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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执勤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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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执勤问题研究论文

武警长期执勤任务和短期执勤部队的论文在建设初期,武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执勤,从武器装备到军事训练都处于现代化初始阶段。随着职能的日益拓展、任务的日益繁重,武警部队开始了现代化建设进程。

在建设初期,武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执勤,从武器装备到军事训练都处于现代化初始阶段。随着职能的日益拓展、任务的日益繁重,武警部队开始了现代化建设进程。这一进程是在国内外形势不断变化、武警部队使命任务不断拓展中逐步发展的。当前,胡锦涛同志关于全面建设现代化武警的战略要求,是在国内外局势日趋复杂、武警部队所承担的使命任务更加繁重的背景下提出的,体现出党和国家对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关注。新军事变革迅猛发展要求武警部队加速现代化。当今时代,新军事变革势头强劲、波及全球,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现代化建设成为各国军队追求的目标。在这种形势下,武警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作为维护国内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必须乘势而上、主动作为,把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作为一个全力以赴的目标。唯有如此,才能跟上时代潮流、有效履行使命,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应有贡献。国家和军队现代化步伐加快要求武警部队加速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成就令人瞩目。相比较而言,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武警部队的现代化水平长期滞后于国家和军队现代化水平,势必造成军队整体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协调。在这种背景下,武警部队必须充分利用国家和军队提供的物质基础和丰富经验,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使自身现代化跟上国家和军队现代化步伐。日益繁重的使命任务要求武警部队加速现代化。当前,我国正处在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和群体性事件高发、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在这种情况下,武警部队使命在拓展、任务在加重,传统的以人力密集型为特征的能力建设模式已难以满足使命任务需求,必须走精兵、精装、精训的现代化建设之路。建设现代化武警部队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遂行任务的能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这也是建设现代化武警部队的根本牵引。科学发展的时代课题要求武警部队加速现代化。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带来军队建设思想观念、发展模式、体制编制等的深刻变革,也赋予武警部队建设以新的时代内涵、新的建设标准、新的发展要求。武警部队只有以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加速现代化建设进程,才能形成以科学发展引领现代化建设、用现代化建设成果推动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关于武警长期执勤任务和短期执勤部队的论文,部队经常更换,但是执勤任务不变,论两者之间的矛盾一、武警战斗精神的内涵战斗精神是战争中精神力量的主体。军队在其活动领域体现出的军心、士气、斗志、勇气、胆量、毅力、气节等精神现象和精神品质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战斗精神。武警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军队一样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与军队相比,战斗精神表现形式虽有所区别,但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人民武装力量,其战斗精神的实质内涵是相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战斗精神就是武警部队的职业精神和本能,也是支撑武警部队保持强大战斗力,坚决完成神圣使命的力量源泉。所以,武警战斗精神是指武警官兵在日常工作、生活、训练及完成各项任务中体现出的理想信念、战斗作风、意志品格、勇敢智慧、纪律观念、主观能动性的综合表征。而这种战斗精神的意识核心和前提就是听党指挥的高度政治觉悟性,因为听谁指挥、为谁而战是一个根本问题。周围环境复杂多变,斗争形式更迭转换,担负任务与日俱增,但始终坚持不变的就是武警战斗精神的核心,这也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二、战斗精神的培育生成模式作为双重领导体制下的武装力量,武警部队官兵常年身处执勤、“处突”第一线,任务重,情况多,兵力紧,协同困难。在信息化条件下,从近些年部队完成任务的状况分析,战斗精神的培育生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物质的原因和结果不过是刀柄,精神的原因和结果才是贵重的金属,才是真正锋利的刀刃”——[德]卡尔·冯·克劳塞维茨。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提醒我们,要想在未来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战斗精神做支撑,这就要求我们下大力研究武警战斗精神的创新生成模式。(一)用优良革命传统熏陶战斗精神在八十多年的革命战争和和平建设实践中,我军逐步成长壮大,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同时也创立了人民军队独具特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理论、方针、原则和制度,这些光荣传统,历来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从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战争,我军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就是自力更生,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大无畏革命豪情。当读到《飞夺泸定桥》这篇课文时,我们会为泸定桥二十二勇士赤手攀爬铁链的革命意志而动容;当听到八女投江的故事时,我们会为不爱红装爱武装的中华英灵而自豪;当在历史画面中看到“南京路上好八连”感人事迹时,我们都会为自己成为一名革命军人而热血沸腾。学习革命先烈的关键就是继承爱国主义精神,只有实现了爱国主义精神境界的提升,才能有效抵御敌对势力进行的破坏宣传和其他形形色色的心理攻势,承受住执勤作战环境带来的沉重心理压力,保持困境中的乐观主义精神,拥有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勇气。如果身处恶劣执勤训练环境,面对穷凶极恶犯罪分子,脑子里浮现的是老前辈们的英勇事迹,而不是满腹抱怨和心存胆怯,那部队官兵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更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学习先烈革命事迹的同时,我们也应注重借鉴我军在历次战争中所曾经采用过的战斗精神培育方法。1930年,红一方面军在江西召开“苏区军民歼敌誓师大会”,毛泽东亲自为会议撰写了“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游击战里操胜算;大步进退,诱敌深入,集中兵力,各个击破,运动战中歼敌人”的巨幅对联,既向广大军民阐释了诱敌深入作战原则的好处,又鼓动了战胜强大敌人的战前士气。抗美援朝作战中,针对部分官兵对美帝国主义本质认识不清,存有恐美、崇美、羡美的思想情绪,志愿军各部队在进行“三热爱”教育的同时,又普遍进行了仇视、蔑视、鄙视美帝国主义的“三视”教育,并下发了教材。可以说,先辈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优秀培育方法,需要我们紧密结合时代特点认真研究学习,并加以创新发展。(二)用铁一般的纪律铸造战斗精神“令严方可肃兵威,命重始于整纲纪”。纪律是军队的命脉,是维系和提高战斗精神的重要因素,是形成和巩固战斗精神的重要保证。朱德在《怎样创造铁的红军》一文中指出:“自觉地遵守纪律的精神的养成和提高,就是使各个指挥员战斗员的忠实勇敢,服从纪律,汇合成全军的忠实勇敢,服从纪律。有了这样自觉地遵守纪律的红军,就是铁的红军。”战争年代,我军靠着严明的纪律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爱戴,从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使军队不断发展壮大。长征中,红四团的官兵在24小时内强行军240里山路,途中打退敌人的阻击,按时从敌人手中夺取泸定桥;抗美援朝战争中,邱少云用鲜血和生命扞卫了战场纪律;几万大军露宿上海街头,这都体现了我军铁一般纪律铸造下的战斗精神。五彩斑斓的霓虹下,有一群群巍峨的身姿挺立着;繁华嘈杂的闹市里,有一排排整齐的步伐穿梭着;贩毒缉私的战场上,一双双警惕的眼睛注视着。如果没有铁一般的纪律,一名普通的地方青年就不会转变为一名合格的青年士兵,没有铁一般的纪律,就不会成长为优秀的指挥员,没有铁一般的纪律,就不会转变为合格的忠诚卫士。纪律不单单体现在本子上,更展现在行动中。和平年代,忠诚卫士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守护神,是百姓安居乐业的保护伞,是社会安全稳定的助推器,从炯炯有神的眼睛中,整齐准确的步伐里,威武雄壮的歌声中,我们都能看到纪律的身影,更能体会到战斗精神的永存。《孙子兵法》中讲到:“令之以文,齐之以武”,严明纪律建立在耐心的说服教育之上。让广大武警官兵自觉地严格约束自己,必须把严守纪律作为官兵品质和性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断加以锻造和锤炼,才能成为高素质的新时代的军人,才能培育过硬的战斗精神。(三)用军事训练磨砺战斗精神精神本自磨砺生,军人的战斗精神不是与生俱来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武警官兵在执勤、“处突”中表现出来的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等战斗精神,是与平时的刻苦训练和掌握一招制敌本领联系在一起的。恩格斯非常重视通过平时的严格训练来培养军人的强健体魄、耐力和品质。他在《军队》一文中指出:“训练是非常严格的,目的在于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增强士兵的体力……以保持充沛的体力和灵巧,养成吃苦耐劳的习惯。这样的士兵确实能够征服世界。”他还指出:“普通人的勇敢是一种天赋的品质,而军人的勇敢是必须通过锻炼和训练培养出来的,这种勇敢必须摆脱个人勇敢所固有的不受控制和随心所欲的倾向,必须服从更高的要求:服从命令、遵守纪律、遵循规则和方法。”苦练出精兵,一支能征善战的部队,必然是平时训练有素的部队。而军事训练是和平时期培养磨砺官兵战斗精神的最有效平台,战斗精神激发在战时,积累在平时,形成于军事实践活动中。同时,军事训练要紧贴部队担负的任务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训练内容,在训练和演习中多设置一些意外情况,让官兵在近似实战的条件下遂行任务,从胆量、意志、耐力、能动和协同等方面锻炼其适应能力,并注意探索总结提高训练效果的新方法,加以推广应用。(四)用良好的政治人文环境培育战斗精神心理学研究表明,环境因素在塑造一个人的后天气质方面起了决定性作用,也极大地影响着性格的形成与完善。军人因其所从事职业的特殊性,在这方面所受的影响显得尤为突出。战士刚来到部队,起步所处的层次相差无几,但分配到各单位,尤其是经过两年的摸爬滚打之后的区别却又是如此之大,有的成长为优秀的带兵骨干,有的考上了理想的警校,有的却只能脱下军装离开部队,我们从中不难看出环境的外在作用之大。良好的警营政治环境能够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带来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中队荣誉室里不仅记录了英雄团队的发展历程,更激发着全体官兵的荣誉感。置身于这样一种政治环境中,官兵时时都在受到熏陶,战斗英模就在身边,战斗精神其实是很实实在在的东西。当官兵所处的环境是充满友爱、爱意和关心,洋溢着人与人之间和谐、理解与真诚的氛围时,普通个体必然会形成融于集体、乐于奉献的道德素养。在这种栓心留人的环境中,个体才愿意为群体做出所有的贡献,这也是战斗精神的重要表现形式。而良好政治人文环境的创造,是警营内部和警营外部两方面共同起作用实现的,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三、对未来武警战斗精神培育生成的展望与思考从部队组建至今,其编制和任务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战斗精神的外在形式和依托载体也进而不断转变。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和社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武警部队的任务职能也在不断发生着转变,对敌斗争的复杂性、协同指挥的综合性、战场转变的瞬时性及作战模式的变化性决定了不同执勤、“处突”环境下战斗精神的差异性,培育机制必须配套适应,因此,对未来武警部队战斗精神培育生成的展望是十分有必要的。(一)坚持战斗精神的前提和核心——听党指挥的高度政治觉悟性不动摇听党指挥,是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所在,是武警部队最重要的组织原则、最高的政治纪律。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时刻要明白“为谁扛枪,为谁打仗”的道理,在任何艰难困苦和威逼利诱面前,永远保持对党的无限忠诚,为党的事业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二)健全信息化条件下的战斗精神激励机制武警部队在未来的战场上,信息化执勤和作战将成为主导,战斗精神培育势必会面临更多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信息化战场将会彻底改变传统的作战模式,在非接触战术战役模式下,军人已不必直面作战对象,这势必会弱化战斗精神的培育。客观环境的复杂性要求武警部队必须建构适应时代要求、符合自身实际的战斗精神激励机制,这也是依法治警的一个重要方面。(三)借鉴学习外军外警战斗精神培育生成的有效做法在新军事变革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外军外警战斗精神培育呈现出一系列的新特点和好做法,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结合自身特点对之加以借鉴和吸收,必将有力推动建设信息化武警的步伐、大大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一是与主题教育各项活动相结合。支队将“话使命、明职责、做贡献”讨论活动融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使广大基层官兵认真理解“弘扬公安消防精神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倡导和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的思想意识。同时,采取课件讲授、座谈讨论、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对策措施,认真整改,推动主题教育各项活动开展,以此来检验讨论活动成效。二是与“三争优”活动、“三抓三树”活动相结合。教育广大基层官兵充分认识到“三抓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认识到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三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将“话使命、明职责、做贡献”讨论活动对“三争优”活动的推动作用。教育官兵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正的将人民群众的事放在心里,记在心中,为人民群众造福。三是与岗位练兵工作相结合。支队把“话使命、明职责、做贡献”讨论活动与岗位练兵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通过讨论增强官兵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精神力量转化为工作动力,推动岗位练兵工作开展,以练兵的成绩来检验讨论活动成效。四是与“三无”竞赛工作相结合。支队把“话使命、明职责、做贡献”讨论活动与“三无”竞赛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通过讨论提高官兵责任感和安全意识,要求全体官兵认真分析研究。通过对2009年5月27日部局召开的全国消防部队“两个专项整治”和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深入学习,深刻汲取发生的各种事故教训,在教训中深刻反省,在反省中深刻认识,在认识中狠抓落实,在落实中狠抓稳定,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的部队内部环境,确保部队安全稳定,确保部队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通过规范执勤人员类别。细化基本能力的标准。执勤官兵可以分成五个层次,根据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基础理论、应知应会和情况处置三个方面的针对性训练,以适应任务需要。如指挥员必须达到会组织勤务、能指挥部队、会落实制度、会处置情况的标准;领班员必须达到会组织“四哨”动作、能协助哨兵处置情况的标准;网络查勤员必须达到能及时准确地传达情况,能发现问题、会及时纠正的标准;

警察执法模拟案件研究论文

浅探警察战术研究(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陈济鹏)[摘要]:在我国,警察战术的研究尚处起步、初创阶段,在许多方面不成熟,特别是在基本概念、范畴的表述上以及基本理论框架的构建上和技术方法的概括上亟待完善。文章试图在警察战术的概念、内容体系及研究方法上作些探讨。[关键词]:警察战术;概念;内容体系;研究方法在我国,伴随着刑事犯罪暴力化、集团化和智能化的加剧以及打击刑事犯罪力度的加大,人民警察为此付出的伤亡代价愈来愈大。为了有力地打击犯罪,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和警察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警察战术”这门新兴的学科应运而生。目前,警察战术的理论与实践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特别是在基本范畴和概念的表述上以及基本理论框架的构建上和技术方法的概括和总结上,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有待充实和完善。一、警察战术的概念有关警察执法中的.钱术问题研究,学术观点较多,概念表述各异,但可概括为只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警察查缉战术”说。该观点认为,“警察查缉战术是指导警察进行清查、盘查和缉捕行动,正确查找和捕获各种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作战行动方法。”川这种观点的实质在于,认为警察战术的范围主要涉及清查、盘查和缉捕行动,而不包括突发事件处置、反暴临战处置和反恐处置等警察战术与指挥的内容;执法对象主要指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而不包括违反治安管理处置条例的人和普通群众。显然,这种观点不论是在内容范围上,还是在执法对象上,均与实战需要存在差距,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警察战术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第二种观点,“警察实用技术战术”说。该观点认为,“警察实用技战术是指警察在盘查、搜查和缉捕等执法活动中与犯罪分子及犯罪嫌疑人进行战斗时所采取的原则、方法和行为操作的总称。这种观点的实质在于,认为警察战术的主体内容是诸如行为操作等技战术。这种观点除有第一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外,还将战术的内涵重心偏重于行为操作,从而大大降低了警察战术中谋略运用、战术指挥、临战处置等智能的比重与含量。第三种观点,“警察临战学”说。该观点认为,“警务临战学是研究警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临场方法策略及其规律性的一门应用学科”这种观点的实质在于,认为警察战术的主体内容是临战处置方法。这种观点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第一种及第二种观点在此方面的不足,但又忽视了研究警察在盘查、清查、搜查和缉捕行动中的基本战术问题,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不够充分基于此,笔者认为,警察在执法中的战术问题应当涉及盘查、清查、搜查和缉捕等日常执法行动,同时还应当涉及突发事件处置、严重暴力犯罪临场处置、解救人质、反恐处置等重大临战处置行为;执法的对象应当包括违法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现行犯),还应当包括普通群众。战术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在内容上是智能与技能的结合,是简单与复杂的结合;在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卜,是个体与群体的结合,在方法手段上是单一与综合的结合。因此,所谓警察战术,是指人民警察在查缉行动中和重大事件的临战处置中,为了及时有效地发现、识别、确认和制止犯罪,捕获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获得最佳执法效益,而依法使用的谋略思想、策略原则、执法程序、科学方法与有关技术的综合体系.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警察战术是指导人民警察查找和捕获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临战处置重大事件的综合行动方法体系 警察战术是在深人研究国内外警察执法行动的基本规律、特点和方法,不断总结实战经验,充分吸收侦查学、心理学、军事地形学、军事战术学、谋略论与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经科学归纳、总结而形成的,它包含查缉和临战处置中的谋略思想(如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思想,以静制动、以逸待劳的思想)、执法程序(如盘查的基本程序、搜身上铐的基本程序、截查车辆的基本程序等)、战术方法(如盘问嫌疑人的方法、检查可疑物品的方法、搜身的方法、解救人质的方法、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等) 和执法技术(如快速射击技术、上铐技术、特种驾驶技术、擒敌抓捕技术等)等基本内容,并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为了及时、有效地发现、识别、确认违法犯罪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捕获犯罪嫌疑人,临战处置重大事件,确保警察自身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执法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既定目标,人民警察必须综合运用侦查程序、侦查方法、侦查谋略、侦查对策、军事战术、军事地形、运筹指挥等基本理论、指导思想和战术方法,研究并制定在不同情况和条件下的战术方案及实施方法,选择时机进行战术方案的实施,切忌在查缉与临战处置过程中战术方法的单打一。(二)研究和运用警察战术的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查找和捕获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临战处置重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获得最佳执法效益。所谓最佳执法效益,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通过用智用谋,客观准确地分析犯罪嫌疑人个性特征及活动的规律特点,有效地进行战术设计和战术实施,尽可能少地付出投人和代价,最大限度地避免失误和损失,从而实现及时有效地发现、识别、确认违法犯罪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捕获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确保自身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这既是人民警察研究和运用警察战术的最终目的,也是人民警察依法进行查缉和临战处置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警察战术的基本表现形式是盘查、清查、搜查、缉捕和临战处置。人民警察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应当通过盘查、清查和搜查等基本查找形式,发现、识别和确认违法犯罪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对需要逮捕、拘留的,可依法进行缉捕,实现捕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对突发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等,应当通过快速有效的临战处置,平息事态,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二、警察战术的内容体系(一)警察战术的研究领域警察战术是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用方法、技能为一体的独立体系,具有很强的智能性、技能性和实用性等特点,其专业面宽,知识跨度大,涉及范围广。研究的主要领域可概括为:1.客体研究。主要研究查缉与临战处置对象的自然情况、个性特征、心理特点、行为习惯、活动规律、逃匿的方式方法、拒捕的手段等,现场环境对战术方案设计与实施的影响等。2.主体研究。主要研究查缉与临战处置人员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执法水平、组织指挥、协同配合、武器装备、后勤保障等。3.本体研究。主要研究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行动的策略原则和法律依据、基本战术、不同条件卜的战术形式和战术方法等(二)警察战术的内容体系警察战术是有关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的规律、特点及对策、方法的科学方法体系。在确立这一学科方法体系的具体内容时,应当充分把握体系的利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认识警察战术的内容体系。科学性,即警察战术的基本内容必须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现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以确保其内容的科学性和理论的正确性。 针对性,即指导性,是指警察战术的内容必须来源于公安实践,必须是对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必须将查缉与临战处置的最新需要反映到警察战术的内容之中,并能根据实践的不断变化而调整内容,以确保警察战术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前瞻性,即超前预见性,是指警察战术应当能够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和社会治安状况的变化及时预测犯罪方法手段的变化,特别是根据犯罪人犯罪手段、方法和逃匿、拒捕方式方法的变化以及突发事件的变化规律提出预测性的理论模型和框架性的方法,以指导未来实践按照这一原则,警察战术的内容体系可概括为以下几部分:1绪论。主要包括警察战术的概念、作用和内容体系,警察战术的研究方法等2警察战术的策略原则与谋略运用。主要包括人民警察在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中运用的谋略思想和战术原则。3.警察行动的组织保障与指挥。主要包括人民警察在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中组织保障与指挥的一般程序,组织保障与指挥的实施原则及方法等。4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的基础战术。主要包括人民警察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几类基础战术如地形、隐蔽物、遮蔽物的利用,观察与控制的基本方法及快速移动战术、协同战术、枪战战术、包围、分割、穿插、驱散人群战术等。5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战术分析。主要是指对影响战术方案设计的相关因素分析及综合分析。主要包括:执法对象分析、执法主体分析、情报信息及相关因素分析和综合分析6盘杳与清查战术。主要包括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盘问战术和对其人身以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战术;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可能落脚、藏身、出没、活动和犯罪的场所和地点进行清理、检查、处置的战术。其中,含截查可疑车辆战术,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乘坐的车辆以及犯罪嫌疑车辆进行设卡查控并处置的战术7搜查与搜索战术。主要包括对已制服或捕获的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搜身和处置的战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隐藏的处所进行搜索并对紧急情况进行处置的战术。8.缉捕战术。主要包括缉捕的策略原则、缉捕行动的组织与指挥、不同场景下的缉捕战术、几种特殊对象的缉捕战术。,解救人质战术。主要包括解救人质的策略原则、解救人质的基本步骤、初始围控战术、和平解救人质战术、武力解救人质战术等10突发事件和严重犯罪与恐怖犯罪的临战处置战术。主要包括处置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围控方式、攻击方式与方法、善后处置等三、警察战术的研究方法(一)警察战术研究的指导思想1.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惟一正确方法,也是研究科学的惟一正确方法一方面,警察战术既要从我国国情出发,还要紧密结合公安实战;既能立足警察查缉与临战处置的实际, 又能从理沦的高度不断进行分析、整合和提升,归纳和总结查缉与临.r&处置行动的基本内容、政策依据、法律规定、战术方法、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另一方面,警察战术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2.坚持客观全面的观点、普遍联系的观点和发展变化的观点,揭不警察战术研究的规律和方法,防止出现研究中的主观性.x-面性和表面性。.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为依据。人民警察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查缉与临战处置的实践中和理论研究中,必须严格按照截刑法》、(刑诉法》、《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以及有关政策所规定的程序、规则和规定进行。无论是查缉与临战处置中的战术方案设计、实施,还是经验总结、规律探索和理论概括,都应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内涵与规定,符合立法立论的基本精神.而不能与之相背离。3.以借鉴相关知识为基础。警察战术是一门高度综合的应用性学科,涉及军事学、谋略论、侦查学、心理学、运筹学、管理学、犯罪学和法学等许多邻近学科。这At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是构成警察战术理论的基本要素,这些邻近学利的发展,必然会有力地推动警察战术理沦体系的不断发展 此外,通过对查缉与临战处置战例的总结和评估,以及对实战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发现诸多规律性和指导性的问题,使感性认识逐步上升为理性认识,也是进行战术研究的基本途径。(二)警察战术的研究方法1.调查法。调查研究的方法是任何学科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方法,也是警察战术研究的重要方法。警察战术的研究,最重要的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查缉与临战处置的实践缉与临战处置间题的比较研究,总结我国几十年来为前提,抓住其本质规律,使调查结果客观真实,特别是近几年来警察在查缉与临战处置的成功战例论可靠。对此,不仅要调查国内的情况,还要调查国和相关学科理论,学习国内各公安业务部门的有益外的情况,要特别注意调查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在经验与理论,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警察战术科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新理学体系,更好地指导警察查缉与临战处置的实践。不断吸收丰富的营养和知识,克服和避免片面性。(1)普遍调查法。即对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相题和各项查缉与处置对策方法预案,研究警察查缉关事物逐个进行调查的方法。与临战处置行动,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条件下有(2)典型调查法。即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查缉与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已获得的查缉临战处置事例或材料作为典型,并通过对该典型的与临战处置实践中的各种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的归调查来认识和把握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的本质及规纳以及采用图表等方式的分析,并与其他相关资料律。的对照,可从中得出科学的实践结论。(3)抽样调查法。即从大量的查缉与临战处置缉与临战处置实践中的各种统计数据是研究警察战术行动事例或材料中选取一部分作为样本,并以对样术的重要事实依据。本进行调查的结果来推断行动的总体特征的方法。2.比较法。比较法是警察战术研究中常用的方法,并从中概括出行动的一般规律和方法。该方法是通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仁的同类问题进行比较,一般通过“个别— 社会实践”的循环往复、辨别异同,从而认识和把握查缉行动相关方面的规化的认识过程,实现研究警察战术的目的。应当注意律特点,找出其本质特征的方法。比较法一般可分意的是,所总结的查缉与临战处置经验应具有客观性和代表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反映出我国警察查缉与临战处置行动的基本现状和未来发展变化趋势。纵向比较研究。也称历史研究,为纵向比较研究和横向比较研究两大方面。是指按照历史演变的顺序、发展阶段以及事物发展过程的先后能真正指导警察的查缉实践,并有效地推动警察战顺序,对国内外警察查缉与临战处置的基本方法、行术研究的不断深人。为规则法律依据、处置程序、战术原则和谋略思想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寻找相关性,发现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特点,以加深对其现状的理解和把握,并进而预测其发展趋势,使其日臻完善。这一研究方法的基础,在于对同类事物历史记录的大量积累以及对相关资料的长期搜集和整理,否则,难以把握事物的相关性和弄清问题的本来面目。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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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主要包括: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或查缴的现金和其他财物,提取、查扣的作案工具或违禁品,行政案件预交款,行政复议保证金,抽样取证的财物,以及执法实践中依法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财物。非涉案财物,又称代为保管财物,是指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除涉案财物外,出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的与案件事实无关联的财物。包括在接处警、案件调查过程中现场弃置的财物,群众拾遗的财物,无主财物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保障刑事、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为此,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联合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应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专项审查监督力度。从历年审计调查情况看,多数一线执法单位能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省厅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但也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现就公安机关在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以寻求共同解决途径。 一、 存在的问题 1、收取涉案财物的程序不规范。多数发生在治安行政案件中,对于暂扣标的较大,违法者又是外地人员的情况下,为了保证随后的行政处罚能顺利执行,往往采用未裁先收手段;有的属于超范围收取预交(暂扣)款,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票据》的使用范围:一是治安调解解决医疗费和损害赔偿需侵害人预交部分款项的;二是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人因客观原因需要在案件处理期间离开案发地,愿意预交部分款项听候公安机关处理的;三是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的各类保证金。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于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一般都对违法嫌疑人要求预交款项;有些暂扣款项由于证据单一,明知无法按法定程序处理,但为了种种原因,还是责令当事人先交预交款;有的扣押款项只有一份笔录,无完整案卷,有的单位甚至连笔录都没有,缺乏扣押合法性,属于违规扣押。 2、涉案款项处理不及时,造成长期挂账。主要是:1 )、对暂扣预交款项、暂扣物品处理不及时,如有的办案单位对十多年前扣押的款项未得到处理,二至三年扣押款未及时处理的情况较普遍。该退还的未及时退还当事人,根据《证据登记保存和行政没收的程序规定》,对预交款应在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结果,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财物退还当事人,否则就是违规扣押。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单位未对扣押款项及时处理,造成现在无法处理。2)、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理不及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有的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嫌疑人已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退还。3)、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处理不及时。从审查情况来看,已超过二个月复议期限或超过三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的笔数较多,数额较大,有的嫌疑人认为只要交了保证金就万事大吉,逃避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有关规定,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没收或部分没收保证金,行政拘留继续执行。 3、调动移交环节存在漏洞。在民警调动时,未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移交手续不规范,填写项目不全,未将有关涉案财物案卷及时整理后交出,致使部分案卷无法寻找,到检查时原经办人与现经办人就相互推诿,互不认帐,无法查证扣押财物的合法性。在基层单位内勤人员调动时,未经县局财务人员到场监交,有的内勤对单位资产、财务等账目未与县局后勤财务部门核对平衡,就草草移交给接任者,而接任者又没仔细逐项核对校验,致使账目不清、责任不明。 4、执法财物未按规定及时移交和处置。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办案单位未将扣押的财物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后勤部门集中保管。基层单位在提取涉案财物后,就放在单位内部自行保管,有的单位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等存放数量较多,因没有专用场所,露天存放,经日晒风吹雨打而遭损失。有的贵重物品,如金银手饰、笔记本电脑、书画、手机等,因体积较小,就随意存放在办公室内由民警自行保管,特别是在调解各类民事纠纷过程中收取的待处理预交款,因要随时发放给受害人或返还给当事人,就留在民警身上,不上交单位内勤集中保管,这些现象容易出现垫支、挪动等问题。根据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对应交由公安机关后勤部门保管的涉案款项、变价款和涉案物品,凭有关法律文书、决定书填写《财物移交登记凭据》,在24小时内交存指定银行账号和主管公安机关的后勤部门验收保管。基层单位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客观原因,可适当延长移交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二是主管部门对移交的财物未及时处置。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设立或指定的物品集中保管场所,场地面积往往有限,若不及时对各单位上交的财物进行上缴财政处理,日积月累,会形成大量的待处理物品,只能堆放在棚屋外,风吹雨淋,会使财物腐锈造成损失。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通知原主或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5、未落实专人负责、统计、保管等管理制度。有的办案单位对财物未确定专人保管,而是实行谁办案谁负责的做法,办案民警私自保管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有的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随身携带物品,如汽车、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财物往往滞留在办案单位或经办民警身上,由于代管财物未随案、随人移交,日子久了,也容易出现被挪用、丢失等问题。有的单位未设立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明细登记台账,一些涉案财物未及时录入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办案民警交来的财物就随手放在内勤办公室,导致时间一长,连财物的来源、数量、当事人、扣押理由等都无法查清,有的未设立财物保管室和保管专柜分类保管,此类现象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 6、在接收、保管、处置财物等环节存在缺陷。基层单位上交财物到后勤部门进行集中保管时,对财物应用照片或录像进行固定,对贵重细小物品以自封包的形式封存,在自封包上注明封存财物的名称、数量、案由、时间、编号等祥细内容,移交时后勤保管人员与移交人应当面清点并在封口上签字。但在审查时,发现仓库内存放的贵重物品未按规定装封和履行监交手续进行共同签字,给财物的管理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在保管方面,对金银及其制品、珠宝、珍贵文物等物品未逐案逐件编号和设立专柜专箱进行分类保管,也未定期对仓库内的财物进行盘点、核对,时间一长,物品底数就不清;有的物品已上交财政部门,但未及时在保管登记台账上核销,造成账账、账实不符。在处置环节,有的基层单位对扣押的时令性强、鲜活、易腐变物品,未及时与财物主管部门衔接妥善对其作出变卖、拍卖处理造成财物损失;有的财物扣押后交到后勤部门保管,最终案件没有成立,在法定时间内对当事人处理依据又不足,退还又觉不妥,这样就留在公安机关,后勤主管部门到了一定时间后,上交财政又不行,导致保管物品越积越多,给公安机关对财物处置工作带来困难。 7、行政收费和罚没款收入未及时上缴银行财政专户。有的基层单位位于边远地区,辖区内无设有特定上缴的银行专户机构,平时解缴款项不方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数额又不多,就将平时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自行保管在单位保险箱内或以私人名义开设存单,等达到一定数额后集中上缴到城区银行专户。这有涉嫌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罚没收入的行为,同《收支两条线》和《浙江省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 二、原因分析 产生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造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财物管理的思想。由于公安业务繁重,人员紧张,疲于应付各种业务考核检查,对执法质量抓得很紧,而放松了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有的基层单位苦于抓经费的落实,对于一些赌博、卖淫嫖娼案件涉案款项能扣押的则先行扣押,而忽视了扣押款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致使扣押的财物一时无法及时处理,造成了长期挂账。 2、领导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思想。对自己任期内的财物比较重视,做到能清理的及时清理,但对前任领导留下的财物不够重视,就象“传家宝”一样任任下传。各级公安机关对基层单位执法检查监督较多,而对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情况监督较少,使基层领导对财物的管理产生思想上的偏差,造成财物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留下死角。 3、办案人员执法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一线执法民警对有关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掌握不是十分清楚,在日常办案过程中,随意扣押现象较普遍,一切从方便办案的角度出发,忽视了相应程序规定和要求,致使一些案件无法及时处理甚至根本无法处理,等人一调走,就把烂摊子抛给原单位,而接任者又“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时间一长,连案卷和一些扣押物品都无法找到,给财物的处理带来困难。 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现有关于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等规定都比较粗泛,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具体的细化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南,给执法环节财物管理工作带来不便。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产生的大量非涉案财物,如何进行管理,没有具体规章制度可供参考。 三、管理建议和对策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要以2007年公安部“三考”为契机,掀起学法高潮,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树立依法执行职责和公平公正执法观念,强化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依法扣押和处理涉案财物,切实提高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水平。目前基层公安机关虽然经费紧张,财政保障有限,但也不能在财物扣押和支配上动手脚,应摒弃“唯钱办案”的观念,自觉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为全面提高基层执法单位领导和民警对财物管理水平,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就财物管理方面的知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重点解决基层办案单位财物管理无序、管理责任不清以及如何保管、移交等具体问题。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对执法环节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执法财物仓库保管规定》等规章制度。在执法工作中,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要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实行祥细的项目登记,并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财物持有人当面点清,注明情况,列出清单,按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分设台账,实行专人登记和管理,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该上缴的要及时上缴,合法规范的处理财物。贯彻执行县局制定的《公安民警交接工作制度》,要求中层领导干部的离任调动,由政治处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调查;单位内勤人员的调动,公安机关后勤财务人员要到场监交;对民警的调动除交接清资产、财务外,对于涉案财物的案卷要整理完整后向原单位交出,严格执行移交手续。 3、各施其职,发挥职能。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个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公安机关后勤部门作为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主管部门,对执法单位票据的领取、使用、注销情况,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登记、移交、保管等情况应加强监督和指导;财务部门应定期将暂扣款总账与各执法单位暂扣款明细账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发现错漏账项和未调整账项,应及时调整平衡。法制部门应严格把好执法关,特别对涉案财物扣押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处理的及时性等方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先收后裁、超范围收预交款、随意扣押财物。对于超过一年期限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超过二个月复议期限或超过三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有必要在期满前的适当时间,通过相关途径督促提醒,确保“二项保证金”得以及时清理。 4、加强监督,防患未然。要树立“全面监督,不留死角”的审计理念,进一步拓展审计思路,延伸审计触角,通过有效整合纪检、督察、法制、审计、后勤等部门资源,联动协作,强化监督,定期对基层单位执法中涉及的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时监控网上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情况。要根据基层单位财物登记台账、案卷记载财物的数量,进行实地清查盘点,通过以账查案、以案查物、以物查人的方法,排查在执法环节上存在的纰漏和过错。具体可通过后勤专管仓库财物台账资料与各单位上交的移交清单、已上交财政处理的账单进行比对,结合实际盘点的库存数,看有无存在账实不符、底数不清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问题性质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郁闷啊,搜都搜不到,被领导催的都快疯掉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是新人,也被指定了写涉案财物啊~

执行力存在问题研究论文

1、接到任务,要迅速分析任务是什么,该怎么做,预计完成时间,做到有条不紊。2、细分任务,每一个任务要规定一个完成时间,暗示自己需要按时完成每一个小任务。3、当任务遇到难题,一定要积极主动去分析问题,找出最快、最有效的解决方案。4、提高自己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任务善始善终。5、不推卸责任,有担当,任务出现问题反映要迅速而果断。不能让鸡毛蒜皮的小事耽误任务执行。6、储备知识与经验,这样会让任务执行更加顺利,执行力自然就提高。

为政之要,贵在力行,重在履事。无论哪项工作,执行战略比制定战略要困难得多,再好的战略,再精致的构想,如果不能付诸实施或执行不了,那无疑是纸上谈兵、形同虚设。战略制定既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也可以向专业战略策划机构或策划人咨询,但执行战略却是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代替不了的。它需要管理者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才能实现。因此,战略只有通过有效地执行,才能体现其价值和意义,它的目标也才能由构思和设想的未来状态成为现实的结果。一、领导干部执行力的概念及构成要素所谓执行力,就是执行并完成任务的能力。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是指领导干部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者计划付诸实施的能力,是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执行力如何,能综合反映一个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组织决策和目标的实现。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是一种综合能力,包括解码力、服从力、组织力、创新力和控制力。 (一)解码力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落实者、执行者,落实与执行就存在联系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实际理解上级决策的问题。换句话说,就存在一个领悟和结合的本领问题,这就是解码力的问题。解码力是指提高领导干部对政策、任务的领悟能力以及将政策与实践结合的能力。解码力高,理解深刻,领悟透彻,执行起来就能将上级政策与当地的实际结合好,把上级决策落到实处。 (二)服从力 执行力是一种服从力。服从是指我们在上级的领导下,产生符合上级规范要求的行为。服从是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执行过程中,首要的一条就是服从,唯有服从,才能实现上下感觉一致、认识一致、行动一致。如果下级不服从统一指令,各有各的想法,工作就无法开展。“没有任何借口”是美国西点军校200年来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它体现的是一种服从的态度。假如你的下属抗令不行,你是什么心态?由己及人,你也应该服从你的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是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 (三)组织力 所谓组织,就是通过设计和维持组织内部的结构,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使人们为实现确定的目标而有效工作的过程。我们所有决策和计划的成功实施,不仅需要干部的服从,尤其需要组织力的保证。领导干部的组织力指是在领导活动过程中,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协调组织关系,合理调动、利用、配置和开发各种资源,高效实现领导目标过程中应具备的才智和技能。(四)创新力 创新力是人的知识、技能、智力及智慧的统一与综合,领导干部的创新力一般是指我们在工作中能想别人所未想,见别人所未见,做别人所未做,提出新见解、发明新办法,克服常人或前人所克服不了的困难,解决常人或前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俗话说,办法总比困难多。事实证明,工作干得如何,与当地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有很大的关系。 (五)控制力 领导干部在执行中的控制力直接关系到政策是否变形、落实是否到位、群众是否认可。控制力是一种评估力、问责力、调整力。计划无论多么完善,也不可能预见到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将会发生的所有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把实际结果与原始目标相比较,作系统的客观的评估。通过评估和问责,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和问题,及时作出调整,提出纠正和完善的措施。使执行更趋于圆满。 二、当前干部执行力差的几种现象 (一)“马虎”现象。粗枝大叶、马马虎虎的毛病随处可见,对于执行中出现的偏差,无所谓,没感觉,导致有些重大决策停留在纸上。(二)“本位”现象。符合自己意愿或本部门利益的就积极执行,反之,就拖延或不认真执行,实质缺乏全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和缺乏团队精神的表现。(三)“教条”现象。有些干部简单重复上级文件和讲话精神,其实是对上级精神的消极敷衍。(四)“推诿”现象。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特别是重要工作,不积极主动地完成,而是想方设法把工作任务推给别人或其他部门;对于涉及到多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工作问题,则更是相互扯皮,找借口逃避责任。这是反映在执行力上最常见,也是最致命的问题,没有执行找借口、执行不力也找借口,出了问题还是找借口。找借口的实质就是把自己游离于责任之外,是缺乏事业心、使命感和敬业精神的表现。(五)“专权”现象。有的干部热衷于把权力紧抓在手中,结果手下的人没事干,而他本人却累得要死,且执行效率还不高,其实这是缺乏组织协调力的表现,这是在阻碍执行效率的提升。三、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 (一)在解放思想中提高执行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放思想是提高执行力的前提。解放思想要联系实际。要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境界、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象手电筒一样,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切实解决谋划有余而实践不足、顾后有余而瞻前不足、满足有余而争先不足的问题,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党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解放思想要勇于创新。创造性地落实上级精神,是执行力的最高境界。在执行中,领导更多的是出一个思路,确定一个目标,规定一个时限,提出期望的结果,这就要求执行者有能力去策划整个操作过程,而且其结果应尽量超越领导的预期。能够把上级决策本土化、特色化的人,才是执行力强的优秀人才。勇于创新,首要是敢想、敢闯、敢突破。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亮点、一些闪光点,就是靠创新。凡是有利于加快发展的,就要坚定不移地去做;凡是不利于加快发展的,就要毫不犹豫地去改,真正以思想的解放带动创造力的释放,以观念的更新带动工作的创新。 (二)在勤学深思中提高执行力 执行力包括执行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是部门、组织、个人学习力与知识力的集中表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和能力,才能胜任一定的岗位和职责,才能更有效地执行。 执行力要靠学习来不断提升。犹太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之一。有资料显示,从1901年到2005年,占世界人口的犹太人竟然获得了20%的诺贝尔奖,成就惊人。研究发现,酷爱学习是犹太人成功的重要原因。现在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不读书不看报,跟着感觉凑热闹”、“读书读个皮,看报看个题,文件看大意,过后锁在抽屉里”的现象,这样的干部,怎么指望他能够有执行力?知识渊博才能触类旁通,厚积薄发方能得心应手。腹有诗书气自华。要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提升自己的执行力。 执行力要靠思考来不断深化。古语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船的力量在于帆桨,人的力量在于思考。思路决定出路,没有思维能力就缺乏行动能力。要善于思考,做到谋划在前、思虑在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对于一项具体工作要从三个方面去思考。一是从全局的角度想,就会使自己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二是从职责范围的角度想,就会使自己把工作把握得更全面、更周到。三是从一件事的全过程去想,就会使自己把正在做的事做得更有条理、更有章法。 (三)在强化责任中提高执行力 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是提高执行力的内在动力。比尔盖茨这样说过:“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你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了你对人生的态度,你在工作中的表现决定了你在人生中的表现,你在工作中的成就决定了你人生中的成就。要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著名的“把信送给加西亚”故事中“罗文精神”揭示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的职责,不要用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或搪塞,完美的执行是不需要任何借口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责随职走,心随责走,有职就有责,有责必尽职,努力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佳,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工作劲头调整到最大,追求卓越,追求最好,追求更好。 (四)在破解难题中提高执行力 任何一项事业从来就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只有在困境中攻坚克难促进发展,才能体现能力和水平。人们常讲“困难就是欺软怕硬的弹簧”,只要迎难而上,排难而进,总能有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很有道理。落实不落实,首先是态度问题。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了艰难险阻怎么办?别无他法,就只有两条:一是对自己再狠一点。二是执行要再韧一点。现阶段是社会的发展加速期、矛盾凸显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如遇难则退,一碰就回,那将一事无成。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愈挫愈勇,愈碰愈硬。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投入自己全部的忠诚和热情,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干事创业。 (五)在规范流程中提高执行力 流程,是指一个或一系列连续有规律的行动,这些行动以确定的方式发生或执行,导致特定结果的实现。流程就是规矩,就是制度,就是程序。规范流程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现在执行力不高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执行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要彻底消除低效率,必须制定与工作实际相匹配的运行流程,规范做事方式,优化做事程序。从执行力的角度来看,就是“让流程说话,流程成为将说转化为做的唯一出路”,流程导向有利于提高执行力,每一名干部对自己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应该有一个清晰、规范、科学的流程,使每一个干部心中都有一个执行的“路线图”,正像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所说的,“管理就是擦桌子”,在哪里擦、谁来擦、什么时候擦、谁来检查擦的效果都有着严格、清晰的规定。 (六)在督查考核中提高执行力 古人云“矢不激不远,人不励不奋”。提高执行力只靠喊口号无济于事,必须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形成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对真抓实干、能干善干的干部要在政治上予以重用、精神上予以鼓励,不断激发广大干部提高执行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强大的推动力量。还要建立常态的监督机制。督导检查是保证决策执行的重要手段。要紧紧围绕上级决策和中心工作,对干部的执行情况实行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即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多管齐下,立体约束,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执行工作顺利落实。 领导干部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小康社会建设宏伟目标的具体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其执行力状况直接影响到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牢牢把握住干部执行力理念,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干部执行力建设,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工程。

我认为我们应该将公司的执行文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执行力是决定企业成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比如书中写到沃尔玛和星巴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余世维先生对执行力的定义很简单: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务的能力。而保证质量,对于我们每个员工在工作实践中又能做到多少分?没有保证质量,也就是没有做到执行力。大正公司领导班子的战略都很一流,但是一个好方案和创意的真正意义是在执行,就像企业家孙正义和马云的观点:一流的执行+三流的创意。他们共同道出组织真正需要的是会执行的员工。就像军队如何打好仗一样。作为公司职工中的一员,大家都希望公司能发展壮大,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来对待。执行力固然重要,但是缺乏执行力的现象比比皆是,战略是工作目标,执行是工作态度,缺乏执行力就是从工作态度上不认真,就平时而言,工作中我们最多出现的“差不多”就是很大的错误,什么叫差不多?是差多少?我们应该反思自己。工作中不注重细节不追求完美,有时候自己做事的结果往往都不是最终想要的结果,问题就出在不注重细节,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是做好小事的人很少,要想成功,就必须注重细节。关注细节,身体力行,跟进、再跟进。自己做工作首先要抓紧,有时候工作任务不是很紧张的时候,就会放松自己,这样在细节上就会出问题,导致结果的不如意。所以过程、细节一定要关注和要督促,不明白的多问,多学,就算出现了问题没有任何借口就是执行力的表现,作为员工,也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对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力求将每个工作做到完美,并敢于承担工作中的失误,敢于承认错误,而不是推卸责任。接到工作任务后不折不扣地执行,因为接受了任务就是对工作的承诺,对团队的承诺,有了承诺就应该尽自己最大能力力求工作任务完成的尽善尽美,对出现的问题也要敢于承认错误,认真查找出现错误的原因,而不是找任何借口推卸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在细节上,开始也许就像书中提到“坐而言”而未必能“起而行”,所以要培养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注重细节。孟子说过一句话就是: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只有平时养成了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关键时刻才能不出现“麻痹大意”出现的细节性错误,以保证事情的完美完成。良好的习惯要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中去培养,不要因为事小、事宜就放松自己,有时小的失误虽然不会酿成大祸,但对于一个人的习惯的养成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这些小事不会出错、出错也是小毛病,无所谓”等等,自己在大脑中放松了对细节问题的关注,带着这种工作习惯、思维模式,在大事、难事面前又怎能紧张得起来、认真细致得起来呢?又怎么能保证不出现纰漏呢?所以日常生活中对待每一件事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完美,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培养起注重细节、力求完美的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为执行力的培养奠定基础。再就是标准只是挂在墙上的废纸?公司有很多的标准,字里行间都规范着我们该怎么做,但是又有谁去认真仔细的看过这些标准与规范,如果不看光知道努力工作,怎么知道自己该达到什么标准是合格,说你们程度才是完美?我们的标准与制度,只有身在其中的每个人都坚持落实了,才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达到我们的工作目标。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应该坚持的操守或规范,只有坚持了,才会走向成功的道路。看完这本书,大家都知道执行力是在每个工作环节都应重视的问题,不管什么职位都有自己分内应做的事,做好分内的事是每个人的职业本分,如果一个人连分内应做的事都做不好,又如何执行呢?这个问题也是我认为最大最普遍的问题。现在公司有很多人,包括自己在内,谁都可能会有工作没有紧张感,对一切都无所谓,出现吊儿郎当马马虎虎的现象,对自己的分内工作不能够尽职尽责。我们应该做有责任感的人,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自己的公司,随时保持着紧张感,坚持标准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仅能加强执行力,工作业绩也会不断的提升,如果一个人练自己分内的工作都做不好,即使抱负再远大、目标再宏伟,也依然裹足不前,毫无进步可言。自动自发就是积极主动地自觉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是一种对待工作的态度,也是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做好分内的事,才可以高效的执行工作任务,不断思考、改进、吸收借鉴、果断行动,在工作流程中大胆的改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才能让自己不断前进,为公司做出业绩。工作的态度,决定结果。执行力不是工具,而是态度,工作态度好的人,执行力就强;工作态度差的人,执行力肯定令人无法满意。我们对待工作,绝不要抱着无所谓、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态度。比如很多人对中国人的评价是非常聪明,但很少有人说我们的工作态度好,举个例子,德国人在工作中,认为讲“差不多”、“还可以”、“说得过去”、“马马虎虎”是让人感到羞耻的语言,而我们却常挂在嘴边也不以为然,中国是大国,和德国、日本、韩国等相比,恐怕最大的区别就是工作态度,也就是说我们的执行力与他们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说回来我们面对每份工作都要认真,自己有时候总是说“要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最好”,但是不是说要不做就不做,而是所有事都要做到最好。说了就要努力做到,领导不可能无时无刻监督着员工,所以我们要当作领导在不在都一样,不是为领导做事,而是为自己的责任感做事。我们投入工作,享受工作中的乐趣,细心的去做,也许在工作中会发现自己以前没有的长处,一举两得,工作也许会变成自己的爱好。无论什么工作,我们都不要给自己找借口,工作中没有任何借口,失败也没有任何借口,人生也没有任何借口,都是自己做出来的,辩解只会给自己越抹越黑,抱怨也只会让问题恶化,坦诚面对,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沉迷在前,言论在后,我们要做一个善于倾听的人。我自己本是个性情比较泼辣的人,有时候不太喜欢听别人的批评,但是事后会觉得当时的批评并不是说我人不好,而是真的想我更好才会这么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会犯错,犯了错误我们坦然接受批评,有人批评你,说明在意你,希望你更完美。在自己身边时刻有一个督促自己积极上进的人,是自己成功的动力。所以,我真心的感谢公司领导对我错误的提出和批评,也许当时心里不好受,但是当自己回去静静思考后,才知道那些也许就是给我的财富,我真心的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吸取优点改掉缺点,多与上级沟通,毫无怨言的接受任务。记得公司某位领导曾跟我说过,不要让领导做问答题而是选择题,一个善于思考、做事负责的下属,应该是带着答案准备好对策去请求领导的。我们要学会自己安排事情,尽量给领导出选择题而不是问答题。提高职业化,提速执行力。进入公司以来,我对自己的业务水平知识一直都不是很满足,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不能够只是懂得一点点东西。就像书中第五章中出租车司机的例子,多元化的知识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工作中有时候会出现错误,第一次犯错叫不知道,第二次犯错叫做不小心,第三次犯同样的错误就是不可原谅了。作为员工,都明白这个道理,主要是做事不用心,有时候在做统计与报表的时候,会出现很细小的错误,一次改了下次疏忽可能还会犯错,这样的事在我们之间会经常出现。犯错了,必然会遭到批评,自己也知道这样很苦恼。错误让我们陷入困境,但同时也是对我们的警醒,我们要善于从错误中思考和总结,只有善于分析才能有所收获。我们应学会:不要犯同样的错误!要有危机意识,未来是不可预测的,人也不是天天走好运,我们在心理上及实际行动中有所准备,应付突如其来的变化。作为企业一员,我们还应该经常思考是否有更好的办法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行力。大正公司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团队,我们努力营造“团队协作”的整体氛围,我们每个人都去执行,不以“自我为中心”,而强调“整体利益优先”,明确分工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形成强大执行力的团队,所谓“无团队,不执行”。我们永远是一个大的家庭,团队的执行力才是真正的执行力,一个公司只有一个代名词就是“我们”。《赢在执行》,它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己也有了新的认识,我要经常思考自己会不会发现问题,针对问题寻求对策,会不会对自己的工作定期提出流程改善建议,只有想到这些,才会认真的去改善。我相信将这些应用到以后的工作当中,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会不断加强执行力度,不断提高自己,力争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让领导放心、同事放心,也让自己不愧于心!大正公司是个大家庭,我们从个人做起,为这个大家庭真心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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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反驳?只要他触犯了法律法规,就可以抓他,至于那些没抓到的,只不过让他们先逃几天,一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人民警察的素质1.人民警察素质的概念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方面条件的总和。2.全面提高人民警察整体素质的紧迫性这些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的情况下,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第一线,为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巨大的牺牲。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也不断提高。但是在充分肯定公安队伍的主流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公安队伍里仍存在着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违法、违纪、腐败等现象,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1)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比较严重。有的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利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徇私枉法。(2)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执法等问题严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受利益驱使,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一些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少数警察法制观念淡薄,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重口供、轻证据,把刑讯逼供作为办案捷径,结果致入死亡。(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观念淡化,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民警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群众报案求助等正当要求拖拉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少数警察特权思想严重,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不能文明执法,对群众态度冷、硬、横,作风粗暴,严重败坏丁警民关系。(4)公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相对突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等诱惑,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上述问题虽然仅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不容忽视。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紧迫性。3.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立场、理想观念,道德情操等方面的水平或状况。政治素质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②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毫不动摇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④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人民警察应具备以下基本能力:①专业能力。人民警察必须熟悉和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②分析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善于分析事物本质,因势利导,解决问题。③应变决断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在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并善于审时度势、准确判断、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或少受损害。④群众工作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善于宣传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综合治理。⑤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宣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能较好进行一般常用的公安应用公文写作。(3)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其内容包括人民警察所应具有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所应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活动所应具备的技能。(4)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是指通过知识传递、环境熏陶,把优秀的文化成果内化为警察的气质、人格和修养,成为警察相对稳定的内在品格。文化素质是知识和能力的综合。(5)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指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过程、个性心理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和品质。人民警察应具备以下心理素质:①具有良好的观察、记忆、注意、思维能力。②具有稳定的情感和顽强的意志,能够抵御错误干扰和各种诱惑,能慎独与自我净化。③具有宽广的胸怀、合作的气度和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6)身体素质。身体素质指警察应具备的健康的体格,全面发展的身体耐力并对警察特定职务活动的适应性。具体包括体力、运动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方面。4.人民警察意识的主要内容(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因此人民警察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2)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之一,是刑事和行政的执法力量,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法律赋予了神圣职责,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这就要求增强执法意识。在履行人民警察职责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办事,并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国家法律的监督之下。二、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1.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警察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特征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以下特征:(1)鲜明的阶级性;(2)广泛的人民性;(3)行为的表率性。3.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及要点1994年,公安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概括和阐述,并在全国公安系统颁布实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点是:(1)对党忠诚。其要点是: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2)服务人民。其要点是: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3)秉公执法。其要点是: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4)清正廉明。其要点是: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5)团结协作。其要点是: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6)勇于献身。其要点是: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7)严守纪律。其要点是: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8)文明执勤。其要点是:谦虚谨慎,不要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摘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研究的目的,旨在于通过对公安机关现状的分析及对策的探讨,为正在进行的警务模式改革提供参考。 本文根据本人在基层工作的多年经验以及对公安工作的思考,就公安机关战斗力制约要素进行了充分阐述。通过本文的探析,我们认识到,要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必须通过提高公安民警素质、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方面解决,从而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保证社会政治、治安的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繁重任务,一手抓打击,一手抓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成为当前要务。中国刚刚加入WTO,我们还要抓好服务,入世的根本目的是参与以公平有序、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全球市场体系,要求政府在确保法律透明度、统一法律实施等方面履行承诺,作为执法部门,中国警方将在以全球化为背景的舞台上表演。中国警察不仅需要调整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工作模式和警务观念,还要在角色转变之后,探索新的警务体系,为世界警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多年来,我一直在基层工作,对基层警务制度有着很深的感触,对民警工作、学习、生活有着最直观的了解,本文将就如何提高基层民警战斗力作肤浅探讨: 一、派出所民警工作现状 1、少部分民警的素质与派出所要求的高素质之间有一定差异。 派出所改革中要求民警“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刑侦民警担负打击犯罪,的要务,社区民警需要“沉”在责任区之中,处理自己责任区内发生的方方面面的事情,工作内容纷繁复杂,是责任区内的“多面手”,因此对民警素质要求很高。如果在配备责任区警力时,搭配不够恰当,势必会影响到该责任区的工作效率和成绩。另外少部分责任区民警可能由于年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多方面问题,分管工作中不能胜任全部工作,着手于办理案件、处理纠纷、布置耳目、上报信息、防范管理尤其是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等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自身工作压力很大。 2、派出所民警普遍存的超负荷工作现象。 超负荷劳动在公安机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基层派出所民警更是如此。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基层派出所中,即使是工作较为规律的内勤也在70小时以上,至于责任区民警加夜班、双休日不休息更是常事,据不完全统计,基层派出所民警年均200余天在所加班。大量的中心工作、阶段性、特急性工作与不确定的工作时间,使我们的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由此带来的健康问题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当然,超负荷工作除了我们公安工作自身性质决定的原因之外,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个别民警个人效率不高,需加班才能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有些工作事先在警力调配、警力使用上没有很好规划,牵制了一定的警力。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关健因素之一,也是体现公安机关作风最基本的因素,人民警察的素质直接影响整个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因而要提高公安战斗力首要问题是狠抓队伍的素质建设,向素质要战斗力。 二、狠抓各项教育机制的运行 1、以德育警。加强民警思想教育,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以德治身、以德树威。同时开展多方位的谈心家访活动,了解民警思想动态,把握民警思想脉搏,确立对症下药机制,同时了解民警的家庭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保证民警以健康的心态面对每一天的工作、学习、生活。 2、分类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地加强民警专业技能培训,不搞千篇一律,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实用性,使民警能学以致用。 3、逢进、晋必训制。严格进人机制,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高素质,从源头上把住进入、从警的质量,组织新民警进行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保证新民警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投入公安工作。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凡初次上岗的民警都必须参加专业训练,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晋升警衔民警参加相关培训,以更新知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 二、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化队伍,队伍管理首先要严字当头,具体实施中以《内务条令》为切入口,下大力气抓好从严管理,用制度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改善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服务水平。其次凝聚警心才能激发队伍活力,有活力才有创造力,公安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只能激发出了全体人员的创造力后,整个集体才能形成战斗力,做到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同时从优待警也解决了各位民警的后顾之忧,不至于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1、大力推进休假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现在各基层单位的民警是超负荷运作,到最后往往是民警成批成次地病倒,造成了工作的盲区;再者,我们所要的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而不是一支疲劳之师,列宁同志说:“不会休息的人也不会工作”,拥有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的队伍才是一支威武之师,所以要合理安排工作,科学进行警力配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民警的休假、休息,让民警有时间调整一下疲惫的身心,用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一期的工作。同时基层民警基本上都是疾病缠身,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实用性,可以每年进行二次全面体格检查,及时了解民警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治疗,避免小病拖成大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建立优抚制度。建立“三个一”制度,即一个基金、一份档案、一项联系制度。“一个基金”是指建立立功创模基金,对有功人员实行物质奖励,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奖金。“一份档案”是指建立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档案,每年定期走访慰问并发放慰问金、补助金,帮助解决生活上的问题,解决他们后顾之忧。“一项联系制度”是指建立领导与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挂钩联系制度,由领导“一对一”进行扶助,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待遇等给予关心和帮助。同时加大优抚力度,对伤残民警、有功人员(特别是牺牲民警)都能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特别抚恤,使民警及其家属能尽快得到优抚。 三、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形成了以竞争、激励为特色的目标管理体系,经过量化后,形成符合目标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绩效考核,无论是派出所的领导还是普通民警都认为很有必要,对此持欢迎态度。绩效考核形成了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环境,通过以考核与物质利益挂钩的方法,奖勤罚懒,激发民警的上进心,形成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良好竞争氛围。 1、长期以来,由于公安工作的社会性较强,工作的量化难度大,民警工作的数量、质量不能得到很好的反映。实行考核,明确了工作的绩效标准,使相同岗位之间有了对比;通过考核,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凸显,有利于相互学习,激励后进。 2、派出所的管理有章可循,日渐规范,对于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大有裨益。由于各个工作岗位有了明确的目标责任,每个人对自己岗位都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在激发个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方面发挥了良好的效用。 3、民警绩效考核的实施,在各派出所形成了"工作-考核-再努力工作"的良性循环局面和长效动力机制,促进了民警工作;通过对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将民警职务行为导向了组织期望的方向,有利于组织合力的形成与加强;“后进民警"的设立,改变了往日只评优,不评劣的倾向,增加后进赶先进的动力,有力地激励了处于中间层次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先进更先进。 但是,现有的民警绩效考核大部分是针对民警个人而言的,许多公安工作都是合作性、团队性非常强的,所以有必要设立相应的指标考核派出所工作的整体,引导民警自觉加强工作中的合作意识,培养民警的集体感。设立整体性工作的考核指标,可以使局机关注意派出所工作产出的整体效果,更容易评价派出所部门的工作情况;也可以使派出所长自觉加强对于派出所整体的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工作质量,从而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另外,考核实行至今,有些民警的积极性已被很好得调动,也有些民警对于指定责任区的作法存在异议,我们可以考虑实行责任区竞争选择的制度。在选择前,将各个责任区的地域特征、范围大小、工作基础、拟订目标等情况说明,并根据管理的难易程度分类,各类完成目标的奖励亦不相同。然后由民警以类似“招标”的形式自由选择。在规定的考核期限到来后,对责任区民警的工作进行评价。完成预定任务的奖励,未能完成任务的处罚。通过设立这种机制,使民警的工作更具平等性与自觉性,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派出所管理的效果。 四、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如何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这必然要求警力的投入,如何在有限的警力资源内挖掘潜力,这就要在向素质要警力的同时,我们还要向机制要警力。公安工作如何做到以低投入收到更大的工作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服务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明智选择。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以提高治安控制能力为目标,按照各个地区的治安规律和特点,科学整合各种治安防控资源,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防控责任区内的职责任务,依靠人防、技防、物防和意识防等各种有效载体,通过协同配合、相互策应、整体作战,实现打防控一体化的系统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对各种防控资源的有效整合,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是辩证的统一,打击犯罪可以遏制案件的发生,而防范控制则可以减少案件的发生,并可以提供线索人头,为打击破案服务,形成公安工作的良性循环,从而减轻辖区整体的防控压力,跳出“发案-破案-再发案-再破案”,民警疲于破案的怪圈,提高了社会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和快速反应能力,为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总体目标提供了有效载体。 1、优势互补,有机整合,捆绑作战,形成合力。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有“重打击、轻防范”的弊端,造成刑侦民警忙打击,边打边冒;社区民警搞防范,无所适从,从一定程度上造成警力浪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对社区民警就社区民警五项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与要求,并在不断的探索中完成了可行性论证,形成了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的社区防范队伍。刑侦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打击破案,要紧抓破案不放,同时利用破案为社区服务,找准刑侦工作与社区工作的契合点,形成以破案为龙头的防范工作,整个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后,理顺刑侦警组与社区警组关系,通过提高警组工作效率,参加派出所日常值班工作,切实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使更多的警力下沉到社区,加大社区的防范力度,从另一个层面上减轻刑侦工作负担,完成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 刑侦、社区工作有共同的立足点:基础工作,刑侦、社区工作的基础工和形成一张互相交错的网,但以前这张网没有沟通,没有形成结点,存在工作上的盲区,这就给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造成防范漏洞。要真正地防控辖区治安,就要求这两张交错的网形成结点,信息互补、资源共享,刑侦民警提供案件信息,发案动态,为防范提供针对性建议,社区民警通过防范提供案件线索,为打击破案提供人头、线索,从而实现公安工作由被动走向主动的转变,解决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传统救火式工作方法,完成由案到人到由人到案的破案模式转变,变被动守候为主动出击。同时在沟通中完善,在互补中互利,从而提纲挈领,全面防范。 单兵作战力量有限,只有诸警种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完成全面防控辖区的任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我所积极探索新思路,采用了挂钩责任区的形式完成刑侦民警与社区民警的捆绑作战。自2002年10月份,我所在的长安派出所积极调整派出所勤务制度,形成了两班制、弹性工作制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并将刑侦民警直接挂钩到各警务站,定时、定点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并及时分析通报辖区治安状况,与社区民警相互合作,形成合力。这样一来,刑侦民警进一步了解了辖区情况,社区民警也做到了辖区发案情况了如指掌,避免了盲目防范,双方相互促进,有机组合,大大提高了各警务站战斗力,从而提升了整个派出所的战斗力。 2、全面整合民力资源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是我们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源泉。广大社区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治安积极分子都是社区防范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推进警务工作的社会化,把民力吸收到警方的专门工作中来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核心内容,也是解决警力缺口的有效方法。 整合民力,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把松散的群众紧密地组织起来,除开展社区防范宣传、义务护院护弄等传统防范活动外,还可以充分发挥治安志愿者年龄身体条件好、整体素质较高的优势,结合他们的职业特点和作息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法律咨询、义务巡逻、便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同时,对治安志愿者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充分激发治安志愿者的荣誉感,增强治安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使治安志愿者真正面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解决警力的供需矛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公安管理学》论文题目 1.运用系统原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市场经济条件下,警察队伍管理的有效方法 3.公安指挥中心的职责与权限 4.公安指挥中心与巡警的关系 5.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警民的关系 6.运用激励机制,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7.基层公安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 8.基层公安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问题 9.基层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改革问题 10.基层公安机关警力配置和警力资源开发问题 11.公安人员交流制度建立与运行中一些问题的探索 12.基层公安机关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探索 13.论有效的公安领导班子的结构 14.论警察腐败的预防和治理 15.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警察组织行为学》论文题目 1、论双因素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应用 2、谈期望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应用 3、谈公安民警如何对待挫折 4、谈强化理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作用 5、论警察组织文化的功能 6、论公安机关中非正式群体现象的必然性及其对策 7、论组织文化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的意义 8、论在警察组织管理中群体规范的功能 9、试论警察组织管理中运用群体压力的意义与方法 10、论警察工作中的激励与制约 《公安决策学》论文题目 1、试论现代决策理论对公安工作的意义 2、试论决策是现代公安管理科学的核心 3、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4、试论公安决策中的可行性论证 5、当前公安决策的现状与改进意见 6、试论坚持公安决策原则的重要意义 7、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方法 8、试论公安决策者应具备的素质 9、试论公安决策中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10、试论智囊机构在公安决策中的作用 11、试论公安决策中的预测方法 12、关于公安决策定量方法的探讨 13、试论公安决策体制的建设 14、试论公安决策的科学分类 15、试论公安决策的法制化 《公安信息学》论文题目 1、从搞好信息工作谈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 2、谈公安派出所作为市公安局信息源的特征和作用 3、谈看守所作为市公安局信息源的特征和作用 4、论公安机关的” 基础工作 ” 与 ” 基础信息 ” 的关系 5、谈谈公安派出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6、谈谈公安分(县)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7、谈谈市公安局信息的来源、内容和形式近年来的变化 8、计算机与公安机关的科学管理 9、从人口的流动性谈计算机连网异地验证的优越性 10、结合本职工作谈谈获得途径和方法 11、从公安工作的,快速反应谈110 指挥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12、浅析基层民警应知应会的信息知识和技能 13、浅析计算机信息系统领域的犯罪及其对策 14、从公安信息分类谈公安数据库的建设 15、从犯罪信息中心谈公安信息源的建设 《犯罪学》论文题目 1、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 2、论犯罪黑数形成的原因 3、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 4、论犯罪原因系统 5、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 6、论犯罪的文化原因 7、论犯罪预防系统 8、论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特殊作用 9、城市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10、农村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11、社区警务浅探 12、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 13、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14、深化警务改革,强化犯罪控制 15、试论被害预防 《涉外警务概论》论文题目 1、论涉外警务的基本原则 2、涉外警务与国际法 3、论外国人违法犯罪惩处与主权原则 4、涉外警务与国家管辖权 5、论涉外警务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关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7、维护外国人合法权益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8、论涉外案件处置特点 9、外国人居留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10、国际警务合作的现状与趋势 11、涉外刑事案件管辖探讨 12、论跨国犯罪惩治对策 13、国际犯罪与国际警务合作 14、公安机关在公民出入境管理中的权利义务 15、论涉外突发案件处置原则与措施 《警察伦理学》论文题目 1、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3、论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 4、论人民警察的执法公正 5、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6、论人民警察的权力观 7、论人民警察的价值观 8、论人民警察的义利观 9、谈公安机关反腐败的对策 10、论人民警察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11、新时期加强人民警察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2、谈警察道德对警察执法活动的作用 13、谈警察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4、警察道德对密切警民关系的意义 1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警察如何更好地服务人民 《公安行政诉讼》论文题目 1、论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在公安行政诉讼中的体现 2、论公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论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 4、论公安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5、论公安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6、论公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认定标准 7、论公安机关的应诉 8、论公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9、论公安行政赔偿的免责情形 10、公安行政赔偿诉讼性质刍议 11、公安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2、论公安行政诉讼与公安行政复议关系 《刑事侦察情报学》论文题目 1、试论刑事侦察情报的属性 2、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学的研究对象 3、试论刑事犯罪案件的搜集对象 4、试论刑事侦察情报源 5、试论情报意识 6、试论高新技术在情报检索中的应用 7、试论影响检索效果的因素 8、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储存的基本原则 9、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储存的形式 10、试论刑事侦察情报 11、试论情报检索语言的构成要素 12、试论体貌特征的描述 13、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利用的条件 14、试论刑事侦察情报工作的管理体制 《刑事证据学》论文题目 1、试析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 ” 罪从供定 ” 证据制度 2、评”自由心证” 3、试论刑事概念和基本属性 4、试论物证的概念和特征 5、试论书证的概念和特征 6、试论证人资格和限制条件 7、论口供 8、论严禁刑讯逼供的重要意义 9、简论视听资料 10、论辩护证据 11、论言词证据 12、论间接证据 13、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14、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15、如何看待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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