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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私战中的保护人身和财产权利,论格劳秀斯基于自然法的正义蔡一麟华师大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2012级格劳秀斯生活在16、17世纪誉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他给后世国际法领域留下了三部著作《海洋自由论》、《捕获法》和《论战争法权与和平法权》。
”显然,这表明了格劳秀斯思想上的保守性。3.国际法理论。格劳秀斯是西方近代国际法之父,他在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理论。关于法律的分类,格劳秀斯基本沿袭了罗马法学家的做法,把自然法与万民法分开。
格劳秀斯理性自然法思想初探——读《战争与和平法》有感竺—冒圈格劳秀斯理性自然法思想初探——读《战争与和平法》有感顾益民(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摘要:格劳秀斯被公认为国际法理论的前驱者.他的《战争与和平法》为后世国际法理论开辟了崭新的空间。
关于格劳秀斯的自然法思想有三个突出的特性,致使他的理论在同时期的诸多自然法理论中占据先导性的地位。第一,格劳秀斯强调自然法的理性自明性,他的一段话曾经被广泛引用,他说:“自然法思想就像2+2=4,即使上帝也不能违背这样一个法则。
来源:996论文网近代国际法学的建立,通常认为是以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问世为标志,然而国际法学最早的理论渊源则来可追溯至上古时代的自然法学说,应当说,国际法从孕育、诞生、发展到日益成熟,无不伴随着自然法学的变化和发展,自然法学说对国际法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
雨果•格老秀斯(HugoGrotius,1583-1645)被人们同时尊称为“国际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其不朽名著《战争与和平法》不仅是重要的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是自然法学的开创性著作。
而之后的18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或可看作格劳秀斯法学理论“备受争议”的时期,如贝尔、莱布尼茨、托马斯·里德、哈奇森、休谟、卢梭、洛克和菲尔默等人,都对格劳秀斯其人或其思想进行过简要评点,或在理论上与之隐隐较劲。
摘要:格劳秀斯这位享誉欧洲的“国际法之父”,在其《战争与和平法》中系统阐述了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思想。他从战争的正义性为视角引出自然法理念,探讨了国家起源与契约之间的关系,国家主权的特性与内容,并将主权理论扩大适用于国际交往中,从而演绎出以理性自然法,国家主权论...
在格劳秀斯的自然法思想中,必要的上帝是其逻辑起点,上帝创造了万物并赋予他们不同的属性。在他看来,自然法是客观存在的,先验和经验两种方法都能证明;自然法源于人性,即理性,而理性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因而信仰与理性是可以兼容的;法律分为两类,自然法与意志法,意志法又...
二者的区别在于“观察是搜集自然现象所提供的东酉,而实验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提取它所愿望的东西。”因此,不管进行动物实验还是临床观察,都要详细认真.以各种事实... .new-pmd.c-abstractbr{display:none;}更多关于格劳秀斯自然法学思想论文的问题>>
其中西塞罗的法学思想典型地继承了这一学派的理论,同时将其介绍到罗马。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格劳秀斯很好地运用了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并加以补充和修正以满足证明自己观...
摘要:法律具有先天的滞后性,中国法治建设需要立足中国的实际国情,不断的完善与发展。格劳秀斯的自然法理论蕴涵着丰富的哲学思辨和法理价值,可以在学界生根发芽,...
[8]席云鹏.格劳秀斯国际法思想概述[J].科技信息.2011,(30).67.doi:10.3969/j.issn.1001-9960.2011.30.051.[9]程芳芳.自然法对国际法的影响[J].法制与经济(下旬...
格劳秀斯生活在16、17世纪誉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他给后世国际法领域留下了三部著作《海洋自由论》、《捕获法》和《论战争法权与和平法权》。其中,《论战争...
2程芳芳;;自然法对国际法的影响[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年04期3席云鹏;;格劳秀斯国际法思想概述[J];科技信息;2011年30期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前1条1...
劳秀斯的关键人物,他不仅重新编辑修订了18世纪早期由莫理斯翻译并由巴贝拉克注疏(原注疏为法语)的著名《法权》英译学术本,而且在近年来的多部研究著作及论文中,...
胡果·格劳秀斯的法学思想是自然法国际法和民商法的集合契合新兴的海洋国家及其新兴市民阶级对于财产权人身权贸易权航海权的法权诉求具有启蒙意义1598年12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