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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007luffy
首页 > 论文问答 > 取消录用理由不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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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丽n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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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大家都了解怎么样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可以有以下渠道:1、协商一致解除 这个是最简单也是最难的一个方法,如果员工自己也有离职的想法,或是HR沟通技巧比较好,员工会主动提出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存在法律风险。 法律来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如果公司员工属于试用期,而且没有业绩,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如果是转正员工,建议可以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入手。 法律来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4、调岗或是培训 其实案例中就用的这个手法,调岗,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合法的还有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如果培训后还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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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电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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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小七ice

1、如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应当计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金(与你说的本月工作天数没有关系,工作天数只是用来计算你应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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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2016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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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喵呜

有补偿,看劳动合同法第40条。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仲裁或诉讼,学会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很重要,“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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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iling1221

貌似额外三个月的工资吧,你可以找公司所在地的当地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直接法庭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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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小恶魔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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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婷0302

1、单位属于违法辞退,不能胜任工作不得成为辞退的理由,只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辞退,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和47条,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补偿金,你可以要求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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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兮123

公司应当有一个恰当的评价制度存在去判断“不胜任工作”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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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的双鱼宝宝

试用期员工不胜任工作当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应当有年龄、学历、身体、工作能力等方面要求,且应在录用时明确告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评价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考核,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当属不符合录用条件。但用人单位对不能胜任工作,应当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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