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52

Aimy'ssmile
首页 > 学术期刊 > 退役军人病案管理策略研究论文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魅丽无限

已采纳

这问题都足够写篇论文了。

单是可思考、探索的方面,建议结合以下的结构:

1、部队和社会的差异;

2、明确自身的创就业兴趣范围,进行行业岗位的创就业信息收集;

3、明确自己的素质、能力、知识、社会资源等特点;

4、横向比较,做出对自己最合适的创就业路径,并做出相应计划。

更重要的,是找好监督人或师傅。

310 评论

大大的熨斗

申请人要提供相应认定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复印件;

2、军队医院证明复印件,具体指下列之一:

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军队体系医院原始病历(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驻边防、海岛等边远地区部队,按规定可以就近到地方医院治疗的,凭服役期间地方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地方医院原始病历);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3、盖有地方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4、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关于其生活状况证明;

5、本人近期1寸照片3张。

6、城镇户籍的,须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的,如选择自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须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社保证明。

回避申请书是指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审理本案的仲裁员具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的情况下,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请求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提交回避申请书,申请仲裁员回避,是仲裁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

303 评论

飞云纵览

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是国家的是一项重要工作,他们为军队和国防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复员退伍军人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就如何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思想政治稳定工作,我们还需进一步的深刻细致分析研究。 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生活、家庭状况等多方面着手,也要从我们自身做起,对复员退伍军人要有一种端正的工作作风态度。端正思想认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为军队和国防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离开部队后,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他们转业复员退伍到地方后,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是责无旁贷的。因此,我们要把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看成是自己关心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的一条主渠道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搞好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生命线。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到地方工作后,始终保持着人民军队的优良作风,积极参加地方两个文明建设并在工作中作出了较大贡献。他们当中,不乏优秀人才和先进分子,因此,我们要大力表彰和宣传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优秀人物和先进典型。一要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教育,使广大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了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好形势,并向他们实事求是地讲清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使他们认识到国家正在积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认识到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引导他们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充分体谅国家的难处,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使他们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二要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复员退伍军人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珍惜目前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大好局面,切实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反映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和正常程序,教育他们要高度警觉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者的煽动、教唆和挑拨离间,以实际行动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 落实政策待遇。落实好中央、省、市对复员退伍军人颁发的的各项政策, 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把复退军人稳定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复退军人专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调查摸底工作,继续落实好他们的的生活、工作问题。要搞好调查摸底,彻底摸清全市复退军人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复退军人的生活待遇。严格落实"四包"(包稳定、包脱贫、包教育、包管理)责任制,做到每项工作都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落实好复退伍军人的各项待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特别是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构建稳控体系。复员退伍军人的群体性上访,政治影响极坏,对社会的和谐稳定破坏力很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化解、防范和处置。解决这一问题,是从上到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共同责任,市县两级必须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有可行的防范工作措施,有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案;乡镇村组的工作重点在于化解矛盾,做好重点人物的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构建稳控体系,既要注意上下各级的纵向联系,做到沟通渠道畅通,也要注意周边地区的横向联系,打破行政地域限制,共同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现苗头,就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把群体性的上访控制在萌芽状态。

228 评论

suiningxiaohh

80年代的退役军人,奔60岁了,在部队,摸爬滚打练兵备战,到这个年龄腰腿疼,老胃病都找上了,和没当过兵的老伙伴相比,身体病痛多,退休工资给的少,一点当兵的自豪感也没有,见意这部法律给60岁以上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兵一视问仁发放生活补贴,让每位退役军人都有盼头。

163 评论

月光下的芙蓉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第三条: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五条: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

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第七条:国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退役军人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接收

第十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十一条: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件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人事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移交等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移交接收过程中,退役军人发生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其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其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章:退役安置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第十八条:对 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 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第十九条: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 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退役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优先安置。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第二十三条:退役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退役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时起 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护理和生活困难。

第二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对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第二十六条: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后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

第二十七条: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国家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 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认定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第三十二条: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国家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第三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向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就业创业

第三十五条: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本法所称残疾退役军人,是指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役的军人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第三十七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三十八条: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九条: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稳边固边等重点工作。

第四十条: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一条: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优惠服务。

第四十二条: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第四十三条: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优待和抚恤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 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五条:国家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四十六条: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十七条:军人退役时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四十八条: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四十九条: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收治或者集中供养服现役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孤老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一条:国家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二条: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

第七章:褒扬

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 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集中举行迎接仪式。迎接仪式由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十五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五十六条:机关、军队有关部门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等徽章。

第五十七条: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国防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方式,弘扬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参战退役军人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或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

第五十九条: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死亡的,可以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

第八章: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情况,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状况,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管理。

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解读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十五条: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

(二)、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文件的;

(三)、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四)、挪用、截留、私分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优待抚恤对象、标准、数额或者给予退役军人相关待遇的;

(六)、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十九条:其他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退役军人弄虚作假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第七十二条:退役军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适用本法。

第七十五条: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原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会同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等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

352 评论

相关问答

  • 冲突管理策略研究论文摘要

    格力公司渠道冲突改进办法作为一条价值链上的厂家与商家,因为都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所以在合作中,追求各自经营目标的双方必然会导致双方的冲突,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垂

    edward1015 4人参与回答 2023-12-10
  • 库存管理策略论文研究背景

    目 录摘要…………………………………………………………………………1Abstract……………………………………………………………………2 第一章 绪

    cathy101012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酒店管理策略研究论文

    三、酒店产品定位步骤酒店产品定位要达到的主要目的就是使顾客能够将本酒店与其他竞争对手区别开来。实现这一目的,通常必须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步骤一:确定竞争对手,

    甜甜的daisy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管理学控制军事案例研究论文

    “幻影雷”无人机或将开启空战新纪元近日,美国波音公司历时两年打造的新型无人侦察机“幻影雷”(PhantomRay)在圣路易斯举行了隆重的揭幕仪式。这款无人机外形

    恶狼追月 5人参与回答 2023-12-11
  • 人事档案管理研究论文

    你好,也许下面这篇论文对你有帮助,我也是才毕业的大四学生。 直接单击是打不开的,把整个地址复制到地址栏中,点转到就行了。

    沙发里的土豆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