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胡子阿志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它在劳动关系的缔结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法律性质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要约”与“承诺”的形式。基于《劳动法》系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企业发放录用通知书其实是一种要约行为,对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约束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对于劳动者来说,收到录用通知书,可以选择承诺或放弃,一旦选择承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 如果录用通知书具备了双方协商的过程,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含有录用的意思表示,还就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月薪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并且同时具有公司的公章和劳动者的签字,隐含了双方协商的过程,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亦按约定实际履行,因此,录用通知书应认定为双方经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录用通知书虽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全部条款,但核心条款已经具备。录用通知书中约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司已经加盖公章、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应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shangbabayue
《录用通知书》只是说明劳动者通过了用人单位的考核,得以录用。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录用通知书》只是说明劳动者取得了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资格,尚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十架方舟
录取通知书相对于正式劳动合同而言,相当于一个【要约】,因为其中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非对等:1、劳动者有权利前往报到上班,但没有义务一定要去,可以拒绝行使该权利(即放弃该工作机会);2、用工单位有义务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约定的时间接纳劳动者,并向其提供录取通知书上载明的薪资、岗位等。一旦劳动者前往报到上班,用工单位即应履行相应义务,用工单位无权单方面解除该录取通知书(否则构成违约)。同时该录取通知书也是随后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正式劳动合同中的薪资、岗位等信息都应依照该录取通知书执行(否则用人单位构成违约)。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正式入职后一个月之内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否则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录取通知书上的数据)。
当然有法律效力,通知书上一下达、上面写着你的名字,违约了是有责仼的,凡事违约了、让一方有损失。这就起到了法律效力。
介绍信**********:兹有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到*****办理档案事宜,请予接洽为荷!xxxx年月日麻烦采纳,谢谢!
回答 亲亲,您好呀!非常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打字和整理资料可能需要几分钟的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哦…… 亲您好,签订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企业
这一切应该以入职通知书为准。其实差这几天也没必要去纠结。放开心情去另找一份好的工作。合适自己是最好的。希望帮到你。
XXX同志,您好。您已经通过我公司录用考核,被我公司XXX部门聘用,聘为XX员(师)。月薪(年薪)XXXXX元。试用期xx月。自聘用之日起签订x年期劳动合同,缴
优质论文问答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