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可以拿上相关的合同去劳动局进行解决就可以获得赔偿,对方也会去给自己一些解释,甚至会直接录用自己。
首先询问HR,是什么原因不能入职。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挽回如果不能挽回,那么看你们签订的入职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没有协议。只是口头的offer约
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实质上如果双方并没有
在审批过程当中出了问题应该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反映,不需要等待。
肯定是要赔偿的,既然对方已经说出来了,对方后悔了,这个时候就应该去法院进行申请,这样的话他可以得到一个合情合理的结果,对方肯定是要为自己的情况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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