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会输的,因为法律是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规定了员工入职公司必须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要求支付双倍补偿;员工离职需要办理交接手续、如果没办理手续就直接走人,公司也可以暂缓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交接完成后再支付
首先离职时尽量要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而不要直接走人。这样在离职时才会拿到你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同时由于公司没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他们的这种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你也可以提出相应的赔偿。
不会有影响,你的工资可能不会多好要,但是如果老板不给的话你也是可以举报的,而且没签合同是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义务。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违反劳动法的。也是国家不允许的。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员工,你就要保留在这家公司就业,对方定期给你发了工资的证据!比如说你的考勤记录,比如说你的工资发放记录!从你入职的第二个月起,你如果离职,可以向公司索要每个月两倍的工资!要求公司给你购买五险一金等等!
你好,未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违法,应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双倍工资惩罚。
您好 如果聘用协议内容明确 工资报酬等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规定且双方签字认可则可以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是等同于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腰刀劳动局进行备案的。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LZ:两者不是等同关系(1) 两者在内容上有相似之处但不等同(2)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的“要约”,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正式法律文书,《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李蕊)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不是一回事。 劳动合同有正规的样板的,是劳动保障部门做的,用人单位要签合同是要去领取了才签订的,但是聘用合同,协议等有关于劳动方面的合同也同样是具有效力的,正规劳动合同涉及到一个个人所得税上税问题,在正规合同中劳动者和企业也同样是可以附加条款的,这是一样的性质 ,正规劳动合同是三份,劳动者,企业,劳动局各有一份,但是聘用合同就不一定是三份了,正常情况下为两份。
实际应该没有区别,如果他不认你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企业要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还有违约金等。
1、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从正式上班当天开始算。2、用人单位如果觉得劳动者尚不能完全从事所安排的岗位,可以延长试用期,但总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半年。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一经录用,用人单位必须立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约定试用期的,可先签订试用期合同。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属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立即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检举。
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不包含在用工之日。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半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一经录用,用人单位必须立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在一个月之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