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称论文知识库 > 泽楷论文发表

泽楷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

泽楷论文发表

,不但耽误事,还受气

是个,不要相信!不然您的钱都打水漂了!

很垃圾,发来的论文水平也很差,让修改推三阻四然后就是找不到人,千万别浪费钱

相当不靠谱,9月到12月,初稿是网上论文七拼八凑,发了修改意见,第一篇修改都出不来,售后直接不回复

泽楷网络科技论文发表

不靠谱,了1200多块钱,不要相信,写得东西就是垃圾,最后还是自己来写

如果涉及科技内容给您推荐《科技传播》杂志国家级科技学素期刊中英文目录知网 万方全文收录编辑部直接收稿

真的一点都不靠谱,收钱就不见人了。而且改来改去基本没有变

是个,不要相信!不然您的钱都打水漂了!

武汉泽楷科技论文发表

你好!能飞英语(langfly.com)为你解答~“林泽楷”的英文名字“Lin Zekai”

(一)在中国乃至国际的标准如下:

中国人名的英语写法,目前有两种习惯:

一、直接以汉语拼音表达,如"李小莉"-->"Li Xiaoli"。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1、姓名顺序保留汉语习惯,即姓在前,名在后,而不是按英语习惯,这是与当前通行规范不相容的。

2、姓和名作为两个组合分开书写,名的部分不要再分开,如上例"李小莉"不宜写成"Li Xiao Li",也不宜写成"Li XiaoLi"。

【两个字】如:张三,Zhang San

【三个字】单姓,如:李小言,Li Xiaoyan

复姓,如:诸葛亮,Zhuge Liang

【四个字】单姓,如:李雨中生,Li Yuzhongsheng

复姓,如:司马相如,Sima Xiangru

3、要注意专有名词首字母大写规则,也可以全部大写,但不宜全部小写。

(二)起一个英文名,再与汉语拼音的姓组合,这在文化层次较高的年青人中间比较流行,比如像"Peter Zhang"、"David Wang"、"Mary Zhao"等等。

在港台地区,由于其国际化程度较高,所以采用第二种方法的相当普遍。一些我们熟知的政经演艺名人,均有其专用英文名。

语言的目的在于交流,而交流的最高标准是便于使用、易于理解、避免混乱。

按照这一原则,起一个易读易记的英文名,再加上汉语拼音的姓氏,不失为将自己融入到国际社会的一个有力工具。这一做法在我国正逐渐流行开来。如搜狐总裁张朝阳的英文名:Charles Zhang;另一个IT业界名人吴士宏:Juliet Wu。

一点也不靠谱,大家千万不要相信它们,完全就是个。钱交了之后就完全找不到人了,好像人间蒸发了

真的一点都不靠谱,收钱就不见人了。而且改来改去基本没有变

相当不靠谱,9月到12月,初稿是网上论文七拼八凑,发了修改意见,第一篇修改都出不来,售后直接不回复

张明楷发表的论文

论文总数约400余篇1.《新刑法与并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 2000.12.《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3.94-1173.《Criminal Responsibility》Social Science in China 1995.1.101-1114.《论刑事责任》中国社会科学 1993.2.143-1555.《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 2000.16.《“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法学研究1997.37.《新刑法与客观主义》法学研究1997.6.93-1058.《犯罪概念探讨》法学研究1989.3.44-489.《关于类推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7.2.46-5110.《教唆犯罪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法学研究1986.3.42-441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法学研究1984.3.17-1912.《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中国法学 1999.613.《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中国法学1997.1.67-7314.《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中国法学1995.1.74-8215.《关于共犯人分类刑事立法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3.1.96-10416.《罚金刑若干问题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1.4.98-10517.《中国刑法の未遂理论》东京都立大学法学会杂志32卷1号,405-421,199118.《西德刑事法律的变迁》法学译丛1989.5.40-4519.《论修改刑法应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1997.1.65-7120.《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法学评论1997.221.《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学评论1995.1.72-7622.《外国短期自由刑简论》法学评论1991.2.81-8323.《对刑法第170条的修改意见》法学评论1989.5.55-5724.《浅论强奸罪的主体》法学评论1988.5.58-6125.《英国刑法中共犯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1986.4.70-7326.《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法商研究1998.227.《正确处理粗疏与细密的关系 力求制定明确与协调的刑法》法商研究1997.1.12-1728.《论绑架勒赎罪》法商研究1996.1.14-1929.《论刑法的谦抑性》法商研究1995.430.《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14-193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回扣》法商研究1994.3.1-632.《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法学杂志1998.1.7-833.《简论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政治与法律1997.1.11-1234.《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学家1996.335.《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故意》法学家1994.2.87-9136.《德日刑法中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1992.4.88-9237.《简评共犯的竞合》法律学习与研究1991.2.62-6438.《论疏忽大意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1.47-5239.《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法律科学1992.2.40-4240.《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法学1994.10.26-2941.《刑事政策的调整》法学1993.6.16-1742.《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学1992.7.22-2443.《简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学1991.6.31-3344.《论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545.《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商研究)1994.1.55-5846.《浅论毛泽东关于对罪犯实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增刊,12-1647.《德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1.58-6348.《监督过失探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3.1-549.《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4.52-5650.《对刑法分则第八章的修改意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3.53-5951.《论犯罪的动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1.61-6552.《再探犯罪未遂的特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4.70-7753.《试论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行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2.12-1554.《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2.30-3455.《论犯罪构成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4.40-4556.《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的展开》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177-197.199957.《危险犯初探》清华法律评论第1辑,118-142.199858.《大陆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刑法论丛第2卷,270-296.199959.《论不作为的杀人罪》刑事法评论第3卷,256-277.199960.《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1.9-14 1.《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一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9《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二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4《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2.《外国刑法纲要》(第一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3.《未遂犯论》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74.《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独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5.《刑法的基础观念》 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76.《刑事责任论》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57.《犯罪论原理》 独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108.《行政刑法概论》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39.《刑法学》(第一版) 法律出版社 1999.7《刑法学》(第二版) 法律出版社 2003.7《刑法学》(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007.8《刑法学》(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 2011.710.《法益初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 《法益初论》(2003修订版)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1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日本刑法典》 独译 法律出版社1998.913.《罪与金融罪研究》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14.《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15.《刑法学》(第五版) 与曲新久、陈兴良、王平、张凌、李芳晓合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16.《刑事疑案探究》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7.《刑事疑案演习》(一、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201018.《刑法学教程》(第二、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201019.《刑法的私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01]程序上的刑民关系[02]从生活中发现法[03]渎职罪中“徇私”、“舞弊”的性质与认定[04]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05]犯罪构成理论的课题[06]非常时期的刑法机能[07]论刑法的表述顺序与行为结构[08]商业贿赂、回扣及相关条款的法律性质[09]实体上的刑民关系[10]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11]置贿赂者于囚徒困境

试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

张明楷发表过的论文

论文总数约400余篇1.《新刑法与并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 2000.12.《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3.94-1173.《Criminal Responsibility》Social Science in China 1995.1.101-1114.《论刑事责任》中国社会科学 1993.2.143-1555.《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 2000.16.《“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法学研究1997.37.《新刑法与客观主义》法学研究1997.6.93-1058.《犯罪概念探讨》法学研究1989.3.44-489.《关于类推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7.2.46-5110.《教唆犯罪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法学研究1986.3.42-441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法学研究1984.3.17-1912.《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中国法学 1999.613.《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中国法学1997.1.67-7314.《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中国法学1995.1.74-8215.《关于共犯人分类刑事立法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3.1.96-10416.《罚金刑若干问题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1.4.98-10517.《中国刑法の未遂理论》东京都立大学法学会杂志32卷1号,405-421,199118.《西德刑事法律的变迁》法学译丛1989.5.40-4519.《论修改刑法应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1997.1.65-7120.《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法学评论1997.221.《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学评论1995.1.72-7622.《外国短期自由刑简论》法学评论1991.2.81-8323.《对刑法第170条的修改意见》法学评论1989.5.55-5724.《浅论强奸罪的主体》法学评论1988.5.58-6125.《英国刑法中共犯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1986.4.70-7326.《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法商研究1998.227.《正确处理粗疏与细密的关系 力求制定明确与协调的刑法》法商研究1997.1.12-1728.《论绑架勒赎罪》法商研究1996.1.14-1929.《论刑法的谦抑性》法商研究1995.430.《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14-193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回扣》法商研究1994.3.1-632.《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法学杂志1998.1.7-833.《简论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政治与法律1997.1.11-1234.《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学家1996.335.《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故意》法学家1994.2.87-9136.《德日刑法中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1992.4.88-9237.《简评共犯的竞合》法律学习与研究1991.2.62-6438.《论疏忽大意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1.47-5239.《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法律科学1992.2.40-4240.《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法学1994.10.26-2941.《刑事政策的调整》法学1993.6.16-1742.《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学1992.7.22-2443.《简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学1991.6.31-3344.《论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545.《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商研究)1994.1.55-5846.《浅论毛泽东关于对罪犯实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增刊,12-1647.《德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1.58-6348.《监督过失探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3.1-549.《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4.52-5650.《对刑法分则第八章的修改意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3.53-5951.《论犯罪的动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1.61-6552.《再探犯罪未遂的特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4.70-7753.《试论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行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2.12-1554.《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2.30-3455.《论犯罪构成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4.40-4556.《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的展开》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177-197.199957.《危险犯初探》清华法律评论第1辑,118-142.199858.《大陆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刑法论丛第2卷,270-296.199959.《论不作为的杀人罪》刑事法评论第3卷,256-277.199960.《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1.9-14 1.《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一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9《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二版)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4《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2.《外国刑法纲要》(第一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3.《未遂犯论》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74.《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独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5.《刑法的基础观念》 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76.《刑事责任论》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57.《犯罪论原理》 独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108.《行政刑法概论》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39.《刑法学》(第一版) 法律出版社 1999.7《刑法学》(第二版) 法律出版社 2003.7《刑法学》(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007.8《刑法学》(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 2011.710.《法益初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 《法益初论》(2003修订版)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1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1《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日本刑法典》 独译 法律出版社1998.913.《罪与金融罪研究》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14.《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15.《刑法学》(第五版) 与曲新久、陈兴良、王平、张凌、李芳晓合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16.《刑事疑案探究》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17.《刑事疑案演习》(一、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201018.《刑法学教程》(第二、三版) 独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201019.《刑法的私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01]程序上的刑民关系[02]从生活中发现法[03]渎职罪中“徇私”、“舞弊”的性质与认定[04]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05]犯罪构成理论的课题[06]非常时期的刑法机能[07]论刑法的表述顺序与行为结构[08]商业贿赂、回扣及相关条款的法律性质[09]实体上的刑民关系[10]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11]置贿赂者于囚徒困境

参考文献:① 袁定波:《修正刑法解决对虚假诉讼制裁问题》,《法制日报》2009年5月9日。② 魏新璋等:《对虚假诉讼有关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法律适用》2009年第1期。③ 王博:《论虚假诉讼与程序法规制》,《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0期。④ 王永亮等:《情节严重的诉讼欺诈行为能否认定为罪》,《中国审判》2008年第12期。⑤ 范跃红等:《浙江打击“虚假诉讼” 查办虚假诉讼案60件》,《检察日报》2009年2月19日。⑥ 余建华等:《虚假诉讼为还债机关算尽落法网》,《人民法院报》2009年4月21日。⑦ 吕霞:《移花接木转嫁债务》,《中国律师报》1999年1月11日。⑧ 杨玉秋:《虚假诉讼行为定性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7期。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⑩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典型疑难案件评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11} 王作富:《恶意诉讼侵财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特征》,《检察日报》2003年2月10日。{12} 于改之:《诉讼行为的定性及相关问题探究》,《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13} 潘晓甫:《伪造民事证据是否构成犯罪》,《检察日报》2002年10月10日。{14} 徐清宇等:《当今我国司法权威的缺失反省及重塑思考》,《法律适用》2009年第4期。{15} 刘远等:《诉讼欺诈罪立法构想》,《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年第2期。{16}{17} 柴春元:《诉讼打假:刑法手段不能缺位》,《检察日报》2009年5月17日。{18}{22} 张明楷:《论三角》,《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19} 《新加坡共和国刑法典》,柯良栋等译,群众出版社1996年版,第57页。{20} 《意大利刑法典》,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页。{21} 《西班牙刑法典》,潘灯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4页。{23} 张明楷:《自己所有但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构成罪》,《人民检察》2004年第10期。{24} [日]平野龙一:《刑法概论》,东京大学出版会1977年版,第217页。{25} 张明楷:《论妨害作证罪》,《人民检察》2007年第8期。 可以使用 NoteFirst 协助写论文,找文献。好使。

  • 索引序列
  • 泽楷论文发表
  • 泽楷网络科技论文发表
  • 武汉泽楷科技论文发表
  • 张明楷发表的论文
  • 张明楷发表过的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