展了实际的政治范围——从城邦国家扩张为地域辽阔的帝国,并创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表现在罗马人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将古希腊的政治研究传统带进中世纪,进而流传到现代世界;他们还为现代政治研究贡献了个性意识、个人尊严、“自然状态”与自然法、人生平等观念。古希腊罗马时代是西方政治研究传统的形成阶段。这一传统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政治思想与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密切相关,人们研究政治问题是为了实现某种“正义”或最高的“善”,其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政治伦理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中世纪是西方政治研究及政治思想缓慢演化的时期。基督教的兴起以及神学世界观的支配地位,对这一时期的政治研究及政治思想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有如政治思想家萨拜因()所说,基督教会的兴起及其对精神领域所拥有的控制权是“西欧历史上的政治学和政治哲学两方面最富于革命性的事件”。中世纪的政治研究主要采取了神学政治论的形式,政治学实际上是隶属于神学体系的一个科目;《圣经》是政治研究的出发点、信仰的绝对权威,是判断真理或是非的基本标准。这一时期政治研究的中心主题是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的关系,而中世纪神学政治研究中由古希腊罗马时代所继承并发展了的个人与社会、国家权力、理性与信仰等成为近代西方政治研究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夏商周时期是中国早期政治文明的形成阶段,如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完备的分封制与宗法制,以宗法制为核心,具有浓厚的宗族色彩。夏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始创王位世袭等制度。夏商时期实行的王位世袭制,代替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禅让制。商朝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内服与外服制度。这种制度对西周的宗法制与分封制有直接影响;商朝是奴隶制国家,奴隶主居于统治地位。神权色彩浓厚,敬鬼神,盛行祭祀占卜。西周时期,国家政权和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了更为严格的分封制,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家长制演变为严格的宗法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三者结合,互为表里。宗法制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了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即:神权与王权相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国家的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含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的决策方式而言的,具体说就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至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这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基本的政治制度。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二者之间的联系:①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②专制主义皇权加强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时,专制主义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实行原因: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一政治制度的出现是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因为封建的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政治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理论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强化衰落(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历史作用有积极的: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也有消极的: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雅典民主的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的产生及运作就充分体现了雅典民主的上述特点。雅典民主虽然有其社会和时代的局限性,尤其是它的民主仅是雅典男性公民的民主,而非全体国民的民主,但它毕竟创造出一系列民主运作的方式,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最值得参照的政体形式,为人类文明中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完善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道路,它对人类民主政治以至人类文明的发展都有无可替代的意义。以《十二铜表法》和《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主的古罗马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罗马法的主要内容。罗马法法渊源于罗马奴隶制度,仅使用于罗马公民内部,奴隶则被排除在法律的保障和所赋予的权力之外,因此它又被称为“公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范围的扩大,罗马法中又逐渐形成了一种适用于各民族的新的共同法律——“万民法”。罗马法的创设,有力地规范了当时的社会生活,调节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对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了有力的维系作用。这也为后世人们理解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意义提供了重要启示,法律成为人类政治活动和政治文明中的基本条件。古代希腊形成较发达的民主政治和罗马形成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与古代中国形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都有其必然性。其必然性在于:古代希腊、罗马地处地中海南部沿海,山多地少,港湾、岛屿众多,所以形成了以工商业、航海业为主的海洋型经济(海洋文明),商品经济发达;这种经济要求社会有公平的法则,以及较自由、宽松、民主的政治氛围,这样,古代希腊就逐步形成了小国林立、民主政治发达、法制体系较完善的社会。另一方面,欧洲气候宜人,温暖多雨湿润,其麦田可以沿着山坡分布,不需要灌溉,也不需要排涝,也就不需要政府来协调水利,修河通渠。古代中国区域广大、土地辽阔,适于农耕,逐渐形成了一种农业文明(农业经济),农业经济要求有强有力的政府来控制水系,协调农业生产,组织抵御自然灾害。在同一水系,对水、土地的控制变得特别重要,一山不容两虎,在争夺中,容易形成强大的军事、政治集团,进而形成强大的皇权。中国长期存在的分散性封建自然经济,农民随时面临天灾(旱涝蝗灾)、人祸(地主官僚欺压等),其生产、生活甚至人身安全非常脆弱,一旦失去土地,就可能沦为流民,揭竿而起,威胁封建王朝。因此,农民需要强有力的政府保护,政府也必须保持强大,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另一方面,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
中国古代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与古希腊、古罗马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差不多,但为何古希腊、古罗马能够形成为民主政体的 *** 制度路径,而中国却形成为君主专制政体并延续了几千年?其中有什么关键性的客观变量和主观变量决定这两条不同的制度路径的形成和发展?而且,西方的 *** 制度在经历了中世纪的君主政体之后,为何在近代能够回复到古代民主路径并发展为现代民主 *** 制度?而近代中国的制度转型为何如此艰难? 1、中西古代 *** 制度起源和形成为两条不同的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和共和制(民主主义)路径,前者具有任命制、终身制和集权制等特征,后者具有选举制、任期制和分权制等特征.本文运用历史学和人类学的最新成果论证并认为:中西古代的两条 *** 制度路径并不是在国家正式形成时才分野的,而是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了雏形的特征,中国在原始社会的酋邦制度中已经出现了单主制的特征. 2、国家制度的第一个特征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由于自然环境、生产工具和生存空间的开放性不同,古希腊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完全是切断血缘关系而冲破氏族的藩篱的结果,而古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则是血缘关系通过宗法制度得以延伸的结果.这样,虽然不论是古希腊还是古中国,作为 *** 制度的核心——政治权力,都冲破了地域的限制,但古代中国的权力结构是继续沿着宗族内部的路径而跨越地域空间的,而古希腊的权力结构则是在宗族外部的路径上跨越地域空间的,即先跨越宗族再跨越地域空间.正是这两条不同的跨越路径,决定了国家制度的第二个特征——“权力的公共性”在中西古代的差别:古希腊 *** 制度的“公共权力”逐步发展为公民权,而古代中国 *** 制度的“公共权力”本质上为血统性的“个人”行使.前者演变为“ *** 在民”的路径,后者则演变为“ *** 在君”的路径. 3、中国古代由于土地与血缘的不可分性,使土地分封制无法实行下去并推动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而西方古代土地与血缘的分离性促使契约关系的产生,并使土地分封制发展为土地私有制.本文认为,正是这种差别,使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沿着争夺的路径演变出“大国之君,不如小国之君”的局面,迫使统治者不得不采取兼并的方式来扩大势力,增强争夺土地的力量,最后重新走向大统一;而西方古代社会土地制度沿着契约的路径演变出“附庸的附庸不是国王的附庸”的“分藩而治”的 *** 制度局面.不过,中西古代 *** 制度的起源既有从原始社会延伸的一面,但也有体现社会改革方案选择的另一面.不同的社会改革方案,具有促使 *** 制度是满足统治需要或是满足社会需要路径发展的巨大作用. 4、对中西 *** 制度演变的主观路径进行比较研究,也是本文的重要内容.中西古人对 *** 制度的认知和思维路径,与他们各自所处的 *** 制度的客观路径是一致的.不同的认知和思维路径,反过来制约着中西 *** 制度路径的演变.(1)在 *** 起源和权力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 *** 起源于立了“受命于天”的君主,“君权神授”要求“君权独制”,对君权的制约主要依靠君主的修养,辅之以必要的外在约束.而西方古人认为, *** 起源于人们为了摆脱混乱的“自然状态”而通过“相互约定”建立的,约定的前提是人人具有参政能力和人人都享有权力,权力的“公共性”决定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的相互制衡为主.(2)在 *** 制度主客体的角色地位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君主是“天之子”,是至高无上的,官吏只是为服务君主的需要而设置的“事君之臣”,民众只是“君父”的子民,必须仰仗君父之爱而安乐.而西方古人认为,各级统治者只是选举出来的“执政官”,官吏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而产生的“公职人员”,民众是有权参与城邦事务的公民.(3)在 *** 制度设计的思维方面,中国古代的制度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置于依附关系的网络中,并相信通过教育和引导,每个人都会在这个网络中找到恰当的位置,并遵守网络中的关系规则,规则的核心是家庭关系规则的放大,一切冲突都可以在人伦“情理”中得到妥善的解决.在这个网络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大小决定个体在网络中的地位高低和财产的多寡.而在西方,制度的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看成是独立的个体,个体在制度中的地位是由个体的能力和财产决定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契约以及法的形式来处理和约束,人间不存在总是善良的“天使”,哪怕是 *** 及其官员本身,所以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在约束人的行为的同时,也保护每个人的财产.财产权对每个人都具有决定性意义,获得政治权力的前提是拥有个人财产. 5、任何制度转型过程都是通过改革或革命来实现的.这个过程充满着新旧的斗争,旧制度的主客观路径对制度转型的约束,表现为对制度创新主体的思维约束、对进行制度改革的社会动员的约束以及对改革和革命的社会成本的约束.本文通过对中西近代制度转型的比较研究,揭示中西两种不同制度转型的特点.(1)西方近代制度转型以英法革命为标志,但西方人争取制度转型的斗争是从中世纪就开始的.古典时代的民主遗风和民主观念的影响贯穿于整个中世纪,但文艺复兴使古代政治文明得到更为全面的恢复.英法革命能够在西方确立君主立宪制制度与民主共和制制度,与中世纪市民阶级的一点一滴的斗争和文艺复兴运动是分不开的.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是相对中世纪的专制制度而言的,相对于西方 *** 制度的整个演变历史来说,这种制度转型是恢复和发展古代 *** 制度的起源路径.(2)中国近现代的制度转型与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对古代 *** 制度起源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的打破,改革者、革命家试图建立的新制度,不仅在中国 *** 制度演变史上缺乏任何积淀和思想基础,而且,延续了几千年的君主专制路径对制度转型过程中的创新理念、制度设计、革命方案等都具有强劲的约束力.中国制度转型的结果是创造性地移植民主制度,而不是像西方那样是古代民主制度的自然延伸和发展,就此而言,中国制度性超越的难度远高于西欧各国,也因此决定中国的制度性超越的任务远还没有完成,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你可以任选其一方面,进行论证.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不断推进,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的研究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目标与内容、途径与方法、模式与机制比较以及国别比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梳理这些成果和进展,对于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改革开放30年;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进展[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08)12-0021-06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不断推进,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梳理这些研究成果可以发现,30年来,学界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目标与内容、途径与方法、模式与机制比较以及国别比较研究等方面。一、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研究什么”的问题,学界存有不同的意见。有学者认为,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应是以世界各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为研究对象,以比较为主要方法,研究与揭示当代世界各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与特殊规律,判明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发展趋势的一门教育学科。这一观点在苏崇德主编的《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教材之中也有所反映。也有学者认为,比较德育是以系统思维和多维比较研究的方法,综合研究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德育,揭示各个德育系统的特点及相互关系,德育过程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以及发展趋势,探索德育系统化、社会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的一门教育学科;比较德育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关于比较德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关于不同类型德育特征及德育过程的纵横向比较分析研究、关于德育系统的综合教育合力的机制研究、关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德育比较分析研究、关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体系的研究等。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比较德育,简单说来,就是对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德育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分析研究,找出它们之间的共性与特点,从而揭示德育发展的共同规律,把握德育发展的趋势。有学者认为,比较德育是以比较方法作为主要方法,研究当代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德育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试图揭示影响它们发展的主要因素和条件,找出他们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探索德育的发展趋势和一般规律,从而为改进和加强本国德育提供借鉴。目前比较权威的说法是,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概括起来就是:不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包括不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过去和现状、不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共性方面、不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个性方面。这是就世界范围内,对一种特定的内容,即对不同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对比研究。二、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方法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方法,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如何研究”的问题。有学者认为,比较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学中普遍使用的方法都适应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比较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常用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调查法和文献法,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两类,即区域研究和问题研究。有学者则认为,德育比较研究的方法,依据其研究的对象和任务,主要有阶级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有学者认为,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方法,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点上,通过比较来获取不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对不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的方法包括通观比较的方法、专题比较的方法和综合比较的方法。有学者指出,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就当前的比较方法而言,主要有通观比较、专题比较和综合比较三种方法,这些比较总体上属于异同性比较,要把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推向新的高度,还需要进行评价性比较。三、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与内容的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是思想政治教育中一个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选择,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学者对西方德育目标理论进行了探索,认为,西方德育目标理论基本上是沿袭于“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而展开的,“人本主义”强调以内在的、个人的发展,即个体需要为“标的”的德育目标“个体本位论”:“科学主义”则强调以适应外在的、社会的发展,即社会需要为宗旨的德育目标“社会本位论”。这两种思潮贯穿于西方近现代乃至当代的德育目标理论的探讨中。有学者指出,虽然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意识形态、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水平以及社会要求不同,各国的德育培养目标也存在差别,但国外在德育目标的主要内容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如注重学生智力、潜能、技能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民族意识和国家精神,重视学生个性的健全发展,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拓宽知识面,培养国际化人才;国外德育目标有着共同特征:鲜明的时代性、普遍的国际性、独特的民族性和全面的协调性。有学者分析了当代西方学校德育目标在不同国家不尽相同之处,认为,即使同一国家不同类型的学校在德育目标上也有不同的要求,但是,就建构方式而言,当代西方国家学校德育目标基本上是从社会需要和个体需要两个层次上来确立的。还有学者对中外高校德育培养目标进行了梳理和比较,总结了其中的共性及差异性,从中得到了几点启示,以期借鉴与吸收国外德育的成功经验,建立起符合新时期要求的我国高校德育工作的新格局。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比较,有学者对西方各国和苏联东欧国家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进行了梳理、比较和分析,认为,这些国家普遍注重爱国主义、宗法教育和道德教育,广泛运用启发式、讨论式和调查访问等方法。有学者通过对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与我国中小学德育课程的考察和比较发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青少年德育课程有四个共同特点:课程目标注重民族性与国际性、课程设计突出人文性、课程内容体现综合性、课程编排与教学组织不乏灵活性,这对我国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有学者对发达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进行了比较和分析,认为发达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内容紧密联系现实社会和学生成长的实际,注重现实性和针对性;较好地解决了内容的层次性问题;教材不强求理论的系统性,即使是理论内容也尽可能表述得通俗易懂。四、关于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与方法的比较关于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比较,有学者通过比较分析中西方在学校、家庭、社会这三种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上的特点,总结了其共性和差异,指出了其经验和缺憾, 认为,借鉴西方国家在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上的经验,我国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开拓现代化、信息化的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有学者认为,西方国家在长期的学校德育实践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德育途径,如无灌输教育下的直接德育课程、德育在相关学科中的整合与渗透、蓬勃开展的心理咨询与培育工作、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活动、严格的学生日常道德行为管理、大众传媒和公共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借助宗教教育开展德育,我国学校德育要借鉴西方国家德育途径的经验,夯实和优化直接德育课程、加强德育途径实施中的隐性思考和全面渗透、将加强心理工作队伍建设和学生参与意识培养相结合、在学校德育实践中,着力培育德育的新途径。有学者则指出,在西方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隐蔽性、渗透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在教育过程中,政府、学校、家庭、教会和大众传媒等广泛参与其中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政府通过制定教育机制和法律来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能、学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机构、家庭影响受教育者价值观的形成、宗教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大众传媒被广泛运用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之中。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为实现教育目标、传授教育内容,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所采取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有学者认为,国外学校德育的方法主要包括:课堂讲授是传授德育知识的基本方法、课外校外活动是施行德育的重要形式、劳动教育是施行德育的必要途径、充分利用社会文化机构和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以及严明纪律,务实管理。有学者认为,当代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特点是内容丰富,地位提高:途径广阔,方法灵活,借鉴别国经验,我国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效益,坚持“意识形态化”,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正确导向,将学校德育重点转移到发展道德思维和培养道德能力上来,加强社会大环境和其他方式的配合。有学者指出,国外道德教育的基本方法是注重学生在参与中获得道德发展,通过道德教育的立体网络对学生施加影响,主张“学校即社会”的开放德育观,重视心理辅导培养健全人格,借鉴国外的德育方法,要改变学生的受动地位,增强学生的主体性:整合德育力量,改变学校势单力薄的局面:转变封闭的德育观,探索开放德育新思路;从育“心”做起,引领学生健康成长。五、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与机制比较的研究在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进程中,客观地了解、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模式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使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横向比较中清楚地看到我国的德育模式在世界范围中的坐标点,有助于改进和完善我国现存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早在90年代初,就有学者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模式作了概要的比较。有学者认为,各国基于不同的道德教育理论建立了适合本国需要、独具特色的道德教育模式,美国的道德教育模式一面向生活,学会生存;英国的德育模式——联系实际,体谅他人;日本的德育模式——丰富多彩,培养素质。国外德育发展的进程中所出现的主要趋势概括起来有:综合化倾向、适应性倾向、可操作性倾向、素质教育倾向、改革与发展倾向,这些方面很值得我们借鉴。有学者对中国传统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和西方国家思想道德教育模式进行了梳理,认为,教育模式是随思想道德的内容和时代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我国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所建构的群众性自教与权威教育相结合的模式,面临新的形势需要改革;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我国思想道德教育必须改变传统教育模式,发展新的教育模式;现代思想道德教育模式是一个思想道德教育与工作学习相结合的模式,是一个民主法制模式,是一个群众参与模式。有学者认为,中外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在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队伍、工作法制化倾向、各自利弊诸方面存在系列差异,进行系统比较,对我国高校构建“适应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从当代中西情感性德育模式的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当代中西情感性德育模式的同质性是由复杂的时代文化因素决定的,而中西传统文化的差异又决定二者各具特色。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建设的比较研究,有学者对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建设进行了梳理,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建设的关键在于参与主体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只有建立在相互负责的基础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其作用才能发挥到极致;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表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运行必然强调政府的责任,包括家庭、学校、社区的责任,企业的责任,大众媒体的责任,中介组织的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乃至受教育者个人的义务。有学者认为,国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机制建设,在社会教育机制建设上注重寓德于教,在社会激励评价机制建设上较有实践成效,在社会传播机制建设上注重熏陶和渗透教育,在社会咨询辅导机制建设上突出德育的主体性,在社会实践机制建设上重视道德实践在学生思想品德形成中的作用,在社会制约机制建设中,则体现了各自国家的价值观和道德包容度,国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机制建设中的实践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可操作性,注重双向互动,具有层次性,对于我国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建设具有深刻的实践启示。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国别比较的研究1.关于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美国作为一个世界超级大国,历史虽然较短,但创造了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奇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派遣了大批留学生赴美留学,并组织了一些参观考察团赴美访问,学界也有很多学者关注美国思想政治教育。有学者在赴美考察后认为,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注重政治意识的灌输和渗透,充分利用学校阵地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利用各种社会设施进行政治、思想、道德的熏陶,注重政治思想教育与各种管理手段、与经济利益、与法律纪律手段紧密结合。有学者发现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无名有实”,其总的特点是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极强的社会适应性、浓厚的科学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广泛性;学校是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政治导向上的明确、坚定、一贯和方法形式上的灵活、多样,是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取得突出成效的主要经验。有学者对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理论和整体形态进行了研究,指出,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合格公民、传输意识形态、实现政治目标;在这一过程中,美国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既取得很大的成效,推动了社会价值观的总体认同、促进了公民意识的不断发展、培养了爱国主义的基本情感、形成了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直接统一的领导、导致政治冷漠的增强、引发利己主义的膨胀等。有学者对美国爱国主义教育进行了考察,认为,美国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大体上有以下一些特点:爱国主义教育与行政权力的运作分别进行;理直气壮 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爱国的问题上不允许有杂音;爱国主义教育无孔不入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传统的历史教育进行。美国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经验有许多可以借鉴吸取之处,但是,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也存在着许多缺憾。一是教育的方法无论怎么巧妙,最终难以弥补教育宣传与现实中的民众信任的裂痕。二是对第三世界各国的干涉,严重削弱了美国民众对国家利益的认同。叫思想政治教育在美国又称为公民教育。有学者对美国公民教育的内涵进行了探析,认为,公民教育是指民主社会中关于自治政府的教育,旨在培养知情的、有效的和负责任的公民,民主社会中公民教育的基本组成包括三个方面: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和公民品性,美国作为现代公民教育理论研究的策源地,其公民教育不仅对美国本土,而且对世界许多国家的公民教育均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有学者指出,培养民主社会的负责的公民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美国高校在公民教育方面探索出不同的教学模式,一是名著讨论模式,二是服务学习模式,三是将理论探讨和服务学习相结合的模式,这些模式对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2.关于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日本作为迅速成长起来的亚洲国家,其经济发展为世界瞩目,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就有学者开始介绍日本企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日交流的增多,国内有不少学者研究日本思想政治教育,也有一些学者到日本参观访问,直接了解和接触了一些日本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有学者认为,日本企业思想政治教育有明确的教育目的、“明朗、爱和、喜劳”的教育内容和具体、生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法。有学者分析了日本青少年德育的社会背景和青少年德育的运转机制,认为日本德育内容丰富、方法灵活,重视第二课堂,重视个性培养,强调学生自我教育,重视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日本青少年德育是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的综合治理。有学者认为,现代日本学校的全部德育活动是通过三个途径开展的,即专门的德育活动、各学科课程中的德育和特别活动中的德育,这三条途径在方法上具有不同的特点。有学者分析了日本德育的历史和现状,发现日本德育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色:以新思想传统为基础、具有不断西方化的趋势、东西合璧创造性地发展。有学者认为,面向21世纪的日本学校实施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人生观教育、劳动教育、个性教育以及国际化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在这诸多方面,给我国当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以深刻的启示。有学者通过考察和了解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基础、培养目标、主要内容、主要途径,认识到日本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集体主义作为指导,以民主、自由、个性等思想作为补充,极力培养出东西合璧式的人才,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而推动了日本社会的前进,尤其日本思想政治教育中将本土理论和外来理论进行“东西合璧”的方法和日本思想政治教育“集团主义”教育的精神,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三化”——现代化、社会化和国际化,不无借鉴之处。3.关于苏联及俄罗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苏联曾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又突然在一夜之间解体,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很大,也给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以深刻的教训。研究苏联及俄罗斯思想政治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和开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有学者对苏联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和基本形式进行了总结,认为,苏联为了适应本国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要,针对青少年的现状、特点和他们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思想倾向与社会问题,千方百计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对青少年施加思想政治影响。有学者认为,长期的思想建设实践,形成了这一国家思想教育工作的一些特点,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教育的序列化和形式的多样化。有学者认为,对全体苏联人民尤其是青年一代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是苏联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心环节,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是苏联学校的基本任务;苏联的共产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和道德教育为主体,以相互协调的教育内容、形式、手段和方法为配合,辅以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相互合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共产主义教育体系:苏联学校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校外活功,少先队及共青团组织、社会文化机构等多种途径进行。1991年,苏联解体,其社会主义制度倾覆,这是20世纪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引起全世界的震惊。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兴衰留给世人的思索是凝重的。苏联解体后,我国学者开始认真总结其兴衰的经验教训。有学者认为,苏联解体,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失误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过度集权和僵化的党政领导体制及因此形成的官僚特权阶层,使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失去权威性;意识形态领域的极“左”与极右,造成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僵化与西方价值观的泛滥,使思想政治教育失去应有作用;忽视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失去了重要对象;不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空洞,方式方法简单;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错误导致人民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怀疑,使思想政治教育缺乏现实说服力。伴随着俄罗斯的发展,在社会转型初期,俄罗斯社会的思想道德秩序一度陷入极端的混乱无序之中,传统价值观的合法性受到了公然的挑战。有学者认为,为了带领国家摆脱精神危机,俄罗斯的前两任总统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为思想道德教育建构了新的理论依托,重新恢复了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而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俄罗斯思想道德教育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及应对现实复杂挑战能力的不足,还将制约思想道德教育的健康发展,欲使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教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迹,依然任重而道远。七、简要评论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在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方面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呈现以下特点:(1)研究重点比较突出。比较注重研究一些热点问题,如在专题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与内容、途径与方法等比较研究,在国别方面的中美、中日思想政治教育的比较研究。(2)与中国实际结合较为紧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研究成果,注重对中国的借鉴和启示研究,很多都是运用比较的方法,通过对外国思想政治教育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梳理与总结,探讨对中国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借鉴与启示。(3)研究方法有所创新和突破。在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中,学者们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比较方法,有学者开始运用历史的方法进行研究、运用案例的方法进行分析、运用统计的方法进行比较,体现了在研究方法方面的创新与突破。30年来,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丰硕成果,但是,与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跨越式”发展相比,与国外的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公民教育)比较研究相比,客观上看,研究还显得不够,有不少低层次重复研究的成果,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需要加强和改进。(1)研究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当前,还有一些领域和问题研究还很不够或缺乏深入的探讨,如构建中国特色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理论体系的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的方法论研究、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公民教育)比较研究现状、发展中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需要引起学者们的关注。(2)研究方法需要更加多样化。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心理学的方法,借鉴西方比较研究的新方法,等等。(3)研究对实践的影响亟待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的发展必须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与实践形成良性互动。目前,不可否认,由于一些研究成果还处于纯粹的理论研究层面,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理论研究对实践的影响还显得不足,因此,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的学者们需要在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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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公共政策体系不完善的一种真实反映。这种现象是我国公共政策主体功能没有完全发挥所致,由此导致了政令不通、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产生。本文通过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深入分析,结合我国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存在的弊端,对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各个方面的探究,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共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关键词】表现 成因 治理对策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界定何谓政策领导力?具体来看,所谓政策,一般是指政党、政府或集团为实现既定路线、目标和任务而用以调动或约束社会力量的策略原则与行动准则。而领导力就是指领导者个人(或领导团体)为实现领导者自己及其追随者的共同目标,而通过说服或榜样作用激励某个群体的过程。在笔者看来,政策领导力就是在政策的指导、调节、管理和控制下,能使人们自觉调整行为,符合政策要求,达到预期政策目标的一种强大引领力。政策领导力是一种强大的引领力,具体包括:影响力、执行力和效力。影响力是指领导者按照政策的要求,以其身份和个性特征,有效地影响并改变被领导者的心理和行为,同时对组织产生长远影响的能力。影响力是政策领导力的基础。只在强大的影响力的作用下,人们才有可能按照政策的要求,执行相关活动,实现组织目标。执行力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运用各种政策资源,经解释实施服务宣传等行动方式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现实效果,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能力。执行力是政策领导力的核心。如果没有执行,政策将成一纸空谈。只有把政策落到实处,政策领导力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效力是指领导者实施领导的行为能力,工作状态和在对领导活动发挥有利作用时所获取的有效成果的能力。效力是政策领导力的保证,它是衡量领导力发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推动政策改进的重要力量。影响力、执行力和效力三者密不可分,它们贯穿于政策领导力运行的全过程。在这三力的共同作用下,政策领导力才能实现良性运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离。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表现目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在现实中情况各异,具体表现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替换性”执行、“选择性”执行、“附加性”执行、“象征性”执行、“欺性”执行、“对抗性”执行等六种情况。一是“替换性”执行上级政策。一些地方表面上出台了贯彻上级政策的措施,实际上却实施相违背的方案,使上级政策落空。比如,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多次推出各种举措,但面对频频亮起的红灯,一些地方政府不是想着如何降温,而是采用多种手法,对宏观调控政策“拆招卸力”,企图蒙混过关。有的是采取“混淆视听法”,对同一个城市房价,这个部门说升了,那个部门说降了,利用不同的统计口径,寻找能证明自己调控成果的“政绩”,大肆宣传;有的是选择性发布数据,对社会发布一些无关紧要的调控数据,至于城市存量土地、开发商手里究竟囤积了多少土地、究竟有多少逾期未开发等对房地产走势至关重要的数据,则秘而不宣;有的是采取“以空对实”法,中央调控政策越来越明确、细致,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反而操作性不强,没有检查考核标准。宏观调控的落实在一些地方成了会议对会议、政策对政策、文件对文件的过程。二是“选择性”执行上级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上级政策时,着眼于为我所用,对政策精神和内容故意曲解,选择政策中对本地方、本部门甚至执行者本人有利的部分来执行,断章取义,各取所需。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煤矿生产政策时,注重对煤矿开采带来的经济效益,注重煤矿经济带来的政绩,注重煤矿经济对当地财政的贡献,对这部分政策的执行很到位。但同时,煤矿生产政策中要求地方政府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防止滥采滥挖,保护环境,注重对人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由于经济效益不明显,就得不到执行者的重视,一些地方甚至不管不问,致使资源枯竭,矿难不止,影响了国家安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心稳定。三是“象征性”执行上级政策。一些地方在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不求神似、只求形似”,表面上是对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实际上却对上级政策搞“变通”,“先上车、后买票”,甚至置若罔闻,上了车也不买票,造成既成事实。比如,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所有的煤矿都必须证照齐全,要求各地监管部门严格证照的审批,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无照开采。可是许多发生矿难的煤矿事后查明都属于证照不全、无照经营或者一证多井,或者是本应关闭的矿井却以资源整合的名义保留,煤矿企业甚至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这说明当地政府各监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甚至和矿主一起弄虚作假,共同应付上级的检查。无数血淋淋的教训表明,对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令不行、禁不止,是导致矿难频发的罪魁祸首。四是“附加性”执行上级政策。地方政府或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台“红头文件”,本应细化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使之在执行过程中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务百姓。但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红头文件”却是与中央政策相违背的“土政策”,掺杂着一己之私。某市政府曾发文规定,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车辆违规不用受罚、子女上学可自由择校、娱乐场所消费不受公安机关检查;某市政府办公室2006年以一纸“红头文件”为一个酒类品牌促销,要求以后全市的公务招待都用该品牌,完成任务的单位按10%奖励,未完成的则将遭通报批评……五是“欺性”执行上级政策。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发展保护支柱产业的旗号,表面上口口声声要加大监管力度,暗地里却为不法矿主和环评不达标企业“开绿灯”、发放“通行证”,充当代理人,纵容不法煤矿和污染企业生产经营,导致国家政令“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出现“肠梗阻”现象。尽管近些年来党和政府付出很大努力,三令五申要求关闭不合要求的小煤矿,但有些地方干部的阳奉阴违使这一计划的执行大打折扣。2006年11月25日,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的瓦斯爆炸就暴露了地方政府的监督问题。这是一个已经被煤矿监察局和云南省政府发布公告予以关闭的矿井,却被偷梁换柱,以置换名义保留下来,并且继续生产,以致酿成特别重大事故。六是“对抗性”执行上级政策。也有一些地方对上级政策公然置之不理,我行我素,拒绝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比如,江苏某钢铁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常州市建设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过程中,当地政府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越权审批项目,对企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未取得合法土地征地批准文件即动工建设。又比如,2003年到2006年,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4877亩,用于某高校园区建设。有关部门报经国务院同意责令该市纠正土地违法行为后,该市不但不进行整改,还公然扩大违法征占土地。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原因分析(一)行政决策体制不科学,导致政策制定出现问题。从总体上看,我国行政决策体制已经具有完整的框架,但是科学化程度还不高,政策制定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科学的决策体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在实践中,作为决策中枢系统的各级党委、政府及人大的决策权力、职责及范围的划分仍不甚明确,关系仍未完全理顺,人大和政府的决策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而各级政府已经建立起来的由信息、参谋、决断和监督组成的决策体系还没有真正发挥其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科学决策的作用。行政决策不重视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造成信息闭塞,即使获得一些信息,也不准确、真实、及时。各级各类党政部门的决策研究机构的权威地位不够高、职能发挥不全,充当秘书班子而不研究决策的现象严重,而体制外或民间的政策研究、咨询组织发育缓慢,数量少、功能弱,未能真正在政府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1] 。2 、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目前中国的行政决策尚未建立起严谨的程序和完整的规范,不少政府部门和基层行政决策往往不经过扎实的调查、认真的分析、充分的讨论和缜密的论证,由行政首长“拍着脑袋作决定,拍着胸脯表决心,拍着屁股推责任”,缺乏决策民主。因此,主观决策、重复决策、错误决策时有发生[2]。3、行政决策缺乏科学的手段和技术。由于依赖传统的经验决策方式,一些地方及部门领导人忽视吸收与社会同步发展的科学决策理论和技术,不愿意学习和运用先进的现代决策理论、决策手段和决策技术,造成其决策方法简单,决策手段贫乏,阻碍和影响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3]。4 、科学的决策责任制度缺失。行政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的偏差行为很大程度上源于责任心的淡化,而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决策责任制度。一是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分离,决策成败与决策者个人的荣辱得失、升迁降免缺乏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二是决策责任主体不明确,所谓“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往往产生“责任扩散效应”,决策失误后无人承担实际责任;三是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不严格,每每以“缴学费”作为“护身符”,逃避责任追究[3]。(二)行政执行体制缺陷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滋生土壤。执行是使既定的决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合理的执行机制是政策有效执行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政府的执行机制缺陷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关键原因。1、政策执行中某些具体环节的“偏差”导致政策执行不力。政策执行环节中的任何失误或不周都会影响政策的正确执行。从现实表现来看,政策执行环节上的“偏差”经常反映在以下几方面:(1)政策宣传的缺陷。进行政策宣传以取得政策对象对政策的支持是顺利实施政策的重要保证。在政策执行中,有些人不重视政策宣传,或者宣传出现失误。目前,我国政府公共政策的传播渠道不通畅,缺乏一定的信息反馈机制,使公共政策在宣传过程中受阻和歪曲,严重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政策宣传有时出现“矛盾”的现象,这样会使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对象就政策产生误解,最终使政策执行者无所适从。(2)政策执行的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的不健全,使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交流严重阻塞。政策执行缺乏信息反馈机制,政策执行盲目性大,政策评估缺少依据,政策效果难以认定。因此,政策执行过程中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沟通失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在所难免[4]。(3)指挥不力,缺乏协调。指挥是实施政策的重要环节。指挥不力的现象表现为:第一,软弱无力。指某些政策执行者所下命令没有权威性,导致不执行或消极执行政策的结果。第二,政出多门,多头指挥。指挥要求集中统一,即一个下级只能接受一位上级的命令。上面多头多脑,下面必然会手足无措。第三,缺乏协调配合。一般政策都是多目标的,必须依靠各个部门、各个执行人员协同完成。缺乏协调的政策执行,就会降低执行政策的整体效应[5]。(4)政策执行的评估机制欠缺。良好的政策评估制度能够优化政策运行过程,从而防止政策执行梗阻和促进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目前,我国的政策评估机制并不科学。一方面表现为评估的动机不良,要么借评估作为炫耀工作绩效、沽名钓誉的手段,要么借评估来掩盖政策执行失误和推卸责任。另一方面,缺少正确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政策评估倾向于用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分析,用定性结论取代定量结论,评估结果难以作为政策执行的考核依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以及时认定。2、政府执行力的弱化。政府执行力一般指政府组织为达成既定目标,依法使用、调度和控制各种公共资源,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决定、决议,实现战略目标和任务的能力。政府执行力是一种“合力”,政府执行力各要素的优化组合是形成高效执行力的关键。执行力弱,就难以确保政令畅通,就会出现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政府执行力的弱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本身存在漏洞。影响政府执行力的前提因素在于政策本身的科学与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产生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有漏洞可钻。一是政策缺乏合理性。政策本身缺乏合理性首先表现在政策针对性不强。政策规定的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政策规定的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没有针对性的政策在执行中将表现出政策行为规范与客观实际的强烈冲突,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政策本身缺乏合理性的第二种表现是政策目标缺乏合理性。有些目标定得过高,政策执行容易受到现实条件和政策资源的制约,这也会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6](P172)。二是政策缺乏明晰性。政策缺乏明晰性主要表现为政策目标错误或者模糊不清、政策内容混乱、政策活动主体的职权责任与活动期限界定不科学。政策表述得含糊不清,就可能给政策执行者带来对政策目标和内容的理解上的困难,可能会给执行者扭曲或曲解政策提供可乘之机。三是政策缺乏协调性。从现实政策来看,政策缺乏协调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政策体系不配套。新旧政策缺乏连续性,政策层次相互脱节,政策间目标、内容和效应相互冲突等等。这一方面给政策执行带来了困难,同时也给执行者寻找“对策”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二,政出多门。部门林立、机构繁多,造成政策打架和相互矛盾的现象,这使得政策执行机关和执行人员莫衷一是,也为钻政策的空子提供了可乘之机[6](P175)。四是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常常是领导换届,政策也换样,人存政举、人走政息、政策多变、朝令夕改,政策缺乏基本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2)执行主体的利益需求和能力缺陷导致偏差。一是执行主体的利益需求产生行为偏差。政策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成本---收益预期较低,或者比较利益的相对剥夺,一些政策执行主体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附加上一些原政策目标中所没有的内容,搞“土政策”。特别是当公共政策本身与政策执行者的利益冲突的时候,一些政策执行者就会寻找政策替代,或者对原政策内容有意曲解、肆意变通甚至“软拖硬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造成政策目标无法实现和公共政策执行失败[6](P187)。二是执行主体的认知缺陷。政策执行主体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策执行的成效。执行主体对公共政策认识不够、理解不清,就难以正确、全面地执行。政策在传达过程中,语言运用不当或晦涩难懂也造成了政策执行主体在政策认知上的梗阻[6]。三是执行主体素质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执行人员并不熟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规律,缺乏应有的政府管理新知识。其次,他们的思维方式与现代化社会的要求也有较大差距。由于他们长期接受传统思想的教育,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僵化的思维模式,这些都会妨碍执行人员准确执行政策[7]。最后是政策执行主体的职业道德素质因素。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的具体过程中,一般具有对于政策“初始的解释权”,如果政策执行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思想上形成拜金主义、功利主义、本位主义,那么他们在政策执行中不可避免地会选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方式来趋利避害[8]。(3)执行资源的匮乏。政策执行所需的资源是否充分具备,是政策执行是否顺畅的关键。执行资源包括政策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信息资源等。一是政策资源包括完成政策所需花费的各种成本和条件。政策是资源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但在用足用好政策资源上,各地却存在着差距。有些地方政府政策贯彻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白白浪费了政策这一宝贵的资源。有些地方政府在宣传政策时“缺斤少两”,马虎应付,或发个文件,或召集个会议,就算完成任务,流于形式,浮在表面。二是人力资源是指高素质的政策执行人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要求侧重于专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要求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有步骤地推行政策实施。在我国,虽然行政机关人员臃肿的现象十分严重,但是优秀的高素质的公务员却很缺乏。三是财政资源是政策执行者政策执行活动中的各项经费,以保障政策执行的必要开支。在我国处于政治、经济、文化欠发达的社会转型时期,执行经费的缺乏始终是阻碍公共政策执行的重要因素。四是信息资源包括执行人员应熟悉的政策内容、执行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信息来源是政策有效执行的必要条件。由于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不合理,运转不规范、不协调等问题,加上政府机关办公设备不同程度的落后、陈旧,政策执行者的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来源匮乏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存在。这就使得政策执行者无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也无法对政策执行过程实施必要的控制,从而造成政策执行中的失误或困难。(4)执行文化的缺乏。地方政府作为执行机构,要构建灵活高效的执行文化。唯有积极培育政府执行文化,才能不断强化政府执行观念和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就缺少这种“迅速反应,马上行动”的执行文化,办事拖沓,互相推诿,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力,随意变通。(三)碎片化的行政监督体制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一套体系。但同时,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一系列的缺陷,使得行政机关在具体运作中出现了很多政出多门、政令不畅现象,为行政执行机关和人员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从当前我国行政监督现状来看,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监督体系整体功能不强,缺乏监督合力。在监督实践中,由于政府机关内外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各种监督主体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不够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因此,监督工作中难免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造成有的问题多方插手,有的事情各监督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出现无人监督状况。这就削弱了监督的整体效能,导致了监督机制弱化,缺乏监督合力[9]。2、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从总体上讲,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一是一些重要的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新闻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所必须的《新闻法》和《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二是既有的监督规则措词笼统,很不具体,缺乏清晰明确的标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使监督主体难以准确裁量和及时查纠被监督对象的越轨违法行为[10]。3 、专门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在当前的内部行政监督体制中,有行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如监察部门,大都设置在政府机关内部。在领导体制上,这些部门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这样专职监督机构受到的控制比较多[11]。4 、权力机关地位不高,缺乏监督力。从法理上说,权力机关的独立性最强,其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应是最具权威的,但实际上,目前人大监督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监督工作仍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监督机构不健全,强度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监督措施不得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法规不完善。5、行政监督偏重于追惩性监督,忽视了预防性和过程性监督行政监督活动应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纠偏于既遂”上,忽视了行政非法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过程中的控制。由于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不完善,造成行政偏差出现过多[12]。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治理对策(一)加强政策执行中的思想文化建设。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主体,政策的执行落实要靠人来完成,其包括政策执行者和政策目标指向群体。人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离不开思想意识的支撑,“思想意识是一套逻辑相联系的价值观和信念,它提供了一幅简单化的关于世界的图画,并起到指导人们行动的作用。”价值观和信念这种内化了的制约机制在某中程度上比其他制约方式更有效,因为道德意识制约调节的是“理性经济人”内心思想,进而影响其行为和方式,它的作用带有根本性。正因为如此,强化政策执行主体和目标群体思想意识教育就是要加强二者道德操守的修养,使政策执行参与者内心深处具有明辨是非的道德意识,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产生一种内在的厌恶感,避免政策执行因为“理性经济人”的逐利动机而走样。加强政策执行主体和目标群体的思想意识教育具体来说就要二者分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政绩观。首先承认追求个人合理利益的正当性,但同时要认识到利益是一个矛盾体,包含了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的追求要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前提,在冲突的条件下,以公共利益为优先选择。在煤矿安全生产中,保护合法合理利润,取缔非法收益。使煤矿企业深刻认识到其不仅仅是经济实体,本身还具有维护工人生命安全,进行资源合理开发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要求,积极配合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各级政府部门要破除狭隘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树立大局观念,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关系到政府的现象;各级官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贯彻到政策执行过程的始终,自觉抵制政策执行中的干扰因素。(二)完善权力制约体系。权力寻租而导致腐败是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关键因素。惩治权力腐败行为是遏制地方“对策”行为最核心的措施。人类社会实践说明权力具有腐蚀性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由于历史和认识上的原因,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这种集权体制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具有优越性,但过分的集权,不利于权力的互相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不能作为政策有效执行的保障,甚至成为政策执行的腐蚀剂。现阶段,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首先要合理分权。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同级政府中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使之法律化。在职责明确情况下,加强中央对地方政策执行的监督,改变地方政府执行政策变通随意的行为;明确划分政府各部门之间权责范围,理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完善人大对行政执行权监督的实施细则。对政策系统决策、执行、监督部门之间进行必要的划分,使之互相监督,尤其是要提高监督部门的独立性,保障政策执行监控有力。在政策领域中,对权力进行制约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用权力来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减少执行中的“对策”行为。只有权力的互相制约,才能根本上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治理官煤勾结,权力制约是关键,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的官员任免考核管理、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和权力监督等制度,对权力寻租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腐败成本,使权力寻租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规范权力运作,使得官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保证政策的实施。(三)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出现固然有政策执行主体自身行为上的原因,可是我们也必须承认:政策本身存在问题也是导致这一现象的诱发因素。“好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方面”合理完备的政策,本身就减少政策执行主体投机行为的可能性,减少违反政策所带来的违规收益,同时,加大了政策违规的心理成本和被发现的几率,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获得的净收益趋向为零,甚至为负,消除“对策行为”产生的收益动机。合理的公共政策需要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来保证。
1. 公共政策执行问题与对策分析——以某项政策的执行阻滞为例
2. **市低保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其处理
3. 新型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若干问题分析
4. 乡镇公共财政体制:问题、原因与对策
5. 政策评估的定量分析:以某项政策的行为过程为研究对象
6. 社区治理结构与社区居民自治:以某社区的调查为样本
7.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机会主义政策行为分析
8. “土政策”出台的现象探源
9. 市场主导抑或政府主导——转型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创新的二难选择
10. **市规划发展中的同质社区与混合社区的选择
11. 从***地方二十年的发展历程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 环境治理的政府承诺与实现情况的探讨
13. 对农村乡镇合并的观察和思考
14. 基层地方政府的管理创新研究----以***地方市**镇为例
15. ***地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16.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行政管理制度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17. 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行政效率途径思考与探索
18. 非政府组织的角色功能分析
19. 志愿者活动的政府管理问题
20. 慈善事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以xxx为例
21. 大学生村官对基层行政管理的适应性研究
22. 假如我是大学生村官: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策划
23. “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建议”
24. ***地方基层政府调查分析(如村长与村支书的关系,如何一起工作的?
当地干群关系怎样?可以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访谈,以个案的形式了解:他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他们的问题与困惑?他们心理的想法?也可能单独就基层干部的生存状况进行调查,如哪些人当干部?他们的素质、能力、威信,群众如何评价,他们的自我评价)
25. ***地方基层精英与地方治理的个案分析调查(“有本事的人”在地方政
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影响力,对基层决策的影响,与普通群众的关系等等。)
26. ***地方农村(城镇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状况调查分析。(在农村,取消农业税后,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有无变化?具体如何决策与实施的。在城镇,居委会的运作情况?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的关系,他们与街道办的关系?)
27. ***地方社区物业管理体制和模式的典型调查分析
28. ***地方业主委员会的典型调查分析
29. ***地方大学生在基层政府的生存状况分析
30. ***地方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分析
31. ***地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或者返乡农民工生存状况,本地普通人的
创业情况和创业经历
32. ***地方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分析
33. ***地方留守儿童调查分析
34. ***地方弱势群体调查分析
35. ***地方社会公益行动的相关调查(如大学生志愿者的生存与发展情况)
36. 社会(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大学生问题分析
37. 公共事业单位安全保卫体制改革研究
38. 公共安全事件的社会管理问题:以福建南平事件为例
39. 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的对策分析:以***单位为例
40. 提高事业单位办事效率的对策分析:以***单位为例
41. 办公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以***单位为例
42. ***企业、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分析
43. ***企业、部门或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分析
44. ***企业、部门或事业单位薪酬制度问题与对策
45. 提高办公室办事效率的对策分析:以***单位为例
46. 企业的人性管理问题:以***单位为例
47. 从“富士康跳楼事件”看企业的人性化管理
48. 从“富士康跳楼事件”看政府干预机制建设
49. 地方政府营销管理问题:以***为例(包括,如何宣传一个地方,扩大**市知名度,例如围绕无锡吴文化节,等谈地改善地方政府形象,如何改善城管部门的公众形象,等等)
50. ***地方旅游休闲产业开发问题分析
51. **地方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52. 企业文化建设问题与对策:以***单位为例
53. 企业的员工福利问题与对策:以***单位为例
54. **部门或企业的人际关系问题与对策
55. 基层领导如何处理与上级的关系问题研究
56. 基层领导如何处理与同事的关系问题研究
57. **部门或**企业员工流动问题与对策分析
58. **部门或**企业紧缺人才流失问题与对策分析
59. 办公室行政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以***单位为例
60. ***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和问题的调查分析
61. 基层政府电子政务:以***为例
62. 政府公信力问题分析:以***为例
63. 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以***为例
64. 网络舆论与政府管理问题:以***为例
1、对“苹果”热的思考;
2、从“乔布斯”想到绍兴的纺织产业;
2、花好“零用钱”的理性思考;
4、对当前“追星热”的经济学思考;
5、守护心灵的诚信底线;
6、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7、对食品安全负责,为生命健康守护;
8、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国内奶制品市场大危机引发的思考;
9、满校都是“眼镜族”的思考;
10、网购, 让我欢喜让我忧!
11、从升旗仪式看校园文
12、高中生幸福感指数调查
13、透视中学生使用手机现象;
14、莫让节约随风去;
15、让课本在校园中循环起来;
16、柯桥城区人口数量季节性变化现象的原因探究;
17、网络语言利弊谈;
18、从房地产市场看“两只手”的作用;
19、绍兴市民节假日消费状况及比较分析;
20、从“韩流”看绍兴传统文化;
21、街头小摊该何去何从------浅谈政府城市管理的艺术;
建设监理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关键词】:监理现状; 监理权利; 问题; 建议 【论文摘要】:文章简介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情况,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那么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就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主要有: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 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1) 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2) 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3) 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 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 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6) 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7) 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8) 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9) 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大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工程咨询实践,要提升我国监理地位,强化监理作用,促进监理产业发展,我们应该向以下方向发展:(1) 发展全能监理。监理服务的业务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可扩展到规划、设计、招标等阶段,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投资分析、设计跟踪监理、项目代建管理等技术含量更高的服务。(2) 改革取费方式。随着业务深度和宽度的扩展,监理取费可考虑采用多种、更加灵活的取费方式,适度提高监理单位的盈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以前的依靠劳动力服务收取基本的监理费模式逐步转化为依靠脑力高智能服务赚取更高比例的监理费模式。(3) 强化监理权力(监理措施、手段)的法理依据。监理拥有项目管理权力,在建设中发挥作用,主要来源于业主对其的监理委托合同,同时也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只有拥有足够的法理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4) 加强监理责任。只有承担相应的责任,监理才能赢得尊重和充分发挥作用。建设监理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刑罚的后果。总体来讲,未来监理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期等各个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或代理业主工作或对设计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控制。三、监理行业发展的思考:下面主要从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两个方面来谈谈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一)经营管理方面目前,由于受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影响,监理企业只局限于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这不仅与我国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相悖,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监理企业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转变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因此,拓宽经营思路,建立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对于监理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1、多元化经营:入世后,我国的监理市场将逐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市场。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都应从满足业主的需要出发,以业主为关注焦点。目前,我国工程发包模式单一,导致监理工作的内容单一化。入世后,我们将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国际通常采用的发包模式,因此,通过认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需求,参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发展工程前期的咨询业务和设计阶段监理业务及后期的项目评价,将目前监理服务主要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真正拓展为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努力开展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业务,向业主提供满意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将是我们永恒的追求。2、规模经营:我国监理行业应通过企业的兼并、收购、联合等动作造就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股份制监理企业集团,集团内各独立法人采取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进行资产联合。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配置生产要素,从而形成强大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并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这对于我国监理企业向纵深发展,增强与国外知名咨询监理企业抗衡竞争的能力,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将奠定良好的基础。3、国际经营:我国监理企业应未雨绸缪,摒弃被动等待的思想,树立积极进取的观念,主动学习分析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各种协议及国际监理市场的法规和惯例,进一步提高对国际经营的认识,分析和预测入世对我国工资咨询和建设监理市场的影响、监理行业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变化。寻求与国外知名的监理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熟悉国际竞争规则,真正做到按国际惯例开展监理服务,从而提高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水平。(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监理工程师是利用自身高智能的管理技术服务于业主,通过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通过合同、信息的管理,及时协调各方矛盾,最终圆满完成监理工作。因此,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水平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也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监理企业目前整体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从业人员大多专业单一,知识面窄,服务意识淡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来推动,我国监理企业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制定长远的、切实可行的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科学的用人机制。在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方面加大力度,建立自身的人才优势。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焕发出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聪明才智,增强主人翁意识,建立其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减少企业的人才流失。同时,通过对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创建不同层次的人才结构,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根据我们的经验,一个比较全面的监理工程师的培养周期大致需要3-4年的时间,其中1-2年的时间是对现场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模式的熟悉和掌握,另外两年是参与协调现场错综复杂的关系,参与进行工程计量、协助处理索赔。经过这样的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基本可以达到目前建设市场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操守,健康的身体,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奉献精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必须通晓建设法规,了解工程计价,熟悉现场施工,对相关的建筑材料检测规范、施工规范必须非常熟悉,同时还要了解设计、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鉴于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特殊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的资格认定,不单纯要考察其是否可以通过资格考试,还必须增加现场监理服务时间的考核要求,单位在培训和聘任监理工程师时,也要把现场服务时间、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因素作为考核的软指标,使培训和聘任的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做到一专多能,这样的监理工程师放到现场,比较容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日常的监理工作也会完成的得心应手,在建设项目中容易形成管理核心,也使监理工作比较利于推进,容易获得施工单位的服从和业主的信任。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 2002. [3] 田金信主编. 建设项目管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1监理行业的定位未得到很好地解决(1)监理的定义、工作范围和称谓一直未能达成共识:监理的定义和工作范围多年来争论不休,称谓也是五花八门,反映出人们对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应该说,监理是一项新生事物,有争议是正常现象。在监理制推行的初期,这一问题对行业发展的影响还不是十分明显。但是,目前监理行业的发展已到了一个关键时刻,监理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个今后向什么方向发展的问题,监理的定义工作范围和称谓对监理发展方向的影响正变得日益突出,如果继续争论下去,将会造成人们的思想混乱,妨碍认识的统一,会使人们对推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的必要性产生动摇,大大阻碍监理行业的发展步伐。(2)监理的行业属性仍未明确:目前,全国的监理队伍已初具规模,监理企业已达70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已经形成了一个颇具社会影响的行业。但监理到目前为止并未纳入中国国民经济产业门类目录,从经济产业门类来说,监理行业还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产业,仍然属于工程咨询行业的一个分支,由此也衍生出建设监理和工程咨询的关系应如何协调的争议。事实上,无论是从工作内容、工作方式还是从所承担的责任来看,中国的监理和工程咨询已存在相当的区别,因此,确有必要通过论证将监理作为独立的经济产业列入中国的国民经济产业目录,使监理行业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为监理行业的迸一步发展构筑一个良好的社会平台。(3)对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的认识模糊:中国实行建设监理制是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对过去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弊端进行彻底反思的必然结果,不能简单地说实行监理制就是为了和国际惯例接轨。世界上建设管理的制度是多种多样的,即便是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由于其自身的具体情况不同,建设管理的模式也不完全统对不能拘泥于某一国家和某些国家的某种做法,应该在机制上和国际惯例接轨,在模式上要保留自己的特色。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科学地总结。人们对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的认识十分模糊,说不清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究竟都是些什么含义,实践中产生了不少混乱。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工学论文
摘要: 自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试行以来,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一些问题,本文就当今工程监理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 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 解决办法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
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转变从传统的对工程监理的错误认识。不要把工程监理看作是削弱自身权利对象,去除对他们的抵触情绪。应把工程监理看作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为他们减轻自身工作负担和压力的不可缺少的好帮手;是有利于他们为了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工程情况不可缺少的眼线、耳目;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施工现场战斗员。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小议公路工程监理 收费毕业论文 [2010-01-29 03:45]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些认识见解以及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怎样展开具体的工作。 关键词:公路工程 监理 1 监理制度的形成 早在产业革命以前的16世纪,随着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的专业化分工,一部分建筑师转向为业主提供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或受骋监督管理施工,自此便开始产生了工程监理。 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的监理制度正向法律化、程序化发展。监理制度逐渐形成了工程建设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西方的工程建设中形成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进入80年代以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结合本国的实际引进并确立了社会监理机制,对工程建设实行施工监理。 2 公路建设的模式 在我国公路建设中,大体可可以分为3种建设模式,一种为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第二种为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由公路部门负责监理的建设模式第三仲为建设、施工、养护分离的建设模式。这3种模式各有其特点和优势,下面就分别对这3种模式进行探讨。 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 这种模式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1985年以前广西的建设均采用这种模式。管理的主要约束为行政命令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到了1985年以后,施工单位开始引入质量管理机制,并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测系统和QC质量管理小组,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工程建设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因职工的工作表现与职工的升迁、定职有关、职工工作较为主动,能吃苦耐劳,具有主人翁精神; 有比较完善的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即QC质量管理小组,对技术上的难题,均可以通过QC小组攻关。 能集中优势力量打攻坚战。但这一模式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工期没有保证。因建设、施工和养护均是自己,对工期没有足够强的紧迫感,对什么时候完成没有约束。 投资无底洞。工程的投资往往会因工期的拖延,材料价格的变化、工程部分内容的变更会出现投资的不断追加,造成工程决算远远大于投资概算的局面。 质量没有保证。虽然有了QC’质量管理小组,但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靠施工负责人的自觉性来决定,遇到责任心强的可能会交出一个优质工程。若责任心不强,工程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 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公路部门负责质量监理的建设模式 这个模式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想富、先修路”成了大家的共识。地方政府开始公路投资,进而改变了原来的单一投资格局。并开始引入了监理制。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由于地方资金的介入,地方政府出面征用土地、拆迁房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从而为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 地方政府会尽力控制地方材料的价格,并可以按政策减免砂、石等矿产资源税,从而可以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 引入了监理机制,在工程质量上有了一定的保证 但这一模式亦存在下面几个问题:①没有强化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在财务上没有否决权。②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有待提高。 没有一支独立的监理队伍。③施工队伍的选择没有核其资质及技术力量。 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相分离模式 这种模式强化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监理工程师有权有责。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其资质及技术力量的审核上有较大的主动权; 强化了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监理工程师有一定的财务否决权;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有一定的控制权。但亦存在几个问题,主要是:①建设单位与监理没有真正分离,会形成建设单位直接对工程的管理,成为行政干预。②监理队伍不是独立法人组织队伍。监理人员均为临时抽调,监理素质有待提高和加强。 综上所述,上面所提的三种模式各具其优势和存在问题,第一种模式为一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我国还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亦曾获得过不少的优质工程。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公路基建工程还是采用这种模式。第二三种实质上都是一种模式,只是投资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这两种模式若能解决其存在问题,真正采用FIDIC条款进行监理和运作,都不失为一种好模式。 3 推行施工监理的必然性 施工监理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按照国际惯例FIDIC条款,施工监理可以理解为: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在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赋予,并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业主和承包商都得服从,如有异议只能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受业主委托对承包商的义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提醒业主解决施工条件; 审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款; 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回承包商发布指令;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作出公证的裁决.并确定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以上六点基本体现了监理制度的优越性,大力推广施工监理制度,减少行政对毛程的直接参与。有利于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建设市场的必然产物。 4 加速监理单位的建设 公路监理工作虽然早在1985年开始,似监理人员还未形成稳定的队伍。监理工程师只是根据工程需要临时聘请,工程结束后又回到原单位工作。这样的监理人员素质很难得以提高,只有成立专门的监理公司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员流动大的情况。监理公司可按下面的形式探索: 以交通厅牵头组建监理总公司,以各个单位:设计院、科研所、学校、路桥总公司、区公路局、各地市公路局等成立独立的分公司组成松散型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行政上归各主管单位管辖。可以独立进行监理活动。各分公司只有接受总公司的监理任务时才发生联系。 交通厅不组建监理公司,由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能力组建,自由发展,平等竞争。隶属关系仍归各主管单位管理。由交通厅组建成立监理总公司,然后根据以后的发展情况再逐步成立若干个分公司。 总之,组建监理公司的形式有多种,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目前都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公路工程是一个整体,公路工程监理是围绕合同管理进行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引入和在实践中的运用,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代表参加的大会,大会主要审议全国政府工作报告,科学决策国家发展规划,审议并通过国家法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处理地方事物,科学决策发展道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地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的实现。由于我国人口多,不可能由人民直接参加各种会议,要想充分地反映人民的真实想法,只有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全国大会,这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为了保证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在少数民族人口聚集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他们拥有自主决策,自主发展,有充分的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利益,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发展,维护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现在我国实行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有:西藏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有利地保证了人民当家做主,推进了民主建设的发展,充分地保障了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保障。
科举制 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进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需要指出的是,科举制虽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但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第二,宋朝科举制的发展。宋代科举制比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在殿试成为定制和“糊名法”的实行,采取的名额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也进一步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还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第三,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变化。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格式为八股文,不能随意发挥。八股取士的实质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地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是造成近代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清末戊戌变法曾改革科举制,废八股,改试策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选官史上存在了近 一千三百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在官僚系统中,地方官员,无论是临民之官,还是封疆大吏,如何选用,事关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纵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进,地方官的选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秦汉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选任以察举和荐举为主,以“贤能”为标准,地方权力较大。从选拔上看:在先秦时,实行乡里举荐的制度,在血缘与地缘政治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规定由地方主要长官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人为官,推选的标准以德行、经学、乡闾清议为主。察举实行荐举者与被荐举者连坐的制度,制度之初还是比较严慎的,但由于察举的标准笼统,主观评价的成分多,容易出现请托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进”,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 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从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中央统一任用,这一点一直未变。变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属下官员,所有进入流品的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用,《文献通考》中记载,隋朝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辟署之事”。从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权被中央收回。 古代地方官员选任制度对政治的影响 地方官的选任,不仅仅是一项文官管理制度,它关涉到
一米等于100cm,古代不同时期,一尺长短不同 商代,一尺合今,按这一尺度,人高约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称; 周代,一尺合今 ; 秦时,一尺约 ; 汉时,一尺大约—— ; 三国,一尺合今 ; 南朝,一尺约 ; 北魏,一尺合今 ; 隋代,一尺合今 ; 唐代,一尺合今 ; 宋元时,一尺合今 ; 明清时,木工一尺合今。
材料、问题、假设与历史研究,《史学月刊》2009年第一期,2009年1月《贞观政要》导读,《名家谈国学》,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唐高宗的真相·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说唐太宗·序,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3月盛世中国系列之贞观之治,《世纪大讲堂(第14辑)》,凤凰卫视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孟宪实讲唐史:从玄武门之变到贞观之治·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论唐代中后期的政治制度变化《清华历史讲堂初编》,三联书店,2007年3月关于“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的几个问题,《历史教学》(中学版)2007年第2期我看隋唐史研究,《文史知识》2006年第4期、2006年第5期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化与选官制度的发展,《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2004》,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6月汉唐明比较一兼论中国古代秦以后的社会变迁,《唐研究》第十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试论中国中古社会变迁,《中国中古史论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中国传统文化在21世纪的地位和作用,《“中国传统文化与21世纪”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3年隋唐政治体制的发展变化(提要),《文化的馈赠(史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武则天,《中华文明之光》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唐太宗与贞观之治,《中华文明之光》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翦伯赞的史学思想及其对我们的启迪,《翦伯赞纪念文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传统文化与历史学,《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隋炀帝的历史功绩,《〈隋炀帝〉电影创作与隋炀帝研究》中国电影出版社1997年三省的发展和三省制的确立,《唐研究》第三卷,1997年〈贞观政要〉与贞观君臣论治,《国学研究》第三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唐代农业发展的几个有利条件,《卞麟锡教授还历纪念唐史论丛》唐史论丛编纂委员会,韩国汉城,1995年汪篯〈汉唐史论稿〉简介,《北京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唐代文化发展的三个高潮,《唐代文化研究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唐玄宗治国之策与唐朝的盛衰,《北京日报》文史第四期,1993年6月23日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国历史文化》,韩国高丽大学出版部,1992年汪篯传略,汪篯《汉唐史论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论武则天的建言十二事,《武则天与文水》,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唐朝的特性,《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年均田制讨论综述,《文史知识》1986年第4期中国古代农民战争口号的发展,《自修大学》1986年第9期唐代三吴与运河,《运河访古》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唐贞观廿十二年敕旨中有关三卫的几个问题一一兼论唐代门荫制度,《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文集(第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唐代官制概述,《自修大学(文史哲经专业)》1986年第11期,光明日报出版社唐代进士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的变化,《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唐代士族及其衰落,《唐史学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唐太宗政治思想的形成,《唐太宗与昭陵(人文杂志丛刊第六辑)》陕西省社科院出版发行室,1985年唐代土地兼并的发展,《自修大学(文史哲经专业)》1984年第9期,光明日报出版社唐末阶级矛盾激化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黄巢,《百代英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唐太宗与“贞观之治”,《文史知识》1982年第10期唐高宗和武则天时期安西四镇的废置问题,《丝路访古》,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进士科与唐朝后期的官僚世袭,《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科举制与唐代高级官吏的选拔,《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唐代科举概述,《电大文科园地》1982年第2期天宝之乱是由于是相非其人吗,《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1期唐代科举应举和录取的人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1年第1期
思想文化:中国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是孔子、孟子的儒家文学思想而西欧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则是封建神学思想开始时间:中国封建社会是公元前4世纪开始西欧封建社会则是公元4世纪开始单位:中国封建社会是以一家一户作为单位西欧封建社会则是以庄园作为单位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 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 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 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 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 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 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 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 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 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 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 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 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 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 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 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 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 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 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 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 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
(1)封建制度是中古时代主要的经济与政治制度。随着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束,这个体系便在帝国的统治结束,这个体系便在中央权力崩溃和社会动乱中逐步发展起来。效忠强人的的等级制度,代替皇帝、元老、行省、城市和城镇等的罗马体系。
(2)同时封建制度也是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在中国,封建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在西方,封建制度指的是欧洲中世纪与贵族骑士相对应的法律地位及军事责任制度,主要围绕着三个中心:领主、封臣及土地。
(3)时间方面,中国的封建制度一般认为于春秋战国之交开始,持续时间约2100年。而西方的封建制度形成于六世纪初,而西方的511 年前后萨利克法典的颁布,西欧封建制度持续时间1000多年。综上所述,中国的封建制度形成的早并且持续的时间久。
扩展资料:
中西不同封建制度影响下文化的不同。
西方人所谓的“普世价值”,最有代表性也是最尖锐的,无非是他们所推崇的人权,其次就是他们的民主政治观念。他们似乎认为像这样的好东西应该大家共有同享。尽管说此种用心值得讨论,但却建筑在一个大胆假设之上。
那就是人权与西方现行民主政治,虽然是西方文化的产物,却可放之四海而皆准,并不因地域或文化相异多么深远而在适用上有所不同。
这是一个极为大胆的假设。如要真的追寻其属实与否,必须要追溯和厘清这些观念在西方文化胎盘中如何孕育与演变,还要追踪其历史上社会之演变,并将之与一个非西方文化相比较,方能得出可靠之结论。这里所谓的文化,当然还包含了历史的纵观。
依据以上两点结论,我们可以做出另一项结论,那就是西方人将他们微观的人权以及横面的民主政治定为“普世价值”,至少在中国的民族权(即宏观的人权)以及“立体民主”的对照下,他们的普世性出了严重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理论-中西文化相对比较之启示
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从专制到民主,也就是说,民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比专制先进\进步的社会组织形式,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专制社会里的社会文明进化到一定程度就会采用民主制度来治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