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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和中国合作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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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和中国合作论文发表

回1 可以和师妹商量共同发表一篇论文。2 因为合作发表论文可以增加文章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并且可以减轻工作量和时间压力。3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发表论文需要公平合作,遵守学术诚信,确保作者顺利发表文章并获得应有的荣誉。同时,应考虑合作的主题是否适合并且互相信任的程度。

一方面,柬埔寨对于中国“海上丝路”战略的意义重大。北大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翟昆就表示,东南亚是“海上丝路”的必经通道,也是核心区域,而柬埔寨则是中国这一战略的“战略支点”。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专家许利平也指出,美国副国务卿访问柬埔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施压金边脱离中国的“丝路”战略,并将柬埔寨“纳入自己的印太战略”,柬埔寨是美国这一战略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柬埔寨战略位置重要。若中柬关系持续升温,中国在柬埔寨海军基地驻军,将极大缩短将军力投送到马六甲海峡的时间和路程,如果沟通印度洋(安达曼海)与泰国湾的克拉运河开建,中国通过柬埔寨、泰国将几乎废掉马六甲海峡,柬埔寨地位的将更加重要。所以十几年来,美国一直希望能够争取柬埔寨,然而尽管美国花大力来拉拢这个小国,但柬埔寨却依然倒向了中国,而且没有给美国留什么面子。

[摘要] 亚洲金融危机后, 面对新世纪世界经济发展及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形势,东亚各国加强合作的愿望不断增强,已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合作机制,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前景广阔,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存在两种可能的途径。 [关键词]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 10+3 东亚自由贸易区 1964年日本学者小岛清提出建立“太平洋共同体”(Pacific Community)的设想,但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东亚地区区域经济合作进展迟缓。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东亚各经济体认识到了加强本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性,这为东亚经济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一、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现状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18%以上,2006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1608亿美元。东盟已成为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 2001年11月16日,中国在“10+1”第五次领导人会议上建议,并与东盟领导人达成共识: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是未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从总体上确定了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架构。该《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将为中国和东盟带来互利双赢的局面。 2003年10月,东盟系列峰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中国与东盟达成了一项重要协议,双方同意一项大幅度削减关税的计划,以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根据这项减税协定,从2004年1月1日起落实“早期收获”计划,每年举办中——东贸易博览会。自由贸易区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落实,6个东盟国家(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及泰国)同意在2010年与中国落实自由贸易协定,其他4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延至2015年落实。同时,中国还正式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国家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这是中国第一次同一个地区组织结成战略伙伴关系。 随着互利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稳步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计划已于2005年7月启动。中国与东盟将开始按照2004年11月签订的《货物贸易协议》时间表,逐步调低7000种产品的关税,目标是在2010年以前将关税减到0或至5%。这意味着,一个人口超过17亿 、经济总值达24000亿美元、主要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日渐成型,将有力推动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在菲律宾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协议的签署为中国——东盟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2.其他国家在经济一体化方面的进展 (1)日本与东亚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02年1月,日本与新加坡签署了名为《日本和新加坡新时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日本与外国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东亚地区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项协定从2002年4月起生效。同时,日本希望以日新协定为模式,建立“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并希望以日本与东盟建立“共同体”关系为基础,实现整个东亚地区的合作,即从建立“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10+1)扩大到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10+3),并吸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加。2003年10月东盟峰会期间,日本提出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日本和东盟签署了《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决定双方从2005年4月开始谈判,到2012年落实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协定。 (2)日本——韩国自由贸易区的谈判。2002年3月,日本与韩国领导人在汉城会晤,同意由高层人士组成一个研究小组就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行性展开研究,该自由贸易协定提案将适用于两国1.7亿人口、共5万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情况。但由于农民及受保护企业的强烈抗议,此协定的落实将耗费时日。 (3)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年报,新加坡在2004年于约旦签定了自由贸易区协议,同时与科威特、卡塔尔开始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并计划与巴林、斯里兰卡进行磋商。而韩国则同新加坡、东盟、智利积极进行磋商。 3.“10+3”合作走向正常化的轨道 “10+3”经济合作机制是指东盟10个成员国与中国、日本、韩国之间的合作。1997年底,当时的东盟9个成员国首脑与中、日、韩领导人进行了首次会晤,东盟希望通过更有效的地区合作,促进东亚的经济增长。此后,每年年末,在东盟非正式首脑会晤期间都举行“10+3”的非正式首脑会议。 1999年11月,“10+3”领导人在马尼拉举行了非正式会晤,并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声明指出,为了进一步保持区域经济稳步增长,各个成员国应加强彼此间的政策对话和区域合作,建立区域资本流动监控机制,强化资金自我支持的相互援助体系,增强区域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这可以视为东亚经济区域联合的发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0+3”合作框架凸显了“东亚意识”,将有力推动整个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使合作走向机制化进程。 二、东亚经济合作的前景 目前全球经济正处在新一轮周期增长的进程之中,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发布的数据,2005年、2006年、2007年全球实际GDP增长率分别为4.9%、5.1%、4.9%。与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相伴的,还有国际贸易的迅速扩大和国际投资的明显复苏。2006年全球贸易增长8%。新一轮的全球经济增长为出口导向型的东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着高速增长,并与美国一道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两大支柱,2006年中国实际GDP增长率高达8.7%;日本经济出现良好增长势头,2006年日本实际GDP增长了2.6%,比此前10年间的平均增长率提升1.7个百分点。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的一大潮流,东亚也必然要汇入其中,顺流而进。东亚经济一体化不仅仅是一种构想,而是切实看得见的区域经济合作,而首先就可以考虑建立自由贸易区。目前,东亚国家建立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区的积极性很高,各种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政策建议、措施和外交活动层出不穷。在东亚地区整体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上至少有四种组织形式:“10+3”、“10+1”、“1+1”、“3”,即东盟——中日韩首脑会议、中日韩同东盟的双边合作、东亚地区国家之间的双边合作、中日韩之间的合作。 从当前的实际情势推断,在上述四种组织形式的共同磋商、共同存在、共同发展中,东亚地区整体建立自由贸易区存在两种可能的途径: 1.三个“10+1”自然融合为一体,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 所谓三个“10+1”,是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由于日韩认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将会削弱日韩对东盟的出口,并加剧日本、韩国产业向中国转移的步伐,导致日本、韩国的所谓“产业空洞化”。日本、韩国还担心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和营运中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可能导致日本、韩国在世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中被“边缘化”。由于这样的担心,日本和韩国政府在中国提出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后,积极行动,谋求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由于东亚地区主要国家都参加了自由贸易区安排,通过这种方式,以东盟为中心,最终将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 2.若干东亚国家间的双边自由贸易区交叉统一,最终形成东亚自由贸易区 当前,东亚各国对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颇感兴趣,试图通过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为地区整体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指导,影响将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已在区内建立或正在建立的自由贸易区将近10个。这些自由贸易区相互交叉,非常容易达成统一目标,从而形成整个东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区。 这两条走向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途径同时存在于当前东亚地区的经济贸易合作进程中。它们不是彼此孤立、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互包含、相互促进的关系。第一种途径对东盟内部加强合作产生了更大的压力,驱使东盟成员国为应付中国——东盟、日本——东盟、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而加强内部合作,也驱动中日韩三国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同样,第二种途径的发展促使该地区成员国为本国经济利益、经济主权和安全而寻求更强大、更多的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东亚地区成员国同区域内外经济体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不仅不会影响成员国建立地区自由贸易区的努力,还会推动它们积极促成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并会带来更高层次的合作——成立东亚共同体

柬埔寨官员说中国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这种说法是基于事实的。粮食是关系国家运动和民生的大事,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中国和联合国的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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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想构建人类命运的共同体。就要不大的扩大友好往来。与各国是互通有无增进贸易,造福于世界各国人民。

多国减停对华援助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影响难料新西兰对华发展援助简况2010-06-24 14:34 文章来源:国际司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中新发展合作始于1989年,主要以技术合作为主,最初形式是直接向有关项目单位提供无偿援助。1990年,新政府与我国政府建立了全面的技术合作关系。1997年,在中新技术合作框架协议下,进一步明确了中新发展合作以扶贫,技术转让和政策交流领域的合作为主。截止2010年4月,新方对华无偿援助累计约2610万新元(约1880万美元)。澳大利亚对华发展援助简况2010-06-24 14:32 文章来源:国际司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中澳发展合作是中澳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1年10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中澳技术合作促进发展计划协定》。迄今,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Ausaid)共向我提供6.2亿澳元(约合4.7亿美元)援助,已完成合作项目127个,正在执行9个项目。合作项目涉及农、林、牧、能源、交通、纺织、教育、卫生、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扶贫、体制改革、能力建设、农村发展等领域。中澳发展合作目前主要包括政府治理、环境发展、艾滋病防治等3个领域。2004年,澳向我提供2100万澳元,用于政府管理项目合作。从2007年开始,澳向我提供5000万澳元,用于5年的合作,重点支持卫生与艾滋病防治(2500万澳元)和环境发展(2500万澳元)两个领域。此外,澳发署利用援助资金,支持与我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丹麦对华无偿援助简况2010-06-24 14:30 文章来源:国际司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2005年12月21日,中丹两国政府签署了发展合作协定,标志着中止多年的两国间双边发展合作的重新启动。2006年初,丹麦政府在驻华使馆专门设立了发展合作处,旨在通过发展合作,促进其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与合作。根据丹麦政府制定的对华发展援助战略框架,2004-2008年度向中国政府提供3亿丹麦克朗(约5000万美元)的无偿援助,用于支持中国环境领域的发展,重点是在风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清洁发展机制等方面开展合作。荷兰对华无偿援助简况2010-06-24 14:25 文章来源:国际司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1986年,荷兰政府开始向我国提供无偿援助。1996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荷关于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截至2008年底,荷方共对华提供约1.64亿美元的无偿援助,共开展57个合作项目,支持在环境保护、法律合作、私营部门发展以及藏文化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欧盟对华无偿援助简况2010-06-24 14:23 文章来源:欧盟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欧盟于1984年开始向我国提供财政技术援助。1995年以前,欧盟对华提供的发展援助以扶贫为主,主要集中在农业和农村发展领域。1995年以后,欧盟调整了对华政策及对华发展援助政策,扩大了对华援助的领域。截至2010年6月,中欧发展合作项下共支持了75个项目,累计援助金额约7.3亿欧元。其中已完成项目58个,累计金额约4.8亿欧元;正在执行的项目17个,累计金额约2.5亿欧元。双方合作项目涉及经济与社会改革、贸易、司法、政府治理、农业、环保、能源、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众多领域。欧盟自2002年起在发展援助项下开始制定《国别战略文件》(简称CSP)。欧盟对中国的第一个《国别战略文件》涵盖2002-2006年度,将“支持中国的经济与社会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完善政府管理与法制”作为中欧发展合作的三大优先领域。根据该文件,欧盟在2002-2006年度的5年间,共向我提供约2.5亿欧元的无偿援助,涉及12个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都已开始执行。目前,欧盟正在执行第二个对华《国别战略文件》,涵盖2007-2013年度。该文件分两期《国别指导性计划》(简称MIP)实施。第一期MIP涵盖2007-2010年,资金总额约1.28亿欧元,计划开展11个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已经签署财政协议或已进入实施阶段,仍有少量项目在设计过程中。欧方正就第二期国别指导性计划(2011-2013年度)征求各方意见,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意大利对华无偿援助简况2010-06-24 14:22 文章来源:国际司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中意发展发展合作始于1981年,截止2010年3月,意方共向我提供约2.11亿美元的赠款。其中,已执行完毕项目36个,执行中项目12个,合作项目涉及公共卫生、综合扶贫、文物保护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自1999年起,双方恢复了发展合作年会制度。瑞典对华无偿援助简况2010-06-24 14:20 文章来源:国际司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瑞典国际开发署(SWEDIS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AGENCY, 简称SIDA)是政府机构,成立于1995年,其职能是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瑞典同非洲、亚洲、拉丁美洲以及中东欧国家和地区的双边及多边发展合作。自1985年开始,瑞典政府通过双边渠道共向我提供了约合6400万美元的无偿技术援助。2005年以前,我与瑞方的合作属松散型合作,政府间不签署任何文件。2005年后,双方开始签署项目换文。截至2010年6月,已签署项目换文并已完成项目18个,正在执行的项目10个,合作总金额约1209万美元。双方合作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性别平等和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合作方式主要有专家互访、联合研究和培训考察。近期,瑞典政府修改了对华技术合作《国别战略》,明确了未来合作将以“合作伙伴关系”的形式进行,主要合作领域为公民社会、环境和气候变化以及性别平等。多双边无偿援助国别介绍2008-06-03 16:32 文章来源: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网站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1、澳大利亚中澳发展合作是中澳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1年10月,中澳签署了《中澳技术合作促进发展计划协定》,澳方开始对华提供发展援助。迄今,中澳已完成126个合作项目,澳方提供无偿援助3亿美元;正在执行的合作项目10个,澳方提供无偿援助约7000万美元。合作项目涉及农、林、牧、能源、交通、纺织、教育、卫生、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扶贫、体制改革、能力建设、农村发展等领域。澳政府将在2010年前,每年对外援助规模从目前的20亿澳元提高到40亿澳元,对中国的援助稳中有降。2006-2007年度澳方将继续提供3800万澳元的援助。主要包括:政府治理,环境水资源管理,艾滋病及其他传染病防治等三个重点领域。此外,澳发署的对华援助特别支持与我国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合作与交流。2006年——2010年新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后的对华发展合作将主要以经验和政策交流为主,不再提供资金和硬件援助。中澳发展合作新方案的基调为确定为:“适应变化中伙伴关系的新战略”( A NEW STRATEGY FOR A CHANGING RELATIONSHIP)。如果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配合中央制定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建立和谐社会等战略,围绕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综合扶贫开发,平衡地区发展,加强公共卫生系统特别是重大疾病综合防治、促进生态资源保护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开发、提高执政能力、建立健全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私营部门发展等领域运作项目建议书,澳方认可的几率较高。另外,在促进区域合作、和平与安全、贸易投资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合作潜力与空间。地方试点与中央决策相结合是未来的合作模式。中澳合作还有两个传统的特色领域:奖学金项目(ADS)和扶贫小项目(SAS)。澳每年向我提供24为发展领域的奖学金名额,重点是中西部省份和与发展合作重点领域密切相关的中央部委和机构。澳扶贫小项目(SAS)广为人知,援助对象主要是中澳重点领域无法覆盖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特困山区和严重灾区。原则上5年内不在同一地区重复支持。2、加拿大中加合作始于1982年。20多年来,双方进行的合作涉及农业、林业、能源、交通、教育、通讯、环保、人才开发、体制改革和扶贫等众多领域,项目总数110个,已完成84个。对华援助总金额约7.6亿加元.(6亿美元).加拿大对华”国别发展规划框架(CDPF_COUNTRY DEVELOPMENT PROGRAMMING FRAMEWORK)和2005年5月加政府公布的国际政策(CANDA’S INTERNATIONAL POLICY STATEMENT)已成为中加发展合作指南.新国际政策包括外交、国防、商务和发展四个部分。关于发展部分,新政策明确指出到2010年,CIDA至少将其三分之二的双边援助集中用于25个国家(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环境可持续性(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和政府治理(governance)作为今后中加发展合作的两个重点领域。也逐渐向政策和立法等高层次发展。3、丹麦(丹发署 DANIDA)1989年停止,2005年恢复对华援助。根据2004-2008年对华发展援助战略框架,丹麦政府将在未来四年内,向中国政府提供3亿丹麦克郎(约4000万欧元)的无偿援助,用于支持中国环境领域的发展,重点是在风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清洁发展机制等方面开展合作。目前,合作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各部委作为中方的执行机构。4、欧盟1984年开始对我财政技术援助。1995年以前,欧盟对华提供的发展援助以扶贫为主。主要集中在农业领域。1995年以后,调整了对华政策及对华发展援助政策,扩大了欧盟对华援助的领域。迄今,发展项下支持了60个项目,累计金额6亿欧元。涉及农业,环保,能源,教育,卫生,贸易,司法和政府治理等众多领域。中欧双方将加强在发展合作领域的合作,优先领域仍为“支持中国的经济与社会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完善政府管理与法制”。管理模式为:集中管理(CENTRALIZED) 和分权管理(DECENTRALIZED)。集中管理项目又分两类, 一类由欧盟总部或委托其驻北京使团直接负责,中方对项目实施的参与仅限于政策咨询,而不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另一类集中管理项目, 由欧方牵头成立项目的指导委员会,中方(商务部)作为主席单位共同参与项目的管理,项目的主要参与方作为观察员参加项目的指导委员会。在分权管理模式下,中方(商务部)将与项目的牵头实施单位共同成立项目指导委员会,欧方将作为有发言权的观察员参与指导委员会。在项目实施上,中方将牵头实施部门将成立项目的执行办公室(project task force –PTF)任命全职的项目主任,欧方将不再派遣欧方项目主任,只派欧方长期专家组长,负责协助项目主任工作,为项目活动开展提供咨询服务。5、德国1982年,德国开始对华提供无偿。2006年,两国关系合作优先支持下列领域:中国西部城市综合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政策合作;能源利用效率;企业社会责任;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优化利用。根据两国发展战略政策对话,未来两国技术合作的重点领域:经济体制改革,法律合作,金融系统发展及就业促进;环境政策;自然资源管理;能源及城市发展;环境友好的交通系统。目前合作特点:1)合作领域相对集中(今后的合作将主要集中在环境政策咨询、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律合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新能源开发利用、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2)资金规模逐年减少3)合作形式呈多元化趋势。4)硬件援助比例减少(主要以人员培训,专家咨询等形式合作,硬件比例已不足15%,中方也得不到现金援助);5)项目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高。(由单个项目project转为框架项目programme,项目主要在国家层面实施,个别项目在所选择的示范省份执行)。6、意大利1981年开始与我国进行“三年一期”的双边发展合作,意大利外交部发展总司代表意政府负责向我提供无偿援助,主要用于急救医学,农业开发,基础卫生和教育,文物保护,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2005年年会上,意方表示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仍为重点援助国家。双方商定公共卫生、综合扶贫、文化保护、环境保护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为两国发展合作的优先领域。并继续提供奖学金,用于支持中国学生赴意留学及开展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7、日本日本政府对华官方发展援助ODA分为无偿援助、日元贷款和技术合作三大部分,分别由商务部、财政部、科技部主管。其中,无偿援助包括:一般无偿援助、小规模无偿援助、文化无偿援助、紧急无偿援助等。从1981年到2006年6月,我部接受无偿援助总额约1384亿日元(约12.6亿美元),执行各类项目139个,设计卫生,环保、教育、农业、扶贫等多个领域。2005年3月, 日方向我正式通报计划于2008年与日元贷款一起终止大规模对华无偿援助,但可探讨继续提供小规模无偿援助、开展文化、环境和人才培训领域的相关合作活动。2006年3月,日方向我通报,今后日本对华无偿援助将集中在环境保护与传染病防治、增进两国交流与促进相互理解两个方面。8、韩国2001年正式中韩合作。韩国国际协力团中国事务所Korea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 (KOICA) 负责韩国对外发展合作。合作领域:林业;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建设。9、荷兰1986年,荷兰政府开始向我国提供无偿援助。2006年,荷兰政府计划提供1450万欧元,支持在环境保护、法律合作、私营部门发展以及藏文化保护等领域的合作。PSOM项目: 2003年12月,中荷两国政府签署了“新兴市场促进”PSOM项目谅解备忘录,荷兰政府每年提供200万欧元无偿援助,用于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并鼓励中荷私营部门间的投资与贸易发展。PSOM项目优先选择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通过增加当地就业、转移技术、与当地中小企业合作等,最终为消除贫困做贡献。中国每年可有4个项目获PSOM预算支持,平均每个项目预算约为50万欧元,项目执行期2年。领域:农业;能源和环境;交通和基础设施;水资源。详情:中国亚洲协作(AF):旨在通过科学技术合作,知识转让和交流,并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加强中荷双边关系。该项目重点内容为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对荷兰及中国学术机构提出的合作意向提供支持。通过建立合作项目开展培训、技术合作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合作将至少包括一个中国和荷兰的与经济或社会相关的机构。鼓励私营部门的参与。年度资金总预算210万欧元。对每个项目的最大投入至多45万欧元,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80%。执行期2年。重点领域:私营部门发展、能源、水管理、农业、卫生;环境;完善政府管理。详情:、新西兰中新合作始于1989年,合作领域以小规模扶贫项目为主,正在探索在政策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扶贫项目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基础教育(扫盲、图书馆和学校)、基础卫生(妇幼健康或社区健康活动,卫生意识的教育等)、小规模经济活动或可持续生产活动、小规模基础设施(市场、卫生和教育设施)、国内小型研讨会、培训活动等。11、挪威挪威开发合作署(NORAD)是代表挪威政府对外提供发展援助的机构。1996年始,挪威政府将中国作为重点援助的国家,环保领域是挪威对华援助的优先领域。自1995年中挪双边环境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两国在污染处理、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等多方面开展可富有成效的双边合作。但目前,挪威在华开展的合作项目基本上由环保总局负责管理和实施。所以各单位在制定项目建议书的过程中,要主动征询各地环保局的意见。12、瑞典瑞典国际开发署(SIDA)是政府机构,隶属瑞典外交部,职能是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瑞典同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及中东欧国家和地区的双边及多边发展合作。瑞典国际开发署目前正在制定2006年-2010年中瑞发展合作国别战略文件。该战略涵盖了与中国在环境保护、司法合作、生态建设、妇女平等参与及HIV/AIDS防治等多方面的合作内容。2010年后,瑞方将以新的合作模式,加强与我在环境保护和人权等领域的对话与合作。13、英国DIFD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负责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扶贫。英国的援助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为宗旨,重点领域在减轻贫困、减免债务、实施“良政”和人权、妇女权利、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及防止冲突和灾害等方面。从援助额看,2002年英国为世界第5大援助国,前四位是美、日、德、法。英国的援助包括国际发展援助、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和军事援助等,发展援助分为官方发展援助和非政府组织机构的援助和慈善活动等,但以官方发展为主。英国的发展援助分为双边援助和多边援助。双边援助以技术合作项目为主,多边援助主要是对欧盟的捐款。从地区来看,双边援助主要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亚国家。2006年5月,DFID发表《2006-2011年对华援助计划》,确定了今后5年对华援助重点仍然是帮助中国减贫和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以下简称MDG)相关的领域。其主要内容为:基础教育、艾滋病的防治;肺结核防治;水资源管理,水供给及卫生。14、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合作关系简况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是世界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人口和发展领域援助的最大国际援助机构,总部设在纽约,理事机构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人口基金执行局,由36个成员国组成。人口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各国政府的自愿捐款。人口基金的年度总资源约为5亿美元。人口基金的援助涉及三大领域:一是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性健康领域;二是人口和发展战略;三是倡导倡导:人口基金支持宣传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精神、原则与目标。上述目标包括生殖健康与权利;提高妇女地位;加强国家在制定和执行人口与发展战略方面的能力;减少教育领域的性别差距;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人们对人口与发展问题的认识;为人口与发展领域筹集资金。欧洲对华无偿援助情况2005-01-28 15:57一、总体情况介绍欧洲国家对华双边无偿援助的管理工作可以用五句话进行概括:1.国别多;2.项目大;3.领域宽;4.地域广;5.层次多样1. 国别多-截止目前,由我们负责对外协调的援助国别包括欧盟、德国、意大利、英国、荷兰、挪威、瑞典、比利时、卢森堡、捷克、希腊、哈萨克斯坦、丹麦13个欧洲国家和组织。另外,我们正积极对外开展工作,争取与西班牙、法国等更多有意对华提供无偿援助的欧洲国家建立官方发展合作机制。2. 项目大-截至到今年11月,欧洲国家对华无偿援助的项目总数约为500 个,累计约23亿美元。尽管援助金额及项目数量有限,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无偿援助项目有利地推动了我国特别是贫困落后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成为落后地区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经验和技术的一个重要渠道。3. 领域宽-中、欧发展合作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涵盖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如:综合扶贫、教育、文化交流、文物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政府管理、贸易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艾滋病防治、社会保障、救灾及残疾人扶持等领域。

建立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规范化管理,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惩罚力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度。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违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

中国合作经济论文发表

经济学普刊,2月份前发表,时间还算充足,有需要见下方。

国共第一次合作方式形成分析摘 要 国共第一次合作的形成对中国革命的局面产生重大的影响,本文试图分析国共合作方式最终形成的原因。关键词 国共合作 党内合作 党外合作采取何种方式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是当时苏俄及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和孙中山国民党三方争执的焦点,也是关系到国共合作统一战线能否最终建立的关键所在。1.早在国共合作酝酿时期,共产国际代表达林曾向孙中山提出国共实现两党平行合作的“党外合作”建议,但被孙中山拒绝。首先,“以党治国”思想是孙中山拒绝两党平行合作的思想根源。“以党治国”,其实质是一党治国,即要以他创建的中华革命党或中国国民党来治国。早在创建中华革命党时,孙中山就曾指出:“非本党不得干涉政权,不得有选举权,故将来各埠选派代表,非本党人不可。”同时,将革命阶段划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提出此期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这就比较明确地体现了以中华革命党一党革命的思想。改组国民党后,他秉承中华革命党的主旨,强调依靠改组后的国民党去改造国家。因此,孙中山在与国际代表商谈国共合作方式时,强调:“国民革命,惟本党负有历史的使命,非加入本党,无由为国民革命而尽力。且当国民革命时代,一心一德,惟本党之主义是从。”由此,也就拒绝了国共两党平行合作的建议。况且,孙中山只将中国共产党当成“共产派”,孙中山在谈及国共两党相互关系时曾讲:“国民党系我创立唯一之政党,而共产派则为赞成俄国列宁主义学者有志之一派,国民党固有加入该派者,然国民党始终为国民党,共产派始终为共产派,而为其独特活动而已,不能必言其互相提携也。”可见在孙中山看来,中共只不过是羡慕俄式革命的有志青年派,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同时,孙中山对中共信奉的共产主义认识也是模糊的。他有时认为:“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实无别也,俄国革命之成功,不过行民权、民生二主义而已。”而且,他有时又认为苏维埃政权和共产主义不能适用于中国。正是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矛盾,使他不能平等地对待共产党,并拒绝两党平行合作。另外,担心领导权旁落,也是孙中山拒绝两党平行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孙中山对外联合苏俄,对内改组国民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巩固国民党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和力量基础,不希望看到共产党在苏俄的支持下强大起来,与其争夺革命的领导权。因此,他在积极推动国共合作的同时,又时刻警惕中共“包揽俄国外交”,“独得俄援而自树一帜”。参加过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张国焘回忆说:“孙先生素来自视为中国革命的唯一领袖,在他的旗帜下,可以包容一切革命分子。”但是,要“自树一帜,与吾党争衡”却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他虽然“允许在其党内进行共产主义宣传”,也认为共产主义是三民主义的好朋友,但决不容许“朋友”成为主人,共产党必须服从他的领导;否则,“我必弃之”。孙中山坚持认为,国共合作必须以国民党为主体核心,国民革命的领导权必须属于国民党。这是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人对国共合作及其领导权归属问题的基本立场。孙中山坚持党内合作而拒绝两党平行联合,正是该立场的集中体现。2.苏俄及共产国际竭力促使中共接受“两党合并”的方式。孙中山拒绝了国共两党平行合作的建议之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达林又提出实行“两党合并”的新方案就是指“共产党作为一个政党加入国民党”,而“不是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中共清楚:两党如此“合并”,将使共产党的独立性荡然无存,最终党的组织也将被无形取消。苏俄及共产国际代表自然深知这种严重后果,之所以还执意作出这样的决定,首先,是共产国际对中国实际了解不甚清楚,有明显的轻视共产党而重视国民党的倾向。在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眼里,当时中国似乎不具备产生共产党的必需条件:“中国极为落后,从经济状况看,要在当前建立一个共产党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只有在国民运动进一步发展时才能产生共产党”,中共“诞生的太早了”。他向共产国际执委会汇报情况时说:中共是由一些“不懂马克思主义,缺乏社会主义实践”,“倾向社会主义的学生”所组成;他们“从来没有同工人阶级有过紧密的联系”,“也不支持罢工”,对中国的政治生活没有什么价值,所以“作为一个宣传团体会更好一些”。因此,马林反对国共平行合作的方式,认为中共既同“国民党一道工作,但又对其保持独立,这必然会使那个小团体的人们成为一个毫无意义的小宗派。”所以,他极力主张中共放弃“对于国民党的排斥态度,到国民党中去进行政治活动”,否则,“前途是暗淡的”。相反,马林看不到国民党软弱涣散、成份复杂的弱点,过高地估计了其力量。他认为,国民党是知识分子、华侨、士兵和工人组成的一个多阶级联合的松散组织;由于孙中山长期和工人有接触,因此这个党与工人群众的联系十分紧密。他甚至认为,国民党领导层中“有一些具有马克思主义素养的人”,他们“决不比我们共产主义团体中工作的马克思主义者逊色”。其次,苏俄及共产国际在促使国共合作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它在远东地区的安全。勿庸置疑,列宁及苏维埃俄国对中国革命的帮助是真诚的。但是不可否认,十月革命后的俄国急于和孙中山国民党实行合作,关键是出于对其新政权安全所作的考虑。当时,苏俄为打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武装进攻和经济封锁,急欲在东方特别是毗邻的中国寻找合作伙伴。它先后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帝俄时期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取得中国人民的同情和好感。苏俄的目的,一是近期的,即指望孙承认其继续驻兵外蒙,并维护其在中东铁路上的管理权益;二是从长计议,指望孙中山的国民党控制了中央政府以后,“承认苏俄并与它订立同盟条约”,以彻底打破帝国主义国家的威胁和封锁。因此,苏俄在1923年1月的《孙文越飞宣言》中以“国际纪律”强压中共接受“两党合并”方式。共产国际强调国共合作必须服务于苏俄的外交政策,要求中共“在国民党内竭力反对孙中山与军阀的军事勾结”,因为“这些军阀是敌视苏俄的外国资本的代理人”;“中国共产党应当对国民党施加影响,以期将它和苏维埃俄国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进行反对欧洲、美国、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可见,中共在苏俄和国民党面前只不过是二者利益交换的一个筹码。3.年轻的中国共产党顶住各种压力,从实际出发探寻出“党内合作”的合作方式。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举行特别会议,专门讨论国共两党的合作方式问题。会上,马林为促使“国共合并”,进一步向与会者施压;而绝大多数与会者依然强调:这样做势必“混合了阶级组织”和“牵制了我们的独立”。就在双方争执不下、陷入僵局的时刻,李大钊提出了一个新建议:即共产党员有条件地加入国民党,并以少数领导人的率先加入作为两党实现合作的桥梁。这个意见化解了争论双方的尖锐矛盾,使大家心平气和起来,会议由此出现了转机。经过进一步协商,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代表终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共产党员“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国民党”,实现国共两党“党内合作”。这一方式与马林提出的“两党合并”相似,但二者间有本质区别。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后,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一部分党员独立于国民党组织之外,可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壮大。1923年12月,共产国际执委会通过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关系问题的决议》采纳了中共提出的“党内合作”方式。决议特别强调:中国共产党绝对不能在斗争中卷起自己原来的旗帜。1923年6月,中共“三大”正式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此揭开了国共“党内合作”的序幕。实践证明,这一合作方式对国共双方都是有利的,对中国民主革命的实际进程也是有利的。第一次国共合作具体方式问题的解决,表明了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尝试把马列主义理论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独立自主地解决自己的问题,充分显示了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的统一。当然这种合作方式短期性、策略性很强,这也为双方合作的破裂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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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会和投稿中介合作吗

作者时间安排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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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发核心期刊只建议自己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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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师合作发表论文

确实容易发一点,但是前提是你老师比较牛,如果一般的话和你自己发效果是一样的。含金量小很多,第二作者国内一般不认

1年。论文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平时的实验进行相结合而制造出来的产物,中南软件工程大三学生和实验老师要一起合作实验进行分析数据得出结果,需要一年的时间进行论证,此观点是正确的,才可以写入到论文当中。

肯定不行的,会被查重的。

在论文没有被撤销前是不允许再次使用的 否则你可能会判定为抄袭剽窃 所以建议你先追究责任 然后请另制作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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