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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的逆二次幂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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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的逆二次幂定律

应该是开方吧,2的3次方等于8,也可以说2的3次幂。逆运算就是8的3次开方等于2。

以前坐火车,还能遇上火车推销员,且不说他们的销售话术有多成熟能迅速引起大部分乘客的注意,以及他们选择销售的商品的准确:低值易耗,真有什么问题,流水的乘客直接丢了也不会想到投诉销售员或者商家。单看看这些销售员巧舌如簧、声情并茂的演绎,让乘客们笑得前俯后仰、忍不住与他们打诨,现场气氛相当火爆……我在想,这些人如果上电视做演员、到台上去演讲,应该也不必专业人士差吧。         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还真无处不在,例如发廊里的tony老师经常迷之自信给你推荐发型、保险公司的培训经理、微商的高管们,各行各业都有其顶尖的牛人——这就是幂律定律。         1895年,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尔佛雷多•帕累托在研究国家的财富分布时,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每个国家的财富都呈现出一种分布方式,少部分人占据了大部分财富,而大部分人拥有少量财富,在坐标轴上,这是一个头部严重想左靠拢,还拖着长城尾巴的分布。用数学表达就是:节点具有的连接数和节点数的乘积是一个定值,被称为“幂律分布”。简单说,在一个系统里,如果拥有1万元得人有10个,那么拥有1000元的人就有100个,而有1万人只有10元钱。         幂律定律的第一个特征,就是高度的不平均。最通俗的表达就是“二八法则”“马太效应”或者是“长尾理论”。20%的客户带来80%的生意,20%的人带来80%的财富,20%的词汇带来80%的信息。很快,科学家路线发现这种分布方式在自然界和人流社会处处皆是,地震暴发的频次,月球上陨石坑直径的分布,语言中单词的分布,国家人口的分布,网页点击的次数,论文被引用的次数,奥斯卡奖项的分布,全部都符合幂律定律。这种分布被称为“可预期的不均衡”。说白了,不公平就是大自然的一种常态。         幂律的第二个重要特色,是分形。分型就是“一个个图形细分后,每一个部分都是整体缩小后的形状”。同一个形状在不同大小尺度下一再重复,就是分形。这种情况在自然界随处可见。人体肺叶细胞和陆地上的河流流域很类似,叶片、雪花上,你都能看到这种分形的现象。         社会系统也是一样。城市间的GDP符合幂律,这些城市里的起因规模符合幂律,这些企业里的部门重要程度符合幂律,这些部门里的人员重要程度符合幂律,具体到一个人,做事情的投入产出比也符合幂律。         每一个小的细分领域的最优秀的人,优秀程度都差不多。一个奔波于城乡的优秀推销员的智商和能力,并不比一个投行的顶级高手差。同样,即使在竞争最激烈的领域里,都有混日子的人,他们的水平也一样普通。他们仅仅是卡在了一个头部行业,他们的收益就比普通人高出很多。         优秀是幂律规则的简单显现,——天时、地利、人和,取势、明道、优术,不管是兵法还是商道,都把时机和展位放到了个人努力的前面,与其哀叹社会的不公,不如尽快挑头部赛道,抢占头部,享受红利。         世界就是不公平的,停止抱怨,接受它。阶层分化是开放社会的必然趋势;持续学习,扩大视野,提高效能,向正确的方向移动。既然确知一份努力在不同的位置会有完全不同的收益,既然理解世界的不均衡,为什么不主动移动到高概率的地方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你可能也注意到这样的现象:

你看,这些现象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它的数据波动非常地大,少数点的数值特别高,大多数点的数值都很低,最大和最小点之间,可能相差好几个数量级。在统计学上,把这种情况叫做 “ 幂律分布 ”。

幂律分布的形状,是一个不断下降的曲线,从最高的峰值开始急速下降,后面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

世界是不公平的,真实世界给我们展示的,就是这样的幂律分布。

第一个为幂律分布命名的是经济学家帕累托。他发现,在19世纪的意大利,极少数的富人赚走了绝大部分的钱,大部分家庭的收入都很低。他的这一发现被后人称为 “帕累托法则”,也叫“二八定律”,也就是20%的人获得了80%的收入。

《新约.马太福音》 也这样说:“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

因此,幂律分布也可以叫做“ 马太效应 ”,就是 “穷者越穷,富者越富” 。

生活中,我们都喜欢有威信的人,我们总是想和混的好的人交朋友,我们同样都喜欢去好的公司上班,比如腾讯,阿里,我们也喜欢明星,如果有一天发生了天底下最难以应对的混乱,我们希望寄人篱下,每个人都希望能依附最强者…等等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在扩展一个网络,这种符合幂律分布的网络,又被称为“无标度网络”。

无标度网络的特点,是节点的中心度相差悬殊,无法用均值或方差等指标来反映分布的聚合或者离散程度,所以,我们把它叫做“无标度”。

真实世界的网络,大部分都是无标度网络,都遵循的是幂律分布。

在社交网络中,一个人的朋友越多,就越有可能认识新朋友。

在互联网上,一个短视频的点击量越高,就越容易被更多的人看到。

在学术界,一篇论文被引用的数量越多,就越有可能被其他的论文引用。

幂律分布产生的原因是优先连接。新加入到网络中的节点,更倾向与超级节点产生连接。静态地看,你会看到不公平,但是,动态地看,你会看到新的机会仍然在不断涌现。

论文合理二次发表定义

:(l)要求该论文首次发表的期刊编辑和我刊编辑均同意发表作者的同一篇文章,作者需要向我刊提供首次发表该文的编辑部的书面许可,以及该文首次发表的出版时间和论文的复印件、单行本或原稿;(2)二次发表的时间至少应该在首次发表后1周;(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该面向不同的读者,通常译成短篇论著的形式发表即可;(4)二次发表的论文必须完全忠实于原论文,忠实反映首次发表版本的资料及论点

学术界有一条不成文法,即不能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是学术失范的严重表现之一,它比剽窃抄袭不见得“好”多少。一般期刊会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中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Transfer of Copyright Agreement”。 何为“一稿多投”呢?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的任胜利博士指出,“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谈到一稿多投,就会涉及“一中一洋”问题,即一篇文章,两种语言出版。这是国内比较流行的做法,可以大致分为两种情况:1) 发表在国外会议上的文章,翻译成中文在国内杂志发表;2) 发表在国内杂志上的文章,翻译成英文在国外杂志发表。 “一中一洋”算不算是一稿多投呢?任胜利博士将其归属为“二次发表”。所谓二次发表,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二次发表是允许的,但任胜利博士同时也指出,二次发表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已经征得首次和二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并向二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 2) 二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 3) 二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4) 二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采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在某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其内容改动多少之后再投稿就不算是一稿多投呢?Keng H. Chung教授说可以参照论文的主题,至少两篇论文的主题不能重复,否则就算是一稿多投。任胜利博士给出了不属于一稿多投的情况,如下: (1) 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或会议板报形式报道过的研究结果。 (2) 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以上数据的论文。 (3) 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简单的内容描述)。 paper manual(中国石油大学).part1.rarpaper manual(中国石油大学).part2.rarpaper manual(中国石油大学)目录.jpgpaper manual(中国石油大学)目录2.jpg

期刊论文发表有次数限制吗?中级职称及以上级别的职称基本都是需要发表若干篇职称论文的,发表若干职称论文最好的办法就是早准备早发表,但一些作者由于种种原因耽搁了发表,几篇论文打算集中发表,职称评审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一年发表两篇或更多的文章,只要作者时间安排合理,最终也能按时提交职称论文,一年发表两篇或者更多的职称论文是没有问题的,但有些职称评审文件中会明确规定职称论文不能集中同一时间发表尤其是不能集中发表在同一刊物上,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集中发表了。 很多职称申报者不是很清楚论文发表时间的有效期,有的一次突击发表2、3篇。根据众多作者的论文发表经验,原则上最好是一年一篇,或者1年2篇的话,发表时间上最好错开下。主要是给评审老师留下一个比较好的印象。至于发表时间间隔多久,职称文件一般没有对此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按照我们推荐的最佳做法就行,也就是一年一篇。当然,有部分朋友可能没有提前做好准备,2、3个月左右发表2篇也是可以的,所以,这里我们提醒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论文发表的准备,这样给自己留出充分的时间。 职称论文发表时间很关键,往往决定了作者能否晋升,如何把握好论文的发表时间需要作者先了解清楚当地或是本单位的具体时间要求,按照要求合理规划积极准备,总体来说职称论文发表是宜早不宜晚,广大作者要尽早准备为好,最好不要出现集中发表的情况。

“近来想投一篇文章,可是看了很多期刊,都声明严禁一稿多投。我觉得这种约定完全是对作者的限制,耽误了作者的时间。所以我很纳闷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呢?我同时投稿给两个期刊,谁先录了,我就在谁上面发表。假如两个期刊都同时录取了的话,我给哪个期刊发审稿费,该期刊才会录用啊。这样就不会出现一稿重复发表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过类似的想法或者做法,这样做看似很巧妙,事实是这样吗?今天来说一下“一稿多投”行为的危害 :什么是一稿多投?比较规范的定义是:“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 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 多余发表(redundant publication)或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简单来讲,一稿多投有两层含义:一是同一篇文章在两个或者多个刊物刊登;二是同一篇文章向两个或者多个期刊投稿。“一稿多登”,是绝对禁止的。这是科学界严厉指责的行为, 因为其: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明确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接下来具体说一下“一稿多投”的问题。在文章送审的时候,每个杂志社都有一个投稿须知,其中有一条非常清楚:请勿一稿多投。在双方约定之后,作者继续把文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首先违约。外国杂志社间都有一个联盟,如果发现作者一稿多投,所有的杂志基本都会作者挂上黑名单!这就意味着以后你就别想在这个期刊上面发文章了。国外对一稿多投处理较严重,一般来说被发现之后,该期刊所在的数据库以后你也不必投稿了。当然有的人耍小聪明,跨库一稿多投,被发现后,两个数据库都会把它列为黑名单。国内杂志社之间目前还没有形成如国外那样规范的联盟,但是小联盟是存在的。你可能不知道,很多社是兄弟社。很多社里的社长之间,主编之间,责编之见,小编辑之间存在着或深或浅的关系,或者他们本身就是朋友、同学、老乡之类的关系。他们私下里有沟通、交谈、交流,一旦你被某个编辑发现一稿多投,你不仅仅只上了这个期刊的黑名单,其实你已经上了所有与这个社有接触的兄弟社的黑名单。另外,国内的检测系统都是有记录功能的,你的文章每检查一次都会被记录,等你第二次、第三次投稿检测的时候,编辑是会看到的,很明显就知道是一稿多投。所以,为了您自己的学术未来,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可能你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影响面会这么广,会这么严重。中州期刊联盟,专注学术发表。

论文二次发表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扩展资料:

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可以的,两者性质不同的,而且硕士毕业论文就是根据几年的研究成果撰写出来的,所以当然可以发表期刊。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名词解释: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这个需要要看你和当时上传的网站签约没签约了。如果当时已经签约了的话,是否签约网站是首发。如果是的话,想要投放,需要要经过投放官网的同意才行。发表的时候肯定会有个是否本站首发。如果点了的话就是属于签约了。这个是可以商量的,如果你在他们那没盈利你完全可以投放到杂志社去。

二次论文发表

可以看一下部分期刊的投稿须知,部分期刊认为对同一组数据从不同角度论述不属于一稿多投。因此,有理由认为这样做是可以的。对同一个观察对象,不同的人通过观察得到不同的结论,这应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没有什么不妥。不同研究内容的论文,侧重点不同。使用同样的数据和研究方法,用不同语言写成二篇论文,只要侧重点完全不同,是没有问题的,当然,每次引用时必须标示来源信息,比如在研究方法部分,应表明早前发表的论文中谈论过相同的方法,并标注出处。第二篇论文与第一篇的内容要完全不同,意思是文献回顾﹑讨论﹑研究结果的呈现方法等各方面应有明显的不同。如果两篇论文的侧重点和表达方法分别不明显,有可能被视为一稿多投,要特别谨慎小心。要是你觉得两篇文章很相似或有很多重复的部分,可以考虑把第二篇作为二次发表文章。如果能取得二家期刊编辑的同意,内容相同或相近﹑语言不同的论文可以再次发表。根据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的准则,再发表必须符合以下规则:作者必须取得双方期刊编辑的同意前后发表的时间至少要间隔一个礼拜再发表是为了传播给不同目标阅读群体再发表论文必须确实呈现第一次发表中的数据及解释再发表论文要清楚告知读者该文已在别处发表过,并加注首次发表的各项信息再发表的论文题目必须要清楚表达这篇论文是属于再发表

可以的,由于是同一批实验,所以这是可行的。但是,要确保每篇论文的内容都不重复,并且能够独立体现实验的结论。

并行发表不算学术不端。并行发表虽然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并行发表需要具有“翻译权”,论文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一般情况下作者自己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需要翻译成其他语言进行二次发表。但在出版过程中,期刊出版单位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为了保证论文出版后的信息传播往往要求作者将论文的部分著作权转让给期刊出版单位。如果作者一旦与期刊出版单位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那么协议所涉及的著作权就归期刊出版单位所有。所以,作者如果要对一次发表的论文进行翻译并实行二次发表,就需要了解自己的“翻译权”是否包含在著作权转让协议之中。如果已经转让给了期刊出版单位,那么作者就无权实行并行发表。如果作者已经将翻译权转让给了出版单位,那么作者实行并行发表之前则需要征得著作权所有人出版单位的同意。其次,应当在二次投稿时向投稿的期刊编辑部明示,以适当的方式明示二次发表的事实和次发表的期刊:所投论文全部或部分已经在什么期刊上以什么语言发表过。这不是法律的规定,这应该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为了避免出现论文发表中的“欺瞒”行为,或给二次发表期刊的编辑造成误会,维护作者的学术声誉,所以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二次发表期刊明示。再次,应当注意,二次发表期刊的读者对象或读者群应当与一次发表期刊是不同的。如果两种期刊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读者对象或读者群,那么二次发表就失去了发表的意义-记载、传播和交流,反而会造成出版资源的浪费。出版资源不仅仅是出版单位的也是整个科学共同体的,相同的信息占用了有限的版面必然影响到其他研究成果的发表,所以有背科学精神和科学共同体的职业道德规范。最后,论文二次发表是为了扩大科学成果的传播范围而不是为了谋取利益,尽管是因此可能会作者带来一些现实的好处,但这不是并行发表的目的。并行发表的目的是使不同语言的读者能够共享作者的科学研究成果,使科学研究成果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所以论文并行发表以后,作者在自己的成果统计和工作考核时只能计算一次,而不能重复计算。

不可以,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的 如果你要借用其中的数据和突破 都需要得到第一个出版社得允许 除非你直接进行引用但是当你重复发表的时候 已经在实质上构成了对第一家出版社的侵权 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 也是现在全球范围内科研圈的严打对象

二次发表论文

重复发表的表现形式包括如下内容:

a.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

b.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c.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出处。

d.不加引注或说明地在多篇论文中重复使用一次调查、一个实验的数据等。

e.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等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f.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等,发表数据、方法、结论等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重复发表是指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

重复发表是一种严重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作者将论文重复发表往往是因为作者不满足于原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作者可能会觉得发表了原论文的期刊太过平庸,想将论文发表在更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因而对原论文做了修改,然后重新投稿给了地位更高、影响力更大的期刊。

例如,曾有作者在其所属的大学出版的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但是这本期刊在学术界的地位并不高,仅是一本区域性的期刊,后来作者又将这篇论文投递给了国外的一本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这名作者的做法已经构成了“重复发表”,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不可以 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不可以,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的 如果你要借用其中的数据和突破 都需要得到第一个出版社得允许 除非你直接进行引用但是当你重复发表的时候 已经在实质上构成了对第一家出版社的侵权 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 也是现在全球范围内科研圈的严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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