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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子离异再嫁案例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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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子离异再嫁案例研究论文

真不让废话?好吧,一是唐代开国君主是末代贵族,比较想得开,没有小农意识.二是大唐开辟的疆土其地理位置决定了他成为亚洲的中心.三是大唐开国实力强胜,也不怕别人来打.四是大唐的兴胜,也是结束了自魏晋南北朝至隋的中原混乱之局,民心所向,故而万邦来朝五是大唐采用的是民族融合之路,使自己更加强大.以上原因,是大唐开放性的主要原因中学时不是都有吗??啊,不小心废话了!

在魏晋南北朝经历了胡、汉文化持久、反复的冲突之后,多元性的文化终于在唐朝得以最为充分的释放。唐朝妇女女性意识的变化与唐朝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密切相关:唐太宗令寡妇再嫁,突破了正统妇女贞节观的限制,挖掘了妇女在人类自身繁衍、发展生产等方面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使其本原性得以充分的复苏。武则天当皇帝,冲击了正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妇女的自然天性和社会能力得到在整个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释放,唐朝妇女自身能力上的进取性,有了空前的高涨,从而其女性意识得以大幅度的彰显。唐玄宗一方面限制妇女干政,以巩固皇位,稳定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又给妇女在婚姻、社交等社会生活方面的自由,这种相对开放自由的妇女观显示了唐朝盛世统治者的自信开放、务实进取的性格。唐朝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开放性,使得唐朝妇女在其思想观念上有了极大的宽松感,在其日常生活上就显现其不同于以往朝代妇女的行为特征。 一、本原性 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妇女不仅居于较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女性有着惊人的创造力,她们是征服自然的英雄,是创世造人之母,是创造发明的神灵,社会生活的主宰。人们不仅奉现实中的女性为尊崇膜拜的对象,还把这种崇拜转移到对自然物的崇拜上,又从自然崇拜反过来映照对女性的崇拜。母系社会中的女性的种种权力,如生育抚养人种的权利,组织氏族生活和生产的权利等都是自然的赋予,而无法律意义上的人为特权,妇女只不过是在履行了自然而然赋予的权利义务之后而取得了全社会人员的尊崇,这种女性意识其实是懵懂而自然的,人与人,男与女之间便也是天然的平等。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四版序言中曾经说过,“女系的这种独特的意义,在父系的身份已经确定或至少已被承认的个体婚制时代还保存了很久。”⑴女性的这种自由意识一直延续到父系社会到来,五帝时代还盛行着杂婚习俗,如殷商的先祖契的降生是他的圣母简狄吞食了神鸟大卵,周的先祖后稷只有母亲姜嫄而不知其父是何人……这些都是母系社会女性中心意识的神话再造。 五帝时代是社会生活和两性关系发生历史性转折的重要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和农业从狩猎和采集业中分化出来,女子在传统行业中所占的优势地位逐步让位于擅长放牧和种植的男子,在氏族组织中的作用,男子也占据了支配的地位,世袭也逐渐过渡到以男系为准,于是父权制代替了母权制,“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⑵父系社会,活跃在社会舞台上的核心人物已有男性取代了女性,女性的作用受到贬抑,失去了其崇高的社会地位,人们也由对自然和生殖的崇拜转而崇拜起“天”与“力”。所谓“天”便是男性统治者——“帝”的象征,与女性有关的泛自然神都归服于“帝”的统治支配。而“力”则是权利的象征,力气的代表。韩非子说过“上古争于气力”。谁强悍有勇力,谁就能保存自己并能征服其它部落,从而也使得本氏族或部落成员慑服。由于典型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已经形成,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父系继嗣的问题突出起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成。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只是他自己的并且应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这就是希腊人坦率宣布的个体婚制的唯一目的”⑶于是,在这种家庭和私有制发展的大形势下,个体婚制的传子制的启始,使得中国妇女的地位也随之开始了新的一页。女性意识被男权思想无限期的压制,其被奴役的历史也便开始了。 唐朝是经济空前繁荣、思想空前活跃、妇女空前解放的时代,但是要看到的是,这种妇女的空前解放,实际上便是一种女性意识上的本原性的体现。隋唐时期的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唐文化体现出来的便是一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的大气派,一切因素,一切形式、一切风格,在唐代文化中都可以恰得其所,于是,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自然有许多别于中国封建社会其他朝代的女性之处。胡汉相融合的最大表现就是作为游牧民族的胡文化将一股豪强侠爽之气注入作为农业民族的汉文化系统内,唐人不仅气质上“大有胡气”,而且立法颇富“胡风”。唐代妇女在这种“胡风”文化的氛围中,在礼法薄弱的“胡人”社会,豪爽刚健,绝不类南朝娇羞柔媚和两汉的温贞娴雅。例如:唐朝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女性可以单独为户主,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等等。唐朝妇女也颇为“妒悍”。《西汉杂俎》中记载:“大历以前,士大夫妻多妒悍。”“吃醋”之说的典故便源自唐代。所谓“妇强夫弱,内刚外柔”、“怕妇也是大好”,竟成为唐人笔记小说中津津乐道的“题目”。唐朝妇女审美观也因胡风浸染而由魏晋时期的崇尚纤瘦变为崇尚健硕丰腴。唐朝一些艺术作品中展示的妇女骑马击毬的情景,一反汉文化以阴柔为妇女典则的传统,透露出胡族女性活泼、勇健、无拘无束的性格。所以,唐朝女性便在中国传统女性中,有着其独特的魅力。或者换句话说,唐朝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上的本原性复苏。这便是唐朝女性文化的一大特点。而这种本原性的复苏。并不同于现当代妇女女性意识上的解放,而是一种女性意识压抑了若干年之后的释放,是“胡文化”“胡风”的释放和表现。所以,唐朝妇女在本原上的复苏性表现更多地体现为性意识上的复苏,以及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上的追求两性自由交往。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时代,婚姻思想开放,贞节观念淡漠。唐公主改嫁者达数十人,高阳、襄阳、太平、安乐、永嘉诸公主还养有男宠。《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使唐人对离婚态度较为开通,有的离异书上还有祝福之语:“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⑷唐代女子的贞操观念完全不像宋代以后要求那么严酷,社会上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当宽松,从宫廷到民间,人们性生活的自由度相当大。其主要原因是:第一,正处于封建社会鼎盛时代的唐朝,封建礼教远没有发展到后来那么严酷的地步。作为统治者禁锢人和人性的工具的封建礼教,本来是随着统治阶级的需要一步步发展起来的。统治者总是越到末世,才越感到有把人们的头脑、身体、七情六欲都管起来的必要,于是礼教也就愈加严格、周密而强化。从先秦到唐代,虽然在各代都不断有人出来倡扬女教,但统治阶级对这方面的束缚需要还不那么急切。尤其是唐代,由于高度繁荣昌盛,统治者有充分的信心和力量,所以在性以及其它方面的控制更为宽松。第二,唐代有一段相当长的太平盛世,生产力发展较快,人口增加较多,整个社会比较富裕。在人们衣食丰足、生活稳定的情况下,必然会较多地追求生活中的享受与快乐,包括性的欢乐,这是人们固有的需求层次的递升与变化。古人说“饱暖思淫欲。”如果我们把“淫欲”理解为爱情(禁欲主义者总是把人们正常的爱情与性的需要斥之为“淫欲”),那么,这句话是个真理。饱暖是人的第一需要、基本需要,一般说来,当这第一需要、基本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人们较少地去追求爱情、性、自尊、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要;生活富裕了才会更强烈地去追求其它。第三,唐代是一个汉族“胡化”、民族融合的时代。李唐皇族本身就有北方的少数民族的血统,他们曾长期与北方少数民族混居生活,又发迹于鲜卑族建立的北魏,而后直接传承鲜卑族为主的北朝政权,所以在文化习俗上沿袭了北朝传统,“胡化”很深,唐统一天下后,就将这些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带到中原。宋朝的朱熹曾攻击唐朝“闺门不肃”,“礼教不兴”,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⑸这也是实际情况。同时,唐代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及国际交流空前频繁,气魄宏大的唐朝对所谓“蛮夷之邦”的文物风习是来者不拒,兼收并蓄。许多少数民族的婚姻关系还比较原始,女性地位较高,性生活比较自由,这些文化习俗对唐代社会的影响十分强烈,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力地冲击了中原汉族的礼教观念。 唐代社会的性自由度较大,主要表现在婚前性行为较多,婚外性行为较多,离婚和再嫁比较普遍这三个方面。从史书和当时的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可以见到,唐代民间妇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是比较常见的。“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劳动妇女自由的爱情生活。她们长年在外劳动,与男性交往较多,礼教观念淡薄,感情自然纯朴奔放,所以自由恋爱的事较多。至于一些中上层的女子,这类事也不少,而且社会并不过分谴责。例如,大历中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唐代的许多传奇小说都描写了这一类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后世广为流传的《西厢记》出自唐代的《莺莺传》,莺莺和张生私通,实际上这个故事的结局也并不像后世所改成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莺莺另嫁,张生另娶,后来两人还有诗赋往来。从《莺莺传》中还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此并不以为怪,只是说张生太忍情了些,而且作为佳话韵事传颂不已。由此可见,唐人对子女婚前贞操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遍览唐人传奇、笔记,闺阁少女或女仙、女鬼“自荐枕席”的事俯拾皆是,这正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封建礼教对于女子离婚与再嫁是作了许多严酷限制的,社会对离婚与再嫁的态度也反映出社会的开明程度、婚姻自由度和性自由度。唐朝仍是封建社会、男权社会,在婚姻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上仍旧是以男子为中心。唐律中也有“七出”和“三不去”的规定,尽管有一定限制,但男子出妻还是很容易的,出妻的事很多。例如,严灌夫妻慎氏因十余年无子被休弃。李回秀的母亲出身微贱,其妻喝斥奴婢,母亲听了不高兴,李就休弃了妻子。唐代的特点是在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休妻现象的同时,女子主动提出离异或弃夫而去的事也时有发生。例如唐太宗时刘寂妻夏侯氏因父亲失明,便自请离婚,奉养老父。秀才杨志坚嗜学而家贫,妻子不耐贫苦,去官府要求离婚改嫁。杨志坚以诗送之曰:“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钗任意撩新鬓,鸾镜从此画别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当时州官颜真卿处理此案,把这个女人批判了一通,云: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间,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甚多。最后,虽然判决离婚,任其改嫁,但责杖刑二十;同时对杨志坚“赠布绢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据说,由于颜真卿这一判,风俗大正,此地再无弃夫之人。唐末还有一位李将军之女,由于战乱离散,不得不嫁给一名小将为妻。后来她找到了亲属,便对丈夫说:“丧乱之中,女弱不能自济,幸蒙提挈,以至如此。失身之事,非不幸也。人各有偶,难为偕老,请自此辞。”全不把“贞节”、失身当一回事。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也是唐代的普遍风气,不受社会舆论谴责。据《新唐书·公主传》载,整个唐代,公主再嫁的达二十多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三人。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是不以为怪的。此风不仅存在于朝廷帝王之家,而且存在于官僚、贵族以至于平民之家。即使是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再醮之女。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后来王犯罪,严还救了他。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王纳为妻室。就是一代大儒韩愈,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 二、自主性 唐朝妇女女性意识上的自主性,表现为其女性地位的尊严的提高。盛唐时期,有登基制诰、号令天下的女皇帝,有设立幕府、干政决狱的女显贵,有挥翰作诗的女才子,也有擅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色艺皆佳的女艺人……她们都得以抛头露面于社会。尤其当时诗坛巨擘、文章魁首、各界名流与青楼女子的密切交往,他们对于才艺出众的女子,不但悦其色,慕其才,而且还知其心,敬其人,做到心心相印,息息相通。像歌妓兼诗人的薛涛、鱼玄机、刘采春,女道士李冶等才女,周围有一批崇拜者,他们是社会名流,诗人文士。像元缜、白居易、刘禹锡与女诗人薛涛,元缜与刘采春,陆羽、刘长卿与李冶都是声色相求、情好志笃、诗词酬唱的诗旅挚友,决不像宫体诗作者把女性当物化审美和色情对象来描写,而是一种精神上的超越、思想上的共鸣。像元缜惊服薛涛的诗才、辩才,引为知己,赠诗称赞薛涛:“锦江滑腻峨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皆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⑹对薛涛的姿色、辩才、文采给予极高赞誉。另一诗人胡曾写诗称赞薛涛:“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树下闭门居。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⑺又如出家的道士、诗人李冶,为超脱不群的文士陆羽、僧人皎然、诗人刘长卿、朱放等器重,李冶与他们的交往也非常坦诚,感情真挚动人,交游之厚,与陈规陋俗、封建礼法格格不入。这种坦诚公开的男女社交在中国封建社会并不多见。唐代杰出女子以自己的才情赢得了正直文士骚客的尊重敬慕,这在中国女性生活史和妇女观念上都是值得注目和值得研究的,这种情况,不但前代绝无,而且影响深远,开启了后代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意识。唐代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不是偶然的,是盛唐经济生活、文化精神的一种反映。开放的社会,繁荣的气象,博大包容的胸怀表现在文化思想上必定是兼容并蓄,允许所谓各种“异端”存在的,表现在女性意识上也必然是自主性的,多元化的,不但以体现正统儒家的伦理价值、恪守道德礼教的、封闭内室的贤妻良母为唯一的女性模式,那种能给社会带来美感、乐趣的社会型女性如歌妓、舞女也是受到肯定的。她们当中的佼佼者,自然更受到同气相求的文士的尊崇。唐朝妇女们常常抛头露面外出,甚至男女同席共饮、谈笑唱和,而无所顾忌。唐朝皇室贵族中便男女无别,唐中宗韦皇后和权臣武三思同坐御床玩双陆,中宗还在一旁为他们点筹。边帅安禄山在后宫与杨贵妃一起吃饭、打闹,常常通宵不出。宫中的女官们时常“出入内外,往来宫掖”,⑻结交朝臣外官。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与族兄杨国忠甚至并辔走马入朝。至于寻常百姓人家就更没有什么约束了。“君家在何处,妾住在横塘,停船暂相问,或恐是同乡”,⑼这首唐诗便描写了一位船家女子与陌生人大大方方打招呼、攀谈的情景。白居易的名诗《琵琶行》叙述了一位商人妇在丈夫外出时夜半与一群陌生男子在船上聚会交谈并弹奏琵琶的事情。宋朝人洪迈曾感叹道:“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饥也。”⑽唐朝妇女在社交上面体现的这种自主性,一扫六朝充斥着的铅华脂粉,体现出富丽堂皇、多姿多彩的美。 三、进取性 马克思曾经高度评价了妇女的历史作用,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某种程度上说,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历史的经验证明,妇女地位的提高,对推动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历史自春秋、战国之交进入封建社会以来,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沿着迂回曲折的道路前进,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三次高潮,即三次鼎盛局面。而尤以第二次最为兴旺。所谓最为兴旺的第二次,便是以唐朝作为代表的。 唐朝前期,农业生产蒸蒸日上,手工艺品日益精巧,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城市车水马龙,繁华似锦。唐朝后期,江南经济进一步发展,为以后南方经济水平超越北方奠定了基础。在政治上先后有“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呈现出一派升平景象,封建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日臻成熟和完善,而且社会风气也日益开放。此时的女性,也由于在日益开放的社会风气中的熏陶,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而在此,亦出现了中国的第一个封建女皇帝——武则天,而武则天的出现,又从另一个角度,像是一针兴奋剂,更加促使了唐朝女性积极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即女性意识上的进取性,继而完成唐朝妇女女性意识极大的彰显。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其他坐过皇帝宝座的小女皇也有,但现在一般的观点都把武则天作为唯一的女皇来看待,因为她是凭借自己的实力登上皇帝宝座的,不是别人的傀儡。武则天自立为皇后之后,开始参预朝政,与高宗并称“二圣”。683年,高宗死,李显继位为中宗,尊武氏为皇太后,由太后临朝称制。翌年,废李显为庐陵王,立李旦为睿宗,武太后掌实权。690年,废李旦自立为则天皇帝,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史称“武周”。武则天称帝后,大开科举,破格用人;奖励农桑,发展经济;知人善任,容人纳谏。在她掌理朝政的近半个世纪,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后来“开元盛世”打下基础。武则天当政期间,唐朝女性较以前更多地参与到政治经济的国家生活中来,使得压抑了许久的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的苏醒。 在传统社会中的男性统治者看来,女属阴,男为阳,但在唐代,妇女参政议政的现象屡见不鲜,自武则天当政以来,这种妇女参政议政的现象更为突出。如上官婉儿的一生曲折动荡,并投靠多种政治势力,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其作为杰出的唐朝女性的代表,在参政议政等等方面,都展现出了她独特的女性魅力和其不朽的才华,这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阴影下,其女性意识的强烈表现。也从另一个层面上,代表了唐朝女性开阔的思维方式,以及积极的思想意识。社会地位是一个反映人们在社会关系中差别性的社会学概念,具体是指人们在社会等级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并通过人们在社会上所尽义务、拥有的权力,以及受到的待遇等表现出来。唐代女性之所以勇于冲出封建礼教的禁锢,与其在当时文化教育较普及的社会氛围中亦能习文读书、接受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唐朝妇女学习诗文更加蔚成风气,仅《全唐诗》中收录的女作者就有100余人,唐人笔下的美好女性几乎无人不能吟诵诗章,挥毫成诗。唐太宗长孙皇后喜爱读书,可以著述。徐贤妃4岁随父读书,能诵《论语》、《毛诗》,8岁就能写文章。武则天文史兼通,故此才能替皇帝批阅奏章、代行朝政,从此登上权利的台阶。《女论语》作者宋若昭五姐妹自幼随父读书,她们都不愿意嫁人,立志要以学扬名,唐德宗时将她们召入宫中,称为“学士”。许多著名文士的妻子都是丈夫的闺中诗文之友,诗人元稹的前妻韦氏、继室裴氏,著名才子吉中孚之妻张氏,进士孟昌期之妻孙氏、殷保晦之妻封询都是才女,有的还常代丈夫作诗应酬或书写文卷。出身士人或平民家庭的著名才女、诗妓薛涛与女道士李冶、鱼玄机都是自由读书习诗。鱼玄机在观看新科进士题名时曾吟出“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⑾的诗句,表达了对自己才华的自信,和不能与男子同登金榜、一展雄才的遗憾。 四、开放性 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唐前期(高祖——唐玄宗)经过“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后,唐代乃至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顶峰,与此同时,人的个性得以相对自由发展,生活在这个时期的广大女性纷纷从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解脱出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例如:唐前期,女性大多大胆追求个性美,着装服色的选择将官方规定弃置一旁,甚至盛行穿胡服、戴胡帽等;施面妆也是“浓妆艳抹”。唐朝妇女的日常服装,上身着衫,下身穿裙。衣裙上有瑰丽的花纹,裙子以红色最为流行。富家女子常常用精美的丝织品做衣料,衣服柔薄而精巧。从总体上看,唐代服装造型雍容华贵,配饰富丽堂皇;质料唐以丝、麻为主,以红、紫、黄为等鲜艳的暖色调为主要色调。唐朝妇女上身常着圆领的长衫,肩上披帔,还有特别的短袖半臂衫套穿在长衫外;下身穿裙,裙腰高,线条优美,显得身材颀长、秀美,反映相对稳定的一面。唐朝以汉族为主,汉族的文化源远流长,文明且讲究,逐渐形成了飘逸的塔形衣冠。因居住在温暖湿润地区,丝织技术高超,丝织品花色品种很多,以轻盈精薄著称。如吐鲁番出土的轻容纱比马王堆出土的素纱更精巧。唐代的贵妇大都“缣罗不着爱轻容”。而且,在唐朝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唐朝女性喜欢穿男性服装。唐朝统治者出身胡族,因而尚武,故此喜着胡服;唐朝前期社会开放,妇女参加社会活动较多,男装较为方便;唐代妇女的自我表现意识较强,男装可以体现女性身体各部位的曲线。尚武和开放,无疑是女扮男装流行的大背景,突出女性人体美,则可能是个别妇女的意识,未必是所有人的想法。而开放和体现人体美,也可以通过其他装饰表现出来。但北齐、北周、隋朝也同样有胡族血统,有尚武精神,有开放的社会,却还没有见到妇女大量穿男装的现象,足见唐朝女性在其意识上的开放性。唐朝前期宫廷和上层社会活动中,不像其他时代那样排斥女性。而这些女性的社会形象,往往是以男装的模样出现的。两个极具影响力的女性武则天和太平公主喜穿男装的事例,必然会对社会风气产生影响。从高宗到睿宗统治时期,武则天、韦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金仙公主、玉真公主等女性给社会造成一个所谓“女人国”的形象,但是在传统的男性权威的思想意识支配下,出头露面的女性往往要以男装的形象站在人们面前。服装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中排在首位,足见服装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它可以体现一个民族的整体精神面貌,而唐朝女性在服装穿着上的富贵、典雅、夸张、华丽以及匠心的独特,都体现出唐朝妇女在其意识上的开放性和积极性的一面。 习俗,也叫风俗习惯,它是长期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习俗虽然不是以行政命令或国家强制性手段对社会各成员的思想、行为进行约束,但在法制还不健全和完善的中国古代社会,习俗文化在维护社会安定、维持封建统治等方面,往往发挥着法律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唐朝妇女社会地位似乎也有所提高,唐贵族妇女多有参政习惯,即使一般女性,外出经商者有之,诣阙进诗者有之,与男子自由交往者有之,出外游乐聚观者有之,受到的限制较其他朝代为少。一般认为,这与大唐国力强盛所引发的自信心和李唐皇室身上具有的推崇妇女的鲜卑遗风有关。盛唐时期,社会风气开放,不仅男人喝酒,女人也普遍饮酒。女人丰满是当时公认的美,女人醉酒更是一种美。唐明皇李隆基特别欣赏杨玉环醉韵残妆之美,常常戏称贵妃醉态为“岂妃子醉,是海棠睡未足耳”。唐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相当有开创性的朝代,不仅武功鼎盛、宗教自由、文化丰富,更难得的是“女权高涨”,因为李渊是从边疆入主中原,所以曾经广泛接触四方少数民族,于是自然形成一种塞外民族开放豪迈、不拘小节的作风。男性如此,女性也是这样,所以才有“唐朝豪放女”的美誉。这种崇尚自己的作风,也影响了女性美容化妆的风格,当时,女性化妆时,还喜欢在脸上涂上两块红红的姻脂,是那时非常流行的化妆法,叫做“酒晕妆”。 唐朝是妆饰极盛的时代,从保存至今的美术、雕塑作品以及诗文的描述中可见一斑,唐代仕女图、敦煌壁画中的妇女服饰鲜明、新奇、精巧,开放的社会在服饰上也是不论古今中外兼收并蓄的。但从发髻样式和华美的种类来说,各不下十几种,点唇的样式也名目繁多。唐初卢照邻的《长安古意》写到当时贵族妇女的妆饰之盛:“片片行云著蝉鬓,纤纤初月上鸭黄。鸭黄粉白车上出,含娇含态情非一。”写娼家妇女“娼家日暮紫罗裙,情歌一啭口氛氲……罗襦宝带为君解,燕歌赵舞为君开。”两种妇女,社会地位一贵一贱,然而在服饰美容上同时起到引导社会新潮流的作用。唐朝妇女对于“胡妆”的偏爱也是很有特色的,“圆鬟椎髻,不?"

唐代离婚的法律程序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大融合,到隋唐时期,人们的婚姻观念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离婚和再嫁已逐渐为社会所接受,在唐太宗贞观元年颁布的诏令中,也有鼓励地方官吏为孀居的妇女寻求佳偶的内容。在唐代的文献中,关于妇女离婚和再嫁的记载更是史不绝书,可见当时贞节观念之淡漠。 在离婚和再嫁的群体中,唐代众多的公主们无疑是这场社会风气变革的先锋。根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唐前期公主改嫁者有24人,其中三嫁者竟多达5人。在民间,改嫁的风气也很普遍,如《新唐书·列女传》记载,董直言坐贬岭南,“以妻少,乃诀曰:生死不可期,吾去,可亟嫁,无须也。”唐初名相房玄龄在其病危时,对其妻子说:“君年少,不可寡居,善事后人。”甚至一直以恪守礼法的老牌山东士族也有许多女子再嫁,据《旧唐书·列女传》记载,山东士族卢氏,嫁与崔绘为妻,绘英年早逝,卢年少,家中兄弟希望其改嫁,卢氏称病固辞。卢氏亡姊之夫李思冲为工部侍郎,又求续亲,“诸兄不之拒”。说明离婚和再嫁已成为很普遍的现象。 法律是现实社会的反映,在现存的唐代法典中,有许多关于离婚方面的规定;在现存的敦煌文书中,保存了许多唐代的离婚文书,所有这些资料为人们全面了解唐代的婚姻法提供了方便条件。 1.唐代离婚的要件中国古代在婚姻的解除上,丈夫拥有完全的权利,妻子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离婚权完全操纵在丈夫的手中。妻子自从与丈夫结婚那天起,就把自己的命运牢牢地寄托在丈夫身上。如公婆和丈夫对妻子稍不如意,或妻子有过错,就会被休弃。休妻最充分的理由是所谓的七出。据《仪礼·丧服》“出虽未入门,即虽已订婚,尚未成婚,亦从此令。”① 《唐律疏议》卷14“义绝离之”条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罚则:“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长孙无忌等在疏议中对此作了解释:“夫妻义合,义绝则离。违而不离,合得一年徒罪。离者,既无‘各’字,得罪止在一人,皆坐不肯离者;若两不愿离,即以造意为首,随从为从。皆谓官司判为义绝者,方得此坐,若未经官司断处,不合此科。” 在唐代,最普通的离婚形式是和离。唐律中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从上述的解释看,所谓和离,就是夫妻双方生活不协调,没有感情基础而自愿离婚。和离与义绝、七出相比,离婚的形式较为平和,对于夫妻双方都愿意接受,对双方家庭也未造成伤害,因而这种离婚形式也较为文明。 唐代夫妻离婚必须经过丈夫的同意,当然也有妻子主动提出离婚,向丈夫索要离婚文书的情况。据唐人范摅的《云溪友议》记载,颜真卿任临川内史时,当地有一书生名叫杨志坚,“嗜学居贫”,其妻因不堪忍受困苦生活,“索书求离”,坚无奈赋诗一首,内含允许再婚之意,“其妻持诗诣州,请公牍以求他适”。颜真卿怒其“侮辱乡闾,伤败风教”,将其笞二十,但仍“任其自嫁。” 在唐律中,有“妻妾擅去”的规定。所谓擅去,就是未经过丈夫允许而擅自离开夫家的行为。按《唐律疏议》卷14“义绝离之”条的解释:“妇人从夫,‘无自专之道,虽见兄弟,送迎尚不逾阈。若有心乖唱和,意在分离,背夫擅行,有怀他志,妻妾合徒二年。因擅去而即改嫁者,徒三年。”但夫妻之间因争吵而离走者,不同此律,即不适用此项规定。 2.唐代的离婚书唐律规定,娶妻须制作婚约,唐《户令》云:“娶妾仍立婚契”。与娶妻、妾制作婚书一样,唐代夫妻离婚同样要制作离婚文书。如妻子再嫁,许持前夫书写的休书到官府请求公牍,然后再嫁。关于唐代离婚书的格式,在英藏敦煌文献S5578号和S6537号1v保存了两件唐代敦煌地区的离婚文书,为方便阅读,兹引之如下:②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唐律疏议》卷14。②《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第177—178页。放妻书(样式) 斯六五三七号1V盖闻夫妇之礼,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一从结契,要尽百年。如水如鱼,同欢终日。生男满十,并受公卿。生女柔容温和,内外六亲欢美。远近似父子之恩,九族邕怡,四时如不增(曾)更改。奉上有谦恭之道,恤下无傥无偏。家饶不尽之财,妯娌称长延之乐。何乃结为夫妇,不悦鼓□(瑟)。六亲聚而成怨,邻里见而含恨。苏乳之合,尚恐异流。猫鼠同窠,安能得久。二人违隔,大少不安。更若流连,家业破散,颠铛损却,至见宿活不残。擎鏊筑瓮,便招困弊之苦。男饥耕种,衣结百穿,女寒绩麻,怨心在内。夫若举口,妇便生嗔。妇欲发言,夫则拾棒。相曾(憎)终日,甚时得见。饭饱衣全,意隔累年,五亲何得团会。乾沙握合,永无此期。羊虎同心,一向陈话美词。心不合和,当头取办。夫觅上对,千世同欢。妇娉毫宋,鸳鸯为伴。所要活业,任意分将。奴婢驱驰,几□不勒。两共听稳,各自分离。更无□期,一言致定。今请两家父母,六亲眷属,故勒手书,千万永别。忽有不照验约,倚巷曲街,点眼弄眉,思寻旧事,便招解脱之罪。为留后凭,谨立。另一件离婚书的样式S5578号与此件内容大体相同,但稍有残缺,兹就不再赘列了。从上述这件离婚书的样式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离婚的状况: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致使邻里不安,六亲不宁。最后,当事人召集夫妻双方的父母和六亲眷属,当众书写离婚文书,作为凭证。如有再“思寻旧事,便招解脱之罪”,这是古代敦煌地区盟誓的一种形式,假有反悔者,便死后轮入地狱。关于离婚书的名称,从敦煌出土契约文书看,有多种说法。从春秋战国以后,如果是官府强令离异,多用“离异”、“离绝”等字样;如果是男方主动提出与女方离婚,常用“出”“去”、“遣”,宋元以后多称“休”、“休离”等。①而敦煌地区的离婚书与此有所不同,如S0343号文书篇首题“某专甲谨立放妻书”;S5578号、S6573号(1V)无题名;S6537号(6V)首尾皆题“放妻书”; P3212(11V)号首题“夫妻相别书”;P4525(7)号、193730号皆曰“放妻书”。有的学者将“放妻书”与敦煌文书的将奴婢放良的“放良书”相比较,认为妻的地位低下,故云“放”,但杨际平先生认为“放妻书之‘放’,乃放归本宗之意”,此说颇有见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参见杨际平:《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厦门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从上述7件离婚文书的内容来分析,离婚的理由通常是感情破裂所致,如S5578号文书中曰:“男饥耕种,衣结百穿;女寒续麻,怨心在内。夫若举口,妇便生嗔;妇欲发言,夫则抢棒。相憎终日,甚时得见。”在S6537号离婚书中所陈述的离婚理由也是因感情不和所致,文书说:“(前略)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嫌,作为后代增嫉。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以俱一别。” 法国国立图书馆所藏敦煌文书P3212号背(11)号“夫妻相别书”所叙述的离婚理由与上述几件有所不同,从文书的内容看,似乎是因妻子不孝敬公婆而离异。兹引之如下:① 夫妻相别书一道伯三二一二号背(11)夫妻相别书一道。盖闻人生一世,夫妻语让为先,世代修因,见存眷属。夫取妻意,妻取夫言。□夜□事奉郎姑叔伯,新妇便得孝名,日日即见快欢。今则夫妇无良,便作互逆之意。不敬翁嫁,不敬夫主,不事六亲,眷属侮辱,臬门连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各不和目。今议相便分离。不别,日日溅见贫穷,便见卖男牵女。今对两家六亲眷属,团坐亭腾商量,当便相别分离。②前面所引的离婚文书皆为离婚的样式文书。现存的敦煌文书P4525号(7),则是一件正式的离婚书草稿。从离婚的原因来看,虽言双方感情不和,但生活贫窘似乎是更主要的原因。为方便阅读,兹引之如下:盖闻夫天妇地,结因于三世之中。男阴女阳(恐“男阳女阴”之误),纳婚于六礼之下。理贵恩义深极,贪爱因浓。生前相守报白头,死后便同于黄土。何期二情称怨,互角增多,无秦晋之同欢,有参辰之别恨,偿了赤索非系,树阴莫同。宿世怨家,今相遇会。□□□□□□只是妻□敲不肯聚遂,家资须却少多,家活渐渐存活不得。今亲姻村巷等与妻阿孟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讫,自后夫则任委贤央,同牢延不死之龙;妻则再嫁,……贤圣证之,但于万劫千生常处□□之趣。恐后无信,勒此文凭,昭迹示□用为验约。该离婚书中所记述的离婚双方当事人是丈夫富盈与妻子阿孟,由于妻子阿孟拒绝来到现场,丈夫富盈遂邀村巷亲邻当众评判,最后制定离婚文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第195页。②参见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出版,第195页。离婚书对于夫妻双方都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书。关于离婚文书的用途,首先是注销户口。我国从春秋战国时期起就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据《商君书》卷5《境内》云:“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在敦煌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也有女子因婚嫁而除附的记载,如在唐开元四年(716年)敦煌县慈惠乡的户籍记录:“女杨王年壹拾捌岁,中女,开元三年账后出嫁,入里内户主余善意孙男伏保为妻”即是例证。对于离婚不办手续,或妇女未经离婚而再嫁,唐律都有相应的罚则。离婚书的另一用途就是作为再嫁时的结婚凭证。如前引《云溪友议》中的案例:杨志坚妻向坚索要休书后,即到官府申请公牍,以便再嫁。如果没有离婚书,就不能向官府申请公牍;没有官府发放的公牍,也就不能改嫁。3.离婚后的法律关系 妻子从丈夫手中取得离婚书,再到官府更改户籍,夫妻关系也就归于消灭,《唐律疏议》卷14“尝为袒免妻而嫁娶”条疏议云:“其被放出,或改适他人,即于前夫服义并绝。”离婚之后夫妻双方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其一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划分。据《礼记·杂记下》郑玄注引“律:弃妻畀所赍”,即归还其从娘家带来的嫁妆。唐代沿用了汉代的规定,据日本《令集解》卷10“七出”条云:“凡弃妻,先由祖父母父母,若无祖父母父母,夫得自由。皆还其所赍见在之财;若将婢有子亦还之。”即离婚后归还妻子从娘家带来的财产。日本的《养老令·户令》系仿唐令而作,所以我们认为日本令该条的规定大体上反映了唐代离婚的法律规定。离婚之后,妻子除了带走娘家陪嫁的妆奁外,不能再分得任何其他财物。其二,是离婚后的子女归属问题。依照中国古代的婚姻习惯,夫妻离婚后,子女原则上归丈夫抚养,但如丈夫去世,则允许妻子携子女改嫁。离婚后妻子与所生子女的法律关系不变。据《仪礼·丧服》记载:“出妻之子为母期”,也就是说,如父母离异被出,母亲去世,则子女须为母服期年之丧。如父母离异后母亲犯罪,也可用子之官阴请求减免罪责。白居易的判集记述了这样一个案例:“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判云:‘二姓好合,义有时绝,三年生育,恩不可遗。凤虽阻于和鸣,乌岂忘于反哺,旋观怨偶,遽抵明刑。王吉去妻,断弦位续,孔氏出母疏网将加,诚鞫育之可思,何患难之不救’。”①说明母子关系并未因夫妻的离婚而改变。4.关于唐代妇女的改嫁问题唐朝礼教鼓励妇女孝敬舅姑和善事丈夫,在丈夫死后,政府鼓励寡妇守节,并在赋税等方面给予照顾,如《唐令拾遗·赋役令第二十三》规定:“诸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尚书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凡守节妇女可以获得免除赋役的特权。但是,唐代律、令并不禁止寡妇改嫁和妇女离婚再嫁,如唐太宗贞观初年颁布的诏令中即鼓励寡妻妾在服丧过后再嫁,并将鳏夫、寡妻妾数额的多少作为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此后,唐朝政府一方面在政策上宣扬妇女恪守妇道,另一方面又为妇女改嫁大开方便之门。据《唐律疏议》卷14“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该条似乎是在保护寡妇守志的行为,实际上却是为寡妇再嫁提供了口实,如果妇女之祖父母、父母强迫其改嫁,则不在处罚之列。这样,一些丧夫的妇女,在父母、祖父母的“强迫”之下有走向了再婚的道路。以唐朝公主为例,唐朝公主再嫁者有23人,其中高祖女4人,太宗女6人,中宗女2人,睿宗女2人,玄宗女8人,肃宗女1人,这样如此高的再婚率,说明唐代婚姻制度所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并不像宋元明清时代那样显著。

在唐朝的时候,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女子的地位比较低下,所以妻子和妾是不能够擅自和自己的丈夫提出合理的,如果丈夫有长期逃亡的行为,那么女子可以向当地的官府提出离婚。

唐代妇女服饰研究论文

浅析中国历代服饰与文化 服饰是人类特有的劳动成果,它既是物质文明的结晶,又具精神文明的含意。人类社会经蒙昧、野蛮到文明时代,缓缓地行进了几十 万年。几乎是从服饰起源的那天起,人们就已将其生活习俗、审美情趣、色彩爱好,以及种种文化心态、宗教观念,都积淀于服饰之中,构筑成了服饰文化精神文明内涵。本文章将从中国历代服饰的介绍,探讨服饰文化体现的本色品味的经典风情和人类智慧的相通、相容性以及阶级观念在服装上的体现。原始社会服饰从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饰史的源头,可上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 。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距今1.9万年左右)遗址中,发现有1枚骨针和141件钻孔的石、骨、贝、牙装饰品。中华服饰文化史由此发端。在纺织品出现之后,贯头衣已发展为一种定型服式,在相当长时期、极广阔的地域和较多的民族中普遍应用,基本上替代了旧石器时代部件衣着,成为人类服装的粗型。新石器时代除有笼统式服装外,还从一些陶塑遗物发现有冠、靴、头饰、佩饰。商周服饰由商代到西周,是区分等级的上衣下裳形制和冠服制度以及服章制度逐步确立的时期。西周时,等级制度逐步确立,周王朝设“司服”、“内司服”官职,掌管王室服饰。根据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国冠服制度,初步建立于夏商时期,到周代已完整完善 ,春秋战国之交被纳入礼治。从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饰装饰虽繁简不同,但上衣下裳已分明,奠定了中国服装的基本形制。春秋战国服饰春秋战国时期织绣工艺的巨大进步,使服饰材料日益精细,品种名目日见繁多。工艺的传播,使多样、精美的衣着服饰脱颖而出。春秋战国时期,不仅王侯本人一身华服,从臣客卿也是足饰珠玑,腰金佩玉,衣裘冠履,均求贵重。古人佩玉,尊卑有度,并赋以人格象征 。影响所及,上层人士不论男女,都须佩带几件或成组列的美丽雕玉。春秋战国时期的衣着,上层人物的宽博、下层社会的窄小,已趋迥然。深衣有将身体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阶层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百姓的礼服,男女通用。春秋战国时期的衣服款式空前丰富多样,不仅表现于深衣和胡服。乐人有戴风兜帽的,舞人有长及数尺的袖子,有人还常戴鸱角或鹊尾冠,穿小袖长裙衣和斜露臂褶的下裳。这些都与多彩的社会生活相关。秦汉服饰这一时期的衣料较春秋战国时期丰富,深衣也得到了新的发展。特别在汉代,随着舆服制度的建立,服饰的官阶等级区别也更加严格。秦汉服装面料仍重锦绣。西汉建元三年、元狩四年,张骞奉命两次出使西域,开辟了中国与西方各国的陆路通道,成千上万匹丝绸源源外运,历魏晋隋唐,迄未中断,史称丝绸之路。于是,中华服饰文化传往世界。自秦而汉,深衣有了一些发展和变化。从东汉社会上层来看,通裁的袍服转入制度化。秦代服制与战国时无大差别,保持深衣的基本形制。西汉男女服装,仍沿袭深衣形式。不论单、绵,多是上衣和下裳分裁合缝连为一体,上下依旧不通缝、不通幅;外衣里面都有中衣及内衣,其领袖缘一并显露在外,成为定型化套装。下着紧口大裤,保持“褒衣大裙”风格。秦代服制,服色尚黑。汉代有了舆服制度。史书列有皇帝与群臣的礼服、朝服、常服等20余种。服饰上的等级差别已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冠服在因袭旧制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区分等级的基本标识;佩绶制度确立为区分官阶的标识。魏晋南北朝服饰魏晋和南北朝时期 ,等级服饰有所变革,民族服饰大为交融。冠帽已多用文人沿用的幅巾代替。魏初,文帝曹丕制定九品官位制度,“以紫绯绿三色为九品之别”。这一制度此后历代相沿杂而用之,直到元明。晋代的首服除幅巾为社会沿用之外,有官职的男子还戴小冠子,而冠上再加纱帽的称漆纱笼冠,本是两汉武士之制,传之又传,不仅用于男官员,并流传民间且男女通用。南北朝时,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人民错居杂处,政治、经济、文化风习相互渗透,形成大融合局面,服饰也因而改易发展。北方民族短衣打扮的袴褶渐成主流,不分贵贱、男女都可穿用。女子衣着“上俭下丰”。东晋末至齐、梁间,衣着为襦裙套装,原始于汉代,晋代时具有了上衣短小、下裙宽大的特色,流行一时。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服饰受汉朝典章礼仪影响,穿起了汉族服装。魏孝文帝推行华化政策,改拓跋姓氏,率“群臣皆服汉魏衣冠 ” 。原来鲜卑族穿着夹领小袖衣服这次改革旧俗,史称孝文改制,使秦汉以来冠服旧制得以赓续,推动了中华服饰文化的发展。隋唐服饰隋唐时期,中国由分裂而统一 ,由战乱而稳定,经济文化繁荣,服饰的发展无论衣料还是衣式,都呈现出一派空前灿烂的景象。隋唐时期男子冠服特点主要是上层人物穿长袍,官员戴幞头,百姓着短衫。直到五代,变化不大。天子、百官的官服用颜色来区分等级,用花纹表示官阶。隋唐女装富有时装性,往往由争奇的宫廷妇女服装发展到民间,被纷纷仿效,又往往受西北民族影响而别具一格。隋唐时期最时兴的女子衣着是襦裙,即短上衣加长裙,裙腰以绸带高系,几乎及腋下。唐代妇女的发饰多种多样,各有专名。女鞋一般是花鞋,多用锦绣织物、彩帛、皮革做成。唐人善于融合西北少数民族和天竺、波斯等外来文化,唐贞观至开元年间十分流行胡服新装。宋辽夏金元服饰宋代基本保留了汉民族服饰的风格 ,辽、西夏、金及元代的服饰则分别具有契丹、党项、女真及蒙古民族的特点。各民族服饰再度交流与融合。宋代服饰大致有官服、便服、遗老服等三式。宋代官服面料以罗为主,政府因五代旧制,每年要赠送亲贵大臣锦缎袍料,分七宋代灵鹫球纹锦袍等不同花色。官服服色沿袭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宋代官服又沿袭唐代章服的佩鱼制度,有资格穿紫、绯色公服的官员都须在腰间佩挂“鱼袋”,袋内装有金、银、铜制成的鱼,以区别官品。辽、西夏、金分别为中国古代契丹、党项、女真民族建立的政权,其服饰反映了在与汉民族进行长期文化交流中,各自发扬民族传统的发展轨迹。党项族妇女多着翻领胡服,领间刺绣精美。契丹、女真族一般穿窄袖圆领齐膝外衣,足下着长统靴,宜于马上作战射猎;妇女穿窄袖交领袍衫,长齐足背,都是左衽,正与汉人相反,所习惯穿用的钓墩传到内地曾广为流行。辽金政权考虑到与汉族杂处共存的现实,都曾设“南官”制度,以汉族治境内汉人,对汉族官员采用唐宋官服旧制。辽代以丝绸官服上山水鸟兽刺绣纹样区分官品,影响到明清官服的等级标识,金代则以官服上花朵纹样大小定尊卑,品级最低的用无纹或小菱纹的芝麻罗。契丹、女真男服因便于行动,也为汉人采用。元代参酌古今蒙汉服制,对上下官民服色等作了统一规定。汉官服式仍多为唐式圆领衣和幞头;蒙古族官员则穿合领衣,戴四方瓦楞帽;中下层为便于马上驰骋,最时兴腰间多褶的辫线袄子,戴笠子帽。元代每年举行10余次大朝会,届时万千官员穿同一颜色、式样并加饰纳石矢金锦珠宝的高级礼服,称作质孙服,糜费为历朝少有。这种服式到明代却被用作差役服装。明清服饰明代以汉族传统服装为主体 ,清代则以满族服装为大流。而两代上下层社会的服饰均有明显等级。上层社会的官服是权力的象征,历来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自唐宋以降,龙袍和黄色就为王室所专用。百官公服自南北朝以来紫色为贵。明朝因皇帝姓朱 ,遂以朱为正色 ,又因《论语》有“恶紫之夺朱也”,紫色自官服中废除不用。最有特色的是用“补子”表示品级。上层妇女中已着用高跟鞋,并有里高底、外高底之分。明代普通百姓的服装或长、或短、或衫、或裙,基本上承袭了旧传统,且品种十分丰富。服饰用色方面,平民妻女只能衣紫、绿、桃红等色,以免与官服正色相混;劳动大众只许用褐色。一般人的帽,除唐宋以来旧样依然流行外,朱元璋又亲自制订两种,颁行全国,士庶通用。一种是方桶状黑漆纱帽,称四方平定巾;一种是由六片合成的半球形小帽,称六合一统帽,取意四海升平、天下归一。清王朝时,以暴力手段推行剃发易服,按满族习俗统一男子服饰。顺治九年,钦定《服色肩舆条例》颁行,从此废除了浓厚汉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明代男子一律蓄发挽髻,着宽松衣,穿长统袜、浅面鞋;清时则剃发留辫,辫垂脑后,穿瘦削的马蹄袖箭衣、紧袜、深统靴。但官民服饰依律泾渭分明。清代官服主要品种为长袍马褂。官帽与前朝截然不同,凡军士、差役以上军政人员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纬帽,按冬夏季节有暖帽、凉帽之分,还视品级高低安上不同颜色、质料的“顶子”,帽后拖一束孔雀翎。翎称花翎,高级的翎上有“眼”,并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别,眼多者为贵,只有亲王或功勋卓著的大臣才被赏戴。皇帝有时还赏穿黄马褂,以示特别恩宠。影响所及,其他颜色的马褂遂在官员士绅中逐渐流行,成为一般的礼服。四、五品以上官员还项挂朝珠,用各种贵重珠宝、香木制成,构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点。丝纺绣染及各种手工专业的进步,为清代服饰品种的丰富创造了条件。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汉族妇女在康熙 、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 ,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满族妇女着“旗装”,梳旗髻,穿“花盆底”旗鞋。至于后世流传的所谓旗袍,长期主要用于宫廷和王室。清代后期,旗袍也为汉族中的贵妇所仿用。现代服饰 (1912年以来)辛亥革命结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中华民族的服饰进入了新时代。在此之前,改良主义者康有为于1894年、外交大臣伍廷芳于宣统初年,曾上书改革服制和服式;中国留学生也改穿西装。随着中外交流的加强,五彩纷呈的服装终于冲垮了衣冠等级制度。传统的袍、衫、袄、裤、裙越来越多地接受西方服饰影响,并被许多新品种新款式取而代之。男装,民国初年出现西装革履与长袍马褂并行不悖的局面。穿着中西装都戴礼帽,被认为是最庄重的服饰。20年代前后出现中山装,逐渐在城市普及。广大农村一直沿用传统的袄裤,头戴毡帽或斗笠,脚着自家缝纳的布鞋。女装,辛亥革命带来了多样化,一身袄裤之外,又多穿用袄裙套装。20年代以来,妇女喜爱旗袍,旗袍逐渐成为时装而不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服饰崇尚简朴实用 。50~70年代,中山装渐成男子主体服装,此外流行过军便装,人民装;女装受苏联影响,连衣裙风靡城市,此外还流行过列宁装等。但在农村,上衣下裤一直是大多数农民的传统装束。1978年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服饰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面貌簇新。

楼主要拿这个去糊弄教授吗?这个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唐装,可具体写女子服装很特色,体现唐朝的开放风气。只要抓住一点写就可以了。小论文嘛,不要太广,太泛。

唐代是我国政治、经济高度发展,文化艺术繁荣昌盛的时代,是封建文化灿烂光辉的时代。唐统一了魏晋南北朝和隋的混乱分裂状态,建立了统一强盛的国家,对外贸交易发达,生产力极大发展,较长时间国泰民安。尤其当盛唐成为亚洲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中心的时期,更是我国文化史上最光辉的一页。这个时期吸收印度和伊朗文化,并融入我国文化之中,从壁画、石刻、雕刻、书、画、绢绣、陶俑及服饰之中,充分体现出来。 时至隋唐,中国服饰最明显的特点是双轨制。在大的祭祀场面,穿汉人的传统衣服。在平时,唐代的常服是胡服(即鲜卑装)系统,。 唐代国家统一,经济繁荣,形制更加开放,服饰愈益华丽。唐代女装的特点是裙、衫、帔的统一。在妇女中间,出现了袒胸露臂的形象。在永泰公主墓东壁壁画上,有一个梳高髻、露胸、肩披红帛,上着黄色窄袖短衫、下著绿色曳地长裙、腰垂红色腰带的唐代妇女形象,从而对“粉胸半掩疑暗雪”,“坐时衣带萦纤草,行即裙裾扫落梅”有了更形象的理解。 慢束罗裙半露胸,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在唐代,只有有身份的人才能穿开胸衫,永泰公主可以半裸胸,歌女可以半裸胸以取悦于统治阶级,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是不许半裸胸的。当时,唐朝半露胸的裙装有点类似于现代西方的夜礼服,只是不准露出肩膀和后背。 唐代女服的领子,有圆领、方领、斜领、直领和鸡心领等。短襦长裙的特点是裙腰系得较高,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给人一种俏丽修长的感觉。 “罗衫叶叶绣重重,金凤银鹅各一丝”。“眉黛夺得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唐代的裙子颜色绚丽,红、紫、黄、绿争艳斗研,尤以红裙为姣姣者。街上流行红裙子,不是现代人的专利,早在盛唐时期,就已经遍地榴花染舞裙了。 也许是受阴阳五行说的影响,杨贵妃最喜欢着黄裙,那是地位的象征。 “慢来罗裙半露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思想开放的程度。 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影响社会风尚、衣冠服饰的一个重要因素。服装是社会政治气候的晴雨表。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尤其是贞观、开元年间,政治气候宽松,人们安居乐业。唐朝的京师长安,是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同时也是东西文化交流的中心。在古城西安,雁塔晨钟、草堂烟雾、灞柳风雪、骊山晚照、华岳仙掌、碑林石刻仿佛还萦绕着袅袅的盛唐之音。和唐朝政府有过友好往来的国家,曾经有三百多个。灿烂的中国文化,通过他们传到世界各地。时至今日,东亚地区的一些国家,仍把唐朝时期的服饰作为正式的礼服,可见影响之久。外国的友好使者云集长安,也把他们的文化的种子,播撒在八百里秦川。唐朝的绘画、雕刻、音乐、舞蹈等艺术都吸引了外来的技巧和风格。对异国衣冠服饰的兼收并蓄,使唐朝服饰的奇葩开得更加鲜艳夺目。 由于唐朝采取开放政策,对西域、吐蕃的服饰兼收并蓄,因而“浑脱帽”、“时世妆”得以流行。这就是中国古代服饰史上的第三次大变革。与前两次服饰大变革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服饰大交流是由南北走向向东西方向流动。

由隋入唐,中国古代服装发展到全盛时期,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达,生产和纺织技术的进步,对外交往的频繁等促使服饰空前繁荣,服装款式、色彩、图案等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而这一时期的女子服饰,可谓中国服装中最为精彩的 篇章,其冠服之丰美华丽,妆饰之奇异纷繁,都令人目不暇接。大唐二百余年的女子服饰形象,可主要分为襦裙服、男装、胡服三种配套服饰。下面借助古籍诗画,分而述之。[编辑本段]一、襦裙服 襦裙服系指唐代女子上穿短襦或衫,下着长裙,佩披帛,加半臂(即短袖)的传统装束。唐女襦裙装在接受外来服饰影响下,取其神而保留了自我的原形,于是襦裙装成为唐代乃至整个中国服装史中最为精彩而又动人的一种配套装束了。襦,一般只长到腰,很短,是唐代女服的特点。与此相近的衫,却长至胯或更长。唐女的襦、衫等上衣是各个阶层的常服。元稹诗句“藕丝衫子藕丝裙”,张佑诗句“鸳鸯绣带抛何处,孔雀罗衫付阿谁”,欧阳炯诗句“红袖女郎相引去”。从这些诗句看,唐代女子着襦、衫已非常普遍,而且喜欢红,浅红或淡赭,浅绿等色,并加上“罗衫叶叶绣重重,金凤银鹅各一丛”的金银彩绣为饰,外观更是美不可言。襦的领口常有变化,襦衫领型有:圆领、方领、直领和鸡心领等。盛唐时代有袒领,即领口开得很低,早期只在宫廷嫔妃、歌舞伎者间流行,后来连豪门贵妇也予以垂青,从唐墓门石刻画和大量陶制女俑来看,袒领流行开来,或许已经遍及黎庶,因而当时艺术形象中出现的袒领女装形象为数实在不少。裙,唐代妇女下裳为裙。这是当时女子非常重视的下裳形式。制裙面料多为丝织品,但用料有多少之别,通常以多幅为佳。裙腰上提高度,有些可以掩胸,下身仅着抹胸,外披纱罗衫,致使上身肌肤隐隐显露。如周昉《簪花仕女图》,以及周濆“惯束罗衫半露胸”等诗、画即描绘这种装束,这是中国古代女装中最大胆的一种,足以想见当时思想开放的程度。唐代裙的质料、色彩和样式均大大超过前代,可谓群芳争艳,瑰丽多姿。如唐诗中所涉及的诸多裙式有:“上仙初着翠霞裙”,“荷叶罗裙一色裁”、“两人抬起隐花裙”、“竹叶裙”、“碧纱裙”、“新换霓裳月色裙”等。唐代裙色多彩,可以尽如人所好,多为深红、杏黄、绛紫、月青、青绿。其中尤以石榴色流行时间最长。李白有“眉欺杨柳叶,裙妒石榴花。”万楚五有“眉黛夺得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其流行范围之广,从《燕京五月歌》中可见,“石榴花开街欲焚,蟠枝屈朵皆崩云,千门万户买不尽,剩将女儿染红裙。”石榴裙最大的特点,是裙束较高,上披短小襦衣,两者宽窄长短形成鲜明对比。这种上衣下裙的“唐装”,是对前代服装的继承、发展和完善。从整体效果看,上衣短小而裙长曳地,使体态显得苗条和修长。[编辑本段]二、女着男装 女着男装在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是较为罕见的现象。《礼记 内则》曾规定,“男女不通衣服。”尽管事实上不可能这么绝对,但是女子着男装,常会被认为是不守妇道。唐以前虽然在汉魏时也有男女服式差异较小的现象,但那不属于女着男装,只有在气氛非常宽松的唐代,女着男装才有可能蔚然成风,即使这样,还应将一部分起因归于游牧民族的影响。当时影响中原的外来服饰,绝大多数都是马上民族的服饰。那些粗犷的身架、英武的装束,以及矫健的马匹,对唐女着装意识产生一种渗透式的影响,同时创造出一种适合女着男装的气氛。《旧唐书 舆服志》载,“或有著丈夫衣服、靴、衫,而尊卑内外斯一贯矣”已明确记录下女着男装的情景。《新唐书 五行志》记,“高宗尝内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带,皂罗折上巾,具纷砺七事,歌舞于帝前。 帝与后笑曰‘女子不可为武官,何为此装束?’”虽说这太平公主此举有些恃宠撒娇,但也说明了唐初已经出现女着男装的倾向。女着男装的风气尤在大唐开元、天宝年间盛行。《中华古今注》记,“至天宝年中,士人之妻,著丈夫靴衫鞭帽,内外一体也。”《新唐书 李石传》记,“吾闻禁中有金鸟锦袍二,昔玄宗幸温泉与杨贵妃衣之。”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女子仿制男装,穿着男装相当普遍。[编辑本段]三、胡服 初唐到盛唐间,北方游牧民族匈奴、契丹、回鹘与中原交往甚多,加之丝绸之路的骆驼商队络绎不绝,对唐代服饰影响极大。所谓胡人,是汉族人对北方民族的一种贬称,我们这里讲史,权且保留当时的称呼。随胡人而来的文化,特别是胡服---这种包含印度、波斯等很多民族成分在内的民族装束,令唐代妇女耳目一新。于是,一阵狂风般胡服热席卷中原诸城,其中尤以长安及洛阳等地为盛,其饰品也最具异邦色彩。元稹诗:“自从胡骑起烟尘,毛毳腥膻满地洛,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竟纷泊。”唐玄宗酷爱胡舞胡乐,杨贵妃、安禄山均为胡舞能手,白居易《长恨歌》中的“霓裳羽衣舞”即是胡舞的一种。另有浑脱舞,枯枝舞,胡旋舞等对汉族音乐、舞蹈、服饰等艺术门类都有较大影响。所记当时“臣妾人人学团转”的激动人心的场面也是可以想象到的。姚汝能《安禄山事迹》记,“天宝初,贵游士庶好衣胡帽,妇人则簪步摇,衣服之制度衿袖窄小。”关于女子着胡服的形象或见于石刻线画等古迹。较典型者,即为上戴浑脱帽,身着窄袖紧身翻领长袍,下着长裤,足登高腰靴。《舆服志》云,“中宗后有衣男子而靴如奚、契丹之服”当为此种装束。[编辑本段]四、冠服制度 唐代是我国政治、经济高度发展,文化艺术繁荣昌盛的时代,是封建文化灿烂光辉的时代。唐统一了魏晋南北朝和隋的混乱分裂状态,建立了统一强盛的国家,对外贸交易发达,生产力极大发展,较长时间国泰民安。尤其当盛唐成为亚洲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中心的时期,更是我国文化史上最光辉的一页。这个时期吸收印度和伊朗文化,并融入我国文化之中,从壁画、石刻、雕刻、书、画、绢绣、陶俑及服饰之中,充分体现出来。 时至隋唐,中国服饰最明显的特点是双轨制。在大的祭祀场面,穿汉人的传统衣服。在平时,唐代的常服是胡服(即鲜卑装)系统。 唐代国家统一,经济繁荣,形制更加开放,服饰愈益华丽。唐代女装的特点是裙、衫、帔的统一。在妇女中间,出现了袒胸露臂的形象。在永泰公主墓东壁壁画上,有一个梳高髻、露胸、肩披红帛,上着黄色窄袖短衫、下著绿色曳地长裙、腰垂红色腰带的唐代妇女形象,从而对“粉胸半掩疑暗雪”,“坐时衣带萦纤草,行即裙裾扫落梅”有了更形象的理解。 慢束罗裙半露胸,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在唐代,只有有身份的人才能穿开胸衫,永泰公主可以半裸胸,歌女可以半裸胸以取悦于统治阶级,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是不许半裸胸的。当时,唐朝半露胸的裙装有点类似于现代西方的夜礼服,只是不准露出肩膀和后背。 唐代女服的领子,有圆领、方领、斜领、直领和鸡心领等。短襦长裙的特点是裙腰系得较高,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给人一种俏丽修长的感觉。 “罗衫叶叶绣重重,金凤银鹅各一丝”。“眉黛夺得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唐代的裙子颜色绚丽,红、紫、黄、绿争艳斗研,尤以红裙为姣姣者。街上流行红裙子,不是现代人的专利,早在盛唐时期,就已经遍地榴花染舞裙了。 也许是受阴阳五行说的影响,杨贵妃最喜欢着黄裙,那是地位的象征。 “慢束罗裙半露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思想开放的程度。 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影响社会风尚、衣冠服饰的一个重要因素。服装是社会政治气候的晴雨表。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尤其是贞观、开元年间,政治气候宽松,人们安居乐业。唐朝的京师长安,是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同时也是东西文化交流的中心。在古城西安,雁塔晨钟、草堂烟雾、灞柳风雪、骊山晚照、华岳仙掌、碑林石刻仿佛还萦绕着袅袅的盛唐之音。和唐朝政府有过友好往来的国家,曾经有三百多个。灿烂的中国文化,通过他们传到世界各地。时至今日,东亚地区的一些国家,仍把唐朝时期的服饰作为正式的礼服,可见影响之久。外国的友好使者云集长安,也把他们的文化的种子,播撒在八百里秦川。唐朝的绘画、雕刻、音乐、舞蹈等艺术都吸引了外来的技巧和风格。对异国衣冠服饰的兼收并蓄,使唐朝服饰的奇葩开得更加鲜艳夺目。 由于唐朝采取开放政策,对西域、吐蕃的服饰兼收并蓄,因而“浑脱帽”、“时世妆”得以流行。这就是中国古代服饰史上的第三次大变革。与前两次服饰大变革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服饰大交流是由南北走向向东西方向流动。 冠服制度是封建社会权力等级的象征,作为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精神支柱的儒学,则把恪守祖先成法作为忠孝之本,强调衣冠制度必须遵循古法,特别是作为大礼服的祭服和朝服,不能背弃先王遗制,故称法服;它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和封闭性。宫廷日常服装称为常服,常服具有时代的特征。唐高祖李渊(公元618年至 636年)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颁布新律令,即著名的“武德令”,其中包括服装的律令,计有天子之服十四、皇后之服三、皇太子之服六、太子妃之服三、群臣之服二十二、命妇之服六。内容基本因袭隋朝旧制,天子的14种服装为大裘冕、衮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通天冠、缁布冠、武弁、弁服、黑介帻、白纱帽、平巾帻、白恰。皇太子的六种服装有衮冕、远游冠、公服、乌纱帽、弁服、平巾帻。群臣的22种服装有衮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平冕、爵冕、武弁、弁服、进贤冠、远游冠、法冠(獬豸冠)、高山冠(侧注冠)、委貌冠(与皮弁同制)、却非冠、平巾帻、黑介帻、介帻、平巾绿帻、具服(朝服)、从省服(公服)、婚服;皇后的三种服装有袆衣、鞠衣、钿钗襢衣;皇太子妃的三种服装有褕翟、鞠衣、钿钗礼衣。命妇的六种服装有翟衣、钿钗礼衣、礼衣、公服、半袖裙襦、花钗礼衣。以上各类服装的配套方式和服用者对象及服用场合,《唐书·车服志》都有详细说明。凡是从祭的祭服和参加重大政事活动的朝服(又称具服)、制度与隋朝基本相同,而形式上比隋朝更富丽华美。一般场合所穿的公服(又称从省服)和平时燕居的生活服装常服(又称燕服),则吸收了南北朝以来在华夏地区已经流行的胡服、特别是西北鲜卑民族服装以及中亚地区国家服装的某些成分,使之与华夏传统服装相结合,创制了具有唐代特色的服装新形式。其中像缺胯袍、〓裆、半臂、〓衣、大口裤等都是例子。缺胯袍就是直裾,左右开衩式的长袍,又称四〓(音撰,衣缘也)衫,它可以和幞头、革带、长靿靴配套,成为唐代男子的主要服装形式。唐代官服发展了古代深衣制的传统形式,于领座、袖口、衣裾边缘加贴边,衣服前后身都是直裁的,在前后襟下缘各用一整幅布横接成横襕,腰部用革带紧束,衣袖分直袖式和宽袖式两种,窄紧直袖的称为〓衣,《释名》说它“言袖夹直,形如沟也。”这种款式便于活动。宽袖大裾的款式则可表现潇洒华贵的风度,称圆领衫、袍,上自帝皇、下至厮役都可以穿。幞头、圆领、革带、长靿靴配套的服式,一直流传到明代。 唐代冠服制度在武德令推行之后,也在不断修改完善,它上承周汉传统,从服装配套、服装质料、纹饰色彩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系列,对后世冠服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唐以前,黄色上下可以通服,例如隋朝士卒服黄。唐代认为赤黄近似日头之色,日是帝皇尊位的象征,“天无二日,国无二君。”故赤黄(赭黄)除帝皇外,臣民不得僭用。把赭黄规定为皇帝常服专用的色彩。唐高宗李治(公元650年至683年)初时,流外官和庶人可以穿一般的黄(如色光偏冷的柠檬黄等),至唐高宗中期总章元年(公元668年),恐黄色与赭黄相混,官民一律禁止穿黄。从此黄色就一直成为帝皇的象征。 唐高祖曾规定大臣们的常服,亲王至三品用紫色大科(大团花)绫罗制作,腰带用玉带钩。五品以上用朱色小科(小团花)绫罗制作,腰带用草金钩。六品用黄色(柠檬黄)双钏(几何纹)绫制作,腰带用犀钩。七品用绿色龟甲、双巨、十花(均为几何纹)绫制作,带为银銙(环扣)九品用青色丝布杂绫制作,腰带用瑜石带钩。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年至649年)时期,四方平定,国家昌盛,他提出偃武修文,提倡文治,赐大臣们进德冠,对百官常服的色彩又作了更细的规定。据《新唐书·车服志》所记,三品以上袍衫紫色,束金玉带,十三銙(装于带上的悬挂鞢〓带的带具,兼装饰作用)。四品袍深绯,金带十一銙。五品袍浅绯,金带十銙。六品袍深绿,银带九銙。七品袍浅绿,银带九銙。八品袍深青,九品袍浅青,瑜石带八銙。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黄色,铜铁带七銙(总章元年又禁止流外官及庶人服黄,已见上述)。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因怕八品袍服深青乱紫(古代用蓝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红色光,故怕与紫色相混),改成碧绿。自春秋时期齐桓公(公元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穿紫袍始,才确定了以紫为上品的服装色彩格局,至宋元一直未变。到明朝才被大红色所取代。《新唐书· 车服志》记载文官官服花式,有鸾衔长绶、鹤衔灵芝、鹊衔瑞草、雁衔威仪、俊鹘衔花、地黄交枝等名目。 唐代政府规定的服装色彩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其实是无法彻底执行的。唐高宗咸亨五年(即上元元年、公元674年)五月,因在外官人百姓于袍衫之内,穿朱、紫、青、绿等色短衫袄,或在乡间公开穿这些颜色的袍衫,故又颁布过禁令。 唐代武官的服制花色,规定武三品以上、左右武威卫饰对虎,左右豹韬卫饰豹,左右鹰扬卫饰鹰,左右玉钤卫饰对鹘,左右金吾卫饰对豸。又诸王饰盘龙及鹿,宰相饰凤池,尚书饰对雁。后又规定千牛卫饰瑞牛,左右卫饰瑞马,骁卫饰虎,武卫饰鹰,威卫饰豹,领军卫饰白泽,金吾卫饰辟邪,监门卫饰狮子。唐太和六年又许三品以上服鹘衔瑞草、雁衔绶带及对孔雀绫袄。这类纹饰均以刺绣,按唐代服装款式,一般应绣于胸背或肩袖部位。 唐代在战场上驰骋的都是人披马甲不具装的轻骑,步兵甲占步兵人数60%,《唐六典》记唐甲有13种,即明光甲、光西甲、细鳞甲、山文甲、乌锤甲、白布甲、皂绢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锁子甲、马甲。 锁子甲即曹植表中所说的环锁铠,《晋书·吕光传》记载前秦吕光在进攻龟兹城时见西域诸军甲如连锁,射不可入,隋唐时西域康国向中原朝廷进贡过此种铠甲。唐代将此种铠甲分成大中小三种型号,按体型高矮分给战士使用。《唐六典》武库令中记载着弓、刀、甲的种类,盾则改名彭排,计6种,即藤排、团排、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据注明,藤、团、漆、木都是古制。[编辑本段]五、唐代大袖衫 唐朝还流行女子穿"胡服"。"胡服"就是西域人的服装。腰带形式也深受胡服影响。在此以前,人们的腰饰是以金银铜铁,这时候流行系"蹀躞带",带上有金饰,并扣有短而小的小带以作系物之用。这种腰带服用最盛是在唐代,以后延用一直至北宋年代。 盛唐以后,胡服的影响逐渐减弱,女服的样式日趋宽大。到了中晚唐时期,这种特点更加明显,一般妇女服装,袖宽往往四尺以上。中晚唐的贵族礼服,一般多在重要场合穿着,穿着这种礼服,发上还簪有金翠花钿,所以又称"钿钗礼衣"。 唐高宗以后,以紫色为三品官的服色;浅绯色为五品官服色,深绿色为六品官服色,浅绿色为七品官服色,深青色为八品官服色,浅青色为九品官服色,黄色为宫外之人及庶民服色。 唐装还对邻国有很大的影响。比如日本和服从色彩上大大吸取了唐装的精华,朝鲜服也从形式上承继了唐装的长处。唐装襦裙线条柔长,十分优美自如,用料主要是丝织品,因此它的衣物以"软"和"飘柔"著称。唐装本身品类多,善变化,从外形到装饰均大胆吸收外来服饰特点,多以中亚、印度、伊朗、波斯及北方和西域外族服饰为参考,充实唐代服饰文化,使得唐代服饰丰富多彩富丽堂皇,风格独特奇异多姿,成为中国历史服饰中的一朵奇葩,世人瞩目。 唐代服饰图案,改变了以往那种以天赋神授的创作思想,用真实的花、草、鱼、虫进行写生,但传统的龙、凤图案并没有被排斥,这也是由皇权神授的影响而决定的。这时服饰图案的设计趋向于表现自由、丰满、肥壮的艺术风格。 晚唐时期的服饰图案更为精巧美观。花鸟服饰图案、边饰图案、团花服饰图案在帛纱轻柔的服装上,真是花团锦簇,争妍斗盛。正如五代王建所说:"罗衫叶叶绣重重,金凤银鹅各一丛,每翩舞时分两向,太平万岁字当中。"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些华贵优美的服饰图案,是画工们在敦煌石窟用艰苦的劳动为后人们保留下来的珍贵形象的资料。唐代服饰的发展是整体上的发展,这时服饰图案的设计趋于表现自由、丰满、华美、圆润,在鞋、帽、巾、玉佩、发型、化妆、首饰的表现,都说明了这一特点。 唐代承前继承了周、战国、魏晋时期的风格,融周代服饰图案设计上的严谨、战国时期的舒展、汉代的明快、魏晋的飘逸为一体,又在此基础上更加华贵,使服饰、服饰图案达到了历史上的高峰;唐代的服饰、服饰图案对后代的影响一直沿续到今天。缠枝纹在现代服饰图案中的运用,展示了传统纹样与现代审美意识结合所产生的意蕴。[编辑本段]六、小结 唐代服饰之所以绚丽多彩,有诸多因素,首先是在隋代奠定了基础。隋王朝统治年代随短,但丝织业有长足的发展。文献中记隋炀帝“盛冠服以饰其奸”,他不仅使臣下嫔妃着华丽衣冠,甚至连出游运河时大船纤绳均传为丝绸所制,两岸树木以绿丝饰其柳,以彩丝绸扎其花,足以见丝绸产量之惊人。至唐代,丝织品产地遍及全国,无论产量、质量均超过前代,从而为唐代服饰的新颖富丽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加之与各国各族人民广泛交往,对各国文化采取广收博采的态度,使之与本国服装融会贯通,因而得以推出无数新奇美妙的冠服。唐代服饰,特别是女子装束,不光为当时人们所崇尚,甚至于今日人们观赏唐代服饰,亦觉兴奋异常。这里没有矫揉造作之态,也没有扭捏矜持之姿。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充满朝气,令人振奋又使人心醉的服饰。其色彩也非浓艳不取,各种鲜丽的颜色争相媲美,不甘疏落寂寞,再加上金银杂之,愈显炫人眼目。其装饰图案,无不鸟兽成双,花团锦簇,祥光四射,生趣盎然,真可谓一派大唐盛景。

研究唐朝女子妆容的论文

唐代妇女好面妆,奇特华贵,变幻无穷,唐代前后都未出现过如此盛况。

唐代妇女的化妆顺序大致如次:一敷铅粉;二抹敷脂;三涂鹅黄;四画黛眉;五点口脂;六描面靥;七贴花钿。

花钿是唐代面部装饰的一大特点。这种在脸部额间贴上花钿进行装饰和点缀的方法,在唐时十分盛行,尤其是唐的后期更为时尚,并且有多种效果,这在王建的诗中记得十分详细:“腻如云母轻如粉,艳胜香黄薄胜蝉。点绿斜蒿新叶嫩,添红石竹晚花鲜。鸳鸯比翼人初贴,蛱蝶重飞样未传。沉复萧郎有情思,可怜春日镜台前。”从诗句中我们能体会到当时花钿视觉效果如何,从而知道花钿的质地是薄而轻的,色是腻而艳的,样式有鸟、虫、花叶等。这在当时的壁画、绢画上都有反映。

靥钿又称“贴花子”。靥钿是在脸颊上点画出如星如月的形状,然后用胭脂、丹青涂抹上去。从新疆吐峪沟出土的绘画残片上,发现妇女面部有红花子的装饰痕迹,又从《捣练图》中看到妇女额头上有红瓣花片的装饰,《木兰诗》中“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的“花黄”即指将金箔剪刻出花形,装饰在面部贴在额头上的叫花钿,贴在两颊的是靥钿。

唐女画眉千奇百态。唐代妇女用青黑色颜料将眉毛画浓,叫做“黛眉”。“黛眉”是汉代以“黛”画眉风气的延续。《太平御览》中记载 :“染青石谓之点黛。”白居易的《上阳发白人歌》中“妇人去眉,以丹紫三四横钓于目上下,谓之血晕妆”,十分明确地记述了“黛石”的质地、颜色和功能,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当时妇女修眉,除剃掉原来的淡眉外,还要刮净额毛,用“黛”画出各种眉毛式样。唐玄宗曾命令画工设计数十种眉形,以示提倡。如鸳鸯眉、小山眉、五岳眉、三峰眉、函烟眉、拂云眉、倒晕眉、挂叶眉、黑烟眉、半额眉等。最常见的是蝴蝶眉。张籍《倡女词》中记“轻鬓丛梳阔扫眉”。白居易的《上阳发白人歌》中描述“青黛点眉眉细长”以及“莫画长眉画短眉”等都是记载了画眉的长、短、宽、窄和浓淡。李商隐诗“八岁偷照镜,长眉以能画”。这说明唐女画眉之风已及未成年的女孩,可见流行之盛。

隋唐时画眉,各个时期有变化。隋炀帝的殿脚女吴绛仙就是善于画长眉,而且用青黛画眉,唐初尚宽与浓,至开元、天宝年间,则尚细淡的画法,又尚细细八字式低颦。后又时尚过蝴蝶眉、八字眉等。到晚唐时化妆趋于怪诞,一时有以悲以怪为美,以病态为美之风尚,八字眉、画黑唇、臃肿发式的悲啼妆就是这一时期的典型例子。总之,唐初、中期的发式与化妆多趋于多样、自然、健康活泼,而晚期则有变态、压抑、愁闷、病态的倾向。

斜红是妇女面颊上的一种妆饰。从唐代墓葬里出土的女俑,脸部常绘有两道红色的月牙形妆饰,这种妆饰色泽浓艳,形象古怪,有的还被故意描绘成残破状,远远看去,宛如白净的脸上平添了两道伤疤。这种妆饰被称为斜红。

据张沁《妆楼记》载,三国时,魏文帝曹丕的宫中新添了一名宫女,叫薛夜来,文帝对她十分宠爱。一天夜里,文帝灯下读书,四周有以水晶制成的屏风。薛夜来走近文帝,不觉一头撞上屏风,顿时鲜血直流,伤处如朝霞将散,愈后仍留下两道疤痕,但文帝对她宠爱如昔。其他宫女有见于此,也模仿起薛夜来的样子,用胭脂在脸部画上这种血痕,名叫“晓霞妆”。时间一长便演成一种妆式――斜红。

除斜红之外,唐代还流行一种面部妆饰叫“面靥”。“面靥”与“斜红”不同,它是施于面颊酒窝处的一种妆饰,也称“妆靥”。更古老的名称叫“的”。刘熙《释名・释首饰》中“以丹注面曰‘的’”,即指此。根据传说,妇女在脸上注“的”,原来并不是为了妆饰,而是宫廷生活的一种特殊标记。当一位宫女月事来临,不能接受帝王的“御幸”,而又难以启齿时,只要在脸上点上两个小点即可表意。以后这种做法被传到民间,逐渐变成一种妆饰。

“面靥”通常以胭脂点染,也有用金箔、翠羽等物粘贴而成。在盛唐以前,妇女“面靥”一般多作成黄豆大小的圆点 ;盛唐以后,有的形如钱币,被称为“钱点” ;有的如杏核,被称为“杏靥”。也有饰以各种花卉的,俗谓“花靥”。晚唐五代以后,妇女“面靥”妆饰之风愈益繁缛,除了施以圆点、花卉之外,还增加了鸟兽图形,有的甚至还将这种花纹贴得满脸皆是。

在古代妇女的面部妆饰中,还有“点唇”的习俗。所谓的“点唇”,就是以“唇脂”一类的化妆品涂抹在嘴唇上。我国最早出现的点唇材料,叫“唇脂”,它的主要原料是“丹”。“丹”是一种红色矿物,也叫“朱砂”,用它调和动物脂膏制成的“唇脂”,具有鲜明强烈的色彩光泽。随着社会风气的变迁和审美观念的演变,唐代妇女的“点唇”形式也出现多样的造型。如石榴桥、大红春、小红春、半边娇、万金红、露珠儿、内家圆、天宫巧、淡红心等。也有以形状大小或妆容姿色取名,如嫩吴香、圣檀儿、洛儿殷等,这里的“唇脂”就是后来的胭脂锭。

粉脂是胭脂和素粉的合称,这是当时妇女们离不开的化妆品。由于唐装多有袒露肌肤,因此要求除面部敷粉以外,胸、臂等 *** 部分也要求敷粉。现在可以看到的形象资料是出土的陶俑和壁画仕女图,上面有半圆形和圆形的红粉化妆痕迹。在当时,宫中的女人也有少数只以素粉扑面的化妆方法,并形成了宫中一种不正常现象,人们称它为“泪妆”,认为它属于奇装异服一类。

“额黄”是以黄粉涂抹额头。

“鸦黄”是以黄粉涂抹双眉中间,又称“眉黄”。

“靥颊涂黄”是在面颊涂抹大面积的黄色,当时取名“拂妆”。

在封建社会,广大妇女一直是深受礼教的约束,笑不露齿,站不倚门,行不露面,被奉为妇女必须恪守的信条。唐代妇女摆脱这种羁绊,大胆尝试,从而带来唐时服饰崭新多彩的面貌,这又是一次人之本性――表现个体存在――与封建礼教的抗争。它也只有在唐代这个以开放安民为策、兼用礼教的时期才能一突而起。它是在开化的社会意识、繁荣的经济条件、人体的自我表现三者兼备的基础上开出的鲜花。女穿男装、女穿胡服,这当中体现了大唐的青春、自由、欢乐的风貌。唐代女子的服饰精神归功于盛唐的统一、协调、广阔、开放、活跃、昌盛、发达、文明。

唐代长安地区不同时期的女子妆容分析

三、中晚唐――兼收胡风,大胆夸张

中晚唐是唐朝由盛转衰的时期。经过安史之乱的唐朝,国力开始衰落,加上政局黑暗,藩镇动荡,即使有不少励精图治的皇帝,却也难以挽救大唐的没落。这一时期的女子妆容主要以红妆为主,吸收异邦元素,风格标新立异,体现了长安女子大胆追求时尚的个性。

元和时世妆就是这一时期标新立异妆容的突出代表。《新唐书・五行志》记载说:“元和末,妇人为圆 鬟 椎髻,不设 鬓 饰,不施朱粉,惟以乌膏注唇,状似悲啼者[10]。”元和时世妆一出现就遭到了当时无数文人墨客的抨击,其中最具代表的文章就是白居易的《时世妆》了。“时世妆,时世妆,出自城中传四方。时世流行无远近,腮不施朱面无粉。乌膏注唇唇似泥,双眉画作八字低。妍 媸 黑白失本态,妆成尽似含悲啼。圆 鬟 垂 鬓 椎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昔闻被发伊川中,幸有见之知有戎。元和妆梳君记取,椎髻面赭非华风。”白居易在诗中对此妆容进行了深刻的反讽,认为这种怪异的妆容不是华夏儿女应有的。和白居易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他的好朋友元 稹 。元 稹 在寄给白居易的书信中说:“近世妇人,晕淡眉目,绾约头 鬓 ,衣服修广之度及匹配色泽,尤剧怪异”,同样觉得现今妇人的装扮令人难以接受。

如果你觉得元和时世妆已经让你突破想象那你就错了,流行于长庆元年的血晕妆才真正让你大开眼界。《唐语林・补遗》记载道:“长庆中,……妇人去眉,口丹紫三四横约于目上下,谓之血晕妆[10]。”妇女在化妆时把自己的眉毛去掉,在眼睛上下画三四条或红或紫的线条,看上去就好像被什么抓伤了一样,给人一种鲜血斑斑的伤痕感。

但不管元和时世妆和长庆血晕妆有多么新奇怪异,这一时期的妆容还是以艳丽的红妆为主,“傅粉贵重重,施朱怜冉冉”(元 稹 《恨妆成》)、“金缕浓薰百和香,脸红眉黛一时新”(罗虬《比红儿》)、“射生宫女宿红妆,请得新弓各自张”(王建《宫词》),可见在诗人眼中,红妆还是比较符合他们审美的。

对于妆容来说,斜红的修饰是不可少的。“莫画长眉画短眉,斜红伤竖莫伤垂”(元 稹 《有所教》)、“一抹斜红傍脸斜,妆成不语独攀花”(罗虬《比红儿》)、“圆 鬟 垂 鬓 椎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白居易《时世妆》),从这些诗句中可以感受到斜红对脸的修饰作用。

除此之外,花钿也是中晚唐妇女们所喜爱的妆饰。这在周昉的《 簪 花仕女图》、晚唐的《宫乐图》都可以看到相关实例。王建在《题花子赠渭州陈判官》:“腻如云母轻如粉,艳胜香黄薄胜蝉。点绿斜蒿新叶嫩,添红石竹晚花鲜。鸳鸯比翼人初帖,蛱蝶重飞样未传。况复萧郎有情思,可怜春日镜台前”中对花钿的形状、手感、重量等进行了细致的描述。

除了脸妆外,中晚唐妆容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眉形了。在此,首先一提的是在元和年间走红长安城的八字眉。对于八字眉,很多人都不陌生,不少诗人对此也有过描述,“乌膏注唇唇似泥,双眉画作八字低”(白居易《时世妆》)、“金丹拟驻千年貌,宝镜休匀八字眉”(韦应物《送宫人入道》)、“寿阳公主嫁时妆,八字宫眉捧额黄”(李商隐《蝶》)。很多人认为八字眉是在元和年间出现的,但从韦应物的诗句中却可得知,八字眉出现的时间要早于元和。不仅如此,八字眉在《宫乐图》中还有实例,左二吹笙的宫女所画的就是八字眉(见图1.8)。

(图1.8 晚唐《宫乐图》中画八字眉的宫女)

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在《 簪 花仕女图》、《引路菩萨图》中广为人后人所知的桂叶眉(见图1.9)。这种眉形整体粗短,倒八字形,是中晚唐粗眉的另类代表。

(图1.9 《 簪 花仕女图》中画桂叶眉的贵妇)

结语

从初唐到中晚唐,从含蓄婉约到雍容华贵,唐代女子对于妆容的大胆创新不仅反映了作为国际大都市的长安其经济、政治、文化的繁荣,更反映了当时整个社会风气的开放。唐代对于女性的宽容程度是前朝所未有的,女子不仅可以着男装、露面出行、参与男性的社会活动(如打马球),还可以离婚再嫁、入仕为官等。

总的来说,正是由于唐代经济的繁荣,政治的开明,女性地位的提高,才为长安女子追求美提供了必不缺少的条件,并给唐妆史的发展添上了不可磨灭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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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妇女改嫁法律问题的研究论文

再婚不难 只要你找个好的就可以了

明清时代,对于女子的贞德要求还能严,明朝最主要是出于统治的需要,而清朝入关前女子也是可以改嫁的,甚至可以兄死嫂嫁弟,但是清朝入关后,特别是从康熙以后,由于满族的汉化,以及对汉人统治的需要,对女子贞德要求也像清朝一样了,清末,由于封建统治的减弱,革命的风起云涌,以及西方思潮的涌进,对于女子的从一而终就渐渐放开了,所以我认为,应该是从清末到民国,女子可以改嫁,一直到今天,比如江青不就是改嫁给了毛泽东?

汉朝唐朝时候很松的。宋朝时候以为理学盛行,女子改嫁压力就比较大了,朱熹就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过改嫁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像李清照就改嫁过啊。明清愈发保守,女子改嫁就很难了。

一般三天后可以再婚,比较厉害的人不用.

论文案例研究法例子

论文中常用的20种研究方法如下:

1、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认识客观现象,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的知识研究方法,其重点是研究现象本身“是什么”的问题。

2、调查法

调查法一般是在自然的过程中进行,通过访问、开调查会、发调查问卷、测验等方式去搜集反映研究现象的材料。

3、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受训学员研究分析,培养学员们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及执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方法。

4、比较分析法

亦称对比分析法、指标对比法。是依据客观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通过同一数据的不同比较,借以对一定项目作出评价的方法。

5、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又称思想方法、认识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

6、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

7、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一般用于收集工作的原始信息,编制任务清单初稿。

8、功能分析法

或称结构功能分析法,西方语言学、社会学等学科分析研究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根据对社会现象功能的分析研究去解释说明社会现象。

9、预测分析法

对人们所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经济效果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事先提出科学预见的一种分析方法。

案例分析类型的论文是一种常见的论文研究方法,我们经常能从一些法律专业、教育专业甚至mba方向的论文里看到这种写法。常见的模式为:介绍案例通过案例找到要研究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按照这个模式,论文的基本框架就出来了。本文从写作内容和格式着手,对案例分析类型的论文写作进行介绍。

1、案例分析论文来源

案例素材必须是学生亲身经历(如通过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或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课题等)获得;案例素材所涉及的单位,建议原则上为某一企业,对特别有现实意义的案例,也可以是针对某一行业、某一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政府的某一经济主管部门;案例素材应真实可靠,应取得所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与同意。应不违反有关的法律或损害所在单位的利益。必要时可对该单位的名称、有关人物的真实身份及姓名、相关数据等进行掩饰性处理。

2、案例分析报告内容组成

(1)情景描述--分析给出的案例中的情景(企业介绍,案情介绍)

(2)原因分析--分析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企业现状问题,案情形成原因)

(3)提出备选方案--分析问题的解决方法并提出可行的备选方案

(4)评估并加以选择--进行备选方案的评估及选择

3、案例正文

案例正文是案例主体部分的核心,应介绍案例的人物、组织以及事件的经过。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事情发展的逻辑顺序组织案例的主要内容。尽量加入一些数字和图表,以加深读者对案例的理解。

(1)案例正文的叙述,要做到全面、周密、客观,避免加大作者的主观分析评价。同时,还要注重情节的真实感和生动性

(2)案例正文中涉及的组织、人物和统计数据等,可以作适当的技术性处理。例如,隐去组织和人物的真实名称而采用化名,对真实的统计数据作同比放大(或缩小)处理。

(3)案例正文中的内容也可根据编写需要进行适当标注。

4、进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在案例介绍完以后,对案例进行系统且深入的分析。分析报告是只针对案例正文的,这就要求我们案例中出现的重要内容,需要在分析报告里得到充分的体现;分析报告中出现的素材,也必须是案例正文里包含的。在探讨案例中问题的过程中,不能脱离案例本身,不能过度地引申。

  • 索引序列
  • 唐代女子离异再嫁案例研究论文
  • 唐代妇女服饰研究论文
  • 研究唐朝女子妆容的论文
  • 清代妇女改嫁法律问题的研究论文
  • 论文案例研究法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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