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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的深海鱼
《劳动合同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琳仔仔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问题是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没有考评记录?有没有录用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拿出相应证明,仅凭一句话,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错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拖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就更难解雇你,就算解雇也必须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了。
Banyantree212
确实是通知后立即解除不存在提前所谓提前其实是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推迟而已这里不存在推迟,通知后立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被证明不符合要求:1、已告知或公示的录用条件;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等等事实上用人单位能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定要在该劳动者尚在试用期内时解除,哪怕是试用期的最后一天。否则一旦试用期满,就不能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了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依据你的问题我觉得用人单位作为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员工招聘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考核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对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态度。还有能否很好的胜任工作?跟同事之间的相处关系
可以的。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辞退员工的,然后也需要和员工进行沟通,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
单位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要提前三天通知你的,如果没有提前三天通知你的话,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继续留在公司上班,需要支付三天的代通知金。
具体时间未提及,但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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