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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履约风险论文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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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工商联提出的关于推进最低价中标和多次转包问题治理的提案做出回复——《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三次会议第0091号(财税金融类019号)提案答复的函》。《第0091号提案答复》明确了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价中标问题的认识。指出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一种重要评标方法,也是国际上确定中标人的通行做法之一。《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一,这一评标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第二,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第三,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因此,“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等于唯价格论,更不等于接受和纵容低于成本中标。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91号 (财税金融类019号)提案答复的函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最低价中标和多次转包问题治理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提案围绕治理最低价中标和多次转包问题,提出理性对待最低价中标、加强对成本价的核算、加强评标环节对低价的处理、破除行业潜规则、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对国家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面简要汇报我们对有关问题的认识、相关工作进展和下一步考虑。一、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价中标问题的认识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一种重要评标方法,也是国际上确定中标人的通行做法之一。《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一,这一评标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第二,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第三,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因此,“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等于唯价格论,更不等于接受和纵容低于成本中标。实践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常被滥用和错误使用,导致最低价中标问题,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没有严格执行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评估法”需要对投标人各项指标作出综合评价,主观性较强,存在较大自由裁量空间。有些招标人为了规避异议、投诉、审计等风险,无论何种类型的采购项目均“一刀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评标中简单地将价格作为决定性标准,忽略“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条件,对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既不进行测算,也不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没有及时对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予以否决。二是投标人通过低价中标的收益远大于风险。投标人低价中标后,有的通过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降低成本,有的以设计方案变更等种种理由要求招标人变更合同、追加投资,有的甚至直接倒卖项目、违法转包赚取非法收益。三是招标人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标后履约管理不到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履行和评价体系。如果招标人能够在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中严把质量关口,投标人如存在工程和产品质量问题将面临严格的责任追究,是不敢也不会以牺牲工程或产品质量的方式谋求低价中标的。四是行政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行政监督部门监管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工程和产品质量缺乏及时有效监管,对于中标人的违法失信行为缺乏及时有效制约和有力惩处,也是导致最低价中标问题的原因之一。二、综合施策治理最低价中标问题的工作进展最低价中标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多方协力予以解决。近一段时期以来,国务院多部门推出了相关改革措施,努力解决最低价中标问题。(一)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部署要求,目前我委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已于今年7月上报国务院。此次修法把治理最低价中标问题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在修订草案中提出了制度性解决方案。  一是引导招标人正确合理确定评标方法。一方面,修订草案强化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主体责任,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和技术特点合理确定评标方法,避免不区分项目类型一概适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另一方面,修订草案将物有所值确立为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并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在确定评标标准时,合理考虑招标项目包括建设、使用、维护、拆除、更新等各环节支出的综合成本,以及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和环境影响,避免过分看重投标报价因素。二是对异常低价投标进行规制。由于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经常难以判断和认定,《招标投标法》中有关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已删除原法第十一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修订草案借鉴国际通行公共采购规则,规定了异常低价投标处理程序。评标委员会对于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也可以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查确认。通过引入异常低价投标处理程序,引导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有效管控合同履约风险。三是推动提高评标质量。修订草案优化评标委员会组成机制,强调评标委员会成员专业构成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对专业分工的需求确定;招标人委托的代表应当熟悉招标项目需求,可以是本单位的专业人员,也可以是外部专家;随机抽取难以保证专家数量或者评标质量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强化评标委员会对评标质量的责任,要求评标报告说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同时,加强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招标人认为评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存在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存在畸高、畸低情形的,有权向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书面提出意见。通过这些规定,对评标专家行为予以规范,推动提高评标质量。四是加强标后履约管理。2019年7月,我委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其中对于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的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等提出了标准规范。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包括项目重大变动、合同重大变更、合同中止履行和解除、履约验收、价款结算等在内的履约情况信息,接受所有投标人和社会监督。针对有的最低价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故意拖延工期等方式谋求追加合同金额的问题,修订草案新增了中标人不履约情形下的高效处理措施,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存在其他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招投标环节与合同履行环节“两张皮”问题,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招标人的履约验收责任,要求招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同时还规定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履约情况评价机制。通过加强履约验收和履约评价,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合同履行双方义务。五是加强招投标违法行为惩戒力度。2018年,我委会同23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因恶意低价中标导致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修订草案针对现行《招标投标法》对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方面完善有关法律责任规定,大幅提高了对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主体的行政处罚额度;另一方面加强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当事人信用记录,对违法主体依法实施信用惩戒,明确将市场主体严重失信等作为禁止投标的情形。(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政府采购低价中标、多次转包等问题。一是规范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加强需求论证和社会参与,科学合理的确定采购需求,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对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倒逼供应商慎重报价。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交易规则。针对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事先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特点,依法创设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建立“先明确需求、后综合评分”的两阶段采购模式,避免最低价成交可能导致的恶性竞争。修订完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除技术、服务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外,应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标委员会拒绝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过低报价。明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采购人可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三是规范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网开设专栏,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为“信用中国”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进行信息共享。  四是禁止转包并规范分包行为。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允许进行转包。关于分包行为,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明确采购人允许分包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比例进行明确。  (三)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大力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完善工程造价计算规则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由政府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鼓励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平台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主体选择。强化已竣工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综合运用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落实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由定额计价改为清单算量、市场询价、竞争定价,确保工程投资效益得到有效发挥。提案中提出的改变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逐步与市场价格接轨、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等建议,在改革方案中均已体现。  (四)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工作。2005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指导全国各省市开展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2007年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2011年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建办市﹝2011﹞38号),明确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2013年制定了诚信信息平台运行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进企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建设。2014年进一步整合系统、优化资源,将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纳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2017年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和监督管理,建立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明确提出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履约,对中标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我委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招标投标法》修订的立法审查工作,尽快对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及早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全国人大。同时启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订的前期研究工作。此外,还将继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布招投标领域典型失信案例,依法依规加强失信惩戒。 二是财政部将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集中采购机构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合同范本、履约验收细则等,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制定、履约验收等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健全政府采购交易规则,细化采购评审规则,引导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持续推进供应商诚信及履约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信用联合惩戒,依法限制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研究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及时归集和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予以惩戒,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范应用。 此外,关于在单位资质和人员资质取消、权限下放的领域,采用现有其他合法资质包含与替代、允许招标时设置合理技术准入门槛等方式解决过渡期间监管问题的建议,我们认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合理设置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技术条件,是招标人的自主权利;只要不构成不合理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不应当干涉。关于对低价中标人实行高额履约担保的建议,我们在《招标投标法》修订过程中进行了研讨,目前各方面还存在不同看法,争议焦点主要是这一举措对治理最低价中标问题是否有效、实践中是否会被滥用以及是否会不合理加大投标人负担,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相关建议,作进一步研究论证。感谢全国工商联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最低价中标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评标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招标人节约成本。

但在近几年,低价中标现象频频出现。一些投标方只要报价低就能中标,这导致越来越多的单位不比质量,只比价格低,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低价中标带来的隐患

1、助长以次充好,导致产品和工程建设质量下降

比如某原料一吨8000元,可中标价格只有六七千元,这导致很多正规企业根本没办法做,结果是造假的胜利,做优的出局。

2、极易引发偷工减料

中标价已经严重低于成本,且中标肯定是为了赚钱,那就只能偷工减料了。

3、影响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

一些创新型企业研发费用高,定价自然就高,尽管产品好,但是在招投标上非常吃亏。

二、改进策略

这里引用“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建议:

1、变“最低价中标法”为“最优价中标法”

一是要突出中标企业最优,强化资格审查。

二是要突出评标人员最优,提升评标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变“竣工一次性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收”

一是要做好事前规划,保障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是要做好事中检查,加大工程监督力度。

3、变“对立困境”为“实现双赢”

一是要处理好合作关系,引导投标人合理报价,避免招标人盲目压价。

二是要处理好服务关系,最大程度保障中标人利益。

三是要处理好监督关系,确保监理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公平、公正地履行工程监理职责和有关服务活动。

2013年福建省物价局、住建厅发布《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以来,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逐渐放开。从实行政府指导价到实行市场调节价,工程监理行业不断健全价格机制;而在监理收费拥抱市场的同时,串通投标报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低价招标投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悄然滋生。

今年以来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下简称“协会”)发布的不参与项目投标倡议书,无不针对监理取费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现象,以维护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监理招投标秩序。

1、白菜价!监理取费低至二三折

从协会最新发布的《关于不参与“周宁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附属配套工程一期(监理)”项目投标的倡议书》看,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137亿元,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80天,而监理服务费仅有55万元,尚达不到《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标准的2.3折。

这样低的价格实在难以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监理企业只能放低工作水平和服务标准,监理人员无法充分使用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手段,难以履行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的职责,监理工作不免沦为形式或摆设,甚至给未来工程质量监管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这样低的价格也会严重扰乱监理价格市场:当一家企业因降低投标价格而中标时,往往会有同类企业推出与之类似且程度更甚的应对策略,进而导致更大范围内的反复博弈,致使产品价格偏离正常轨道,扰乱监理市场的价格秩序,彼时价格机制将难以发挥活跃竞争、配置资源的市场调节作用。

长此以往,监理人员由于收入微薄,断档、流失严重;监理企业由于利润丧失殆尽,无法更新技术装备、引入高素质人才,更无法投入人力、物力来搞研发、促创新,发展后劲不足;监理市场由于价格机制失灵,也将使竞争机制失效。

2、工程监理何以频打“特价”牌?

事实上自政府指导价取消后,大部分招标人出于成本考虑,日渐倾向于以低价中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也迎合招标人想法,制定出了监理服务费极低的招标文件。此次协会倡议在闽监理企业不参与投标,便是针对这些取费过低的招标文件。

而工程监理低价招投标现象的出现,除了建设单位及代理机构不执行监理取费标准、任意压低监理费用的因素外,也有行业自身原因存在。

此前由于监理企业注册、经营门槛低而相对利润较丰厚等原因,监理企业规模一度飞速发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显示,如今绝大部分省份都有上百家甚至几百家监理企业。面对政府投资项目减少、房地产下滑的“僧多粥少”市场,监理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惜牺牲利润空间而无底线压价,最终导致低价抢标的恶性竞争现象出现。

另外,先低价中标拿下项目,后不按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设备设施的不规范现象也屡屡发生。这则钻了主管部门在监理人员到位、监理工作履职等方面监督检查深度不足的空子,也进一步加剧了监理效果差、服务不到位的恶性循环。

3、低价招投标,该改改了

此前经协会发声,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的监理费由272万元上调至614.48万,但仍低于相关取费标准对应的980万元。舆论倒逼工程监理费上涨,也不是长远之计。

首先,主管部门应强化外部约束,维护监理企业的基本利润。如苏州市自3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将监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且监理收费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

其次,行业协会应做好自律监管,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理取费过低的工程项目,并提示监理企业从确保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所需人、财、物等资源投入出发,核算项目的实际工作成本,不响应低于成本的招标,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竞标。

最重要的是,监理企业应调整运作模式,主动扭转发展困境。一方面,监理企业应通过强化内控管理、优化市场信誉、调整人才结构、扩大服务内容,克服当前经营挑战;另一方面,监理企业应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优化监理工作机制、培养综合工作实力,从而谋求更长远的发展。正如协会在倡议书中呼吁的那样,守住行业底线,坚持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监理及相关服务,监理企业才能迎来长远发展。

此外,监管部门还可引入第三方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如探索建立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推广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等。

取消政府指导价,归根结底是为了释放监理市场活力,而不是降低监理取费底线。因此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应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监理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合同履约风险可控性研究论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1.2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2.3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法律分析: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我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海事履约论文英语演讲稿

刚刚在网上帮你找了一篇范文,你可以参考一下内容摘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其经济发展已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这就是赋予人们更多的机遇,在科学技术和商贸经济各领域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英语在这种合作中起着主要的桥梁作用,同时,这也对英语人才的质量担出了更高的要求,培养既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又要懂得一定的商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成了时代的需要。 关键词:英语、重要性、国际贸易、商务英语。 导言:随着外资企业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在外企里工作。虽然工作性质,工作场地有所不同,但是他们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就是如何从事涉外的国际贸易活动,如何在外商经营的企业里有一席之地。语言的差异无疑是这些人所遇到的最大的障碍,在我们熟知的生活中,贸易活动中,英语是现代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交流工具,例如说:当今社会从事国际贸易活动人士,一般文化修养水平都比较高,其中适时开展公关活动就是以语言作为通道来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因此掌握一定的商务英语知识,可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未来世界里一体化格局将使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近,语言也正是拉近这个中距离的桥梁。所以说英语在贸易领域中有着重要作用。 一、 英语的重要性。 现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说英语,毫无疑问,英语已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之一,现今大概有3亿多人在使用。并且很多国家已经使用它作为母语,作为第一语言,同样英语在很多国家的官方事务、教育、信息和其他活动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联合国仅用的几种工作语言之一。人们说英语已经成为国际商贸和交通运输语言。大部分飞行于各国间的飞行员使用英语来与飞机场联络。在大洋上航行的轮船都用英语发出求救信号。据说世界上百分之六十的无线电广播和百分之七十的邮递业务用的是英语。在国际体育比赛中和国际科学家大会上,英语使用得最多也最为广泛。事实上,英语已成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的通用语。太空、核能及计算机方面最先进的研究成果都用英语来发表。会用英语交谈和写作的科学家比不会使用英语的科学家,与其他国家的同行们联系要密切得多。 现在的中国已真正步入国际化,生存、机遇、挑战和竞争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英语作为国际交往的通行证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国民的重视,全社会学英语,用英语的高潮也一浪高过一浪。对于从事外贸业务的工作者来说,英语在她们肩上的担子是不轻的。 有的时候,我们朋友坐在一起聊天的便会聊到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业问题,聊到我们的专业,聊到国际贸易的发展问题,谈到国际经济流向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随着中国的企业走向世界,外国的企业走进中国,在多元文化的共处与交际中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对于人们的求职、工作发展该是多么重要啊! 二、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国际贸易具有不同于国内贸易的特点,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做法及所涉及的问题,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体表现: (1)交易双方处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洽商交易和履约的过程中,涉及到各自不同的制度、政策措施、法律、惯例和习惯做法,情况错综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影响经济利益的顺利实现。 (2) 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它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3)国际市场广阔,交易双方相距遥远,加之国际贸易界的从业机构和人员情况复杂,故易产生欺诈活动,稍有不慎,就可能上当,货款两空,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4)国际贸易易受政策、经济形势和其它客观条件变化的影响,尤其在当前国际局势动荡不定、国际市场竞争和贸易磨擦愈演愈烈以及国际市场汇率经常浮动和货价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国际贸易的不稳定性更为明显,从事国际贸易的难度也更大。 可见,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难度大、变化快的特点。因此,凡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不仅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技能与方法,而且还应学会分析和处理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以确保社会经济效益的顺利实现。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存在着争夺市场的激烈竞争,有时甚至达到白热化的程度,竞争的形式虽表现为商品粮竞争、技术竞争和市场竞争,但归根结底,竞争的实质还是人才竞争。因此,我们必须增强竞争意识,提高外经贸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才能在国际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企业参与国际商务活动越来越频繁,发展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越来越快,同样商务英语信函,尤其是进出口英语、英语函电的使用也越来越多,据调查各高校也都开设了与国际商务有关的专业和课程,商务英语函电的学习都骤然增多,但是针对进出口交易过程的商务英语图书却不多,这就集中反映出进出口交易过程中常用术语的图书更是凤毛麟角。 现今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同样的机遇与挑战。为了能更有交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我们应高度重视语言的发展态势,认真研究和探索国际贸易发展规律及其对英语对其产生的影响,以便采取积极的对策措施,培育企业的创新机制和企业的新型人才,使我国对外贸易在新世纪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和主动,保持快速和健康的发展。 三、 商务英语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1)商务英语在国际国本地的人才资源,可是,由于中国的人才资源缺乏(指高级管理人才),不能满足这些交往及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全球五百强企业有三百家在中国有分公司,都主张利用中国际一流企业的要求,而转向利用外国高级管理人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英语交际能力和表达能力很难同国外的管理人员竞争,从而失去了在中国本土的世界一流企业工作的机会。 就拿现今我们系来说,我们系现有商务英语专业、国际贸易专业、报关等专业,其实这些专业都是息息相关的,像我们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我们不仅要学好英语,还应该学好更多的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同样的国际贸易专业的同学也应当在他们的基础上把英语学好,因为就算一个你懂国际贸易专业知识,但你对英语一窍不通。那样你在外贸易公司里面也会难以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因为:“在我们熟知的生活中,贸易活动中,英语是现代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交流工具。” 在货物的进出口贸易的程序中,商务英语在交易蹉商与签约环节上至关重要,那么下面是一封商务函电信: Example: Dear Sirs, We own your name and address to the Commercial Counselor’s Office of the chiness Embassy in Malaysia, from whom we learn that you’re in the market for textiles. We avail ourselves of this opportunity to approach you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rade relation with you. To give you general idea of the various kinds of cotton piece goods now available for export. We enclose our latest brochure for your reference .quotations will follow upon receipt of your Specific enquiry. We look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soon. Yours faithfully, He X X Export manager 从上述可以看出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通过函电或口头方式进行业务的洽淡,它是整个业务的关键阶段。在交易磋商的每个环节运用商务英语时,都应做到内容明确完整、文字简洁明了。尽可能采用习惯用语,力求措辞准确、严谨、行文简洁,避免解释上的分歧。 记得曾经在书上看到一个例子就是说一家美国公司和一家日本公司进行外贸业务谈判。在谈判中,美国人很高兴地发现,每当他提出一个意见时,对方就点头说:“Yes”,他以为这次谈判特别顺利。直到他要求签合同时才震惊地发现日本人说的“Yes”是表示礼貌的“I hear you”的“Yes”,不是“I agree with you”的“Yes”。而“No”的表达方式也很复杂。有些文化的价值观反对正面冲突,因此人们一般不直接说“No”,而用一些模糊的词句表示拒绝。例如,巴西人用“Some what difficult”代替“impossible”。如果说不了解英语,不了解文化背景,没有经验的谈判者若按字面意思去理解,就会浪费时间,延缓谈判进程。因此,我们必须掌握基础的英语,尽量了解对方的文化,对方的价值观和风俗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无误地传递和接受信息。 (2)商务英语在国际贸易中用词规范正式。 商务英语信函经常以意义相同或详尽的书面词语代替基本词汇和口语词汇,如以inform 或 advice 代替 tell ,以 duplicate 代替 copy ,以 dispatch 代替 send ,以 otherwise 代替 or, 以 therefore 代替 so ;以介词短语代替简单的介词和连词,如以 as for 、 in respect to 、 in connection with 和 with regarding to 代替 about 等。例如: We are pleased to advice you that your order No.103 has been dispatched in accordance with your instruction. 我高兴地通知你们:第 103 号订单货物已遵照你方指示运出。 We will meet you half way by offering a discount of 5% in view of our long pleasant relations. 鉴于我们之间长期愉快的业务关系,本公司将酌情考虑给予 5% 的折扣。 All offers and sales are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printed on the reverse side here of. (here of = of the offer letter) 所有报盘和销售均应以本报价单背面所印的条件为准。 (3)表意准确、专业性强。 商务信函用语另一特点是表意准确、专业性强,主要表现为使用大量的专业术语、行话、外来借词、缩略语、以及一般词语在商务语境中的特殊用法,如: trimming charges (平仓费)、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 coverage (险别)、 premium (保险费)、 underwriter (保险人)、 establishment (开证)、 counter-offer (还盘)、 counter-suggestion (反还盘)、 bid (递盘)、 surcharges (附加费)、 preformed invoice (形式发票)等等。由于经过长期的使用时间或相关的规定,这些术语的内涵特定,意思清楚明确,成为实现商务信函英语准确表达的有效手段。例如: We shall cover TPND on your order. 我们将为你方的货物投保。 It would be appreciated if you would let us know by return your lowest possible price for the following goods FOB London. 请报下列商品伦敦船上交货之最低价。此句使用了 FOB 这一有关价格的商贸术语。 在21世纪信息时代,要充分利用函电简便、快捷的优势,提高业务量和效率。商务英语的广泛应用凸现了商务英语教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总之“在整个世界领域,贸易已自由化,贸易英语知识将会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重要。英语作为世界性的通用语,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贸易信息的发布,双方之间的沟通,磋商等到进出口流程中的报盘,还盘,成交以及主单据的制作和填写,相关银行职能的履行,报关检验等都必须用英语来同意和规范,英语正逐步在国际贸易中成为一个外贸企业的成败兴衰的重要因素,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重要角色。” 参考文献、网站: (1)邹建华(著)实用进出口英语函电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6年 11页 (2)黎孝先(著) 国际贸易实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 8页 (3)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 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然而, 在国际贸易中, 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通过对海运提单的风险作了深层次的分析, 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关键词] 海运提单防范措施风险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是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中的重要单据之一, 我国《海商法》第72 条规定: “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汉堡规则》第1 条第7 款给提单下的定义是: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表示货物的收据, 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表示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收货人或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办理转让, 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3、表示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协议的证明文件, 是他们处理双方在运输中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另外, 海运提单也是出口方在信用证项下向银行交单议付的最重要单之一,在所有的运输单据中, 也只有其才能代表运载货物的所有权, 并能自由转让和流通。“树大招风”,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被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利用。近几年来, 国际贸易中出现了许多伪造、篡改海运提单以取货款的案例。而且,随着我国外贸的不断发展、信用证的不断推广使用, 海运提单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 技巧也日新月异, 有越演越烈之势。因此, 很多外企单位将海运提单风险防范工作列上日程。一、海运提单常见的风险类型防范于未然,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一) 倒签和预借提单已装船提单应在货物全部已装上船后签发, 签发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因为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视作装运日期。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 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 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 便构成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 托运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提单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规定, 顺利结汇, 但对收货人来说则构成合谋欺诈, 可能使收货人蒙受重大损失。对此, 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许的。( 二) 伪造提单提单是信用证所要求的主要单据, 在信用证业务中, 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银行即凭单付款, 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伪造提单, 以取货款, 可能货物根本没有装船,或以次充好, 蒙客户, 从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三) 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中, 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承运人欲对表面状况不良的装运货物签发不清洁提单, 由于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 托运人不能凭此结汇, 因而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 LETTER OFINDEMNITY) , 让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 并保证赔偿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受的损失, 以此来换取清洁提单, 顺利结汇。可见, 出具保函是出于国际贸易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讲托运人和承运人都能得到一定的方便和好处, 但实际上对承运人来讲却潜伏着很大的风险。一旦收货人持清洁提单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必须赔付收货人。但承运人持保函向托运人追偿时, 是否能得到补偿, 则取决于托运人的信誉和需要补偿的理由是否与保函中所保事项完全一致。且承运人没有按照货物的实际情况签发提单, 已违背了民事活动诚信的原则, 往往构成与托运人串通, 对善意收货人进行欺诈, 如承运人提请诉讼, 根据法律, 任何有欺诈性的合同、协议或保证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此法院不会以保函为依据来判决保函项下发生的货损货差的责任方, 承运人因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赔偿而遭受的损失不能向托运人追偿。( 四) 无提单放货_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 货物运到目的港后, 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然而在实际业务中, 有时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 在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屡见不鲜。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 无法及时提货转卖或销售, 会产生货物压仓费用、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碰到这种情况, 习惯上都是通过担保提货的方式予以解决的。即由收货人向船公司提供一份经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 要求在没有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补交提单。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 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 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 有可能被冒领, 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 也会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因此无提单交货风险是很大的, 船务代理凭保函放货, 而不是凭提单放货, 这是一种揽险自危的行为。二、提单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 杜绝或从严掌握预借和倒签提单倒签或预借提单办理结汇, 有损外贸企业形象及外运公司信誉, 并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目前我国港口拥挤, 船期不准是客观情况, 出口公司在签约、订舱、交货时需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同时应加强对合同履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 必要时应事先设法取得客户的配合。如不得已“预借提单”时, 则要注意防止发生实际装货船舶与“预借提单”的船名不相符合的情况, 如因无舱位或货物迟延而改装了另一条船。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则应采取紧急措施, 果断追回全套单据, 重新缮制, 决不可有侥幸心态。因为, 从法律责任看, 出口方预借提单结汇已构成伪造装运日期, 一旦另一方查明事实真相, 违约方须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如出口方提供了装于甲船“已装船”的“清洁提单”, 而货物却装上乙船, 无需细查, 即可证明出口商预借了提单, 仅凭这一点,进口商就可据此拒付货款并提出索赔。而“倒签提单”属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欺收货人的行为, 因此受害方可以追究卖方的责任, 而且还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无论对卖方还是对承运人都是严重的。为预防发生倒签提单, 出口商应对有关装运期规定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例如: 国外信用证时常有以下一些关于装运期的用语: ( 1) Latest: 31,July, 即最迟不晚于7 月31 日, 包括7 月31 日; ( 2)Not later thanJuly 31, 不迟于7 月31 日, 包括7 月31日; ( 3)During first half of July, 表示从7月1 日至7 月15 日, 包括起止日; ( 4)Within July, 即During July, 从7 月1 日至7 月31 日, 包括起止日; ( 5)At the end ofJuly, 从7 月21 日至7 月31 日, 包括起止日; ( 6)On or before July 31, 表示7 月31日之前, 包括7 月31 日; ( 7)On or aboutJuly 31, 表示7 月31 日前后5 天内, 即从7 月26 日至8 月5 日止。出口商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装运, 从正当手段获得装船清洁提单, 以维护良好的信誉。( 二) 印刷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国际海事局提议, 印制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 控制其流通。提单的纸质、式样都应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三) 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在国际贸易交往中, 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全面了解是保障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若由于对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很好的调查和了解, 仅凭熟人介绍或贪小便宜与之成交, 则往往容易出事, 后悔莫及。所谓资信情况好,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情况好, 有相当可观的资产, 且经营状况好, 有履约能力; 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 不会随意撕毁契约。

( 四) 严格海运提单的签署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交易, 银行承担其付款责任的唯一条件是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只要单据表面满足“单单相符, 单证一致”的条件, 银行就担付款责任。而不管单据的真假与否, 如果单据出现不符点, 对出口方来说,就丧失了安全及时收汇的银行保证。对进口方来说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五) 选择可靠的船公司( 承运人) 运载货物根据目前航运界状况要完全禁止保函的使用是不易的, 因此, 选择可靠的承运人则至关重要; 装船时承托双方都要谨慎, 力争做到出现问题早发现, 及时解决,避免出保函; 承托双方对保函的出据和接受也要慎重, 以便在保函项下发生损失时易于协商解决; 由于保函具有承托双方合伙对第三者收货人欺诈的性质, 因此, 应十分注意选择可靠的承运人运载货物。( 六)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 及时要求海事司法保护寻求海事法院的保护时应注意: 第一, 发现外方有迹象时, 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时一旦国外不法商人的行为得逞, 我方就无处寻觅行人, 即便能够找到, 他也不会轻易应诉, 不会轻易执行判决。以伪造单据为例,如果行人伪造的全套单据( 包括提单)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根据《UCP500》惯例, 议付行即应履行付款义务。若赶在银行付款之前亦即方得到货款之前,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则可避免损失该货款; 若在付款之后才向法院起诉, 行商可能已逃之夭夭, 法院作出判决也无法执行。第二, 提出诉讼保全措施, 这是使不法外商目的不能得逞的重要措施。申请诉讼保全后, 海事法院及时对者所有或标的物实施扣押或冻结, 确保日后对案件司法判决的实际进行。但是, 如果提出的诉讼保全是冻结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则该请求必须在银行承兑之前提出, 因为在远期信用证付款情况下, 如果银行已承兑了汇票, 则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责任就变成了汇票项下的无条件的付款义务, 法院也就无权对该货款实施保全措施。纵上所述, 海运提单的使用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外贸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掌握, 谨慎处理, 将风险防患于未然。参考文献:[1] 任丽萍,陈伟.国际贸易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M].国际商会第500 号出版物,1993.[3] 陈志友.进出口贸易实务[M].立信会计出版社.财税金融

信用违约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信用证肯定会被拒付 不管对方开不开修改件 因为7月14日后再开修改件已经不能对前面的原件产生效力了一般效期不会超过21天 所以等交单后再修改的话前面的L/C早就过效期了至于能不能收到款看客人了 客人如果能遵守口头约定 还是可以收到货款的只不过银行会扣不符点费 不然就收不回来了

银行类论文参考文献

在各领域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银行类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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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isk-Based Capital Standards and the Riskiness of Bank Portfolios: Credit and Factor Risks [5.317%] Steven R. Grenadier & Brian J. Hall1995 Downloadable (with restrictions)! Bank risk-based capital (RBC) standards require banks to hold differing amounts of capital for different classes of assets, based almost entirely on a credit risk criterion. The paper provides both 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framework for evaluating such standards. A model outlining a pricing methodology for loans subject to default risk is presented. The model shows that the returns on such loans are affected by the complicated interaction of the likelihood of default, the consequences of default, term structure variables, and the pricing of factor risks in the economy. When we examine whether the risk weights accurately reflect bank asset risk, we find that the weights fail even in their limited goal of correctly quantifying credit risk. For example, our findings indicate that the RBC weights overpenalize home mortgages, which have an average credit loss of 13 basis points, relative to commercial and consumer loans. The RBC rules also contain a significant bias agains 2. Pricing Derivatives on Financial Securities Subject to Credit Risk [5.058%] Jarrow, Robert A & Turnbull, Stuart MDownloadable (with restrictions)! Author(s): Jarrow, Robert A & Turnbull, Stuart M. 1995 Abstract: This article provides a new methodology for pricing and hedging derivative securities involving credit risk. Two types of credit risks are considered. The first is where the asset underlying the derivative security may default. The second is where the writer of the derivative security may default. The authors apply the foreign currency analogy of R. Jarrow and S. Turnbull (1991) to decompose the dollar payoff from a risky security into a certain payoff and a 'spot exchange rate.' Arbitrage-free valuation techniques are then employed. This methodology can be applied to corporate debt and over the counter derivatives, such as swaps and caps. Copyright 1995 by American Finance Association. 3. The nature of credit risk in project finance [5.057%] Marco SorgeDownloadable ! Author(s): Marco Sorge. 2004 Abstract: In project finance, credit risk tends to be relatively high at project inception and to diminish over the life of the project. Hence, longer-maturity loans would be cheaper than shorter-term credits. 4. Valuation of Credit Risk in Agricultural Mortgages [5.056%] Sherrick, Bruce J & Barry, Peter J & Ellinger, Paul N2000 Downloadable (with restrictions)! A credit-risk valuation model is developed and empirically implemented to estimate the cost of loss distributions across a broad set of loan-level and pool-level characteristics is used to assess insuring against credit risks in pools of agricultural mortgage loans. Probabilistic information about insurance valuation and solvency likelihood. The effects on the value of credit-risk insurance of pool size, deductibles, timing alterations, premium loadings, adverse loan selection, and changing underwriting standards are also estimated. Results indicate that actuarial insurance costs are initially highly sensitive and then become relatively insensitive as pool size increases. Copyright 2000 by American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ssociation 5. Could Regional and Cantonal Banks Reduce Credit Risk through National Diversification? [5.055%] Bertrand Rime2007 Downloadable! This paper evaluates the reduction of credit risk that can be achieved in Switzerland by a national diversification of bank lending. Using a credit risk model based on corporate default rates, I find that the risk of a nationally diversified loan portfolio is up to 20% smaller than the sum of the risks of regional portfolios. From a financial stability perspective, this substantial risk diversification potential should motivate particular scrutiny on the more than hundred Swiss banks staying on the regional business model. 6. The Credit Risk Transfer Market and Stability Implications for U.K. Financial Institutions [5.052%] Li L. Ong & Jorge A. Chan-LauDownloadable ! Author(s): Li L. Ong & Jorge A. Chan-Lau. 2006 Abstract: The increasing ability to trade credit risk in financial markets has facilitated its dispersion across the financial and other sectors. However, specific risks attached to credit risk transfer (CRT) instruments in a market with still-limited liquidity means that its rapid expansion may actually pose problems for financial sector stability in the event of a major negative shock to credit market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quantify the exposure of major U.K. financial groups to credit derivatives, by applying a vector autoregression (VAR) model to publicly available market prices. Our results indicate that use of credit derivatives does not pose a substantial threat to financial sector stability in the United Kingdom. Exposures across maj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ppear sufficiently diversified to limit the impact of any shock to the market, while major insurance companies are largely exposed to the 7. Ratings versus equity-based credit risk modelling: an empirical analysis [5.052%] Pamela Nickell & William Perraudin & Simone VarottoDownloadable ! Author(s): Pamela Nickell & William Perraudin & Simone Varotto. Abstract: Banks have recently developed new techniques for gauging the credit risk associated with portfolios of illiquid, defaultable instruments. These techniques could revolutionise banks' management of credit risk and could in the longer term serve as a more risk-sensitive basis for calculating regulatory capital on banks' loan books than the current 8% capital charge. In this paper, examples are implemented of the two main types of credit risk model developed so far: ratings-based and equity-based approaches. Using price data on large eurobond portfolios, the paper assesses, on an out-of-sample basis, how well these models track the risks they claim to measure. 8. Comparing mortgage credit risk policies : an options-based approach [5.050%] Buckley, Robert & Karaguishiyeva, Gulmira & Van Order, Robert & Vecvagare, LauraDownloadable ! Author(s): Buckley, Robert & Karaguishiyeva, Gulmira & Van Order, Robert & Vecvagare, Laura. 2003 Abstract: Buckley, Karaguishiyeva,Van Order, and Vecvagare analyze the structure of approaches to mortgage credit risk that are now being used in a number of OECD and transition economies. The authors'basic approach is to show how option pricing models can help measure and evaluate the risks of various schemes. They find that mortgage default insurance can be a cost-effective tool for both improving housing affordability and efficiently addressing some of the rationing that characterizes this market. When correctly structured, as it is in a number of transition and market countries, this kind of program can be expected to reduce nonprice rationing at an actuarially fair price. At the same time, considerable care must be exercis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such instruments. Geographical risk diversification, particularly across borders, can play a major role in the success of these programs. 9. Quadratic Portfolio Credit Risk models with Shot-noise Effects [5.049%] Gaspar, Raquel M. & Schmidt, Thorsten2005 Downloadable!
We propose a reduced form model for default that allows us to derive closed-form solutions to all the key ingredients in credit risk modeling: risk-free bond prices, defaultable bond prices (with and without stochastic recovery) and probabilities of survival. We show that all these quantities can be represented in general exponential quadratic forms,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intensity is allowed to jump producing shot-noise effects. In addition, we show how to price defaultable digital puts, CDSs and options on defaultable bonds. Further on, we study a model for portfolio credit risk where we consider both firm specific and systematic risks. The model generalizes the attempt from Duffie and Garleanu (2001). We find that the model produces realistic default correlation and clustering of defaults. Then, we show how to price first-to-default swaps, CDOs, and draw the link to currently proposed credit indices. 10. Macro stress testing with a macroeconomic credit risk model for Finland [5.049%] Virolainen , KimmoDownloadable ! Author(s): Virolainen , Kimmo. 2004 Abstract: In the discussion paper, we employ data on industry-specific corporate sector bankruptcies over the time period from 1986 to 2003 and estimate a macroeconomic credit risk model for the Finnish corporate sector. The sample period includes a severe recession with significantly higher-than-average default rates in the early 1990s. The results suggest a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sector default rates and key macroeconomic factors including GDP, interest rates and corporate indebtedness. The estimated model is employed to analyse corporate credit risks conditional on current macroeconomic conditions. Furthermore, the paper presents some examples of applying the model to macro stress testing, ie analysing the effects of various adverse macroeconomic events on the banks’ credit risks stemming from the corporate sector. The results of the stress tests suggest that Finnish corporate sector credit risks are fairly limited in the current macr

工程造价风险毕业论文

学术堂精选了十个好写的工程造价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浅谈工程项目内部成本控制及措施2.对施工企业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3.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方式的探讨4.如何进行项目成本管理5.施工项目管理与项目成本控制6.项目管理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和对策7.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特点粗探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趋势9.试论建筑市场的价格竞争10.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企业投标报价问题的研究

题目1.国内外工程造价构成研究 2.浅谈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异同3.探讨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 4.如何编制一份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5.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研究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方法研究7.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研究8.浅谈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9.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研究10.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研究 11.建设工程索赔研究 1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研究13.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研究14.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15.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研究16.浅谈工程项目风险管理17.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研究18.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研究19.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施工过程中风险分担研究20.论防水材料的选用21.浅谈工程地质队工程造价的影响22.浅谈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23.水泥的主要特性及适用范围分析24.桩基础施工方法及适用范围分析25.钢筋焊接连接方法及适用范围分析26.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经济分析27.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28.浅谈用价值工程原理控制工程成本29.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研究30.建设工程违约责任分析3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后如何进行工程报价32.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报价模式比较研究33.浅谈投标报价策略及报价技巧34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35.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6.注重工程结算提高索赔意识37.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制度的认识38.编制预结算过程中几个疑难问题之我见39运用预算电算化软件的一些体会40.工程量清单与无标底招标的一些思考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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