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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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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道德与法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道德与法律论文篇1:《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文化 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 范文 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教育 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2:《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 方法 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 法律知识 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 毕业 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 入职 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3:《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 传统文化 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学思想政治与法律道德心得体会 2. 学习道德与法律的心得范文 3. 道德与法律的格言 法律与道德的名言名句 4.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范文 5.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6.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
人类与地理环境的协调发展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环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作用越来越广,影响程度越来越深,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也日益增强。同时,环境的反作用已使全球的环境问题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此,大家要行动起来,为解决环境问题尽一份责任。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期以来,科学水平迅速提高,人口数量急剧膨胀,经济实力空前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开发利用,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其中包括全球气候变暖,氧层的破坏、大气污染与酸雨。*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大量的燃烧矿物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向大气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由此增强的温室效应会加剧气候变暖,全球气候变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冰川消融和海水受热膨胀,导致海平面上升。随着气温加速上升,预计到2100年,一些沿岸低地和沿海大城市以及一些岛国将面临被淹没的威胁,海平面上升还会家具暴潮和洪涝灾害,造成城市排污系统失效;海水倒灌则导致土地和农田盐渍化。*过多地适用氯氟烃化学物质(用CFCs表示)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原因。氯氟烃是一种人造化学物质,1930年由美国的杜邦公司投入生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进入60年以后,开始大量使用,主要作用气溶胶、制冷剂、发泡剂、化工溶剂等。另外,哈龙类物质(用于灭火器)、氮氧化物也会造成臭氧层的损耗,臭氧层被破坏造成地球紫外线增加,紫外线会破坏包括DNA早内的生物分子增加罹患皮肤癌、白内障的几率、而且和许多免疫系统疾病有关。海洋中的浮游生物受致命的影响,海洋生态系统受破坏,作物减产,加强温室效应。*大气污染主要与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煤炭燃烧产生的硫氧化物、烟尘等有关。由大气污染引起的酸雨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环境问题。工厂排放的含硫污染物进入大气层后,与水汽结合形成亚硫酸和硫酸,从而使降水呈现出较强的酸性,落到底面即为酸雨。酸雨毁坏森林,使湖水酸化;腐蚀建筑物、塑料和金属设施;使土壤酸化,从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减产。我国长江以南重庆、四川、贵州、广东、广西、江苏、江西、浙江等省市受酸雨污染严重。这一时期,环境问题上升成为从根本上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危及整个人类的生存,人地矛盾迅速激化。为解决这一问题,谋求人地关系协调,必须坚持之路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 ,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三项原则:公平性,持续性,共同性。坚持可持续发展也就是创建一种心的生产方式、新的消费方式、新的社会行为规则和新的发展方式。这需要我们转变观念,调整行为,加强国际间的合作。需要转变的观念包括发展观、资源观、环境观、伦理道德观和消费观等※续发展的发展观认为,经济增长只是发展的一部分, 用经济增长代替发展是片面的。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追求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其中包括环境质量的改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的精神修养的提高、社会风尚的改善,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等。※续发展的价值观要求人类重新认识和评价自然界对人的价值,并在经济核算系统中加以考虑。※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达到就有可持续意义的经济增长,必须重视能源和原料的适用方法,以求减少损失,杜绝浪费,并尽量不让废物进入环境,以减轻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可持续的观点看,处理人类与其他生物之间关系的伦理道德也是必需的。人类必须和其他生物保持和谐与平衡的关系,如果这种关系被破坏,人类所处的食物链将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就会受到影响。※传统的消费观念是形成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可持续发展呼吁人们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要求人们在生产时尽可能少投入,多产出,在消费时尽可能多利用、少排放。调整行为主要是指政府行为、市场行为和公众行为三种。政府行为的调整主要包括: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防污染为主,控污染发生;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计算某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完善各种环境税费的征收;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加强对产品的环境监督管理;树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等。市场行为的调整主要包括: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实行科学管理;行业经营目标兼顾经济、社会、环境三个目标;策划企业发展战略;具体可行的环境行为标准融入员工的考评、奖惩机制;减少流通领域的浪费等。公众行为的调整包括;积极参与环保活动;用环保产品;少过度包装,倡导简朴生活;普及环保知识;实行垃圾分装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要从现在运行的传统模式转换到一个变化很大的新模式中去,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转变。同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建立真正的全球合作伙伴关系《21世纪议程》明确了世界各国对于保护地球“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的一次社会变革,它的成败关系到人类这个物种的生存或者灭绝。我们每个人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改变着地球环境。因此,我们倡议: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对废品进行回收利用;绿色消费,选购环保产品;珍爱生灵,万物共存。要做到人类与地理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们要了解当前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知道这些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而理解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人类的必然选择。
由于我们使用的大多数塑料制品并不能在自然环境中直接降解,如果不加干预其平均寿命会超过500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会分解成越来越小的碎块,而分子结构却没有任何改变。这些“塑料沙子”表面上看与海洋动物的食物极为相似,一旦被吞食将无法消化、难以排泄,最终将导致鱼类和海鸟因营养不良而死亡。另外,这些塑料颗粒还能像海绵一样吸附高于正常含量数百万倍的毒素,其连锁反应可通过食物链扩大并传至人类。投入海洋的东西会进入动物体内,最终会将在我们的餐桌上出现。事事都是相同的,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最后受到惩罚的会是谁?是我们人类,我们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来承担后果;就像前面说到的一样,温州瑞安的河流污染严重,可能会导致空气的不清新而令人患上病症,那时候再后悔已经晚了。现在每到上下班的时间,都是高峰期,车来车往,道路上总是排起了长龙,难道大家就不能骑自行车吗?总是说低碳出行,请问是在做广告还是嘴巴上说说的?汽车排放出来的尾气,大家心里都知道会有什么危害,那为什么还要开车呢?环境的美好,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努力的,并不是几个人说说做做就可以了,如果是这样,那会有什么用,可能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要保护环境,可能小朋友都会提醒家长少开车,低碳出行,那么作为家长的大人,有没有做起带头的作用,给小朋友们作出榜样。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五千年历史流传下来,如果区区的环保意识都没有,那又怎能谈上老祖宗为我们留下的优良传统呢?古人云:“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在这里,我希望我们人类从现在开始可以保护环境,让人类都有良好的生活环境,而不是继续坐视不理,虽然世界末日是假,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地球真的会因为环境而毁灭了。
题目是一篇论文的“眼睛”,是读者关注的首个要点,特别是对于社会学专业论文来说,题目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导师的评审结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社会学方向 毕业 论文题目与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体育社会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社会再生产机制:对民俗体育历史作用的人类学阐释--来自一个村落舞龙活动的民族志 报告
2. 中国城市化水平与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的动态计量分析
3. 村落社会结构变迁中传统体育的非物质 文化 遗产保护--以弥勒县可邑村彝族阿细跳月为例
4. 社会分层视角下居民体育消费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
5.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 体育运动
6. 体育类大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探析
7. 湖南省体育产业统计机制的发展与保障
8. 体育运动对干预青少年网瘾作用的研究
9. 体育人文社会学和社会学硕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兼论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范式的革新
10. 社会文化人类学视域下图瓦人. 克里雅人. 罗布人民间体育文化研究
11. 浅析个人主体性不同时代的体育目的
12. 中国古代女性观的嬗变与女子民间体育的历史回顾
13. 休闲体育对离退休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作用研究
14. 用体育运动戒除学生网瘾的可行性分析
15. 社区体育对社会资本的构造性功能
16. 后现代女权主义与美国妇女体育评述
17. 体育明星崇拜对青少年影响初探
18. 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进展
19. 体育生活化视域下的和谐家庭构建路径研究
20. “社区. 学校. 家庭”体育一体化的研究--以景泰社区为例
21. 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参与体育锻炼的现状分析--以散杂居区为例
22. 边缘青少年反社会行为体育干预模式探究
23. 从危机公关的视角试析体育明星的“傻爸爸”现象
24. 娃娃们需要更多的体育课
25. 体育消费的互惠激励机理研究
26. 政府. 民间和学界在村落体育保护传承中的角色定位
27. 广西融水芒哥坡会的体育人类学分析
28. 青少年“网瘾”体育参与干预模式建构
29. 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与原生态体育文化旅游的发展--以广西南丹白裤瑶“油锅”组织为例
30. 体育干预: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以云南为例
31. 长江中游城市群大众体育特征的统计学分析
32. 网络成瘾青少年体育干预个案研究
33. 运用“社会助长”效应促进青年体育教师职业发展
34. 当代女大学生身体审美观扭曲与体育之救赎
35. 不同社会阶层家庭对体校竞技训练的影响--以南京体育学院附属学校为例
36. 社会性别理论视角下中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变迁
37. 社会体育调查中缺失数据处理 方法 的比较研究
38. 基于PLS路径模型的农村妇女体育行为影响因素--以湘鄂渝黔边区为例
39. 从体育运动看古希腊人对女性的性别建构
40. 经济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消费特征的调查研究--以江西省为例
41. 女性主义视角下女性竞技体育平等参与权探析
42. 发展社区体育构建和谐社会
43. 体育传播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分析
44. 从文化学视角论休闲和休闲体育
45. 想象的共同体:电视. 体育与民族身份认同
46. 日本竞技体育崛起过程中的国民社会心态和政治诉求
47. 体育专业大学生学业情绪与职业认同关系研究
48. 高教版《体育统计》中单因素方差分析模型实际意义解析
49. 论民族传统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50. 重庆市对留守 儿童 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的研究
51. 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民族传统体育再审视
52. 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基于中美部分主流报纸的跨文化解读
53. 体育类商品 广告 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54. 高等体育院校开设统计学“短学时”课程探析
55. 礼仪课程是体育大学生人文 教育 基础
56. 中国城市文化. 体育休闲服务公众满意度评价
57. 影响辽宁省城区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发展的因素
58. 学校体育中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59. 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主持人--宁辛同志来我院做“我的成功之路”报告
60. 中日两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闲暇时间与体育生活的社会学研究
优秀社会教育论文题目参考
1、MOOC在社区教育中的应用路径探索
2、新型城镇化与社区教育发展研究
3、基于新媒体的社会教育传播模式构建研究
4、社区教育社会评价问题探析
5、赋权增能: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与 反思
6、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7、近十年公民教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8、学习型社会:以学习求发展
9、我国当代社区教育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10、社区教育的社会效益评价问题
11、“非正规”老年教育与老年人社会参与
12、我国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与发展趋向
13、美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涵
14、现代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律探析
15、美国社区创客教育的载体
16、社区教育网站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17、国外社区教育的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8、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研究
19、关于对我国社区教育本质特征的若干研究和思考
20、影响教育虚拟社区中学习动机激发因素的实证分析
21、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22、赋权女性:晚清民国女子教科书的启蒙诉求
23、在网络虚拟环境中构建学习社区
24、美国公民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25、虚拟学习社区空间的社会学分析——以“华师在线”为例
26、妇女教育对农户收入与收入差距的影响:山西的 经验 证据
27、美国公民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与方法综述
28、社区、社会资本与社区发育
29、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的传承困境与学校策略
30、美国服务学习理论概述
31、美国社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32、国外社区教育的实践及启示
33、社区教育的内涵、特点与功能探讨
34、近三十年我国社区教育研究进展之文献计量分析
35、公民教育的进展研究:发达国家的探索
36、国内社区教育研究述评
37、民主公民的教育:1995—2005年公民教育的研究、政策与实践述评
38、我国社区教育的嬗变、发展态势及其实践策略
39、中外老年教育比较研究
40、中国女子学校教育的发展:认识、视野、使命
41、当代世界公民教育的理念考察
42、城镇化进程中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主体的偏差行为问题
43、美国公民教育的历史沿革、现状与发展趋势
44、老年教育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45、老年教育若干基本理论问题
46、近代女子教育思潮与女性主体身份建构
47、全球化与公民教育:挑战与回应
48、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研究领域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49、南宁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教学现状分析
50、试论青少年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51、对新形势下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简要探析
52、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出路
53、刍议老年教育如何选择定位
54、美国教育智库对我国社区教育智库建设的启示
55、美国社区学院教育管理特色探析
56、栖霞街道“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探索
57、雄州街道志愿者队伍自主建设探究
58、“社会妈妈关爱团”扶持特殊青少年成长的研究
59、引导社会民间组织打造社区教育特色项目的实践与思考
60、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资源整合的实践与思考
社工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城市乡村)社区权力结构研究
2、(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网络成瘾问题的社会学探究
3、"富二代"现象或问题研究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分析
5、城市边缘群体(如乞丐妓女农民工等)研究(可从生存状况政策法律制度存在问题等任一角度切入)
6、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取向
7、城市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调查与路径研究
8、城市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研究
9、城市某类场所的研究(如公园酒巴饭店娱乐场所等)
10、城市社区建设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11、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业主委员会的角色定位
12、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公平感调查
13、 传统文化 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建构的启示
14、从广告中探究性别问题
15、从社会化角度谈谈你对"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看法
16、挫折与逆境总能出人才吗?
17、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
18、大学生挫折感的成因及消解途径分析
19、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观念调查
20、大学生婚恋观的变化
21、大学生婚恋观的社会性别分析
22、大学生兼职的利与弊
23、大学生寝室交往的人际动力研究
24、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社会资本研究
25、大学生人情消费问题的思考
26、大学生社团的生存现状与发展--一某高校为例
27、大学生自杀个案的干预策略研究
28、大学生自杀个体的人格分析
29、大学生自杀群体的心理分析
30、大中学生生活满意感调查
31、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社会化的影响研究
32、当代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形成过程
33、当前大学生活择业倾向研究
34、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治理结构研究
35、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失业等)风险控制问题
36、对白领焦虑症的调查与分析
37、对当代大学生逃课现状成因以及干预策略的研究
38、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干预模式的探讨
39、对网络流行语的社会学分析
40、对网络乞讨现象的社会学思考
41、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问题研究--以__大学为例
42、高学历高收入女性与婚姻问题研究
43、共青团组织与社会工作
44、关于"爱心超市"的调查与思考--以__大学为例
45、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调查与思考
46、后大学生的消费观研究
47、互联网与当前社会问题研究
48、互联网与社区生活
49、环境问题研究(民众的环境意识研究;民众的环境行为研究)
50、婚姻家庭问题研究
51、家庭的功能演变研究
52、家庭的居住方式研究
53、家庭社会工作在我国的需求调查
54、简析城乡统筹推进城市化的理念研究
55、简析宗教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56、教育不平等问题研究
57、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中的失范问题
58、旧城区改造与"文化保护"
59、救助管理工作中政府社会家庭责任解析
60、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的社会学研究
社会学方向毕业论文题目与选题相关 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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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学论文开题报告(2)
★ 社会学毕业论文
★ 关于大学生社会学专业的毕业论文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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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对人的影响作文1有两群鸭子,其中一群特别会下蛋,每天可以下一只大大的蛋;而另外一群则非常懒下蛋,两天或三天才下一只普通大的蛋。这两群鸭子各自生活互不干扰,各有各的池塘和草地,各下各的蛋。在猴年马月鸡日,懒鸭子群当中的一只鸭子来到了勤奋鸭子群当中,这里的一切让它非常惊奇,鸭子们竞争下蛋的场面非常热烈,每只鸭子对下蛋都非常有激情,非常有积极主动性,恨不得生出一个吉尼斯纪录的鸭蛋或者生下TWINS蛋来好让人刮目相看赞不绝口。这给新来的鸭子留下非常深的印象,于是它决定留下来,也决心像别的鸭子一样天天勤快的生蛋。一个月以后,它成功了。它每天也可以生下一个又大又白的鸭蛋来。世界一天一天在变,但勤奋鸭子与懒惰鸭子们的生活没有改变。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勤奋鸭子群里的一只鸭子出来散步时不小心走失了,却意外碰上了那群懒鸭子。这里的鸭子对生活没有什么向往,不会去勤快地寻找食物,对下蛋也没有什么兴趣,如果吃得不好或者没找到食物就根本不下蛋,懒懒散散的,高兴的时候今天下一个蛋,不高兴时过几天才下一个蛋。所以这群鸭子的鸭蛋产量非常的低。看到这一切,那只勤奋鸭子心凉了,可是它一时还找不回原来的集体,于是它暂时留了下来,和这群懒鸭子们住在了一起,时间久了,也就渐渐地习惯了它们的生活。可是一个月以后,曾经每天能下一个大鸭蛋的鸭子居然不会下蛋了。人是同样的人,但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结果。如果在一个积极向上的群体里,受到周围的人感染,他也会努力勤奋起来,并且做得到自己的,成功的人或许成了这个群体的,或者开创了他自己的新事业,或者在某一方面他是专家,是,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但如果呆在一个散漫懒惰的群体里,同样也会让一个优秀的人变成懒汉。如果他不能改变这个群体,那么就要被这个群体给同化。人总是有惰性的,当周围的人都不思进取沉迷于安乐,对工作得过且过,没有计划性,没有长远性,没有良好的执行力,组织框架松散无序,在这种环境感染下,再勤快的人也会变成一个庸碌无为的人。人不能改变环境,但环境可以改变人。一个人,如果自己不想进取,那么受到环境的影响,尤其是懒惰环境的影响是最容易的。这时候的他不想主动地改变他自己的什么,他只会随波逐流。或许即使在一个勤奋的群体里他也跟得上,但这样的鸭子不会生出的蛋来,或者生出更多的蛋来。他的水平仅仅是在平均线以下,是属于随时可被淘汰的那一等人。肯用心做事的人都会积极地利用周围的有利环境对他的影响而实现他的目标,在完成他的工作之内,他会不断地挖掘自己的潜能,理论上来说,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只要在合适的机会之下一定可以转变为真正的工作力。若某个人在某项工作当中表现平平,并不是他的状态;但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从事另一项工作,或许缘于平时的积累,或者在这方面找到了他工作的潜力,因此便能比以前做得更好,做得更大,做得更强。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只要肯去挖掘。
可以直接到网上投稿的,以下是法学核心期刊的 网站可以找到相应的投稿方法。法学期刊:核心期刊: 1 中国法学 2 法学研究*%253f%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253f%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e7%25a0%2594%25e7%25a9%25b6%7C%E6%B3%95%E5%AD%A6%E7%A0%94%E7%A9%B6 3 法学 4 法学评论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中国学术期刊网} 2. 中外法学 3. 现代法学 4. 法商研究 5. 法律科学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 见4. 6. 法学家 7. 政法论坛*%253f%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253f%25e6%2594%25bf%25e6%25b3%2595%25e8%25ae%25ba%25e5%259d%259b%7C%E6%94%BF%E6%B3%95%E8%AE%BA%E5%9D%9B 8. 人民检察*%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6%25a3%2580%25e5%25af%259f%7C%E4%BA%BA%E6%B0%91%E6%A3%80%E5%AF%9F 9. 河北法学 10. 法制与社会发展 11. 政治与法律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见4。 12. 环球法律评论 13. 比较法研究 14. 法学杂志 15. 当代法学*%253f%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253f%25e5%25bd%2593%25e4%25bb%25a3%25e6%25b3%2595%25e5%25ad%25a6%7C%E5%BD%93%E4%BB%A3%E6%B3%95%E5%AD%A6 16. 人民司法*%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253f%25e4%25ba%25ba%25e6%25b0%2591%25e5%258f%25b8%25e6%25b3%2595%7C%E4%BA%BA%E6%B0%91%E5%8F%B8%E6%B3%95 17. 法律适用 [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 见4 18. 法学论坛[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有] 见4 法制网
“刑法修改的规模定位与制度设计”, 《法学》 1997⑴,~20; 2.“刑法司法解释的限度”,与陈兴良合著,《法学》1997⑶,~30;“关于新刑法附则”,《公安研究》1997⑶,~22;“单位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控”,《中国经济时报》1997-7-22⑷。 “公众认同、诱导观念与确立忠诚——法治国家刑法基础观念的批判性重塑”,《法学研究》1998⑶,~48;“超越报应与功利主义:‘忠诚理论——对刑法正当根据的追问'”,与陈兴良合著,《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114;“困惑中的超越与超越中的困惑:从价值观角度与立法技术层面评价新刑法”,与陈兴良合著,《刑事法评论》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03;“新刑法单位犯罪立法评说”,《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⑵,~39;“法定刑配置的合理性探讨:刑罚攀比及其抗制”,《法律科学》1998⑷,~4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三议”,《中国经济时报》1998-4-14⑷。 量刑基准研究”,《中国法学》1999⑸,~138;“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江海学刊》1999⑹,~66;“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研究”,《四川大学学报》1999⑹,~97;“量刑情节冲突及其解决的争议问题研究”,《中外法学》1999⑷,~126;“法定刑配置模式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⑷,~26。 “行为评价机制与犯罪成立——对犯罪构成理论的扩展性思考”,《法学研究》2000⑶,~72;“罪刑法定原则的观念障碍与立法缺陷”,《学习与探索》2000⑵,~95;“制度选择、规范信赖与秩序形成”,《刑事法评论》第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58;“法定刑幅度研究”,《刑法论丛》(高铭暄主编)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版,~675;“刑事法解释”,《刑事法总论》,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503;“足够、合理而非确实充分:论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252;“中国司法改革的三个悖论”,与左卫民合著,《人民法院报》2000-11-25⑶。 “抽象性问题及其意义:对刑法领域法治立场的初步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01⑵,~114;“危险个人的确立与劳动教养立法”,《法学》2001⑸,~29;“犯罪加重构成基本问题研究”,与卢宇蓉合著,《法律科学》2001⑸,~76;“刑法学知识传统中的‘人'”,《金陵法律评论》(南京师大学报特刊)2001年第1卷,~105;“公正性:刑事司法的灵魂”,《人民法院报》2001-3-5⑶。2002年“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2⑶,~141;“刑法主观主义中的知识客观性”,《中外法学》2002⑴,~63;“正确对待口供”,与陈兴良合著,《刑事法判解》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428;“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725。 “刑法的公众认同”,《中国法学》2003⑴,~121;“中国刑法における单位犯罪に关する立法评価”,《名城法学》(日本名城大学法学会编),2003年3月(第52卷第4号),~254;“刑法理论应在对抗、论争中求发展”,《法商研究》2003⑶,~16;“行为无价值论的提倡”,《比较法研究》2003⑸,~38;“犯罪构成理论:关系混淆及其克服”,《政法论坛》2003⑹,~53;“犯罪构成与价值评价的关系”,《环球法律评论》2003(秋季号),~302;“刑法上的财产占有概念”,与李志强合著,《法律科学》2003⑵,~47;“刑法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融合”,《江苏社会科学》2003⑵,~155;“特殊防卫权研究”,《刑事法评论》第1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604;“公权任意进入私权领域,不是执行公务”,《人民之友》2003⑴,~30;“侵犯商业秘密疑难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⑸,~68;“用学派论争促刑法发展”,《检察日报》2003-3-28⑶;“危险犯的认定”,《人民法院报》2003-3-21⑶;“罪刑法定与案件处理”,《人民法院报》2003-2-14⑶;“因果关系的判断”,《人民法院报》2003-2-21⑶;“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运用”,《人民法院报》2003-2-28⑶;“财产占有与盗窃罪、侵占罪的区分”,《人民法院报》2003-3-7⑶;“依职权论也不能任意扩大渎职罪主体范围”,《检察日报》2003-9-8⑶;“厘清职务权限是认定职务犯罪的前提”,《检察日报》2003-9-15⑶;“‘本犯'对认定渎职犯罪有何作用”,《检察日报》2003-9-23⑶;“受贿后徇私舞弊原则上应当数罪并罚”,《检察日报》2003-10-8⑶;“危害结果仍是区分渎职罪未遂与既遂标志”,《检察日报》2003-10-21⑶。 OntheGeneralPublic'sRecognitionoftheCriminalLaw,ChinaLegalScience(2004),~92.“规范违反说的新展开”,《北大法律评论》第5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423;“刑罚进化论:从刑事政策角度的批判”,《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⑶,~48;“‘普法'的方式”,载《清华法治论衡》(第四辑),高鸿钧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94;“量刑规范化:可行性与难题”,《法律适用》2004⑷,~63;“当代刑法理论发展的两个基本向度”,《江海学刊》2004⑶,~124;“侵占罪认定中的关键问题”,《刑事司法指南》(总第18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55;“偷窃‘天价'科研试验品行为的定性”,《法学》2004⑼,~47;“规范违反说视野中的刑罚理论”,《刑事法评论》(总第15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68;“使用强力夺回被抢财物致歹徒受伤是否构罪”,《检察日报》2004-1-21⑶。 “结果假定发生与过失犯”,《法学研究》2005⑵,~65;“论实质的作为义务”,《中外法学》2005⑵,~225;“死刑的司法限制”,《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410;“论刑法学中的规范违反说”,《环球法律评论》2005⑵,~174;“刑法学中‘人'的观念的演变”,《法律科学》2005⑴,~44;“必须坚持刑法客观主义”,《东吴法学》2005(春季卷),~80;“无声的中国刑法学”,《清华法治论衡》(第5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165;“指使交通肇事者逃逸应以窝藏罪定性”,《人民检察》2005年7月(下半月刊),~22;“刑法学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江海学刊》2005⑶,~124;“主张债权与财产犯罪的界限”,《中国案例指导》(第1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罪研究”,《刑事法判解》(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16;“论放任”,《政法论坛》2005⑸,~83;“从无占有意思者手中夺取财物的定性”,《法学》2005⑼,~112。2006年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要素,《中国法学》2006⑴刑法学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政法论坛》2006⑵论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⑸2007年论社会整合与刑事政策,《法学杂志》2007⑴论主要罪过,《现代法学》2007⑵违法性判断的独立性,《中外法学》2007⑹2008年违法性判断的基准与行为无价值论——兼论当代中国刑法学的立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8⑷2009年明知与刑事推定,《现代法学》2009⑵犯罪构成四要件说的缺陷:实务考察,《现代法学》2009⑹死者的占有与犯罪界限,《法学杂志》2009⑷2010年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中国法学》2010⑶量刑程序改革的实体法支撑,《法学家》2010⑵2011年论常识主义刑法观,《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⑴ 包括《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黄京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刑法新问题探究》(与张明楷、黎宏共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10余部。
实施匿名审稿和三审制相结合的审稿制度。请作者配合我们将与作者有关的信息单附1页:(1)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单位、职称、职务、学位。(2)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3)作者电话、手机、电子信箱等。 按编排规范对作者的来稿有如下要求: 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300字以内的摘要,3-8个关键词。 该论文若为基金项目,请注明名称、批号。
致力于学术期刊编辑工作流程的制度化建设。推行以专家评审为中心,包括责任编辑初审、专家评审、主编终审三个环节的三审程序制度。文稿经责任编辑初审认为合格后,即进入专家评审程序。专家评审实行合乎国际学术期刊惯例的匿名审稿制度,按照双向匿名的方式进行。每篇论文由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主编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决定稿件的采用。
提供一些科技论文的题目,供参考。人工改变天气 科技小论文都有什么类型的?怎样馔写科技论文 为什么衣服能使人暖和? 电磁跑道 彩色投影小磁针 学生科技论文范文 做勇于创新的人 别把垃圾浪费掉 皮鞋为什么越擦越亮 对于生物能源,我们能做什么? 双胞胎真的有心灵感应吗? 冰棍为什么冒“汽”? 暗物质的新理论 怎样写科学论文? 做个勇于创新的人 科技俱乐部与我 人类可以飞了 不开门也能看到门外来人 清洁雨伞 养花时水中能否加食醋 智能型水面垃圾搜集装置的发明 科技创新小论文 - 折叠尺 烟灰的妙用 长城为什么千年不倒? 研究蜘蛛的觅食习性 螳螂的生命力 植物也会睡觉 论物体上浮至漂浮所受浮力与重力的关系 鸭神奇的口水 关于墨水的实验 厨房油烟有什么危害?
《科技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孙丽霞,吕景城摘 要: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承载着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是和谐社会系统运行的核心动力。科学技术通过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推动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体现出科学技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人文价值。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系统运行;科技创新;价值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承载着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是和谐社会系统运行的核心动力。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必须进一步认清科技发展对建立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发挥科学技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性作用。1 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技术的经济价值当代科学技术向人类提供了可以全面深刻地认识自然的潜力和手段。高科技是人类对自然规律认识的成果,同时也是人类创造性思维的最高成就。人类借助高科技仪器设备和手段,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上更精确认识自然界,进一步扩大人类的认识视野,把握自然界的客观规律,造福于人类。例如,大型射电天文望远镜的研制成功,可以使人们看到几十亿光年乃至更遥远的太空,从而为探索人类所不知的太空的奥秘提供了方便。高科技的广泛使用,必然会对人们的观念和生活习惯产生不可估量的深刻影响,从而加速和谐社会社会发展的进程。利用当代科学技术,还可以不断扩大人类劳动的对象和内容,从而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所面临的资源和能源日益短缺的问题。工业革命以来利用资源和能源的方式由于全球性问题的凸现受到人们的质疑,特别是资源和能源日益短缺,引起了世人深切的忧虑。很显然,幻想回到从前对现代人类社会是太过奢侈的向往。因而,比较现实的态度是,利用当代高新技术,不断寻找和开发新的资源和能源,不断提高现有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节约使用资源和能源。通过寻找和开发新的资源和能源,不断改变现有资源结构和能源结构。利用科学技术,将能源和物质投入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可以重新加以利用。当代科学研究的发展,预示着下一世纪的聚变反应堆有可能成为终极能源,从而解决人类社会发展出现的能源危机。纳米技术将引起一场新的产业革命,使人类社会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现在,科学技术正步步逼近自然界的各种极限,超高温、超低温、超真空、超导、超强磁场和彻底失重等研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宇宙空间技术和海洋开发技术的进展预示着21世纪人类将进入宇宙工厂时代,无限开拓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领域。2 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科学技术的生态价值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人是科技的主体,科技是人与自然的中介,也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的武器。科技进步与创新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保证。“科技贫困”不仅会导致物质的贫困,也会导致精神的贫困,精神的贫困会导致愚昧和迷信。因此科技进步与创新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强调的是,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由于人类对科技的滥用,也导致了日益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因此,人类在利用科技的发展谋福利的同时,应该把它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点。为此,应该发展“安全科技”,即不污染自然环境、不破坏生态平衡、不会造成消费异化和大规模的失业的科技,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资源开发技术等。同时,还要强化人的科技意识和环境意识,通过科学知识的积累,扩大人的视野,启迪人的心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可喜的是,“安全科技”已逐渐成为当代科技发展的主流。特别是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发展到现代水平,出现了大量的现代科学理论,涌现出核能科学技术、电子计算机科学技术、半导体科学技术、激光科学技术、光导纤维科学技术、空间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材料科学技术以及建立在分子生物学基础上的现代生物高新技术等。这些高新技术在以其自身价值和功能影响人类及其社会的同时,对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微电子技术可以大大减少材料消耗和环境污染,新能源开发为人类提供取之不尽的无污染能源,人工合成材料缓解自然资源紧缺状况,方兴未艾的“数字城市”,以覆盖全市的信息网络为依托,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挖掘手段为触角,时刻监控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准确地预测着人类社会的活动与自然环境变化之间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些,都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调发展开辟着新的途径。3 推动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科学技术的人文价值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是先进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可以大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体来讲:3•1 科技进步促进人的自由发展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P273)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阐述,指出了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在工业文明下,人们从不怀疑自己作为人的躯体,却常常怀疑自己作为人的灵魂,不断重复的机械生产、普遍扩张的工具理性,使人沦落为没有自由、没有个性的“活物”。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使用,特别是生产全面自动化的实现,将把人从单调重复的繁重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将不再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和沉重的负担,而变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人将由此摆脱对人和物的依赖,自由时间大量增加。由此,人们将自由运用自己创造的自由时间,充分地张扬自由和个性,把人类能力的发展作为目的本身,“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终将变为现实。3•2 科技进步促进人际关系的改善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因此,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科技发展对改善人际关系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从一国范围来看,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以及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知识劳动者的大量出现,工农之间、城乡之间以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乃至一切阶级差别将消失,人们将摆脱固定分工的束缚,在生产中和一切社会生活领域中将实现完全平等;从世界范围来看,虽然国家间的科技竞争不可避免,但同时也需要广泛的国际合作。例如信息科技领域,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光纤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等层出不穷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全面领先。为了共同的进步,加强科技合作十分必要,而且未来的信息高速公路、国际互联网络,使信息资源共享成为可能,为技术合作创造了条件。由此,人与人之间消除敌对情绪,建立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便有了实践的基础。此外,科技发展还带来了人们交往手段的革命。比如通讯和网络科技的发展,从根本上动摇乃至否定了传统的熟人社会交往方式,使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限的交往世界中,并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及渐次扩散的局限性,进入普遍交往的境地,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自我”和“社会”的交互联结。[2]3•3 科技进步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科学技术是人类智力发展的产物,科学技术的发展加速了社会的发展进步,有利于打破专制、等级、特权、不平等、不公正,给个体带来了思想、行为的极大自由,普遍提升了人类智力,对人类文明、世界和平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科学精神、理论、方法等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3]同时,科学技术为人类实现民主政治提供了足够的技术支持,“信息和通讯科技的网络空间、整合与连接、及时性、去中心化等特性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前景”[4]。比如,建立在电子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基础上的电子政府,打破了传统的行政机关的物理组织界限,政府部门的行政流程得以整合和贯通,使得政府与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可以通过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沟通,使人人参政议政成为可能。同时,由于网络的无边界性和隐蔽性,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它来自由发表意见,由衷表达自己的意愿。近年来,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建立了自己的个人网站或公开个人电子邮件地址,公民和社会团体得以经常方便地与他们进行沟通和交流。科技对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正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形势与政策是指我国对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国际关系以及国内外热点事件,秉承我国政府的基本原则、基本立场而做出的应对政策。形势政策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课考试内容之一。2010年考研政治课改后,与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一起考察。
依据中宣部、教育部下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以及高等教育改革形势和大学生成长的特点而编写。在介绍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国际关系以及国内外热点事件的基础上,阐明了我国政府的基本原则、基本立场与应对政策。采用专题式的编写方法,涉及国际和国内时政热点12个专题。
学术堂整理了十个和中国有关的科技论文题目,供大家选择:1、李约瑟难题对中国科技史研究的影响2、改革:中国科技期刊走向国际的必由之路3、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4、中国科技传播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5、谈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及其对策6、影响中国科技创新需求的障碍与对策7、中国科技需要的根本转变:建立竞争优胜体制8、基于内容分析法的中国科技创新政策研究9、中国科技期刊进入六大国际检索系统的途径10、中国科技期刊品牌评价与培育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