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再就业的权利保障与救济范本参考
退休制度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存在,并且只在官吏这一极少数的群体适用,目的在于使一些年老的官员让出职位由年轻官员担任。从制定目的来看,似乎与我们今天的退休制度有着些许相通之处。随着时代的发展,退休制度更是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其成为一项惠及普通百姓的制度。人们通常认为老年人退休后就应该闲赋在家安享晚年,而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水平的逐步改善,一部分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较好,包括其自身也有继续就业的意愿使得老年人再就业的可能性提高,这种传统的养老观念被逐渐打破。本文将对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现实情况及其法律地位、相关劳动权利的救济问题做出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建议。
退休职工虽然只是小部分的社会群体,但结合现阶段在我国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开始再就业但其权利却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状来看,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予以重视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是很有必要的。
一、退休职工再就业的现实情况分析
( 一) 退休后再就业具有可行性
第一,从生理角度来看,即便是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代表着劳动能力的丧失,这些退休老人仍然具备可再就业的身体条件。
第二,从法律层面分析,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和职责。同时,在我国《劳动法》中,只规定了最低就业年龄为 16 周岁却没有对就业年龄的上限做出规定。而且退休老人的劳动权也并不因退休制度而受到影响。因而,在老人自身身体状况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再就业也未尝不可,法律并未对此作禁止性规定。
( 二) 退休职工再就业也具有必要性
第一,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退休职工再就业可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现阶段我国各行业均不同程度出现专业性人才短缺的问题,而这些退休人员多数对自己从事的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让这些人员再就业也能一定程度上弥补专业性人才匮乏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并带来经济效益。
第二,从家庭和个人层面分析,一些老年人退休后自身还有较强的就业意愿,再就业有利于帮助他们增强自身认同感从而减少因退休而带来的心理失落感。同时,当前“四二一”的家庭模式在我国普遍存在,这使得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不仅如此,物价的上涨等因素使得老年人现阶段的生活成本增高而退休金却是有限的,而再就业可以增加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一定程度上达到缓解家庭的生活压力的效果。
二、现阶段对于退休职工再就业的法律地位的规定
既然退休职工的劳动权不因退休制度而受到影响,那么再就业过程中这类群体属于何种法律地位呢?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但该法律也并未对退休人员再就业时的法律地位作出规定。对此问题,现阶段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对此做出规定而只能参照有关法规或司法解释。
在 2010 年9 月14 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但劳务关系属于纯粹民法上的关系,平等主体相互间不受工作规章制度的约束也不存在隶属关系,而再就业的退休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显然不完全符合劳务关系的特点。可见将其定性为劳务关系实际上是欠缺妥当的。
三、退休职工再就业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保障与救济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主动制定和实施了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退休返聘政策制度。美国和日本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立法,如《雇佣年龄歧视法》、《公平工资法》和《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这些立法都旨在排除对老年人就业的限制和歧视。相比之下我国缺乏对退休老年人就业的权利保障机制,结合发达国家对这一问题的经验笔者建议要对退休职工以下几项权利予以重点保护。
( 一) 保障老年人退休后的就业权
劳动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因此,即便是退休人员,除非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有劳动能力选择了退而休养,否则,只要其有就业意愿又具备相应从事工作的能力那么就应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 二) 平等获得报酬的权利
平等获得报酬要求退休职工有权依法获取与其付出的劳动相应的报酬,不因其与一般劳动者年龄上的差异而受到歧视,也不因其领取退休金而降低薪酬标准。有观点认为既然退休职工已有退休金,其生活已有一定保障因而对其劳动报酬的标准上就可以低于其他劳动者。事实上,退休金与工资二者在性质上完全不同。退休金是属于国家社会保障范围,是针对全体退休劳动者的一项保障制度,而报酬本身是企业对职工依其付出的劳动而形成的对待给付,其特点在于多劳多得,没有付出劳动时也就无所谓报酬。所以说退休老人继续工作而获取报酬和其本身享有的退休金并不冲突。平等报酬权是对其地位平等最直接的'体现。
( 三) 获得工伤救济的权利
工伤保险在今天已经成为一项强制性社会保险,目的在于保护作为弱势地位一方的劳动者的权益,使其尽快获得救济。但对于退休职工再就业后是否享有工伤保险福利,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为退休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退休职工只能依民法请求损害赔偿,这无疑加大了退休职工的求偿难度,这些退休再就业职工长期处于不利地位。
四、对退休职工劳动权利保护的建议
一方面具有再就业的意愿,另一方面由于权益得不到保护使这些退休人员的再就业热情被打压。针对目前这一现状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 一) 完善相关立法,在立法中明确退休后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确立其在法律上的劳动者地位。现阶段关于退休职工再就业过程的法律地位争议的根源在于法律法规在此规定上的模糊性。《劳动法》中只规定了作为劳动者的最低年龄限制要求年满 16 周岁,而对退休后仍享有劳动权的老年人再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时其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对这一问题需要从立法上确定其法律地位从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弥补现阶段法律的空白。
( 二) 由政府引导建立起相关的社会公共团体或组织,由这类组织负担起一定引导老年人就业和保护其权益的任务。一方面保护了老年人关于再就业问题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现阶段政府对这一问题的负担。充分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关于这方面制度的有用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这类社会公共团体提供的服务和履行一定监督职能,为退休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再就业环境。
( 三) 扩大工伤保险适用对象的范围。通过对比工伤保险救济和民事赔偿两种救济手段我们不难得出选择工伤保险途径是对劳动者最为有利的救济途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来看,条例中并未对退休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作排斥性规定。但在实践中,对于职工这一定义往往强调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使得退休职工被当然地排除在这一劳动保障外。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条例中进行修改或增加内容,明确企业有为再就业的退休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为退休后再就业的职工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保障提供明确法律依据,同时也解决了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时可能没有能力赔付的难题。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再就业既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也存在着障碍性因素。目前,中国人口正在走向老龄化,这种情况对中国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社会压力,而退休职工再就业可以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压力。本文笔者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建议主要从立法工作和公共团体服务两方面入手以期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 参 考 文 献 ]
[1]王庆斌. 浅议退休人员再就业争议归属问题[J]. 商场现代化,2010( 4) .
[2]闽伸. 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研究[J]. 经济师,2003( 6) .
[3]张小霞. 浅析退休返聘人员的工商问题[J]. 法制与社会,2009( 2) :275.
[4]仓莉. 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及法律法规浅析[J]. 法制博览,2015( 32) .
[5]张翼,李江英. 强关系网与退休老年人口的再就业[J]. 中国人口科学,2000( 02) .
[6]王红漫. 老年人再就业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 市场与人口,2001( 1) .
随着我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中国人身体素质越来越好,退休以后的人,很多身体棒棒,吃嘛嘛香,还不喜欢闲着,总想找份工作干。就像我姑父,都退休了,还找了一家物业,当期了维修师傅。我姑父是一位水电工,技术很好,年轻时经常在工地上打工。现在,都60多岁了,还在不停的干活,在我们当地一家居民小区的物业,当水电工,给居民们维修水、维修电。至于说为什么要当水电工,我姑父总是笑着说,在家闲着也是,不如出去找个活干。我姑父家庭条件比较富裕,表哥在医院里当医生,生活无忧,本可以不必找工作干,清清闲闲地养老就可以。但是,我姑父就是闲不住,就是喜欢干活。所以,为了打发时间,为了能有个事干,我姑父就选择了再就业。在物业公司干,尽管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工资依然是比较低的。好在, 我姑父也不是为了钱去的了,他非常满足这份工作,干得也是兢兢业业。我姑父算是手艺人,懂水电的知识,能维修。所以,他退休后找工作并不难。那么,对于退休后的人,都有哪些就业方式呢?一是找一份普适性的工作。就是技术含量不高,只要身体好就能胜任的工作。比如保安。很多退休的人员,都选择了普适性工作,保安的人数也是居多。这种工作,一般工资比较低,待遇也不好。但是, 工作都很轻松,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二是找一份技术性的工作。很多人退休以前都有一定的技术和特长。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和特长,来找一份与自己的技术相适应的工作。比如,老师退休以后,很多在家从事教育辅导工作。再比如,中医,老中医通常经验更丰富,医术也更高。三是自主创业当老板。退休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创业。比如,退休的老师,可以开一个辅导机构,继续教书育人。再比如,可以从事自媒体创作。现在的自媒体世界里,出现了很多老年人的身影。比如知名自媒体人阿胖山、乡村食叔等。四是可以从事一些零星的兼职工作。还有一类工作是需要小时工。退休人员可以隔三岔五地找一些小时工地工作,比如发传单,推销产品等。通常来说,54岁以后的人,就是都是比较困难的。很多企业不招聘这种大龄的员工。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再就业更是比较难的,机会有限,工种较少。退休人员再就业中, 要注意这样几个事。一是量力而行。退休人员年龄大,精力和体力也在逐步的下降。再就业中, 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找一些相对来说轻松一些,体力活少的工作。在确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再找工作。二是因人而异。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技术来找工作,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而不要为了挣钱而去让工作选择你。三是适可而止。现在就业形势不容客观,很多年轻人还处于失业、待业的状态。退休人员可以在刚退休的前几年里工作,但是不宜时间太长。还是应该把更多的机会留给年轻人。
很多人退休之后依旧可以继续工作,这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自己工作的专业相关
第一种:钟点工。年纪大了,闲着没事,也可以做做钟点工,很多地方是需要钟点工的,比如某些家庭,某些仓位,某些店等等。这个工作,只要你手脚麻利,为人仔细,不计较收入的多少,愿意去做,都是不错的打发时间的工作。同样的,这个活也不累,男女老少都可以做,自然年纪大点的人,还能干活的人也能做。人还不累,身体指不定更好了。毕竟,比起整天宅在家里,偶尔干个活,活动活动筋骨,也是不错的。强身健体,还有钱,想想是不是很不错。第二种:自由职业者。人到晚年,退休了有了更多的时间,我们可以把这些时间拿出来学习一些新知识,或者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插个花,写个文,发个视频等等。如今的社会是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电子产品更加家家不缺,是常见的。如果我们有文笔,或者喜欢文字,可以自己尝试着写写文字,发发视频,做个自媒体人。第三种:保洁人员生活中我们在逛街的时候,地铁里,办公室里、工厂里等等地方,总能看到有打扫卫生的阿姨,年纪看着五六十岁左右,干着保洁的活。工资虽然不会很多,但挣个生活费,打发打发空闲的时间还是很不错的。这是一部分的收入来源,其实除了正常的工资,在干活的过程中还是有额外的收入的。有了这些钱,我们可以自己买自己喜欢的,也可以让自己不和社会脱节,甚至在儿女困难的时候,还能有点余力帮助他们,多好呀。更重要的是,这工作不累,轻松,一天也就七八个小时,只要心里没有太多的要求,还是一份不错的工作的。第四种:食堂、饭店帮工人到晚年,忙碌地过了大半辈子,一下子闲下来心里的落差是大的。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自己还年轻,还没到养老的年纪。可没有工作,也没有事做,只能闲着,每天日子过得特别无聊,除了吃就是睡,要么就闷在家里看电视。闲的时间长了,人没事也会被憋得难受,浑身不自在。既然如此,不如给自己找个活干,而去食堂、饭店帮工就是一个选择。虽然这个工作看起来不干净,还有点脏,但也没有太多的其他的需求,只要身体健康,愿意干活,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也有人理解食堂、饭店帮工就是洗碗工,其实我们也可以选择洗菜,切菜这类的岗位。要搞清楚找工作主要的目的是什么,不要心里有负担,有些负担完全是没必要的。
双月刊,一年出版六期
“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第1名.《中国公路学报》(双月刊)系中国公路学会主办的公路交通行业最权威的学术性刊物,自1988年创刊以来,一直走在公路交通科技发展的最前沿。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公路学报》已成为公路交通领域的名牌期刊,优秀的科技论文都投给了《中国公路学报》,大大提高了《中国公路学报》的社会效益。根据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提供的数据,2001年,《中国公路学报》总被引频次为146,影响因子为,他引总引比为84%;2002年,《中国公路学报》总被引频次为199,影响因子为,他引总引比为83%;2003年,《中国公路学报》总被引频次为280,影响因子为;2004年,《中国公路学报》总被引频次为636,影响因子为;2005年,《中国公路学报》总被引频次为1094,影响因子为;2010年度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收录的1988种学术期刊综合排名,根据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的综合评价,《中国公路学报》综合排名为第2位;2004-2012年8次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称号,《中国公路学报》综合排名分别为第1位,居于公路交通运输类核心期刊的最前列。 《中国公路学报》的征稿简则、稿件编排规范、学报动态、交通行业信息等均在中国公路网上发布,使作者、读者与编辑部之间的交流更加及时,在学术期刊传播方式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现已成为公路交通行业知名的门户网站。《中国公路学报》由1988年创刊时的正文页码88页增至1996年的128页,接着实现了由1996年的小16开本统栏排版到2000年的大16开本双栏排版的转变,2006年《中国公路学报》又实现了由季刊到双月刊的跨越。2013年起,页码由原160页增加至192页。《中国公路学报》(大16开本)读者对象为:公路交通界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及大专院校的师生。每期定价元,全年共元。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提供的数据,2001年,《中国公路学报》总被引频次为146,影响因子为;经过多年的努力,2011年《中国公路学报》的复合影响因子为,居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学术期刊第1位(共135种期刊),2011年、2012年总被引频次均居交通运输工程类期刊第1位。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数据,在《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收录的1998种学术期刊中,按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的综合评价排名,2011年底《中国公路学报》居第2位,2012年底位居第1位。随着中国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作者和读者的需求,适应公路交通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增加的形势,同时,为了不断提升刊物的信息传播功能,增加刊载学术论文的数量,1996年,《中国公路学报》由1988年创刊时88页增至128页,2012年将页码增至160页,2013年又将页码增至192页;1988年创刊时,《中国公路学报》为季刊,2006年实现了由季刊到双月刊的跨越,2014年变更为月刊。2014年,《中国公路学报》开通投稿网站 。《中国公路学报》投稿网址: ,投稿方式改为网上投稿,编辑部不再接收邮箱投稿。
对我国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思考 1 概述 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从整体上摆脱困境的重要途径。而要搞好这两项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一个重要方面是要解决富余职工和破产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伴随着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以及在改组、改制、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企业兼并、破产等带来的大量失业,据多种资料的较为保守的估算,由此带来的失业约为2000万人左右。据1995年《中国统计年鉴》的计算显示,我国城镇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隐蔽性失业人数1995年就达3161万人左右。另外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底,我国在国有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人员为14408万人,而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待剥离的企业冗员要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3,以此推算,全国的城镇公有制经济单位要剥离出4000到5000万富余人员。又据有关部门按现有产业技术水平的保守测算也将产生2000到3000万富余人员;第二,据国家权威部门预测, 九五 ” 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在此期间我国城镇将有5400万左右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而同期我国城镇能安排的人数约为3800万左右, 2 目前导致我国失业压力大、失业人员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 与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关。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又是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很高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多,人口基数大,每年新增劳动力也多(我国在50年代至70年代,产生了近3亿 激增人口 ” ,对今天的失业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它要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而经济发展水平不很高从根本上决定了新增劳动力大大超过了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从而不可能在短期内为大量的新增劳动力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 与我国在几十年内积累下来的矛盾在较短时期内迅速暴露和释放有关。我国在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出于种种考虑,采取的是 低工资、高就业 ” 的方针,使企业内部富余人员长期积累下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一矛盾被 大锅饭 ” 掩盖了。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由面向政府转而面向市场,同时,经济增长方式也由粗放型向主要依靠改进技术和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重视质量和品种、注重节约和挖潜及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内涵为主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这种形势下,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必须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迫使企业对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自身就业存量结构进行调整,对历史积淀下来的大量富余人员进行剥离。企业要减人增效,不仅向劳动力市场排放富余人员,而且还要减少招人的数量。这样,过去长期以来一直维持着的 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 ” 的现象就再也不可能维持下去了,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矛盾就在一个较短时间内迅速暴露和释放出来。 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换有关。我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产业结构严重失调,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改革后,在对产业结构大幅度调整过程中,过去片面、畸形发展的一些产业部门必须压缩其过于庞大的生产能力,这样,就造成了这些部门的大量企业出现亏损、破产和倒闭,从而引起这些企业的失业人员猛增。同时,部分老工业基地资源面临枯竭或产业过于单一,结构转换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在结构转换过程中,也要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员。如曾是我国重要煤炭基地的辽宁省阜新市,可采煤层已经告罄,使40万煤炭职工需要重新安置,素有 煤铁之城 ” 之称的本溪市也面临同样困境,统配煤矿需要全面转产,本钢在 九五 ” 期间将要减员1/4到1/3。 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提高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人类上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发生,科学技术以惊人的速度在迅速发展。大量机械化、自动化机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既使人类从过去繁重的体力劳动下解放了出来,同时,也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迅速提高,使传统产业部门出现了大规模的失业现象。我国改革开放的近20年,也是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20年,在企业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进步和提高的条件下,企业必然要尽可能地降低用人成本、减少就业岗位,从而,我国在较短时期内出现了大规模的 机器排挤工人 ” 的现象。再加上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 “ 抓大放小 ” 的改革战略的实施,在 “ 抓大 ” 过程中大量企业合并或者被兼并,使企业资本规模迅速扩大,这样,资本规模扩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失业增加的规律也在较短时间内表现了出来。 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部分城镇职工的就业、择业观念尚未转变有关。众所周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是相当成功的,一个 包 ” 字,把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激发和调动了起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迅速出现(据有关专家采用工日计算法、经验计算法和人力单位计算法测算结果,目前全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约为亿人左右),这些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上是无序地拥进了城镇,与城镇劳动者竞争本来就不多的就业岗位。而与此同时,我国城镇的广大职工却尚未从过去的 大锅饭 ” 条件下所形成的就业、择业观念中解放出来,仍然不切实际地希望国家能为他们安排一个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从而,不愿意与拥进城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竞争。这样,他们一旦失业,就不可能较快地实现就业岗位的转换,从而,作为失业者在失业大军中滞留了下来。 与我国投资重点和产业政策的改革、对劳动力需求能力进一步降低有关。在 九五 ” 期间,我国投资将更多地集中于保证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讯和支柱产业以及科技、教育、国防、住房等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而这些项目一般都是投资大、用人少的行业和产业。这意味着新增就业岗位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增加,或单位资金投入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下降。 3 针对失业问题我们应采取的措施 失业是发达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同时,由于必要、合理的失业能够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起到对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消灭失业。我们所要做的,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我国的失业控制在一个合理、适度的程度内。 我们应当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这样,既可以减少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人数,又可以增加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在这里我们想着重谈一谈我国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扩大企业家经营决策权同强化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关系对企业的重要影响问题。我国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扩大企业家的经营决策权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如何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却是任何人也不能回避并且在事实上也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国家、职工无法控制企业厂长(经理)的行为,再加之有很多人事实上没有经营管理能力甚至没有责任心,导致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并进一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成为一种经常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在企业负责人权力膨胀甚至失控时,还往往导致腐败现象。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困难或破产倒闭企业,其负责人的责任是相当大的。这样,在企业职工对厂长(经理)的行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却要让职工来承担下岗失业的风险和后果,是极不正常和极不应当的。因此,为了实现国有企业大面积的扭亏增盈,为了让企业职工的权力与承担的风险相对称,我们必须强化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在解决失业和再就业问题上,应当强化政府的作用。我们认为,从总体上来讲应当建立就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的政府管理体制,把就业问题纳入宏观调控政策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合资合作项目管理体系中。具体来讲,政府作用的强化应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应当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增加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二是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各种免费的职业介绍机构,疏通就业信息,沟通就业渠道,并规范目前部分收费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坚决取缔那些存在欺行为的私人职业介绍机构;三是可考虑增加政府对失业劳动者进行再就业培训的经费投入,建立各种行业、跨行业的就业培训和指导中心,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改进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调整劳动者的知识结构和技术结构;四是作为一种短期措施,可考虑在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的近2-3年内,由政府投资举办各种公共工程建设项目,以暂时缓解再就业的压力;五是可考虑帮助部分劳动者由失业问题较严重的老工业城市和地区向新的经济增长地带和城市实现地区迁移;六是作为一种短期措施,可考虑在近几年内适当限制富余劳动力向失业问题较严重的城镇和地区的无序、过量流入,以减少他们与城镇劳动力竞争有限的就业岗位。 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大力发展 “ 劳动密集型 ” 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应当指出的是,在发展第三产业问题上,我国是大有潜力可挖的。据统计,在就业人数上比较,1994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在全国就业总人数中,几个国家的比重分别为: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56%,而我国仅为23%。在发展第三产业中,大力发展区街经济、社区经济等不失为可供选择的方案。 大力发展弹性工作、非全日制工作、钟点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以拓宽就业渠道 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由目前相当部分人所持有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同时,政府应对苦、脏、累、险等工作岗位实行必要的分配倾斜政策,如减免这些部门、行业的部分税收等,以吸引劳动者到这些部门、行业就业。 对下岗和失业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众所周知,我国企业过去一直实行低工资的政策,在这种制度下的工资实际上仅是工人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其余部分连同工人在剩余劳动内创造的价值则形成了积累。可以说我国庞大的国有资产事实上是广大劳动者劳动的结晶。从理论上讲,这种劳动的结晶理应用于保证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从而进行劳动并获得劳动收入。我们在同许多下岗失业劳动者交谈时,他们几乎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我们在企业工作多年,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我们老了,重新寻找工作的能力又有限,而企业亏损或破产倒闭,要我们自谋生路,那么过去的老帐应该怎样算?事实上这是对劳动关系明确提出的补偿要求。对这一问题,我们认为绝不应当视之为无稽之谈而置之不理,在劳动者下岗失业时应当对他们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具体办法可以采用一次性清算,如广东省实行的一次性 工龄买断 ” 的办法,也可以采用分期支付的办法;既可考虑用货币形式支付,也可考虑以国有资产的债权、股权甚至住房等非货币形式支付。或者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将这部分资金适当集中建立一种基金,用于失业劳动者的培训、为失业者 自我雇佣 ” 的开业提供贷款或为他们到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等。我们认为,实行这一办法至少有两个好处,首先,可以增强失业劳动者再就业的经济能力(如失业者可以使用这部分货币实现 自我雇佣 ” ,也可以使用这部分货币投资入股,在 “ 股份合作制 ” 企业实现再就业,等等);其次,可以解决部分下岗劳动者事实上已重新就业,但仍在原企业领取一定数量收入,企业的压力事实上并未减轻的 隐性失业 ” 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绝不能把这种对劳动关系的清偿视之为国有资产流失,从理论上讲,这只是 取之于民,还之于民 ” 。 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数量,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过低(企业上缴部分及职工个人交纳部分合计只占工资总额的2%-3%),因此,应当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特别是应当把交纳失业保险金通过法律程序规定下来,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交纳,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同时,也应当增加政府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政府应当增加对失业保险基金投入力度的理论依据与上述关于对劳动关系清偿是相同的)。在此基础上,应当扩大失业保险金的覆盖范围(目前许多地方只对几种特殊类型的失业人员发放)。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基金时常被挪作他用的现象发生。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广大劳动者从整体上看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大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一致的。只要我们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就一定能够把我国的失业控制在合理、必要的程度内,并发挥失业的积极作用。 参 考 文 献1 刘长明等.失业:需要重新透视的经济社会现象.新华文摘,1997(11):532 葛延风等.影响企业职工再就业的有关体制问题.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4):273 马轶民.国有企业改革与失业.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90):184 鲁士海.再就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一环.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85):305 国家计委课题组. 九五期间劳动就业形势与对策课题研究报告.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为了适应国内市场和对外贸易的国际市场需求,带来了对产品结构的调整,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力也在相应调整。随着经济体制转换,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随之提高,企业为了适应技术升级,必须优化自身员工队伍结构,淘汰不适应技术发展要求的低素质员工,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目前我国失业率是急烈上升,城市贫困人口也迅速增加。特别是农村过剩人口与城市过剩人口交叉影响,互相作用,形成了贫困的恶性循环,使城镇贫困人口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中国目前的失业,仍然是人口总量过剩型失业。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情况。当前的失业,只不过是总量过剩型失业显性化,或者是在总量过剩型失业的背景上叠加了一个转轨型失业。转轨型失业是由于经济体制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带来的,它实际上可以分解为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这个问题由来已久,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打持久战。失业具有极大的社会负效应,失业人口的存在将会极大地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一,失业的存在造成了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从宏观角度看,过剩人口是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劳动力不能投入到生产过程中,直接地堵塞了创造价值的道路,阻碍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其二,失业人口的存在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建立在稳定的和相对公平的利益格局基础之上的。但失业一般发生在相对稳定的一小部分人身上,这些人既没有事做,也没有收入,并承受着来自家庭、社会的巨大压力,因此,容易在心理上严重失衡,往往成为诸多社会治安问题的高危人群,诱发社会危机,产生社会动荡。其三,失业人口的存在加剧了城乡贫困。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也是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当务之急。(二)始版桥社区居民失业原因分析1.教育或技术水平不高影响了再就业在实践中,绝大多数40-60岁的下岗人员由于文化程度低,适应不了社会竞争、岗位竞争的需要而下岗的。与此同时,由于其自身知识、技能、年龄的限制等,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受教育年数,这就意味着下岗职工受教育的年数越多,职称或技术级别越高,他们在再就业过程中找工作的困难程度就越低。也就是说,下岗人员的个人自身教育、职能技术、健康,最终形成他们的人力资本,导致他们不能尽快找到工作。而40—60岁的这批居民恰巧是当年恢复高考之后、重视学历之前的主要人群,所以他们的受教育年限大多仅止于初中,少数达到高中水平。如此对于大专生、本科生遍布的现状而言,他们根本没有竞争的资本。2.年龄因素影响再就业按上述统计数据可看出,该社区的失业人员中,40—60岁之间的居民占了89%,是个很大的比例,这一部分的人员之所以失业,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因为人自身的生理条件限制,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心脏病等,患病率都比过去高了许多。3.性别因素影响再就业按上述统计数据可得出,女性职工下岗比例要较高于男性职工,除去上述的文化水平与年龄限制这两个原因,同年龄段的女性比男性的身体机能来得较弱也是事实;其次,在两个同岁且同等学历的男女职工中,男性对待生活、对待工作的自信心强于女性 ,且男性对于照顾家庭方面所分散的精力要远少于女性。4.思想不到位影响再就业社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与下岗人员再就业极少的反差比较明显。如对一些领域的劳动力需求量较大,家政服务、环境卫生、商业服务、市场营销、保险业务、保安、旅游业、第一产业等方面能吸纳大量劳动力,但是下岗人员再就业人数较少。主要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1)在劳动中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思想障碍。有的下岗人员说:“过去我家请保姆,现在我去当保姆,我才不干。”还有部分下岗人员不愿做一些脏、苦、累的工作,他们当中不少人认为”这些活我能干,并且能比外来工干得还要好,但是宁愿少拿钱也不想干;”(2)存在“眼高手低”的情况。不少下岗人员小钱不愿挣,大钱挣不来,从而失去一些再就业的机会;(3)对再就业认识片面。绝大部分下岗人员认为从事个体经营仍属失业,只有政府重新安排的工作才是就业。5.心理素质不过关,自我效能感低下自我效能感(Perceived self-efficacy or sense of self-efficacy)是指人们对自己实现特定领域行为目标所需能力的信心或信念。1977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自我效能理论后 ,该理论就用来解释职业发展问题,自我效能感也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心理研究的核心,并且经常作为预测再就业的重要心理因素。班杜拉认为,自我效能感就是特殊领域的胜任能力的自我信念,反映个体解决生活特殊事件时的控制和预测的水平。例如,茱莉•安德鲁斯(Julie Andrews)在她最新出版的自传《家》(Home)一书中提到了她在12岁那年到米高梅(MGM)试镜的经历。安德鲁斯这样写道,“当时我看起来如此平凡,他们必须给我化点妆才行。”“最后的结论是,‘她不够上镜。’”而下岗职工想着自己能力不够,降低其自我效能感,原先够格的工作也被磨平了信心,自然无法顺利再就业了。6.服务方法不多影响了再就业绝大多数下岗人员由于自身局限性而面临再就业困难。他们当中或文化偏低、年龄偏大、无专长或专业单一、技术面窄、再就业信息不灵、缺乏再就业资金等各种情况,都需要社会对其给予服务、帮助和支持。当前各种名目的社会培训良莠不齐,下岗人员即使花钱也未必能学到真本领。政府对下岗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的投入不够,对规范社会办学的力度也不够。同时,再就业中介服务的欠缺也是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障碍。7.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和不完善影响了再就业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是制约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重要因素。下岗人员认为,“将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清楚,现在即使自己找到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但没有了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和健全的社会保障,总有朝不保夕的感觉,心里不踏实。 三、社区如何转变下岗人员再就业观念(一)深入了解下岗人员的择业观念和就业障碍在解决再就业问题时不仅要考虑“岗”的问题,还要考虑“人”的问题。从根本的思想上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由目前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要破除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的就业观念,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比如,要树立自主就业观念。认识到劳动力流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内在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人处于失业状态、一部分职工临时性地下岗分流是一种正常现象,关键是下岗后要及时调整心态,在困难面前不灰心丧气,不怨天尤人,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积极主动寻找就业机会;要树立灵活的择业观念。要看到择业的天地很宽,无论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是在三资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都可能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要树立竞争就业观念,认识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本领,多一门技能,就多一种选择,多一条出路。始版桥社区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为1893人,实际人数更多,其中千余人对社区提供的保安、保洁员等岗位表示不愿意任职。社区之所以为其提供该类职务,是因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深深了解他们本身的技能、特长,而那些人群又正是无特殊技能与特长的,所以造成了如今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二)了解失业将长期存在首先要下岗人员明白中国人口众多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因素将是长期存在的;其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部分富裕人员逐渐退出原有企业,转业转岗重新寻找就业的人员会逐步增加;再者,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难免出现因企业破产而失业或因企业转产而下岗,可以说,失业也是市场经济的伴生物。 下岗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但随着下岗职工失业持续时间的延长,下岗政策已成为阻碍劳动力市场化的因素,同时也妨碍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失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三)提高自身素质政府要大力促进就业,劳动者也不能一味抱怨工作难找,而是要积极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学得一技之长,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掌握相关知识,再就业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2009年4月,杭州市政府向就业年龄段的市民同意分发“教育券”,这一举措无疑是下岗职工们深化自己,提高自己的一大催化剂,据不完全统计,社区中已有数百名下岗职工前来领取该券,并表示会将此券用于学习电脑操作、养老护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等操作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中去。(四)转变就业观念下岗失业人员走出家门时,应转变多年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依赖思想;选择职业时,改变那种贵贱之分、横挑竖拣的陈腐观念;遇到困难时,摒弃“等靠要”的消极情绪。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要比等救济光荣得多。 今年2月下旬,望江街道专为社区失业居民举办了一次招聘会,里面的岗位大多不需要高学历、高技术水平,故而得到了社区内失业人员的一致好评。上文提到的A也前去了此次招聘会,始版桥社区劳动保障社工根据她自身的特点为其保留了在水一方社区的保洁员岗位(在水一方是一个工作环境较轻松、离她家也不远的社区),一开始A仍觉得做保洁员太过辛苦,工资也不够,但在社工的耐心劝导下,也逐渐明白了事理,抱着边做边找的心理接受了这份工作。(五)珍惜机会,敬业爱岗今天,我们面临一个大变化,就是从传统的就业模式走向市场就业。那种“一进单位门,终身单位人”的就业方式,一去不复返了。每个人都要珍惜自己的岗位,敬业爱岗,努力工作。如果失业,也要以积极的态度提高自己、适应市场,重新投入到竞争中。 四、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途径(一) 扩大就业援助渠道实践中,下岗职工由于受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及年龄的制约,实现再就业的速度正在逐步放缓,一批就业弱势群体也正在逐渐形成。同时,很多下岗职工他们既需要照顾老人,又需要抚养子女,在未能实现再就业后,有些家庭的生活遇到了严重困难。所以,在扩大就业岗位时,应开展大规模的就业援助渠道。杭州市在2006年出台了4050政策,即办出就业援助证且年满40周岁的女性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可以签此协议,每满一年便续签,政府帮助其解决工作并每年可返还签约者1700元左右,前文提到的A便是其中一员,经社区的牵线,A目前已在在水一方老年公寓上班了,老年公寓的工作不仅很稳定,而且还为她交纳了“五金”,让她觉得特别满意。(二) 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千方百计开辟就业门路,做好再就业工作,是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当前,一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这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有很多文章可做;二要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三要积极鼓励自谋职业;四要开辟公益性的就业岗位;五是优势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发展多种经营,尽可能安排更多的富余人员。 坚持在加快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必须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工作重点列入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千方百计开辟就业门路。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在流动中创造就业机会;统筹考虑城乡就业问题,结合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增加农民的非农就业岗位。 加快发展和扩大就业是统一的,只要我们真正重视起来,切实行动起来,就一定能够在加快发展中扩大就业。 (三) 改进就业服务,加强再就业培训加强再就业培训工作,提高下岗人员的技术水平,拓宽就业渠道 进行再就业培训是为了把下岗人员灌输市场经济知识,促进他们再就业的本领。世界上很多国家把职业培训作为解决失业的一种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手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各级再就业服务机构坚持培训再就业的基本方针。目前,部分下岗人员对其基本认可,他们认为培训对找到合适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同时也反映,在被调查对象中,仅有少数人接受过再就业培训,这表明,政府在进行再就业培训没能真正把下岗人员吸引过来,因此,政府以后开展再就业培训时,应该注意宣传力度,尽量让大多数人知道进行的什么内容的培训。 政府的劳动就业培训部门和就业服务部门必须更新工作思想,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劳动择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对下岗人员培训服务,而职业指导是再就业工程的金钥匙实习期间,笔者亲眼见到社区劳动保障社工帮十几位下岗职工联系到了各种岗位,姑且不论他们重获岗位后的工作态度,单看我们社工为其联系的方式,笔者总结出如下几条: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职工的再就业情况之中,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下岗职工,应采用不同的职业指导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第一类是:下岗后能很快适应,感到下岗是一个好机会。他们对再就业要求比较高,希望能得到一份发挥自己能力的工作。这就应该给他们提出高要求,准确发现他们的优势并鼓励他们在新环境中锻炼自己,推荐又创造性的工作而且使其在原企业中无法发挥的新职业。第二类是:下岗后心理不平衡,带着情绪找工作,且时常抱怨,爱发牢骚。应给他们说的机会,实在的对待,引导其正视自己,了解人才劳务市场,帮助其学会考虑问题,推荐一份具体性的工作。 第三类是:家里有一些具体困难的,他们对工作选择不挑剔,只要离家近,不上夜班有休息日,能顾家就行。因此他们不难找工作,如保洁工,值班员,他们都能很快接受并干好。 第四类是:比较有传统观念的女性,他们经历比较坎坷,多数插过队,下过乡,素质较高,下岗后家里生活条件随之下降,他们希望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们的自信已被多年的不顺磨掉了,应从其身上找到闪光点,让他自信起来,推荐独立负责的管理工作等。 以上四类是较常见的,还有许多更具体的问题,需要具体解决。因此必须认真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新路子,使再就业指导工作能对症下药,帮助下岗职工尽快找到新的岗位,维持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为此,笔者总结了如下几点:1、摸清下岗人员的就业和培训意向;2、通过对下岗人员抽样调查和根据劳动部门提供的就业培训信息,了解生源结构,掌握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对市场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乃至社会公民的整体就业能力,做是实实在在的努力,按市场需求调整方向;3、对市场需求进行统计分类,并做出预测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下岗学员的实际要求,设置符合市场需求,便于下岗人员短时间内熟练掌握技能的培训专业;4、立就业基地。由培训就业机构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用工条件不高的企业,建立就业援助基地,组织劳务输出;5、积极推行职业介绍代理人制度。 培训就业机构做实实在在的努力,可以提高下岗人员乃至社会公民的整体就业能力。 五、结束语总之,笔者以始版桥社区为此次研究的个案,充分认识到当前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事关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好下岗和再就业工作,关乎社会全局,意义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努力开创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工作新局面。
关于论失业与再就业
失业和再就业是两个紧密联系的问题。一方面,失业问题是再就业问题的原因、再就业问题是失业问题的结果,没有失业问题也就不存在再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失业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再就业,解决再就业问题需要对失业的原因和社会影响进行研究。因此,有必要把失业和再就业联系起来加以讨论。
一、失业及其原因
我国过去把新增劳动力找不到工作的情况称为待业,把劳动者脱离工作岗位而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称为下岗,把人浮于事的情况称为隐性失业。鉴于失业这一概念存在同一语词不同内涵和不同语词相同内涵的情况,有必要对这一概念加以讨论。一般意义上的失业是针对劳动力而言的、是与就业相对应的,由于劳动力的范围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是有差别的,因此人们对失业的理解也是不同的。成年人口中有一部分人不属于劳动力,这部分人或者在读书、或者在操持家务、或者已退休、或者因病不能工作、或者不愿工作。总之,未找工作的一般被排除在劳动力之外。但这些人是潜在的劳动力,随时可能进入劳动力范围。而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决定了劳动力结构的复杂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因此,有必要使用广义的失业概念,以利于对失业问题的深入而全面的研究。我们把广义的失业定义为有劳动能力者没有或没有充分将其劳动能力用于工作的状况(必要的休息、受教育或培训除外),把国际流行的失业概念称为中义失业,把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而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情形称为狭义的失业。广义的失业包括隐性失业和中义的失业,中义的失业包括待业、下岗和狭义的失业,狭义的失业包括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此处忽略了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失业这一概念是工业化的产物,是与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而狭义的失业则是与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联系在一起的。在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雇佣关系的建立(即就业)和解除(即失业)现象很少、对社会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因此无需考虑。工业革命以后,雇佣劳动逐渐成为主要的劳动方式,劳动力市场成为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出现了劳动力供求关系和供求矛盾,当经济高速增长时劳动力供不应求(由于劳动力范围的不确定性,这种供不应求是相对的,一般可以通过扩大劳动力的范围解决)、导致劳动力短缺(上两个世纪美国不得不从海外大量引进劳动力);当经济衰退时劳动力供过于求、导致大批劳动者失业,从而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术进步(减少劳动力需求量)总是早于开发新产品和创造新行业的技术进步(扩大劳动力需求量)、即效率提高早于经济结构调整,因此在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阶段即资本技术构成提高时,结构性失业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失业率的提高总是和生产过剩相伴,而二者的相互作用往往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此时出现周期性失业),两种技术进步的间隔时间越长危机越严重、周期性失业率也越高。可见,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并不是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而是技术进步的阶段性副作用,是两种类型技术进步的时间差造成的。所谓技术进步必然导致失业增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一点也早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如美国农民占劳动力总数的比例由一百年前的50% 下降为前些年的3%,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并没有失业、而是转移到其它产业中去了。上面只是限于既定雇佣关系对固定劳动力群体的分析,只讨论了狭义失业的主要部分----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如果我们把整个社会作为一个系统,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角度观察失业问题,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应该使用广义的`失业概念。因为狭义的失业概念不能充分说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是一个建立在经济波动基础上的概念。从人力资源的利用角度,失业(广义的失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无工作(即待业)、阶段性无工作可做(即季节性失业)、工作未满负荷(即隐性失业)或已无工作可做但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即下岗),另一类是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而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我国目前的失业概念指的就是这类失业)。待业主要是新增劳动力过快而产业结构调整不及时造成的(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但在我国与政府管制有关;季节性失业主要表现在冬季,在某些行业人们无法工作,这种现象至今在中国农村仍很普遍;隐性失业是政府管制的产物,主要表现为人浮于事,这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普遍存在(这与政府管制、尤其是户籍制度有密切联系);下岗是失业的一种扭曲状态,也是政府管制的产物。第二类失业主要是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我国目前主要是结构性失业。关于结构性失业,许多学者归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口过多。但我们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些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关于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失业率的关系,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高失业率。相反,美国基本上(除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一直处于劳动力短缺状态。关于这一点,亚洲四小龙的发展历史也可以证明。其实,工业化过程中出现高失业率的国家,都是政府管制过多的国家;这些国家的高失业率都是政府错误干预市场的结果。至于人口问题,除了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一点没有可比性、因而无法进行比较研究之外,其他方面都可以通过比较研究。从人口密度来讲,我国不仅大大低于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小国家和地区,而且低于日本等许多大国;从人口增长速度来看,我国也不是最快的。另外,工业化速度我国也不是最快的。实际上,这一问题涉及的是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三者之间的关系。人口稳定的国家只要产业结构调整速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同步增长即可;而人口增长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速度需要高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需要将人口增长带来的新增劳动力与劳动生产率提高造成的剩余劳动力一同转移到新兴产业。遗憾的是,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政府管制失业,结果破坏了市场调整产业结构、转移剩余劳动力的机制,导致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失业问题积累。由此可见,上述两类失业都与政府管制有关,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错误管制的结果。我国目前面临的失业问题,主要是下岗、失业(登记失业)、待业、隐性失业和农民的季节性失业,尤以下岗和登记失业问题为突出。实际上,我国目前严重的失业问题是长期计划经济的恶果,因为计划经济将将结构性失业转变为隐性失业、延缓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时间,将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导致失业问题积累到无法控制时爆发。换句话说,我国目前的失业是一种畸形的结构性失业,是计划经济体制使结构性失业达到了周期性失业的程度。
二、失业的社会影响
失业(中义失业))包括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自愿失业是因不愿重新工作或不愿在现行工资水平下重新工作造成的失业,非自愿失业是愿意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工作而找不到新的工作造成的失业。非自愿失业又分为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由变换工作的时间差造成的,一般时间较短,既不可避免、又无大害。结构性失业是经济地区性衰退或行业性衰退造成的,是经济结构微调的产物,亦不可避免、也无大害。周期性失业是经济周期导致的失业、是一种大规模的失业,是整个经济衰退造成的,其社会影响巨大,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加以解决。大规模失业(一般是周期性失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总产出和总收入下降,收入的下降通过消费的减少进一步影响产出,导致经济恶化。二是劳动力闲置,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三是人心浮动,导致社会不安定。四是危及人的生存与发展,对人造成伤害。经济恶化主要表现在GNP下降,许多产品成为无人购买的垃圾。人力资源浪费表现在人力资源的闲置和劳动力素质的降低两个方面。持续较长时间的无工作会导致职业技能的退化,使人们失去在职培训和获得工作经验的机会。社会不安定轻则表现为游行示威和犯罪率升高,重则表现为社会动荡。对人的伤害表现在生理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如心脏病、酗酒、自杀等。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目前失业的负面影响突出表现在威胁社会稳定方面。中国目前存在两股威胁稳定的力量,一是两千万下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二是两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其中一亿乡镇企业工人,一亿农民工),后者比前者危险性更大。这种危险主要来自一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这些人的组织性仅次于军队、流动性则不亚于军队,他们一旦失去工作机会,其破坏力是难以想象的。那么,失业有没有积极作用呢?回答是肯定的。其积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劳动者知识结构的调整和素质的提高,二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市场机制的产物,失业反映了劳务市场的供求矛盾,恰如价格反映产品市场的供求矛盾,所不同的是工资的刚性导致劳动力市场的市场信号不是价格而是失业率。这样一来,人们可以通过失业率这一市场信号来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如同企业根据产品的价格这一市场信号来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由此推动了劳动者知识结构的不断调整、素质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失业也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失业减少了过剩产品的生产,从而改变了产品结构、进而也改变了产业结构。而失业后的再就业,又促进了新产品和新产业的发展,使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从而使经济在新的基础上得到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失业是经济进步的推动力量。
三、现行反失业对策及其评价
目前,失业对策主要有五种,一是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二是管制企业和政企合作,三是发展公共工程,四是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五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反失业对策。总的来说,这是一条成功的经验,但目前中介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够。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较晚,发育不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为主,各地主要劳动力市场都是劳动部门主办,导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理顺、不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二是以调控和指导的名义将行政权力渗透到劳动力市场,破坏了市场机制、扭曲了市场信号。三是以支援和救助弱者的名义,干预劳动力市场,混淆了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实际上,弱者应通过社会保障机制而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得到帮助,不能通过剥夺强者劳动权利的方式解决弱者的就业问题,这样既不公平又不经济)。四是重有形市场、轻无形市场,重硬件、轻软件。五是民间中介机构不规范。六是自由市场混乱。政府管制和政企合作是传统的反失业对策,我国目前突出表现在制造下岗、强制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政府管制和政企合作有利有弊,有利方面体现在能够促进社会安定、保障基本人权,不利方面表现在影响企业发展、降低经济效率、也未解决人力资源浪费问题。此外,也不利于理顺政企关系,不利于适应市场经济的新观念的形成。如果说政府管制在过去还是利大于弊的化,在当今信息社会则弊大于利。因为政府管制扭曲市场信号,延缓人们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的调整。而过去影响人们调整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的信息不畅因素已经大为减少,人们对劳务市场反映滞后的情况已经大为改观。特别是下岗问题的制造,是简单问题复杂化,既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又侵犯了企业的自主权。发展公共工程的有利作用与政府管制相似,不利方面表现在低效率上,往往既浪费人力资源又浪费物力资源。因为公共工程一般考虑经济效益较少,决策往往受个别人或个别利益集团左右。因此,政府对公共工程不应持积极态度而应持消极态度,即不要主动去做、只有在不得不由政府去做时才做。“不得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或其它民间组织皆不愿做,二是必须做。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对策,既可以减少失业、又可以预防失业,既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又可以通过拉动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既可以维持社会安定、又可以促进未来经济增长。但我国目前操作上存在政府干预过多的问题,忽视了市场的作用,易导致低效率、造成新的浪费。此外,政府干预过多会造成人们的过分依赖思想,不利于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也不利于平均主义观念的破除和竞争意识的培养。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决社会安定问题和基本人权问题,但无法解决人力资源浪费问题。并且,保障水平过高不利于调动人们的就业积极性,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在我国,因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和计划体制的简单化,这方面的问题特别严重。主要表现在高保障水平与低保障范围并存,高保障规定与低保障能力并存。突出问题在于,一是忽视了农村,二是可操作性差,三是财力不足。鉴于日本促进再就业的法律规定较多、也较有特色,有必要对其加以分析。日本早在1974年就制定了《雇佣保险法》,其目标是节约费用、安定社会和再就业,其再就业促进法律对策包括雇佣安定事业、雇佣改善事业、能力开发事业和雇佣福利事业。该法的最大特点是将失业救济和就业服务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对付失业,重在预防。总的来说,这些对策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促进就业、有利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但过分强调社会公益性和政府主导性,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如资助效益欠佳企业使之不解雇工人),不利于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如资助配合政府调整经济的企业使之吸收失业者)。日本的失业救济金包括基本津贴、技术学习津贴、寄宿津贴和伤病津贴,这有利于失业者维持基本生活、提高技能以便重新就业;但缺点是基本津贴过高、达在岗工资的60%,对失业者的再就业积极性有负面影响。此外,我国有些地方试图通过驱赶农民工的办法为城市失业者创造就业机会,这是一种剜肉补疮的办法,既不公平、也不解决问题。 四、促进再就业的正确措施 要再促进就业,首先应发展普通教育、强化职业培训。因为大多数失业者是缺乏所需技能者,有的是没有技术或技术水平较低,有的是技术已经过时。培训可以帮助他们获得在新兴产业谋取职位所需的技能。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费用应政府、企业和失业者共同负担,这样既可以调动企业和失业者的积极性、又可以减少培训的盲目性。培训既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又可以使人们有机会发挥其能力从而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减轻政府负担。同时,应加快普通教育的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此,应尽快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法,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当然 ,由于教育和培训需要时间,因此滞后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所以失业率的波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这种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也无大害。其次,应发展和改进劳动力市场的服务。许多失业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不完善造成的,即劳动力市场上供需双方信息交流不充分或时间差造成的。一方面需方有职业空缺招不到合适的人,另一方面失业者找不到工作。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完善信息服务来解决,从而减少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劳动力市场不同于产品市场,而类似于证券市场,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参与。鉴于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状态,应尽快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范劳动力交易和职业介绍机构活动。同时,应尽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第三,应减少政府正常情况下的管制。政府所采取的旨在防止人们遭受失业和贫困之苦的措施,在消除失业带来的痛苦的同时,也降低了失业者寻找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的同时,应考虑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改革不利于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因素。政府解决再就业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设计一种使失业者能够尽快再就业的机制。政府作用应主要集中在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部分教育和培训经费、承担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除非出现非常情况,政府不应实行管制,也不要搞政企合作。第四,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鉴于我国目前企业效益普遍较差,财政又很困难,难以提供社会保障所需的巨额资金,可以考虑拍卖部分国有企业或国有股份,将所得收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应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竞争与稳定并重”,“国情特点与国际标准结合”,“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三个原则。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应正确对待结构性失业。不要轻易干预劳动力市场,以免扭曲市场信号,影响结构调整的正常进行,从而导致失业问题的积累。 摘要 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原因在于技术进步的阶段性和两种类型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与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同步性,即效率提高与经济结构调整之间出现的时间差(亦即经济结构调整的滞后性)。我国目前失业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错误管制,政府管制延缓了产业结构调整并导致了失业问题的积累。失业既有消极影响也有积极影响,其积极影响在于提高劳动者技能、调整经济结构。劳动力市场建设、教育和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减少政府正常情况下的干预,是应对失业问题、充分实现再就业的正确措施。
由于自愿失业人数很少,而摩擦性失业时间很短,因此只是概念性的,故而可以忽略不计。 刘诚.:《凯恩斯主义批判》,《泰安师专学报》,1998年第4期,第17-20页。 由于观点引自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的《经济学》,此处数据也一起引用了。实际上,目前这一比例已经下降到2%。其他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也都大幅度下降,德国甚至达到了1%。 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著,胡代光等译:《经济学》(第14版),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第129-130页。 因为工业化速度涉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所以需要进行比较。 数字引自孙立平:《三大障碍:中国内需不足的社会学分析》,“全球化与劳工问题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讲的失业指的是正常的结构性失业。 笔者认为,所谓必须做,仅限于发生大规模失业问题。因为此时若不进行公共工程,失业人员滞留社会,将严重威胁社会稳定。此时,仅仅进行社会救济是不够的,还必须将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工代赈是一种较好的选择。罗斯福新政时期的以工代赈,有利地帮助美国度过了难关。其实,杜鲁门将二战退伍军人送进高校的办法,是一种更好的解决失业问题的思路----既可以解决失业问题、又促进了全民素质的提高。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将以工代赈、“以学代赈”(我们不妨将杜鲁门的办法称之为“以学代赈”)结合起来,即根据具体情况,能够并且愿意进入高校的,免费送进高校;能够并且愿意参加职业培训的,进行免费培训;能够并且愿意工作的,从事公共工程。 徐卫东:《日本推进再就业的法律对策评述》,《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第6期,第28-32页。 贾俊玲:《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第20-30页。
论文终审是审稿的最后一个环节了,但进入终审并不意味着文章一定能发表,作者也不可松懈,终审一般是对文章的最后审核,是确定文章能否见刊发表的关键环节,终审有时是杂志社资深编辑进行,有时则会是杂志社主编来完成,要看杂志社的具体情况了。
终审一般要2~3个月才能审完,杂志社会给针对作者的文章提出一些主要关键的问题,然后再把文章重新发给作者,让作者修改提出的问题并希望作者做出解释,一般只要作者修改的正确或者解释的合理,文章就肯定被录用了,这时才意味着文章终于通过了层层审核,可以安心等待见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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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投递稿件,大致需要的几个流程:
1、投稿。
每种报刊杂志都有自己特定的办报(刊)方针和宗旨,有自己的读者对象,投稿前必须先对此进行了解,搞清它的发行出版周期,选择合适的出版社或者协作出版单位。
注意把控时间,论文发表是有时效的,须掌握一定的时间量,到底提前多长时间投稿,不同的出版社有不同的规定,要提前详细了解清楚。
2、审核。
投稿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应注意格式规范。如果稿件是手写的,要注意书写认真规范,整洁清楚,无错别字,标点符号准确无误,而且必须使用方格稿纸誊清,注明每页字数。如果是打印稿,还应注意字不可太大或者太小,页脚须注明页数与字数,便于编辑排版时参考。
3、录用。
录用只是说明杂志社准备发表,但并不保证一定按时发表成功,可能受其他因素影响推迟发表,所以要沟通清楚。
4、发表。
杂志社将文章等到杂志上了。
5、检索。
可以在论文网搜查到指定论文,被收录的杂志有自己的检索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投稿流程
初审是第一关,不同杂志处理方法不一样。一般而言,对于明显写作水平比较差,论文缺乏新意的,应该在初审阶段淘汰,毕竟能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应该值得肯定的。但是如果初审比较随意,那也有可能漏掉好的论文,尤其是创新较大的论文。所以,建议初审至少两人进行。或者采用专家打分解决,初审要求和正常论文审稿要求不一样,初审一般看几分钟就可以了,相对占用时间少。有的杂志收审稿费,一般在50-200元之间,凡是收到审稿费的,一律进入初审,我是反对这种做法的,审稿专家都很忙,不经初审很多论文很糟糕,浪费专家的时间,没有哪个专家为了几十块审稿费在审论文。那么初审通过后收取审稿费呢?这也很麻烦,尤其是单位报销和办理各种手续。所以建议期刊在论文录用后将版面费和审稿费一并收取。如果外审论文没有通过,审稿费最好设法从其他途径解决,比如适当多收点版面费。至于版面费的问题本文不讨论了。初审通过率与稿源有关,有些杂志稿源丰富,初审要求也会高一些,甚至人为采用一些措施拒绝作者投稿,方法有很多,比如:①采用纸质投稿,即使网上投稿也开通了,也要求作者邮寄论文;②规定参考文献数量,比如参考文献数量低于30条的一律拒收。如果这样,那些创新很强的论文其实是没有太多参考文献的,这是不是值得商榷?③收取审稿费,减少作者投稿;④强调期刊退稿率高,征稿通知明文指出,本刊很牛,录用率不到XX等等。潜在意思您别投了,哈哈。有的杂志采用小圈子,发表小圈子范围内论文,不一定稿源丰富,但也采用上述措施,有的甚至邮递投稿地址也不易找不到。长期以往,对期刊质量是有影响的。不同期刊论文终审的风格是不一样的,弄清这些期刊的风格和脾气,其实也需要长期的摸索。有的期刊对终审非常慎重,一般进入终审后不轻易退稿。我是比较喜欢这样的期刊的,当然我想大家的想法也应该差不多。有的期刊对终审其实是很不慎重的,貌似许多论文都能够进入终审,但最终能够录用的很少。类似考试时笔试合格率很高,面试淘汰率也很高。相对初审而言,终审相对问题少点。
投的是哪个刊物啊?可能性跟你刚投时是一样的,一般论文会经过两轮审核,一审和复审,两轮审完就会给你意见了。如果给你的意见是让你修改,你就按照要求修改,这个时候基本你的论文已经录用了。但是修改完你还要经过编辑对格式的审核,编辑一般都不会刷了,只是对你论文发表的时间进行调整。如果你的论文主题和最近投入该杂志社的论文主题大多类似,你的论文发表时间可能会延后,当然如果你写的很好,也可能提前。同样你的论文主题比较新颖,同样也可以提前发表。
主编审稿就是终审。一般是编辑初审,专家审稿,副主编复审,主编终审,终审时决定是否录用的程序。
但是这些环节的顺序不一定,每一个流程下面都有好几个走向(包括退修、录用、退稿等),而具体过程视稿件审稿情况和需要定,会出现多次外审等情况,比如我的那篇文章就是经过了初审、复审、总审、主编终审、退修、外审和终审这些环节,然后才被录用的。
核心期刊的审稿一般都是:编辑初审,审文章方向、大体内容等;然后是专家外审,专家审核文章质量,内容的创新性等;最后是主编终审,主编审核拍板通过之后才能够在期刊上发表。
投稿到杂志社的技巧:
1、认真研究报纸杂志风格
作为一个职业撰稿人,要想提高稿件的命中率,首先要认真研究报纸杂志风格,把报纸杂志风格研究透了,就能有的放矢地为报纸杂志投稿,稿件的命中率会大大提高。从自己的长项入手,擅长各种散文就先多写多练散文,作为自己投稿写作生涯的突破口。
2、认真阅读编辑约稿信
看清楚它的投稿须知,了解杂质需要稿件的类型、特点以及征稿期限。因为编辑的约稿信都是讲栏目要求,概括性很强,单凭几句对栏目的要求概括就知道栏目的真正风格是不可能的,自己必须对照约稿信,认真阅读那个编辑编的稿子,两者对照起来研究,才能真正把握栏目风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投稿
肯定是有必要延退的,因为这些女教师他们年龄比较大,但是经验比较丰富,可以在学校里面发挥更大的价值。
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毕竟在学校的地位也不是特别高,而且学校的人对你也不是特别的待见,所以还是应该尽早的离开学校。
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延迟退休并不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好办法。延时退休会在一定时期内带来就业配置领域范畴的不协调和不匹配,因此年龄确定问题应该将我国特有的人口就业情况和特殊结构作为主要的考虑因素来把握。 尽管各地、各阶层的群众反响较大,但是不争的事实是,适度延时退休肯定会给社会带来新的问题,诸如影响应届毕业大学生的就业选择取向等等,也会为相关部门的配套措施的提出与贯彻实施带来不可操控的许多因素,若是解决不好,将会引起新一轮的连锁反应。但是,毕竟各个阶层所要面对的实际情形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且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才是我们始终追求的。延时退休其本质目的还是在于应对日益显著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然而此举也并非能够有效缓解老龄化问题。 和一些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退休年龄算是早的,尤其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较。延迟退休可以解决就业领域专业人才短缺的现象,也能缓解社保领域的养老保险基金空账严重难以适应养老金标准不断增长的现实,因为每延迟一年退休,国家的养老金账户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延迟退休的人群继续缴纳养老金而增多。但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延迟退休并不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好办法。
这样做是为了经济的发展,是为了让我们国家进步,所以才太是了退休的政策,这样做可以给生活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可以让人们更好的生活,减少许多社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